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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爱你如生命-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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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了,直到要离婚了,刘春艳才清楚地觉察到,赵刚根本没爱过他,十年来,赵刚只给她买过几件衣服,除了那台手机,甚至连一件像样儿的首饰都没送过,不是没有钱,也不是没有时间,而是,他根本没在意过她的感受,不屑于取悦她,维系他们之间关系的,不是爱情,而是在一起生活的三千多天积累的亲情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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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四章 十年婚姻的记忆() 
坐在电脑桌旁,刘春艳打开了电脑,有些话,即便是和最亲近的姐姐,她也无法诉说,只有诉诸于键盘上,倾诉于笔端。新建了一个空白文档,刘春艳准备写一封信,给赵刚,也给自己,算是对十年婚姻生活的一种无声的祭奠。

    “赵刚,从和你结婚的那天起,我从没想过,我们会走到今天。应该说,为了孩子,我不想离婚,可是……

    十几天过去了,我还是很伤心,哭了不知几次了。我的睡眠质量也受到了影响,常常是夜半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了。我没有什么好高兴的,十年的婚姻失败了,三败俱伤。好在,我可怜的孩子还不知道。我打算先隐瞒,等他大一些再告诉他真相。

    我们一起经营的家也将不复存在了,房子即将卖掉,我们可以把卖房子的钱平分,说实话,我挺舍不得这个家的。家具,家电,都是我精心挑选的,我喜欢我买的这些东西,可是现在它们都不是我的了。我要重新买房子住,装修,买家具家电,一切生活用品。天哪,我头疼得要死!这将是一项多么大的工程呀!

    我暂时不会告诉爸妈我离婚的事儿,我得再想想怎么宣布这个事情。我可怜的爸妈,都60岁的人了,还要和我这个不孝女操心!我很羞愧!

    我心情很糟,但是,不是后悔。大概是对不可预知的末来的害怕和迷茫,我毕竟太疲惫不堪了。我需要休息。随便记下的。乱七八糟,还花了不少时间。我太累了,头疼。 如果可能,我愿意永远将我离婚的消息隐瞒。只为不想面对那些眼神,无论是同情,或者嘲笑。

    当很多的人问我,为什么,我没有办法回答。不回答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没有理由轻率地选择了离婚,而是我不想再诉说他的种种不是。无论如何,再大的恨,离了,也就了了。我又何必再提。

    过了这段日子。我要好好调整情绪了。我不想把我的不快带给别人。看到过一种说法。说,或许我们自己不是一个快乐的人,但是我们都乐于和快乐的人相处。因为人都有接近快乐的倾向;整天和忧郁的人呆在一起,是一种精神上的凌迟。所以,我还是把眼泪留给了我自己,把笑脸留给了别人吧。”

    写到这儿,刘春艳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的泪水流了满脸,凝成了一座带泪的雕像,神色黯淡而阴郁。

    往事一幕幕在眼前浮现。十年前,两人刚结婚的时候,赵刚还是个20出头的年轻人。刚在天涯周刊找到工作,收入微薄,两人没钱买房子,只好在海城郊区,五环以外买了一处很小的公寓,房子很便宜,也很破旧,破旧到,他们进去看着都想哭。那是一套97年的旧房子,两室一厅,一楼。有厨房有卫生间,还有一个封了窗的阳台。原来的房主人搬走了,拆锁,拆灯,拆家电和家具,把房子拆得没个样,到处是洞,到处是眼,到处是垃圾,惨不忍睹。刘春艳想哭。但是还是忍住了,她不想让赵刚难过。他们沉默了半天没说话,最后还是她说:“装修了再入住吧。这一住不知道是多少年,以后想装修再搬来搬去的就麻烦了。”

    听了刘春艳的话,赵刚苦笑道:“说实话,我也想装修来着。可是,春艳,我们真的没有钱了,我们还要买家具和家电,我去家电商场看家电了,我算了算,冰箱一千多,热水器一千多,洗衣机一千多、油烟机一千多、电视最差的还要3000多,这还不算电脑、家具,还有窗帘,灯等日用品……”

    赵刚的账算的很仔细,听过之后,刘春艳更无语了。

    走出了“新房”赵刚和刘春艳在街上游荡,刘春艳挽着赵刚的胳膊,问道:“刚子,你爱我吗?”

    赵刚当时的样子,她至今还记得,他一怔,过了一会儿才挑高了声音说了句:“我……当然你爱你了,不爱你干嘛要和你结婚!”

    赵刚的反应不是她想要的,她还以为赵刚会揽过她,像偶像剧中演的一样,温柔地说一句“傻丫头,我当然爱你了!”

