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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刚到院门处停留,立刻就有两名便衣不知道从哪儿钻了出来,因为林雷两人穿的是警服,所以便衣也只是询问一番,而后便又继续潜伏起来。
看来案发现场也有便衣控制监视,这也是应有之意……
既然有封条,林雷是不可能进入现场了,只能在院子外面,听张队长讲解案情。
首案发生在一九八七年。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胡兰大侠提着一把斧头,翻墙进入了受害人的院子。
受害人姓李,是附近派出所的一名民警。
李警官约摸四十岁左右,进入公安系统只有四五年时间——也就是说,他是三十多岁才改行进入公安队伍的。
这在当时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制度,无可厚非。
第465章 首案(二)()
翻墙进入李家院子之后,凶手用斧头打开了卧室房门。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当年的门锁——八十年代人家普遍使用的门锁并不是现如今的防盗门锁,而是使用插销门锁。
由于工艺的原因,门缝比现如今大得多,而门框几乎都是木质的,而不是当今的铁质门框。
凶手开门的方式比较笨拙,但是简单有效。
他使用斧头通过门缝在门框上挖出一道豁口,然后用一根木棍或者类似的工具将门锁插销拨弄开——就这样破坏门锁进入现场。
由于凶手并不是使用斧头暴力劈砍门框,而是一点点的挖出豁口,所以动静并不大,若是受害人处于熟睡状态,那么是很难发现的。
林雷知道,在八九十年代,华夏发生过很多起类似的入室盗抢杀人案件。除了挖门框之外,甚至还有凶手使用挖墙入室的手法——这在今天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是三十年前,这却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凶手进入房间之后,当时李警官一家人睡在一个类似于通铺的大炕上。凶手一上来直接一斧子将男主人李警官砍死,而后开始杀害李警官妻子和儿女。
具体的现场情况太过血腥,张队长没有细说,反正李警官一家全都遭遇毒手。
因为是深夜,受害人全都是在睡梦中遇害,即使李警官遇害后,他的妻子儿女被惊醒,也完全处于“发懵”的状态,被凶手全部杀害也不稀奇。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李警官的小女儿只是被凶手砍晕,并没有遇害。
凶手离开了现场,李警官小女儿苏醒之后,一步一步爬出了家门,最后爬到了不远处的亲戚家门口,堪堪捡得一条性命。
接警后警方如临大敌,这等于说几乎是灭门惨案,而且遇害者还是警察。
不管是出于义愤还是职责,警方很快行动起来,封锁了全城各大出口,开始地毯式的搜索。
然而由于报案时间距离凶手离开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若是凶手已经逃离胡兰县或者隐藏回住处,警方是查不到的。
一般来说,发生重大恶性案件,警方第一时间封锁城市交通要道,这是必然的程序。
这起近乎灭门的案子,有两个关键之处。
第一,凶手没有在现场大范围翻动,钱财分文未取,只是拿走了李警官的配枪。
第二,便是唯一的目击证人,幸存者李警官的小女儿。
由于小孩子只有七八岁大,年纪太小,加之受到了极度的惊吓,即使警方专门找女警和家属做小孩的工作,但是小孩什么都记不起来,也说不清楚。
尝试了很长时间之后,警方出于保护受害人的目的,将小女孩送到了外地——若是凶手是寻仇,那么小孩子在本地就太危险了……
当张队长说到这里的时候,眼圈登时就红了,不住的哽咽。
同为警察,谁都有儿女,实在是感同身受。
林雷也沉默了,神情有些落寞。
林雷知道,这位现场唯一的幸存者,后来长大之后,也加入了公安队伍,完成着父辈没有完成的任务和职责。
看来想从幸存者口中知道关键信息,是行不通的。
“李警官平时与人有仇怨么?”虽然知道几乎是白问,但林雷还是必须问一次。
通常情况下,灭门案仇杀的可能性最大。
张队长迟疑了片刻,回答道:“小雷,你也知道——干我们这行的,谁没抓过罪犯啊?若说寻仇,那些有前科劣迹被李警官抓过的人,都有寻仇的动机。”
顿了一顿,张队长接着说道:“但若是做出灭门惨案这种仇怨,似乎没有那样的嫌疑对象。李警官是派出所民警,抓得最多的就是小偷,这应该不至于寻仇灭门吧?案发后胡兰警方已经对李警官抓过的犯罪人员全部排查了一遍,没有可疑对象浮现出来。至于有些没有记录在案的人,那就不好查了……”
张队长这话,林雷当然听得明白。
有些事,大家都懂。
在那个年代,法律规章制度有些地方并不健全,“人治”和“法治”并存,没有记录在案的一些事儿,也是有的。
这一点不必赘述,时代使然,并不是某一个人所能改变。
至少可以确定一点,明面上与李警官有着深仇大恨,能做出灭门惨案这种案子的仇人,应该是没有的。
否则以警方如此大的调查力度,若有人与李警官有深仇大恨,那根本不用怀疑警方的智商和能力,肯定能够查出来。
剩下的关键,便是李警官的配枪了。
凶手什么都没拿,甚至柜子里还有几百元现金,凶手也没有去翻动,只是拿走了配枪。
要知道八十年代中后期,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几十元钱而已。几百元的话,相当于一年的工资,这可不是小数目了。
粗略的类比现在,当时的几百元,约摸等于现在的几万元。
这钱说多不多,但绝不是小数目,凶手顺手牵羊就可以拿走,而他却无动于衷。
那么凶手的作案目的,很有可能就是为了李警官的手枪。
只不过,要弄枪,不见得要做灭门大案吧?
