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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包生儿子-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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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董小金,边哄兰兰边还酸酸怨怨的看着她。朱悠悠还能不明白他是嫉妒她和兰兰关系好嘛,“人品好,就是没办法。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说着现代著名的俏皮话,朱悠悠得意的冲着董小金得瑟。闷骚小男人什么的,真是太好整了。姐姐她专治各种闷骚,哼哼哼。

    “鉴于你浪费了整桌菜,上对不起玩命在野外为我们寻找食物的英雄们,下对不起张记上下左右为这桌菜贡献过汗水的劳动人民们。所以罚你给付菜价的一百倍,以示惩罚。接受惩罚态度不好者,将被张记列入拒绝来往户。你懂的?”说完拍拍屁股走人,把空间留给小两口。

    “兰兰,你看她。”故作委屈的看着他心爱的善良的小兰兰。

    他的小兰兰,左顾右盼,扭扭捏捏、小小声的说了句:“我怎么觉得悠悠姐说的蛮有道理的。”

    “啥!!!”你要是仔细听,可以听到“撕拉”一声,某男的小心肝碎裂的声音。

    一望无际的沙漠,和地球上的一样恐怖莫测。不一样的是,沙漠一角的小基地里,人头攒动。

    在一家餐馆里,一队自由探险者正在用餐。满脸横肉的壮汉,大大咧咧的啃着大块的肉块。“真是,自从去第九城市的张记吃了顿,老子这几天真是吃肉都无味呀。”就你那满嘴流油的样子,半点说服力也没有,众人心中诽谤到。

    壮汉对面一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做捂脸装,歪着头对身边的英挺的少年说:“老子怎么就认识这么丢脸的货色,面子里子都被他丢光了。”然后又捂着嘴小小声的对横肉壮汉说:“杨子,你说话小声点,小声点。”

    少年只是微笑的看着他们,宠辱不惊的样子,其实他正闷头想着自己的心事。少年名叫叶家秋,他叶家在十大基地城市里可能名不见经传,但是在第四城市外的这一片广袤的沙漠边缘,他们叶家却是名声赫赫。

    二百年前,刚发现二圆星,母星各大家族都不计成本探索二圆星,为自家寻一片可生存的地盘。当时他们叶家老祖宗们也前仆后继的把热血洒在这边充满他们最后生存希望土地上,最后一位幸运的祖先,在这边沙漠的一角发现一处疑似人文建筑的地方,他九死一生了跑回来。等到他想再带着家族里的人去探险的时候,发现家族力量不足,所以这些年来叶家一直驻扎在沙漠边缘,汲取力量,也顺便让家族的勇士们适应沙漠生活。谁知,就在家族准备再次深入大漠,找寻那一处可能让家族一飞冲天的风水宝地时,大灾难发生了。

第二十章 大漠遗迹() 
他还记得,变成废墟的叶家基地,满眼沙尘,空无一人一木。叶家全族六百五十二口人,只有他,作为家主嫡系的孙辈,母亲一胞生下他与哥哥叶家枫,为了家主之位将来的稳固接替,祖父在他一出生,就把他抱到叶家地库里陪伴那位幸运的叶家祖老。

    祖老的奇遇让他在200岁的时候还身体硬朗,直到十年前,他十四岁,祖老终于油尽灯枯。祖老死前告诉他,叶家将在他手里更辉煌,让他一定要相信自己,关于祖老发现的那个沙漠遗迹的事,祖老告诉他爷爷这件事他另有安排,不准家族其他人随便打听,最后更是逼他爷爷答应,不干涉叶家秋做任何事。叶家秋本来就没有什么存在感,加上他爷爷的纵容,居然叶家知道有他这个人的事的也只有他爷爷和他父母三人而已。

    祖老死后,叶家秋四处流浪,最近几年更是混迹在第十城市的自由探险者的圈子里,并小有名气。每年祖老忌日,他才会回叶家地库。他怎么也不相信,今天回来会看到这样的景象。

    他在附近和第四城市打探消息,却没有一丝一毫和叶家有关的。就像叶家一夜之间消失了,就像叶家基地一直都是荒芜的。

    直到最近,大批的自由探险者,甚至是军人涌入第四城市。他找上相熟的朋友问过之后才知道,第四基地城市李家自愿拿出祖上留下的关于大漠遗迹的线索,组织全二圆星的人一起去探险。

    呵呵呵,真是好一个祖上留下,好一个全二圆星人一起探索,好一个李家。难怪叶家全族六百五十二口人命,没人出来说一句公道话,甚至提都不敢提。每一个加入探索的人手上都有叶家的血,全二圆星大大小小的势力,几乎没有不加入的。李家,真是好算计呀。

