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将军的女儿-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把车停在旧军营指挥部前面的草坪上,看见肯特从他的草绿色小车里钻出来,便也从小货车里走出来。 
  肯特50岁左右,个子挺高,不胖不瘦,麻脸上长着亮而蓝的大眼睛。我前面已经说过,他这个人有时候很死板,不是太聪明,但工作效率相当高,也很卖力。他在军队的官职相当于地方的警长,指挥整个哈德雷堡的宪兵。因为他执行规定和章程太严,所以大家虽然不讨厌他,但谁也没把他当做最好的朋友。 
  肯特很威武,身穿宪兵司令的军装,头戴白色钢盔,腰间挂着白色手枪套,脚穿一双擦得锃亮的靴子。他告诉我:“我安排了6个宪兵守护现场,什么也没动过。” 
  “这样很好。”我和肯特相识大约有10年之久了。尽管我来哈德雷堡办案只能一次见面一次,但我们的工作关系不错。肯特级别比我高,但只要我来这儿办案,就能接近他,实际上常给他带来一些麻烦。我曾经看过他在军事法庭作证的情景。作为一名证人,他具有原告所需要的一切素质:可信、符合逻辑、客观而有条理。但他也有处理不好的地方。他总感到原告会很高兴让他离开证人席。我想可能是因为他太死板、太缺少人情味。军事法庭开庭时,通常让人都会对被告表示同情,至少表示点关心;而肯特却不是这样的人,他只关心谁是谁非。在哈德雷堡所有犯法的人都曾当众辱骂过他。实际上我见他笑过一次,那是当一个新兵因喝多了酒,恍惚中放火烧了一个废弃的营房,而被叛了10年徒刑的时候。法律毕竟是法律,像肯特这样冷漠无情的人从事法律工作也许是再合适不过了。所以,今天早晨发生的奸杀竟能使他震动,令我有些吃惊。我问他:“你通知坎贝尔将军了吗?” 
  “没有。” 
  “你最好亲自去他的寓所通知他。” 
  他淡漠地点了点头,脸色很难看。我猜想他已经到过现场了。我又一次郑重地告诉他:“你要是通知晚了,将军肯定饶不了你。” 
  他赶紧解释:“唉,直到我亲眼看见尸体,死者身份才被确认。我是说,我真的不忍心到他住所去告诉他,他的女儿——” 
  “是谁认出死者的?” 
  “一个叫圣·约翰的中士,是他发现了尸体。” 
  “他认识她吗?” 
  “案发前他们在一起值勤。” 
  “噢,这么说,死者身份是确凿无疑了。你认识她吗?” 
  “当然认识。是我确认她的身份的。” 
  “其实,不用看身份识别牌,她军服上就有她的名字。” 
  “啊,这些都不见了。” 
  “不见了?” 
  “是的……她的军装和身份名牌都被拿走了。” 
  对这类事情人们都很敏感,好像脑子里天生就存着这种材料,所以一听到这些证词,看了现场,他就会自问:“这些材料有什么不大对头吗?”于是我问肯特上校:“内衣内裤呢?” 
  “什么?噢……在那儿……”他接着又说,“通常他们要拿走内衣内裤,对吗?这就怪了。” 
  “圣·约翰中士是怀疑对象吗?” 
  肯特上校耸了耸肩说:“那就是你的任务了。” 
  “啊,就凭圣·约翰这个名字,我们也得暂时把他列为可疑对象。”我对肯特上校说,“那边是我的连队呆过的地方,得尔塔连。” 
  “我不知道你还当过步兵。” 
  我点了点头,说:“有时候我觉得步兵更好一些,因为步兵和别的兵种不一样,内部不出坏蛋。” 
  “坏蛋就是坏蛋,”肯特告诉我,“部队就是部队,命令就是命令。” 
  “是啊。”这话说出了军事观念的精华。军令如山,无须探究为什么,只许胜不许败,这一警句很适用于战斗和大多数军事形势。但犯罪调查处的工作只能例外了,因为犯罪调查处的最终目的是查清事实真相,而要做到这一点有时就不得不违背上级命令,自行决定。这样做就不能很好地适应部队的要求。部队认为自己是个大家庭,家庭成员都信奉“兄弟皆勇猛,姐妹均贤淑”的信条。 
  肯特上校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对我说:“我知道这个案子也许很复杂,不过也许不很复杂,也许是非军人干的,也许很快便可破获。” 
  “噢,肯定是这样,比尔。我们两人的档案里都将会增加一封赞扬信,然后就是坎贝尔将军邀请我们赴鸡尾酒会了。” 
  肯特看上去满睑愁容,他说:“啊,坦白地说,我无法推卸责任,因为这就是我的工作,我的职责,而你就不同了。只要你愿意,可以拍拍屁股一走了事,然后上级就会派另一个人来。现在你碰巧来到这儿,又碰巧是特别犯罪调查人员。我们从前合作过,我希望我们再次合作。” 
  “可你连杯咖啡都没给我喝。” 
  他狞笑了一下说:“咖啡?见鬼,我还想喝酒呢。”他又加了一句:“这个案子办好了你可以得到晋升。” 
  “如果你说降级,那倒可能;要说升级,我已经没地方可升了。” 
  “对不起,我忘了。这制度太不合理。” 
  我问他:“你会再升一级吗?” 
