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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起传-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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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苦笑一声,自己率先摇头:“但是不成啊!咱们不过是商队护卫,若在富顺,还能有守土之功,但在这黔省之中,却俱是民户!就算咱们将蛮子杀得人头滚滚,但咱们拿不到军功!只能眼睁睁看着功劳被官军拿走!”

    跟随何泰而来的护卫瞪大眼睛,愕然地看着李永仲,又转头看看同伴,但不论是仲官儿还是先前那批护卫,难看的脸色都说明了这是事实。任谁都晓得,凡功劳中,军功最重,同伴浴血奋战,却因为不是官军身份,就得将斩获拱手让出,这怎么能让人甘心!

    护卫依旧沉默,但脸上却再没有方才的平静,许多人皆是怒气满面,只是强自按捺而已。李永仲深吸一口气,打破死一般的寂静平静地开口,只是他这次说的话叫许多人都愣住了:“兄弟们,今日我叫大家来这里,还有件事要同大家说。”

    “我”李永仲顿了顿,“决定投军。”

    “为了与蛮子的战事,官军如今正在广建营头。这一场仗,势必要打!或许有人要问,既然如此,咱们只是民户,怎地还要主动朝着火坑里头跳?为甚不干脆回富顺过安稳日子?”

    他这番话道出了许多人的真实想法——自从听到李永仲要去投军的消息,纵然有人性情坚定,但大多数的人,却依旧会因为一些消息而软弱,动摇。许多人现在的想法就和李永仲所说一样——先前已经打了一仗,死伤了这么多的兄弟,为什么还要去投军?

    在很多人疑惑不信的眼神当中,李永仲沉声说道:“这个世道,哪里还有安稳?咱们的人马已算强项,但同官军比起来,却仍旧不值当甚么,以至于兄弟们必须将功劳让出方能自保!”他的语速开始加快,声音越来越大:“我却觉得不公!这天下,若不靠咱们自己,哪里还有人能够依靠?”

    李永仲正色道:“因此,我决定投军!兄弟们当初签下的契书是做我李家的护卫,如今我却想带着大家走一条博大富贵的路!但这件事,我却不愿强迫!若是不愿,继续做护卫便是,绝不亏待!”

    护卫们惊呆了。

    “现在,愿意随我从军的,站在我的身边来,愿意继续做护卫的,就留在原地。”李永仲缓和语气道:“当然,不论是那种,都是我李永仲此生好兄弟!”他朝后退了一步,摊开双手,平静地看着不知所措隐隐有些骚动的护卫们。

    曹金亮与何泰首先站到了他的身边,接下来是刘小七,周大牛等人,那天参加战斗的幸存者几乎毫不犹豫地都站了过来。接下来,这次跟着何泰来毕节的人当中也开始零零散散地朝着他们走来——这些人的神色远不如先头的人坚定,不少人脸上都带着些许迟疑,甚至是破罐子破摔之后豁出去的神色,但哪怕如此,他们也迈动双腿,选择了跟随李永仲。

    至此,站在原地不动的,还有十来个人。

    李永仲的目光在虽然站在原地却面色惶恐的人脸上一一滑过——这些人他都认识,能一个个的叫上名字,甚至他们会什么在今天拒绝继续跟随他,李永仲也能猜出原因。想至此,他温和地笑笑,望向其中一个伍长:“陶富贵,你还是愿意当护卫么?”

    陶富贵在他的目光之下觉得双腿发软,手心发潮,忽然就站不住跪倒在地。他咽了口唾沫,紧张地开口:“仲官儿我家里还有寡母,我家就我一个”说到后头,已经是语声讷讷,再也听不清了。

    他仿佛打开了一个开关,接二连三的有人跪倒,有人干巴巴地说当了兵伺候不了爷娘,也有人哭丧脸着说上有双亲,下有稚儿,还有人则只是瑟瑟发抖,不敢说话。站到李永仲身边的护卫先是失望,现在则是被这些人气得浑身发抖。当下就有人怒火冲天地跳出去,直朝着对面的拜把兄弟冲出去,一把攥起他的领口,破口大骂:“当初是谁拍着胸膛说这条命就算卖给仲官儿了?是谁说仲官儿叫去哪儿便去哪儿?现在你却闹这个!?”想也不想,拳头就朝对方面门挥去!

