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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尽情飞翔-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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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信念被瞬间推翻的毁灭感。而这种颠覆,令我非常痛苦。
  后来的后来,我总算从这种痛苦中解脱了出来。那是我读到了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男主角托马斯生性风流,他在与不同的女人上床的同时,也在思考:把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区分开来的千分之一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是灵还是肉?最终他得到了答案,只是一个小细节:他每天清晨醒来,躺在他身边还在熟睡中的妻子,总是紧紧地握住他的手。就是这样一个微小的细节,托马斯区分了逢场作戏与铭心刻骨,知道了什么是爱情,知道了谁是他的最爱。
  感谢睿智的昆德拉。
  爱情并非是纯然的形而上,就像人有灵有肉。但爱情最深沉最本质的部分,是属灵的。
  我最喜欢的一首情诗,是裴多菲那首著名的《我愿意是急流》:
  我愿意是急流,只要我的爱人
  是一条小鱼,
  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
  池莉在她的小说《绿水长流》里引用了这首诗。小说里的主人公“我”这样说道:我在十八岁的时候流着泪朗诵这首情诗。鼓掌喝彩的是我十六岁的表弟。我三十岁的表姐在一旁冷笑。姨母织着毛线,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饱经沧桑的五姨婆在火盘边睡着了。
  池莉下笔太狠了。但我想,她不是在危言耸听,她是在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真诚地告诉读者她的人生体悟。池莉说:初恋与爱情无关,只是青春期莽撞的性觉醒;爱情会被人类的野心与欲望所吞噬,比如政治;你可以狂热地去恋爱,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池莉说:我们不谈爱情。
  池莉还说了:为了永久的两情相悦,两人必须永不圆满、永不相聚、永远彼此牵不着手,即便人面相对也让心在天涯,在天涯永远痛苦地呼唤与思念。她认为,唯有这种感情才适合叫做爱情。
  关于这点,柴菲和伊拉克曾有过精彩的争论。柴菲认为,只要一个人的生命足够丰富,他能够不断带给他的爱人新鲜与惊喜,那么,他是值得另一个人爱他一生的。用不着故意制造距离以产生美。伊拉克却认为,很多时候,我们爱一个人,不是爱他的优点,而是爱他的缺点,当别人对他的缺点感到厌恶的时候,你却感到心疼。真正的爱,在于你是否爱上他的不完美。柴菲反驳说,爱情应该给人带来提升,让两个人不断更新和提高自身。伊拉克坚持说,爱情是两个残缺的人在茫茫人海里互相辨认出对方,互相包容互相安慰。
  我不知道她们谁说的更有道理。似乎都能成立,又似乎都失之偏颇。也许,她们自己对自己的观点,也不是那么确定那么斩钉截铁地相信?
  我只知道,我还是忍不住喜欢《我愿意是急流》。即使聪敏的池莉好心地提醒我,你喜欢这首诗是因为你还太年轻,还太幼稚,我还是无法一下跳跃到对之无动于衷乃至嗤之以鼻的状态。
  或许,对这首诗的无法抑制、不为所动的热爱,是与爱情同质异构的一个变体?或许,这种不可言说无法控制的微妙情绪,就是畅老师要求的恍惚迷离的东西?
  爱情是一种信仰,没有讨论的余地。你只能选择信或者不信。而爱情的神奇之处便在于,很多时候,信不信,不由你。

