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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了一会,莫离点点头:“对个人来说。这大概就是是最美的事了。然而没有功劳的就能做官,没有爵位就能显荣,形成这样的政治局面,国家就一定陷入混乱,而君主就一定面临危险了。”
“所以,互不相容的事情,是不能并存的。杀敌有功的人本该受赏,却又崇尚仁爱慈惠的行为;攻城大功的人本该授予爵禄。却又信奉兼爱的学说:采用坚固的铠甲、锋利的兵器来防备战乱,却又提倡宽袍大带的服饰;国家富足靠农民。打击敌人靠士兵,却又看重从事于文章学术事业的儒生;不用那些尊君守法的人,而去收养游侠刺客之类的人。如此理政,要想使国家太平和强盛足不可能的。”
国家太平的时候,收养儒生和游侠,危难来临的时候,要用披坚执锐的士兵。现在国家给予利益的人,并不是国家所要用的人。而国家所要用的人又得不到任何好处。结果从事耕战的人荒废了自己的事业,而游侠和儒生却…天天多了起来,这就是让社会陷于混乱的原因所在。可是麻烦的是,一时间,也找不到什么好方法,来遏制这样的情况。
“那些深奥玄妙的言辞,就连最聪明的人,也难以理解。现在制定民众都得遵守的法令,却采用那些连最聪明的人,也难以理解的言辞,那么民众就无从弄懂了。所以,连糟糠都吃不饱的人,是不会追求精美饭菜的;连粗布短衣都穿不上的人,是不会期望华丽衣衫的。治理社会事务,如果紧急的还没有办好,那么可从缓的就不必忙着去办。”松了松有些僵硬的脖子,朝凤有些慵懒的趴在桌上。
现在用来治理国家的政治措施,凡属民间习以为常的事。或普通人明知的道理不加采用,却去期求什么,连最聪明的人,都难以理解的说教,其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了。所以那些深奥玄妙的言辞,并不是人民所需要的。至于推崇忠贞信义的品行。必将尊重那些诚实不欺的人;而诚实不欺的人,也没有什么使人不行欺诈的办法。
平民之间彼此交往,没有大宗钱财可以互相利用,没有大权重势可以互相威胁。所以才要寻求诚实不欺的人。如今君主处于统治地位,拥有整个国家的财富,完全有条件掌握重赏严罚的权力,可以运用法术来观察和处理问题;那么即使有田常、子罕…类的臣子也是不敢行欺的,何必寻找那些诚实不欺的人呢?
现今的忠贞信义之人,就是想要找到十个,怕是都不满十个的。哪怕是处于统治阶级的自己,以及莫离都是这样。而国家需要的官吏,却数以百计;如果一定要任用忠贞信义之士。那么合格的人就会不敷需要;合格的人不敷需要,那么能够把政事治理好的官就少,而会把政事搞乱的官就多了。
“明君的治国方法,在于专实行法治,而不寻求有智的人;牢牢掌握使用官吏的权术。而不欣赏忠信的人。这样,法治就不会遭到破坏而官吏们也不敢胡作非为了。”
一边淡然的想着,朝凤一边开口为莫离出起主意来了:“明君治理国家的政策,总是要使工商业者,和游手好闭的人,尽量减少。而且名位卑下;以免从事农耕的人少,而致力于工商业的人多。现在社会上,向君主亲近的侍臣,行贿托情的风气很流行,这样官爵就可以用钱买到;官爵可以用钱买到,那么工商业者的地位就不会低贱了。投机取巧,非法获利的活动,可以在市场上通行,那么商人就不会少了。他们搜括到的财富,超过了农民收入的几倍,他们获得的尊贵地位,也远远超过从事耕战的人,结果刚正不阿的人就越来越少,而经营商业的人就越来越多。”