  “也许吧。”他看上去有点忧虑,好像梦中见到的闪闪发光的将军星突然消失了一样。 
  我又问:“你通知此地的犯罪调查处了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啊……反正本案不会由他们处理……天哪,我是说,受害者是基地指挥官的女儿,而且犯罪调查处的头头鲍尔斯少校又认识她,在这儿人人都认识她,所以我们必须让将军知道,我们是找了福尔斯彻奇最有才能的人来——” 
  “你想用的词可能是‘替罪羊’吧!但是,好吧,那我要告诉我在福尔斯彻奇的上司,本案最好派个特级侦查员,但我本人现在还不知愿不愿干呢。” 
  “我们去看看尸体,然后你再决定。” 
  我们向他的汽车走去。这时,我们听到基地的炮声(实际是放的录音),便停下脚步,转向炮声传来的方向。营房顶上的喇叭里传来了嘹亮的起床号声。我们行了礼。站在晨曦里的两位战士以军队的传统仪式行了礼。 
  从十字军时期沿用至今的号声激昂高亢,回荡在兵营的各个角落。顷刻间,街道、营地、草地训练场,还有战旗升起的广场都被这号声唤醒了。 
  号声渐渐消失了,我和肯特继续向汽车走去。他对我说:“哈德雷堡又迎来了新的一天。可有一位战士却再也看不到它了。” 

  
  
第三章



  我和肯特上车,向南部的军事基地疾驰而去。 
  肯特对我说:“安·坎贝尔上尉当时正和哈罗德·圣·约翰中士在基地总部值勤。坎贝尔是值勤军官,约翰是值勤中士。” 
  “他们以前就认识吗?” 
  肯特耸了耸肩说:“认识倒有可能,只是不会太熟悉,因为他们不在一起工作,他在汽车集中调度场工作,而她在心理训练学校当教官,所以他们只有在一起执行任务时才会碰到一起。” 
  “她教什么课?” 
  “心理学。”他又补充道,“她曾是心理学硕士。” 
  “她现在仍然是。”我说。人们在谈论死者时总不可避免地犯时态上的错误。我问肯特:“教官们经常有值勤任务吗?” 
  “一般没有。但安·坎贝尔常常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那些不需要她值勤的名册上,因为她是将军的女儿,要给大家树立个榜样。” 
  “明白了。”军队确实为所有的男女军官准备了一些名册,这些名册都是由军官们自己填写,不过是为了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值勤,为军队尽一份忠心而己。有一段时间,巡逻这类任务的名册上曾经取消了女军官的名字。可是后来时代变了,一切都变了。但年轻女军官深夜巡逻要冒险是无法改变的。因为男人的野性难改,为了发泄,他们可以置军规于不顾。我问:“她带武器了吗?” 
  “当然带了。她总是随身带着手枪。” 
  “说下去。” 
  “哦,大约在清晨1点,坎贝尔对圣·约翰说她要开吉普车去查看哨所——” 
  “为什么?难道查看哨所也是值勤军官和中士的职责吗?值勤军官的任务只是守着电话机嘛。” 
  肯特回答道:“据圣·约翰说,哨所的指挥官是个刚从西点军校毕业的年轻上尉,乳臭未干。坎贝尔上尉又是那么热情,作为校友,肯定在鼎力相助,所以亲自去查看哨所。另外,来回的暗号她也知道。”肯特把车开上了步枪射击场的道路,接着说,“圣·约翰说,大约3点的时候他开始有些担心了——” 
  “为什么?” 
  “我也不清楚……你想想,和他搭档的是个女人——也许他认为她在什么地方寻欢作乐并因此而吃醋,也许他急着上厕所,但又不能离开电话机。” 
  “圣·约翰多大年纪了?” 
  “56岁左右吧。已婚,夫妻关系很好。” 
  “他现在在哪儿?” 