    刘春艳有些失望,但她没有多想,她早已被赵刚的相貌和才华所吸引,毫无保留地爱上了他,甚至不介意他只是个事业刚刚起步的穷小子。

    准备结婚的那段日子里,赵刚一直忙于工作,家里的事儿几乎都是刘春艳在跑前跑后,家电商场、家具店、生活用品店,在姐姐刘春艳的陪伴下,刘春艳一天要逛好多个地方。由于预算有限,所有的东西她都挑低档的买,唯有厨具买的是最好的。结婚了,要在一起生活了,她要好好照顾赵刚,不仅照顾好他的人,也要照顾好他的胃。

    为了省钱,赵刚和刘春艳并未举行婚礼,领了结婚证后,只是找了家酒店摆了几桌,找了家人和好友吃了顿饭,简单到不能再简单。

    回想起这些事儿,刘春艳一阵心酸,收回了思绪,她又接着写到:“就要离婚了,从此以后,我的幸福由我作主,不再受着别人的左右。爱是什么?爱是一把刀,刀刃对着自己,刀把对着别人。你把这把刀递给了他,就给了他无限制伤害你的权利。然后,他看着你的伤口流血。鱼在水里,冷暖自知。

    前些日子,我常常站在窗边想象,想象我可不可以象一只大鸟,张开翅膀,从我家的窗台上飞出去。再前些日子,我甚至,去看过心理医生。呵呵,无人可救我。我得自己拯救自己的。我不否认自己情绪的低落。但,与其说是为了离婚而伤心,不如说是对安逸生活的怀念。毕竟,十年的一个家,都是我辛辛苦苦一点一滴添置成这样的。虽不说是应有尽有,但生活着总是非常方便的,一下子全部都与我无关了,感情上确实有些失落。其实人都是这样的吧?都是贪图享受害怕吃苦的吧?其实我也无非和90%的女人一样软弱、一样害怕面对一套一无所有的空房子?我得重新安一个家。象新结婚一样的一穷二白,什么都要从头添置。可是心情呢?和结婚时候相比,却是多么不一样的两个极端。我承认这一切都需要勇气。怪不得,怪不得这么多的夫妻选择了凑合。怪不得貌和神离的夫妻比比皆是。怪不得有些离婚了又复婚了。与其说是他们离婚以后发现彼此还是爱着对方,我宁愿相信,那是生活所迫。呵呵,对于生活,我总是感到迷茫。”

    坐在电脑前,写下了这些文字,刘春艳的手指已经开始感觉到冰冷,打字的速度也明显慢了下来,她头疼鼻子塞,嗓子疼,身上到处都疼。拿起一件衣服披在身上,刘春艳接着噼里啪啦地打字,在键盘的敲击声中,之前的不快缓解了许多,仿佛在指尖得到了宣泄。

    电脑桌上,果盘里的草莓,又将她带回了5年前。怀孕的时候,她挺着个大肚子,差不多每天早上都要去买草莓。不多,买一斤。那时候的草莓一斤大概六七元钱,算下来一月竟是花了一两百块钱来吃草莓,草莓很甜,水分也很足,都是清晨果农刚刚从棚里摘出来的,非常新鲜。草莓躺在果农的小竹蓝里,绿绿的叶,红红的果,色彩是那么诱人。卖草莓的大姐是很多年以前就熟悉的,客气地招呼她尝尝。赵文俊长牙以后,也特别喜欢吃草莓,两三岁就可以一口气吃掉一斤,有时候她在忙家务,他还会喊:“妈妈快来啊,再不来我吃完了哦。我给你留了几颗最红最大的草莓!”

    小孩子,不懂事,只知道最大最红的草莓漂亮,却不知个头大的草莓味道是不如小草莓的。个头大的,味肯定是淡了些。这就好比她和赵刚的婚姻。有些人看到的,都是他的好,对她的忍耐以及纵容。殊不知几年前,即便是她怀孕的那几个月,也是她在将赵刚如孩子一般宠爱。

    那时候,赵刚就算是不上班,也是刘春艳一个人上街买菜的。拎了满手的菜,挺着个大肚子,还得给他坐早餐,拿一张报纸给他垫上,让他在床上吃早餐。那时候,她侍候着他,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经历了这么多,刘春艳意识到她一直是一个非常非常傻的女人,以为爱一个人就是对他好。可惜,现如今,一加一早已经不再等于二,她对他的好,不等于会换来他对她的好,甚至于换不到他对她最起码的尊重。她终于明白,婚姻里仅仅有单方面的爱是不够的。一个女人,想要有一个稍稍满意的婚姻,除了选对人,还得够聪明,够有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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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五章 兄妹() 
涵涵晚上献上二更,么么哒。o(n_n)o哈哈~