    满脸横肉的壮汉叫杨杰,络腮胡子的大汉叫何志,都是他一起出生入死过几次的队友,交情不错。杨杰是个正正的憨货,何志却是个有勇有谋的狠角色。叶家秋跟过二次队,都是何志当队长,何志这个人做人光明正大,处事公平合理。在第十城是个小名气的人物,经常带队探险。这次他就是遇到何志打听到的大漠遗迹探险的事。

    在何志看来,叶家秋这家伙身份神秘,身性冷淡,却身手了得,头脑灵活,加上合作了两次了,彼此了解,知道他人品还是靠得住的。这次他赶来第四城市比较匆忙,人手带的不够。看见叶家秋来打听,自然详细的说与他知道,并热情的邀请他加入了。

    于是这会,他们一伙人按约定的时间聚在这家餐厅,等着李家安排的带领他们的军方代表。这次活动为了突出全球性,每个基地军都只派出一支十人探险组加入,其实军方是怕消息不确实造成过多人员伤亡,再说这种探险也不合适大部队。于是,李家和各家代表商量,由另外八家基地军带队,李家再安排一个队做向导并提供补给,再带上一部分自愿跟随的自由探险者的队伍,组成大队,分别各自为政,进去遗迹探险。

    李家这是不管哪家得了好处都要分一杯羹的意思,各家也没有意见,谁让人家是东道主,还熟悉地形。各家没有意见,自由探险者们就更加没有意见了。他们自然明白跟着各家精英探险,比自己单独那点资源、能力去,希望还大点。至于会不会被当做炮灰?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里,他们早就已经习惯了,再说他们本来就以命博富贵,怕死?怕死回母星生孩子去。

    何志选择自愿跟随的队伍就是第三军萧家。他之前有想过在司徒家和董家这两大家族里选一队,司徒家底蕴深厚,董家财大势广都是不错的选择,在打听到司徒家这次带队的是司徒耀的堂弟司徒亮,董家带队的是有名的风流金子董小金,而萧家却意外的派出年轻一代的第一人萧夕。于是何志愉快的决定了跟随萧家。在他看来,萧夕足智多谋,在青年一代里,除了司徒家司徒耀,几乎无人能与他并肩。一个英明的领导,事情就成功了一半。

    萧家这次有萧夕,萧朝带队,带的都是第三基地军有各方面特长的能人。当萧夕,带着李家李汶赶到约定的餐馆。看着乱糟糟场面,其中更是有二队人,不知为什么,正拍桌子吵架,萧夕进来以后也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的动起手来。

    萧夕眼神示意,萧家的队伍里走出两个人影,手起刀落,额,不是砍刀,是手刀。“哗哗哗”十几条人影软倒在地。全场的人,傻眼的看着这一幕。

    “把他们扔出去。其他的人,现在开始计时,二分钟后启程。”说着,他带着人走像门外。

    餐厅里,一片哗啦啦的整理声音。一帮五大三粗的大块头汉子,愣是没有半点人声,迅速的跟上萧夕的脚步。

    何志倒是高高兴兴的跟着。萧夕果然名符其实。李汶算是李家年青一代里最出色的了,看来李家也看好萧夕呀。

    叶家秋的眼神紧紧的盯着李家队伍里唯一的一个女孩子,他双胞胎大哥的未婚妻李家外孙女俞美凤。此刻她正拉着李家李汶的手,高高兴兴的走出餐馆。在大哥死后一个月?一个女人笑的那么开心。当年他回家祭拜祖老,有次遇到她,她错把他当成哥哥,亲热的挽起他的手,弄的从未与女孩接触过的他,面红耳赤。边想着边把自己的身形往杨杰的背后藏。

    不知道俞美凤看见他会是什么反应,活见鬼吗?他会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好好看看她的表现的。

    早20时,烈日当头,一条人龙蜿蜒在大沙漠中。

    萧朝心里默默的流着眼泪,哥哥他是有多命苦呀。为啥他也要来大沙漠,这会他不是应该在休假呀,招谁惹谁了他,早知道要来这边,他还不如继续被萧夕操练呢?现在可好,苦了他一个,便宜全第一大队,他一点不想这么伟大呀他。

    “你在那边干嘛?”正喃喃自语,怨天悯人的萧朝被萧夕抓个正着。

    只比萧夕小一个月的他,腆着脸叫:“哥,李家那边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到,这都连续走了20个小时了,要是路还很远,是不是适当安排休息下?”

