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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往事-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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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开始水利修建工作。率万众于舒城县七门山下开凿七门堰,修渠建闸,引龙舒水(今杭埠河)灌东北部岗地800顷。同时,又于七门岭之东修筑乌羊堰、曹泽堰,“灌田三万余亩”。解除了辖地农田遭受干旱的威胁。至今,七门堰仍是当地重要的水利工程。

    刘信生前为兴修水利做了好事,死后还无意中又做了一件好事。刘信死后,由于墓地较大,在四周到处挖土,最终挖出了九个大坑,这九个大坑现在有个称谓——“九连塘”。这九连塘由九个水塘组成,每两个水塘之间有塘埂相隔,呈弧状连接分布,形成一个庞大的水库,所以当地乡民又称之为“连心塘”。

    九连塘虽是刘信的无意所为,却为当地百姓带来了好处。当地流传着一则民谚:“上有七门堰,下有九连塘,大干三载不求天,木龙(水车)搅水上干田。”正因为如此,羹颉侯也被百姓尊称为“舒王”。

    刘信的事情也就是这样了,老大唱完就该老二唱了。

    刘仲虽然没有大侄子那么落魄,但也并不怎么畅快。

    刘仲是个老实人,是一个实实在在地一个农民,刘邦闹革命前自己不种地,吃的用的很大一部分都靠这位二哥同志在地里刨,就凭这一点,很得太公赏识,并把树立成标杆,常被作为教育刘邦时的正面教材。太公的这种行为在刘邦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也影响了刘仲的结局。

    要说刘邦对这个二哥还是不赖的,“打虎亲兄弟”这句话刘邦记得很清楚,因此在“白登之围”后,立刻封刘仲为王,不过封的地方却不怎么地道——河北、山西一带,专业名词为“代地”。

    代地北边盛产匈奴,这个大家都是清楚的,刘邦把他封到这里,似乎是在向老爹证明这个“标杆”的作用。

    下边发生的事情我们都清楚了,事情虽然不复杂,但影响却不小,因为刘仲这顶王帽没戴几天,就被又被刘邦给拿了去,并且一直到死都没能要回来。

    刘仲是郁闷的。

    如果仅仅是郁闷则就罢了,更关键的是还常被刘邦笑话。

    刘邦迁都长安后,一次聚会,颇为得意的问太公:“尝以某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与仲之业孰多?”待刘邦说完,群臣不失时机地配音道:“吾皇万岁万万岁!”

    这让太公很无奈,更让现场的刘仲很尴尬。不过刘邦很高兴,哈哈大笑,开怀痛饮。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刘信和刘仲的日子过的这么尴尬,刘交的日子过的还是比较舒心的。

    刘交是太公小老婆的儿子,和刘邦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但这位兄弟和刘邦的关系很好,并且也是他们四兄弟中文化程度最高,最有才华的一位。

    刘交兄弟自小爱读书,多才多艺,还有幸跑到荀子学生浮丘伯门下学习,主修专业——《诗经》,后来因秦始皇焚书坑儒,才被迫辍学。但这位仁兄虽然呆子,还比较喜欢闹腾,和刘邦的关系也最亲近。后来刘邦闹革命,他跟的最紧,刘邦到哪他跟到哪,虽然没有独挑大梁,但也为汉家天下立下汗马功劳。

    后来刘邦废除楚王韩信后,将领地一分为二,一小块地赏给了刘贾,大部分就封给了这位仁兄,称号为“楚王”。

    在汉代众多藩国中,齐国和楚国是两个最为重要的藩国,齐王是刘邦的大儿子刘肥,这位大少在随后的章节中我们将介绍到。楚王就是刘交,可见在刘邦的心中这位兄弟甚至比一些儿子还要亲近。

    刘交的能力也真不是盖的,搞建设、抓经济这方面能力史书里没有提到,但这位仁兄搞学术研究的能力绝对一流。他到楚国后,倡导《诗经》研究,还亲自为《诗经》作注,号称《元王诗》。甚至更夸张的是,他把楚国打造成了《诗》学研究中心,学术氛围极其浓厚,吸引了不少书呆子慕名而来。

    值得一提的是,在汉家随后众多的刘氏藩王中,刘交最后算是排行最小的一支,但也是最杰出和最庞大的一支。

    这一支中人才辈出,而且人丁兴旺,后裔繁衍极盛,构成后世刘氏族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来的著名学者刘向、刘歆父子,再后来的刘宋王朝的开国皇帝刘裕都是他的子孙。更为夸张的是,据传今日天下刘氏,十之二三都是刘交的后裔。