    只是他刚挥出拳头就把一只有力的大手捉住,错愕惊怒之下抬眼一看,却是曹金亮皱着眉头瞪着他。这鲁莽汉子当下就跳起来站直,口中喊了一声:“曹队正!”便再无他言。

    “仲官儿刚说了,哪怕不跟他投军,也是李家护卫,都是自家兄弟,你打人做甚?”曹金亮丢开那人的手,板着脸训道:“你这性子,赶紧给我收敛起来!以后到了军中,你也这么当着上官的面要打人?!立马就是一顿军法!”

    将对方训得面红耳赤,他又转过来,叹了口气,将摊在地上的人拉了起来,给他拍拍身上灰土,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这个曾经是他训出的最出色的护卫一眼,淡淡道:“以后好好当差,仲官儿宽厚,亏待不了你。”

    这场犹如闹剧一般的冲突很快就平息下来,李永仲保持着沉默,抱着胳膊站在边上来回打量着护卫们。短短的时间当中,原本亲密无间的同袍就因为不同的选择中间出现了微妙的裂隙。他自问并非圣人,今日愿意跟随他的,他日后肯定要另眼看待,而这些只想留在原地的,虽然一应待遇仍旧不变,但在李永仲心里,虽然不至于冷眼,但若希望能如同以前一般亲厚,短时间之内,恐怕也是妄想。

    他苦笑一声,人心易变,在此一事上,可谓是体现得淋漓至极。(。)

第一百一十三章 投军(完)() 
侯良柱在帐篷里背着手来回踱步,他的亲信幕僚刘周坐在马扎上滋滋有味地喝茶。军门转身回来,看见刘周这副闲适的样子,倒是哈哈一笑,自己也捡了马扎过来在边上坐下,吩咐亲兵为他取来一个茶盏,老大不客气地抢了刘周上好的下关沱茶。

    刘周痛心疾首地看着这个老军伍粗手粗脚地从茶叶罐子里撮出一大撮茶叶,眼看着在茶碗外头泼泼洒洒道出都是,最后终于忍不住出手抢了回来,怒道:“军门!你这碗里的茶叶都快顶到盖子上了!”

    “你们文人就是小气,吃你几片茶叶又怎地?”侯良柱哼了一声,一面自己动手提起煨在火塘上微微散发着热气的水壶往茶碗里倒水,一面还不忘为自己辩解:“这沱茶吃的就是味重,你看你那碗里头清汤寡水的,就是一碗白水,有甚的吃头?”

    直等茶水都漫出碗沿,侯良柱才收手,一手将水壶放回火塘,一手就将茶盖半搁在茶碗,半晌提起盖子刮了刮茶沫,凑近闻了闻香气,赞了一声:“好茶!”

    “十两银子一个茶饼,能不好?”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刘周索性泼了自己茶盅里的残茶,也仿着侯良柱浓浓地泡上,一时间茶香袅袅,两人都没有言语。半晌侯良柱放下茶盏,若有所思地问了刘周一句:“密之,前些天刘心武送来的那报捷文书你看过没有?”

    刘周啜饮了一口茶水,将茶盏搁在小杌子上,方点头应道:“看过。军门是对那文书有所怀疑?”

