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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人王-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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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自己的头部摸去也是坚硬的一片,眼前,还有一个金属的、只露出双眼的金属软帘。
  雷克无法抑制心中的巨大惊骇,跌跌撞撞地跑出了山洞,跑到了外面一块巨大的冰壁面前。
  从那平滑如镜的世大的冰壁的反光中,雷克分明看到了,看到了一个身着金甲的人,捂得密不透风,如同巨人般站在冰壁面前。
  “天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难道……”
  看着冰镜中的模糊的影像,猛然间,雷克醒悟过来,这不是就是那尊已经消失的金神甲吗?可是,它明明已经消失,现在却为什么跑到了自己的身上?
  雷克向来冷静聪明的头脑已经开始彻底糊涂起来,他实在搞不清楚倒底在自己的身上发生了什么。
  他不就是摸了一下那尊金神甲上面的戒指吗?可是,摸一下戒指就能让这尊金神甲跑到自己的身上来?
  再次轻松地活动了一下身体,雷克感觉倒是很好。
  那尊金神甲看起来沉重异常,可是,穿在身上却跟披了一件长衫一样没什么感觉,相比那些动辄上百斤沉重的盔甲,简直轻便无比,不可同日而语。
  并且,这尊金神甲看起来笨拙,可是每一处关节的设计却妙到毫颠,根本不影响半点行动的灵活转折。
  虽然它的质地极其坚硬,却在关键的那些部位用某种雷克也叫不出名字来的坚韧却柔软的金属缀连上去,再加上这尊金神甲赐予使用人的那种强大无匹的力量,更让雷克感觉现在简直可以比得上力拔山兮的西楚霸王。
  本身躯体的灵活处还犹胜从前。
  “哦,难道,这就是以前的光明皇帝们可以杀破千军的秘诀所在?难怪,这尊金甲真是神迹啊,设计与做工只能让人用惊叹两个字来形容。
  如果,穿上这副铠甲,再手持流光刀,那天下间,谁能阻我?”
  雷克刚刚想到意往神驰之处,猛然间只觉得右手突然一紧,随后,掌心突然多出一块硬硬的东西。
  雷克心中一惊,不知又发生了什么变故,赶紧低下头去查看。
  却见到,原本空无一物的右手手掌中,虚光变幻,不断拉伸,随后,一柄长刀浮现于手掌之中。
  细细看去,这柄长刀,可不就是流光刀么?
  雷克禁不住哑然失笑,没想到,自己刚念到流光刀,流光刀就自动地弹手掌来了。
  只是,笑过之后便又是百般惊叹。
  想不到这流光刀与金甲神竟然如此神奇,只有流光刀与金神甲完美地组合在一起,才能刀甲一体,万力俱生,召之既来,挥之既去。
  看来,以后想要召唤这柄流光刀,只需要穿上这金神甲心下轻唤一声便可以了。
  “太神奇了!”
  雷克的脑海里现在反复转动着的就是这个词儿。
  如果不是还不能凌空飞翔,恐怕他现在都会误认为自己是异时空的奥特曼或者是机甲战士了。
  一刀在手,天下我有。
  握着流光刀,身着金神甲,站在这千丈绝峰之上,雷克心中豪情顿生。
  “啊!”
  他胸中热血激荡,豪情冲天,禁不住再次举刀长啸,随手一刀劈出。
  刀光一闪即没,稍后,便看到了一道强势的月形刀气,以直径两米的扇形状态向着前方的隔着百米之远的一面山壁斜斜电射竖劈过去。
  “轰隆隆……”
  巨大的响声传来,石崩地裂,那面山劈竟然被雷克的这随手一刀生生劈斩下了半面山壁。
  碎石乱飞,尘烟四起,威势好不惊人。
  “我的天,竟然这么厉害?”
  雷克只是兴之所致而已,实在没有想到,这一刀竟然收到如此可怕的效果。这种效果,真是让他咋舌不已。
  “如果,再配合上流光刀法与炽影流光身法,我的天,杀破千军只怕不是一个神话,而是真正的现实。”
  现在,雷克算是真正的相信了以前光明皇帝所说的一切。
  原本,他以为就算再厉害,可是一个人独自面对千军万马恐怕也是有难度的吧?光明皇帝怕是当初也有些夸大其词了,千军辟易只不过是带有文学性的夸张而已。
  可是,现在他终于服气了。
  因为,他终于真正地认识到了流光刀与金神甲相互配合的力量。
  “真是太美妙了。这种颠峰且极致的力量恐怕就是所有的武者所梦寐以求毕生追求的目标吧?”
