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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今看:从诸葛亮到潘金莲 -王溢嘉著-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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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枚的《子不语》,当视为此类作品。但像大多数的明清笔记小说,他只是“妄言妄听,记而存之”,并未尝试赋予这些怪力乱神某种理论架构,甚至亦未加以分门别类。《子不语》中近千则游心骇耳之事可谓包罗万象、芜杂异常,笔者这篇短文自是难以面面俱到,而只能就中择取某一类题材来伸述之。笔者所选者名曰“灵魂”,它正是最困惑人心,也最为儒家学者所忽略的问题。

  事实上,在中国民间信仰及佛、道思想里,是有“灵魂”的理论架构的,袁枚不可能不知,也许为了避免和儒家抗礼的嫌疑,他舍而不用,但笔者在下面的论述中,却不得不使用这些架构,来钩沉、排比《子不语》中涉及“灵魂”的故事,然后赋予他们一些意义。笔者将这些故事分为“魂离”“僵尸”“鬼”“附身”“前世”几大类,分述如下:

  灵魂出走——魂离

  《庄生》是一则“魂不附体”的故事。话说庄生为陈姓家西席,某日课毕归家,路过一桥,失足跌倒,起而复行,到家扣门不应,乃返陈氏宅。见陈家兄弟弈局,乃闲步轩后,睹园亭中一临盆孕妇,色颇美。庄生自觉非礼而退,返观陈氏兄弟弈局中,并代为指点,主人张皇似惊而不采,忽而灯熄,庄生复归家,至桥,又一跌,再起而复家扣门,入则罪其家人前次扣门不应之事,家人曰:“前未闻也。”次日赴陈家言昨日观棋、见孕妇、灯熄之事,主人骇言并未见其复至,亦无孕妇;同至轩后,则见菜园半亩,西角一猪圈,母猪适生小猪六口耳。

  故事中的庄生“悚然大悟”,他认为自己过桥一跌,“灵魂出窍”,返家扣门与至陈家观棋、见孕妇都只是灵魂的经验,是别人无法感知的;当脱窍的灵魂过桥再一跌时,魂才又附体,恢复能思考又有血肉的自我。

  在西方,也有很多“灵魂出窍”的故事。譬如德国大文豪歌德有一次和友人结伴回威玛,在途中忽见另一友佛瑞利德克,居然身穿歌德睡袍、头戴歌德睡帽、脚拖歌德拖鞋出现在马路上。歌德大惊,但因身旁友伴“什么也没看见”,歌德很快认为这只是“幻觉”,并担心佛瑞利德克是不是“死了”。回到家后,歌德一进门就看到佛瑞利德克居然就坐在客厅里,他还以为又看到了幻影。佛瑞利德克向歌德解释说,他因在路上成了落汤鸡,而狼狈地来到歌德家中,脱下湿衣服,换上歌德的睡袍、睡帽、拖鞋,刚刚在摇椅上假寐时,居然梦见自己走出去,在路上看到歌德和其友伴,还听到歌德和友伴的对话!

  歌德和佛瑞利德克都为此而大惊失色!佛瑞利德克认为自己在梦中“灵魂出窍”,而歌德则认为自己在路上看到了他出窍的“灵魂”。歌德此一离奇经验,其实较类似《唐人小说》中的《三梦记》,但它同《庄生》一样,都需以“灵魂存在说”为前提,事实上,这也是很多民族、很多文化所共有的信仰。这个信仰反映了人类的不朽渴望,肉体会死亡,而灵魂则是不朽的。儒家也有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的说法,但这跟“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希望大家做圣人的想法一样,是让一般老百姓感到为难的,民间百姓宁可相信自己生来就具有某种不朽的本质,那就是“灵魂”。

  灵魂是附身在肉体上的,人死时,灵魂脱离肉体;这种观念很自然地导致如下想法:生时若遇到类似死亡的情境,灵魂也可能脱离肉体。这些情境包括睡梦时、暂时丧失意识(如跌倒、车祸、手术麻醉等)时,庄生与佛瑞利德克的“魂离”都符合这个模式。

