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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图志-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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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能有半柱香的功夫,那四面幻行旗的旗杆终于不再旋转,卫中舟这才口念结语,将之收起。眼见胡不归还在呕吐,自个放出去的飞鸟还未返回,是以着急也没用,卫中舟只得站在胡不归的旁边等候,回想着今天所发生的事情,以防有什么不测发生。

    胡不归吐的够了,浑身无力,这才发现自个的师兄已经站在旁边很久了,不由得尴尬不已。还未等胡不归说些什么,就在这个时候,却见半空一闪,一点黄光由远及近,朝着两人所在的方向,颤颤巍巍的飘了过来。

    那物件速度不快,胡不归两人赶忙站起了身子,离得近了一瞧,这才发现,原来是卫中舟先前放出去的飞鸟回来了,

    不过,飞出去的时候是四只,而这一次飞回来的却只有一只飞鸟。而且,这只飞鸟翅膀似乎还有些损伤,在空中颤颤巍巍的转了一圈,紧接着黄光一闪,就在空中化为了飞灰,被风一吹,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归,纸鹤只飞回来了一只,看来今儿个是有人想和咱师兄弟两人斗法了!”卫中舟冷声一笑,看着瘦上碎裂的纸鹤说道。

    今儿个的事情太过诡异,胡不归被逼到这地儿,接连吐了两次,可以说是大伤元气。而卫中舟的飞鸟损了三只,这只能说明是有人故意针对两人下的手。在茅山以及其他各个阴阳风水门派里,如果出手破了别人所施的术法,那就被视为是约人斗法,也就是比斗的意思。这样的比斗可大可小,小的可以不在意,大的甚至是不死不休。

    师兄说的,也正是胡不归所担心的。这“伏羲定位幻行旗”虽说是有五只飞鸟,可这五只飞鸟却是一个整体,一只飞鸟损伤,那就等于是五只一起损伤,那追踪方位的术法功效也就大为减弱。也就是说,对方是摆明了要将师兄弟两人逼上死路。

    如此欺人,令胡不归生气非常,动了狠劲儿,只听他牙一咬,发狠说道:“自打今儿个白天开始,就有人对咱们师兄弟不利,现在,又破了咱的法,这摆明了是要找咱们的麻烦,咱倒要看看,到底是谁,敢动到你家爷爷的头上来了!”

第十三章 地魔现,双目露凶光() 
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om”

    虽说,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这会儿是真发了狠,动了火气,可眼下两人也明白,这个节骨眼上可不是冲动,赌狠的时候。

    人家在暗,自个在明,就今天这事儿来说,处处透着古怪,能将两人一步步的逼到这个份上,显然,对方是有所依仗的,最不济,对方也是摸清了胡不归两人的家底,这才动手的。

    而眼下,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只是凭推断猜测的,至于对方姓谁名谁,有什么本事,这么做有什么目的,那是一概不知。两相对比,孰强孰弱高下立判。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不是傻子,这么缺心眼的事情两人自然不会去干。当下,两人略作合计,还是先出了这地儿才是当务之急,若想找回场子,那也得回家取了家伙,空手白刃的,怎么算都是自个吃亏。

    此时,月冷星稀,阴风嗖嗖。

    等胡不归两人走出这“鬼打墙”的时候,两人再回头一看,顿时将两人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先前咱们说了,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走进这地的时候,入眼处是一条通往黄河岸边的大路,而路的两边则是比人高的芦苇。而此时两人再看,却见那路也不是那路了,那芦苇也不是那芦苇了。取而代之的是满地的新旧坟头,还有那满眼望不到头的乱树荒草。

    眼前这地儿胡不归熟悉的很,正是自个练胆的那处乱葬岗!

    “师兄,你看这地上有很明显的拖拽痕迹。om不过,看样子不太像是人为的。”

    胡不归查看四周,最后将目光停留在了脚下的乱草之中,上面还带着一些黑色粘稠的液体,那味道闻起来竟然与先前恶心的泥丸有些相似。一想到这,胡不归的胃里竟然再次翻涌了起来。他赶忙站了起来,从身上摸出了一张符文,一撕为二,塞进了自个的鼻子里,这才好受了许多。

    这处乱草上面明显的有被踩过拖拽的痕迹,旁边还有几个硕大的梅花印记。这样的梅花印记,一般来说,只属于那些猫狗之类的动物所有。但胡不归实在是想不出来,在这张家集能有什么样的猫狗,能将一个一百多斤死人拖走,而且还拖行了这么远的距离。

    这条拖拽的痕迹直直往前,一直延伸到了远处的一处新坟前方,才不见了踪迹。

    先前,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一直以为是有人在故意设计,但到了这个时候却又不敢肯定起来。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犹豫着,是不是要过去看看。