  雷克手抚长刀,在心下叹道。
  沉思良久之后,雷克才想起,已经到了该回去的时候了。
  “折腾了一天,青风还在下面呢,不知道怎样了。我应该下去看看它。”
  想到这里,雷克忽然有些担心起青风来。
  虽然青风本性通灵,且是米拉高原上的风之骄子,可自己早已经将同过生共过死的青风当成了自己的战友,心下还是不免有些担忧的。
  不仅仅是青风,自己做为黎明草原上的大将军,近千万人口的领头人,这样孤身一人跑出来杀三头食人怪,都已经这么长时间了,如果现在再不回去,恐怕所有的人都会急疯掉。
  想到这里,雷克用刚才召唤出流光刀的办法收起了宝刀,随后珍之又重地将两扇石门关上,又在白戈老人的坟上拜了三拜,这才举步下山而去。
  不能不说,穿着金神甲做什么事情都是那样轻易。
  跑跳纵跃间,那金甲根本不影响身体的灵活度,相反,庞大无匹的力量却让雷克做起什么事情来都得心应手,信手拈来,现在狠狠的一步飞纵出去,几乎是平时的三倍以上。
  别的不说,他现在的爆发力就已经比平时强大了许多,倘若直接升空跳起,几乎可以跳到十五米往上。
  那,那几乎是飞鸟低空翔掠的高度了。
  这种力量简直让雷克有一种幸福的眩晕的感觉。


第256章 能穿不能脱
  雷克纵跃如飞,只几分钟,便已经从峰颠近乎于飞翔般地行至山下。
  远远望去,但见一道金光纵掠着,以极流畅的曲线从峰颠蜿蜒而下,看上去,绝对的震憾人心。
  当然,如果旁边真的有人看到这种景象,他一定不会以为那是一个人所能达到的效果,肯定会认为是自己眼花了。
  转眼之间,雷克已经到了山下。
  早在半山腰时,他便已经看到了山脚下的一点青色,那是忠心耿耿的青风还在守望着自己,一天一夜也未曾离开过。
  望着这位虽然不同族却心意相通的战友,雷克心中蓦地腾起一阵阵的暖流来,加快了脚步。
  话说青风正在山脚下焦急地徘徊等待,顺便捋些肥嫩多汁的青草填饱肚皮。
  猛然,青风的耳朵竖了起来,随后,四蹄发力,一个凌空飞腾,庞大的身躯便飞射了出去,紧接着,落地之后便呲唇露齿,充满敌意地瞪大了一双眼睛,向着前方怒目而视。
  这份警觉绝对不是其它的野兽所能比拟的。
  看着面前这个金光闪闪的金人儿,青风满怀戒备的心理,后蹄不住刨地,两只前蹄已经虚虚举起,只要面前这个金人敢进一步动作,说不得,自己也只把他踩死了。
  只是,那个金人却在面前大笑起来,还将罩在脸上的那层金属面罩揭开,向着青招手,“我的战友,难道你不认识我了?”
  青风瞪大眼睛仔细地望去,忽然间惊奇地发现,这个人好像是自己的主人雷克。
  哪里还用好像呀?那根本就是嘛!
  雷克倒是忘了脱了那件金神甲,直接穿在身上跑下来跟青风会合了,却不料,反倒引起了青风的误会。
  青风仔细地看了看,随即便欢嘶一声,认出了雷克,虽然它不明白雷克为什么会变成一个金光闪闪的人,不过,重逢的喜悦登时盖过了所有的惊讶。
  大概,这家伙也是欢喜得过了头,忘了自己六米的身高撒起欢来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情,竟然将大脑袋俯低下来,直接奔着雷克冲了过来,大约,是想与雷克亲热一下。
  它这发力一奔,雷克也是始料未及,况且青风如此神速。
  “砰……”
  一头撞上去,登时就是火星撞地球。
  雷克心下暗叫一声“倒霉”,干脆闭起眼睛迎接青风这一次热烈的拥抱。
  可是,没有想像中的横飞出去,相反,却看见青风正前蹄屈倒跪在自己的面前,痛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低头看看自己刚才被撞的胸膛,那里完好无损,连块金漆也没擦掉半分。
  雷克这下又呆住了。
  他想到了这金甲防御力超强,实在没有想到强到这种程度,竟然可以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硬抗青风那巨大的身躯与加速的冲击,而毫发无损,非但如此,反倒把青风撞趴下了。
  他原以为青风这一下肯定会把自己撞飞呢。
  凭着青风那种庞大无匹冲劲,却撼不动身着金神甲的雷克半分半毫,这是怎样的一种可怕的防御能力?
  也太变态了吧?