“凤儿不喜欢商人吗?我还以为,若是凤儿,也许会对这些过街老鼠般的商人有不同的看法。”单手撑着头,莫离笑着漂了朝凤一眼。
并非不喜欢,自己可是相当的喜欢啊。可是就是因为喜欢,所以不能表现出来,毕竟现在商人还有些不合时宜。或者说是现在自己还无法让它变的适合自己,适合这个时代。朝凤在心里冷笑了一下,不过都会变的,,即便是不合时宜,只要处理的好,就可以变的合适。
第一百八十三章 忘记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话语,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居然就真的就那么忘记了。
忘记有多久,自己再没有回到这里了。曾经的军神府,早就不复辉煌。荒草野藤把一个好端端的院落简直折腾得不像个样子了。几棵野麻“鹤立鸡群”地站在当院,霸气十足地傲视着身边的芸芸众生。旁边那棵一人多高的核桃树,显得皮干叶黄,提不起半点精神来,任凭虫吃鸟啄,发黄的叶片被咬的斑斑驳驳,鸟粪虫屎落满枝杈树身,半片蛛网吊挂其间,随风游荡。
干黄的叶子已经衰败,遗留在蔓节上的干瘪葡萄皮们,在无声地诉说着主人的姗姗来迟。两只野鹊穿飞其间,啄食着属于它们的食物。高空,那株高大梧桐的顶端,一只盘旋的鹞鹰,展开双翅,虎视眈眈地注视着下面的动静。那棵石榴树,已经失去了树的尊严,就像山坡上的荆蓬,分不清主次的枝条们相互拥挤着侵占领空。果实倒有几颗,虽然瘦小得可怜,似乎并不影响它们生活的情趣,裂开嘴露出晶莹的颗粒,在这荒芜的境地里,微笑得是那样的灿烂和无拘无束。
甄谨站在屋檐下,观望着荒寂的院落,不由想起《聊斋》里的鬼故事。那故事,往往发生在蒿草没顶的深院老宅里。若是蒲松龄老先生在世的话,说不定有篇惊世之作诞生在这里。抬起头,甄谨扫了眼荒宅,又神经质地仰望了一下屋檐,鬼狐的迹象倒没发现,抱厦下边挑梁的旮旯里有一泥筑的鸟巢,这一定是家燕的巢穴了。不过下边看不见鸟粪。上边也没有燕子出入迹象,倒有一片蛛网在巢口忽悠悠飘动,无声地制造着此处的孤寂与空旷。
“王老。”屋檐下有棵瓜蔓正在疯长。也许它忘记了季节轮换的规律,碧绿的叶片照护着黑油油的瓜蔓横冲直撞。就在屋檐下,一个老者的身影静静的伫立着。他看起来很安静呢,若是不刻意去查找,只怕就彻底的给无视了。
突然被叫道,老者也愣了愣。他身上穿着深青色的长衫,身形有些伛偻,可是却给人一种不敢轻视的气质。和这个老宅有几分相似。这个老者的身上,也有一种让人觉得很奇妙的感觉。
凑近看,老者的脸很有些吓人,交叉不齐的伤疤。重重叠叠的累计在一起,虽是看得出来已经过了很久了。可是还是有明显的痕迹。他的一只眼睛,已经没有了,从黑洞洞的伤痕上,可以想象当时受伤的伤口。到底有多深。在老者的身上,有很多的这样的伤口,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差一点就要命了的,或是一辈子都抹消不掉的。可是这些痕迹。就像是这个老宅曾经的辉煌一样,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消散,可是还是被岁月慢慢的磨平了。
“什么王老啊,你就叫我老王吧。”老者眯起眼睛,看了看甄谨,似是在思索他到底是谁。想了好一会,才又开口到“我想起你来了,你是哪个总装大人的小鬼,想不到现在还真的长大了。岁月不饶人啊,看来我是真的老了。就像这个宅子一样喽,糊涂了。”
