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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在服务区 作者:林夕-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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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怎么看都不象。”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说我不象女孩儿,对不对?可这也不能怪我呀。我从小就这样,喜欢的都是男孩儿玩的东西,什么汽车、坦克、手枪,玩具一大堆,布娃娃却是一个也没有。我还喜欢和男孩儿一起爬树,为了这个,我老爸还打过我。” 

        “该打。” 
        卓群瞪了方晓一眼,又得意的一笑:“现在想想,我倒应该感谢他,要不是他,我也考不上大学。” 
        “来,别光说话,这杯酒为你考上大学,也为你接风洗尘。”说着,方晓举起杯一饮而尽。放下杯,又对卓群道:“什么时候走通知一声,好为你饯行。” 
        “谢谢,不过,什么时候走,这个连本人也不知道,得问她。”卓群朝卓尔呶呶嘴。 
        方晓和苏醒把目光投向卓尔,卓尔忙解释道:“她毕业时我就想让她来蓝城,这也是我父母的意思,可她执意要留北京,现在正好她所在的公司进行调整,她才决定回来。” 

        方晓点点头:“哦,是这样。” 
        苏醒看看卓群,关切地问:“那工作怎么办?” 
        卓群一耸肩。“再找一个呗。工作还不有的是。不过蓝城薪水太低了,我回来时在飞机上认识一位房地产公司的经理,月薪才2500元!” 
        “2500元就不少了,你在北京挣多少?”方晓问。 
        “3000元。” 
        “那你工作一定很累吧?” 
        “也不累,整天就是Ctrl──A,Ctrl──C,复制、粘贴。简单的很。” 
        “那为什么薪水那么高?” 
        卓群眉毛往上一扬:“为了体现高科技。” 
        她那个样子,把大家给逗笑了。 
        苏醒一边笑一边站起来给大家倒酒,桌上的螃蟹一直没人动,苏醒分到每个人的小碟里。 
        卓尔皱了下眉,把螃蟹放到苏醒的碟里:“我不喜欢吃,给你吧!” 
        “你应该多吃海鲜,补脑。” 
        苏醒拿起螃蟹,用手轻轻一掀,揭去蟹壳,放在卓尔的小碟里。 
        卓群在一旁嚷嚷道:“怎么不给我掰呀?” 
        苏醒同样把卓群碟里的螃蟹掰开。 
        这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方晓看看大家,问:“吃好了吗?来点什么主食?” 
        “不要了,吃好了。”卓尔忙摆手。 
        “真不要了?若是吃不饱回家泡方便面可别怪我啊。” 
        方晓一回身冲服务生做了一个签字动作。 
        服务生转身出去,不一会儿,手里拿着账单进来。方晓接过来,在上面签了字,又拿出一张信用卡,一起交给服务生。 
        方晓用寻问的目光看看大家,提议说:“今天是周末,时间还早。去酒吧坐坐吧。” 
        卓群一撇嘴,说:“酒吧有什么意思,去迪厅吧!” 
        “去蹦迪?” 
        “是呀,减肥。” 
        方晓嘴一缩:“就你,还往哪减呀!”转过头问卓尔,“让作家同志说,去哪?” 
        “还是去酒吧吧,迪厅太闹了。” 
        “要的就是热闹。”卓群不满地嘟咛道。 
        “这样,今天先去酒吧,改天再去蹦迪。”方晓说,站起身来。 
        走出酒店,天空飘着细小的雪花。 
        卓尔伸出手接了几片飘落的雪花,感觉浑身轻飘飘的。来蓝城后,每次下雪,总有一种淡淡的伤感。今晚不知为什么,有一种格外的亲近感。 
        方晓侧身看看卓尔,说:“要是不开车,我们可以在雪地里走走,其实前面就有一个酒吧,离这能有500米吧,我和苏醒前两天还去过。” 
        “那我们就走着去吧。正好刚吃过饭,走走也好。”卓尔提议说。     
        “要走你走吧,我可是一步也不想走。有车不坐不是浪费吗?”卓群反驳道。 
        方晓转身对苏醒道:“你陪卓尔走过去,我把车开过去。” 
        方晓和卓群两人开车走了,把卓尔和苏醒甩在后面。 
        这一晚上,都是方晓和卓群两个人逗嘴,苏醒和卓尔一直没机会说话。现在两个人在一起了,苏醒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默默走了一会儿,还是苏醒先打破沉默。 
        “你们俩性格一点儿都不象。” 
        “是呀。人说一母生9子,9子各不同。我们俩岂止是不同。”卓尔微笑道。 
        “嗯,应该说是截然不同。你们俩差几岁?” 
        “6岁,却象两代人。她总说我不象是70年代出生的人。” 
        “你是哪一年的?” 
        “71年。不过我上学早,中间还跳了一级,我的同学大都是69年的。可能是受他们影响吧。” 
        “我是70年,比你早一年,正好处于两个年代之间。按说应该更接近70年代,可我总感觉自己象60年代出生的人。” 
        “我也是。我喜欢60年代出生的人。既不象上一个年代的人那样传统,又不象现在的新新人类那样现代,把两个年代优劣兼收并蓄,既注重自我,又兼顾别人。” 

