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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孝阳中短篇小说下-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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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怀里还一直抱着条雪白的叭巴狗。当她的手被狗的舌头轻舔着的时候,她笑得像一个三岁的孩子。
  我们都没提起过去的事。
  张萍大约是在八十年代初离开老家的,去了哪里我不知道。我对她后来的经历一无所知。
  但我得说,七五年的张萍确实起了一个坏傍样,县里很多在社会上混的女孩子,都不以与男人睡觉为耻,一荏一荏,跟韭菜一样。当然,人名还是数得过来,什么长征巷的三姐妹、红旗街的陈向阳、反修路的许胯子,没有像当下笑贫不笑娼的中国,十步之内必有小姐,整个村庄整个乡镇的女孩子都去卖淫。但不管怎么说,这在性相对保守,道德能杀死人的那个年代还是非常罕见。我很诧异。可能是我的老家比较特殊。后来,我打听过邻近几个县城有没有这样情况发生,有,没有成为现象。又或者说,他们那里这种现象并不比我老家逊色,只是我问到一个不知道内情的人罢了。一个圈子有一个圈子的法则,没真正进去,就不可能知道水的深浅。
  最后像张萍这样修得善果的,寥寥无几。不是在后来的几次严打中被抓去坐牢,就是改名换姓远嫁他乡,再要么是死了,被人杀死的、自己投河死的。七九年有个女的,叫兰姐,手腕比起七五年的张萍要高出一筹,很懂得用身体驾奴男人。县里的几大流氓团伙竟然被兰姐奇迹般地捏在一处,在她的领导下,团结合作,打遍邻近几个县,威风凛凛。兰姐有点像港台录像里黑道大姐的风范。谁也没想到,一天晚上,兰姐犯了烟瘾,去外面买烟,被四个十来岁的少年打晕了轮奸,尸体还被扔进河里,几天以后浮出来,被鱼虾啃得面目全非。说来也凄凉,最后给兰姐收尸的,还是她的老母亲。她那么多的情人姘头没一个愿意站出来。
  
  七六年,中国农历的龙年,天灾人祸接踵而至。一月八日,周恩来总理去世;四月五日,天安门事件;四月七日,邓小平下台;七月六日,朱德元帅去世;七月二十八日唐山地震;九月九日毛主席去世;十月六日打倒“四人帮”;十月七日华国锋继任主席。
  各种民间传说纷纷出笼。有说毛主席是帝星下凡的,周总理是文曲星,朱总司令是武曲星。周总理与朱总司令先走一步是为毛主席护驾,至于唐山地震死的那三十万人,叫做“人殉”。人殉就是用人殉葬。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毛主席那是千古未有之帝王,死的人自然就多。
  有说毛主席是男人女相,没有胡须与喉结,是观世音投胎转世来打救世人的。观音菩萨也是男人女相。
  有说毛主席脸上那颗痣是1935年遵义会议后才长出来的,预示他中年得志,而且毛主席还是国字脸,因此后来简化汉字时参照他的脸形造出了“国”字,否则——“城中有王即成国,是无须那一点的”。这事引起了我的后期,后来,我在做大成县县长的时期,因某次机缘看到毛主席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照片时,特意留心了一下,在遵义会议之前,他老人家的那张脸确实是没有痣。
  还有人说,知道毛主席为什么要把警卫部队的番号定为8341部队吗?1948年,毛主席到佳县白云山白云观抽签算卦。道士让毛主席报一个数字,毛主席说了个九九,道士默思半天,在纸上写下了8341这个数字。毛主席不解其意。毛主席逝世后,人们才醒悟“8341”四位数字代表着毛主席活83岁,当领袖41年。而九九正是毛主席归天之日。
  当然,这些言论只在我们年轻人之间私下流传。相对于全民哀悼,举国悲痛,我以及我身边的朋友们并不怎么难过。对毛主席的称谓多半拿老人家来指代。青皮给我弹了根烟,说,老人家去世了,我妈哭得可伤心了。真想不通。有什么好哭的?妈的,好像天塌下来了。
  我自然不会接嘴,注意力都放在一个尖脸的女孩子身上,她有一个很男性化的名字,叫周红兵,不过,她的乳房真大,在秋日的阳光下是那样饱满结实,把宽大的蓝工作服都撑出线条。我想它们一定比馒头更好吃。
  周红兵忧心忡忡地说,毛主席走了,天要变了。搞不好,我们就要回到万恶的旧社会。
  青皮就笑,回到旧社会好啊,我做黄世仁,你做白毛女。不过,你别整天控诉我,那太烦了,没劲。我呢,负责剥削长工,让李国安替我们做牛做马。你每天就负责花枝招展,看见李国安不干活,张口就骂抬手就打,累了就叫他替你捶捶背、挠挠痒什么的。天天吃饺子,吃得满嘴流油。然后再生一大堆娃,叫李国安的弟弟来学狗爬。我们没事就躺在树荫下看着娃们骑在李国安他弟弟背上撒野。哇,这样的日子,想一想,都美。
  青皮的逻辑是混乱的,周红兵的脸蛋是值得夸奖的。我的弟弟李国泰十岁,念小学三年级了,比我还捣蛋,没事就在学校里欺负人,还特爱见义勇为。去年冬天,数学老师冤枉了他的一个女同桌,他在雪地里拉了一泡屎,等冻硬了,用雪裹了,放在讲台上。老师没提防,用手去抓,一捏不对劲,再捏,捏出一团黑乎乎的屎,脸都绿了。我帮他揩屁股都无数次了。搞得他们学校的老师人人认识我。这不,也顺便与周红兵也搞在一起了。周红兵是李国泰的语文老师。
  周红兵胀红脸,你这人怎么这样说话啊?