第二十一章 野外基地胶囊() 
萧夕瞪了他一眼,想着他的话也是有点道理。这时李汶几个人正好向他这边走来。

    “萧队,离我们的目的地还有差不多20小时的路程,我们是不是休息一下?”李汶这么说着。其实他早就像休息了,他表妹已经要求很多次了。女人就是麻烦,要不是这次的事她功劳不小,他担心还有一些什么她忘记告诉家族的关键,才想说带上她会比较保险。

    萧夕整队里大约有二百来人,全部就五个女的。萧夕带的萧家周易师,是一个女孩,萧雨。萧雨算是萧家远了十万八千里的远亲,因为有周易师天赋,被接到萧家培养。

    还有就是俞美凤和她带着一个壮硕的章姓女保镖。自由探险者里还有两个女的,一个也是章姓女保镖那样壮硕的类型的,还有一个身材窈窕的始终带着面罩,两个人也是一起的。

    面对全球高富帅的代表萧夕,萧雨也曾经生过妄想。但是她毕竟是周易师,明白有些事,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就她姓萧这一点就是最大的阻碍了,看萧夕也不是什么会儿女情长的人物,与其幻想些不切实际的,不如刻苦的学习,让自己做一名最出色的周易师。听老师说朱悠悠的周易天赋远在她之上,只经过老师大半个月指导,融汇她本来就有的周易的知识,居然已经可以指点她老师了。她朱悠悠毕竟跟着武田老师学习了八年,是真正的周易天才,这样的女人站在萧夕身边才是般配。她也就彻底死心了。

    俞美凤这会正在帐篷里喝茶休息,和她的女保镖闲聊。

    “小姐,为什么我们要走的这么辛苦,这些人怎么想不到其他好办法呢?比如开飞船过去,不就很方便吗?”女保镖自以为聪明的给了个建议。

    “傻呀,这里是二圆星,不是母星,飞船一飞高就不能定位地面,不飞高就会被吸下来。遗迹那边又没人给导航好,飞船找不到地方怎么去?你到没有说为什么不开车来?”俞美凤回答。

    “二圆星没有磁力场,磁悬浮车在二圆星不能用,人家还是知道的。小姐,那为什么我们不用操作机器人呢?让机器人背着我们,我们就没有那么累了哇?”

    “说你傻,你还真傻!先不说这40个时的路段要多少能量刻度,就是这沙漠。机器人那么重,走着都没有我们人自己走轻松点,万一遇着流沙,机器人必是要损耗的。谁个舍得?”

    “不想和你说话了,你按摩器怎么还没有装起来,真笨。”

    这厢这主仆两个热热闹闹的。外面萧夕还带着人出去勘测地形去了。

    听到说休息。萧朝忙不时,拿出背包里的帐篷,搭好了就溜进去吃吃喝喝起来。特意离的萧夕远远的,萧夕那边有的人原意招呼他,他觉得自己离萧夕远点比较安全。

    果然,他才肯了二口肉干。萧夕那家伙就坐不住了,跑来拉他去勘测什么地形,他想翻脸行不行?

    “萧队,这边地形真没有什么特别的,应该就是和前面一样。”李汶是满脸的不耐烦,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他可不是他萧夕的手下,对萧夕的不满意自然摆在脸上。

    “离最近的基地只有40时的路程,怎么可能二百年都没有被人发现,你有没有想过?”

    “这!”李汶不是菜鸟,也在自己家的战队里待了几年了,往往他们军方组织的大型机械收割,一天能在野外推进20时的路程。轻装的探险队,要采集某些珍贵材料更是要翻山越岭,往往一次任务就要几个月。区区40时的路程就能到的地方,就算沿路在难走,没道理二百年也不敢去啊?

    之前他得到这个遗迹消息的时候就是兴奋,只有40时的路程,若不是为了讨太爷爷的欢心,他都自己已经去了。现在想来真是一阵冷汗,当初太爷爷那么慎重其事,他真是没有多想。太爷爷让他跟着萧夕果然是为他好,同时大家族的继承人,他必须承认萧夕比他强不少。不过,萧夕出名是在智慧上,他李汶再其他方面可不比他差。

    勘探没有线索,一群人回去,准备继续赶路。

    早40时,眼看就要到目的地了,众人都感觉疲惫一扫而空。反而不用萧夕催促就都乖乖抓紧赶路,没有人喊要休息。

    在一番辛苦之后,众人终于看见远处的沙漠中,点点的绿意,绿意的边上更是有几处残墙断壁。已经有几队先到达的,满地都是物资和机器人,已经开始在建野外基地了。

    d&p公司有出售的野外基地空间胶囊,这种胶囊里存有足够建一个野外小基地的材料,然后安排建筑机器人组建,只要5时就可以建成。商家做生意嘛,就是这样的,说的很好听的,夸大其词。实际上这种胶囊建的野外小基地不能和真正野外基地相比,也就像个大蒙古包吧,够二十个人在里面舒服的睡觉了。

