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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个季节-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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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出来唱了。”

桑琳见他离题太远了,忙打岔说:“既然如此,为什么还用这首歌?早就该丢掉了!”

“就是好了,才没有忌讳!当作我们对惨绿少年时代的一种告别。”杜明峰不懂桑琳的心情,继续说:“我和阿骏可研究了很久呢!研究如何让歌词浅显易懂。他那小子真让人嫉妒,长得潇洒,会念书,又有才华,我的CD有一大半都是他的作品,首首都令人惊艳,不只“Sunny”而已。自从打了那一架後,从没想到我们会成论好朋友,他不是我所想的狂人,我也不是他以为的疯子……”

他讲得口沫横飞,忽然发现桑琳都不吭声,不禁间:“呃……老师,你没有生气吧?”

“没有。”桑琳勉强回答。

“其实写“Sunny”也是对老师的怀念,我们都会永远爱你,我说的是师生之爱啦!真的,我找女朋友还是以你为标准呢!等你老了,我们会义不容辞的养你,这也是永远不变的啦!”

桑琳终於笑了出来,她那么快就变成了“怀念”的对象吗?她也不过是未满二十六岁的年轻女孩而已啊!

“恭喜你们了,学生有成就,我当然高兴,学校里的老师和学弟、学妹们也都以你们为荣呢!哪天回学校来办个演唱会吧?”她说。

“没问题!不过,今天是为了另一件事找老师。我们终於有钱,可以请老师吃顿大餐了,虽然不是搭飞机到香港、东京吃名家宴,但凯悦、来来还请得起啦!”

“林世骏也来吗?”她直觉的问。

“当然,还是他提议的呢!只是被老师骂怕了,不敢自己对你说。”杜明峰回答。

其实,桑琳也真的很想看看他,几乎一年不见,他变了多少?如果能和他维持正常的师生关系,也算是一种幸福,但隐约中,她心里似乎又有种奇异的失落感。

林世骏对他的女朋友!是否也如此狂爱痴恋,像要倾尽生命般,令人无法呼吸地付出呢?

☆☆

聚餐那一日,桑琳在衣橱前站了很久,常常,衣服会泄漏一个女人真正的心情。

像今天,她以老师的身分,应该穿得端庄些,最好掩盖住属於女性美丽年华的妩媚风情,但是,曾经当过偶像,就不是那麽简单的了。

偶像是高高在上、完美无缺的,她不愿仅仅一年後,林世骏就後悔的想:她不过是个平凡无奇的女子,当初迷恋她还更是幼稚愚蠢,瞎了眼睛!

难怪美人迟暮最可悲,很多电影明星老了,都尽量深居简出,不再露面,怕的就是辛苦塑造的形象破灭。

而偶像也很无辜,人们把梦想投注在她或他身上,替他们披上层层光华,但当偶像不再是偶像时,所受到的谩骂及讪笑,又是最恶毒不堪的。

桑琳在摇摆不定的情绪中,换了一件淡粉红色有百合浮映的洋装,掩藏住青春,却又不失秀丽,应该构不上“诱惑”或“残害”的字眼吧?

另外,她找了吕云作陪,表面上,这两个男生也该谢谢她,但其实是桑琳想要有个定心丸,有吕云在,就像多了一道安全门。

吕云这一年来又胖了几公斤,下巴多了一层肉,一条浅紫的窄裙,让小腹突出得异常明显。但她毫不在乎,依然大剌刺地笑著,不怕才三十岁就要被人叫“欧巴桑”。

桑琳真羡慕她,不是偶像真好,活得多理所当然、自由自在呀!

吕实也很讶异林世骏在台湾,不禁担心地问:“你确定他好了吗?”

