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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大唐路-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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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力气一点也不小,王小麦亲眼看着他把两大袋谷子从谷场扛回家,脚下跑得虎虎生风。

    富贵他爹在三征高丽的时候去了前线没有回来,只留下了富贵娘俩相依为命。这些年,富贵他娘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大,可富贵实在长得块头太大,家里的粮食总不够吃。富贵他娘便教他装傻,这样乡里乡亲看她娘儿俩可怜,有时候就接济他一口吃的。器咯!,,。。

第三章 王小麦二度进城() 
王小麦很失望,非常失望。他万万想不到,期望中的县城竟然会是这个样子的。低低矮矮的夯土城墙,三三两两的行人,乱乱糟糟的街道。不到半个时辰,王小麦就把县城逛了个遍,这个县城放在后世,恐怕也就是一个小镇的规模。城里最大的建筑是一座粮仓,其次就是县衙了。

    王小麦此刻就站在县衙外面,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这座建筑。一旁的富贵抱着两文钱一大张的热乎油饼吃的热火朝天。

    县衙很显眼,它是县城里唯一的一座青砖建筑,如今看起来却有些灰败,两个衙役无精打采的站在县衙门口低声的聊着天。王小麦又扫了一眼告示栏,上面是一张魏公李密前一阵子刚发的安民告示。上面大致的意思是,现在我李密已经是是朝廷册封的大臣了,不再是个土匪头子,你们都是我李密的人,只要乖乖的按时交保护费,我就会保护你们。古代的军阀和黑社会也没什么区别,有时候还不如黑社会,黑社会收了保护费,总算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可这些军阀整天打来打去,光知道鱼肉老百姓,却从不办实事。

    “两位官差大哥,小弟乃城外小王庄人氏,今日进城,想谋一份差事,劳驾二位为小弟指点一二。”说完从富贵手中拿过一坛酒递了过去,“一点浊酒,不成敬意。”

    “好说,”那衙役掂了掂酒坛,“我看小哥不是寻常的农户人家,不知不知小哥想找一份什么差事。”

    “实不相瞒,在下早年时读过几年书,认得几个字,今日进城,本想找一份账房的差事,谁知问遍全城的商铺,竟无一家缺人,实在惭愧。”

    “咱历城本就是个小县城,再加上连年战乱,为数不多的商铺也关闭了十之**,你不妨西去二十里之外的济州府试试,或许可以找到一份满意的差事。”其中的一位衙役说。

    “如此,多谢二位了。”

    “小哥不必客气。”

    “小麦哥,你真要去济州府吗?俺听村里人说,济州府可大了,油饼也比历城的好吃。”富贵生的人高马大,但毕竟还只是个孩子,提起吃的就滔滔不绝起来。

    历城县衙前的两位衙役正在商议去交差后谁家喝酒时,衙门前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张老三,你又收人家的酒了。”那人说道。

    “秦爷,您怎么回来了?”两位衙役见到来人先是一惊,接着换上了满脸的笑容。

    “今日是俺爹忌日,回来给他老人家上坟,顺便处理一些公事。县丞大人可在?”秦爷问D县丞大人今日去了济州府,现在衙门里只有主簿H县尉大人。”

    “那也行。”秦爷说完,便急匆匆的踏进了衙内。

    小王庄离历城并不远,只有四五里的路程,两人赶在中午之前回到村庄。这个时候的乡村竟然和21世纪的乡村惊人的相似,村里多是老弱妇孺,像王小麦这般年纪的人几乎没有。不同的是,后世的乡村壮年都去了城里打工,而现在的乡村壮年大多死于战火之中。

    “回来了。”推开家门,老爷子正在院中的枣树下扇着蒲扇乘凉。

    “县城太小了,没有合适的差事。”王小麦答道,“顺便给您老带回了一坛酒。”

    “也好,老汉已有多日未饮酒了。”

    王小麦拿了两个碗,分别倒上,古代的酒也就十几度左右,但因为粮食珍贵,饮酒对于普通人家也是一件奢侈的事儿。

    老太爷的抿了一口酒:“我在济州府衙门还有几个老朋友,你若是真在家里呆不住,老汉就厚着脸修书一封,保举一个你捉刀小吏还是没有问题的。”

    “多谢祖父费心,不过小子已经决定在家好好侍奉祖父祖父。”

    “哦,这是为何?”老太爷有些惊讶,“为何去了一趟县城就改变了主意?”

    “现在外面不太平,我想等过两年天下太平之后,再出去谋求一份差事。”

    “老汉生逢乱世,只因躲避灾祸,才弃官不做,但天下却一直没有太平过,老夫的三个儿子便是死于战火,如今天下群雄并起,你又如何笃定太平盛世的到来呢?”