    刘交这个人搞《诗》学研究和造人运动方面,都是成绩显著的。

第八章 红霞万里—(七)萧何的成绩() 
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我们也基本上理清了;一些不太出名的人物我们也找个机会让他们亮了亮相,故事情节也该往下发展了。

    汉七年,刘邦在栎阳住了一段时间后,昭告天下,正式迁都长安。随后銮驾一路向西,搬进了他的新家。从此,掀开了西汉王朝绚丽多彩的历史篇章。

    刘邦西入长安,途径正在建设的未央宫,看着眼前声势浩大的工程,让他眉头一皱,心中掠过一丝不快。

    长乐宫前,丞相萧何率领群臣以及长安百姓跪列道路两旁,彩旗招展、锣鼓喧天,隆重地迎接这里的主人。

    一切礼仪完毕,刘邦把萧何叫到了身边,冷冷地问道:“天下刚定,治宫何以如此奢华?”

    规模宏大的未央宫工程没让刘邦兴奋,反而让他有些不快,这似乎不在情理之中。你说萧何这么多年来辛辛苦苦地搞后勤服务,一直以来从没出现过差错,这次为老大盖个极气派的房子竟然盖出了问题,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但回顾刘邦的经历,也不难发现其中的蹊跷。

    萧何盖房子总不会自己去砌砖,需要找一些建筑工人吧,建皇宫又不是盖猪圈,千儿八百人肯定不管用,再说当时又没有铲车挖机什么的高级货,因此最起码得十来万人。

    这十来万人能从哪来?萧何再仁义也不会自掏腰包去请工程队,归根结底还是两个字——劳役。

    然而,刘邦偏偏就对这两个字很有意见,因为当初自己当土匪的直接原因就是这两个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两个字把刘邦伤害的太深,当然也就异常的反感。无论是秦朝派下来的劳役,还是自己派下去的劳役,他都反感。萧何这次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刘邦能问出这句话,可见他至今还没有褪去其泥土气息。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此时离“定朝仪”一章中提到的朝拜大典还有十几天时间呢,也就是说刘邦到此时还没有真正找到当皇帝的感觉,还没有享受到当皇帝的愉悦。

    不过刘邦这句话,足以让我们弄明白这个超大型企业集团随后几十年休养生息政策的由来。

    企业文化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态势,当然企业文化的缔造者则是老板。大汉公司这位混混出身的老板为企业以后发展方式做了定性,这也让我们更容易理解随后发生的很多事情。

    听完刘邦的话,萧何没有一丝紧张,因为他早已准备了一句极为恰当的话,他的这句话不仅仅是说给老大的,更重要的是他在表达自己对皇帝这个岗位的认识。

    萧何说话了,“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简单点说,前两句是在拍马屁,最后一句却很关键。实际上最后一句有两重意思:其一是不能让后世超过你的功绩,这是马屁;其二是一步到位,以后就无需再频繁折腾。

    前边我们多次提到萧何,但在很多故事情节中都没有对他进行过介绍,似乎刘邦闹革命那段,他好像都没干过什么比较惹眼的事,但最终还能捞到一个功劳第一的评定,比张良、曹参等等一干人得到的封赏都多,似乎不再情理之中。

    实际上这种结果也是不难理解的,后勤工作不好搞,牵扯的事情多,处理的关系杂,还挨的骂名多,默默无闻,没有露脸的机会,也不容易出成绩。

    搞过后勤服务的可能会清楚,这是个费力不讨好的活,你整天忙得要死,但不出成绩,并且别人还不知道你在干啥,还以为你一天到晚都是翘着二郎腿歇。

    这个岗位还得协调各方面关系,一件事想办好,不绕它个一百弯不算个完。况且搞后勤服务,干十次活,九次让人满意一次不爽,都能把你这人给定性到“坏蛋”那一行列。这种活,如果花花肠子不多,综合实力不够,只要有一份奈何千万别沾手,沾上手你就完蛋了。

    可萧何同志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好些年,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从来没有出过纰漏,刘邦吃饭他送粮,刘邦打仗他送兵,刘邦用将他追人(月下追韩信),一直以来干得都很好,所以说这个岗位很适合他。当然这个岗位名称就是丞相,乱世搞后勤,治世搞协调(也叫和稀泥)。

    刘邦用人,真是太有水平了。

    萧何的话让刘邦这一路来的不快烟消云散,最终也得到了刘邦的认可。

    在叔孙通捣鼓的朝拜大礼之后,刘邦又一次为萧何加了份封赏——“赐带剑履上殿,入朝不趋”。

    要说这种封赏不能吃、不能喝,没有多少实惠,但对当朝大臣来说,这却是多少人梦寐以求而不得的很有面子的一份荣耀。因为古代觐见皇帝,上殿时候不得佩剑穿鞋,并需小步快走。