老者的口气有一种自来熟的感觉,可是却丝毫不会叫人觉得厌烦。甄谨恭敬的走到老者的身边,若是自己不知道老者的过往,只怕还会把他当做是一般的老大爷吧。谁想的到呢,就是这样的一个老者,当年却是和军神甄家平分秋色的军鬼。不,若是说甄家能有军神的地位,还是靠着甄家军的万众一心,他靠的却是一己之力,取敌军首级于千里之外。
这样的人,若是不隐退,只怕战功会比甄家还要显赫。甄谨在心里叹息了一声,却又摇了摇头。若是王老不隐退,就算战功会比甄家还要显赫,只怕下场也会和甄家一样。
王老对这个宅子很是熟悉,甚至就连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明白的不得了:“这棵“龙爪槐”不知前世做下什么孽,几根丝瓜、葫芦的藤蔓活活要把它勒死。当院的花墙成了蔓生植物的世界,它们横冲直撞,为所欲为,在墙眼里左穿右钻,互相霸占领地争夺着地盘,所到之处都留下各自的果实。”
丝瓜像一个一个的小棒槌随着墙眼摆放;红眉豆边开花边结果,艳的花红的角,诱惑得蜜蜂不知所措;再看牵牛花撒下一路灯笼,喇叭一样的花朵永远是鲜艳的,花胜过叶,纤细的蔓节不知足地奢望着红绿间杂的枣树枝头。枣树不大却果实累累,红的青的把个枝头压得眼看顶不住了,只等主人来摘。
“王老,您当年为什么要突然选择隐退呢?”看着曾经驰骋疆场的老将军,现在只是一个普通老人的样子,甄谨的心里突然有些怅然“那时候胡人犯我边境,而匈奴也起兵从西北边来犯。即便是甄家,也很难支撑起国家的危亡。那时是您单枪匹马,深入敌人内部,以一敌百才得到了胜利。可是您为什么会选择急流勇退这样的道路。”
急流勇退吗?事实上却是不得不退啊。王老轻轻地笑了笑,看着甄谨:“人生有两大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东西。并不是什么东西都越多越好。我和甄家信奉的东西不同,支撑我的,并不是什么天下大义,而是个人的贪婪罢了。”
马褂是夏宣年间的一种官方服饰,马褂是大夏官员制服的一种,设计上方便骑马时穿著。马褂的颜色和用料,皆与穿著者的阶级有关,当中黄色是皇帝的专用产色,只有皇帝近身的侍卫,或者获皇帝特别赏赐者才可以穿著。在大夏,能获得赐穿黄马褂,有代表著得到皇帝的宠信,是一种个人的荣耀。
以往对于功臣的赏赐,不外“加‘巴图鲁’勇号”、“赏戴花翎”、“封爵”、“赏赐‘世职’”等。这些做法虽使授受者倍感荣耀,但相比御赐黄马褂,终少一份“亲近顿成心腹”感。因此这种黄马褂一出台,顿被认为是无上的光荣、圣洁之物。受奖的功臣们,只有当国家举行大典时才能穿一次,平时则要高高供奉在祖宗堂上,以示荣耀。不过,他们可以复制一件较原物简单的黄马褂,以备公务需要时穿用。
“那时候,我无比的想要一件黄马褂,好证明自己的身份。毕竟这可是连军神甄家都没有的荣耀啊。”王老笑笑,现在他的脸上已经变现的很淡然了,就像是说别人的故事。可是当初,为了这一件衣服,自己可是差一点就把命都搭搭进去了。
自己也听父亲提起过,王老似乎在很久以前,就像皇上请求过黄马褂。不过那个时候,他虽是有一定的威信,可是战功却还不足够,这样的请求实在是显得有些轻率。自然,皇上也没有答应这个请求,甚至还狠狠地的批评了他。可是后期,既然他已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也完全有了提条件的资格,他为什么还要隐退?