吕云一向忙著照顾老公和两个孩子,不太注意流行歌曲,更没联想到Sunny所含的意义,否则会更紧张。

桑琳回答说:“杜明峰说他没事了,应该不会有错。”

他们约好的饭店,有香港名厨坐镇,里面布置得富丽堂皇。侍者领著她们进去,远远的,桑琳就看到了林世骏。

他似乎有些不一样了,头发留长偏分,一小撮覆额,人壮实了些,尤其脸部多了刚硬的线条,原有穿黄卡其制服及背著书包的青涩模样已褪尽不见。

眼前的他,浅蓝的休闲衫和黑色西裤,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器宇出众的年轻男人。他看著桑琳,眼中有著温柔,但那是一种面对师长的喜意,不再是从前的热切及唐突。

吕云极兴奋的说:“恭喜你们呀!学业、事业皆有成;也该恭喜我有你们这样优秀的学生,沾了不少光呢!”

因为全心都放在林世骏的身上,桑琳忽略了在一旁的杜明峰,还有他身後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女孩。

“她叫高小玫,是我的女朋友,也是我的上司。”杜明峰笑著介绍。

“公司助理就公司助理,干嘛说得那麽好听。”高小玫反驳他,脸却甜甜的、有礼的向吕云和桑琳问好,并说:“哇!你们当老师的都长得那麽年轻漂亮吗?”

“只有她,不包括我啦!”吕云幽默地指指桑琳。

“反正都比你们大。”因为和林世骏站得那麽近,桑琳有些紧张,他们以前见面或说话,很少是平和的。

“一点都看不出来耶!毕业後,我们长大了,老师倒像是变小了。”林世骏淡淡地说。

这是什麽意思?桑琳正想问他,就见有个长发飘逸、模样漂亮的女孩走过来,她穿著吊肩的粉缎衣裙,露出修长的腿,比桑琳几乎高出一个头,站在林世骏身旁,十足是个相配的金童玉女。

“这是我的女朋友,她叫华稚蕾。”林世骏说。

“弄错了吧?我知名度比你高,应该说你是我的男朋友。”华稚蕾娇嗔地道。

“你是华稚蕾?难怪我觉得你很面熟!”吕云大叫著,“我女儿好迷你呀!她今年才六岁,就会唱整首你的歌。嘿!待会儿我们照张相,再请你签名,可以吗?”

“你看吧!”华稚蕾得意地瞟了林世骏一眼。

他没有理她,迳自拿著菜单问桑琳,“你想吃什麽,尽量点。”

桑琳试著给他一个笑容,但没有笑到心底,因为,华稚蕾的出现又让她乱了方寸。是呀!他交了女朋友,而且是才貌双全的女孩,她不是应该为他高兴吗?但她的内心怎麽会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彷佛属於她的什麽东西被人家由手中夺走了。

她难道会像个任性的孩子,自己不要的,也不许别人要吗?

等上菜时,桑琳轻轻的撞了撞吕云的手肘,吕云才想起此行的任务,问林世骏说:“我们都以为你去了美国,怎麽又偷偷跑回来了,也不知会一声呢?”

“人生地不熟的,总感觉很不习惯。”林世骏微笑著说:“我去那儿的大学看过,对什么都很陌生,彷佛IQ一下子降低了很多。於是想,何必呢?在台湾我是头,到那儿却成了尾巴,人没有必要活得那么窝囊,对不对?”

“可是大家不都是想出国吗?你偏偏唱反调,我还计画著哪天要去纽约游学呢!”华稚蕾用手把玩著长发说。

“一心寻找自由的人,或许喜欢到异国流浪,但我是寻找归乡的人,心灵所在的地方才是最重要的。”林世骏看著自己的手说。

桑琳的心怦地跳了一下,想说什麽,但那头的杜明峰却叫了出来,并手忙脚忙的拿出小册子,“又是个好句子!林世骏,你简直出口成章,我已经有下个专辑的主题了!“自由与归乡”,如何?”

