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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伊登-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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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半月,什么活儿都不干。那可真是美妙!” 
  “真是美妙,”过了一分钟他又重复道。 
  马丁洗了一个澡,洗完发现乔已经不见了。马丁估计他十有八九是喝酒去了。但要证实还得走半里路下到村里去。那路他觉得似乎太长。他没有穿鞋躺在床上,一时下不定决心。他没有取书读,疲倦得连睡意都感觉不到了。只迷迷糊糊躺着,几乎什么都不想做,直躺到晚饭时候。乔没有回来吃晚饭,马万听花匠说他很可能到酒吧“拆柜台”①去了,便已经明白。晚饭一吃完他立即上了床,一觉睡到了天亮才感到获得了充分的休息。乔仍然没有露面。马丁弄来一张星期天的报纸,在树林里找了个阴凉角落躺下,一上午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他没有睡觉,也没有谁干扰他,可报纸没有看完。吃完午饭他又回到那里读报,读着读着又睡着了。 
   
  ①拆柜台:原文rip the slats off the bar的直译,有喝得酩酊大醉(甚至在那儿胡闹)的意思。 
  星期天就像这样过去了。星期一早上他又辛辛苦苦地分捡开了衣物。乔用一根毛巾把脑袋扎得紧紧的,呻吟着,咒骂着,启动洗衣机,扰和着液体肥皂。 
  “我就是忍不住,”他解释说,“一到星期六晚上非喝酒不可。”又一周过去了。每天晚上都要在电灯光下苦战,直到里期六下午三点才结束。这时乔又品尝到了他已经凋萎的胜利的滋味。然后又信步走向村里,去寻找忘却。马丁的星期天跟以前一样:躺在树荫里漫无目的地看报,一躺许多个小时,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他虽然对自己反感,却因太累,不去想它。他鄙弃自己,仿佛是卷入了堕落,或是天性卑劣。他身上神圣的一切全给抹掉了。豪情壮志没有了,活力没有了,澎湃的热情感觉不到了。他已经死了,仿佛没有了灵魂,成了个畜生,一个干活的畜生。阳光透过绿叶筛了下来,他看不见它的美;蔚蓝的天穹再也不像往日那样对他悄语,颤栗着展示出秘密,启示他宇宙的辽阔了。生命到了他嘴里只有苦味,沉闷而愚蠢,难以忍受。他内心那视觉的镜子罩上了一道黑色的帷幕。幻想躺进了密不透光的漆黑的病房。他羡慕乔能够在村子里肆无忌惮地“拆柜台”;脑子里能有蛆虫咬啮;能伤感地思考着伤感的问题,却也能情绪高涨;他羡慕他能醉得想人非非,光辉灿烂,忘掉了即将到来的星期一和一整周能累死人的苦役。 