“其实在听见胡人来犯的时候,说句大逆不道,丧尽天良的话,其实我心里是很高兴的。我是一个粗人,没有读过什么书 ,后台也不够硬。能引以为豪的,也就只有一身的蛮力,还有不怕死的精神了。”王老淡淡的笑了笑,似是回忆起来当初的年少轻狂“当时我居功自傲,也不会做人,所以在朝堂上也没有几个朋友。后来又被陛下所厌弃,原以为一辈子都要这样浑浑噩噩度过了,可是没有想到,居然可以遇见这样一个咸鱼翻身的机会。”
自己也听父亲说过这件事,那个时候,王老的确是打了大胜仗。而且就连皇上,都答应他可以许下任何条件:“若是我猜错,王老已经功成名就了吧,甚至可以唾手可得您想要的一切,那您却是放弃了一切,不是吗?”
那时的战场真的很残酷,在一片辽阔的无边无际的旷野上,举目远望看不到人的踪迹。寒风呼啸,给人带来凉意。忽然一阵狂风,掀起了黄沙,直扑远方,尘土滚滚,声势浩大。濒临干涸的河水,弯曲得像带子一般,伸向远方。远处无数的交错在一起,给大地投下片片阴影。
夕阳的与会斜射在黄沙上,偶尔能发现,被埋沙中的断蓬枯草,这是打磨唯一的装饰物。鸟儿哀伤的嘶鸣,似乎为这片土地感到惋惜,但没有一只肯落下栖息,有的只是顽强的鹰发出悲怆的叫声。地上离群的野兽奔窜而过,沙上凌乱的脚印,很快便在黄沙的轻抚下消失得无影无踪。西风劲吹,每逢阴天常有哀嚎声,大概是战场阵亡的将是正伤心垂泪吧,一切都那么阴暗凄凉。
第一百八十四章:黄马褂
远处无数的山峰重叠错乱。一片阴暗凄凉的景象:寒风悲啸,日色昏黄,蓬蒿断落,野草萎枯,寒气凛冽有如降霜的冬晨。鸟儿飞过也不肯落下,离群的野兽奔窜而过。
这儿就是古代的战场,曾经覆没全军。天凉的时候,刮起风常有鬼哭的声音,每逢阴天就会听到。士兵们奔走万里边疆,年复一年暴露在外,早晨寻找沙漠中的水草放牧,夜晚穿涉结冰的河流。地远天长,不知道哪里是归家的道路。性命寄托于刀枪之间,苦闷的心情向谁倾诉?
北风摇撼着沙漠,胡兵乘机来袭。主将骄傲轻敌,敌兵已到营门才仓卒接战。原野上竖起各种战旗,河谷地奔驰着全副武装的士兵。锋利的箭镞穿透骨头,飞扬的沙粒直扑人面。敌我两军激烈搏斗,山川也被震得头昏眼花。声势之大,足以使江河分裂,雷电奔掣。
何况正值极冬,空气凝结,天地闭塞,寒气凛冽的翰海边上,积雪陷没小腿,坚冰冻住胡须。凶猛的鸷鸟躲在巢里休息,惯战的军马也徘徊不前。绵衣毫无暖气,人冻得手指掉落,肌肤开裂。在这苦寒之际,老天假借强大的胡兵之手,凭仗寒冬肃杀之气,来斩伐屠戮我们的士兵,半途中截取军用物资,拦腰冲断士兵队伍。
天时,地利,这样的自然条件,大夏都没有占据。更加不幸的是,就连人和这样的事情,在自己的军队中,也没有。都尉刚刚投降,副将军又战死了。尸体僵仆在大港沿岸,鲜血淌满了长城下的窟穴。无论高贵或是卑贱。同样成为枯骨。说不完的凄惨哟!