    “这倒没有。”侯良柱摇摇头,他蹙着眉头道:“前些天同文书一并送到的还有缴获并首级,我亲自验看过,全是真蛮,并不是杀良冒功,又问过那千户所属的兵丁,当是属实。不过看了过后,我这心里头的疑问却不曾稍减。”

    他也不卖关子,捋一捋下颌胡须,稍一顿便接着往下道:“这遇袭的据说是刘心武属下一个极得用的千户,前些年从辽东调回来的,密之恐怕也听过他名字,叫陈显达的便是了。”

    “若是他便不奇怪。”刘周中肯道:“这陈显达据说练兵上头很有几招散手,听说叙南卫每次点阅,他手下的兵算是最出彩的,空饷也不算很严重,算是川东一带一等一的敢战强兵吧。”

    侯良柱却哼笑两声道:“陈显达此人,带兵用兵都是好手,但若说那送来的几十个首级和缴获是他一家打下的,却瞒不了我。”他曲起指头在小杌子上敲了敲,“一则,首级我全都看过,好些个面门上头都是叫药子打个稀烂!陈显达那日遇袭之时,一杆火铳都没带出营,那这脸上的伤怎么来的?”

    刘周提了水壶来给他续茶水,一面慢条斯理地同他讲道:“军门是老军伍了,原不必在下细说,不过这军中事,向来是笔糊涂账。军门要穷纠下去,底下人虽说落不着好,万一查出个甚么难堪的,军门脸上也须不好看啊。”

    “这我岂不知道?”侯良柱不以为然地道:“这样样都清清落落,底下人还能办甚么事?便只有那些读死书的腐儒,才一个个的大言煌煌,连水至清则无鱼这样的道理都不晓得,能办成甚么事?”

    他顺嘴抱怨几句,说完才将自己真心道出:“那日据说有五六百的蛮子,对对缴获的首级,倒也是能对上的。陈显达据说带了一半不到的人马出去,死伤了一两百号人回来,还能缴首七八十级?这里头没有猫腻?必然还有一股人马!”

    侯良柱不愧是积年的老军伍,眼光何其毒辣,只看首级数量就推知定然另有一股强兵隐匿在侧。他一口气说完,端了茶水润润嗓子,又道:“这股人马想来同我官军亲善,却又不是官府中人,最大的可能,估摸着是在陈显达的身上”

    刘周谨慎地问了一句:“是否要将陈显达召来,问他一问?”

    “不用。”侯良柱摇头,仿佛想起什么,眯起眼睛笑了一笑,道:“既然陈显达报功之时没有说别的,咱就只当不知晓。这军功从来只嫌少不嫌多的。密之,”他正容吩咐幕僚道:“你代我另写一封信给朱制台,明日一早同报捷的文书一道送到大方。再写一封捷报奏折,老夫要上递朝廷。”

    “是。”刘周一一应下,想了想提醒侯良柱道:“军门,折子的事,恐怕还是要与朱制台联署得好,再不济,也得与制台通报一声。”

    “那你便看着办罢。”侯良柱随口道。又端起茶碗,美滋滋地喝了一口,心里暗道:“那朱燮元一贯是偏重黔省兵将,四月里头许成名胜了一仗,叫他说到现在,回回必提起,如今这缴获虽说不如许成名,但却是咱们川兵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千户打的,比起许成名,面上却要光彩更多。”

    明军在毕节的招兵处设在距离城门不远的地方,不仅本地毕节本地人可以前去报名投军,外地送来的新兵也须在此处先行登记才能入营。不过李永仲却是直接带人去的军营——陈显达已经提前同刘心武打了招呼,又和川南兵备道的人通了气,李永仲算是带人投充,一入营就是把总,直接写在陈显达的麾下。

    陈明江陪着李永仲将一应程序办完,又去中军官处领来军官们的一应物事,一边为他介绍军营,一边指点道:“日后这牙牌万万丢失不得,若有失落,中军官便叫你晓得厉害。兄弟们的军服器械一类,”他顿了顿,笑道,“倒是我说错了,仲官儿直去领军服就好,那官造的破烂刀枪想来你也是看不上的。”

    跟随李永仲投军的护卫一共八十七人,陈显达给他报了百人的数目上去,中军倒也认了,这是时下常态,到处都不以为意,中军官还好意提醒一句:“还可多报些,不然你这队是新建,若是没有战功,养兵却是难事。”

