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郑翼晨面色疑惑:“唯一传人?不是还有吴氏一门吗?哪里轮得到我做唯一传人?您说错了吧,我最多算是我师父的唯一传人。”
雷动面无表情的道:“我没说错,吴家的人已经死光死绝了,唯一一个精通吴氏太极拳的人,就是被吴家毁掉的杨老弟。”
“啊?好好一个武术家族,怎么会灭亡了呢?”
雷动嘿嘿一笑,露出一丝杀气:“很简单,他们站错了队伍。”
郑翼晨心头一震,雷动寥寥数字,已勾勒出一副血雨腥风的惨淡画面。
“吴继江夺走了杨老弟的声名和地位,那些军阀也就扎堆的邀请他加入队伍。杨老弟练武从戎的设想,也曾和吴缜提过,得到吴缜的赞同。吴缜不满足做一个武术宗族的当家,他要做开国的功臣,经过慎重挑选,带着一家子人,投靠了当时势力最强大的队伍。可惜……站错了队伍。“
雷动道:”我和吴继江后来在战场相遇过,短兵相交,我砍断他两条腿,放他走了。“
郑翼晨赞道:”您老人家这人品,没的说,连本带利就把他欠杨师父的讨回来了!“”放屁!他死上一百遍,也抵不上杨老弟的一根汗毛“”是是是,您老说的对。“
郑翼晨想到一种可能,面色发白:”您该不会为了给杨师父出气,屠尽吴家满门吧?“
雷动瞪了他一眼,气的须发一扬:”我看起来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吗?别说我不是,就算我是,我也会克制住这种念头,我如果真灭了吴家,杨老弟肯定第一个找我算账。“
他面色缓和一些,淡淡说道:”吴家人是死于内讧,他们的大将军被日本人炸死,队伍内部分成好几个派系,窝里斗,手段最是残忍,动辄就是灭门抄家,他们支持错了对象,代价就是吴家血脉彻底断绝!”
郑翼晨觉得很解气:“吴缜阴谋诡计耍的不错,站队的眼光却不怎么样,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啊!”
雷动道:“我曾把这个消息带给杨老弟听,本以为他会高兴,还劝他重新出山。谁知道反而加重他的愧疚感,说自己不切实际的想法,害死了吴家满门,吴家人既然死光了,吴氏太极拳也没有存在世上的必要,就让这一门武术在他这个外姓人手里彻底断绝打定主意不愿离开深山老林。”
雷动感慨道:“说句老实话,我这次请他来教导你,本来也没抱太大希望,哪知道他竟一口答应,看来这些年来,他的心境也发生了变化。也对,人老了,许多年轻时代根深蒂固的想法,都会改变的。”
郑翼晨只觉得压力山大:“照这样看来,我为了一场友谊性质的交手,一个不留神就扛了一个门派的再兴?”
雷动忍不住大笑:“没错!任重道远啊,小子。”
“我怎么感觉自己像是被你推进了火坑。”
“哼,这个坑也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想跳就能跳的。”
“是是是,我感到十分荣幸,您那么看得起我。”
这一晚过后,郑翼晨收获良多,在杨振武的指导下,突破了瓶颈,却不敢自满松懈,反而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吴氏太极拳的钻研中。
练武对他而言,不再是一种兴趣爱好,更多的是一份责任,一种荣耀。
他只想对得起杨振武的栽培与信任,与卫道唐的一战,意义也变得重大起来。
这一战会成为吴氏太极拳时隔多年后再次显威的一战,郑翼晨不想输。
对他而言,最宝贵的是时间。
一旦他与卫道唐见面,就是履行战约的时候,本该尽量避免见面,就能争取更多的时间。可他从郭晓蓉去京都前的只言片语中,得到了郭晓蓉背后组织与军部有莫大关联,要想让郭晓蓉恢复自由身,就要从卫道唐方面着手。
他和郭晓蓉回家见父母时,已经定下了成婚的日子,这个日子不会改,婚礼当天,新娘子肯定会出现。
因此,他一定要在婚期之前,就让郭晓蓉脱离组织,重获自由。
留给他的时间十分有限,郑翼晨无法延长时间的长度,就只能延长时间的宽度。
第658章 恋物癖
他开始每时每刻都带着那部瑶琴在身边,用手抚摸断水纹,领悟太极精髓,吃饭的时候带,上班的时候带,就连洗澡上厕所睡觉都带着,仿佛瑶琴已经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而且是像心肝脾肺肾一般不可分割,绝不是丢弃了无损性命的盲肠。
郑翼晨宛如资本主义社会最刻薄的资本家,费尽心思要榨光每一分每一秒的剩余价值。
他的行为,落在了旁人眼中,可就成了令人发指的变态行径。
废话!一个大老爷们,浑身上下也看不出丁点的艺术细胞,随身带着把瑶琴,还没见他动过琴弦,只在琴身上两手摸来摸去,还一脸的陶醉,有时候领悟到点东西,还会乐呵的笑出声来,说是变态还是轻的,当成神经病扭送到精神病院也是合情合理。
徐家大宅的人们都是仆人身份,纵然觉得古怪,在蔡远山的授意下,也不会表露出来,医院里那班师弟师妹可藏不住心事,对他突如其来的转变显得忧心忡忡。
在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人勇敢的站出来,打破沉默,对郑翼晨说出这份忧心,于是乎,袁浩滨在异常激烈的猜拳比赛中不幸败北后,成为众人的代表,与郑翼晨进行了直接的对话。
“师兄,我有话想问你。”
“什么事?”
