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拔摇�
他只是想笑话一下这个变态。才逗弄我的。
“……”我低下头,摇摇头。我捂住脸上的疤痕,试图想遮挡一下暴露在人眼前,丢人现眼的自己。我不能说。永远不告诉你。
第152章()
他没有再阻拦我,任我慌不择路地跑掉了。
如果是以前,我肯定很欢喜,终于逃脱叶挚浩的掌握了!他的方圆五里内都没有我啦!此刻,我就只有难过,他没有再同以往那样追逐了,他再也不会追求我、爱慕我了,把我如珠似宝地好好对待了。一切往日,都已过眼云烟。
只难受这个。我的脑袋里没有什么宏伟的理想和画面,就只有和他相爱时的片段不断闪回。无论是接吻和造爱,叶挚浩都纵容我,尽力爱惜我,希望我得到快乐,虽然他每每会越来越失控、无论动作或语气会越来越粗鲁……到底事后看到青一块紫一块的我无比气恼和无比无语,他会道歉和想尽办法逗我开心。但逗我开心的手段也很拙劣,无非是给我好吃的或好玩的,兴致来时带我去骑骆驼、去很遥远的沙漠旅行、去看楼兰古城前最先升起的一轮孤月,或排几个小时队就为买脏兮兮小店里那好意思限购的一袋毛栗子、也可以带我去游泳,嘱咐我留在浅水里,他去蓝的颜色发深发逅的大海里潜泳,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我好担心他出事,好担心地游到海里喊他名字,他突然从水里冒出来吓我,他大笑着,看我吓得白白的脸色,他举起他手中硬邦邦丑丑的东西给我看,他笑着说他终于采到一只含粉红珍珠的大母蚌给我——
没有一件是能逗我真正开心的。简直都是孩子般的无趣和无聊。我能怪谁呢?他本来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天马行空的富家子,叶挚浩——
仅仅因为他把我的衣食住行包办、我的头脑里的思想他也要包办,我就背叛了叶挚浩。
仅仅因为他自己桀骜不驯,却对我管束严格,仅仅因为他为一丁点小事就会发作、就会在意、就会吃醋、就会闹得没完没了!我就放弃了叶挚浩。
仅仅因为这些,我就抛弃了他。我就抛弃了叶挚浩。
仅仅因为这些,这些不尽如我意,这些不够浪漫,这些不够那么成熟,不够那么花团锦簇温文而雅,这些总是还差那么一点!
我就送他去死。逼他去战场。我就,看他去死。
我就、我就……我就。
我现在,哪还有什么资格怪他负我。
第153章()
其实,是满心绝望的。是不想再赖在叶家的。但又抱着一丝希望,指望着叶挚浩万一有一天想起我呢?就是抱着这样微悯的希望,不得不一天赖着一天过下去。
想走,又不能走,想摆脱掉、彻底拜托掉,又怕他再也找不到我,怕这次真的永远分离。
就不敢稍动。
衣冠不整、失魂落魄地出了花园,走到了西海的街道上,西海的树木很多,林荫成群,现代化建筑也多,高楼大厦高耸入云,但这个国家非常注意环保,走在街道的拐角上就有鸽子在啄食或在悠闲地清理羽毛,有的行人干脆停在桥上,悠悠然看桥下捉金色或红色小鱼的白色鹭鸶。西海是岛国,但也非常广阔,贯穿了热带和亚热带两个气候带,人们想旅游时就可以驾车自由穿过,可以去热带吃水果,也可以去亚洲热带享受温润。
我也,想去热带,去炎热的城市看一看,去吃永远是热的东西,去看场热带气候里拍的电影,去蓝色的大海变坐一整天,什么都不去想!而且也很简单,只要买张长途车票,再带上个宝宝也可以了。
“宝宝,你想跟爸爸去吗?”我有模有样地问那只宝宝。
他竟然扭捏不安地看我!
“说话啊!说话啊!”我摇他,动作粗鲁。
——“小伙子,你可不能这样对婴儿。”
竟然有人看到了来阻止。
我一看,是位穿着很朴素的大爷,我竟觉得他有点眼熟,我盯着他看,他也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我,好像他觉得我也挺眼熟的。
这样看了半天,我才看出来:“梁伯,您怎么在这?我是小于啊!跟你一起在修车行同事过的。”
梁伯咋舌,“小于,你的脸怎么了?你怎么瘦成这样了,都脱形了,我都没认出来,这婴儿是你的孩子吗?你什么时候结的?”