        两个人在雪地里慢慢走着,聊着…… 
        方晓和卓群已经到了。 
        方晓一只手横搁在方向盘上,侧身看着卓群,问:“他们还得等一会儿到。我们进去,还是在车里等?” 
        “在车里等吧。” 
        卓群透过车窗往外望,只见闪烁的霓虹光组成两个美术体字“零点”。 
        “我在北京时听过零点乐队的演唱,他们和这儿有关系吗?”卓群回过头来问。 
        “应该没有。” 
        “你说,零点应该是一天的开始,还是一天的结束?” 
        “都是。一天的结束就是另一天开始。就象是运动场的跑道,终点也是起跑线。” 
        卓群点点头,“这话有点哲学味道。行啊,你。还不是木头。” 
        说着,卓群身子向前一倾,用手一指方晓:“哦,我知道了,你在谈恋爱!” 
        “瞎说!”方晓叫道,不觉涨红了脸。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在谈恋爱时,智商为零。” 
        卓群向后一仰,用手捂着嘴,吃吃地笑。 
        方晓瞪了她一眼,有几分气恼又有几分嘲讽地说:“上帝犯了一个错误,不应该把你造成女人。” 
        “这不应该怪上帝,怪我老爸。” 
        “你老爸,”方晓学着她的样子,有些不习惯,“也是个作家?” 
        “不,他是医生,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他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能有一个儿子来继承他的事业。连名字都起好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方晓慢慢说道,“他的名字叫──卓不!”   

      第4章
   
        有一些时间,好象是专为酒吧准备的,比如说夜晚。 
        “零点”是一家爵士乐酒吧,从外面看很不起眼,走进去才发现里面很大,装饰也颇有味道。一进门,就见对面墙上零零散散、不对衬的挂着十几只各式各样的钟表,表的指针都不摆动,停在零点上。只有中间一个巨大的圆形钟嘀达嘀达地走,但是走的方向相反,逆时针走。左侧墙上悬挂着5个汽车轮胎,象一台翻倒在地的汽车。右侧墙是一个人造壁炉,下面堆着一堆木柴,木柴底下亮着一串霓红灯,从远处看倒有几分相象。靠门一侧是一排落地玻璃窗,十几根象缆绳一般粗的麻绳从天棚垂到地上。天棚用那种看上去旧而粗糙的木板吊起来,但只吊了半面,可以看到里面摆的各种形状的空瓶子。 

        和所有的酒吧一样,里面点着幽暗的灯光,看不清人脸,只能看到一些人影。 
        方晓径直走向里面靠壁炉的位置,卓群跟在后面,一面走一面四处张望:“哟,这些表怎么都不走?” 
        “中间那只走,不过不一样。” 
        “噢,它好象是倒着走。” 
        “对,现在测一测你的智商,你看是几点?” 
        卓群看了半天没看出来,一抬手看自己的表:“8点20。” 
        方晓斜睨了她一眼,拉过椅子坐下,卓群坐在他旁边,苏醒坐在另一侧,卓尔挨着苏醒,坐在方晓对面。 
        一个穿着牛仔背带裤的女孩儿走过来,笑吟吟地看看方晓。 
        “先生,你好。是喝上次存在这里的酒,还是另外来点什么?” 
        卓群看了一眼方晓,问:“这儿你们常来?存的什么酒?” 
        “郎姆酒。不过这酒很浓,不适合女孩儿喝。我给你推荐一种酒,百利甜,巧克力味,很好喝,你一定会喜欢的。”方晓殷勤地说道。 
        卓群一扬眉毛,“不,要喝就喝浓的,就喝朗姆酒。” 
        方晓耸耸肩,又问卓尔:“你喜欢喝什么?” 
        “什么都行,也一样吧。”卓尔随意地说。 
        方晓还没来得及做答,就感到脚下一阵生疼。他一咧嘴,抬头见苏醒正用恼怒的眼光看着自己,忙对卓尔道:“别,这种烈性酒你肯定喝不惯。来点别的。百利甜,这酒比较适合你。” 