    “祖父可知唐公李渊晋阳起兵?”王小麦问道。

    “略闻一二。”

    “未来必定是大唐一统天下,接着就是李世民当皇帝,他可厉害了,会开创唐朝三百年的盛世,老百姓就会过上好日子……”王小麦尽力回忆着历史课本上所讲的。

    “简直荒谬,就算唐公李渊一统天下,继位的也该是长子李建成,又何来李世民登基一说呢?”

    “哦,是这样的,李世民后来搞了一场政变,叫玄武门之变,把他大哥和四弟都杀掉了,然后自己当了皇帝……然后呢还会有一个女皇帝叫武则天的……最后,大唐王朝的统治,就会被一个叫黄巢的人推翻。”王小麦这一番话把他所知道的唐史说了个遍,口干舌燥之下一口气喝光了碗中的酒。他对自己的演讲成果很满意,低头却发现老太爷躺在树下的席上,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王小麦晃了晃头,从院子里的水井里提了一桶水上来,借着清凉的泉水把全身上下擦了个遍,给自己降温。这个年代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夏日特别难熬。不过好在历城的地下水浅,有条件的人家院中都打了口井,清凉的井水让脑袋清醒不少。夏天尚且如此,冬日该怎么过呀,这个年代连棉被都没有,王小麦注意过家里的冬被,也是麻布制成的,又硬又重,他对这种被子的保暖性毫无信心。这个时代应该还没有暖气,到时候可以生产一些蜂窝煤,制点炉子,卖给大户人家,倒是一条致富之路。

    “咚咚咚”,王小麦正在胡思乱想之际,院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来了,来了,来了”,王小麦急忙穿好衣衫,打开门却发现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汉站在门外,“大爷,你有何事?”,王小麦问道。

    “小麦,这位是亭长大人。”老太公也被敲门声叫醒了,穿好了鞋子来到门前。

    亭长向老太公拱了拱手:“老哥别来无恙?”

    “我这把老骨头还算硬朗,亭长大人,里面坐吧。”

    “不了,我这次前来是有公务在身,刚才县里来了衙役,要求我们务必于日落之前将指示传达到每庄每户。”

    “哦,何事如此紧急?”

    “县尉大人有令,凡我历城县庄户,每户出一丁,于亥时三刻前于县衙门口集合完毕,不得迁延。”

    “亭长大人可知此去何事?”老太爷问道。

    “据说是急调调历城仓的粮食,要运往前线,不过老哥不必担心,此次运粮乃是走黄河水路,我县的民壮只需把粮食运到泺口码头就可以。”

    送走了亭长大人,老太爷便急匆匆的赶回屋里换衣服去了。

    “祖父,您年纪大了我去吧!”

    “不可,你的脚伤还没好。而且你初来乍到,不知道本县的情况。再说,亭长大人体恤乡民,不会给我老汉安排很重的活的。”老太爷说着,就要往院外走。

    王小麦赶紧上前一步拉住老太爷:“我的脚伤已经基本无碍了,如今在家里白吃白住这么多天,眼看您二老为我操劳,心里实在过意不去。再说此去只有二十多里,也不算远,又有乡邻互相照应,不会有什么事的,您就在家里好好歇着吧。”

    “那好吧,不过你的脚伤未愈,还当小心。”

    这次因为是要去干重活,王小麦又特意换上了自己的运动鞋,他实在穿不惯草鞋,布鞋又不结实。不过运动鞋外王老太太已经给他缝了一层青色的麻布,不仔细看和平常的布鞋无异。刚穿越过来的那身运动装是没法穿的,上面那几个醒目的英文字母,太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王小麦赶到村头的时候,发现村子里的人陆陆续续已经差不多到齐了,还有很多不认识的,应该是邻村的人。亭长数了一遍,确认没有遗漏之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向县城走去。

    “亭长大人。”王小麦紧赶了几步。

    “哦,原来是王太爷家的那位小哥。”亭长一眼认出了他,“有何事?”