我不好意思地一手抱着宝宝,一手挠挠头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说实话……还是不要了,我说:“我也是逃难来的,他是我妹妹家的孩子,我妹妹过世了,嘱咐我来带。”
梁伯逗了会我怀里的宝宝,一边数落我:“你最近吃得不好吧?怎么瘦成这样,那也不能拿孩子撒气了,才多大的孩子?一岁都没到吧。我早就说,你一个单身汉带着个老娘到哪都不方便,安排你和小芬见面,你又坚持不肯,我还以为你有了心上人,才撒手不管了。”
“我妈妈已经过世了……我现在在叶老爷家工作,他家做贸易的,很有钱,对下人还是满体恤的。小芬,是谁啊?”我脑袋里完全没有这个人的印象。
“就是我亲戚的闺女啊!”梁伯给我气得不轻,把宝宝还给我,他重重拍了下我的头,“小于啊,你人是好人,就是对自己的事不经心啊。”
我呐呐地,不好意思再解释什么。
梁伯给了我他家住址,让我最近几天就来看他,然后又逗了会宝宝,就和我告别了。
我转手就想把写地址的纸条捏成团,想丢了,宝宝这时候却莫名其妙地伸出爪子,“恩恩!”地夸张地叫着,一边“恩”一边非要去够我手里的纸团,“这有什么好玩的?非要玩是吗?”我于是就丢给他,给他自己玩了。就是个很奇怪的孩子。
第154章()
在外面发了好一会呆,天黑了,宝宝哭着闹着要喝奶,为了冲奶粉我才不得不回家,我根本不想回去,不想回去的!
……可又不得不回去。
快回到叶府的路上,又恰好碰到虹小姐,和她的未婚夫。我极力想回避,可那个男的还特意叫住我,当着虹的面大刺刺问我,问我下午没事吧?只是开个玩笑,我不会当真吧?
……我靠,当真你妈头啊当真,你那么玩我,现在还好意思问我当不当真,我气得都想骂出来,但又不好意思当着虹的面,只有气愤郁结的冷冷笑,不理睬他。你不就是想气我吗,我也不骂你,我无视你总可以吧,大少爷!
虹沉浸在幸福里,还记得关照我,说:“我托朋友给宝宝带了进口奶粉,你不要客气,我也很喜欢宝宝,下次我来就捎给你。”
“虹小姐……”我却脸红起来,虽说是这么大年纪的爷们了,但被女孩子关照还是觉得非常不好意思,虹一直都那么好心,她是千金大小姐,却从来不计较我对她的不礼貌或生气发火,跟她比起来,我绝对是低到尘埃里。
这样的虹,男人怎么可能不珍惜,不心动。
唉。
“宝宝手里是什么呀?一直攥着不放。”虹抱着宝宝,捏他的小脸蛋、小肉手、小猪脚,开心不已地逗他玩,没办法宝宝就是美女万有引力*真人版。
我先还没反应过来。叶挚浩也好像好奇的样子,“咯吱咯吱”宝宝,宝宝笑得眼眯眯的、不由把紧紧拢着的手指松开了,叶挚浩马上抢在我前面把他手里那个小纸团拿过去。
“这是什么地址啊?”虹依偎在叶挚浩身边,幸幸福福地问我。
第155章()
本来,根本没什么事的。就是叶挚浩又拿我开玩笑,居然接口说:“一定是上街会小妞去了。肯定是女孩家的地址呗。”
虽然我知道他这是嘲讽我,可是这件事上我就是要争口气,是啊我脸毁了身体也受了伤,但不意味着我就没有爱的权利啊,我心里仍然默默在等待着叶挚浩能想起我,才一直抱着这样的信念,一天天挨过去。虽然我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但赌气的心理我也有,我就笑笑,拿回地址条,说:“天色现在晚了,要不要明天跟我去看看?”
我挑衅地斜眼看叶挚浩。
他俩看我难得这么正面回应,还不屈不挠的样子,本来没什么事的,却也纷纷来了兴趣,“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叶挚浩兴致勃勃,想看热闹。虹看不出我和他之间的暗潮汹涌,她也顺了叶挚浩的意思,说我们三个正好一起出去走走玩一玩。可能因为我的命是她救的,虹觉得对我负有一定责任,她总是很关照我。可我就是看不惯她对叶挚浩俯首帖耳、惟命是从的劲,我总觉得反过来了,怎么也该是叶挚浩耐心体贴、温柔关怀啊,虹干嘛总是这样乖顺!她又不是洋娃娃,她明明善良又坚强啊。
第156章()
不管怎样,在下个星期的周末,我推着摇摇车里的宝宝,后面跟着两个拖油瓶一样的角色,一起去看望我往日的同事。梁伯应该不记得叶挚浩的,这个男人只在修理厂露过一次脸,就被送进了加护病房。年纪大的人都记性不好。所以我想应该没关系的。而且就是叶挚浩自己找霉头,这次非要跟着去打酱油,这能怪得了谁!
到了约定的地址,很奇怪,竟然是一个公园!