    一桩幸福的婚姻只需要两个必要条件:做个好人;找个好人。可是,说起来这么简单的事情,真的做起来,却是难了。得知赵的背叛后,这两年支撑着刘春艳的,一直都只有儿子。看着他一天天慢慢长大,慢慢地,她抱不动了;慢慢地,会帮她做家务了;慢慢地,会把自己的压岁钱给她买新衣服了;慢慢地,会骄傲地拿第一名回来了,会说:妈妈,我长大了赚钱给你花。

    看着儿子的时候,刘春艳的心里总是充满了内疚,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想离婚的念头一再闪过,又一再放弃,因为每一次,一想到儿子,我想离开的脚步就顾虑重重。

    这几天,看着赵文俊你,刘春艳甚至不敢直视他,孩子的眼睛是那么纯净,她不知怎么样面对孩子,唯有假装无事,尽可能无期限隐瞒。她的心情很复杂,想了许多:“以后,我还会不会再婚?以后,赵刚会不会再婚?”本来三个人的生活,突然变得错综复杂。

    “我该怎么样处理这么复杂的事情?我该如何让他接受爸爸和妈妈分开的现实?”刘春艳在心里问自己。这些事情她曾经想过。可是,当真的要离婚了,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他害怕伤害到孩子,他是那么的无辜。她很赵刚,也恨自己,本不配作父亲母亲,却把下一代带到了世上!

    刘春艳不好受。赵刚也很难过。他舍不得儿子,也不忍心把他强留在身边,毕竟他对不起妻子,不想把儿子夺走。再给她一次伤害。思前想后,考虑再三,他决定不和妻子争了,如果离婚已成定局,就把对妻子的伤害降低到最小。孩子给她,财产也尽量多分给她,让她和儿子以后的日子好过些。拿定了主意,赵刚给妻子发了个信息,短短的一句话,却寄托了对妻子的所有歉疚:“艳。我想好了。孩子跟你吧。房子不用卖了,也给你和孩子。对不起。”

    看到赵刚的信息,刘春艳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对他的恨意不免少了几分。赵刚的妥协,让离婚好办了许多,赵刚是明智的,既然离婚不可避免,再纠缠也只能让刘春艳心底的怨恨越来越深,就这样放手,也许以后还有和解的可能。

    两人达成了共识,只等着第二天一早一起去民政局。赵刚的心情放松了许多,翻看着手机,见有如涵的未接来电。就立即打了过去。

    如涵早已回到包房,和卓君等人聊天,席间,卓君和逸雪不时互相玩笑,引得如涵和青灵笑声不断,喧闹间,如涵并未听到手机铃声,吃过了饭,卓君送青灵回家,把送如涵的任务交给了逸雪。

    经过几次接触,如涵和逸雪又熟识了许多,对逸雪的看法也越来越好了,逸雪待人温和、笑容温暖,有着哥哥般的亲近感,就如同和表哥在一起一样。

    “逸雪哥,你和我哥在一起,感觉好有趣,你们一见面就闹,看的我们只想笑。”如涵边笑边说。

    “哈哈,我们这样,都成习惯了。一起上学的时候,他就爱闹,如今三十多岁了,还是老样子。有时候,我都想不通,我怎么有这么个老顽童一样的哥们儿。”逸雪低头看了如涵一样,摇了摇头说笑道。

    “你们这样,很让人羡慕,真正的好朋友就是这样的,无拘无束,在一起很放松。”在餐厅坐久了,如涵感觉很累,她伸展了一下手臂,舒服了许多。

    “涵涵,你和我在一起感觉轻松吗?”听如涵这么说,逸雪反问道。

    “和小雪花哥在一起,我当然感觉轻松,就像和表哥在一起一样,很开心,有种被宠着的感觉。”如涵微微眯着眼,看着车窗外,嘴角溢着甜蜜。在她看来,兄妹之间的感情比男女之情更为美好,没有猜疑、没有伤害。

    说话间,逸雪的脸上浮现出一抹不易察觉的伤感,一句“和表哥在一起一样”似乎把他置于很亲近的位置,实则把他推到了千里之外,他想要的,不是兄妹之情,而是男女之爱。当然,他表情的变化,如涵并未看到。

    “涵涵,最新一期的天涯周刊我看过了,你写的那首小诗我很喜欢,我拿给卓君看了,他差不点老泪纵横。为了掩饰自己的情绪,逸雪接着说道。

    “哦,小雪花哥说的是那首《兄妹》吗?”如涵抬起头问道。

    “嗯,就是《兄妹》,我很喜欢,全都记下来了,要不要我说给你听。”如涵的诗,逸雪已烂熟于心。

    “好呀,涵涵倒想考考小雪花哥,哥哥如果全记下来了,涵涵有奖励,要是记错了一个字,涵涵可以要惩罚的哦!”如涵调皮地说,尽显小女孩儿本色。

    “好,那我可开始背诵了,涵涵听好了。”逸雪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缘是藏千年的酒

