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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孝阳中短篇小说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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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孝阳
  
  《找老虎》………………………………………………………………
  《饕餮王》………………………………………………………………
  《鼠四爷》………………………………………………………………
  《蚂蚁阿丁》……………………………………………………………
  《兔子小吉》……………………………………………………………
  《睡美人》………………………………………………………………
  《美人鱼》………………………………………………………………
  《蝴蝶》…………………………………………………………………
  《金戒指》………………………………………………………………
  《催眠师》………………………………………………………………
  《凶手》…………………………………………………………………
  《性神话》………………………………………………………………
  《嫖娼问题》……………………………………………………………
  《杀人事件》……………………………………………………………
  《我是如何发财的》……………………………………………………
     剧本 《肉体之门》……………………………………………………
  




  《找老虎》
  
  子虚村在中国南方的深山里面,那里的树木枝繁叶茂,遮蔽天空,经常有鸟儿被枝丫折断翅膀。我们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叫利安,是中原人,那年美院毕业后突发奇想,想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到处走走,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那一天,他到了子虚村的乌有山。时值夏日,山峦层层叠叠,时有奇峰迭起、异石穿空。山路三弯九转,迂回曲折。利安走得高兴,走在路上,天空就巴掌大小。杂树、野草以及偶尔飞起的鸟儿让他步履轻快。
  不知不觉,利安迷了路,眼瞅四周寂静,心里一怔,却也不慌,听闻千仞峭壁下的潺潺水声摸索前进。不知道走了多久,林子疏开,草多起来,一条清可见底的溪流出现在利安眼前。溪水澄莹碧绿。水边的苇丛沿着水流的方向消失在天空里。在不远处大山的怀抱里,有几弯眉毛一样清淡的村落。
  利安放下心,掬了几口清水,在岸边石头上躺下。阳光按摩眼球,一时间清风透体,大有出尘之意。利安闭上眼睛,睡着了。
  
  利安蓦然醒了。心底没来由地生出一丝裂缝,这裂缝越来越大,并透出阵阵要把人冻僵的凉气。利安缓缓坐起身,扭过脖子,呆住了。
  在离他十余米处的苇丛里赫然出现一头老虎。
  这虎生得凶猛,额头有一个黑纹“王”字,虎眼“倒挂” ,且有白毛相衬,啮嘴,露出两颗足有七、八厘米长的犬齿。虎身甚长,从苇丛里一点点冒出,动作轻巧迅捷,没发出半点声息来到溪流边,饮过几口水,庞大的身躯慢慢没入水中。
  脑袋里嗡一声响,血往上冲,胳膊、腿、手指头都不再听使唤。利安看着这头浸泡在溪水惬意的老虎,舌头也僵硬了。
  老虎——居然是老虎?
  
  太阳挂在高空。虎美得惊心动魄。
  这是一头真正的活老虎,不是关在笼子里供利安学习素描时的那几头虽然活着但灵魂已经死去的虎。利安痴了。此时,虎也看见了他,但并不把他当回事,歪头,抖抖皮毛,抖落下一身金黄的水珠,嘴里轻啸,往水流的上方游去,消失在拐弯处。
  老虎原来会游泳?利安心里充溢了一种难以言喻近似透明胶状的液体。当黄昏落下来的时候,利安才想到要站起身——全身已骨酥筋软。
  
  老虎在心中走路
  摇摇摆摆  凹背、磨牙、伸爪
  偶尔伸出懒腰。
  它发出吼声。它看见了身边的牢笼。
  老虎在笼中跳跃。跳出了一个笼子又跌进了另一个笼子。
  笼子是看不见的,一个比一个大。老虎在叫,往牢笼上撞。
  它愤怒的吼声让世界变成光。
  它要跑它要跳它要在自由的宇宙里快步行走,那里没有牢笼,只有宇宙。
  它咬住把自己锁在牢笼里的钢铁,绝望地叫。它什么时候能吃掉自己的心脏?吃掉自己充满沙漠的心脏。用自己巨大的舌头?
  
  利安来到村落。在村口,他看见一个吸鼻涕光脚丫用镰刀削竹子的男孩。利安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们这里有老虎。”
  男孩抽抽鼻子,仰起被日光晒黑的脸庞,“老虎?我听我爷爷讲过。但我爷爷说他打死了这里最后一头老虎,那还是几十年前的事。”男孩的目光不无惊奇,也不无疑惑,“现在,天下又掉下一只来了?现在,老虎在哪?”
  “它回林子里了”。
  “哦”,男孩应了声,刚想说话,村口的樟树底下出现一个妇人的身影,“石头伢崽,呷饭哩”。男孩赶紧起身,欢呼着向妇人跑去,“姆妈,有人说在溪里面看见老虎。好大一头老虎,有十米长,几十米宽呢。”
  