    但,就在这个时候却听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嘭嘭”的响声,那响声由缓到急,越响越大,在这满是坟头的夜里,端的是渗人无比。好在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都曾经在这乱坟岗上待过那么一段时间,神经不是一般人可比拟的。所以,虽说这响声起的突兀,吓了两人一跳,但两人本就是吃这行饭的人,坟地阴森,有些异响也属正常,所以很快就恢复了镇定。

    有道是“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今儿个接连遇到诡异的事情,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可以说是憋屈非常,现在再听到那渗人的响声,心里竟然不怎么害怕了。当下两人一合计,便做了过去看看的打算。

    循着那响声,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一前一后就转到了坟后。只见这坟前无碑后无名,新土掩盖,显然是一座无主新坟。而那坟丘左下方却被人掏了个水桶粗细的大窟窿,那嘭、嘭、嘭的怪声,正是从那窟窿深处发出来的。

    “不会是碰到盗墓的了吧?”看着那水桶粗细的大窟窿,胡不归第一个念头就是碰到盗墓的了。

    古往今来,有人死亡,就有人盗墓,可以说这盗墓一行存在了几千年的历史了。

    虽说,人各有志,但这盗墓的人不但偷盗钱财,还有些缺德阴损的人,会在盗墓的时候损毁墓主的尸身,让人死后也不得安生,如此说来确实是为人所不齿的勾当。

    似是为了证实胡不归的猜想,就听那坟侧的窟窿里传出一阵巨响,紧接着一张满面流血、红毛丛生的大脸从窟窿里探了出来。那张脸的脑门上生了一个椭圆形的大肉瘤,吐着鲜红的舌头,嘴边牙齿上还挂着血迹,双眼凶光四射,恶狠狠地盯着胡不归二人。

    胡不归一看,不由得心中暗暗叫苦,双眼瞪的浑圆。

    怎么就没想起来是这个东西!

    这玩意儿其实是一种野狗,在茅山术中被称谓地魔。

    原来早些年间的野狗和现代的野狗大不相同,有些野狗的种类在解放前后社会稳定下来就逐渐绝迹了。乱世之中人命如同草芥,因为死的人太多,暴尸于荒野的情形到处都有,所以,诸如野狗,野猫,乌鸦等等吃死人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多了。

    据说,在乡下山野间有种专吃死人死尸的野狗,这种狗鼻子很灵,能闻着几十里外死人的尸味。它们牙尖爪利,能在土坟上刨洞,刨到棺材了,就用脑袋撞破棺材挡板,然后把棺中死尸拖出来吃肚肠子。而且这种野狗体形巨大,生性凶残,吃多了死人的肉和肠子,它就不想再吃别的东西了,有时候碰上落单势孤的大活人,也往往会发起狠来,直接扑过去撕咬至死。

    这种长着血瘤的野狗,由于常年吃死人肉,身上尸气重,牙齿带有尸毒,被它咬到的话就别想活了。它的特征是脑袋上长了一个血红的大瘤子,这瘤子比铁锤都硬。早些年因为条件所限,穷人的廉价薄棺,最好的不过是”三寸柏木板”,棺板被这种狗,用头撞不了几下就能撞穿,继而拖出棺材来吃掉。

    而先前,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所听到的“嘭嘭”声,就是这地魔用头碰那棺材所发出来的响声。

第十四章 食怨晦,艺高人胆大() 
(感谢问鬼童鞋的打赏,谢谢!!!)

    茅山图志有云,地魔者,其行类犬,多群居,夜行于野间,食怨晦而生,见生人而食之。

    眼前这头地魔高约两尺有余,身长三尺,牙尖爪利,四肢粗壮。见到有人走到近前,不但不害怕,反而目露凶光,弃了嘴上的死肉,朝着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低低的嘶吼起来,做足了攻击的姿态。

    对于这“地魔”的传说,胡不归也仅仅是听闻而已,今日一见,这东西果然凶狠的紧。

    有道是“观其行,知其意。”

    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一瞧这地魔的架势,就知道这地魔是将自个两人当做了盘中美食,嘴上鲜肉,今儿个若不能将这地魔打倒,恐怕是不能善了了。只是,这地魔牙尖爪利,满身是毒不说,而且满是尸水横流,看着就恶心,胡不归两人赤手空拳,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了。

    正当两人踌躇不前的时候,那头地魔可不干了。

    本来这头地魔正在大快朵颐,忽然间被人打断了,心情那是自然不会好的。平日里,它吃惯了死人肉,当然熟悉人的味道。此时,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个大活人站在它的面前,闻着那股子人肉的味道,它就有些按耐不住了。只见,这地魔弃了嘴上的死肉,大嘴一张,后腿一蹬,“嗷”的一声,朝着走前的胡不归扑了上来。