        卓尔爽快地点点头:“好吧。” 
        不一会儿,女孩儿拿着一个拖盘走过来,一瓶喝了一半的朗姆酒,一杯百利甜,还有一杯冰块。 
        方晓端起杯,做了个请的姿势,自己仰头喝了一大口。 
        卓群刚喝了一口,就呛的咳嗽起来。 
        方晓有点儿兴灾乐祸:“我说吧,这酒太浓,你喝不惯!”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卓群一边咳一边反驳道。 
        方晓摇摇头:“我说,你老爸真应该给把‘卓不’这个名字给你。” 
        苏醒怔了一下,看看卓尔,又看看卓群,恍然大悟。 
        “卓尔不群。哦,原来名字是这么来的。” 
        “我是想叫,可我老爸没舍得给我,他是想给他那个没出生的儿子留着来。” 
        “为什么?”苏醒问。 
        “因为我老爸说,敢不敢说‘不’,是检验男人好坏的惟一标准。” 
        “好男人和‘不’有什么关系?”苏醒皱了一下眉,不解地问。 
        “当然有关系了。好男人首先应该成为人才,而不是奴才。奴才只会说:是,哪敢说不!只有人才才敢挺直腰板和老板拍桌子,大声说‘不’,我不干了!你另请高明吧!” 

        “有道理,这么说,我算是好男人了!我就经常说‘不’。”方晓笑嘻嘻地说。 
        “那也未必。”卓群扫了他一眼,“这要看你对谁说不。如果你只会对女人说不,只能说明你是个未婚男人。” 
        “为什么?” 
        “因为已婚男人已经学会了和生活讲和,不管女人说的对还是不对,都会点头说:是,夫人。” 
        方晓细细打量了几眼卓群,赞叹道:“深刻。你老爸应该把他的事业传给你。”     
        卓群眉梢往上一扬,“他才不会呢。他说女人都是为爱情而生,天生就是一群病人,无论怎么教育培养,也绝不会成为最优秀的医生。” 
        “所以他就不教育培养,让你放任自流,长成现在这样。” 
        “不,他也是后来才明白这个道理的。我出生的时候,他特失望,知道自己没有儿子了,就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了。对我严格教育、认真培养。教育培养的结果,我大学考了三年,好不容易考个没名的大学。可再看看人家-”说到这,卓群朝卓尔一呶嘴,道:“我老爸从来不管,从小到大成绩优异,高考一考就中,还是重点。现在一不留神又成了作家。所以我总结出一条教育定律,等将来我有孩子的时候可以用上:要想让他成为什么人,就从相反的方向着手。” 