“嘿!改个比较酷的名字,给我用,我可是阿骏名单上的下一个喔!”华稚蕾抢著说。

“不!这是我的!好歌难找呀!你叫阿骏再另外帮你想题目。”杜明峰毫不退让的说。

““自由与归乡”就只适合阿骏自己,你们两个的气质都不对!”高小玫插嘴道。

林世骏面无表情,彷佛不干他的事。桑琳极力想稳固老师的立场,开口问:“你们这样又唱歌、又作曲的,一面还要读书,怎么忙得过来呢?”

“我反正是在混学位,被“当”惯了,功课倒成了副业。”杜明峰耸耸肩说。

“老师别担心。”林世骏笑笑说:“我还是以课业为主,不会有愧於我第一的纪录。闲时作曲写歌是为了好玩,同时也可以赚钱。”

“他这小子的野心很大,说三十岁以前要列入百万富豪的行列,而且是美金的喔!”杜明峰很八卦的说。

“难怪你已经做起维修电脑的生意,你要那麽多钱做什麽?”高小玫问。

“我想用十年做完二十年的事。”林世骏淡淡的回答。

此时,菜陆续上来,话题亦被中断。桑琳对那未完的句子感到很疑惑,但也只能任由它像断了线的风筝,自生自灭。

大家忙著下筷子,鸡鸭鱼肉色香味俱全,但桑琳有点食不知味,偶像也不能狼吞虎咽,对不对?她看斜对面的林世骏也没有吃多少,彷佛食欲不佳。

记得去年在医院时,他们偶尔会一起吃晚饭或点心,他可是大口大口的吃,就像一般成长中的男孩一样。但一年後,他似乎变化很大,人变得成熟稳重,不时流露出一股老气横秋的模样。

“阿骏,帮我剥虾子壳。”华稚蕾撒娇地说:“我要做宣传,手要保养,万一刮到就难看了。”

林世骏本想拒绝,但想一想,还是接了过来。

“对了!我和阿骏都有女朋友了,那余老师呢?我们什麽时候可以喝喜酒呀?”杜明峰吃块海参说。

“快了!快了!”吕云热心地抢著回答,“最近就有个牙医在追她,相貌英挺又多金,我们都很看好哩!”

牙医?早就被她三振出局了,但桑琳任由吕云去说,有人追,也算保住自己的面子。

那一头,林世骏捏碎虾壳,硬刺弄疼了食指尖,他不觉用嘴吸吮一下,想减轻那痛苦。

“看,叫你剥虾,你倒自己吃了!”华稚蕾抱怨地道。

林世骏愣了一下说:“对不起。”

“你太心不在焉了!”华稚蕾又拿一只虾给他。

小风波过去,杜明峰又继续方才的话题,“我早讲过,余老师结婚,新房布署由我负责,像墙壁粉刷、窗帘、大型油画啦!我都想好了。喂!阿骏,你不是也要参一卡吗?”

“啵!”一只虾又去了壳,林世骏下意识的放入嘴巴,无法回答杜明峰的问题,咬得两颊好痛。

“你又吃掉我的虾子啦!”华稚蕾生气地说。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你最好自己剥。”林世骏似乎有些不悦的说。

吕云憋不住,差点爆笑出来,後来多亏桑琳的镇静,转而聊聊学校老师及毕业的同学,才顺利吃完这一顿饭。

饭後,桑琳婉拒他们开车相送,自己和吕云搭计程车回家。

在路上,吕云说:“杜明峰都没变,仍是那拙拙的古锥样,但林世骏几乎像换了个人似的,我也不会说,就是锋芒尽敛,不再那麽坦率了,大概是因为你的事吧!”

“他不是都好了吗?”桑琳试著说。

“我不敢讲好或没好,至少他愿意结交合与他年龄层相同的女孩子了。只是要他像十八岁时那麽热情奔放,恐怕不容易了。不过,这些改变也不是不好,瞧他不是显得更有魅力了吗?至少华稚蕾吃这一套。”

桑琳不再言语,望著窗外不断倒退的景物,想起那一去就不回头的时光;偏偏人会记忆,累积了许多无用的伤感。

除了年龄外,华稚蕾并不适合他,因为她根本引不出他最至情的一面,那燃著最亮丽火花的心灵,曾照耀过桑琳的眼。

“Sunny”是对惨绿岁月的告别,今天这一顿大餐,说是谢师,但真正的用意其实是对她余桑琳的珍重再见吗?