    缘是深万尺的泉

    缘是日月更替也不动的极点

    缘是沧海桑田也赶乘同一艘船

    二十余年,兄妹情,时空阻不断

    二十余年,心的祈盼,梦的呼唤

    二十余年,无数的疑问萦绕心间

    二十余年,那一声“哥”,在心底喊

    多想回到幼儿班

    做你的跟屁虫,让你烦

    好想沉浸梦里面

    我们一起回家,脸上绽笑颜

    还想,还想……

    这无尽的想念

    这绵长的兄妹情缘

    化作力量向前、向前……

    逸雪话音刚落,如涵就鼓起掌来。

    “小雪花哥,你真厉害,一字不差!哥哥想要什么奖励,尽管说吧,涵涵一定做到!”

    “奖励……倒是不用了,只是……我想拜托涵涵一件事儿,不知你能不能答应。”逸雪支支吾吾地说,引得如涵十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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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六章 辰逸雪的邀约() 
二更送上,涵涵要睡了,感谢雪花哥、无双锅锅、北辰姐姐的礼物,么么哒。o(n_n)o哈哈~

    “什么事?逸雪哥说吧,涵涵能做到的,一定答应你!”如涵爽快地说。

    “是这样的,明天晚上,我们公司有个宴会,邀请的都是公司的大客户,需要女伴陪着参加,你知道的,我没有女朋友,所以……想请涵涵帮个忙。”眼看着到了如涵家楼下,逸雪停下了车。

    “逸雪哥是想让我做你的女伴?”如涵睁大了眼睛,心咚的一跳,表情瞬间变了几变。“可是……我从来没参加过这种晚宴呀,爸爸公司里的宴会我也没参加过。”

    “涵涵,你想多了,这样的宴会没什么特别的,你只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陪在我身边就行,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喝酒的,你能去,小雪花哥会很开心的,估计全场的男士都会羡慕我,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伴。”逸雪猜到如涵的顾虑,连忙劝慰道。

    “可是……”如涵还是有些犹豫,要见很多陌生人,她很不习惯。

    “不要可是了嘛!我的涵涵妹妹,小雪花哥保证,晚宴一定很有趣,不会让你感到有一丝不快,否则你可以立即离开,好吗?看在小雪花哥孤家寡人的份儿上,就帮我个忙吧。”逸雪的这番话语打动了如涵,她不忍拒绝,点了点头,答应了。

    “太好了,涵涵,明天下午,我到天涯周刊门口接你,找个地方,帮你好好打扮一下,然后一起去酒店。”逸雪双手一握拳,几乎要欢呼雀跃起来。

    “不用麻烦逸雪哥了,我自己打扮一下就好。更可况……涵涵天生丽质,即便是素颜出场,也没问题的。”如涵睫毛忽闪,捂住嘴笑道,调皮的样子惹人怜爱。

    “哈哈哈,我才知道,原来涵涵这么自恋呀!没等我夸你,就自夸上了!”逸雪故意逗如涵,打趣道。“不过……涵涵这么漂亮,还是有自恋的资本的,换做别的女孩儿这么说,我肯定要笑话她。”

    “哈哈,好了,逸雪哥,我下车了,明天下午4点,你到周刊门口找我吧,我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如涵边说边推开了车门。

    “好!一言为定,小雪花哥准时到!” 两人道了别,如涵就上楼了。

    第二天,还未到下班时间,逸雪就等候在周刊门口,到了四点钟,如涵如约而至。

    如涵天生丽质,皮肤白皙精致,眼神灵动妩媚,身材高挑秀丽,平时只要稍加点缀,就能达到令人惊艳的效果。本来她是不在意这些的,像人家说的,底子好,有本钱,即使不刻意妆扮,也能让人在一大群人中注意到她,可是今天不一样,她要陪逸雪参加一个有几十人的晚宴,出席晚宴的都是海城乃至于全国响当当的大人物,为了给逸雪撑场面,她必须以最靓丽完美的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

    说笑间,两人上了车,一路驶向了海城最高端的商场,新光天地。半个小时后,在逸雪的精心挑选下,如涵先前的职业装已经换成了一条洁白清雅的小礼服,别致合体的剪裁,典雅又不失时尚的款式,穿在如涵窈窕动人的身体上,使她看上去,就像一朵盛开的白莲。

    “涵涵,白色的礼服太适合你了,你美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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