  魂飞魄不散——僵尸

  《南昌士人》一文,则是一个讲述人死亡时灵魂与肉体关系的故事。话说南昌士人某,寺中读书,与一学长甚相友善,学长归家暴卒,死者夜来,登床抚士人背,与之诀别。士人怖,死者慰之,以老母寡妻及未付梓文稿相托,言毕欲走,士人见其言语近人情,貌如平昔,乃泣留之,死者亦泣,重叙平生。俄而士人见死者貌渐丑败,惧而促之去,尸竟不去,屹立如故。士人愈骇,起而奔,尸随之奔,追逐数里,士人逾墙仆地,尸则垂首墙外,口中涎沫涔涔滴到士人面上。天明,路人饮以姜汁,士人始苏,而僵立之尸亦舁归尸主家成殓。

  故事里的“识者”说:“人之魂散而魄恶,人之魂灵而魄愚。其(故事中的死者)始来也,一灵不泯,魂附魄以行;其既去也,心事既毕,魂一散而魄滞。魂在,则其人也;魂去,则其非人也。世之移尸走影,皆魄为之。”此一见解更进一步反映了中国的民间信仰。中国人认为,灵魂有两大类,精神性的灵魂称为“魂”,物质性的灵魂称为“魄”。活人是魂、魄、体“三位一体”,而死人则是魂飞魄散的尸体;介于活人与死人之间有另两种“存在”状态,一是“僵尸”,一是“鬼”。本节先谈“僵尸”。所谓“僵尸”,大抵是无魂有魄的体(尸体);《南昌士人》一文,很难得的又为我们提供了介于“活人”与“僵尸”之间的另一种过渡性的“存在”状态。

  《子不语》中有不少僵尸的故事,就像前述观念所透露的,只有“魄”的僵尸是“恶”而“愚”的,它的六亲不认与如蛆附骨,甚至比鬼还可怕,我们从时下流行的僵尸电影即可知其梗概。但袁枚也为我们提供了几个别饶趣味的僵尸故事,《飞僵》一文中说某村中出一僵尸,能飞行空中,食人小儿,村人探得其穴,深不可及,求道士捉之。道士请一村人于夜间伺僵尸飞出后,入穴大摇铃(尸闻铃声则不敢入),道士与村民则在外与僵尸格斗,天明,僵尸仆地而倒,众人举火焚之。《两僵尸野合》一文则说,某壮士于荒寺见僵尸自树林古墓出,至一大宅门外,有一红衣妇掷出白练牵引之,尸即攀援而上。壮士先回窃其棺盖藏之(据闻僵尸失棺盖,即不能作祟),俄而僵尸归,见棺失盖,窘甚,仍从原路踉跄奔去,至楼下且鸣且呜,楼上妇人则拒之上。鸡忽鸣,尸倒于地,壮士同人往楼观之,楼停一柩,有女僵尸亦卧于棺外。众人知为男女僵尸野合,乃合于一处而焚之。

  这两个僵尸故事,比时下的僵尸电影更恐怖也更有趣,它们不仅有异于流俗的克制僵尸方法,而且指出僵尸在成为一种“长期存在”状态后,只剩下食、色与攻击等基本欲望。从精神分析来看这种安排,饶有趣味:中国人认为是“魄”驱使僵尸作祟的,而“魄”是“物质性的灵魂”,它跟弗洛伊德所说的“原我”(id)有几分类似,因为德文里的id正有英文里it的意思,是指心灵中“物质”的成分;“魄”与“原我”同样蕴涵了人的本能欲望:食、色与攻击。而“原我”平日被压在潜意识的底层,就好像“魄体”(僵尸)白天躲在棺材里或藏在深穴中;克制僵尸的方法是“入其穴摇铃”或“掀走它的棺盖”,精神分析治疗法则是要“让自我进抵原我的巢穴”或“一无遮拦的表白”。这种类似性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僵尸”可能是我们心中“恶魔”的化身之—。

