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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大唐路-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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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郑长史惊异的翻开册子,“怎会如此之快?难道真如秦叔宝所言,这个他举荐的王继开是一位算学大家?”

    “对了,”张詹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我刚才进屋子之后发现他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奇怪的物品,小人从来没见过。大概有这么大,”他用手比划了一下,“四周是一个木框,木框里面是一根根的木签穿起的木珠,每根木签上的木珠有好几颗。小人推测,这可能就是他昨日叫木匠制作的那件计算工具。”

    郑长史低头皱眉思忖了良久:“东汉徐岳《数术纪遗》载:珠算控带四时,经纬三才。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算珠?不对……”他摇摇头,像是在自言自语:“徐岳记载的算珠应该是木板雕制而成……刚才你所言却是用木签穿制,这与记载不符。”

    “长史大人何须如此伤神?待小人再去一趟,问一问就是了。”张詹在一旁说道。

    “对,去问一问……”

    “等等!”张詹刚转过身,郑长史就站起身叫住了他。郑长史指着那本册子,“你拿去找几位掌管军资的主簿一起速速验证一遍,看看这上面的数字是否有误。如果无误他们把军资发放到各营。另外,告诉他们,此为军机,不可泄露,违者军法从事。”

    “是。”

    “什么?你要拜我为师?不行不行不行……”王小麦把头晃得像个拨浪鼓。自从昨天王小麦在魏征面前露了一手之后,俩人的关系就像刚开始恋爱的情侣,温度上升的速度简直是快的不得了。昨天下了差已经很晚了,魏征还跑到王小麦的房间里折磨了他一晚上,问的都是各种数学问题。这魏征学问可是不得了,问的问题有时连王小麦一时之间也难以解答。今天一大早王小麦就顶着个黑眼圈来上班,没想到魏征却是精神奕奕,一副要把他肚子里的墨汁掏空的模样。魏征要拜自己为师,这我哪担待的起啊?王小麦很无奈。【!,。

第十三章 郑长史的算盘() 
魏征也是见猎心喜,之前他自认为在术数方面,不敢说是数一数二,最起码也是颇有造诣。先前求学的时候,他也曾拜谒过几位有名的术数名人,这些人虽然都是各有所长,但却没有一人能像王小麦这般厉害。他往往认为的那些非常复杂的问题,在王小麦手里却可以大而化之小,繁而化简,就如庖丁解牛一般的把问题解决了。因此竟然起了要拜王小麦为师,向他学习算学的念头。

    “有何不可?昔日孔圣人也曾拜老子为师,向其学习周礼。今日我魏征不过是一介小吏,虽然你我二人年龄悬殊,但学无先后达者为尊,传到别人耳朵里,也是一桩美谈。”增加说服力,魏征竟然拿出了圣人拜师的例子,而且他的年纪比王小麦大十几岁,却也不怕别人的耻笑。

    “玄成兄……老魏,你就不要再拿我开玩笑了。”王小麦苦笑道,“你如此的不耻下问,已经很给在下面子了。我这人除了算数之外,像什么文学啦,历史啦,经史子集啦,通通一窍不通。所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我只是比较擅长这个方面而已,至于拜师的事那是万万不可的。反正有什么问题,咱们俩互相讨论就是了。还有,你不要一口一个继开兄的叫我,你年龄比我大这么多,直接喊我的名字小麦就行了。”终于,在王小妹的万般推诿之下,魏征这才放弃了拜师的想法。

    “继开太过自谦了,熟不知,你刚才那一句‘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就不是平常人能说出来的。”

    “我也是听人家说的,总之,拜师的事万万不要再提,你我二人,携手共助,共同进步就是了。”王小麦这一岔嘴就把韩愈他老人家的名言给吐出来了,赶紧把话题转移开。

    “对了,继开,不知你刚才所提的未知数是何意?”

    “就是假定未知的这个条件为已知,然后根据已有的条件,反推这个未知的条件。”王小麦回答道。

    “如何实现?”魏征一脸的茫然。

    “昨天我已经把加减乘除这些运算的符都告诉你了。举个例子吧,比如鸡兔同笼这个问题。如果运用这个未知数的原理,解起来就很简单。”王小麦执笔在纸上画了一个三角和一个方形,“这个三角代表鸡的数目,这个方形代表兔的数目。三角乘以二就是鸡腿的数目,方形乘以四就是兔腿的数目,这二者相加便等于已知的腿总数目。三角再和方形单独相加,便是鸡兔的总数目。你看第二个等式,从这便可得出三角和方形的数关系,即鸡兔的总数减去三角等于方形。然后再把这个通过第二个等式得到的关系带回到第一个等式,我们便得到了一个新的,只有一个未知条件的等式,鸡的数目便求解出来了……”