☆☆☆

林世骏在公寓内四处走动,把已经放整齐的电脑零件再重新排放一次;墙角的画总是大小不一,再放里面一点;乐谱架,怎麽老觉得不够乾净呢?哦!花,那束百合、玫瑰和满天星插得不够漂亮……

这是他们住处的第一束花……呃!这其实也是屋内第一次那麽窗明几净,因为桑琳要来!

炎炎夏日,冷气常常断电,他又打开电风扇抱著往四方吹,尽可能的想让空气显得清凉流通。唉!再怎么样,也不是一座美丽的皇宫呀!

自从去年桑琳狠心的拒绝他後,一大段的不闻不问,算是受伤後自我的休养生自心。

这期间,他被迫到美国去,曾与家人发生严重的冲突,後来偷溜回台湾,还遭到经济制裁,连住的房子都被卖掉了,但这仍阻止不了他倔强的心。

林家最後终於放弃了,老爸还半调侃地说:“你以为你是日本武士呀!目中一剑,八方不动?都怪你爷爷念太多宫本武藏给你听了,什么一半执於爱,一半憎於恶的,才会造成你这种怪个性!”

今年一考完期末考,吴荷丽又打电话来催他到洛杉机去。

“我不回去,忙著赚钱!”林世骏这么说。

“要赚钱,到你老爸的公司正好,我们的股票要上市了。”吴荷丽说。

“不!我要靠自己。”他说。

“你……唉!我不想说了!”她无奈地抱怨,“好好的少爷不当,老是挑最难的路走,像是我们哪里欠了你似的!”

“妈,我要白手起家,你不是该高兴我有理想、有抱负吗?”他稍稍婉转的说。

没错,他必须要拥有自己的财富,才能名正言顺的养活自己爱的人。

他虽然才要升大二,但凭著自修,他已拿到电脑技师执照,手中握有不少顾客,而且业务蒸蒸日上。

另外,他还作词、作曲,有一度,他曾考虑灌唱片当歌手,钱可以如流水般的赚。但这一行,起得快,落得也快,他要的是长远,所以宁可居於幕後,生活也能维持单纯低调。

学业、事业双管齐下,让他日以继夜的忙碌。有时杜明峰都忍不住说:“你急什么急呀?来日方长,你现在才二十岁,就忙成这样,小心早早长出白发,未老先衰。”

“那样最好,我还怕自己不够老,人家喜欢黑发,我是巴不得有白头发呢!”他半开玩笑地回答。

他是一直很努力的在“追赶”桑琳,以他目前的收入,月薪常常超过教书的她,但问题是,当他双手奉上,她会不会又将他冷冷的打回呢?

她曾有的狠绝今他记忆犹新,但也带给他许多思索的空间。以前他是太过年轻无知了,正如桑琳所说的,不会保护自己,当感情泛滥溃流,便处处成灾。

他设法改变与反省,也曾和别的女孩子交往,当然是同龄或比他小的,但每每和她们聊天,在洋溢的青春中,总有种令他觉得乏味的肤浅,那时,他就会更想念一举一动都牵动他心的桑琳,那是深得他意的温柔婉约啊!

说他偏好年长成熟的女性也不对,因为那些三十多岁的女子里,他也只喜欢桑琳,其馀的不曾多看一眼,所以,他很确定自己“正常”,就是爱一个人,很纯粹的,年龄从不在考虑之中。

写完[Sunny”这首歌,抑郁之心不得抒展,因此很想要见她。

在饭店重逢,她几乎没变,只是少了“老师”的身分当盔甲,彷佛又纤柔许多。而她清脆如铃的声音,那眼里一惯少女的稚气,都不曾因时空而散逸,仍是他最初的神魂,於是,他决定不要放弃!