  “被我软禁在宪宾司令部的大楼里。” 
  我们的车驶过了4个步枪射击场,它们都位于一条弯曲的土路右边,地势很开阔。我已经大约20年没来过这儿了,但对这儿的一切还是记忆犹新。 
  肯特上校接着说:“后来,圣·约翰给哨所打了电话,坎贝尔不在那儿。他又让哨所的中士跟沿途各哨所联系,看是否有人见过坎贝尔,可不一会儿就收到了回话,都说没见过她。圣·约翰只好让哨所的中士派了一个人到总部替他守着电话,他自己开着卡车找遍了所有哨所,还去士兵俱乐部、军官俱乐部等地方找过,就是不见坎贝尔上尉的踪影。4点钟的时候,他把车开向最后一个哨所所在地——一个弹药库。终于,他在第6步枪射击场看到了她的吉普车……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果然,前方不远处,在这条狭窄的小路的右边停着一辆吉普车,据估计它就是安·坎贝尔生前开的那辆。吉普车旁停着一辆红色的野马牌汽车。 
  我问肯特:“哨所和哨兵在什么位置?” 
  “和这儿隔着一个路口。哨兵是一个叫罗宾斯的一等兵,只看到了车前灯的亮光,但什么也没听到。” 
  “你审问过他吗?” 
  “应该是她。她叫玛丽·罗宾斯。”肯特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这也不能怪你,保罗。因为‘一等兵’这个词并不显示性别。” 
  “谢谢。罗宾斯现在在哪儿?” 
  “也被软禁在宪兵司令部的大楼里。” 
  “这么说宪兵司令部大楼现在还挺拥挤呢。不过,这办法不错。” 
  肯特把车停在吉普车和红色野马牌汽车之间。此时天已经大亮了,我看到了守卫现场的6个宪兵——4男2女,分站在各个角上,把现场包围起来。路的左边是一个露天看台,座位都面朝着步枪射击场。军队上前线之前就是在这里操练的。在左边的看台上坐着一个穿着牛仔裤和风衣的女人,她正在一个小本子上急速地写着什么。我和肯特下了车,他对我说:“那是森希尔小姐。”他把“小姐”说得很重,似乎是在提醒我不要犯性别上的错误。 
  其实,我根本不需要他提醒。我问肯特:“她怎么会在这儿?” 
  “是我打电话把她叫来的。” 
  “为什么?” 
  “因为她是个办强奸案的律师。” 
  “可被害人已经死了,根本不需要什么律师。” 
  “是这样,”肯特解释说,“森希尔小姐也负责调查强奸案。” 
  “是吗?那她在哈德雷堡做什么?” 
  “你听说过一个叫尼利的女护士的事吗?” 
  “只在报纸上见过。难道这两个案子之间还有什么联系吗?” 
  “没有联系。尼利一案的罪犯已在昨天落网了。” 
  “昨天什么时间?” 
  “大约下午4点,是森希尔小姐将罪犯捉拿归案的。5点钟我们就审出了口供。” 
  肯特又补充说:“本来森希尔今天还有别的任务,但她自愿留下来办这个案子。” 
  “我们很幸运。” 
  “是的,这类案子需要女人参加。况且森希尔的工作是很出色的。我见过她工作时的样子。” 
  我留心观察了那辆红色的野马牌汽车,可能是辛西娅的,车牌和我的私人汽车一样,也挂着弗吉尼亚的牌照。由此可以断定,她也是在福尔斯彻奇供职,和我一样,现在也是在外边办案。然而,命运并没安排我们在家乡见面,却让我们在异地他乡,而且是在这种场合下相见了。既然是命运的安排,便不可避免了。 
  我又向步枪射击场扫视了眼。现在还是清晨,射击场的上空笼罩着一层薄雾,土路边上有许多靶子,都是些用纤维板制成的假人。这些假人个个身挎步枪,面容丑陋不堪。这种生动的靶子取代了那种古老的轮廓靶。在我看来,这种变化的原因,可能是要给射手们提供一种真切的临敌感。但就我过去的经验来看,只有真正上了战场并开始杀人后才能真正产生这种临敌感。靶子毕竟是靶子,第一排士兵开始射击前,假人身上经常落满鸟儿,这就影响了它们的真实感。 
  当年我在步兵营训练的时候,射击场还是光秃秃的一片,什么植物也没有,看上去跟沙漠差不多。而现在这里种上了各种各样的草木,使射击场绿意盎然,几乎看不到战火的痕迹了。我对面大约50米远的地方有一个人像靶,周围长满了杂草。它的两边分站着一男一女两个宪兵。在人像靶脚下躺着一具尸体。 
  肯特上校说:“这家伙准是有毛病。”他怕我不明白,补充道:“他单单选择了这个地点作案,好让那个丑陋的人像一直低头看着她。” 
  要是这个人像能说话就好了。我转身向四周看了看,看到在指挥塔和看台之间有一个厕所。我对肯特上校说:“你们没搜索一下附近有没有别的受害者?” 