郑翼晨说话时,指尖在一道圆滑盘绕的纹路上摩挲,十分专注。
“你是不是感情失败,精神受刺激,才抱着个琴不离手?”
“瞎说!你才感情失败呢!”
郑翼晨手指一顿,在纹路的某个点上来回反复的搓摸,心有所感,脑中出现了一个清晰的人体模型,比划着一个高深的借力技巧,情不自禁叫了一声:“好!”
袁浩滨回头一望,那班同学都躲在一个角落,默默的冲他握拳打气,他鼓足勇气,说道:“我没瞎说!你分明就是恋物癖,把这琴当成爱人了,才……才……对它上下其手。”
袁浩滨本想比划一下郑翼晨平时对琴身所做的猥琐动作,可他发现自己做不来,没办法,实在太猥琐,超出了他这个纯洁小青年的耻度。
他苦口婆心劝道:“师兄,你就放过它吧,假如琴有感情,它现在已经泪流满面了,它诞生的作用是用来弹的,不是用来摸的啊!”
“你要是真的手痒,一定要摸东西发泄,我们几个可以凑钱给你买个充气娃娃,摸个过瘾!”
袁浩滨咽了口口水,补充道:“不过,不要在公共场合摸,要私底下摸。”
郑翼晨这才知道自己被当成了一个感情失败,导致心理变态的恋物癖,又好气又好笑:“我不过随身带一架琴玩一下,就成了恋物癖,照你这么说,满大街的人都是恋物癖。”
“有吗?不觉得,我在大马路上走了几十年,还没见过有人抱着琴在玩,背着琴的也没有。”
“没说琴,他们恋的是手机,满大街的人,谁不是随身带着手机玩,吃饭,睡觉,上厕所都在玩,不能因为大家体积不一样就区别对待。师兄只是把琴当手机了。”
“不一样,我就没见过有人对着手机撸来撸去,还一脸享受摆出副高,潮脸!”
郑翼晨一愣:“我摸琴的样子,有那么猥琐吗?”
袁浩滨严肃的点点头:“相当猥琐,没看到最近科室女同胞见到你都绕道走吗?她们怕被你当琴摸。”
郑翼晨被袁浩滨一说,回想了一下,貌似自己的动作和表情真的蛮猥琐的,也不能怪他们想歪了。
他也懒得解释,直接承认摸琴是他的特殊癖好,琴身的曼妙纹路可比女人的身体有吸引力多了,他宁可摸琴也不会去摸女人身体,大家见怪不怪就好。
袁浩滨问道:“那,那,充气娃娃,买还是不买?”
郑翼晨骂道:“买!你留着自己用吧!”
当一个人想要专心致志做好一件事时,迸发的潜力是无穷的。
郑翼晨夜以继日的钻研下,用了一个月的苦功,终于参透了所有的断水纹蕴含的奥妙,比他预想的用时快了不少。
当然,参透纹路,只不过是解读出杨振武留下的太极拳精髓,是一个解谜的过程,并不代表他掌握了所有的精髓,这些就需要实战来领悟。
于是他又叫来了刘宫熙作为陪练对象,双方甫一交手,郑翼晨就发现一个惊人的现实:当他以足弓借力,脊柱为轴,使出真正的吴氏太极拳时,刘宫熙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连一招都撑不下。
四手一交,刘宫熙还没来得及变招,就被暖流蕴含的沛然力道撞飞了。
郑翼晨意识到,自己领悟了太极的用力技巧后,刘宫熙与他的实力差距出现了质的区别。
两者再不是同等的水平,刘宫熙已经没有陪练的资格了。
他险些开口要让雷动陪他过招,话到嘴边,转念一想,老人家都九十多了,自己的功夫又没到收放自如的程度,一不小心误伤他就不好,只好打消这个想法。
他在家中思来想去,都想不出还有哪个适合的人选可以取代刘宫熙,恰好见到罗宾和索隆成对在面前走过,心里一动,猛拍了一下脑袋:我可真笨!骑着马找马,自个儿家里不就有最佳对象,何必去外头找。
他叫住了罗宾,把它当人一般,低声下气的说明了自己的意图,原以为以它的傲娇个性,不会轻易答应,不料它一对灵动的猫眼滴溜溜转了一圈,微一颌首,喵的叫了一声。
郑翼晨很是意外:“咦,你居然答应了,从没见你那么爽快,难道我今天李轩附体了!”
