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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做得太过分了,一看她哭得像泪人儿一般,越发对她疼爱有加,就过去揽她。她抖了抖肩,像个刚刚学会尥蹶子的小母马。我一下揽紧了她的肩,轻声说,对不起,我刚才不应该发火,我知道你关心我,但是,你挣这几个钱也不容易,你让我这么奢侈,我心里反倒难受。
她这才委屈地说,人家也是一片好心,你就不能好好说吗?
我拥着她说,是我不对,我混蛋,我该死,我罪该……
我的道歉还没有说完,她就伸出手堵住我的嘴说,乌鸦嘴,谁让你诅咒自己。
我就装出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说,我不诅咒自己,不足以得到你的原谅。
她说,谁不原谅你了?
我趁机说,看你哭得像泪人儿一样,就是不原谅我了。
她破涕为笑说,我也是心里难受嘛,我第一次到你的画室要烟抽时,你抽的就是三五牌香烟,我把你俘虏到深圳,让你受了不少委屈,看到你抽几毛钱一包的烟我就心疼得要命,总觉得是我耽误了你的前程,影响了你的事业,给你的生活带来了危机,就想着多挣点钱来弥补一下,没想到我的好心好意,却遭到你发那么大的火。说着,泪水又从她的眼里滚下来。
我紧紧揽住她,把脸埋在她的长发中说,那次你看到我抽的三五牌烟,那是我为一个单位设计了两副展板,他们买来作为答谢的,那种烟可不是我想抽就能买得起的。傻老婆,你别再说傻话了,你不认为我现在过得比以前更幸福吗?其实,我一点儿都不留恋过去的生活,真的,一点都不留恋,能够拥有你,能够和你在一起,是我最大的幸福和快乐。刚才,我看到你给我买的烟,心里很难受,你辛辛苦苦挣一点钱多不容易,你都舍不得为自己添新衣服,却给我买了烟……
我实在说不下去了,我的声音开始哽咽。
火火抬起头,泪光闪烁地笑着说,就奢侈这一回,好吗?
我说,就这一回,刚才对你发火,都是为了爱,懂吗?
火火说,不懂,什么都不懂,我就只懂得爱你。说着一下钩住我的头,把她的泪水擦到了我的脸上。
在我们相处的日子里,每天都充满了激情,也充满了情调,难道,这美好的场景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的碎片,再也无法延续下去了吗?
当我举起手来敲门的一刹那,我犹豫了,如果她真的病了,对我来讲,倒也是个理由,我可以送她去医院,还可以呆在她的身边伺候她,倘若她并没有生病,打开门一看是我,余怒未消,再冷冷地说上一句:“你来干什么?你不是很有志气很清高吗?到我这里来不怕玷污了你?”如果是这样,我该如何面对,该怎么走出这个家门?这样一想,刚才鼓起来的勇气就像气球被刺了一刀,刹那间泄了气。
这道门实在让我难以逾越过去,我几次举起手,最后都轻轻地放下了。可是,就这么回去吗?我又不甘心。我将耳朵紧紧贴在门上,想听一下里面有什么动静,终于,我听到电视中的声音,好像正在播乌鸡白凤丸的广告,我还听到了轻微的洗刷什么的声音。
以此推断,她可能没有生病,这样想来,我悬着的一颗心才稍稍踏实了一些,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丝难已言状的失望,因为,我无法给自己一个进去的理由。
我不知在门口守候了多久,直到听到关闭电视机,看到窗户变黑,我才失落地下楼而去。
回到我的出租屋,已经很晚了,我像一具僵尸,刚刚躺到床上,隔壁的女画家就象征性地敲了一下门进来说:“小帅哥,要不要开水?我这里刚开了一壶。”
我懒得动,顺手指了指暖瓶说:“麻烦你看看还有没有水。”
“哟,你这是怎么啦,是不是酒喝多了?”她殷切地问我。
“没事。”我懒得理她。这是一个30岁左右的女人,据她自己说在这里已经住了一年了,自从我搬来之后,她总是借故跟我搭讪,不是给我添添开水,就是给我送几个水果,对她的关心我不但不感激,反而有点厌恶,只是碍于情面,不好表现出来而已。