  周红兵想走,我拉住她,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理他做甚?
  
  这天下午,我与周红兵并肩走在县一中后山的小路上,四下无人,我们中间的距离保持了一米。这也是路太过狭窄,要不,起码得有三米。周红兵很严肃地说,李国安同志,你怎么与那种人混在一起?
  周红兵说的是青皮吧。我嘿嘿笑,说,他的确不是好东西。毛主席在上,我可没与他混在一起,不过,他是我原来一中的学长,我可拦不住他在街头向我打招呼。这人的嘴还能堵上吗?
  周红兵这才释然,大辫子一甩一甩,甩得我那个心痒,恨不得就在这杂草蓬生处,把她给办了。我拖长声调,背起了毛主席的《泌园春·雪》,背得慷慨激昂,边背边用眼角余光打量我身边这位健美的姑娘。她的美与白素贞是截然不同的,有一种勃勃英气,眸子晶亮,带一点明郎的张扬,带一点清新的骄傲。若把这种女人骑在身下,一定有在大草原上纵横驰骋的感觉。
  亲爱的读者,我那时的脑袋就比公共厕所还脏。鲁迅先生是怎么说的?看到了女人的胳膊就想到了女人的大腿进而联想到裸体与性交。说的就是我这种人。
  山下红旗招展,游行的队伍摇旗呐喊,“打倒四人帮”、 “打倒白骨精江青”、“打倒反革命分子王洪文”、“打倒政治流氓,文痞姚文元”、“打倒狗头军师张春桥”,还有什么诗朗诵“江上有座桥,晃晃又摇摇,总理请指示,是拆还是烧”……锣鼓声震耳欲聋。我想起了小时候听见的大门牙与光脑袋的对话,不禁嗤嗤笑出声。周红兵问我笑什么?
  我说,你知道江青是谁吗?
  周红兵毫不犹豫地说道,当代的武则天。野心家,阴谋家。
  我说,她是毛主席的老婆。
  周红兵脸上的怒色更盛,咬牙切齿。我还真担心她把牙齿咬碎,若瘪了嘴,怎么亲嘴?周红兵狠狠地挥了一下手,说,所以说她是白骨精。不是她蒙蔽毛主席,四人帮能祸害中国人这么久吗?
  我乐了。看小人书时,我就知道有一个叫褒姬的,是冰山美人,周幽王为博佳人一粲,搞烽火戏诸侯,亡了国。还有什么夫差,当勾践献上西施后,为美人儿建了个馆娃宫,不理国事,夜夜荒淫,结果成全了“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不过,江青有褒姬、西施漂亮吗?就她那样的长相,倒贴钱给我,我还不乐意呢。毛主席那样伟大英明咋会……这些念头一闪而过。我当然不会把它们吐出嘴,更不会问出毛主席要不要拉屎这种愚蠢的问题。我飞快地点头,振臂高声呼喊,打倒白骨精。金猴奋起千钧棒,王宇澄清万里埃。
  周红兵笑了,说,你记得的毛主席诗词真多。
  
  泡妞是门学问。关键一点:投其所好。为了达到与身边这个女人性交的目的,我三句话不离毛主席的伟大诗词。可惜那时的我对“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这两句诗还没有比较深刻的理解,不然,也一定会当着周红兵的面大念特念天天念。
  很多年后,我曾应朋友之约,去饭店吃饭,巧遇已经做上县教育局副局长的周红兵。席上,黄段子无数。多是文人骚客,水平也高,这个念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那个吟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个背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那个诵商女不知亡国恨,隔岸犹唱后庭花……或有人不解诗句之意,便有高手代为解释,比如什么我是锄禾你是当午。大家就来评选哪个最黄,七嘴八舌,辩论不休。周红兵开口了,说的正是毛主席的这首七绝,《为李进同志题所摄庐山仙人洞照》——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 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
  此语一出,几个杯盏落地,众皆叹服。
  遗憾的是,七六年的周红兵并不具备这种可喜的幽默感。我都把毛主席的诗词从头念到尾再从尾念到前,还背起老三篇,但当我试图往她那边靠近几厘米,她似被毒蛇咬了,身子马上往另一侧移去。我们之间的距离是一个精确恒定的常数。我很失望,心里特别急,感觉自己是耗子,对着一个光滑的鸡蛋没法下嘴,回了家,整夜手淫。我决心把她搞上手,再弃之如履。可没等我想出什么好办法,她找到我,目光忧伤,向我致以革命的敬礼,说,我们都还小,谈恋爱的事还是以后说吧。
  我那时真纯洁,把鸡蛋打碎,不就可以下嘴吗?