  灵魂的兴奋剂——鬼

  如果说人死后,“无魂有魄”的是僵尸,那么“有魂无魄”的大概就是鬼了。这个分类当然是粗枝大叶,笔记小说里的“鬼”,其实相当多样,它们的特质也因叙述者的不同而异,甚至互相矛盾。《子不语》中的鬼故事相当多,但也有这种毛病。让笔者感兴趣的并非鬼的现象与本质,而是它除了作为灵魂信仰的一种必然产物外,是否还具有其他的功能?冤鬼求人代为伸冤,厉鬼作祟而让人吓破胆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以下笔者挑选另一类鬼故事,来阐述它隐而不显的功能。

  《煞神受枷》一文说,李某病亡,已殓,妻不忍钉棺,朝夕哭。迎煞之日,妻不肯回避,坐亡帐中待之。二更见一红发鬼卒持叉绳牵夫魂从窗外入。红发鬼卒放叉解绳,坐而大啖酒馔,夫魂走至床前揭帐,妻哭抱之,如一团冷云,遂裹以被。红发鬼卒竞前牵夺,妻大呼,子女尽至,鬼卒踉跄走。妻以所裹魂放置棺中,尸渐奄然有气,天明而苏,后为夫妇二十年。

  《鬼逐鬼》一文则说,左某妻病卒。左某不忍相离,终日伴棺而读。七月十五日,忽有缢死鬼披发流血,拖绳而至,直犯左某。左某慌急拍棺求救,其妻勃然掀棺起,挥臂打鬼,鬼踉跄逃出。妻魂谓左某曰:“汝痴矣!夫妇钟情,一至于是耶?盍同我归去,投人身,再作偕老计?”左某唯唯,不逾年,亦卒。

  这两个棺材边的爱情故事,因为棺材、尸体、红发鬼卒、缢死鬼的布局,而使夫妇间的情爱增加了一层魅惑的色彩。李某妻是抱着如“一团冷云”的夫魂,而左某则拍棺急呼“妹妹救我!”最后,一个是死者还阳,重续旧情;另一个是生者归阴,再作夫妻。因为鬼的介入,而使我们对“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有了更深刻的体认。棺材与鬼让我们的情绪骚动,而这种骚动是有助于我们体验爱情的深度的。

  《赠纸灰》一文说,某捕快偕子缉贼,其子夜常不归,父疑而遣徒伺之,见其子在荒草中谈笑,少顷,走至攒屋内,解下衣,抱一朽棺作交媾状。徒大呼,其子始惊起,归告母曰:“儿某夜乞火小屋,见美妇人挑我,与我终生之订,以故成婚月余,且赠我白银五十两。”取出怀中银,则纸灰耳。访诸邻人,云“攒屋中乃一新死孀妇”。

  这个棺材里的性爱故事,也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诡异的激情,“抱一朽棺作交媾状”跟“抱一棉被作交媾状”,所激发的情感反应是很不一样的,前者将“性”与“亡”、“恐怖”做了诡秘的结合,似乎更能触及我们最黑暗、最深远的灵魂。

  这就是我所说鬼的其他功能。鬼虽是灵魂信仰的产物,但它也会反过来触动我们的灵魂(心灵)。在恐怖的气氛中,我们的灵魂因鬼而战栗,这种灵魂的战栗抖落我们习以为常的钝感,而对与此情境相关的事件产生更敏锐的异样感受。在爱情与性方面如此,其他方面也是如此;鬼是“灵魂的兴奋剂”。