    “妙啊……”郑长史在一旁忍不住鼓掌喊到。原来刚才二人太过投入,连连郑长史推门进来都不曾注意。

    “郑长史。”二人慌忙见礼。

    “二位参军不必多礼。”郑长史面带笑容的摆了摆手,“昨日便听魏公提起王参军,只因府中事务繁忙,无暇与王参军交谈。刚才推门而入,见二位研讨算学十分入神不忍打扰,不料王参军所言字字珠玑,老夫听到妙处,情难自禁,惊扰二位了。”

    “郑长史言重了,是我二人一时疏忽,未能迎接郑长史莅临,还请郑长史谅解。”王小麦拱手说道。这郑长史,虽然名义上只是一个魏公府长史,但在如果把瓦岗军看作一个政权的话,郑长史现在的地位和宰相无异,而且还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顶头上司和你说两句客气话,你可万万不能当真。

    “方才听下面小吏所言,两位参军今日一早便完成了此次军资配给的任务。老夫知晓二位都是算学大家,但二位所耗时间之短,也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按照往常的经验推测,即便是对计算十分熟稔之人,最小也要需要两天,二位可否透露,此中有何要诀?”郑长史边说话,边看着王小麦桌上的算盘。果然不出王小麦所料,这郑长史话锋一转,就把话题引入了正途,看来他就是冲着算盘来的。

    “郑长史请”王小麦拿起桌上的算盘递了过去。

    “哦?”郑长史接过算盘拿在手中,“不知此物是何用途?”

    “此物名曰:算盘,顾名思义,是一种用来计算的工具。”王小麦答道。

    “算盘?其状如盘,用于计算,好名字。老夫曾读到古籍上有过算珠的记载,不过并未目睹过实物。请问王参军,这二者是否有什么联系?”郑长史问道。

    “昨日魏参军也曾对在下说过古籍上有过算珠的记载,只是在下实在不知。这算盘是我观江南有商贾用竹签串起珠子计数,因而受到启发而制作的。”王小麦只好将昨天对魏征那一套说词又用在了郑长史身上。

    “郑长史,其实此物的精妙并非在于其身,而在于与之匹配的运算口诀。”魏征在一旁解释道。

    “运算口诀?”郑长史看向魏征,“不知老夫,能否有幸一见?”

    魏征回身拿起桌上昨天那张写个运算口诀的纸递给了郑长史:“郑长史请看,此口诀涵盖四则运算,可谓精妙至极。”

    “只是不知道这口诀与算盘,如何匹配应用?”郑长史扫了一眼纸上的口诀问道。

    魏征看了王小麦一眼,示意他为郑长史演示一下。王小麦摇摇头推辞道:“玄成兄,此物虽然是我制作,但你昨日仅用半个时辰便是能熟练掌握,其运算速度远远超过了在下,我就此献丑了。还是劳烦玄成兄为郑长史演示一遍吧。”

    魏征闻言也就不再推辞,他接过手中的算盘置于左手,右手飞快的拨弄着算珠,分别像郑长史演示的四则运算的方法。显示算盘的威力,还特意用了很复杂的数字。郑长史在旁边看的不住点头,连连称赞。

    待到魏征演示完毕,郑长史又接过算盘,忍不住自己试用了一遍。虽然他年纪大了,没有魏征过目不忘的本领,运用的过程中需要不时的看一眼纸上的口诀,但一遍算下来,仍然觉得要比他平常使用算筹快得多。

    “善哉,此物甚妙,王参军果然奇思妙想。”郑长史越看手中的算盘越喜爱。尤其是他年纪大了,有些数字计算的时候需要时不时的记录在一边的纸上,以防忘记,有时甚至需要拿出算筹。有了这算盘,他就不必再担心因计算到半途有人打扰致使将数字忘掉的烦恼了。

    “既然长史如此喜爱此物,我便将此物赠与长史,还请长史不要嫌弃。”王小麦哪里不知道顺水推洲的意思,这顶头上司的马屁此时不拍何时拍?

