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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娃娃 作者:春树-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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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高一时)苗老师就和何宇好,我觉得都有点那种关系——这个班就这样,没办法。”

  天是湛蓝的,天高云淡,连风都是那样广阔绵长。

  秋风多好,宽广绵长,它现在吹动我的裤角。

  我游离其中,

  悲哀又美好。

  我相信我病了,而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我梦见我把徐娟给杀了,而且是在教室里,而且有人看着。G也在。我恨她,我一边用刀砍她一边骂,最后我拿菜刀砍了她脖子,她的脑袋分开了,掉下来了。我觉得挺刺激。我走过来,说:“我终于杀了她,因为我恨她,为此我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我回到我的座位上,看了G一眼,他就坐在我的左边。然后他给我鼓了掌。全班同学都鼓起掌来。我高兴地笑了。

  我一字不动地在电话里给G讲述了这件事,他并未置一词。最后他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这只是主观意愿,他的说辞并不能打消我的疑虑。

  我讨厌他的这种态度。他说:“总有一天你会理解我的苦心。”总有一天会物是人非。他的苦心?什么苦心?用他没有必要的隐忍和沉默换比喧闹更恐怖的寂静和一辈子的不明不白?

  第一场秋雨下了。

  在第一场秋雨里,我想起了故乡金色的阳光,金灿灿的苞谷和金色的田野,金色的油菜花。在我的记忆里故乡充满了金色,充满了阳光和快乐。而我从小就不喜欢金色,但我却怀念那照耀过我身体的黄色。

  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找到我逝去的激情,但是我的梦想还没有实现,因此我还年轻。

  星期四早晨去上学,前方在离我很远的很远处的天边是层层幔幔的灰色、蓝色、桔红色、藕荷色,有飞机飞过。我顿时想起麦田守望者的那首歌:“暖气、阳光,天上有飞机,汽车、唱歌,都不着边际,这样好天气,一直在下雨,谁在编程序,我们的想法,像漂亮的T恤,会被风吹起……”

  我给苇子写信,我告诉他我又重新回去上学了。我说我们互相理解。爱你,在有天空和大地的地方……


12。极端无聊


  星期二是我们的运动会。你可以想象,又是无聊的一天。好在可以听随身听。为了运动会上的练操比赛,我们天天7点15就得到校,那帮超人,都快疯了。

  哎,还是天天开运动会吧,起码可以吃东西,听歌,看杂志中午打饭时我不想去了,但苗老师跟同学叫我说必须打饭。

  学校的生活让我没时间练琴和写东西,但是去它的吧,不管多累我都要练琴和写作。

  又是无聊的一天。早上踩着点儿去。又被骂。运动会后作息改为每天早晨7点30到班里。我就是他妈的不明白了,为什么非得7点30之前到校,既然早读7点45开始。

  十一放假同五一放假一样没劲。

  总结一下,一号呆着,玩;二号去通县排练;三号呆着,逛西单,晚上陪一个朋友买音箱;四号,最他妈痛苦的一天,等电话,等人,晚上去方舟,嗯,白开水宋和那个叫周琪的家伙……五号,忘了干什么了;六号,排练,G万分沮丧,我也是;七号,去杂志社。

  天气变凉了,气温一下子下来了好多度。比起秋天的北京,我更喜欢冬天,索性冷个痛快。

  我未曾得到过谁却拥有无数失落,我只想回到童年却没有幸运和神。我是真正地想重返过去。转眼间,我都十七了,这么老了,再也没有激情了。我怀念十二岁的我,十一岁的我,小时候的我。我不知道哪个是真正的我。一切都变得乏味,玻璃我想念你。

  昨天有人问我什么是我梦寐以求的,我的脑海闪出好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钱,好的工作,出国旅游,出名……但最后说的是“只想回到童年。”

  我做了一个特别牛B的梦。我和G站在南礼士路边的马路上,一阵风吹来,我们的车倒了,一辆汽车从我的车上开了过去,结果我们就骂他们,哪知那是辆警车,所以我们就成了通辑犯。好像当中一个小警察还爱上了我,我也迷恋上了他。嗯,梦里的感情。还梦到了我重返过去。在我们村里,我发现我的爷爷奶奶都很年轻的样子,于是我问他们,现在是几号。他们说是几月几号。我又问现在是几几年,他们说是九二年。我回到过去了!我欣喜若狂地跑进屋,看见我哥哥坐在炕上,还有另外几个亲戚。他们在吃晚饭。我过去接着我哥哥的手说:“哥,我终于又回到从前了,我现在是在梦里梦到你,我重返过去了!”我哥也闪动着激动的泪水,我们都忍着泪水不让它流出来。早晨醒了我还舍不得起床。

  总有一天我会离开你

  宝贝儿,你知道总有一天我会离开你

  到那时我们会想起现在所说的一切

  仅仅是在做出努力

  你知道总有一天我会离开你

  为什么不让我现在就离开你?