此刻,她为我添好水之后,又清掉了我杯中的陈茶,给我重新泡了一杯,关心地说:“你喝杯茶,茶可以醒酒。”
我含含糊糊地哼了一声,算作对她的答复。
她见我爱理不理的样子,犹豫了一下,就出门告辞了。
平心而论,她是个不错的女人,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尤其走起路来,屁股一摆一摆得很像回事,但我就是烦,她越是关心我,我就越厌烦。我并不是傻瓜,我知道她的关心绝不是学雷锋做好事,因为我已感觉到,她的关心明显带着些许暧昧的色彩,这也许是别人求之不得的,可对我来讲,却是打心底排斥。
连着几个夜晚,我总能从这间不隔音的破房中听到她愉快而又响亮的叫喊声,起初我还以为有个猛男在作祟,后来我一直没有发现任何一个男人出入过她的房间,我这才知道,她是按照广告中说的,女人的问题女人办,这样也好,自己能办的事最好不要去麻烦别人。如果在认识火火之前,我要是听到这个声音,我绝对会助人为乐一番,可是,现在却不同了,我的心里除了火火,再也不会对任何一个女人感兴趣,即使她受过良好教育,即使她有几分姿色,即使她的屁股扭得很像回事,即使她的声音悦耳动听,我统统不会心动。
第一部分: 第5节:夜总会
3.我一听到夜总会三个字,就像被蛇咬了一口,疼痛得捂着胸口,跌跌撞撞地回到了我的出租屋。
卫大胡子看我成天萎靡不振的样子,拍着我肩膀宽慰说:“兄弟,想开一些吧,有些事儿往往是这样,你现在痛苦得要死要活,可是再过一年,两年,或者几年之后,你再回过头来想一想,就会觉得现在有多傻有多好笑,为了这么件事儿,真不值得,这是我一个过来人的经验,记住,保证对你有用。”
我说:“卫大哥,你也许不知道,为了她,我辞掉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为了我,她与她爸妈断绝了关系,偷偷跟我跑到了深圳,可是,我们才刚刚生活了一年就分道扬镳了,现在想起来简直像一场梦。”
卫大胡子说:“你呀,还是计划经济的思想,什么工作、工作,工作算个啥,现在还有谁留恋那份工作?到什么山上就唱什么歌,既然把它扔掉了,就别再后悔了。走,我们还是喝两盅去,情感上的事都讲究个缘分,缘分不尽,该你的终归还是你的,缘分尽了,即使成天厮守在一块儿,也是心猿意马,反倒成了一种痛苦。”
我细细品味着卫大胡子的话,觉得很有道理。好多感情上的事儿在无法讲清楚的时候,用缘分来诠释,一下子就会使人茅塞顿开,我总觉得我与火火分手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似的,有点不真实,我们总有一天会重新走到一起的。这样想来,我的情绪好了许多,就跟着卫大胡子去酒馆。
卫大胡子向我问起了丁良,卫大胡子说,丁良那小子怎么好久不见了,给他打个电话叫过来聊聊。我说,前两天我给他打过电话,他在沈阳。卫大胡子笑着说,那小子,心还在苏晓轩身上。我没有吱声。那天我离家之后,是给丁良打了电话,本想在丁良那儿呆几天,不料他却杀到沈阳去看苏晓轩了。丁良在电话那头说,怎么样,现在还好吧?我只能说好。我问他和苏晓轩怎么样?他说苏晓轩打电话让我上去,我正好也没事,就上去了,那个烂导演有了新欢,苏晓轩现在对我挺好的。挂了电话,我的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滋味。丁良深爱着苏晓轩,他明明知道苏晓轩背叛了他,他还是要爱。他在爱苏晓轩的时候,同时也接纳了她的缺点,甚至是男人最不能容忍的缺点。可我呢?我也爱火火,爱的程度甚至远远超过了丁良爱苏晓轩,但是我却不能容忍她的丝毫过失,即使她没有背叛我,我也无法接受那样的事实。可见,人和人是多么的不同呀。
在小酒馆里,我们边喝边聊,卫大胡子像个哲人一样,挺深沉地对我说:“深圳是一个产生商业巨子的地方,也是一个滋生艺术家的地方,但是惟独饲养不了爱情。”