    “是这样的,我的脚前些天的伤到了,最近刚能下地走路,但还不敢使力,不过搬搬抬抬的工作还是可以的,劳烦亭长大人费心,给小子安排一些轻便些的活计。”

    那亭长大人转过身,向身后的小王庄其他乡民确认过情况之后点点头:“我会酌情为你考虑的。”

    “如此,就多谢亭长大人了。”王小麦对亭长施了一礼,走回了人群。

    “小麦哥。”富贵在人群里向他招手,“俺在这儿。”

    “早就看见你这个大个了,刚才一直没机会跟你打招呼。你不是未到服役的年龄吗?怎么也来了。”王小麦走到富贵身边低声问道。

    “俺是没到年龄,可是亭长说,如果这次去了,能免一半儿的秋赋,俺娘就叫俺来了。”

    走了近一个时辰,众人终于走到了预定的集合地点——县衙门口。县衙门口有个小广场,已经有不少人蹲在地上等着了,亭长让大家先吃饭,等候安排。饭是自己带的,县衙一概不管。王小麦从怀中掏出一个麻布包,里面是王大娘准备的两个粟米饼子和一个野菜团子。

    王小麦掰了一半粟米饼子递给富贵,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富贵本来就长得高大,再加上又在青春期,饭总是吃不饱。

    “小麦哥,俺吃饱了,你吃吧。”富贵不舍的看了一眼粟米饼子,还是给推了回去。

    “我已经和亭长打了招呼,他不会给我安排重活的。倒是你,干了活饿得快,剩下这半个给你留着。”

    富贵闻言也就不再推辞了,伸手接过了这半个粟米饼子。俩人就着衙前微弱的火把光,一口一口的吃着手里的食物。【器器同时在线、,爱好者的。看zuopingshuji!

第四章 秀才遇见兵() 
“小麦哥,你吃饱过吗?俺从记事起,就天天饿肚子,从来没吃饱过,你说吃饱是个啥滋味儿啊?”两人吃完饭,便坐在地上闲聊起来。

    “吃饱?”王小麦愣了一下,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在他那个年代,几乎没有人为这个问题发愁。

    “俺娘说,俺就是天生穷命,家里有多少粮食也不够俺吃。吃这么多,除了有一膀子力气,也没啥别的优点……”富贵喃喃自语。

    “天天只吃粮食,肯定是吃不饱的,最起码该有些油水,每餐能吃上点肉就更好了。”王小麦想了想说。

    “肉……”富贵咽了一口口水,“今年过年的时候,俺娘从城里割了一片肉,俺都差点把舌头吞了进去。俺现在就天天盼着过年,这样就有肉吃了。”

    一个一米九的高个儿像小孩子一样天天盼着过年,王小麦不由的觉得有些好笑,但还没等他笑出声来,却又是一阵心酸。如果富贵能生在后世,绝对是一个被各大体校抢夺的篮球天才,可他偏偏生在了现在,一个穷苦的乡下家庭,最大的愿望是盼着过年能吃一点肉。

    “富贵。”王小麦伸长了手,摸了摸他的头,“我今天想到了一个致富的法子,等到了秋后忙完农收,咱俩就大干一场,到时候让你天天吃肉好不好?”

    “真的?小麦哥,你没骗俺吧?”富贵瞪着铜铃大的眼睛看着他。

    “当然没有,你就等着天天吃肉吧。”王小麦想到自己的蜂窝煤致富计划信心满满。

    “行,那咱俩拉钩。”

    两人正聊着,亭长大人便回来了,和诸人交代了一番,便带领大家向城西的粮仓方向赶去。

    历城仓是齐郡第一大仓,共有二十余窖,每窖可存粮五千石,最大存量达到十万石。隋代粮仓,多建于主城之外,这样的布置虽然了主城内的空间,但却也极易失守。现如今的瓦岗军首领魏公李密,就是袭击了称天下第一仓的兴洛仓,才有了逐鹿中原的资本。

    早年隋将张须陀驻守齐郡之时,就十分重视历城仓的储粮,后来张须陀被瓦岗军击败,历城仓自然也落入瓦岗军之手。不过瓦岗军拥有兴洛仓,回洛仓等数一数二的大粮仓,倒也没有把历城仓放在眼里,因此便没有动用这里的储粮。再加上近两年瓦岗军壮大,齐郡较少受到战火波及,粮食产量也比往年增加不少,历城仓倒也算仓廪充足。

    一行数千人浩浩荡荡来到了历城仓外,亭长为诸人做好分工,又对大家嘱咐了几句,便单独把王小麦留下了。

    “那个谁……”亭长刚开口,却发现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我叫王小麦。”王小麦忙介绍自己。

    “你是王老太公的孙子,应该读书识字吧。”

    得到王小麦的肯定回答后,亭长便从怀中掏出纸和笔递给他,“老汉年纪大了,眼神不好,如今又是夜晚,你就代老汉记录本亭的账目出入吧。”

    “多谢亭长大人厚爱。”

    打开的窖口的仓门,便有粮食源源不断流到一个筒形的容器里,这个容器就是斛。隋唐度量衡,一斛等于一石,约等于现在的一百二十斤。两个人又把斛中的粮食装入麻袋中,再有人扛到仓外装车,每满一车,便启程运往泺口码头装船。这一夜,历城到泺口码头的车辆来往不绝,如此,直到天明,才将近十万石粮食运走。

    王小麦打了个哈欠,一夜的劳作虽然没有干体力活,也使他精神疲惫极了。不过任务总算完成的还算迅速,赶得及回家吃饭。

    “一夜辛苦了。”亭长从怀里掏出一张还热乎的油饼递给他。

    “多谢亭长大人。”王小麦顾不得客气,忙碌了一宿,他早就又累又饿。撕下一半儿,放在麻布包里包好,这是给富贵留的,便迫不及待的啃起另一半油饼来。

    “咦……”一边的亭长翻看着账目,发出惊讶的声音,“王小麦,为何你所记得账目,我一点也看不懂?”