  第三周过去,马丁厌恶了自己,也厌恶了生命。失败感令他难堪。现在他已明白过来:编辑们拒绝他的作品是有理由的。他嘲笑自己和自己的幻梦。露丝把他的《海上抒情诗》穿了回来。他无动于衷地读着她的信。露丝尽可能表示了喜欢这些诗,说它们很美。但她不能撒谎,不能对自己粉饰现实。他明白这些诗并不成功。他从露丝的信中每一行缺乏热情的官样文章里看出她并不认可,而她是对的。他重读了这些诗,坚信自己的感觉没有错。美感与神奇感已离开了他。读诗时地发现自己在纳闷:当初落笔时自己心里究竟有什么感受?他那些气势磅确的词句给他怪诞的印象:他的得意之笔其实很鄙陋。一切都荒唐、虚伪、不像话。他若是意志力够坚强,是会把《海上抒情诗》当场烧掉的——发动机房就在下面。但要花那么大力气把稿子送到锅炉里去并不值得。他全部的力气都用到洗别人的衣服上去了,再没有丝毫内力气于自己的事。 
  他决定在星期天振作起精神给露丝写封回信。可到星期六下午,等地结束了工作洗完了澡,那寻求忘却的愿望又压倒了他。“我看还是到下面去看看乔怎么样吧,”他这样为自己辩护,却也明白这是在撒谎,可他已没有力气去想它。即使有力气,他也不会思考了,因为他只想忘却。于是他便由着性子慢慢往村子走去。快到酒店时不知不觉加快了步伐。 
  “我以为你还在戒酒呢。”乔招呼他说。 
  马丁不屑于辩解,开口便叫威卜忌,给自己的杯子斟满之后把酒瓶递给了乔。 
  “别整夜整夜地喝,”他粗鲁地说。 
  乔捧了酒瓶磨蹭着,马丁不愿意等,一口气喝完了一杯又满斟了一杯。 
  “哎,我可以等你,”他凶狠地说,“可你也得快点。” 
  乔赶快斟满酒,两人对饮起来。 
  “是干活累的吧?”乔问他。 
  马丁拒绝讨论这个问题。 
  “这儿干的简直是地狱的活儿,我知道,”对方说下去,“但眼看你开了戒我心卫仍不是滋味。来,祝你好运!” 
  马丁闷声不想地喝着,咬着牙叫酒,咬着牙请人喝酒,叫得酒吧老板害怕。那老板是个带女人气的乡下小伙子,水汪汪的蓝眼睛,头发从正中分开。 
  “像这样逼咱们穷鬼们干活,真不要脸。”乔在说话,“我要是没有喝醉我就会不管它三七二十一把洗衣房给他烧掉。是我喝醉了才救了他们的,我可以告诉你。” 
  但是马丁没有答腔。几杯酒下肚他感到脑子里有令他激动的蛆虫在爬。啊!这才像活着!三周以来他第一次呼吸到了生命的气息,他的梦也回来了。幻想从漆黑的病房里出来了,像火焰一样明亮,引诱着他。他那映照出幻想的镜子清澈如银,有如一块旧的铭文大体磨去,又刻上了新的字迹的铜件。奇迹与美手挽手跟他同行,他拥有了一切力量。他想告诉乔,可乔有他自己的幻想。那是个周密的计划,他要当一家大的蒸汽洗衣场的老板,再也不受洗衣房的奴役。 
  “告诉你,马,我那洗衣场决不用童工——杀了我我也不干。下午六点以后车间里连鬼也不准有一个。听我说!机器要多,人要多,要在正规的时间服完成任务。因此,马,你来帮我的忙,我让你当监工,管全店,上上下下全管。我的计划是:戒酒,存上两年钱——存好钱就——” 
  但是马丁已经走开,让他去对着店老板唠叨,直唠叨到那位人物被叫去拿酒——是两个农民进了门,马丁在请他们喝酒。马丁出手阔绰,请大家都喝:几个农场帮工、一个马夫、旅馆花匠的下手、酒店老板,还有一个像幽灵一样溜进来、像幽灵一样在柜台一头游荡的。偷偷摸摸的流浪汉。 





 


