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书仙传-第13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级货他也没有。

    如果是本体在这就好了,那就可以驱使小说人物前去试探了,若是有什么陷阱也能提早发现。

    等等!

    小说人物?

    忽然一丝精光从圣灵分身脑海中闪过,它不能召唤小说人物,那是因为他没有大衍神符,或者神格。

    没有,不代表他不能再制作一个啊,想到这里,圣灵分身又悄悄地离开了原地,退到了远离鹰王千里的地方。

    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他离开后不久,躺在山林里的鹰王忽然睁开了它的鹰眼,紧接着,又再次闭合了上去。

    写什么好呢?

    一处山壁下,圣灵分身拿出一支普通的灵笔,静静思考着。

    如今正赶着时间,篇幅太长的小说肯定是不行的,写的太快,忽视写作的过程,也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而故事背景太大的也不行,先不说那气运的损耗他能不能承受的住,就是他能承受住,手里的这支笔也受不住,九爷不在身边,想写些什么就是麻烦,有机会也得换支高级的灵笔。

    想着近来的经历,以及自己目前的身份,圣灵分身顿时有了想法,我只是为了找个探路的而已,要求也不用太高。

    所以,圣灵分身立刻就唰唰的面前一册空白书籍上写下四个大字——龙门客栈。

第三百五十一章 天下禁武令() 
仅仅只是短短一瞬间,但圣灵分身脑海中已经闪过了无数的念头,而选择龙门客栈也是经过他深思熟虑的。

    与射雕英雄传不同,龙门客栈只是一部比较纯粹的江湖侠客小说,也更贴近江湖人对侠的定义。

    侠是什么;按照射雕中的说法,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但这只是金老个人对侠的看法。

    可在圣灵分身看来,为国为民的不是侠,而是英雄,要不然历史上诸如霍去病,岳飞一类抗击外族的名将岂不都要改名叫霍大侠,岳大侠了?

    真正的侠是什么?

    杀官的是侠,杀富的是侠,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是侠,讲信义的是侠,寻知音寻知己的是侠,同样,近在咫尺,人尽敌国的“恐怖分子”是侠,通缉犯是侠,江洋大盗也可以是侠。

    古时候的侠是一怒拔剑,血溅五步,不是为什么仁义道德,侠讲究的是快意恩仇,问心无愧。

    侠者中真正做到为国为民的,也就郭靖一人而已,所以他才能称为大侠,巨侠。

    简而言之,侠者就是一群拥有追求自由与抗争命运思想的人,他们拥有自己的道德标准,也喜欢按照他们自己的道义来以暴制暴。

    正所谓,儒以文犯法,侠以武犯禁。

    侠或许会受寻常百姓的欢迎,可注定会为统治者所不喜,在他们眼中,侠者就是一群目无法纪的刁民,而这,也正是圣灵分身所要表达的地方。

    无数的文字迅速在圣灵分身笔下成型,在书写的过程中,对于龙门客栈。圣灵分身有着不少想法。

    整篇小说准确来说,其实还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龙门客栈。二是龙门飞甲。

    龙门客栈那部分,圣灵分身并不打算修改什么。仍然是那个故事,以东厂曹少钦假造圣旨杀害了忠良杨宇轩,并想斩草除根杀死其后代一事为展开。

    大漠之中,开黑店为营生的风。骚入骨老板娘金镶玉,她对周淮安暗生情愫,可惜周淮安早已心属邱莫言,与此同时,曹少钦的大队人马正向龙门客栈杀来

    龙门客栈开的是黑店。吃的是人肉包子,干的是打家劫舍,偷、抢、杀,光是这里,想来就足以让人大开眼界了。

    而在第二部分龙门飞甲中,却是费了圣灵分身不少心思,故事定为龙门客栈的三年之后,当年的周淮安易名为赵怀安,老板娘也跟着改名为凌雁秋,当然。还有一个大反派雨化田。

    对于雨化田,圣灵分身着墨不少,仍然是那个西厂厂公。权倾朝野,睥睨天下,气度不凡,淡定从容,武功高强,心狠手辣。

    不过,他追杀赵怀安一行人的目的可与原著中争权夺利大不相同,在圣灵分身设定中,田化雨对皇帝忠心耿耿。追捕赵怀安更多的是寻蒙皇恩,为主子分忧。

    为什么这么说呢。龙门飞甲中,赵怀安一出场便杀了东厂厂公万喻楼。然而哪怕万喻楼是一个再怎么坏的奸臣,但他毕竟是朝廷中人,岂能让一普通江湖人士随意打杀?