    “唔……”王小麦咽下一大口油饼,拿手在麻布衣上抹了两下,指着账本说道:“昨夜实在太忙,忘了和大人说了,我用的这种数字是天竺人发明的一种计数方法。分别对应我汉文的一二三四五六七**零……”他便将数字的对应一一给亭长讲了个清楚。昨天晚上忙碌之下,王小麦一时忘了这时候还没有阿拉伯数字,等到回味过来,账目已经记了大半,哪有时间去改,于是便早就准备好了一套说辞。“……这种计数方法比较简洁,利于计算。”王小麦最后总结说。

    “哦,王公子高才,不愧是王老太爷的亲故……”古代人对读书人都是礼遇有加的,这亭长本来以为王小麦只是识得几个字,没想到他的所学竟然如此渊源,称呼也从直呼其名变成了公子,“只是……”亭长面有难色说。

    “大人有何难处,不妨直说。”

    “那老汉就直说了公子莫要怪罪。现在时间紧急,重新抄一份账目,肯定是来不及了,还请劳烦公子跟老汉去一趟码头解释一下。”

    “这个是自然,给亭长大人添麻烦了。”王小妹歉意地说。

    “无妨。”

    打点完一切,两人便携手向泺口码头方向赶去。

    半路上碰到了从码头回来的富贵,王小麦掏出怀中的半张油饼递给富贵,富贵啃着油饼,也随二人返回了码头。

    “这个……”功曹面有难色,“请恕在下孤陋寡闻,的确不知世上还有这等文字。”三人赶了近一个时辰的路,终于来到码头,找到了负责账目的功曹,可是功曹也从没有见到这等文字呀。

    “这样吧,”功曹发话了,“主簿大人见多识广,兴许会识得,你们跟我去见主簿大人。”王小麦心说别说主簿,就是皇帝老子都不认识,现在整个中国认识这种文字的人只此一家,别无分。不过他也没法解释自己认识这些文字是因为一千多年以后人人都会,现在只能见机行事了,希望能够糊弄过那个主簿去。

    几人兜兜转转,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正在陪一个军汉说话的主簿大人。那主簿大人是一个瘦小的中年人,没什么稀奇,倒是陪主簿大人说话的那条军汉一身黑色的甲胄,虎背熊腰,倒是威风凛凛。

    功曹让几人在一旁等候,他自己走到了主簿面前,耳语了一番,然后对着王小麦等人挥挥手,示意他们过去。

    三人对主簿大人行过礼,功曹便把王小麦手中的账本呈给了主簿大人看。

    那主簿大人接过账本,翻开一看也是一脸的惊讶,翻了没几页,便摇摇头:“我也不曾识得如此奇怪的字符。”他突然转过身,双手把账本递给旁边的军汉,“对了,秦将军家学渊源,不知可曾识得这些字符?”

    “俺乃一介粗人,只识得舞枪弄棒,连主簿大人都不曾认识,怎么好班门弄斧。”这军汉一开口便是一口地道的济州腔,不过话虽这样说,他还是接过账本翻了起来。果然,他也是翻了没一会儿便合上账本摇摇头,示意自己不认识。

    那主簿看了自己一眼,王小麦知道,该是他解释的时候了。

    “诸位大人,这乃是我中原大地西南方的一个叫天竺的国家独有的文字……”王小麦又把阿拉伯数字的来历又说了一遍。

    “既然不是我中原的文字,你又是如何识得呢?”主簿开口问道。

    “小人早年游学时曾遇到一个胡商,我观他记账的方式非常特别,便是用的这种文字,于是便和他学了来。”事到如今,王小麦只能现编现卖了。

    “既然这账本只有你一人识得,我们又如何知道你没有从中作梗呢?”那军汉突然转过身发问。

    王小麦这才看清楚那军汉的长相,这人也就不到三十岁,高鼻大眼,浓眉薄唇,再配上颚间的短须,更为他增添了几分男人味儿,用四个字形容,英俊不凡。王小麦见了此人才知道,原来男人也有天使的面庞,魔鬼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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