第十八章

  星期一早晨第一小车衣物送到了洗衣房,乔唉声叹气。 
  “我说,”他开始说。 
  “别跟我说话,”马丁喝道。 
  “对不起,乔,”中午马丁说,两人下了班,正要去吃饭。 
  对方眼里涌出了泪水。 
  “没有啥,老兄,”他说,“我们是在地狱里,无可奈何。你知道,我好像十分喜欢你呢,我难过正因为这个。我一开头就挺喜欢你的。” 
  马丁抓住他的手摇了摇。 
  “咱们不干了吧,”乔建议,“丢下活儿当流浪汉去。我没有试过,可那难是最容易不过的,什么事都不用干。我生过一回病,伤寒,住在医院里,美妙极了,我真想再生一回病呢。” 
  那一星期过得很慢。旅馆客满,额外的“花式浆洗”不断送来。他们创造了英勇奋战的奇迹。每天晚上都在电灯光下苦干,吃饭狼吞虎咽,甚至在早饭前也加班半小时。马丁再也不洗冷水浴了,每时每刻都在赶、赶、赶。乔是个精明的羊倌,他牧放的是时间。他细心地赶着每时每刻,不让它们跑掉;像守财奴数金币一样反复计算着。他疯狂地计算着,计算得发了疯,成了一部发高烧的机器。还有一部机器也跟他配合。那部机器认为自己以前曾经叫马丁·伊甸,原是个人。 
  马丁能思考的时刻已很罕见。他那思维的居室早已关闭,连窗户都打上了木板,而他已沦为那居室的幽灵一样的看守者。他是个幽灵,乔说得对。他们俩都是幽灵,而这里便是只有无穷无尽苦役的好久地狱①,或者,这不过是个梦?有时,当他在雾气腾腾热得冒泡的环境里来回地挥舞着沉重的熨斗,熨烫着衣物时,他真觉得是个梦。一会儿之后,或是一千年之后,是会醒过来的。那时他仍会在他的小屋子里,在他那墨迹斑斑的桌子边,接着昨天停下的地方写小说。或者,连那也是一个梦,醒过来已是换班的时候,他得从颠簸的水手舱铺位上翻下来,爬到热带星空下的甲板上去,去掌舵,让凉爽的贸易风吹透他的肌肤。 
   