    因而,田化雨祭出了天下格杀令,打算格杀这些以赵怀安为首的不遵从朝廷法纪的乱党。

    而这,只是表面上的原因罢了,真正的缘由则是皇帝想重振法纪,雨化田出面借杀掉赵怀安等人为由,顺势颁布天下禁武令,使得天下太平,杀戮大减,今后一切是非对错均由朝廷法规所决定,而不是侠者什么看不惯,直接一剑杀掉贼首。

    “禁武令”,也正是所有这个世界所有统治者所渴求的,就以大离来说,他们其实一直在为这个做努力。

    这个世界中强者无数,对于修士来说,我等生来自由人,哪会遵守什么朝廷法令。

    若不是大肆屠杀普通百姓,会引来业力,甚至会惹得某些看不惯的强者出手,这个世界的人族起码会少上一半。

    只能说,强者太强,弱者太弱,举个例子,以圣灵分身如今的实力,如果他愿意的话,轻易就能毁掉一个十万人口的城镇,就更不用说那么宛如神魔的大能之士了。

    若是那些人毫不顾忌的打斗,光是战斗余波,直接就能毁掉一个国家乃至更大的地区,死去的人更是要以数十上百亿来计算。

    但就是这样,每日因为江湖人争斗而无辜惨死的普通百姓也是无以计数,毕竟,真杀红了眼,可没几个人会顾忌普通人的死活。

    站在大离的立场,那些江湖人士都该杀,可这样的事却是屡禁不绝,防不胜防。

    为什么呢,他们缺少那个底气,实力,甚至是缺少强有力的措施,若是大离真敢搞个禁武令,让天下人止戈,王朝能撑过一个月不被覆灭就算是不错了。

    王朝辖下,真正能做到完全禁武的地方,其实也就离都一个地方。

    而要是大梦神君这样级别的亲自道君降临离都,这个禁武令也就是个笑话,当然,那种级别的人一般也不会那么没品。

    其他地区,则是当地世家大族与宗门横行,一般要不是搞得天怒人怨,或是公然与朝廷唱反调,造反,官府一般不管,也管不了。

    朝廷真正能做的,也就是尽量灭掉国内像黑魔神教这样实在不听话的势力,顺带告诉其他人尾巴不要翘那么高,让他们心生忌惮而已。

    圣灵分身相信,龙门客栈出世以后,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而由此引发的争论也不会少。

    不过,他要的就是有争论,若不是要争论当初就不会执意搞个分身了。

    与本体不同,本体毕竟是一个颇有影响力的人,不能什么都随便乱写,当初光是一个法海,就引得佛家颇为不满。

    若不是他背靠学院,自身又颇有文名,指不定就有哪个老和尚要跳出来与他好好“说道”一番了。

    是的,世界就是这样,事关自身名誉,利益没几个人能置身事外,哪怕是四大皆空的佛门也一样。

    这还是好的,如果写本大唐双龙传,设定按照原著,其中魔门为当年以墨家纵横家等为首的,诸子百家之中的失败者,那个仇恨才叫拉的一个足!

    这并不是说林虎太怕事,只是觉得没必要,他一直那么认为的,那些举世皆敌的主角并不是太牛逼,而是太不会做人了,有敌人是正常,但全世界都是敌人那就不是别人的错了。

    分身孑然一身,没人知道他的来历,自然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哪怕被追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甚至,还能与本体相互配合,一个唱红脸,唱白脸,好人坏人全做了,这边刚黑了别人,“不小心”让其颜面尽失,那边再跳出来帮他澄清,指不定对方要多感谢他,顺带还能赚足名声。

    虽然有些小邪恶,不过,谁让他喜欢呢?

第三百五十二章 活佛济公() 
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龙门客栈还有不少类似bug的地方,比如正常情况下,客栈下的那些简陋的密道根本就瞒不过那些有神识的人,再比如,龙门飞甲结局部分,一群人因为一堆黄金而罢手,目的竟然是为了发财

    诚然,黄金是个好东西,但对于那些修士来说,黄金根本就这不会被放在心上,也就普通人看个热闹。

    这些小瑕疵都需要圣灵分身一一修改,但即便如此,近一个多时辰后,圣灵分身还是写下了结局。

    “咔嚓!”

    当笔锋离开书页的那一刻,那支被圣灵分身握着的灵笔旋即便化成了无数块碎片,掉落在地上。

    见状,圣灵分身不禁暗自摇头,果然,没有九爷在身边就是麻烦,要不是他精心护持,这支普通的灵笔可能根本就挨不到故事完结,就会化成齑粉。

    不过,这也是好事,灵压越大,也正说明了书的不一般。

    但他还来不及多想,漫天的黄沙忽然将这方空间笼罩,四周仿佛成了无尽的沙海,隐隐的,一座普通的客栈出现在了沙漠之中。

    也幸亏圣灵分身选择的这个地方比较荒僻,普通的阵法或许能隔离天地间元气的波动,但书成时的异象还是阻止不了的。

    那仿若实质的沙漠景象绝对能让人惊呆了眼,也不知过了多久,异象逐渐散去,出现在圣灵分身眼前的是一本闪烁着氤氲之气的土黄色书籍。

    “顶级神书?”