    “这怎么好?君子不能夺人所爱。”郑长史推辞道。

    “在下一向仰慕郑长史清廉如水,但此物只是寻常木材所制,工艺也不复杂,说起价值来并不名贵,只是代表在下对长史的一片仰慕之心。我已托昨日制作此物的木匠多制作了几个,不日便可完工,长史只管放心收下此物。”王小麦哪知道这郑长史到底清廉不清廉?只是捡好听的说就是了,说起来他这讨好领导的功课比起前世来进步了不少。

    “如此,老夫就却之不恭了。”这郑长史越看王小麦越顺眼,这个年轻人如此老成,日后必然成就不凡,“老夫一定将此事禀报魏公,在瓦岗全军推广这算盘,王参军功不可没。”

    “多谢郑长史。”千言万语,王小麦等的就是这一句话。

    不知道李密会赏给自己点什么呢?金钱??官职就算了,自己反正也没打算在瓦岗呆多长时间……刚送走郑长史,王小麦就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自己能得到什么奖励。

    “继开……继开……”魏征打断了他的思绪。

    “玄成兄,实在不好意思,在下本来打算把刚才的算盘送给你的,我看长史喜欢,就先给他了。过两天那个木匠把做好的算盘送来之后,再送你一个,还希望你不要介意。”王小麦抱歉的看着魏征。

    “无妨,”魏征摆了摆手,“我们还是研讨刚才你所说的未知数吧。”这家伙就是一个数学狂人。

    王小麦的封赏很快就来了,既没有,也没升官,而是给他加了一倍的月奉,工资从一贯钱变成两贯钱,禄米也翻了一番。王小麦自然是喜不自胜,虽然没有期望中的,但涨了工资就好。

    魏征就有点替他抱不平,直言算盘乃是一项惊世的创举,骂李密不识货。王小麦只是笑笑,他知道魏征这话里也有他自己鸣不平的意思。魏征的经历也很曲折,早年本来是武阳郡丞元宝藏帐下的官吏,后来和元宝藏一起起兵响应瓦岗李密。李密得知他文章写得很好,特意召见了他,他这才入了瓦岗。本以为李密是个雄才大略的英主,他能够在这里施展报负,没想到最初给李密献上的十策,李密一条也没有采取,只把他当做一个起草文书的文秘。直到和王小麦相识的那一天,他再次向李密献计,李密虽然口头上答应,后来却改了主意。现在他已经对李密彻底失望,可以说这是他人生当中最灰败的时期。+器!,,;,】

第十四章 兵败如山倒() 
“玄成兄,我知道你的才华,以后必将是出将入相的人物,如今暂且只是困龙在渊,他日得遇明主便会一朝升天。”王小麦有些醉了。他见魏征这些日子以来心情都不太好,俗话说一酒解千愁,于是便在晚上陪魏征喝酒解闷儿。

    “明主?”魏征晃了晃头,“可笑我魏玄成自比苏秦张仪,少年便习得那纵横之术。如今蹉跎半生,已至中年,一无所成。那郑长史笑我是书生之见,把我当做一个刀笔小吏对待,呼来喝去。如今也只有继开你引我为知己,人生得一知己,死亦无憾。今日回想起此生,愧对家中妻儿多矣!待魏公回府,我便递交辞呈,去咻!这官不做也罢,回乡做个教书先生,闲云野鹤,教导子孙,岂不快哉!”魏征也是醉了,竟然生起了辞官的念头。

    王小麦心说我今晚约你喝酒是给你排悠解难的,可不能因为这顿酒就把你的以后的宰相喝没了。赶紧劝解:“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玄成兄何须自艾自怜,我听说大唐二皇子李世民是个名主,不如你去试试投靠他?”其实老魏这个人也就是脾气有点臭,在同僚里面人缘不太好,也不太能讨上司喜欢,大概也只有李世民那种心怀宽广的君主才能容得下他。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魏征摇头晃脑地念了一句,“好诗!继开你才是真正的腹有锦绣才华。”

    “这首诗不是我作的,是李白……”王小麦刚说出李白的名字,就突然想起李白这时候还没出生呢。

    “李白?”魏征想了半天,“看来在下真是孤陋寡闻,竟不知道世上有如此才华之人。”人的负面情绪一上来,连自信都没有了,魏征竟然因为自己不知道李白的名字开始怀疑起自己来。

    “老魏你有所不知,这个李白不是什么出名的人物,”王小麦心里对李白说了一声对不起,诗仙你在天有灵不要怪罪,“他只是原来南方一个的读书人,考了好多次科举都没有考中,所以就做了这么一首诗。此诗名曰《行路难》我念来给你听听: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好诗,好诗啊!”魏征不禁拍案叫绝,“前面的句子都表现出一种压抑的情绪,最后一句画龙点睛,使整诗的意境徒转,先抑后扬,实乃一篇千古佳作。”说完迫不及待地取出笔墨纸砚,把全诗抄写了下来。