  从此尽情飞翔7

  大一大二的时候,每到五六月,常常可以看到毕业班的男女同学聚在食堂会餐痛饮。夜晚的大学路上,总有醉酒恸哭的人被尚还清醒的同伴搀扶着,步伐凌乱沉滞,嘴里喃喃说些疯话傻话,怎么也不肯回去。即将分离的大四同学,四年积攒的情绪在毕业前夕集中爆发,放肆大笑之后是放声痛哭,痛快淋漓。看着师兄师姐们大悲大喜大喜大悲,我心里很是羡慕。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冗长拖沓的电视剧,而他们的生活则是电影落幕前的高潮,跌宕起伏。他们的生命正在急遽流动。
  到了大三,我再看大四,看出的不再是诗意的别离,更多的是凄凄惨惨戚戚的黯然。因为自己马上也要成为一个毕业生,现实的问题迫在眉睫,我与他们之间没有了那个适宜欣赏的优美距离。
  等自己真正到了大四,身临其境,才真实体验到毕业生活的风刀霜剑严相逼的质感。拍卖旧衣服和永远也用不着的课本时的颓然与落寞;面对被自己冷落了四年的图书馆和一张烂成绩单时的懊恼与后悔;签工作的过程屈辱却无法反抗,签的结果不如意却也无可奈何。考研考上了的心灰意懒,感慨其实也不过尔尔;没考上的觉得天塌地陷,却也由不得他放任悲伤,必须收拾心情尽快投入下一轮的挣扎。而最最触目惊心的,是校园爱情在坚硬的现实面前的无能为力。
  市面上正在流行的一本小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在大四毕业生中更是广为流传。我没有看过,我一向对流行小说有很强的抵触情绪。柴菲读过这本小说,她的评价是,作者为了追求浪漫诗意而伤害了真实感,为了追求幽默搞笑而牺牲了疼痛感。
  我很奇怪,既然不够真实到位,怎么会如此风靡呢?柴菲说:“因为没有更好更真实的作品。也因为生活太残酷,大家只能半梦半醒地苟活。张爱玲说过一段很深刻的话: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像《毕业》这种不瘟不火的小说刚刚好,既不浅薄到叫人鄙夷,也没清醒到叫人害怕。”
  很多校园情侣,仅仅因为毕业后不能留在同一个城市,在出校门前就和平分手。他们中有的是没有能力留在一起,有的是不肯为对方牺牲。大多数校园爱情都是以悲伤终结。爱情甜美而脆弱,何况发生在这样一个心智有待成熟的阶段。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活轨迹,缺乏力量和勇气,所以只能毕业后就分手;我们也还未能充分地认识自己,认清自己真正的需要,所以根本无法爱得持久,更别说一生一世。
  不过,我这样的局外人看局内人的分分合合,到底还是隔膜,有很多微妙的东西是作为旁观者的我想象不到的。
  大二时,柴菲与高我们一级的一个男生恋爱。那个男生是外语系日语专业的,毕业后如愿去了日本留学。我一直不大欣赏这个男生,觉得他功名心太重,不可能全情投入爱一个人。
  男生出国头几个月,他们联系很多,打电话,上网聊天,书信来往,互寄礼物等等。但没过多久,男生就在那边有了新欢。他写邮件说分手,满是歉疚的言辞,但语气很干脆,没有一点留恋的意思。
  柴菲没有纠缠,回了封简短到只有两个字符的邮件:OK。她表现得很冷静,一如既往地生活,甚至没有在我们面前流下一滴眼泪。她说:“我早有心理准备,没指望过会有将来。本来,所谓校园恋爱,也就是拉拉手,吃个饭,看场电影,一起打发一下无聊的时光而已。”
  此后,柴菲不和我们任何一个人谈她的前男友,我们也不敢提及。那个人的名字成了我们宿舍的禁忌。然而,我们小心翼翼绕过禁忌时,反倒是画下一个清晰的圈。
  一天晚上,我回到漆黑一片的宿舍,打开灯,猝不及防地看到柴菲坐在她的椅子上,吓了一跳。不对劲。再一看她脚下,有一堆碎瓷片。那是大半年前,漂洋过海邮来的一只Hello Kitty水杯的残骸。
  我走到她身边,问了一句:“菲子,你还好吧?”她看了我一眼,忽然抱住我失声痛哭。
  那一晚,她哭得伤心极了。
  我曾问柴菲:“你后悔吗?”
  她说:“不后悔。人生有这样一段记忆,是非常美好的。我最后悔的是,他毕业离校那天,我没有和他拥抱。”
  他们分别的那天中午,西安下着滂沱大雨。我们下午还有考试,柴菲不能送站,与男友就在女生院门口道别。
  她站在宿舍楼的屋檐下,看着撑起一把黑伞站在大雨里的他,脸上一直挂着微笑。他也同样微笑着。他们就那么微笑着看着对方,没有说话,直至同学叫来的出租车把他带走。
  她看着出租车消失在雨帘里,缓缓落泪。