    不叫佩剑好理解,怕那个二百五正汇报工作,一高兴或者一不高兴干出些出格的事情。

    不叫穿鞋要说也说得过去,因为当时人们都得席地而坐,地上怎么着也得铺上个木质地板什么的,你穿着鞋连泥带屎的踩进去,让人连磕头的地方都没有,实在让人恶心。

    不过小步快步走就让人有些受不了,因为当时上朝的都是清一色胡子拉碴的老男人,甚至还有好多在外边都是杀人放火、吆五喝六的二杆子,让这一干人扭着屁股小步走,那真有点难为人。不过这是礼节,不这样则会被视为大不敬,会被人恶整。因此,这一条让很多魁梧大汉深为尴尬。

    而萧何现在不用了,上朝时不光能带着剑穿着鞋,还能惬意地踱着方步进去,在外边踩点泥让别人用袜子帮他擦,想想就感觉挺不错。当然这一条让很多人深为羡慕,其中一个人就是曹参,萧曹这两位兄弟的关系也至此开始恶化了。

    刘邦给萧何加上了荣誉奖励后,觉得还是很不过瘾,没几天后又给他增加了实惠收入,改最初的酇侯为安平侯(故治即今河北深县城关),封邑在原有基础增加两千户。随后,又大封萧何全家,其父子兄弟十余人皆获食邑。

    至此,萧何达到了其辉煌人生的巅峰。

    通常在电影情节中,*过去就是低谷。当然,萧何这一生也未能免俗,在实现人生巅峰之日,则将是他人生低谷来临之时。

    不过在低谷来临之前,还有一些人提前跌倒进了低谷,并差点没能爬起了,既然如此,那我们就让萧何同志暂时再享受一段美好时光吧。

第八章 红霞万里—(八)易储风波(一)() 
提前跌进人生低谷的人叫刘盈,吕雉的儿子,现在的太子。

    早在公元前205年4月,刘邦彭城大败后,在逃跑的路上碰到了这个当时仅六岁儿子,虽然把他踹下车好几次,可还是被夏侯婴给捞了上来,最终捡得一条命回来。

    刘盈的逃命过程虽然有些悲催,可跟着老爹一路向西跑到栎阳后,还是取得了不小的收获。因为到这里没多天后,刘邦送给了他一个称号——“王太子”。

    把这个响亮的称号送给这个还不会擦屁股的儿子,刘邦也是动了一番脑筋的。

    刘邦当时应该已经有了三个儿子。

    大儿子刘肥,是刘邦第一个女人曹氏所生,但曹氏并不是正妻,理由很简单,因为她爹没有吕雉老爹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争一个排序问题。曹氏娘家没钱,当然她也就不容易上位,他上不了位,也就影响儿子的身份地位。更何况此时的刘肥还陪在老娘以及吕雉等人的身边在项羽大营坐客呢,纵然刘邦想照顾他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再说刘邦此时也顾不上操这份闲心。

    二儿子就是刘盈,是吕雉所生,鉴于老娘的地位,这位兄弟的身份也相应要特殊些。

    此时应该还有个老三儿子,他的名字叫刘如意。我之所以说是应该,因为这个人的出生年月还真不好定性。按正史记载,这位仁兄应该在公元前207年出生,到现在已近三岁。而据野史记载,这位仁兄的老娘戚姬,现在刚碰到刘邦,也就是说此时的刘如意还等在刘邦和戚姬的床前等着投胎呢。我此书是以正史来的,因此,姑且认定位现在的刘如意已经三岁了吧。

    这次摆在刘邦面前的这道选择题实际上还是比较简单的,因为现在的备选答案最多也只有两个,a或者b,不容易挑花眼。所以刘邦在做这次买卖时,比较省气,免得像街头大妈在菜市场买菜一样挑来拣去、讨价还价,费了半天口舌还不见得能买到好货。

    也许大家可能会质疑。既然选择余地这么小,何必这么着急,虽然老刘同志业已四十多,但生龙活虎,并经过实践证明,他的脖子长的比较结实,身体状况也比较良好,再造一些备选答案似乎在情理之中?何必非得此时要立什么“王太子”,如若以后不如意,不得还要抖些精神?