    胡不归自打看清楚眼前这地魔之后,就一直小心着它的突然袭击。眼前这头地魔虽说身形庞大,都快赶上小牛犊了,但它这猛然一跃,却足足有一人高下,赫然是朝着胡不归的喉咙来的。om而且,更可怕的是这一跃不仅高,而且速度奇快,饶是胡不归早有防备,但看这地魔如此生猛,还是惊出了一身冷汗。眼见那地魔来势汹汹,胡不归顾不得其他,身子一歪,就地一个“懒驴打滚”,这才堪堪躲了过去。

    “师兄,小心!”

    胡不归这一躲才想起卫中舟在自个的身后,他这一躲,身后空旷,那地魔的攻击对象立刻就变成了卫中舟,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地魔

    已经跃到了半空中,眼看就要扑在了卫中舟的头上。这地魔满身尸毒,若是被它抓咬一下,后果不堪设想。

    卫中舟的本事胡不归是知道的,早在先前的时候,胡不归天天和卫中舟两人比武较技,每次都是自个被揍的鼻青脸肿。他相信自个能做到的,卫中舟也一定能够做到,即使是自个不出声提醒,依卫中舟的本事,躲过这地魔的突然袭击也不算多难的事。

    可是让胡不归万万没想到的是,眼见那地魔快要扑到自个的脑袋上了,卫中舟就像是没反应过来一样,身子本能的歪了一歪,竟然只是往左稍稍移了半步,而此刻那地魔的爪子已经抓在了卫中舟的衣服上,眼见就要血溅当场。

    这可把胡不归吓了一大跳,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救人要紧,顾不得其他,胡不归一个“鲤鱼翻身”跃了起来,就想冲上前去。这一切只是眨眼间的工夫,就算是胡不归功夫再好,速度再快,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也已经晚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卫中舟却动了,只见他先是把身子一扭,在电光火石之间避开了地魔的爪子。紧接着他猛的踢出了右腿,狠狠的抽在了即将擦身而过的地魔的腰上。

    所谓“艺高人胆大”。

    不得不说,卫中舟把握时机的能力非常强,面对如此凶恶的地魔还能从容应对,做出这一连串的动作,出手的时机还能拿捏的这么准确无误,让胡不归心里不禁叹服:“自个这个师兄确实强悍,不过这个貌似忠厚的师兄也真是的,害的自个白白担心了一场。”

    卫中舟这一连串的动作,看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却难的很,尤其是那身子一扭,如果早上一分,他也只是堪堪躲过地魔的攻击,不能将之重创。而要晚上一分,那么后果必然是血溅当场,后果不堪设想。

    再说卫中舟踢出的这一脚,地魔虽说比较凶恶,但怎么说也是属于狼狗之属。这狼狗之属素有“打不断的狗腿,敲不碎的狗头”之称。这不是说狼狗的四肢与头部坚硬,而是它们的承受能力极强,即使四肢和头部受到了重创,它们依然能够做出凶狠的反击。

    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攻击他们的头和四肢不但不能将之打倒,而且很有可能激发他们的凶性,引起它们疯狂的反扑。

    而狼狗之属它们的弱点就在于它们的腰部,但地魔是用四肢行走的,要想攻击到它的腰部,那么必须要绕到它的身后才可以,地魔牙尖爪利,速度奇快,想要绕到它的背后,似乎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卫中舟正是利用它扑向自个,身在半空,无力躲闪的这个机会,险之又险的踢中了地魔。卫中舟踢的这一脚,可以说是谋定而后动,做足了准备的。他这一脚势大力沉,用上了十成十的力道,按照他自个的想法,即使眼前这头地魔再怎么凶悍,自个这一脚下去,也能让它断上几根骨头,半天爬不起来。

    果然,那头地魔被卫中舟一脚踢中,只听“嘭”的一声,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惨叫着飞出去了老远,跌进了乱草之中。

    随着那头地魔被踢出老远,胡不归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打蛇不死,必被其嗜”的道理,胡不归自然知道,这地魔凶恶如斯,若是今日不能将它打死,那么日后再让其他人遇到,若是没有自个师兄的本事,那可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除恶即是行善,胡不归刚想上前对那头地魔补上几脚,却见身旁的卫中舟脸色大变,大叫一声:“不好!”紧接着,就一把将胡不归推了出去。