  从此尽情飞翔8

  昏天黑地改小说,让我与世隔绝,黑白颠倒,践踏健康。谁说写作能让女人美丽?——鬼话。终于明白,少女时代和晚年的杜拉斯,面孔上的巨大变迁是怎么样造成的。
  而最大的折磨,则来自于思路枯竭时,对自己才能的怀疑。那个刻薄的钱钟书早就敲打过我:年轻的时候,我们常常把自己的创作冲动当做创作才能。唉,高考的时候,我怎么就像得了失心疯似的,非要报考什么中文系呢?
  小说终于修改完毕。其实,依然是漏洞百出的,可以无休无止地改下去。但论文定稿的最后期限已至,而我也实在没有一丝一毫的气力了。我被这篇爱情小说给生生地耗尽了、掏空了。
  写作,尤其是对自己的内心负责的写作,真不是一种轻松愉快的活动。
  定稿交出后,我收到畅老师写来的邮件:
  很惊讶,你对小说做了这么大的改动,而且,改得这么好。我想告诉你,你的小说感动了我。真的。为此,我要感谢你。
  我很怀念过去,过去的爱情。校园爱情真的很单纯。在冬天的冷风里,女孩子们心甘情愿地站在操场边看她喜欢的人踢球。男孩子把抽烟的钱省下来,只为了在情人节为他心爱的人捧出一大束玫瑰花。两个人只用十元钱就可以快乐地过一天。即使没有一分钱,只要是两个人在一起,上自习都是愉快的。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刻,年近不惑的我无限真诚地说,我愿意拿出二十年的寿命,换一个大学四年重新来过。
  很高兴看到你没有沉迷于幻想的云端,在热情赞美年轻的爱情时,还保持了可贵的清醒。这是你这样的一个年龄,应该具备的成熟。成人有成人世界的法则,很残酷,很无趣,也很无奈,再也没了那种青春无所禁忌的放肆与舒展。但是,成人也有成人的精彩。来自勤恳踏实的劳动、理智的平衡和承担责任的勇气。少年寻诗,中年变法,老年炉火纯青。这,也正是生命丰盈之所在。而那些年少轻狂的往事,永远是我们记忆中最美丽的珍宝,永远也不能忘记。
  你这篇小说,虽还有不少稚嫩之处,但从中可以看出,你在写作上是很有天赋和灵性的。相信只要你肯努力,一定能写出优秀的乃至伟大的作品。希望你能保持对这个世界天真的好奇,不断磨砺你的洞察力和领悟力,用你的笔写下人世的多姿多彩。
  路漫漫,其修远。
  祝你顺利完成答辩、顺利毕业。
  看完畅老师的邮件,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我心里清楚,他对我的小说以及我的写作潜力的肯定,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但他的鼓励对几近丧失信心的我来说,实在太重要了。呵,谢谢你啊,我大学里最暗恋的老师。
  忽然间,我也感到非常懊悔。懊悔自己没能在大学里拥有一场爱情。
  看了一下邮件的发送时间,竟然是凌晨四点。为什么这么迟了,畅老师还没有睡下?他是在工作,在读小说,还是也在写作?或许,他为心事搅扰得失眠了?又或许,他在这个夜晚无法安眠,只因想念他的大学,想念他的初恋?

  从此尽情飞翔9(1)