    “不知此人现在何处?若有机会,我一定要结识这位旷世奇才。”魏征看着纸上的这首诗说道。

    “出海了。”

    “出海了?”魏征瞪着眼睛。

    “你没见他说直挂云帆济沧海吗?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没有见过李白本人。”王小麦只好胡乱的说道,“我当时也只是听别人吟诵这首诗,才知道这个人。”

    “此人可还有其他佳作?”魏征迫不及待的问道。

    “没有了,我只知道这一首。”传出一首诗就够了,要是再把李白其他那些佳作都说出来,估计这些文学爱好者还不天天找自己的麻烦,询问了李白的下落呀!王小麦心虚的擦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

    “那真是可惜。”魏征叹了一口气。

    “总之,老魏,你不要整天长吁短叹的。打起精神来,听我一句,去长安投奔李世民,以老兄你的才华,绝对能够升官发财,最后还能名留青史。”王小麦拍拍魏征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

    “多谢继开今日之言,你的好意在下铭记于心。”魏征还以为王小麦让他投靠李世民是在安慰他的戏言,“只是良女不配二夫,忠臣不侍二主。魏公虽待我如此,但毕竟对我有知遇之恩,我魏玄成岂是那薄恩寡义之人?待魏公凯旋之日归来,魏玄成必将尽心竭力,辅佐明主。”

    王小麦心说,你高兴就好。不过这李密的凯旋之日恐怕不会到来了,历史早就写好了,瓦岗军注定败亡在洛阳城下。

    万万没想到,李密竟然败的如此之快。喝完酒的第二天中午,王小麦就发现街上多了很多伤兵。回到魏公府的时候,府里乱成了一团,到处都是神色慌张的人。

    “老魏,这是怎么了?”王小麦终于在魏征的房间寻到了他。相处了这一个来月,王小麦发现魏征的敬业精神简直可敬。因为住处离办公处很近,大多数人都会回房午休,这是府内允许的,但从未见魏征这样做过,没想到今天他却回了自己的房间里。王小麦定睛一看,却发现魏征正在收拾行李,一种不好的感觉涌上心头。

    “魏公败了。”魏征一脸的凄然,“几十万大军,顷刻间烟消云散。金墉守将王伯当命我等火速收拾行囊,随军撤离到河阳。”

    “败了。”王小麦心头巨震,“怎么败的?”虽然他早知道这一刻会来临,但却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王世充在北邙山设下伏兵,又找了一个形貌体态颇似魏公之人假扮他。魏公轻敌,也并未设下沟壑、拒马等工事。两军一交战,便有军士挟持假魏公口称魏公已被活捉,乱我军心,加之伏兵夹击,我军溃败,十数万大军倾刻烟消云散。”

    王小麦终于理解了什么叫兵败如山倒,那可是十万人,交战才两天,就这么没了。他想起楚云飞说的那句话,就是几万头猪,敌人也得抓上好几天。从这个方面来讲,甚至溃兵还不如猪。战争有它自己的法则,李密和王世充交战了几十次,前面都赢了,唯一输的一次,却是他的全部。

    “富贵……”王小麦突然想起富贵也在这些人里面,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老魏,你知道骠骑将军程咬金的消息吗?”富贵做了程咬金的亲兵之后,王小麦还去看过他几次。程咬金对他不错,看得出来,富贵也特别喜欢军营的生活,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整个人比刚出来时整整壮了一圈儿。

    “听闻昨日程将军受了重伤……”

    还没等魏征说完,王小麦就一阵眩晕。连程咬金这个将军都受了重伤,那富贵他……

    “继开……”魏征见王小麦满脸苍白,毫无血色,赶紧一把扶住他,“继开你可是身体有恙?”

    “我没事……”王小麦晃了一下头,告诉自己要冷静。

    “继开,既然没事,你赶紧去收拾行囊,离出发的时间已经不远了。”魏征心急如焚地催促道。

    “不,老魏……”王小麦颤抖着嘴唇,“我不能跟你走了,我要去找程咬金,我那兄弟富贵还在他手下做亲兵,我得确认他没事。”

    “现如今兵荒马乱,到处都是溃兵,你一个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恐怕连程咬金还没找到,你自己便横死在这洛阳城下。”

    “不……”王小麦拼命摇着头,“我必须得确认他没事,老魏,你快走,不用管我。我必须得找到他,他是随我出来的,如果他有什么不测,那也都是我害了他……”

    “听我说……”魏征看着王小麦的眼睛,“生死在天,你那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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