就只是一愣神的功夫,手臂一痛,多了三道血痕,已是着了罗宾一记爪击。
也是他主人太不合格,不了解自己这只懒怠胖猫的个性。
能够让郑翼晨受到伤害的事情,罗宾向来不吝惜体力去做,更何况这次是他主动上门求虐,罗宾可不会轻易放过那么难得的机会。
“可恶!居然搞偷袭,你等着,我一定连本带利讨回来!”
郑翼晨摆好架势,足底发力,一扑而上,气势汹汹。
第659章 痛苦的罗宾
徐家大宅的人们,好不容易见到小主人郑翼晨不天天抱着琴摸啊蹭的,还以为他终于变正常了,心里正欣慰着呢,不料这种欣慰并没持续多久,郑翼晨又开始做一些令人大跌眼镜的事。
他不摸琴,改逗猫了。
每天只要一在家,郑翼晨就会和罗宾缠来斗去,动静大的吓人,这一人一猫都看的不真切,就是两道影子飞来飞去,纵横往来,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不是地砖裂了,就是天花板穿了,沙发破,椅子凳子碎成渣。
仆人可没惊叹郑翼晨与罗宾的彪悍战力,心里只是埋怨他们这样一折腾,增加了不小的工作量。
本来主人做事,下人不好说什么,可自从前任主人徐老爷子最喜爱的两件半人高的明代青花瓷,也惨遭毒手之后,一向唯主人之命是从的蔡管家也忍不住了,要求郑翼晨和罗宾玩耍时不要在屋内。
郑翼晨和罗宾只好转战户外,先是把朱丽华精心培育的菜园子里的菜踩死大半,后又将停车场里几部昂贵的跑车拆的七零八落,最后把场地固定在露天球场,不到三天,水泥地坑坑洼洼,沟壑交错,就像是经历了一场炮火洗礼。
与罗宾交手的这段时间,郑翼晨积累了不少实战经验,也对罗宾的实力有了个中肯的评价:深不可测。
在仆人们看来,郑翼晨是在逗猫,只有郑翼晨心里明白,他是在被猫逗啊!
不管他进步多少,都逃不过每天被罗宾死死压制的命运,这只臃肿懒猫速度逆天,来去如电,太极拳最擅长以静制动,偏偏就是制不动它。
罗宾就像是来自其它次元的生物,这个世界上任何颠扑不破的规则在它身上完全不适用!
每一次和罗宾交手后,郑翼晨身上难免挂彩,血迹斑斑,当然这些伤痕也是有区别的,一开始还比较深,到后来越发浅薄,几乎就看不到伤痕,跟小孩子挠痒似的。
出现这种情况,并不是罗宾懂得心疼主人,爪下留情,而是郑翼晨的太极功夫日益精湛,赋予一身肌肤如水的韧性,罗宾的爪子一触及身体,肌肤表层就会卸去力道,使伤害减轻。
他到底还是没法像杨振武那样,真正的肌肤如水,不然就不止是卸去力道,而是应爪凹陷,再用肌肉嵌住罗宾的爪子,让它无法再动。
这一天晚上,郑翼晨刚与罗宾结束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对决,进入了常规时间的中场休息。
郑翼晨坐在椅子上拧开矿泉水的盖子喝了一口水,左手将瑶琴揽在怀中,抚摸断水纹感悟,右手拿着手机上网,罗宾则趴在一旁,埋头喝着牛奶,尾巴左右摇摆,很是欢快。
郑翼晨照例先清查电子邮箱,发现今天有一封来自李轩的邮件,点开一看,不由得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大声说道:“罗宾,罗宾,你快来看,大事不好,你的男神就要成为别人家老公了!”
罗宾猫尾巴一竖,如同旗杆一般,抬头瞥了一眼郑翼晨,胡须上挂着两滴奶,扬起爪子喵喵叫了两声,仿佛在说:“你要是敢骗我,你就死定了!”
郑翼晨笑道:“我真没骗你,要不是这种急事,我也不敢打扰你用餐。”
罗宾一跃跳到郑翼晨的肩膀上,凑近去看他的手机屏幕,只见屏幕上是一张婚纱照片,男的西装笔挺,帅气逼人,女的白色婚纱曳地,风华绝代,这对新人依偎在一起,一脸幸福的微笑,任谁见了都会情不自禁叹一句“男才女貌,天作之合”。
这是一张电子婚礼请柬,新郎是郑翼晨的好哥们,罗宾的真男神,李轩,新娘自然是新晋影后李丽珊了,除了她,又有谁能衬得起风华绝代四个字?