  表哥从郑州到西安出差,顺便来学校看望我,请我吃饭。
  表哥是开着自己的奥迪A6来宿舍楼接我的。他和他的靓车的大驾光临,引起了一场小地震。穿一身休闲装的表哥从他神气的私家车上潇洒走下,宿舍楼下所有姑娘们的眼球都被他牢牢吸引住了。她们的目光也分了一点给走向表哥和黑色小车的我。很少被这么多人同时关注,且还是那种羡慕的乃至嫉妒的目光,我一方面觉得很搞笑,一方面又当真有种虚荣心得
  到满足的感觉。
  我走到表哥跟前,笑嘻嘻地小声说:“终于了解女孩子们为什么都想傍大款了。”
  表哥故意装作不满意地说:“哼,说得我跟土财主似的。你哥哥我是又帅又款!”
  我的表哥虽算不上帅哥,但有典型东北男人的高大身材,性格直率作风果断,还是相当有魅力的。今年表哥才二十九岁。他独自在异地白手起家,开了自己的装饰装潢公司,身家现已数百万。而且,还是个钻石王老五。他疯狂工作,尽情玩乐,但始终孑然一身。他玩古董字画,玩篮球,玩飙车,玩滑雪,却从不玩感情。他已经很多年不谈恋爱了。表哥是精力超级旺盛的人,可他只肯把精力用在他的事业上。我觉得,这是他的一种巨大的逃避。人的感情似乎是一个定量,越用会越少,用完了就永远用完了。
  表哥大学时代有个女朋友,他们好了四年,后来分手了。他曾把女朋友带回家过两次,我也见过那个叫芳芳的姑娘一面。那是有一年放暑假,表哥带着那姑娘回哈尔滨玩,请我和另一个小表妹吃饭。饭局上,我看到芳芳的右眼带着青紫的伤痕。那是被表哥打的。芳芳对此不以为意,满不在乎地与我们说笑,与表哥卿卿我我。还在念中学的我完全可以判定,芳芳是很爱我表哥的,死心塌地的那种爱。她看表哥的眼神充满依恋和崇拜,那眼神分明在说,我的男朋友非常了不起,他是我的骄傲是我的全部。
  芳芳爱我表哥,并不是爱他的钱,因为他们认识的时候,表哥还处于“不帅贷款”的状态。他们的结识很有戏剧性。一天,表哥在操场打篮球,传球失手砸到了一个姑娘的脸。那个姑娘立即蹲在地上捂着脸呜呜地哭开了。表哥不是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哄了一下很快就没了耐心,扔下那姑娘自己走掉了。几日后的周末舞会,表哥一眼看上一个穿白色长裙子的美女,就勇敢地走上前去邀请那个美女跳一支舞。美女仔细看了表哥一会儿,忽然把眼睛瞪得很大:“你是那天那个打篮球的!”——这个美女就是被表哥冒失的篮球砸到的姑娘,而这个姑娘就是芳芳。
  他们的分手,全是因为表哥那时候太年轻了,不懂珍惜。他对芳芳没有对哥们儿周到,对她没有对挣钱用心,对她没有对篮球着迷。有时,年少气盛的表哥还会对自己的女朋友动手。芳芳一直忍受着表哥的大男子主义,只因为她太爱他了。但是,人的忍受力是有限度的,芳芳一定是被表哥伤透了心才离开了他。
  爱在身边的时候,我们不知道珍惜,以为那是理所当然;只有失去了,才意识到曾经拥有的一切是多么美好。——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我们却总不能及时领会。表哥曾显露过他的悔意,在一次醉酒以后。他神志不清地喊着芳芳的名字,表情很痛苦,脆弱得像个孩子。酒醒以后,他还是那个事业有成的强大男人。
  这些年,表哥一直留在大学所在的城市郑州。我想,这也是他怀念过去、怀念大学的一种方式。或许,他还怀有一些隐隐的期待,期待他的芳芳重新回到他的身边。
  在喜来登的西餐厅,我与表哥大快朵颐谈笑风生。他边往嘴里喂通心粉,边赞我们学校美女真多。
  我问表哥:“你觉得,是大学里素面朝天的女孩子漂亮,还是你那些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领女下属漂亮?”
  “当然是女学生啊。干净,自然。我不喜欢女人化妆,”说到这儿,表哥把我左右打量了一番,说,“不过,聪聪,你这个样子,也太不讲究了。光顾着读书去了吧?女孩子家,读个什么研究生,也不怕读老了没人要。”
  “读研怎么了?硕士读完了我还要考博士考博士后呢。我想就这样一直读下去。你知道我一向没事业心,是个还没有工作就巴望退休的人。”
  表哥说:“是啊,有学上、有书念,多幸福啊。毕业的时候,我最伤感的事情就是我不能够再生活在校园里。我喜欢看那些充满朝气的孩子们只为快乐不为金钱地学习着、生活着、恋爱着。”
  “时过境迁你才会这样说。你忘记了大学那些空虚无聊的日子了吧?不在无聊中恋爱,就在无聊中变态。”
  “对,我在大学恋爱,你在大学变态!”表哥说完自顾仰头大笑。
  在他朗笑的一瞬间,我一闪神,好似又回到了十年前。哈尔滨的一家小饭馆里,二十岁的表哥和他同样年轻的女朋友快乐地打情骂俏,两个人笑得那样开心,那样肆无忌惮。他们的快乐感染了所有的人……
  忽然想起不久前在BBS上看到的一段话:
  女孩子的二十岁,是她最美丽的年华。这时她的皮肤最青春,她的心地最柔软,她成熟中交织着孩子气,还有一些些梦幻。男孩子的二十岁,是他最暗淡的年月。他这时什么都没有,不能独立又不想依赖,挣扎而彷徨着,在人群中寻找自己的位置。
  所以,如果一个男孩子在他二十岁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年纪相当的女孩,请他一定要珍惜她。就算分离,也要好好地祝福她。因为这个女孩是用自己最美丽的年华,陪你走过了最暗淡的日子。
  很想把这一段话转述给表哥听,却又不敢,怕触到他的痛处。似乎,也没有必要。我知道的,年少的爱情从未从他的内心消匿。他一直在默默地忏悔、祝福和爱。

  从此尽情飞翔10

  尊敬的答辩委员会的各位委员、主席:
  你们好。
  选择小说创作作为我的毕业论文项目,主要是出于个人兴趣。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做的选择是危险的,将我稚拙的文字呈现于博览群书的诸位中文系老师眼前,等同于班门弄斧。
  可我还是这样做了。只因了长久以来我对写作的无法抑制的热爱,我甘愿承受贻笑大方的结果。其次,比起一篇精致严谨但没有温度的论文,我更愿意选择以一篇展现我内心感悟的原创小说来为我的大学画上一个句号。正如博尔赫斯所言:我写作,是为了光阴的流逝使我安心。
  我没有选择战争、历史、矿难、反腐、家族等题材,并不是我觉得这些不值得写或更值得写、更容易写或更难写。只是我当时的创作冲动,决定了我的笔触伸向爱情这个领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也正是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渴望,使我最终写下这篇小说。我对爱情题材并非驾轻就熟,相反,由于我从来没有恋爱经历,写作时可以说是举步维艰。所以,我所能写的,只是我对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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