“其实,我也曾像你这样疯狂地爱过一个女人,我可以为她生,也可以为她死。她是一个业余模特儿,曾经参与过我的行为艺术,比一般的模特儿都长得漂亮,但她只有一米七二,又比一般的模特儿都矮,这样的身高注定了她不可能在模特界有大的作为。她跟我生活在一块儿后,外面有什么活动她就去走走场子,没事的时候就帮忙料理这个店儿。我们共同生活了两年,过得应该算愉快吧,那两年,钱也好挣,我拼命地画画儿,又办了一个书画培训班,我想多挣点儿钱买一套房子,没想到刚攒了20万,还没来得及买房子,就被她统统地洗劫走了。圈内的朋友要我去报案,我没有报,我痛惜的并不是金钱,我痛惜的是我丢失了的感情。从此之后,我对任何女人都不相信了,对任何一个女人都产生不了感情了,即便她对我再好,也无法令我动心,我可以在她身上发泄,却产生不了爱。”
卫大胡子有点喝多了,我不知道他是在宽慰我,还是宽慰他自己,他说:“男人最大的悲哀不是爱情的失败,而是拘泥于一个女人的温情之中。”
我认真品味了一番卫大胡子的这句格言式的警句,但还是感到难以理解。也许,我跟卫大胡子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正如我们虽同出一个师门,但他追求的是变形夸张的超现实的画风,而我追求的是朴实自然的现实主义画风一样,很难找到共同点。我没有体验过不拘泥于一个女人的温情之中有什么好处,我觉得火火就是我的天空,就是我的阳光,失去了她,我就觉得像天塌了一样。
酒后的卫大胡子要拉我去附近的夜总会放松放松,我一听到“夜总会”三个字,就像被蛇咬了一口,疼痛得捂着胸口,跌跌撞撞地回到了我的出租屋。
卫大胡子当然不知道我的痛在什么地方,不经意的一句话,就碰到了我心灵的敏感区。“夜总会”?他妈的“夜总会”!它成了我永远抹不去的痛。
火火有了第二职业后,每天都是晚饭后去上班,一直很晚了才回来,每天晚上12点左右,倚窗凝望,在我的视野中就会出现一个娉娉婷婷的女孩,踩着城市的节奏,踩着青春的旋律,哼着流行歌曲,像一只欢快的小鸟儿归巢,她就是火火,我生命的惟一。有时,我就借散步的机会,到公交车的站牌下去迎她。
那天深夜,我站在窗台前等火火,远处灯火阑珊,霓虹灯变幻着色彩斑斓的图案,为深圳之夜增添了无穷的神秘和诱惑,来来往往的车辆和人流汇聚成五彩缤纷的河流,在大街上流淌着。
就在这时,我的眼睛忽然一亮,我看到了火火。火火不是从公交车的站牌那边走来的,也不是打的来的,而是从一辆黑色轿车里钻出来的。我起初并没有想到她就是火火,等她与车上下来的那个男人道别时我才看清,她就是火火。
火火与那个男人告别之后,向楼上走来,我清楚地听到了她的高跟鞋有节奏地敲打着路面,但是,却全然没有了往日的韵律,也没有了往日带给我的激动。相反的,她像是踩在我的心上,一下一下地敲打着我的心。
第一部分: 第6节:那个男人是谁
那个男人是谁?他为什么要送火火?他们认识多久了?这些问题一股脑儿地冲进了我的脑海,使我不得不费心地去琢磨。
我是一个生性敏感而又爱胡思乱想的人,我要是出差或坐火车外出,我的对面出现一男一女,我总爱揣摩他们是什么关系?他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们是去私奔,还是去旅游?要是看到面目凶狠的男子,我就怀疑他是不是越狱抢劫犯,万一他在车上行凶,我将采取什么对应措施?对火火这反常的行为,我不可能默然视之,我无法不对此做出合理的推断和想像,凭火火现在这样一个打工者的身份,公司绝不会派专车送她的,而送她的那个男人也绝不会是学雷锋的主儿,这就是说,这个男人是有目的的,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是想勾引火火,还是追求火火?世界上绝没有白吃的午餐,火火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可她为什么还要接受他送她呢?