男神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罗宾喵呜叫唤一声,眼中溢出了两行清泪,要不是亲耳听见,郑翼晨根本想不到一只猫咪的叫唤,还能蕴含如此丰富的情感。
郑翼晨强忍住笑,假装同情的道:“只要你一句话,我肯定赴汤蹈火,陪着你去大闹婚礼,打断婚车的车轴,把新郎官给你抢回来!”
罗宾对小主人的好感顿时直线飙升,患难见真情啊,它开始后悔以前对郑翼晨太过严苛了。
郑翼晨拍了拍脑袋,装作恍然大悟:“哎呀,差点忘了,你是猫不是人,都说不了话,没办法,帮不了你,只怪你不争气啊!”
罗宾好不容易升起的一丝好感荡然无存,恼羞成怒,一声厉叫,一爪打飞了郑翼晨的手机,将他掌心抓的皮开肉绽,一溜烟似的不见了。
郑翼晨捡起手机,检查了一下,只是外壳损了一角,屏幕和运行都没问题,他细细读了一遍邮件内容,李轩和李丽珊的婚礼在夏海市的希尔顿酒店举行,时间是两天后的下午四点。
这两人都是郑翼晨心中占有一定分量的人,他们的婚礼,自然是不容错过。
“晓蓉,在我们的婚礼没举行之前,我要先去参加我的小兄弟和干姐姐的婚礼了。”
郑翼晨一想到郭晓蓉下落不明,心下一痛,这段时间来,他废寝忘食的修炼吴氏太极拳,甚至成为了袁浩滨等人眼中的变态恋物癖,全然忘我,却没有一刻忘记郭晓蓉。
他的好母亲郑华茹偶尔也会打电话问及这个准儿媳,怎么那么长时间都没句话,郑翼晨只好编了个蹩脚的借口,搪塞过去。
“嗯,她去了很远的地方,那地方通讯不方便,手机没信号。”
“少唬我,我们村子够偏远了,我手机信号还满格,现在在华夏哪里会没有手机信号?”
“妈你真聪明,一下就问到点上。晓蓉还真不在华夏,她出国了,去了叙利克。你看新闻了吗?哪里正打战,人民都水深火热了,谁还有空关注手机有没有信号。”
“晓蓉这么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了?”
“工作需要。妈,事到如今我也不隐瞒了,晓蓉是个战地记者,冒着生命危险,在战场的第一线带给大家即时的新闻讯息,就是她的职责。”
“晓蓉真伟大。”
“是啊,等她回来,我会让她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你。她没回来这段日子,你要是想她,就看一下叙利克的新闻报道。”
郑翼晨不胜疲惫,仰望星空,重操旧业,开始写一条发不出去的信息:“晓蓉,多想带着你一起去,分享这份喜悦,向他们郑重其事的介绍你的存在,抛花束的时候,我一定叫丽珊姐把花抛给你,晓蓉,晓蓉……”
第660章 传承医道的第一步!
第二天晚上下班,郑翼晨就孑然一身,连换洗衣物都没带,坐飞机前往夏海市。
本来他打算带罗宾去的,因为他很想见识一下小猫咪肝肠寸断的表情是怎么样的,要是能顺手录制放到视频网供人观看,点击率肯定杠杠的。
即使有被爱护动物协会的人批斗的风险,不过为了让罗宾的惨态广为流传,这个险必须得冒。
奈何罗宾自从昨晚听到李轩大婚的消息,黯然离开后,就不知躲哪儿去了,根本找不到,只好放弃了这个设想。
至于那架瑶琴,他经过了强烈的思想斗争之后,还是决定了不带在身上。
一方面是航空托运存在着丢失的风险,另一方面,经袁浩滨提醒,他意识到带着琴去夏海市会被当成变态,风头肯定会宛如一树梨花压海棠,把李轩和李丽珊这对新人都盖过去啊!
不,以他对李轩的了解,情况甚至可能往不可预测的方向崩坏发展,这家伙一定不会介意郑翼晨抢了风头,反而会推波助澜,让他成为焦点中的焦点。
他或许会叫上一个女的带上一管洞箫,跟在郑翼晨身边,让司仪用磁性的嗓门说道:“下面,请欢迎g市民间艺术团成员郑翼晨和他的搭档为我们倾情演奏一曲《笑傲江湖》。”
又或者叫个戴墨镜的瞎子拉二胡,以一首《二泉映月》和郑翼晨进行斗曲,满场欢呼起哄,大叫:“来一曲,来一曲……”
郑翼晨不敢再继续想象下去,可供选择的剧本太多,结局都是一样的惨烈。
这琴,还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