还好,没错,因为梁伯就在公园门口左顾右盼着等我,我高兴地喊他、向他招手,后面两个人就在嘀嘀咕咕,说什么怎么是个老头啊?不是妙龄少女吗?这样那样的……我真服了他们两个了。
“宝宝带来了吗?我很想他啊,我的孙子还留在东北,我一年多没见他了。哎哟,胖小子,给爷爷抱抱!”梁伯非常高兴,走近了,第一动作是抱起宝宝,捏捏他脸。傻宝宝也不管认得不认得,就“啊啊啊”地叫起来,十根短手指还“噼里啪啦”好意思在那鼓掌。我翻白眼。后面两个人很趁时机地站出来说:“于飞,你们好好聊聊,那我们先回去了。”
其实他们就是感到无趣吧!想抓我包没抓到而已。哼。
——“梁伯伯?他们是?……”脆脆的女声这时候响起来,“我把汽水买来了,您喝吧。”
我望去,是一个短头发的,看上去也干干脆脆、干干净净的女孩子,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和黑长裤,手里握着两瓶汽水。
“小芬,这就是于飞。”梁伯才想起正事一样,连忙把手里的宝宝放回摇摇车里,又开心地拉我站过来,指着我对这个女孩讲:“就是我经常跟你提的那个孩子,心地特别善良的那个;每次我修不动车子时,他都来帮我忙,替我干活却算我的量。就是他。”
第157章()
第158章()
小芬很害羞,一直闷头吃米饭,也不好意思看我,我有些怜惜她,毕竟要鼓起勇气和我这样的人相亲,是需要颇费番勇气的,我于是夹了桌上白斩鸡的翅膀想给她吃饱些,她看上去挺弱不禁风,我夹到肉的时候,冷不防也有双筷子半路挡过来,也想夹那根翅膀。
——两双筷子于是各自支起、僵持。
匪夷所思,我没想到现在的叶挚浩竟然堕落到和我争夺一块鸡肉,我就夹着不放!大少爷你奈我何?
“你一个大男人吃这么好干嘛?这是夹给虹吃的。”他终于很不耐烦,出口冲我。
我心里酸酸的,望着那块鸡翅膀像想把它看出个洞来,他不说还好,他既然这么说,那我就是不给,我就不让他献这番殷勤,怎么样!“这顿饭是我付钱,我的桌子,我的米饭,我的鸡翅膀,这块肉明明是我先夹给小芬的,你又凭什么来抢?”我气呼呼地,乍乍呼呼向他叫。
“放肆!没有我雇你,你哪来一毛钱?”
“……我不管这么多、我就不让给你!”我才不管那么多,我决绝地站起身,飞快地抱起盛白斩鸡的盘子,把里面的菜呼啦啦都把拨给目瞪口呆的小芬。
“你——”叶挚浩马上就不服输地拽过我领子。瞪着我的眼瞳,蛮横而无礼,可当我看着它,依然觉得怦然心动,就算在人山人海中,我想,我也能找出哪双是他的眼。
“挚浩,别这样。”虹轻轻说,非常淑女,淑女式地轻轻摸着俏丽的马尾辫,对四周人说:“小芬,你别害怕,他们两个经常这样,就是互相逗着玩的。”
“小伙子,都这样,也就年轻时有那样的劲头。”梁伯也说。
小芬怯生生地,把那块翅膀缓缓夹进虹的碗里,轻轻说:“小姐,你吃。我不喜欢吃翅膀。”
我真服了小芬了!我也真服了虹了。
我连瞪叶挚浩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这个搞怪的大少爷。今天穷凶极恶什么?跟我们这等小民一般计较什么?只是一根鸡翅膀而已啊!
我坐下来,谁都不理,谁都不夹,专吃自己的饭。
第159章()
小芬也是个苦命人,先前嫁的男人被征役打仗死了,父母都留在了东北,只有她一个来及逃到了西海,靠给人缝纫做衣服为生,也时不时靠梁伯接近着,才能勉强过活。
我也对她说了我的情况,就是妈妈生病过世了,战争又让我毁了容,以前是当修理工,现在在叶家打打杂做做仆人,也不富裕,只是靠两只手吃饭的贫苦人,一个男人还带这个孩子,这样生存着。
小芬只低着头,只是慢慢说了句,宝宝很是可爱,她很喜欢。
……弄半天,当年风靡众人的飞飞也只能沦落到靠一只牙都没长的宝宝招揽青睐了。算了,还是不想过去的血泪班驳史了。想了都觉得腹上的伤口作疼。
就是过时的凤凰了。
什么男人女人,真喜欢假喜欢,全都是假的,不是说忘记就忘记了吗!