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我决定暂不捅破这层纸,我要进一步地核实。
为了我爱的女人,我可以奉献出一切,包括生命,但是,我一旦发现她背叛了我,我将会鄙夷地离开她,永不回头。
次日吃过晚饭,火火照例到洗手间洗过脸,轻施淡妆打算出门。我说我正好没事儿,我送送你吧。火火怔了一下说,不用了,我又不是3岁小孩子,丢不了的。我说我也正好散散心。她说你想散心就到楼下走走,来来往往瞎折腾个啥?我尽量早些回来。她说着伸过手来,轻轻地在我脸上拍了拍,像哄小孩子似的哄着我说,好好做功课。说完嫣然一笑,转身出了门。
毋庸置疑,火火的每一次温存都会像一缕和煦的春风轻柔地拂过我的心田,使我沉醉于久久的回味中,然而这次却不然,我似乎觉得她的这种温存有点牵强附会,这其中可能隐藏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她前脚出门,我后脚就跟了去,我决定要弄个水落石出,否则,我的心将一刻都不能安宁。
我尽量与她保持着三、四十米的距离,太近了我怕被她发现,太远了我又怕她从我的视线中消失。我就像个特务一样,在这时远时近的距离中,躲躲闪闪地尾随在火火身后。她一直步行到马路边的站牌下,我只好借助一棵树作掩护,鬼头鬼脑地探视着她的动向。一辆公交车过来了,她没有上,又一辆公交车过来了,我断定她这次一定会上去,我几乎完全暴露了自己,可等公交车一走,她还在站牌下,我只好鬼鬼祟祟地又隐藏了回来。她终于搭上公交车,我没有看清这是几路车,是到哪儿去的?她一上车,我就立即搭了一辆的士,尾随其后。
一路上,我的心情极为复杂。我多么希望看到她走进一所学校,或者是妇女健身中心这样一类很高雅的场所,然后再看到那辆黑色的小轿车也出现在那里,车上下来一个岁数大于火火的女教师,火火看到后主动地与其打招呼,开车的就是女教师的丈夫,临别时女教师对她丈夫说,你要忙就别来接我们了,说着拉着火火一起上了宽敞明亮的大楼。我想我要是能看到这些,或者类似于这样的场景消除我心里的疑团,我将会很高兴地骂一声,周风,你小子太龌龊了,心灵太肮脏了,你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事实并不是像我所设想的一样,我所期盼的学校没有出现,健身中心也没有出现,出现在我眼前的,赫然是一家夜总会。我怎么都没有想到,火火竟然来到这种场所!看着她下了车,看着她步行着穿过马路,看着她进了这家夜总会,我的心几乎碎了。
我没有跟进去,我站在离夜总会稍远的地方,点了根烟,慢慢地平息着我的冲动。霓虹灯勾勒出的“火狐狸夜总会”几个大字,变幻着五光十色,充满了色情的意味。我虽然从未涉足过这种场所,但是,我从别人的口中早就知道这种场所与色情有关。门口站着两个身着旗袍的礼仪小姐,卑躬地向前来的客人点头哈腰地假笑着。
我不敢想像火火到这种场所究竟扮演的是什么角色,真的,我不敢去想,但是,我又不能不去想,她到底去做什么?是去做三陪,还是去当服务员?无论怎样,都不是我的希望,我不希望我的女朋友是这种场所的一员,哪怕她出污泥而不染,我也难以接受。
夜总会的门口又泊过来几辆小车,车上下来几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彼此推让一番,就互相簇拥着进去。我看到这些人就烦,尤其在这种场合,他们是这座城市的强势群体,他们事业有成,白天在公司呼风唤雨,指挥着别人,晚上又像猎人一样到处寻找着猎物。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个阶层,色情场所才有了兴旺发达的可能。
我又点了一支烟,忽然想起,我抽的这支三五牌香烟就是火火从这种地方给我挣来的,心里忍不住一阵苦涩,不由得咒骂自己,周风,你他妈还是男人吗?骂完,一狠心就将刚燃着的香烟扔到地上,一脚踏灭了。我发誓,我再也不抽烟了,无论什么牌子的香烟,我都他妈的不抽了。
我冲进了夜总会,我要去找火火,无论她在干什么,我都会把她拉出来,拉回我们的家。我们虽然穷,但是我们的志气不能穷。夜总会很大,昏暗摇曳的灯光像鬼火一样闪烁不停,一对对相拥的男女像鬼影一样分散在各个角落,几个半裸女人扭腰摆臀,像刚刚下到油锅里的田鸡。站在吧台旁的服务生过来问,先生,请问你几位?是坐散座还是包间?要不要小姐?我说我找我的朋友。服务生问,请问你的朋友几位?我真想把这个多嘴多舌的小杂种一拳打晕,但我还是忍住了,没好气地说一位,接着便不再搭理他,径自走向幽暗的灯光下去寻找火火。台上的音乐震耳欲聋,那几个田鸡似的女人在台上做着夸张的下流姿势,惹得台下的男女一片嗷嗷乱叫。就在这时,随着音乐的变幻,一个身着华贵衣裙的女子缓缓登场了,台下响起一阵掌声。随着她的扭动,她的衣裙变幻着各种各样的色彩,发出熠熠夺目的光芒。就在她借助于椅凳,借助于旁边的栏杆,极其夸张地扭腰摆臀做着一些不堪入目的动作时,她的衣服被她一件件地扒去了,随着灯光的暗淡,最后只剩下了三点。其他几个女人早已退到了她的身后,只有她一个人在椅子上心醉神迷地扭动着。我实在接受不了这种低俗而丑陋的东西,只专心地寻觅火火。忽然,我听到台下一阵掌声,再看台上,那女孩儿已骑到了栏杆上,那魔鬼一般的身子一起一落,长发在空中飞舞,就在她一扬脸的刹那,我的血液凝固了。火火,她就是火火!无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