  连雷克自己都忍不住惊呼出声了。
  青风索性委屈得趴在地上不肯起来了,用一种恨恨的眼神看着雷克,仿佛在说,“人家只是想跟你亲密接触一下,可你却穿着这件劳什子的金甲,把我的脑袋都给撞疼了,赶快脱了它吧。”
  雷克看着委屈撒娇的青风,不禁放声大笑。
  可是,笑过之后,骤间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情,雷克开始犯难,甚至变色了。
  也是的,这金甲神的确威力无比,可是,现在穿在了身上,脱却怎么脱呀?
  金甲神宛若一体,只在各处关节部位有连接的薄软金属片,根本就脱不下来。
  雷克几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办法将这件金神甲脱下来。
  现在,金甲神就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宛若一体,任凭他如何的像蝴蝶褪蛹一样的拼命地往外挣,也褪不去这坚固的蚕蛹。
  “不会吧?难不成,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也都要穿着这件金神甲?”
  雷克一阵阵头大,这个严重后果,他真是没有想到。
  现在,胸肋两旁的搭扣已经完全成了摆设,就在金神甲穿在身上之后,这两排搭扣便已经变得两排金属疙瘩,下面的甲缝已经完全结合一处,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个……”
  雷克干瞪眼睛,却是无可奈何。
  青风用一种既是同情又是幸灾乐祸的眼光看着他,仿佛在说,“哈哈,想不到纵横天下的雷克竟然也有今天,谁让你把我抗趴下来着,活该啊你……”
  看着幸灾乐祸在地上直打滚的青风,雷克简直哭笑不得。
  “不对啊,如果真要是脱不下来,那历代的光明皇帝怎么能容忍这种百密一疏的大漏洞呢?”
  雷克皱着眉头站在原地想了起来。
  从前至后,仔细地想了一遍。
  他原本就是个心思缜密的人,想了这么一圈之后,登时就有些感觉了。
  “金神甲是因为我触摸到了戒指上的那块金色的宝石,才突然间穿在了我的身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神甲开启与关闭的秘密就应该全在这金色的宝石之上了。”
  想到这里,雷克略带兴奋地抬起了左手,不伦不类地将无名指翘起来,弄成一个兰花指的模样,然后,伸出手去,就在那戒指上的金色宝石上轻抚了一下。
  “唰……”
  一道金光涌起,随后,满天金光俱灭,那件金神甲已经不见了,依稀可见,最后一缕金光已经然钻进了那个戒指上的金色宝石当中。
  “真是太神奇了……”
  雷克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都有些爱不释手了。
  又再抚摸了一下戒指上的金色宝石,于是,“唰”的一声,金神甲再次出现,雷克又变成了那个威风凛凛的金人。
  再抚摸一下,金神甲消失,雷克恢复原样。
  雷克这少年人的心性一犯之下不打紧,把个青风吓得目瞪口呆,随即,撒开四蹄便跑得远远的,任是雷克怎么召唤也不回来了。
  开玩笑,这样“唰”来“唰”去的,那么大一件东西说出来就出来,就没有就没有,别说是青风了,就连人见了也要害怕的。


第257章 备战!备战!
  色季拉大火足足着了七天七夜,直到将整座色季拉大山烧成平板一块、濯濯秃丘之后才终于徐徐熄灭。好在色季拉大山的人们早已经做好了万全准备,储备了大量的清水,并开辟了大块大块的隔离带,躲进了幽深的山洞之中,这才避免了因为烈火焚山引起的一系列灾难性后果。
  再加上候马部落的勇士们与大山外围的黎明草原的战士们一起内外扑火,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这大火扑灭。
  天公倒也做美,这几天还接连地下了两场小雨,虽然雨势不大,但对于扑灭大火而言,还是有着绝佳的帮助的,起码可以降低地表温度,同时扑灭那些余烬未熄的暗火。
  这算是这样,也用了七天七夜,才将这色季拉大火完全扑灭,其中的艰辛自然是不言而喻。
  率领着十几万战士帮助候马部落灭火的斯特现在对这位索非娅大头人的狠辣当真是无话可说,竟然敢用大火烧山的方式来阻挡魔兽,这位索非娅真不愧为米拉高原上的超级悍妞了。
  虽然大火被扑灭了,可是因为大山烧山引发起的高温,还是有不少老年人与体弱的孩子耐不住这高温被活活烤死,剩下的人也是个个神情萎糜,就算再强壮的勇士也抗不住连续七天七夜的高温灸烤啊!
  好在,大火灭得及时,并且事先有着充分的准备,才没有造成太重大的伤亡,只死了不到一千人,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不过,在得知魔兽大军已经全盘覆灭之后,失去亲人的悲伤瞬间便被巨大的喜悦所淹没了。
  高原上人与魔兽的千年之争终于全盘落下了帷幕,人们终于可以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了,不必再在魔兽与死亡的阴影下度日如年了,候马部落的人们当然开心高兴。相比之下,些微的损失与魔兽大军全盘覆灭的喜讯相比起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了。
  纵然刚刚经历了大火,经历了失去亲人的悲痛,可是,这些候马部落的人们还是高兴地载歌载舞,搬出了美酒与野味,用歌声与痛饮来表达自己喜悦的心情。
  千年大胜啊,这是实至荣归的千年大胜,这怎能让人不欢歌畅饮呢?