    李永仲向陈明江一笑,“多谢明江兄指点。我自入营,还半分摸不着头脑,若不是明江跟着一道,哪里晓得里头的门道?想来各处同袍待我亦是客气,多是看在岳父同明江兄的面上了。”

    “一会儿回去,想必岳父就要下了文书,将我同几个兄弟调到仲官儿你的队里,日后仲官儿你便是我的上官,在军中咱们便叙军礼,上下尊卑不可废,仲官儿待人也太客气了些。叫我名字就好。”陈明江爽朗一笑,“今后咱们就是一个锅里吃饭的同袍,仲官儿直管自在些。”

    两人说说笑笑,便转回了陈显达部所在的营地。因此番遇敌折损甚多的关系,空地不少,护卫们一早到了这里,先就自己动手搭好了帐篷。一上午光景,由文案一一录下名姓,给了腰牌,又领来军服并种种物事,比之李永仲更加忙碌。

    等到李永仲终于回来,看见的就是依旧穿戴一新的部下——现在,已经不能称为护卫或是民兵,而是正经的在册官军营兵,只李永仲现下还不能单领一营,也就没有营头名号,在名册上的正式称呼是“大明川南兵备道显字营丁队把总李永仲”。

    这个时节明军戴毡笠或头巾,护卫们却戴了折檐毡帽,衬着簇新的紫华布长身罩甲,内里是大红鸳鸯袄,身材挺拔,叫人看了便要赞上一声好军汉!和明军不同,李家待护卫极厚,尤其是开始训练之后,肉蛋不停,长期充足的蛋白质供应让这些新入营的兵士们脸色红润,身材厚实,平时穿着深靛直身不觉得,现在换了军服,真是十足的精神!任谁都要多看两眼。

    陈明江将兵士们一打量,感慨地扭头同李永仲道:“仲官儿手下弟兄们当真个个好兵!咱们营里头,能与之相比的就是义父的亲兵队了。其余百户手下,只有郑国才周谦两个的队里,勉强能比一比。”

    李永仲亦是满意,不过对着陈明江却谦虚一笑道:“明江这话却夸得太过。咱们新入营,两眼一抹黑的任事不懂,到时候要同袍们照顾的地方还多。千户手下个个都是强兵悍将,我这里能算什么呢?”

    如今已是李永仲麾下的陈明江对李永仲谦逊的态度很满意,他暗地里点点头,心下这才大松一口气。自从晓得陈显达要将他调到李永仲这里,陈明江嘴上不说,心里却有十分忧虑,他就怕李永仲年少轻狂,到时候将人得罪个遍,他却是收拾不来烂摊子。

    虽说这样的担忧在他自己看来也太过小心,但李永仲的表现很明显让陈明江对他又高看一眼。自入营以来,不管是对着小兵还是军官,李永仲的态度都能说得上不卑不亢。军中惯会拍马溜须的自然不少,那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也不是没有,这两种都招人厌,倒是李永仲这样的,待人诚恳客气,不肯轻易拿大的,也许一开始显露不出什么,但能在军中走到最后的,往往都是这样的人。

    陈明江忽然就对自己未来崭新的军营生活充满了期待。(。)

第一百一十四章 新官上任(1)() 
被起床的号角声吵醒之前,李永仲已经在陌生的帐篷里睁开了干涩的眼睛。

    帐篷里一片昏暗,只有隐隐的光亮透过粗麻苫布透进来,新上任的年轻把总慢慢地坐了起来,皮革,金属,油脂,人类和动物,植物,土壤,来自这些完全不同存在的气味混杂在空气当中,随着一呼一吸,将身体浸润,让他无比鲜明地感受到,他现在呆的地方与过相比截然不同。富顺城中安稳的岁月在回忆中开始模糊,曾经深刻地刻印在骨血之中的盐卤味道渐渐消褪,不远之后的某一天,来自铁与火的慷慨赠予将彻底将这代表着安稳平静的味道去除。