  灵魂之剽窃!——附身

  死后脱离肉体的“魂”,有时候会附在其他肉体上,此即“附身”。《子不语》里也有不少附身的故事,譬如《蒋金娥》一文,农民顾某娶妻钱氏,钱氏病卒,忽苏,呼曰:“此何地?我缘何到此?我乃常熟蒋抚台小姐,小字金娥。”拒其夫曰:“尔何人,敢近我?”取镜自照,恸曰:“此人非我,我非此人。”钱家遣人密访,常熟果有蒋金娥者方卒,遂买舟送至常熟,蒋府不信,遣家人到舟看视,妇乍见,即能呼某姓名。蒋府恐事涉怪诞,赠路费,促令回。妇素不识字,病后忽识字,能吟诗,举止娴雅,非复时村妇模样。

  “附身”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现象,在精神医学教科书里,有很多类似这种附身的案例,不过它们均属于“解离型歇斯底里精神官能症”(hysterical 
neurosis,dissociative type),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多重人格”(multiple 
personality)。譬如美国的心理学之父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就报告过这样一个病例:1887年3月14日,在宾州的诺利斯坦,一个叫布朗的杂货商,突然惊慌失措地问人说:“此何地?我缘何到此?我乃罗德岛牧师伯恩也!”邻居趋前探问,他也惶惑地问:“尔何人?”邻居打电话到罗德岛的普罗文斯查问,果然有一位名叫伯恩的牧师,不过不是去世,而是失踪。事情的真相是,伯恩牧师在同年1月17日到普罗文斯领款后,即迷迷糊糊地来到诺利斯坦,自称名叫布朗,租了一间小店做起杂货生意来,完全忘记自己过去的身世和经历。两个月后才如大梦乍醒,又完全忘记在诺利斯坦的一切,而只记得自己过去的身世和经历。

  “多重人格”的案例里,也有像钱氏与蒋金娥在言行、举止、智商方面差异甚大的,譬如利普登(Lipton)报告的一个女病人,她有两个人格,分别名叫莎莉与玛乌德,莎莉文静忧郁,喜穿灰色平底鞋、不化妆、不抽烟、智商为128;而玛乌德则活泼放浪、喜穿露趾高跟鞋、涂脂擦粉、抽烟,智商为43。

  笔者当然无法说《蒋金娥》一文讲的就是一个经过加油添醋的“多重人格”病例,但从目前精神医学对多重人格的解释上,我们却能获得有关灵魂的新启示。用浅显的话来说,“多重人格”乃是一个人的肉身内同时具有数种不同的灵魂,而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具有这种多重人格的倾向,只是量与程度的问题而已。1984年,第一届国际多重人格研究会于芝加哥召开,与会学者认为多重人格是解开心灵如何影响肉体之秘门的一把钥匙。这与传统灵魂信仰里的附身现象,在意涵上是多么类似啊!

  灵魂之考古——前生

  在“正常”情况下,脱离死亡肉身的“魂”,是要到地狱报到,然后投胎转世的,因为喝了“忘魂汤”之类的东西,再世为人时,对前世的经历就不复记忆。不过灵魂既然是一再轮回,自然就会有人记得前生乃至三生的经历。《曹能始记前生》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话说进士曹能始过仙霞岭,觉山光水色恍如前世所游,暮宿旅店,闻邻家有妇为亡夫做三十周年忌,哭声其哀,询其死年月日,正是己所生年月日,曹遂入其家,宾至如归,历举某屋某径,毫发不爽。前妻已白发盈头,不可复认。曹命人开启关锁之书屋,尘凝数寸,未终篇之文稿,宛然俱在。

  这种“走向过去”的故事在古代相当多,譬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东坡,在被贬到杭州后,就觉得自己前世曾住在这里。林语堂在其所著《苏东坡传》里说:“有一天他(苏东坡)拜访寿星院,一进大门就觉得景物很熟悉。他告诉同伴,他知道有九十二级石阶通向忏堂,结果完全正确。他还向同伴描述后殿的建筑、庭院和木石。”林语堂还提到苏东坡好友黄庭坚的故事:“诗人黄庭坚告诉别人,他前生是女孩子,他的腋窝有狐臭。他在四川省重庆下游的涪州任职期间,有一天一位少女来托梦说:‘我是你的前身,我葬在某地。棺材坏了,左边有一个大蚁窝。请替我迁葬。’黄庭坚照办,左腋窝的狐臭就此消失了。”林语堂说:“苏东坡时代大家都相信前生,这种故事不足为奇。”