    出于本能的信任,胡不归来不及多想,随着卫中舟的动作就地一滚,直到滚出去了两三米的距离这才停下来。

    而,就在胡不归滚出去的那一瞬间,一道红光破空而来,直直的钉在了胡不归先前所站的位置上。这道红光速度极快,甚至比先前那地魔还要快上一丝,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如若不是卫中舟推了自个一下,胡不归此时已经被那道红光穿个通透了。

    随着那道红光落地消散,胡不归也看清楚了那偷袭自个的东西。

第十五章 刮腥风,性命不自保() 
上回说到,胡不归被突然而至的红光偷袭,被卫中舟一推,两人双双就地一滚,这才堪堪躲过了致命的一击。om

    而那偷袭胡不归的东西由于速度极快,惯性也大,头前的一部分已经深深的扎进了泥土中,所以说胡不归并不能看清它的全貌。而留在上面的一部分约有一扎多长,下粗上细,呈紫黑色,被月光一照,就好似是个散发着红色的大钉子一样,狠狠的倒钉在了地上。

    众所周知,对于武器来说,自然是越是尖细的东西越具有穿透力,而头前攻击的一端更应如此。

    但,眼前这个狠狠扎在地上的东西却恰恰相反,下粗上细,违背了常理。

    有句老话说的好“万事由前定,反常必为妖。”

    胡不归瞧着那东西,背上冷汗直流,心下念头百转,他自个在心里暗暗合计道:“这东西既然如此模样,兼之速度又如此之快,亏得大师兄手眼利索推了咱一把,若不然,咱这小命可就交代这儿了。再瞧这地儿,四下都是乱坟,也不知道有几人埋伏,咱自个在明,对方在暗,若是贸然露头,那是绝无幸免的道理了,得想个办法将他们一一引出来才行。”

    先前,胡不归瞧着偷袭自个的东西有些反常,再加上那东西力量奇大,所以,自个在心里先入为主的认为那是有人躲藏在暗处偷袭了。他先是将自个的身子伏低了,这才朝着卫中舟做了个隐藏的手势。om

    不知是没瞧明白,还是压根就没看,卫中舟就地一滚之后,猛然站了起来,看着那偷袭胡不归的东西愣愣出神,一脸的凝重之色。

    虽说,自个的师兄本事非常,可胡不归还是有些担心,毕竟你再强也是肉长的不是?他刚想朝卫中舟喊上一句“小心!”却见卫中舟一个大步,朝着自个飞奔而来,走到近前,一下将胡不归拎了起来。

    “不归,快走!”卫中舟大喝一声,也不解释,拉着胡不归转身就走。

    胡不归不明所以,在自个的心目中,自个这大师兄以前可是个“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稳重人,可今儿个却三番两次的露出惊慌的神色。再说周围还不知道藏有多少偷袭自个的人,师兄这番动作,难道就不怕有人趁机偷袭自个么?

    想到这里,趁着转身之际胡不归瞥了一眼那偷袭自个的东西,这一瞥不要紧,只见那好似钉子一样的东西,竟然弯弯扭扭的动了起来,瞧那副模样竟然是在往地里钻着,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就不见了踪影。

    “这,这玩意儿,竟然还是活的?”

    胡不归瞧的心中大骇,先前他还以为是有人躲在暗地里偷袭自个,现在看来却是自个想的差了。再想到若是刚才那一下扎中自个,这玩意儿那还不得在自个的肉里乱钻啊。胡不归此时才明白卫中舟的意思,不禁后背发凉,有了一些后怕,继而头也不回的加快了奔跑的脚步。

    不说卫中舟这边惊慌奔走,也不说胡不归这边暗暗后怕,只这两人一走,就有“人”不乐意了。先前咱们说过,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来到这乱坟之后,曾遇到了一头地魔,这地魔被卫中舟一脚踢中了腰部,断了几根骨头,但它却并未死去,此时不乐意的“人”正是这头地魔。

    这头地魔在这张家集的坟地里不知道吃过多少的人,这还是头一次被人踢了个跟头,吃了这么大的亏。眼见胡不归两人飞奔而逃,这地魔哪肯干休,只听的它嘶吼一声,身子一翻,就呲牙咧嘴的冲着跑在后面的胡不归再次扑了上来,大有一口将之吞下的意思。

    有道是“狼搭肩,狗咬喉,行人走路要低头。”

    民间传说,那在山间野地里生活的野物,时间一长,上了年岁,便开了灵智,有那心眼活泛的,能和人一样站立而起。倘若是遇到形单影只的路人,便会趁其不备,一跃而起,专咬喉咙背颈等要害部位,使人窒息,失了反抗的能力,再下口活活撕咬至死。

    似地魔这等凶物,牙口本就锋利,那一咬之力何其厉害,再加上它被卫中舟踢了一脚,本是愤怒的档口,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为了躲避偷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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