  “老虎?我们这哪有老虎?猫倒不少。”一个瘦男人的干瘪胸膛里发出的声音居然震得人耳朵发麻。
  利安陪上笑容,“我确实是看见了。好大一头。”
  “你没眼花吧?”妇人拽住男孩的耳朵。
  利安说,“它在水里游了好几个时辰。”
  “真有老虎就好了。老虎那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准国家会把这儿划为保护区,大家可以拿国家工资。”一个黑衣男人自门洞中踱出,“我听人讲,有个叫麻黄的村子,因为有一群短尾巴猴,被开发成旅游景点。村民可发财了,一年下来怕是能收五六千块钱。一根玉米棒子,煮熟来,能卖五毛钱一根。真是吓死人。”
  妇人笑起来,“你发梦哩。五六千?那是人家前世修来的命。我们这虽然林子多,但多是糟蹋庄稼的野猪。那些畜牲真不是好东西。要搁前些年就好了,现在上面来人把铳什么的全没收掉了,说是不让打。”
   “老虎不是好东西。它拜猫为老师,觉得自己学得差不多了,居然想咬死老师。还好,猫留了一手。猫蹭一下爬上树。”一个女孩儿从另一所房屋内探出头,头扎双髻,眼珠黑白分明,袖子上有补丁,手上托着一只海碗,碗里是稀饭。
  “是真有老虎。”利安重复了一次。
  “我在这山里几十年,咋没见到一只?我看你也是外地人吧。咋你一来,就能见到?”一个面容奇怪的老者出现了,“年轻人,不要见风就是雨。做人要忠厚啊。不要为出风头,妖言惑众。”
  “我确实看见了一头老虎。”利安的舌头打起结,“它还会游泳呢。”
  “老虎会游泳?母猪还会上树呢。”一个小伙子乐呵呵地说道。
  
  这天下午,利安把众人带到老虎出现的溪流边,遗憾的是,地上并没有那种放大了的“猫足迹”。老者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告诉利安,老虎走过的山地必会掀开土面留下自己的脚印,这种脚印能在野外保存较长一段时间,很好辨认。而且,大家也未搜寻到老虎的食物残迹或者粪便或者任何与老虎有关的东西。
  老虎不见了。利安怏怏不乐。但利安是搞绘画的,确信自己的眼睛不可能欺骗自己。利安不断地重复他进村口所说的第一句话,最后不得不闭上嘴。晚上,利安在妇人家住下。利安问石头,“你相信我说的话吗?”
  石头点头,“我信。老虎有十米长,几十米宽呢。”
  
  利安睡在床上,月亮像银子一样亮。利安想起那个春天的黄昏。他和女友坐在山上。他们看见一只金黄色的老虎慢慢消失在空气中。巨大的青色被风包裹住,整个的山变成一块静止的布幔子。
  利安落了眼泪。利安脸上有一个硕大的鼻子。利安隐藏在鼻子下,就像隐藏在灌木丛里的一只兔子。利安说,你知道的,我一直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现在房子被拆掉了。只留下满地的砖头。你说,我还可以去哪里? 
  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我”是什么。我也不关心这些。女友说。
  四周暗下。利安捡起游客遗留下来的一个矿泉水瓶。里面还有小半瓶水。利安喝了一口,递给女友。
  女友喝了一大口说,捡垃圾的老人走了。
  利安点头说,是的,它没法回到山下了。
  利安抹去脸上的泪痕,要不,你把它带回去吧。带到山下再扔掉好吗?
  我怕。女友双眼下垂低声说道,利安,你听,那只老虎在叫。
  
  是的,老虎在叫,叫得悲伤,叫得绝望。
  一种渺茫的似乎发自于灵魂深处的声音与月光发生奇妙的共振。利安翻身坐起,彻耳倾听,脸上再一次露出迷惑不解的表情,心慢慢颤抖。
  石头在一边发出微微鼾声,眼睛、鼻子、嘴蹩成一小团。
  利安轻轻推醒石头,“你听,老虎在叫。”
  “没有啊。”石头揉揉惺松睡眼,迟疑地说道。
  “我要去找它”。利安的手捏成紧紧的一小团。
  “找谁?”
  “找老虎”。
  “老虎都被我爷爷打光了。”石头翻过身,脏脚搁上利安胸膛。
  利安说,“石头,你帮我一起找吧,你熟悉山形地势。”
  “我要砍柴到镇上卖钱。”石头用手指甲挑出一颗眼屎。
  “我给你钱。”利安下床,从行囊里翻出一叠钞票,“你再多叫几个人,我们一起去找老虎,每天我付你三十块钱。”利安急急说道,眼里有了热热的光芒。
  