  不要受迷惑

  我接到了苇子的信。让我感动。他说我的眼睛很美。

  今天是星期五,无聊的一天终于过完了。

  我在享受的不是痛苦,而是比痛苦要可怕一百万倍一千万倍的麻木。

  悲伤的幻觉。


13。彻底退学


  我想退学。我给小沈打电话。他说得很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但我真想听到他发自内心对我的建议。G说你干脆别上了,在那儿能学到什么!

  选择的确很艰难,怪不得中国人死也不肯要选择,原来选择自己的命运比闭眼等死艰难多了。

  我们去找玻璃,听说他现在在上一所民办大学,周六周日回城。他不在,于是我们在他住的公安大学的校园里走了一会儿。好没有意思的学校,像一个小区,更像一所监狱或一个单位的住宿区,怎么也看不出大学的样子。也许算是安慰了一点点的是球场上还有几个青春活力打篮球的少年。

  我正在面临着选择。

  好吧,我已经做出了选择,我想有权利做这两件事:死或者自由。

  我嫉妒露易丝,为什么她有的我都没有?我一定要得到我想要的。我又给小沈打电话,他以为我做的决定是继续读书。还挺逗。原来他的倾向性意见是让我把书读完。我说什么也没用。他不会理解我的。他的冷静、理智。我越激动就会显得越发可笑、愚蠢。

  出乎我的意料,我给一位日本朋友崔晨水打电话,他说可以在他那里住。这真像是一道光明,点燃了我本以为为数不多的希望。我的心激动极了,一半是为了这个伟大而又不切实际的计划,一半是为了他的好心及善良。我对王慧说我可能要退学住在一位朋友家里,如果第二天我没有来上学就是计划成功了。我会给你寄明信片的。G好像很不放心我住那么远,但我又能住在哪里呢?他并无法帮我。那个班让我烦透了,上学没迟到还算我迟到,什么事呀。

  我对王慧说我打算退学。我会给她寄明信片的。

  我终于离家出走了。星期一清晨慌慌张张地起来,捡了几件衣服和一双新买的绿色球鞋就出门了。我还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甚至包里还有当天的课本。也许每个离家出走的人都有我这般的慌忙、紧张、不知所措,也许还有对朋友,对下一秒的恐怖,像个逃犯一样。在麦当劳的厕所里我换掉了校服,喷上CK的香水,但心跳还是好快。我看着手里这些没有用的衣服,心想是寄放在某人那里还是直接丢进垃圾箱呢?

  我发现我没办法将想的东西连起来,这让我绝望死了。

  崔晨水站在我左边,随公车的速度而晃动,G站在我右边,搂着我的腰。车里没开灯,窗外有路灯和霓虹灯射进来,映在每个人的脸上,崔晨水的脸带着一种暧昧的色彩。他说起我们都认识的一个朋友说他特别好,特别爱他的女朋友,去外地演出时还在日记里写“天上有许多星星,最亮的一颗我想就是你……”崔晨水学了一遍,被他的浪漫逗得笑起来,嚷嚷着:“这哪还有点儿朋克的样子啊?”“前一阵一个女孩住在我那儿,天,那个人简直是个疯子。”他用日本味儿的普通话对我说,“那个女孩,吃药都吃疯了,有一阵儿,他的男朋友不在,她就叫上别的男孩来我这里住……她的男朋友太爱那个女孩了,他要知道了非疯了不可。”

  崔晨水把我们带到他住的小区,他的家比我想象的好一百倍,什么都有,简直舒适极了。

  第二天崔晨水和G都在六点之前离开了屋子,临走时崔说冰箱里有吃的。

  我睡到八点就醒了,再也睡不着。我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觉得百无聊赖。起床后我没忘小心地把被叠好,把床单扯平。日本人多少都有点儿洁癖,昨天我和G洗完澡后崔一个人在浴室里收拾了大半天。接受昨天的教训,我打算在借住的日子里把崔的家弄得一尘不染。

  我看了看看厨房,只有方便面和果酱。我给自己下了一包康师傅方便面又泡了一包咖啡,吃了喝了以后我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我打开电视看了会儿电视,换了很多台都没有好看的电视,特让人烦。我从厨房的玻璃向下望去,白晃晃的一片,有点眩晕。我想到楼下走走,又觉得没什么劲,我想给琦琦打个电话,但又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