  “没有……嗯……我们只是不想破坏现场。” 
  “可能还有别的人遇害,也许已经死了,也许还活着,正需要抢救。手册里不是讲过吗?救人第一,证据第二。” 
  “是的……”他四周环视了一下,命令一个宪兵中士:“马上吹号叫富勒姆中尉带全排士兵和警犬来。” 
  中士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看台上有人说道:“我已经通知过了。” 
  我抬头看了看森希尔,对她说:“谢谢。” 
  “不必客气。” 
  看来不理她是不可能了。我转身向射击场走去,肯特在后面跟着。 
  走了一会儿,肯特的步子越来越慢,渐渐落在后边。两位宪兵此时正稍息,眼睛不再盯着安·坎贝尔躺着的地方,开始向四周观望。 
  我在离尸体几英尺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只见死者仰面躺在地上。肯特说得不错。她全身赤裸,只在左腕上戴着一只运动表。离尸体几英尺远的地方有一件颇时髦的内衣——她的乳罩。她的军装不在现场,靴子、头盔、枪和枪套都不在现场。更有意思的是,安·坎贝尔被四肢分开地固定在地上,手腕和脚踝都被绑在桩子上。用来捆绑的绳子是绿色的尼龙绳,桩子是绿色的乙烯塑料棒,都是军队用的。 
  安·坎贝尔30岁左右,身材很好。尽管她现在成了这个样子,我还是认出了她。她的脸很漂亮,轮廓分明。一头浓浓的棕色秀发披在肩上,头发的长度可能比军队规定的要多出几英寸,但现在这已不算是什么问题了。 
  缠在她脖子上的尼龙绳跟手上和脚上的尼龙绳同样粗细,但脖子上的绳子没有勒进肉里。罪犯把她短裤的一条腿套在了她的脖子上,垫在绳子底下。在场的人中只有我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辛西娅来到我身边,什么也没说。 
  我在安·坎贝尔的遗体旁跪了下来,看到她的皮肤已变成了蜡色,脸上的脂粉显得格外明显。她的手指和脚趾甲都已经失去了血色,脸上没有击伤、抓伤和咬伤的痕迹。看得见的部位都没有遭强奸的迹象。尸体周围没有搏斗过的痕迹,脸上没有泥和草的碎屑,也没有血污,指甲里没有抓下来的皮肉,头发也不太乱。 
  我摸了摸她的脸和脖子,因为尸体僵硬通常是先从这两个部位开始的。但当时这两个部位还都没僵,我又试了试她的腋窝,还是热的。大腿和臀部有几处呈深紫色,可能是窒息所致,这就可以说明她是被绳子勒死的。我按了按她臀部上的一块青紫,青紫马上变白了,但手一拿开,青紫马上又出现了。至此,我完全可以断定,死者是在4小时前断气的。 
  长期的刑警工作使我已经学会,不能完全相信证人的证词。但是目前为止,圣·约翰所说的时间顺序还是可信的。 
  我又向下探了探身,看到安·坎贝尔那双大大的蓝眼睛正茫然地瞪着天上的太阳,一眨不眨,瞳孔还没有模糊。这就更证实了我的推断——她刚死不久。我翻开她的眼皮,看到眼帘上有不少血红的斑点。这也是她死于窒息的一条证据,到现在为止,肯特上校所述及现场看到的情况似乎都和我的推断相吻合。 
  我解开了安·坎贝尔脖子上的绳于,仔细查看了绳子下面的内裤,发现上面没有任何撕扯的痕迹,也没被身体或其他外物弄脏。短裤上的身份牌不见了。被绳子勒过的脖子上有一道淡淡的伤痕,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但是,这足以证明被害人是被勒死的,只是衬裤减弱了绳子所造成的伤痕。 
  我在尸体周围转了转,发现她的脚掌上沾有泥和草,这说明她死前至少赤脚走过几步。我凑近仔细查看了她的脚掌,发现右脚大拇指根处有一个黑点,好像是沥青一类的东西。看来她可能是在50米以外的柏油路上,就在她的吉普车附近,被迫脱光了衣服,至少是脱掉了鞋袜,然后就被迫光着脚——也可能光着身子——走到了被害地点。 
  在我查看现场的这段时间内没有一个人说话,只听见树上鸟儿吱吱喳喳的叫声。太阳已经升起来了,阳光照着路两旁的松树,在射击场上投下了一排长长的影子。 
  我问肯特上校:“是哪个宪兵先来到现场的?” 
  肯特叫了一声身边的一位女宪兵,对她说:“向这位长官报告一下当时的情况。” 
  我从她的名牌上看到了她叫凯西,是个一等兵。她向我报告说:“今天早晨4点52分,有人通知我,在第6射击场发现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