  老虎怎么找也找不着。可能是因为村人对如何找到老虎缺乏经验,也可能是因为真正有经验的人因为利安每日支付给的工钱要远高于他们平日劳动所得又或者其它原因,所以就算察觉了老虎的踪迹也隐忍不言。
  很快,利安兜里的钱见底了。村里人小心藏好钞票,用海碗痛痛快快地呷着混浊的米酒,把利安嘲笑一番后,一一散去。
  “老虎都在动物园,这荒山野岭哪来的老虎?”妇人说。
  “老虎没找到一只,骗子倒见到一个。”黑衣男人说。
  “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脑袋,一只没有尾巴,真奇怪,真奇怪。”女孩儿蹦蹦跳跳地说。
  “红日初生,其道大光。河出浮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麟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老者诵起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长长叹息。
  
  利安发了半天楞,脸上肌肉的线条变成石头,从石头家搬出行囊,搬进村口一间坍塌得歪歪斜斜的土地庙,在这座子虚村停留下来,沾一肩露水披一身星光。渴了,饮溪水;饿了,吃野果。每天早出晚归,在乌有山里游荡,发誓一定要找到那只虎。
  一开始还有石头等几个孩子陪他。
  后来,孩子们挨了大人的打,不敢再跟。利安也逐渐形容枯槁,原来那几身干净的衣裳尽被棘蒺草木撕碎。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敲打着利安的心脏。他被村人称为虎疯子。
  
  几个月后,利安的父亲来到子虚村,问清事情的前后缘故,落了老泪。利安只是低头不语。痴儿如此,徒呼奈何?利父捶胸顿足,就有人献策,说心病仍需心药医。利父思忖许久,依言着人从马戏团买来一只老虎,乘着夜黑风高,悄悄放于那溪流处。
  翌日,利安远远地见着了这虎,如被雷殛,眼里淌下热泪,披发赤足奔回村子,就喊,我找到老虎了。
  村人早知事情真相,怜他痴呆,而利父也没少给掩口费,此时皆佯做不知,赶去溪边,见着那头垂头丧气的虎,脸上堆出诧异,嘴里诺诺。
  按说这事到此也就应该了结。石头却坏了事。
  老虎原来并没有十米长几十米宽,而且据说是从马戏团里弄来的不会咬人的老虎。
  石头顽心大发,涉水,跃上虎背,挥拳踢足,想扮武松。
  这虎终究是山林之王,虽挣不脱脖上的铁锁链,在野外卧了一夜,多少恢复了一点凶悍气,又怎堪忍受这等羞辱,当即咆哮,扭头咬住石头的右手臂。这还幸亏是村人救得快。石头的母亲撕心裂肺地哭开,扭住利父不放。
  “老虎怎么会咬人?这不是马戏团里养熟的吗?赔我孩子的手来!”
  “赔什么赔?这是没牙的老虎,咬不死人。这要怪也得怪你的孩子。”
  
  老虎怎么不会咬人?老虎是从马戏团里弄来的?
  利安头上的雾水终于被太阳晒干净了,大怒,骂过几声娘,眼泪淌下,想了想,露齿笑了,也不理父亲与村人的纠葛争吵,趿一双破草鞋,往山里行去。
  几天后,人们在溪流的上方发现他。一只色彩斑斓的老虎撕碎了他。
  
  又过了许多许多年,那个曾被虎咬伤手臂但已是枯瘦老者的石头,对围在膝下的几个少年说,他没死呢,真的,若遇上雨后初晴的天,人们偶尔还能在山林深处看见他。他骑在一只巨大的老虎的背上。那老虎真美。
  