    虽然这种胶囊很好用,但是实在是太耗能量刻度了,一般连军队出任务也不用它。这次李家给各队准备了一个这样的空间胶囊,随行的自由探险者都大呼李家真是大手笔呀。

    可不是,李家这次真的是势在必得呀!说起来,李家的这位现任家主已经102岁了,二圆星人活到130多,140多的人可能不多,但是一般活到120的,倒是不少,所以这位这个年纪也就地球上的70多岁吧。但是这位家主,早年受过伤,按说这边的科技小伤什么的都是小事,器官除了大脑和脊椎中枢,基本都能修复,甚至更换新的,偏偏他就是伤到脊椎了,但是又没有致命,应该说堪堪保住小命。所以听俞美凤说起,叶家有个祖老活到230多岁的时候,他就心动了。

    人嘛就是这样,有时候为了自己在意的人、事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可是在你什么都拥有的时候,你就会特别怕死,特别是当你发现死亡离你不远的时候,那种恐惧往往能让人抛弃良知。李家这位家主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情况。

第二十二章 被逼进遗迹() 
强烈谴责恐怖主义,祝福马航遇难者及其家属。=========================================================================

    晚上安顿好,众人在自己的地盘休息。既然遗迹真的存在,附近还有植物,那么用这野外基地胶囊也不算白费,这里可以作为这沙漠里的一个基地,也不错。这个遗迹在地势较低的一个隐蔽之地,看起来是个地宫。就门口看宽五米高十余米,很是大气磅礴。

    萧夕傻愣愣的看着那么大的一个门,深深的皱起眉头,转身就回去了。并没有马上进去。

    萧夕让他那队的人,今天都扎营,准备晚上勘测地形和休息。李汶想着萧夕中午的话没有意见,萧朝和俞美凤这样的存在都忍不住开始欢呼。其他人,大多数也没有什么意见,只有及个别看见有其他家族带队的已经进去遗迹,有点蠢蠢欲动。

    看着这些人,萧夕只是淡淡的说:“想离开的可以走。不过,这是最后一个机会。留下的必须服从命令。”说完就自顾自地走进他们队所有的那个野外小基地里去了。

    “老大,我有个兄弟在第七城市钱家的队伍里,听说他们已经在准备进入遗迹了。不知道萧夕是怎么想的?这晚一步就是晚了先机,好东西都让别人拿走了,我们还去干吗?遛弯吗?老大,你怎么说?我们现在就过去,让我兄弟去说说,没多少问题的,那么一定会要我们的。”一五大三粗却贼眉鼠眼的男子和几个看似是跟他一队的人围坐在帐篷里,正劝说着他家队长。

    那队长显然很动心,他犹豫的问道:“这样,会不会得罪萧家?”

    “不会,萧夕都放话了。萧家做事向来说一是一,他要不说这话,我也不敢,他说了这话,那还怕啥?他萧家也不能妨碍人家发财呀?”男子接着说到。

    看着全部的人都激动的等着他下决定,那家队长一咬牙:“好!老子干了。”

    说着就去叫萧夕,萧夕连人都不见,门口值班的军人就告诉他,萧队说了,如果是来告辞的就直接自便好了。于是,五分钟不到,这伙人就收拾好走了。

    看着走了的那会人,何志队里的另一个伙伴也找何志,问要不要去别的队?何志还没有说什么,杨杰就对着这家伙的后脑勺拍了一掌。

    “格老子的,跟个水性杨花的娘们似的。”撇着嘴说,“老大说了,萧夕是个有本事的,既然人家这么决定必然是有他的理由的,只是人家没必要向你解释而已。老大都没说什么,你急什么急”

    看着杨杰大发神威,何志都笑歪了腰,叶家秋也不禁莞尔。还别说,杨杰这家伙看着大大咧咧的,还是有点小聪明的,瞧着话说的虽然粗,可是道理不粗呀。对于一个大家都认为很明智的人,做出一个你认为不明智的决定的时候,首先要做的不是跳出来鬼叫,而是反过来想一想,他为什么会做这样的决定呢?

    叶家秋说:“这里离最近的基地只有40时的路程,可是听说上次有人找到这个遗迹还是二百年前?那是什么原因让这个遗迹的消息二百年都没有传到外界呢?”

    何志闻言也严肃起来,皱着眉头开始思考叶家秋的话。叶家秋底下头心里想,其实应该现在就去遗迹入口,但是他却不能提醒萧夕,不过,问题也不大,那时候萧夕自然会叫他们进遗迹的。

    刚到晚上时间,萧夕正准备找萧朝一起去勘测地形,为什么萧夕老爱找萧朝呢?首先,他们是堂兄弟,年纪一样大一起长大感情好,还有就是萧朝那家伙经常能发现一些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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