是啊叶挚浩彻底是把我忘了,但我没有忘记他,也不想再背叛他。我只跟小芬说,只要她愿意,我会像亲生哥哥一样照顾她,直到她找到合适的归宿。而我确实也需要个人帮我照看宝宝,我不能在上工时、到哪儿都带着他。
两人搭伙过日子,并不一定非要夫妻吧。小芬搬过来和我们住在了一起。我们也不对别人解释什么,有什么好解释?经过战乱来到和平,人已经没有力气去解释什么多余的话了,只是两个苦命人搭伙凑在一起。
小芬把家里料理得很好,做家务打扫归置这些,对宝宝也非常有爱心肯照顾,我慢慢觉得自己真有了一个妹妹。
故事说到了这里,其实应该结束了。幸福的人幸福都是相同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下面该演绎的,应该是叶挚浩和虹之间波澜壮阔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了吧。
我的主人和女主人。
第160章()
很久以前,有只公美人鱼,他被人类船舶的大桨划伤了,奄奄一息的他漂流到一片荒芜的沙滩,只能慢慢等死了,毕竟没有食物,也没有清新至纯的海水,美人鱼们只生活在深海,在那片蓝晶色的汪洋里,有他们最爱的水源。这只美丽雄壮的公美人鱼哪也去不了了,他看着人类肮脏的垃圾慢慢裹上自己的伤口,蔓延至自己每片鳞片的蓝色脉络……他以为自己只能等来死亡,却不想自己等来了人类的公主。
她救了他。不因为他是一条人鱼,只是因为他是一条生命。
当他苏醒过来,睁开的第一眼,他就爱上她,有时候,爱可以跨越种族和一切。
这条鱼忘记了,在最深的海水里,在无边的蓝色里,在至纯的海水里,还有一条小鱼在等他。在戚戚苦盼。
有时候,你等的人并不一定来。你无可奈何。就像我,我花了很长的很长的时间都浪费掉了,我等过陆震齐,等过叶挚浩,我爱过陆震齐,也深深地爱过叶挚浩,世界上并没有至死不渝的爱,哪可能来那么多至死不渝,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一切终归多是怀念与感伤。
现在的叶挚浩总是挖苦我,说我那么难看的一张脸,却偏有伤春悲秋的情结,他总不断提醒我,不要忘记自己是谁!噗嗤,忘记自己是谁吗?这句话该我对他说吧?!
他们很快也要举行婚礼了。虹是个,让人可以忘记一切的美好女孩。就像人类的公主。
第161章()
鸢尾丛非常浪漫。各种柔软的颜色都有。香味高雅富有情趣,它几乎是浪漫大于美丽。我总能偷偷跟在这对璧人身后,看他们往鸢尾花丛中去,我不是想干什么!我只是想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我知道我是个变态。我承认了。
如果可以,我也不想做变态啊,可看看我的脸,我的身体,这样破败——都是叶挚浩的错!都是他逼的!都是他甩了我!我讨厌他我讨厌他我讨厌他……
我一边默念着讨厌讨厌,一边四处张望,想找到那一对的身影。
他们今天不在鸢尾林。
天色近黄昏。软软暖暖的香味围绕我,像安抚我焦急紧张的心一样,我抚摩着她们,像跳进油画框里的小人浓缩成小小的一团,那些花儿比小人的头顶高出不少,一株株的,像一棵棵大树,小人如此袖珍,只有跳着脚去触碰他人生里仅见的高雅美好。我抚摩一朵蓝色鸢尾的花瓣,风吹过,花色飘,随风荡漾……
我坐下来,想在花丛里打个小盹,但花香味把我熏睡着了。
我睡在了花丛里。
第162章()
在床上,他总是喜欢抓住我脚踝,无理取闹粗鲁把我拉近,然后欺身向前,占据我双腿之间,欺身吻我——就是很标志性的求欢举动。有时候情动,他下手一重,我的脚明天又是一圈青紫。
现在,我揉眼睛,自作多情看着他,他正蹲下身,轻轻抓住我脚踝——
鸢尾花开,香味迷离。就像我们年少时,我依旧在花丛旁的小径等你,你叛逆又没规矩,从不听我的话,不肯好好念书不肯好好去学校不肯收下我的钱……
香味迷离。
柔软的花瓣像有生命一样随风摇曳,随波荡漾。
于是,天旋地转就开始了,于是,一切嘈杂都消失在这猛烈旋转之外了。
迷迷朦朦看他,挣扎着,我摇摇欲坠想站起,
“挚浩……”我不确定,也不相信,那曾是我的天、我的地的男人怎会活生生地在这刻,兀然又倔强着,立在我面前,仿佛轻捧我入掌心呵护的男人又再度回魂了般。
——他是拽住了我的腿,仅是拽着,和使力拖出。
“你这么脏,会弄脏我的花。”他这样振振有词说。
这样像拖条狗一样把我一把拖出了他的花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