  《饕餮王》
  ?
  在大泽深处,那莽莽水雾遮掩的群山之间,有一个饕餮国。
  饕餮们的模样有点怪,身体如牛形,狮鼻虎额豹尾,头生双角,有着一张人的面庞,眼睛却长在腋下,口中的利齿能咬得碎铁。成年饕餮双胁之间还有一对透明的飞翼。它们曾经是龙的子孙,因此可以在地上走、水中游、天上飞。但它们的性格比模样还要古怪。在统治它们的官僚阶层面前比鄂尔多斯草原上的羊羔更温驯,能够忍受人类所无法忍受的贫困、疾病与腐败。在身份地位不如自己的饕餮面前,则异常凶猛,一言不合即冲上去撕咬。它们非常懒惰。曾经有一只饕餮找到了一份看守墓地的工作,但干了没多久就宣布不干,因为它发现其他的饕餮都躺着,就它得站着。
  它们普遍地缺乏同情心,对于自己无关的事情,表现出不可思议的麻木不仁的态度。哪怕路上躺着一只快要病死的饕餮,大家都会装作没看见。就算是这只病饕餮的亲属,也多半如此——这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一只饕餮偶尔还能记得自己是龙的子孙,三只饕餮在一起,就是一堆不可救药的鼻涕虫。在部落之间的战争中,胜利往往属于首先发现对方溃散的那方。
  它们惟一的爱好就是吃,整天到处搜寻食物,天上地下,就没有它们不能吃的。若发现食物,必定赶紧塞入嘴里,吃不掉的就藏在腋下,腋下那双眼睛就二十四小时看着。
  “嚼霜前之两螯,烂樱珠之煎蜜;滃杏酪之蒸羹,蛤半熟而含酒,蟹微生而带糟。”
  饕餮国最大的文化就是食文化,把烹饪视做调解上天和世间、生命和死亡、自然和社会的行为。国民皆以食为荣,以少食可耻。一年四季,各地都举办美食节,以为乡试、县试,选拔才俊,以备参加秋收时分在王都长安举行的盛大殿试。有资格参加殿试的饕餮都是国家的英才,都有机会在朝廷任职,或辅助君王统治天下,或成为乡野里的道德表率及地方精英。到了殿试那日,长安城外的白马寺敲响一百零八声钟,各路豪强纷纷登场献技。最能吃的叫状元郎,那是所有年轻饕餮们的最高目标。状元郎的风光有多大呢?为诗为证: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花可非一般的草木之花,不仅是长安城里最当红懂得唱执手相看泪眼千娇百媚的母饕餮,还包括饕餮国皇帝、宰相、大臣们的千金小姐。
  ?
  事情总有例外。有一只饕餮叫王。其父曾贵为一方封疆大吏。母亲也是长安城里的名门望族。家里堆满南方的红果荔枝西方的水晶葡萄北方的野驴肉干东方的大马哈鱼。王一出生,就吃掉了一头烤得焦嫩的牛,外加十桶来自法兰西王国的葡萄酒,这让它的父母深感欣慰,父亲抚摸着王的脊背说,吾儿当是状元郎。
  整个少年时代,王为父母赢得无数荣耀。父母特意空出一个专门的房间陈设它在各种比赛里赢得的奖杯,说是奖杯,形状迥异,尊、壶、卮、皿、鉴、斛、觥、瓮、瓿、彝、觚、觯、爵,不一而足,其材质有青铜、水晶、墨玉、金银、古藤、琉璃、陶瓷、原木、青竹、兽角等。最漂亮的要属那只搁在屋子中央底下衬着天鹅绒布的夜光杯——王十二岁那年参加全区美食节,一口气吃掉二十五头牛三十二只羊一百零二只鸡,勇夺少年组冠军。杯是白玉之精,薄如蛋壳,滑润透明,到了晚上,便清光透体,宛若一小团白色的火焰。若在有月亮的晚上拿到屋外,等到天明,杯中自会积满一盏清露。
  每有客人登门,王的父亲必引其至屋内,观赏客人流下的口涎已经是它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大家对王赞叹不已,都说王是国家未来的栋梁,有着光明灿烂的前途。王自己对这点也是毫不怀疑,日夜勤练,刻苦学习,闻鸡起舞,还动不动把羊角挂在梁上,拿三角锥在自己大腿上扎得血流如注。
  俗话说得好,成功就是百分之四十的勤奋加百分之三十的家庭背景加百分之二十的运气再加百分之十的天才。王的饕餮之技渐入出神入化之境,连之父也常自愧不如。
  十四岁那年,王随同父亲出席一次牡蛎宴。这是一种非常难得的食物,产于饕餮国以南十万万公里的东海。宴会的主人,两江总督一边握着汤匙和叉子把那种不断扭动的软体动物喂入嘴里,一边问王对牡蛎的感觉。王躬身答道,总督大人,您这种吃法无法品尝到真正的大海。
  总督大人愣了,问为什么?
  王说,吃牡蛎,不能用餐具。只有舍弃了那些冰凉的金属,亲手将带壳的牡蛎放到嘴边,在用牙齿将它从壳上撕下来的同时,更要用嘴去吮吸壳里那略带咸味的汤汁。那汤汁里有大海的声音。每一滴,都饱含了大海中千千万万的生物所留下来的体味。
  席上诸客尽皆失色,这种吃法是何等高妙的境界啊。王的父亲头上那对羊角都忍不住自行舞蹈一团。总督大人默然思索,良久一声轻叹,便欲把最珍爱的小女儿许配给王。王的父亲惊喜万分。若与总督大人结成儿女亲家,他这仕途当能百尺竿头更上一步,正要答应下来,王却扬声说道,谢总督大人青睐,但王尚未悟透这饮食之道,正欲遍访天下明师,以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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