  中午G打来一个电话。仿佛只有他的电话才能安慰我的纷乱情绪(事实上,我发现他对我并不关心,我指的是那种微妙的、心灵上的)。

  我在崔晨水的屋子里看到两台电吉它还有效果器和音箱。还有手提电脑。

  窗外阳光灿烂,我却没有温暖。这冬天的阳光,此时正照耀着我,它温柔地抚摸着窗台,我的目光柔和地凝视着它,如同每一个黑夜中走失了的夜晚,如同从来没有过的温暖。在电视上看到那么绿的水,鲜艳的小金鱼游来游去,我爱,我的爱是从未降落的欢喜,泡泡糖,棉花糖,阳光,微风,动物园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和纯洁的目光,逛商场,买不买都无所谓。哦,MM,我们似乎从未亲近过,我的感情于期待中蒸发升腾,触摸了善意的天空,说什么爱和不爱,我不想解释清楚,我不想说得那么明白,时光,一年只逛一次商场,我并未想要你为我买些东西,而我未得到的只配称之为失落,多希望和谁聊聊天啊,哪怕他曾经恨我,我的爱是从未停止流动的清亮的河水,我见过的最纯洁的那种,我曾在那里洗过头,不要告诉我向前看,我的爱已经在六岁时用光。整日哭泣,我不想散步,不想一个人离开,我不知道我将走到哪里,刻骨铭心的爱,巨大的山川伸出手掌接住了我,我,我,我,……

  整幢房子是那么冷,还没有来暖气,Oh,my coffen。我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寒冷,一点一点碾到你的皮肤中去。让人恐惧,让人畏缩。有什么比与世隔绝更难受?我想让自己大喊大叫,想听歌,但不知道那个机器怎么开,那个录相机怎么开,效果器怎么使,不能否认,在这方面我是很白痴的。我是一个失败者,Loser。我的幸福似乎就系在一个人的身上,我的爱人,我的小Baby,拯救我的神。此时我像一个被放逐的人,充满了失落、挫折及一些自己也说不上来的感觉。很明显,他并不能充分地体会、了解到我的心情。也许在他的心目中,我早已不是充满魅力的女神(?多可笑),而只是连自己问题都解决不好的一个失败者。一句话,他这么对我让我实在很伤心。

  我在梦的呓语中痛哭失声。

  我从不认为我是个虚无主义者。但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快乐的人。尽管我总是在笑着。有时候我觉得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好了一些。以我的敏感,我早就应该死去了。

  我想回家。

  G在晚上七点钟左右回到了屋子。G一回来就埋怨,他说车很挤,他在车上一直站了两个钟头,简直累死了。他说要不是因为我,他不会那么累……

  我对G说我要回家。“你真的想好了?”他问我。

  “是的,我不能再在这间屋子里呆着了,我快疯了。没有人和我说话,周围一丝声音也没有。”

  “那你回去以后怎么跟你的父母解释?”

  “我不知道。回去以后再说吧。”我说。

  我给崔晨水在饭桌上留了一张感谢条,就拎着书包和G出门了。只有在汽车驶离那幢房子时,我才有那么一点伤感。

  我不知道靠写作能不能养活自己。


14。忧愁的女士


  我在夜里用钥匙打开门回到自己的屋子里。他们都已睡了,没有人起来骂“离家出走”的我,我甚至奇怪他们为什么不知道不追究我复杂的心理活动。他们并不知道我真正的想法是多么可怕、绝望。我像一颗一直在空中飘浮的灰尘突然归落了大地一样沉沉地睡去。

  清晨我还在被窝里享受那奢侈的温暖。我想我今天不用上学。其实我并不想呆在床上,那种暧昧慵懒让人下沉。笼罩着我,我仿佛会溺死在这片柔软里。巨大的床就像一张坟墓,摇晃着进入死亡,每呆一秒钟就会陷得更深,更无以自拔。

  “明明,开门。”我被一阵短暂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我妈又在叫我的小名。

  “明明开门,我有话对你说。”那扇门岂止有千斤重?我也不想面对她那沉重的面容。

  “我一会儿去趟你的学校,你怎么打算的?我该怎么跟人家学校说?……”

  后面可能还有一些话,我没听清,也许是我从心底拒绝听。光是这几句话就足够要我的小命儿了。天知道我对站在我门外的那位忧愁的女士抱有多少难堪和愧疚。

  我总是这样,在我还没有想清楚时就已经给别人添了麻烦,生命是一场注定的悲剧,而生活的细节是大家设计好的游戏,你要么玩游戏要么选择死亡。但是我们又是多么年轻而不足以死去。如果哪一天你从噩梦中醒来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跟他们玩这残酷而弱智的游戏,并蠢蠢欲动试图改变这一切时痛苦就已经来临了。所以大多数人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坐下来和魔王玩那永远的五子柱游戏。