    圣灵分身脸上一喜,将龙门客栈拿在手中,只见淡黄色灵光一晃,一座迷你的,仿佛泥土铸成的虚幻客栈便出现在了书的封面之上。

    结果远远大于预期。这是一本顶级的,接近半步道书级别的神书,那仿佛虚幻的书灵就是它最好的证明。

    书灵。这是一本小说的潜力所在,别看它现在似乎没有什么用处。但没有它,神书永远只能是神书,级别完全被固定住了。

    而有了书灵以后,哪怕它现在只是神书,但若是机缘得当,便有了蜕变成半步道书,乃至是道书的可能。

    尽管这一步很难很难,但总归好过一点机会都没有。

    就拿梁山伯与祝英台来说。这也是一本接近半步道书级别的神书,随着林虎名气的打开,梁山伯与祝英台已经传遍了不知道多少个人族甚至是异族的疆域之中。

    其在人族内的受欢迎程度丝毫不下于白蛇传,甚至是犹有过之。

    毕竟,梁山伯与祝英台身为林虎前世的民间四大爱情故事之一,随着时间的发酵,其注定会深入人心,被无数人族口口传唱,所以,林虎是丝毫不担心梁山伯与祝英台蜕变的。

    扯远了。再看圣灵分身,此刻,在他识海之中。便突然出现了一枚金色的大衍神符。

    严格意义上说,这枚神符只能算是林虎本体那枚虚拟神格的分身。

    就像分身与本体虽是两个身躯,但本质上却是一个人一般,神符只能是虚拟神格的附庸,未来也不可能蜕变成神格,因为同一个人只能拥有一枚神格。

    这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当然,也不排除未来还有其他的可能。

    不需要多说,土黄色的龙门客栈便自动漂浮而起。钻入了大衍神符之中。

    紧接着,就见刚诞生不久的大衍神符上神华一阵闪耀。不久,符篆似乎变得更加玄奥了。

    不只是大衍神符。就连远在亿万里之外的林虎身上,也悄然发生了些许改变。

    “卧槽,你你究竟做了什么?”

    正被林虎拿在手中的九爷一阵叫嚷,金色的龙身从笔身上钻出,瞪着老大的龙眼道。

    “四脚蛇,不许你打扰主人!”一旁的小白立刻不满地喊道。

    此刻,林虎正在写书,写的正是活佛济公,对于活佛济公,小白在期待程度上,丝毫不下于林虎。

    因为按照林虎的描述,这本书完成之后,很有可能又会给她添一个小伙伴。

    只不过,相比较以前,林虎书写活佛济公的速度简直慢的让人发指,不仅写的慢,每天还更的少,快一个月去过了,才写了三分之一不到的样子,对于期待已久的九爷来说,这简直是丧心病狂。

    即便如此,林虎依然我行我素,对于他来说,目前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

    这并不是说林虎时间多的可以随意浪费,他也有他的打算,一来,白蛇传的动荡才刚结束不久,要是很快就再来一次,学院的人,尤其是小说家,还不被打击的道心都不稳了?

    二来,林虎因为天赐修为,实力突然拔高两层,虽说不会留下什么根基不稳的后遗症,但这毕竟不是他一点一点的修炼上去的,力量难免会有些难以运转自如。

    而在写小说的过程中,正好能让他逐渐了解自己目前的力量,岂不正合他意?

    至于小说为什么不叫济公传济颠僧传济公游记又或是其他的什么,这也林虎的一点小心思。

    一般来说,信徒是很难见到佛的身影的,当有一尊流连在市井之中的活佛被无数人熟知,哪还有不拜的道理?

    刚刚,林虎正在写济公点化大盗华云龙的部分,没想到,写着写着,就怔住了。

    这个情景,九爷表示它只在林虎写完小说时看到过,可活佛济公明明还没写完啊?