  林语堂显然认为,前世回忆乃是灵魂信仰的产物,但就像“鬼”一样,“前世”亦另具其他心理功能——它尝试对个人今生的遭遇提出解释。譬如黄庭坚的狐臭乃是他前世尸身的蚁窝在作怪;苏东坡被贬,觉得“自己前世就住在杭州”,旧地重游、人生如梦的情怀多少可以化解他的心中的抑郁。

  《子不语》中也有这类的前世故事,《羞疾》一文说,沈秀才年三十余时忽得羞疾,每食必举手搔面、如厕必举手搔肾曰:“羞!”家人以为癫,医治无效。沈秀才自言疾发时,有黑衣女子捉其手如此,不得不然。家人以为妖,请张真人捉妖。张真人请城隍查报,得知沈秀才前世为某镇叶生妻,黑衣女子乃其小姑,小姑私慕情郎,叶妻在人前以手戏小姑面曰:“羞羞!”小姑忿而自缢!此段前世恩怨遂使沈秀才在今生得了羞疾。

  灵魂的轮回转世加上佛家的因果报应,构成了一个“老妪能解”的“诠释学”,它不仅可以解释一个人为什么会得狐臭、会有羞疾,还可以解释一个人的际遇穷达乃至群体的兴衰。儒家学者说“格物致知”,但民间百姓喜欢的还是“格灵致知”,在事未易察、理未易明的时代,它满足了人们对“为什么”的好奇心。

  对灵魂信仰的反讽

  就《子不语》丰富的素材而言,以上所引,难免有挂一漏万之嫌,但我们多少已可看出,袁枚所笔记的故事,虽然杂乱无章,实际上相当完备地反映了民间信仰中灵魂的理论架构。不过在沧海之中,我们也看到几则对灵魂信仰提出嘲讽的故事。《鬼弄人》一文说,冯秀才梦神告知今岁江南乡试题目,次日即预作熟诵之,入闱,果验,以为必出,结果榜发无名。夜间独步,闻二鬼咿唔声,聆之,则其闱中所作文;一鬼诵之,一鬼拊掌曰:“佳哉解元之文!”冯惊疑,以为是科解元,必割截卷面,偷其文字。入京具状控于礼部,礼部行查,乃子虚乌有。冯生因此获诬告之罪,谪配乌龙江。

  《棺床》一文说,陆秀才求宿材屋,主人以东厢一间延宾。陆见房中停一棺,心不能无悸,而取易经一部灯下观,期以辟邪。二更犹不敢息烛,和衣而寝。俄而闻棺中有声,一白须朱屦老翁掀棺盖起,陆大骇,屏息以观,见翁至陆坐处,翻其易经,了无惧色,并袖出烟袋,就烛上吃烟。陆以为此必恶鬼,浑身冷战,榻为之动。白须翁视榻微笑,竟不至前,已而入棺覆盖。陆终夜不眠,次早询于主人,始知棺内乃主人之家君,并未死,七十大庆后而以寿棺为床,每晚必卧其中,夜出而被陆误以为鬼。

  《赵氏再婚成怨偶》则说,布政司郑某妻赵氏,病卒,临诀誓曰:“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卒之日,刘家生一女,生而能言,曰:“我郑家妻也。”八岁路遇郑家奴,指认之,并询一切妯娌上下奴婢田宅事,历历如绘。刘女十四岁,有人以两世婚姻乃太平端事,劝郑续刘女,时郑年六旬,白发飘萧,女嫁年余,郁郁不乐,竟缢死。

  关于灵魂,很多人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但这三个故事却告诉我们,因为“信其有”而导致了可笑,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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