鼓声慢慢的微弱下去了,战士已经精疲力竭;箭已射尽啊,弓弦也断绝。白刃相交肉搏啊。宝刀已折断;两军迫近啊,以生死相决。投降吧?终身将沦于异族;战斗吧?尸骨将暴露于沙砾!鸟儿无声啊群山沉寂。漫漫长夜啊悲风淅淅,阴魂凝结啊天色昏暗,鬼神聚集啊阴云厚积。日光惨淡啊映照着短草,月色凄苦啊笼罩着白霜。人间还有象这样令人伤心惨目的景况。
“那时候的苦痛,是你想象不到的。最打击人的,其实不是敌军的凶猛,也不是物资的匮乏。而是已经散乱的人心。连你自己。都已经从心里否定获胜的希望,难道你还能指望和谁去战斗呢?”王老无奈的笑了笑,用手轻轻地抚摸自己瞎掉的右眼“那时候我也很害怕,可是我却不曾想过要放弃。因为在我的心里,还有一直想要得到的东西。”
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呢?大概是别人发自内心的尊重吧。可是自己却实在不擅长和人交谈,也无法应对那繁复的人际关系。所以自己需要一个绝对的契机,一个会叫别人尊重自己的东西——黄马褂。
“我的眼睛,就是在那个时候失去的。”即使是已近过了这么久了。可是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却是丝毫都没有减少。王老自己都有些惊讶,即便是现在,自己也想不出来,那时候的自己到底是以什么样的勇气。在箭矢直射过来的时候,非但没有避开,反而直接迎上去。大概,是心里的贪婪。
在战场上,自己虽然失去了右眼,可是却斩杀了敌军的大将。就在自己满心欢喜,回到大夏之后,很快就得到了皇上的召见,而自己想要得到黄马褂的愿望,也马上就要实现了。在觐见的时候,是有贴身伺候皇上的高公公来接待自己的。高公公是皇上眼前的红人,一向眼高于顶,重来不曾接待过什么大臣,自己还是头一个。
“可就是面对这样绝无仅有的事情,我的脸上也实在是提不起一丝一毫的笑意。因为就在他的身上,就穿着一身黄马褂。”王老叹息一声,即便是时隔这么久了,自己回忆起来,心里那份沉甸甸的感觉,却是丝毫都没有减少。
黄马褂穿在袍外面,长到腰,是为了便于骑马。袖到肘,是为了便于射箭,所以叫马褂。御赐马褂是用明黄色的绸缎或纱做的,所以叫“黄马褂”。这是天子近侍的服装,这种服装十分名贵,一般官吏以得到黄马褂为荣耀。
“恭喜将军得胜归来,对于您的胜利,陛下可是高兴坏了。早早的就等着您呢,还派了咱家特意过来迎接将军。”高公公笑的很甜,动作也殷勤到位,伺候的面面俱到。倒是让人理解了,为什么皇上会这么喜欢他。不过高公公身上的黄马褂实在是太刺眼了,晃的自己眼睛都花了“陛下说了,将军你这一次可是立了大功,可以随便您提要求,您想要什么都没问题。”
提要求吗?自己之前已经想好了,若是这一次,自己一定要恳请皇上赏自己一件自己一直梦寐以求的黄马褂。可是现在呢,自己想要什么?却是不知道了。看着高公公身上的黄马褂,王杰突然觉得自己嘴里面苦的厉害,就连身上的伤口,也都疼痛难忍了。不过最让王杰无法忽视的,却是他心里的迷茫。
“爱卿平身吧,这一次你战功显赫,你有什么要求,朕一定满足。”高台之上的九五之尊坐的笔直,金碧辉煌的宫殿中,隐隐约约可以听见丝竹管弦乐器悦耳的声音。人们在台上唱歌,歌乐声响起来,好像充满暖意,如同春光那样和乐;人们在殿中舞蹈,舞袖飘拂,好像带来寒气,如同风雨交加那样凄冷。就在同一天内,同一个国家中,而气氛感觉却截然不同。
宫里支承大梁的柱子,比田里的农夫还要多;架在屋梁上的椽子,比织机上的织女还要多;突出的钉头,比仓谷里的粟粒还要多;参差不齐的瓦缝,比人们身上穿的丝缕还要多;直的栏杆,横的门槛,比九州的城郭还要多;琴声笛声,嘈杂一片,比闹市里的人声还要喧闹。可是自己,却是一丝享受的心,都没有了。明明是在这样光鲜亮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