  还有什么比这个消息更加激动人心?
  对于远道而来浴血援助的黎明勇士们,候马部落的人就算再骄傲再自大再目中无人,也不可能不感动,不可能无动于衷。
  黎明草原的战士们用鲜血和生命、用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换来了候马部落全体子民的生命安全,光是这份隆情厚意,就让候马部落的人每个人都感激得无以复加,不知如何回报。
  虽然自己部落已经做好了准备,可是,面对如此可怕的魔兽大军,难道仅仅就凭一把大火就能够烧退打败吗?
  候马部落的人还真没敢狂妄自大的如此份儿上。
  况且,见过了光明军鼎盛的军容与严格的军纪还有超强的战力之后,候马部落的人已经彻底地被折服了。
  尤其是看着其他四个部落加入光明军中的米拉勇士们个个身上穿的是鲜亮的明金铠甲,手中握着的是制式明金武器,登时,不少人就已经羡慕得眼珠子都红了,哈拉子不争气地沿着嘴角往下淌。
  明金武器,天哪,那可是明金武器,这可是从来没敢想过的好货色。
  看着人家穿的用的,再看看自己身上破破烂烂的皮甲与手中都快卷了刃的、像小孩子玩具一般的刀子,候马部落的勇士们看着那些趾高气扬地昂着头的米拉高原的土著勇士们,心中的嫉妒就不用提了。
  以至于他们不得不感叹,同在一座高原上生活,短短的半年时间不见,这差距咋就越来越大了捏?
  听着来自黎明草原上的人们兴奋地诉说他们的生活是如何如何的蒸蒸日上,看着人家吃的穿的用的货真价实的“现身说法”,再加上二十万大军浴血奋战的千里驰援,整个候马部落无论男女,全都人心松动了。
  这种松动不仅仅表现在心理上,更表现在行动上。
  几乎是所有的长老在同一时间一致地向索非娅大头联名请求,希望能够去黎明草原实地“参观考察”一下,拉近一下距离,增进一下友谊。
  当然,是那种举族而行的“实地考察”,说穿了,就是看着黎明草原发展潜力大大地有,他们实在按捺不住了。
  毕竟,贫脊的生活实在让他们太过清贫、太过苦闷了,他们也想迅速融进一个强有力的大族群中去,在那里,不但可以得到最有力的庇护,还可以得到他们向往已久的真正的和平安定的幸福生活。
  现在,他们倒是唯恐因为之前自己部落的傲慢而黎明草原不愿意搭理自己呢。
  想到这里,这些骄傲的候马部落的人倒很是有些为自己曾经的傲慢无礼感到羞愧了。
  事实证明,一只血兔在一头铁额龙面前充壳子是一种很可耻的行为。
  现在,黎明草原就好比一头强壮的铁额龙,而色季拉大山不过是一只血兔而已。
  好在,看起来那个斯特将军很热情开朗,根本没有半点芥蒂,而那些来自黎明草原的勇士们对自己的部落也没有半点排斥之心,这让他们心底很是松了口气了。
  并且,据传说,自己部落的大头人索非娅,还跟黎明草原的大将军雷克的关系看起来很是暧昧,私下里,军人们都已经传疯了。
  不过,上层的军官们倒没有禁止这个所谓的桃色八卦。
  高原上原本就民风开放,况且,人家索非娅贵为一个部落的大头人,是云英未嫁身,雷克也是宅男独处,钻石王老五一个,两个人一个未娶、一个未嫁,说说又怎么?怕什么?
  甚至,私底下,无论来自黎明草原还是来自候马部落的人,真都希望这两个金童玉女能够喜结良缘呢。
  对于这个,候马部落的人抱的希望就更大了,其中的原因不用说也是路人皆知。
  当然,也有知情的人,知道雷克还有一个红颜知己黄金狮国的丽雅公主,可是,如果让这些淳朴的百姓或是军人们选择黎明草原上未来的女当家人,恐怕,索非娅得票会是最多的。
  毕竟,她是土生土长的米拉高原人,跟妖族半点关系也没有,从血缘的倾向性来讲,米拉高原的子民们还是对索非娅具有浓厚的本族情结的。
  在色季拉大山狂欢之后,亦星军纪总长携一众军政会议的黎明草原上的高层们也特地来到了候马部落,邀请候马部落去广大的黎明草原做客。
  雷克走之前就已经向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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