  ①好人地狱(limbo):基督教神学:未受洗的儿童和基督诞生前的好人死后所去的地方,在地狱边缘。 
  星期六下午三点,空虚的胜利终于到来。 
  “我看我还是下去喝一杯啤酒吧,”乔说,口气古怪、单调,说明到周末他已经累垮了。 
  马丁似乎突然惊醒过来。他打开工具箱,给自行车上好油,给链条抹了石墨,调整好轴承,在乔去酒店的中途赶上了他。马丁低身伏在车把上,两腿有节奏地使劲蹬着九十六齿的齿轮,绷紧了脸准备面对七十英里的大道、坡路和灰尘。那天晚上他在奥克兰睡觉,星期天又骑完七十英里回来。星期一的早上他疲倦地开始了新一周的工作,但没有喝酒。 
  第五周过去,然后是第六周。这两周里他像个机器一样活着,服着苦役,心里只多余出一点点火星——那是灵魂的一丝微光,是那点光驱使他每周赶完那一百四十英里路。但这不是休息,而像是一部超级机器在干活儿,只帮助扑灭着灵魂的那点激光——那已是往日生活的仅有的残余。第七周周末他不知不觉已跟乔一起走上了去村子的路。在那儿他用酒淹没了生命,直到星期一早上才转世还魂。 
  到了周末他又去蹬那一百四十英里。为了消除太辛苦的劳动带来的麻木,他用了更辛苦的劳动带来的麻木。第三个月末他跟乔第三次下到村里,在那儿他沉入了遗忘,再活了过来。那时他清清楚楚看见他在把自己变成什么样的畜生——不是用酒,而是用干活。酒不是原因,而是结果。酒无可避免地紧随着苦活儿,正如黑夜紧随着白天。威士忌向他耳语的信息是:变作做苦工的畜生不能使他攀登到高处。他点头表示赞同。威士忌很聪明,他泄露有关自己的机密。 
  他要了纸和铅笔,还要了酒请每个人喝。别人为他的健康平杯时他靠着柜台潦草地写着。 
  “一份电报,乔,”他说,“读吧。” 
  乔怀疑他醉醇醇地瞄了瞄电报。那电又似乎让他清醒了过来。他带着责备的神情望着对方,泪水从眼里渗出,沿着面颊流下。 
  “你不是要扔掉我吧,马?”他绝望地问。 
  马丁点点头,叫了个闲逛的人把电报送到电报房去。 
  “等一等,”乔口齿不清地说,“让我想想。” 
  他扶着柜台,双腿摇晃,马丁用胳膊搂住地,扶住他,让他想。 
  “把它改成送两个洗衣工来好了。”他突然说,“喏,我来改。” 
  “你为什么辞职?”马丁问。 
  “理由跟你一样。” 
  “可我是要去出海呢,而你不能。” 
  “不能,”回答是,“可我能当好个流浪汉,能当好的。” 
  马丁打量了他一会儿、叫道: 
  “上帝呀,我看你做得对!与其当干活的畜生不如当流浪汉。不错,老兄,你能生活的。比以前的生活还要好!” 
  “我住过一回医院,”乔纠正他,“生活得很美妙的,伤寒——我告诉过你么?” 
  马丁把电报改为两个“洗衣工”时乔接着说: 
  “我住院的时候从来不想喝酒,很有趣,是吧?但像奴隶一样干上一周活儿,就非喝不可了。你见过厨房工人醉得一塌糊涂的么?——面包师傅有么?全都是干活儿逼的。非喝上酒不可。来,电报费我付一半。” 
  “咱俩掷骰子决定,”马丁提议。 
  “来吧,大家都喝,”乔叫道。两人哗哗地摇着骰子,掷在水汪汪的柜台上。 
  星期一早上乔盼望得发了狂。他不在乎头疼,也不在乎于活了。那心不在焉的牧羊人望着窗外的阳光和树林,让他时间的羊儿一群一群地逃散了。 
  “你看看外边!”他叫道,“那全是我的!全免费!我只要愿意,可以在那些树下睡上一千年。啊,来吧,马,咱俩不干了。再拖下去有什么意思。外面就是不用干活的土地。我有去那儿的票呢——而且不是来回票,他娘的!” 
  几分钟以后,在往小车里装脏衣服准备送到洗衣机去时,乔发现了旅馆老板的衬衫。他记得上面的记号,于是怀着突然获得自由的光辉之感,他把那衬衫往地上一扔便踩了上去。 
  “你这个荷兰老顽固,我真恨不得你就在你的衬衫里!”他大叫,“就在里头,在我踩着你的地点!挨我一脚!再来一脚!再来一脚!快来扶住我呀!扶住我!” 
  马丁哈哈大笑,急忙扶他去工作。星期二晚上新洗衣工到达。后来的几天就在培养他们学习那套例行工作中过去。乔坐在旁边解释他的干活系统,却不再干活了。 
  “碰都不想碰一下,”他宣布,“碰都不想碰。他们要是高兴,可以炒我鱿鱼。他一炒我就走。我没有劲干活了。我千恩万谢。我要去搭黄鱼车,要到树下去睡觉。干活吧,奴隶们!没有错,做奴隶流大汗去!做奴隶流大汗去!死了以后也跟我一样腐烂。那跟你生前怎么过活有什么关系?——呃?告诉我——归根到底又有什么关系?” 
  星期六两人领了工资来到分手的地点。 
  “我若是劝你改变主意跟我一起去流浪,怕是没有用吧?”乔不抱希望地问。 
  马丁摇摇头。他站在自行车旁正准备出发。两人握了手,乔往前走了几步,说道: 
  “在咱俩死去之前,马,我还会跟你见面的。说真话,我从骨髓里感觉到这一点。再见,马,祝你好运。我真他妈太喜欢你了,你知道。” 
  他站在大路正中,一副孤苦伶仃的模样,望着马丁拐了一道弯,消失了。“他的车骑得真快呀,那小伙子,”他结结巴巴地说,“骑得真快。” 
  然后他便沿着大路蹒跚走去,来到水塔旁边。那儿有六七个空车皮停在一条支线上,等着北上的货车送来货载。 





 