    这听起来似乎觉得很有道理,但我给你说这全是扯淡。

    刘邦的工作是闹革命而不是坐办公室,和项羽pk,每天都是刀尖舔血的干活,今天晚上脱了鞋,明天早上还不知道穿不穿呢。这个时候,你要跑去告诉刘邦“你还能活好些年”,他除了无奈地冲你笑笑,表示一些善意外,在心里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工作性质影响了他的行为方式。为了避免自己这么多年来的努力付诸东流,因此他准备先确定好自己这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当然,此时的刘邦也没有捐献爱心的想法,也不准备去搞什么盖学校、修敬老院等社会福利事业,他一直认为这份保险还是传给自己的儿子比较靠谱。

    因此,a和b这两个选项中揪出了一个答案——刘盈。一则刘盈是“嫡出”,上位的阻力比较小;而刘如意是“庶出”,要是越级提拔,阻力肯定很大。二则刘盈年龄要大点,如果自己挂了,也能尽早收益;而刘如意还在尿床,如果自己有个三长两短,等这个鳖娃能自己拿筷子吃饭还的好几年,更别说去干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情了。

    因此,刘邦这次毫不犹豫地揪出来刚不穿开裆裤的刘盈,在他这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一栏中填上了他的名字。

    就这样,到达栎阳两个月后,懵懵懂懂地刘盈获得了他的第一个称号,并且由萧何辅佐在扎根栎阳,远离喧嚣,比较安全。

    几年后,刘邦干翻了项羽,于公元前202年2月,刘邦终于如愿以偿的当上了皇帝。水涨船高,八岁的刘盈也荣幸地获得了他第二个称号——皇太子。

    刘盈虽然很年轻,但身份很特殊,要说此时的他应该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角色,没理由怀疑有一天他也会变得很落魄。

    然而,他的对手出现了。

    刘盈的对手就是前边提到的那个正在尿床的刘如意。

    要介绍刘如意,应该从一个女人说起。这个人叫戚懿,史称戚姬或戚夫人,这是一个绝色美人,也是有心计的人,更是一个很悲剧的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关于她太多的悲歌。

    下边的几段故事来自野史。要说我这本书是基于正史来的,可不幸的是,司马迁老爷子写东西,一见女人就绕道走,从头至尾就那么两行字,不参考一点野史,这个姓戚的女人简直没法往下写,不得已我只好拿野史来充充数,敬请见谅。

    相传,在刘邦彭城大败后,一路逃窜,在跑到曹州东南的戚家村时,筋疲力尽。刚到村头下马休息,却不成想追兵赶了过来。走投无路的刘邦一头扎进一户人家后院,一老翁和一个少女正在修剪花枝。他不及细想,上前求救,最终在老翁的指引下藏在一个枯井中躲过一劫。

    待楚兵走远,刘邦才被老翁从枯井中捞出来。见光后,刘邦表明了身份,也表达自己的报恩方式——他要娶这个少女,并且许诺自己称帝后一定封其为贵妃。

    刘邦就是这种风格,直截了当,从来不拖泥带水,看中了就敲锣打鼓地追求,一点也不藏着掖着。不过很闹不明白的是,这个四十多岁大大叔,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流露一下好色的本性,真是难得。

    这个少女就是我们将要说的主角——戚姬。年方十八,眉目俊秀,天仙一般。

    然而,我说了半天野史的东西,实际我告诉你,这段野史的故事情节真假与否我从考证,权且认为是真实的吧,但发生的时间绝不是现在。

    因为据史料记载,汉九年,即公元前198年时,刘如意已经十岁,往后到推,他出生年代应该在公元前207年,这比彭城之战早了两年。也就是说,刘邦见到戚姬最迟应该在公元前208年,而此时正是秦二世三年,也是项梁战死、巨鹿大战发生的这一年。

    如果前边说的这一段故事情节是真实的话,应该发生在刘邦西进咸阳的前后发生的事情,当然追打刘邦的人应该是章邯,或者是其他一些人,根本不可能是项羽。

    但无论怎么说,刘邦娶到了戚姬,这是真实的,那我们就不在这对男女相识的过程上费口舌了,因为一则无据,二则无益。

    戚姬多才多艺,会鼓琴、歌唱,精于舞蹈。既会跳当时流行、刘邦又极喜爱的“楚舞”,又擅长“翘袖折腰之舞”。

    所谓“翘袖折腰之舞”,是一种以舞袖、折腰为主要动作的舞蹈,是注重腰功与袖式变化的舞蹈形式。从汉画像砖石所见,多为舞袖、折腰,这是当时常用的舞蹈动作。

    人美舞好,当然就深得刘邦宠幸,至此,无论刮风下雨、山高路滑,戚姬都义无反顾地陪伴在刘邦身边。

    通常情况下,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整天待在一起,不用想就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会有什么结果。当然,也有些极个别的例外。

    刘邦和戚姬之间没发生什么例外,因为一年后戚姬如愿以偿地为刘邦生了个儿子。老来得子,让刘邦欢喜异常,更为关键的是爱屋及乌,刘邦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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