只是这一回,他不能再横冲直撞的,必须学著迂回和伪装。由学生当情人,太过惊世骇俗,那麽就先做朋友,再来是情人,就比较能教人接受了吧?

泛滥的河流,若能疏导,相信亦可流向她的心田。

当他请杜明峰去邀请桑琳时,起先是招来了满脸的大问号。

“你又在打什麽鬼主意?”杜明峰怀疑的问,“我们已经讲好不再随便去招惹余老师了,不是吗?”

“我不招惹,也自有分寸,我的女朋友太多,还轮不到她。”林奇书Qisuu网世骏故意不耐烦地说:“但她聪明,能给我灵感,你也想要新歌、新曲,对不对?那就请她来试听吧!”

差不多磨了几次後,杜明峰终於摸摸脑袋,也不反对了。

林世骏又把那瓶花换个角度,显得整个人有些笨手笨脚的。

门锁窸窸窣窣的响起,他以为走进来的应该是自己想见的人,不料却是两个年轻女孩,他的脸立刻垮下来。

一个是原就约好的高小玫!另一个则是不速之客王姿怡,据说她老爸是唱片公司的股东,暑假跑来见习,看能不能作作歌星梦,结果东西没学,倒迷上了林世骏,一天到晚缠著他。

“你怎麽来了?”林世骏皱著眉说。

王姿怡一身标准的新世代美少女打扮,参差不齐又染黄的头发,露肚脐的短衣、短裙,能显出青春气息的化妆,将她的眼睛弄得又圆又大。

“爱听你的歌呀!能在未上市之前先知道林世骏要写什么歌,那多酷呀!我们同学保证会羡慕到不行!”王姿怡一边说,一边像风般窜到他的电脑前又摸又碰的,差点把他整理半天的东西全又弄乱了。

林世骏正要骂她,杜明峰就走了进来,後面跟著他朝思暮想的桑琳。

桑琳今天穿得极为简单,米色短衣和牛仔裤,头发扎成一个马尾,是林世骏最喜欢,但却很少看到的模样。此时的她,如同清纯的小女孩,可以让他牵著手走天涯。

王姿怡则死瞪著这个新来的女人,她看起来好老气呀!她挨在林世骏的身边,一脸戒备的神情。

“我帮你请来余老师了,可高兴了吧?”杜明峰得意的说。

老师?原来是老师啊!难怪那麽老气,王姿怡这才放松下来。

“你们的音乐都比我行,我不知道自己来要做什么?”桑琳浅笑说,尽量装得很自然。

“当我们的谬思女神啊!”林世骏以低沉的声音说:“你曾是我和杜明峰创造的灵感,你忘了吗?”

“开玩笑的吧?我是个凡人,不是女神,哪能给你们什么灵感呢?”桑琳不太自在的说:“真正的灵感在你们心底,我来欣赏倒是真的。”

林世骏不和她争辩,迳自开始弄音乐。好奇怪呀!以前那个侃侃而谈的他到哪里去了?近几次见面,他总是沉默寡言,让桑琳想自在都不行。

但无法否认的,她非常高兴能看到他,那感觉很特别,不像是曾经教过的学生,而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真是太好笑了,她是孤儿,又能和谁血浓於水呢?

这两个男生合租的公寓,似乎比几年前桑琳来参观时又大了许多,那时是杜明峰第一次离家出走的时候。

仔细一看,原来连隔壁的房间一起打通了,而且做了一些贴墙橱柜和工作桌,看来,林世骏很会过日子,总能把自己弄得井井有条。

她还记得吕云曾说过,“林世骏在十二岁时,他老师说他的组织力和成熟度已是高中程度,现在他高中,倒比一些大学生还老成,这样被环境逼著提早独立及成长,是幸,还是不幸?”

而一旁的孙慧芬还调侃说:“他那麽急著长大干嘛?人生还那麽长,慢慢来嘛!难不成要像一些早夭的天才,早“去”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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