第十九章

  露丝和她的全家都回来了,马丁回到奥克兰之后跟她常常见面。露丝获得了学位,不再读书了。马丁呢,劳动得心力交瘁,也不再写东西了。这就让他俩比以前有了更多的时间见面。两人的关系也迅速亲密起来。 
  起初马丁除了休息什么事都不做,睡了很多觉,花了很多时间沉思默想。此外无所事事,像个饱尝了惊人的苦难后逐渐复原的人。他重新觉醒的最初信号是对每天的报纸发生了兴趣,不再淡漠了。然后他开始读书——读轻松的小说和诗歌。过了几天他又如醉如痴地迷上了他久已未读的费斯克。他那不同凡响的体魄和健康产生了新的活力,而他的青春又柔韧和富于弹性了。 
  当他宣布打算在充分休息之后再出一次海时,露丝表现了明显的失望。 
  “你为什么要出海?”她问。 
  “为了钱,”回答是,“我得攒一笔钱,准备下一次向编辑们发起进攻。就我的处境而言,钱是战斗力的泉源——一要有钱,二要有耐心。” 
  “既然你缺的只是钱,为什么不在洗衣房里干下去?” 
  “因为洗衣房要把我变成牲口。那样的活干得太多是会逼得人去喝酒的。” 
  她瞪大了眼望着他,眼里闪动着恐怖。 
  “你是说——?”她发着抖。 
  要绕开这个问题并不难,但他的自然冲动却是真诚坦率。他想起了从前的决心: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要真诚坦率。 
  “不错,”他回答,“就是那么回事。去喝了几回。” 
  她不禁一阵颤栗,离他远了些。 
  “我所认识的人没有人喝酒的——没有。”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在雪莉温泉旅馆的洗衣房子过活,”他尖刻地笑道,“苦干是好事,所有的牧师都说它使人健全。上天也知道我从没有害怕过苦干。但世界上就有好过了头的事。那儿的洗衣房就是如此。因此我想再出一趟海。我认为那将是我最后的一次了。因为我回来之后就要打进杂志里去。我有把握。” 
  她沉默了。她并不赞成。马丁闷闷不乐地望着她。他明白要她理解他所经历的痛苦是多么枉然。总有一天我会把它全写出来的——《苦干的堕落作用》或是《工人阶级饮酒的心理研究》,诸如此类。 
  自从第一次见面之后他俩从没有像那天那么疏远过。他现坦率的自白背后虽带有反抗情绪,却仍使她反感。但令她震惊的倒不是导致反感的原因而是那反感本身。这事向她表明了他对她所具有的强大吸引力。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她对他反倒更亲密了。此外,那也唤起了她的矜悯之情,和一种天真烂漫的理想主义的改造热情。无论对方愿意不愿意,她也要挽救这位跟她距离很远的蒙昧的青年,使他微弃旧我,摆脱早期环境的不幸影响。她认为这一切都出于一种异常高贵的胸怀,却做梦也没有想到那背后和下面会隐藏着爱情的谨填的欲望。 
  他俩常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骑车外出,到山里去高声朗诵诗歌。有时他朗诵,有时她朗诵,读的都是使人醉心于高尚事物。催人上进的高雅诗章。她借此间接向他宣扬着克己、牺牲、忍耐、勤奋和刻苦上进之类的原则——在她心里这类抽象的品德都体现在她的父亲和巴特勒先生身上,还有安德路·卡耐基①——那从一个贫穷的少年移民奋斗成为世界性权威的人。 
   
  ①安德路·卡耐基(Adrew Carnegie,835-1919):美国大实业家、慈善家出生于苏格兰,后移民芙国。 
  这一切马丁都欣赏,而且喜欢。他现在更清楚她的思想脉络了。她的灵魂再也不是过去那种无法窥测的奇迹了。他跟她在智力上已经平等。他俩的意见出入并不影响爱情。他爱得比以前任何时候都炽热了。因为他爱的就是此时的她。就连她那娇弱的身子在他眼里也只增添了妩媚。他读到体弱多病的伊丽莎白·勃朗宁①的故事。她有好多年双脚不曾沾过地面,直到她跟勃朗宁私奔的那一天,因为爱情燃烧竟然顶天立地地站了起来。马丁认为勃朗宁在她身上能做到的他也能在露丝身上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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