  半年后,我去学校帮李国泰打架,才知道周红兵嫁人了,嫁给了一位解放军叔叔,叫傅全生。我们之间的友谊至此划上圆满的句号。我非常愤怒,觉得她是小婊子,怎么可以说一套做一套呢?我忘了自己的无耻,只晓得要发泄自己的怒火,找了一个高音喇叭,三更半夜潜去周红兵的新家,伏在窗下,听到里面传出床咯吱响的动静,心中炉火焚烧,扬起喇叭,对准窗户,大声吼道,打倒反革命分子傅全生!再撒腿狂奔。
  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一行为将导致多么严重的后果。后来,我与傅全生阴差阳错认识了。那时,我是大成县县长。他来找我办事。我听说他已与周红兵离婚。我说,你们郎才女貌离啥子婚,脑壳进水了?
  傅全生苦笑,说,妈的,老子正爬高山如覆平地,痛并快乐着,一个短命鬼在外面高喊口号,说我是反革命,要打倒。深更半夜,苦惨了老子,被那鸡婆推下床,当场痿掉。以后,老子只要一脱她的衣服,耳边就响起那声口号,妈的,哪里还硬得起来?
  我没敢说自己是那个短命鬼。我若是老实交待了,谁敢保证傅全生不会暗地里找人把我给阉掉? 
  
  七七年,我的工资加了五块钱,每月拿三十六块钱,可喜可贺。社会上都在讲陈景润,讲他为了证明哥德巴赫猜想,在煮鸡蛋时特别爱把表往沸水里扔,还老把头往电线杆上撞。母亲开始苦口婆心做我的工作,说别人可以证明一加一等于二,你为什么不能?
  我说陈景润练了铁头功,你儿子没有,再说,若全中国人民都是陈景润,那街上的电线杆岂不遭了殃?我没提自己也往电线杆上撞过头的事,不好意思讲,因为我是回头打望姑娘。母亲被我气得嘴唇发抖,叫我滚。我懒得睬她,用手摸李国泰的头,说,乖,哪天证明个一加一等于零让你妈看看。
  李国泰嘿嘿笑,大口扒饭。感谢毛主席,感谢华主席,感谢英明的懂得审时度势始终屹立不倒的继父。我们家不要饿肚子,隔三差五还有几片肉打打牙祭。继父回来了,翘起腿,点燃了一根大前门,打量了我许久,说,国安,国家马上要恢复高考了,我看你去试试吧。我说,我都上班了,还考什么考?
  继父说,我看了文件,工人农民、知识青年、复员军人等都可以考。哪怕结了婚,未满三十岁的,也可以。老话说,大乱大治。乱了这么多年,我看以后这社会上有文凭的人要吃香了。继父露出忧心忡忡的神情。
  可能现在的读者不会觉得这句话有什么了不起,但在那个年代,这是多么高瞻远瞩的智慧!我这个在当时好歹也算是有文化的初中毕业生,对时代的敏感性却是远远不如只念过二年书的继父。继父再一次洞悉了潮头的秘密,也预见了自己未来黯淡的政治前景,我常想,如果继父有幸出生在革命年代,想必也有可能成为封疆大吏;又或者说,继父晚出生一些年,接受好一点的教育,他又会成为怎么样的人?命运不可假设。
  我懒懒洋洋地应了,并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过几天,继父搬来一摞复习资料。我哪里看得进?我交往的多是不良青年,谁都不把所谓知识当一回事,更不晓得摆在自己面前的是一次十年难逢的机遇。我没跟着他们去街头打打杀杀,就算给了我继父与母亲天大的面子。但老天爷似乎忘掉了我曾经做过的恶,惦念着我行过的善。
  还记得陈映真吗?