  “告诉他们我不上了。过几天给我找个学习班什么的吧。”

  “可学习班学几天就完了。以后你打算怎么办?”我听到隐藏在妈妈内心深处的叹息和悲伤。

  “……到时候再说吧。”

  她的脚步终于消失,“砰!”地一声,门被撞上了。她走了。

  我躺下去,忍不住看了一眼窗外,阴沉沉的,像一张淡漠的脸,典型的北京冬天的天气。又想起上学每天早晨时的分秒必争,那时起床天还是黑的,两节课后教室外的天色就是绸带般的一丝蓝。

  我不知道我妈什么时候回来。我想起一个叫张东旭的孩子,还有他的那本“书”。那是他的一个作品,只要出版了,就会有人买,就会有人看,在这些人中总会有一个欣赏你的人。我所喜欢的作家也都是因为写了作品才为人所知,才能让我看到,进而会让我喜欢上。如果他们没写,只是空有才情,那我是说什么也不会知道他们了。而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空留才华在腹中的不幸的人了。

  我想中午给张东旭打个电话。

  他跟我一样大,也在中学,已经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了。

  我完成了从退学到离家出走的计划,却发现自己依然一无所有,穷途末路。鲁迅有句话,——“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以走。”他怎么可以写得如此哀伤……纵然就算没有路,我也要自己闯出一条路来。


15。玫瑰公园


  我是你惟一的朋友,BABY,我是你惟一的朋友。我哼着这首Metallica的歌词,这首有点凄凉的歌词传达出的柔情令我动容不已。

  我是你惟一的朋友,我的宝贝儿,宝蓝色的天空下只我一人。你为什么哭泣?我的亲爱的,我不是那个十八岁就拉到一百万美金投资的聪明小孩,也不是一个有原则的坚强的人。

  张东旭告诉我他是从今年才开始涂鸦的,刚开始涂朋克标语,现在觉得特傻。为什么呢?涂“朋克万岁”我永远不会觉得傻。“我还在我们班里的三角柜里喷了一个呢!”“是吗?!”我心想要在我们学校这样做还不得给开除了!我陪着笑,我的手冻麻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在大冷天里给他打电话。昨天的那种莫名的默契和亲密感没了,只剩下心照不宣的无奈和硬撑着把这个电话打完的念头。就是这样,隔着屏障猜测别人的生活总会感到那样无助寂寞。啊,天边是最最寒冷的风声,枯树枝噼叭作响,我突然变得有些心烦意乱起来,不知道遥远的地方可否有安慰我的东西,那曾经一直被我当成心灵的故乡的地方开始有了怀疑。然而这些都仅仅像硝烟般掠过眼前,随即又消散了。

  夜晚就这样悄悄地不为人知地来临了,夜晚带给人的不仅会有恐怖,黑暗,有时候也会有一丝丝的安全感。

  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都已经过去了,我再也不会浪费我的时间了,再也不会再也不想为那些无谓的事伤心快乐。

  呵,我的漫长的迷茫的青春期何时才能结束?而有时我在想,干脆死在这漫长的青春期里得了。也挺过瘾的。我在黑暗之中小心翼翼地为自己涂着红唇。然后想象着以一个男人的眼光去欣赏它,这个过程令我着迷,我因此认定自己是个自恋的女人。从小我就喜欢拿妈妈的口红、胭脂给自己化妆。然后捧着镜子照个不停,我非常喜欢把那些神奇的东西涂到脸上,然后看自己的脸慢慢变得与众不同起来,我喜欢那种鲜艳的颜色,我一直深深迷恋着美国70年代鲜艳的色彩,五光十色,流光溢彩,光怪陆离,绿色的眼线笔,眼影,粉红色、金黄色的胭脂,带有亮片的指甲油,这些东西都让我倾心爱慕不已。像维维安。韦斯特伍德以及约翰。加里亚诺的设计一样引发我的疯狂。

  白天给《×世代》一个叫T的人打电话,我以前听说过他的名字,他曾玩过乐队,现在是写乐评。我想找他聊会儿。

  他的声音出乎意料地好听。听上去挺清纯的。我们好像聊了会儿音乐,他问我喜欢什么乐队,现在在做什么工作什么的。还说我的文笔很好,我发表在第一期杂志上的《×××》他看了,“我挺有感触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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