        “就你,还会教育孩子?”方晓嘴一缩,不相信地说。 
        “我怎么了?我童心未泯,能和孩子打成一片,这叫同类管同类。” 
        “得。我算说不过你。你的聪明劲都跑到嘴上了。可能除了睡觉,就没闲着。” 
        “睡觉也没闲着,说梦话来着。要不就凭我这聪明劲,准能当间谍。” 
        “哦,看来我们还有共同的理想,我曾经想过要当一名克格勃。” 
        卓群摇摇头:“你当不了。当间谍相貌越普通越好,放在人群里找不着。” 
        方晓耸了一下肩,嘴角浮起一丝自嘲的笑:“这不能怪我,我妈也没经过我同意,就把我生成这样。” 
        卓群盯着方晓看了一会儿,倏忽想起什么:“我怎么看你有点象俄罗斯血统,哟,你不是苏联红军的后代吧?当年他们撤退时,留下不少混血儿。” 
        方晓脸色“刷”地变了:“别胡说!” 
        卓群没想到方晓会生气,撇了撇嘴,不言语了。 
        苏醒忙接过话来:“别乱开玩笑,方晓是后来东北的。” 
        方晓喝了口酒,又恢复原来的样子,满不再乎地说:“是又怎么样?正好可以出国寻亲!” 
        卓尔怕卓群再说出什么出格的话来,一拉她的胳膊,“走,陪我去趟洗手间。” 
        卓尔走到吧台另一侧的长廊停住,回身看看卓群,还没开口,卓群劈头说道:“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我爱上一个人。” 
        “谁?” 
        “方晓!” 
        卓尔一怔,定定地看着卓群。断定她是在开玩笑。 
        “别闹了,你这一晚上闹的够可以的了。” 
        “我没闹,我说的是真的。” 
        见卓群一脸郑重其事的样子,卓尔不觉有些好笑。 
        “从你见到他到现在还不到3小时,也太快了吧?” 
        “那有什么?爱情都是在一瞬间产生的,5秒钟就够了。” 
        卓尔不无嘲讽地一笑,说:“荒唐。5秒钟能知道什么?” 
        “知道他是哪种男人。” 
        “那你说,他是哪种男人?” 
        “英雄式的。” 
        卓尔双手抱在胸前,戏谑道:“既然如此,这岂不是件好事?怎么能说不幸呢?” 
        卓群一仰头,长长吐了口气:“唉,这样的男人好是好,遇到坏人拨刀相助,能舍身保护你。但是在餐桌上,就不会给你掰螃蟹。” 
        卓尔想起刚才吃饭时苏醒给自己掰螃蟹,不觉脸有些发热。 
        卓群没注意道,自顾自地往下说。 
        “现在是和平年代,哪有那么多坏人呀!所以,这样的男人可爱,但不可嫁。要嫁,还是要嫁会呵护、宠爱自己,在餐桌上掰螃蟹的男人。” 
        卓尔心中一动,试探地问:“你觉得苏醒这个人怎么样?” 
        “我觉得他倒挺适合你的,不过条件不如杜辉好。” 
        “我是说你。”卓尔在“你”字上加重语气。 
        “我?我才不嫁人。我要充分享受爱情。” 
        “爱情?”卓尔一笑,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你都爱他什么?” 
        卓群眼中充满光亮,声音象孩子般清脆:“他刚才埋单时那动作。很性感!”     
        卓尔一撇嘴。 
        “就凭一个动作?” 
        “对,一个动作还不够吗?” 
        卓尔两眼盯着卓群,声音低沉但有力地说:“其实,你根本就没爱上他!” 
        卓群一昂下巴,不服气地问:“为什么?” 
        “因为,爱情是模模糊糊、说不清楚的,你说得这么清楚,可见根本不是爱。只是一种异性间的好感罢了。” 
        说完,卓尔一转身走进洗手间。 
        卓尔和卓群一离开,苏醒就瞒怨方晓。 
        “你怎么带她们来这个酒吧?还喝我们打赌的酒!” 
        方晓自知理亏,却极力辩护道:“我一时也想不起去哪儿,就顺口说来这,你不是也没反对?再说,卓尔没喝,卓群喝点儿没关系。” 
        苏醒不满地看了方晓一眼。乐队开始演奏《蓝色三月》。 
        方晓习惯地抬起手指,随着乐曲的节拍,轻轻敲打桌子。 
        方晓最喜欢两样东西,酒和音乐。上大学那会儿,口袋里没多少钱,常和苏醒去学校附近的小酒馆喝酒,有时候一晚上换好几个地方,再接着喝。喝着喝着就多了。不过那时候年轻,身体好,胃就象个布口袋,翻出来往外一倒,又是一只好胃。现在有条件喝酒了,但是明显感到喝酒的兴趣越来越少了。也只有在酒吧,还能找回一点当年喝酒的乐趣。至于音乐,他已经好久没有享受了。 

        “这什么曲子?”卓群走过来,问。 
        方晓皱了一下眉,压低声音说:“《蓝色三月》。” 
        “你喜欢听什么?可以点。”苏醒对卓尔轻声说。 
        卓尔笑笑,没吱声。 
        卓群大咧咧地说:“我知道,她喜欢《挪威的森林》。” 
        苏醒在纸上写下曲名,招手叫来侍者,交给他。 
        过了约莫5、6分钟的时间,乐队开学演奏《挪威的森林》。一曲作罢,又演奏了一遍,一共演奏了三遍。卓尔有些意外,又有些感动,向苏醒投去充满谢意的一瞥。 

        “喜欢爵士乐是受日本作家春上村树的影响,他有一部小说就叫《挪威的森林》,这是女主人公直子最喜欢听的曲子。” 
        趁乐队休息,卓尔主动和苏醒攀谈。 
        “春上村树我听说过,但没读过,不过这首曲子确实很好听。”苏醒赞同地说。 
        “春上村树?”方晓蹙了蹙眉头:“我不喜欢。他小说里的男主人公总是孤独空虚,无奈怅惘,无所事事,不求进取,没有一点阳刚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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