  一天晚上,我从朋友那喝酒回来,天空中有微风,路边的杨树吐出一团团轻絮。我看到路灯下蹲着一个女人单薄的影子,没留神,迈着长腿,跌跌撞撞,走到她身边,冷风一次,哇一下呕吐。这一吐不要紧,还一脚踢翻暗处的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孩子,惊醒了,哭开了。那女人慌忙起身,扶好椅子,撸起袖管擦去那孩子脸上有污物,不无埋怨地说道,你这人是怎么走路的?咦,很眼熟嘛。我挠挠头,这不是哪个吃了我半个月馒头的女孩吗?虽然身材高挑了不少,这脸蛋还是有印象的。何况她眉心处还有那么一粒痣。病孩子的模样倒是没有改变,时间仿佛对他没有意义。女孩也认出了我,结结巴巴地说道,是你啊。
  我晃了晃晕沉沉的脑袋,虽是酒意不断上涌,但也心明,字还是认得,顺手捡起女孩搁下的书,随手一翻,吃了一惊,说,你看得懂?女孩儿看的是一本《高等数学》。我也翻过,如看天书。
  慢慢看,就看得懂。女孩儿小声说道,马上国家要高考了,我想去报名。
  你多大啊?
  二十。
  天,这么说,她只比我小三岁?她脱光衣服让我摸的时候,就是十七岁的大姑娘了。我一下子脸红耳热,怎么也不能把记忆中那具赢弱的身子与眼前的她重叠在一处,赶紧走开,不敢回头看,走到东门桥时,觉得浑身躁热,扑通一下,跳下桥,迎着满天月光洗了一个冷水澡。我操,我堂堂一个七尺男儿还会比不上一个小娘们儿?李国安啊李国安,人家可以蹲在路灯下看书,可能还没有馒头吃,你他妈的条件这么好,还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不行,老子非要争一口气不可。
  我这辈子要感谢的人很多,陈映真的出现,让我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开始看书了,可能那一晚被冷水泡开了窍,发现往日觉得艰深无比的课本并不难,不过就是一些定理公式嘛。母亲为我的改变深感诧异,也没说什么,到了晚上,煮来一个荷包鸡蛋。李国泰看了不高兴,也嚷着要吃。母亲瞪过去一眼,说,你哥要补脑子。
  其实这个家也没有我想像中的那样讨厌啊。
  
  这年夏天,我考取了省师范大学。
  我去了那所祠堂,很想与这个当时我还叫不出名字的女孩儿分享喜悦。我想她也能够考上。她搬走了,那个脸比屁股大的女人不耐烦地说道,不晓得。都搬走好几年了。然后又补充一句,你晓不晓得,她爸是上面下来的大右派哩?我朝这个满脑袋鸡屎不能与时俱进的女人吐了口痰,走了。我又在偶遇陈映真的路灯下逛了几夜,还在附近打听了几次,都没她的消息。她仿佛就是专门为了点化我而出现在那个春天的夜晚。
  那时候考上大学,真有点高中状元的味道。走在路上,别人看你的眼神就不同。母亲整日笑得合不拢嘴,继父在单位上的神情也变得庄严神圣。家里摆了几桌酒,请各方的亲朋好友。我收到了半屋子的脸盆、毛巾,十几支钢笔,还有数十个日记本。日本记的扉页上写满了各种祝福的话。什么友谊长存万古松,什么做革命事业的接班人,什么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我就没弄明白天行健是啥意思,翻了半天词典,这才闹明白,这话出自《周易》,后面还有一个“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我很慷慨地分了一大半的钢笔与日记本给弟弟。我头一次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尊重与佩服。妈的,老子帮他打的十几场架都是白打了。
  我去汽车队办手续。可能细心的读者会问,你与白素贞不是在同一个单位吗?咋这两年就没闹出啥动静?这不应该问我,应该问白素贞。但在我办手续的那天,都已经下班了,我回去取遗忘在继父办公室的相片,隔着门听见里面有人交谈,还有断断续续压低嗓门的抽泣声,我把耳朵贴在门上。是白素贞的声音,细细的,李队长,你放心,我怎么可能会说出去呢?当年我都答应你与他分开,他现在考上大学了,我也为他骄傲,我不会去害他的。
  我迟疑了半天,推开继父办公室的门,白素贞的眼睛通红的,好像是一个眼泪汪汪的兔子,见我进来,赶紧起身,对继父说,李队长,我走了。白素贞没看我一眼。
  我仿佛明白了,但没深想下去。我已经不需要白素贞了。这个女人已经不能再给我什么。
  男人确实是一种极端自私的无情生物。
  我现在有时想——这种情况在我那批人中间并不罕见——若白素贞一直与我维持着肉体关系,当我考上了大学,我会怎么办?结论是:我肯定会马上与她一刀两断。这样的例子就太多了,包括那个九十年代传唱一时的“小芳”,无不都是始乱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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