    良久,林虎终于睁开了眼睛,眼中沧桑之感一晃而过没有任何预料的,他身上原先有些不稳的气息逐渐趋于平静,若不细看,直以为会是个普通的凡人。

    对于林虎来说,这是好事,这代表着他真正能控制住自己身上的力量,可以收发自如,丝毫不外泄。

    “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何你身上缭绕着的劫气突然就淡了很多?”一边,九爷见林虎恢复过来,立刻冲着他大叫道。

    林虎也没隐瞒,直接便将分身的经历说了出来,谁知,他的话便引来了九爷的好一阵宣泄。

    “你你你你这是偷吃,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没错,要是写龙门客栈时它在身边,绝对也能收获一部分功德,那可是顶级神书呐,哪怕只有一成,量也不少了,对修补器身乃至是灵体有着相当大的裨益。

    “哼,没有贡献就想拿好处,哪有那么好的事情!”林虎还没说话,小白又与九爷针锋相对道。

    “小丫头,要尊重前辈,大爷我可是”

    两灵体也不是第一次吵嘴了,林虎见怪不怪,于是便继续拿着笔书写起活佛济公来。

    另一边,收拾妥当的圣灵分身,也朝着鹰王所在的方向赶去。

    对于试探鹰王,龙门客栈中正有一不二的人选,没错,他就是店小二刁不遇。

第三百五十三章 庖丁解牛() 
要说在徐可新龙门客栈中留给人映像最深刻的人物,有人会回答是男女主角周淮安,邱莫言,但也有人会回答是高强的东厂曹少钦,风。骚入骨的老板娘金镶玉等等。

    可有一个人,却是怎么绕不过去的,他就是龙门客栈中那个负责做人肉包子的店小二刁不遇。

    东厂的人算是心狠手辣了吧,一个个手上人命无数,然而,当他们可看到那个店小二宰杀“肥羊”时的情景,依然忍不住发毛。

    就连东厂那四大档头看了刁不遇,也不禁感叹“这小子比我们东厂的人还狠呐!”

    当然,这还不是刁不遇最惹人注目的地方,他最出彩的地方还是他在影片结尾时那一手庖丁解牛刀法,竟是将东厂督主的腿给削成了白骨。

    哪怕在那个年代特效不是十分的逼真,但仍然会给人一种很是惊悚的感觉,想不印象深刻都难。

    不过,对于现在的圣灵分身来说,刁不遇最有用的地方,还是他那一手类似土遁的本领,这简直就是居家旅行,杀人偷袭的必备技能。

    从这里看,这个店小二对圣灵分身的用处甚至比主角周淮安的还大,至少圣灵分身是不缺那种能砍人主角的,相反,这种有着特殊技能的配角才是真正的人才。

    于是乎,在圣灵分身的指挥下,店小二刁不遇的幻象分身就这样钻入地下,悄悄地朝着远方躺着的鹰王一点点靠近。

    山林里,正在恢复伤势的鹰王突然心头一紧,冥冥中,似乎有某种危机在向这里接近。

    虽然如今深受重伤,可它并没有放松警惕。而妖王级别的敏锐嗅觉更是让它闻到了某种危险的气息。

    动物对危险的预感往往要比普通人强,就更别说它这个妖王级别的妖族了,所以。一定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但是,危机究竟来自哪里呢。莫非是大离的人要杀来了?

    鹰的眼神锐利无比,因而鹰王一直都很笃信自己的视觉,这是它自野兽时就养成的习惯。

    再三确定,方圆近千里乃至天空都没有敌人靠近,鹰王逐渐放下心来,也许是它多心了。

    不过,此地并非久留之地,现在离开恐会牵动自己的伤势。再等两个时辰,再等两个时辰它就要离开了,拖得太久只怕就真的走不了了。

    然而,就在鹰王刚刚闭眼准备假寐,忽然,心头的警惕再次大动,且那种不安之感也似乎越来越强烈了。

    不对,一定是有人在要对它不利,鹰王猛地睁开眼,妖识迅速向四周展开。可是,扫视一遍后,却仍没发现有任何东西靠近。

    不管了。鹰王心道,只见它一展双翼,荡起一阵阵白色的气浪,就欲起飞离去。

    然而,就在这时,一道橙色的人影突然从身下的地面破土而出,朝着它激射而来。

    鹰王眼皮一跳,可很快,它又放下心来。因为来人的气息太弱了,这种蝼蚁般的存在它一巴掌就可以拍死。就是站在那让他攻击,都有可能破不了它身体外的防御。妖王的肉身可不是开玩笑的,是以,它并不是很担心。

    它真正在意的是其他人的存在,如今它虚弱无比,若是有一个同级别的强者降临,兴许就要栽在这里了。

    正是鹰王这种大意的态度,让它很快就尝到了苦果,没错,鹰王体外的那一身金色羽毛防御是很强,随便拔一根下来,也许都要胜过人族中所谓的宝器以及大多数的灵兵,但是,它所要面对的却不是一般的存在。

    庄周庄子。养生主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