    作为把总,李永仲有权拥有一个单独的小帐篷,还有一张单人竹床。除此之外,这个帐篷里放着他的私人用品,还有把总的甲胄和武器等等,还有睡在外侧的值夜的亲兵——昨晚由刘小七负责。

    他掀开被子,刚要下床,吱呀作响的竹床就吵醒了睡在靠近入口处的刘小七。他反应很快,几乎是从地铺上鲤鱼打挺地跳了起来,然后就看见李永仲已经套上了中衣开始穿外面的鸳鸯袄,刘小七赶紧跑过去帮着把挂在衣架上的紫花布长身罩甲取下来,等着伺候李永仲穿上,一边低声抱怨了一句:“仲官儿既醒了,就当叫小的起来”

    “你昨天也是乏了一天的人,年岁又小,能多睡,还是多睡会儿子。”李永仲笑道,伸直了胳膊让刘小七帮他穿上罩甲,紧紧束上鞓带,再挂上军官用的黑铁鞘缠革柄腰刀,最后年轻的军官自己戴上了八瓣帽儿盔,抬高下巴,绑紧系带。

    刘小七绕着李永仲又查看一遍,以防哪里没有缺疏。看完一个劲儿地赞道:“仲官儿穿这身真是别样神气!”

    李永仲忍不住叱笑一声道:“这话在我这里说说便罢,就不要到外头去说了!没得丢人!”说罢他也不看刘小七,径直掀了门帘出去,刘小七赶紧在后头跟上——和李永仲相比,刘小七的背上还背了一个四四方方的铺盖卷,也多了一支六尺长的大枪。

    丁队的兵士们也起身了。按照在富顺时养成的习惯,先按照次序,每次十人依次前去洗漱——自然,这也是他们自带的,包括一个竹柄猪鬃的牙刷并一小匣子的牙粉,还有一块薄麻帕子,和成人手臂一般长短,平时可用来洗脸擦身,战时撕成长条就可临时止血充当绷带。

    洗漱回来的兵士开始整理自己的行囊——按照规矩习惯,早起之后先得全副背囊军械跑商十里,七八十号人挤在一块空地当中,看似杂乱,却自有秩序,除了低低的说话声,就是收拾东西时发出的悉悉索索声音。

    如今已是初夏,天光亮得很早。丁队虽然动静不大,但也足够吸引一些早起明军的注意。他们三五成群地袖着手站得远远的看,窃窃私语低声嬉笑,虽然不敢靠近,但声音传过来,几个丁队面皮薄些的兵士手脚就慢了起来,越是不想被注意,似乎就越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过须臾,那些看热闹的人群当中就传出几个不怀好意的声音:“啧啧,看他们那样儿!下巴上头还没长毛吧?”“还是些娃娃的岁数,就来当兵吃粮!”还有个格外猥琐的,阴阳怪气地道:“这下巴没长毛,那下头长没长毛?”

    围观的人群“哄”地一声笑开了。

    曹金亮亦是最早起来的那一批人之一。他嘴里叼了根长长的草茎,双手抱胸站了个懒洋洋的八字步,冷眼看了半天,忽地迈开大步,两下走到人群里头,轻轻探手,便将一个缩头缩脑的獐头鼠目的兵士扯了出来!

    他身上穿着总旗的服色,盔帽上插着赤红长方小旗,那兵丁不敢造次,嘴里却胡乱嚷着污言秽语,又拼命扭脸朝同伴看去,高声叫喊:“新来的欺负人!仗着是千户女婿,便要打人么!?小的却不是上官队里的!”

    他这般一喊,兵丁中间便骚动起来,虽军营当中严禁殴斗,但许多人脸上就有些压抑不住的愤恨之色。一时之间,原本有几分戏谑的气氛顿作沉滞。不少原本对丁队只是好奇的兵士脸上带出了微妙的提防——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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