现在警方也不敢断定凶手一定是为了手枪——因为要弄枪还有很多方式,不必选择做灭门案这种惊天大案。
譬如很简单,在八十年代,很多单位企业都有保卫处,那里也都会有配枪。
当时的单位企业都是国企,保卫处主要是保护国家财产,震慑敌特或者其他犯罪分子,配枪也是应有之意,时代如此,不必赘述。
若说要弄枪,那么找保卫处的保安下手,应该比找警察下手更容易。
当然,世事无绝对,这些事儿只有凶手本人知道,警方也只能推测一二,不能下定论。
胡兰大侠案的首案,便是骇人听闻的灭门大案!
这凶手一出手,就非同凡响,竟然做出如此大案,实在是胆大包天!
张队长絮絮叨叨地讲完了首案,林雷怔怔地有些出神了……
因为后世林雷执行任务在国外,并不是在国内,所以也只是大概知道胡兰大侠案,具体的案情并不熟悉。
现在张队长这么一说,林雷算是对首案有了直观的了解……
第466章 靠谱()
听张队长讲完案情,看着门上沉重的铁锁和封条,林雷的眉头越皱越紧。
这封条是胡兰县公安局封的,若是想打开门进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是压根儿也不可能的事情。
林雷只是一名前来协助排查的小警察而已,级别显然太低,不可能拆掉封条。
要拆掉封条进入现场,肯定要走“组织流程”,还要上头同意才行,这些流程非常繁琐,而且林雷也没有任何理由让上头拆掉封条。
这方面的事情不必赘述,只要情商不太低的人自然都懂,林雷很确定自己不是龙傲天,也不屑于去做什么龙傲天。
那么进入现场目前看来是不可能了,案子又该从何入手呢?
林雷下意识地去摸口袋,却发现没有口香糖,只有香烟盒,于是掏出了两支红梅烟,递给张队长一支,自己点燃一支,开始思索起来。
这个案子与以往的案件都不同,破案难度极大。
简单地说,这是一起开放式的案件——现实里的大案要案,九成以上都是开放式案件。
也就是说,嫌疑人是谁,根本就没有范围。
但与限定嫌疑人范围的案件不同,开放式的案件一旦锁定了嫌疑人,那么案件几乎就告破了。
吃瓜群众习惯侦探电视剧里ABCD四个嫌疑人四选一,其实那种案件在现实里极少出现。
譬如现在这起胡兰大侠案,只要排查出某个嫌疑人有嫌疑,那么他是不是凶手,一查即知。
原因很简单,警方掌握了凶手的指纹。
就算没有掌握指纹,因为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所以凶手只要进入警方视线,他就一定逃不掉。
连环杀人案作案那么多起,单从作案时间上排查,凶手就无从抵赖。
而且这种案子只要警方搜查嫌疑人住所,往往都会找到相关证据。
一言以蔽之,不怕凶手抵赖,就怕没有人进入警方视线。
然而想要从茫茫人海中排查出嫌疑人,说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实际上却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
历史上胡兰大侠案三十多年都没有侦破,就是因为没有任何一人真正进入过警方的视线——或者说,进入警方视线的人,全都通过指纹排除了。
林雷很清楚,自己并不需要像之前的公寓杀人案那样,详细推理出案件的所有真相——自己要做的事,只是将高岛或者伊东这样的嫌疑人,带进公安局,仅此而已。剩下的事,自然不用他操心。
开放式案件,难度就在这里。
胡兰县有好几万中年男性,即使全部采集指纹,那也没用——谁能保证凶手一定就是本地人呢?
正如BAI银连环杀人案一样,警方当年几乎将BAI银所有男性DNA和指纹全部采集了,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凶手根本就不是BAI银人……
在连环杀人案中,首案,往往有非常重要的启示。
因为首案是凶手走上不归路的开始,他选择了这条不归路,就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以常理推测,若是没有足够的动机,任何一个清白的人,都不会随随便便杀人——杀人偿命,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后果。
凶手为什么要选择李警官家下手呢?
而且一出手,就是灭门大案!
一时间,林雷的思绪飞远了——他必须用八十年代人的思维来思考问题,绝对不能用三十年后的思维,否则就是南辕北辙。
当年的人,恐怕思维不如三十年后那么开放,想事情恐怕不见得太过于复杂。
……
良久之后,林雷手中的香烟快要烧到烟屁股,他才反应过来,收回了思绪。
林雷一抬头,却发现张队长正盯着自己看——
林雷不由得尴尬一笑,说道:“张队长,我想得有些入神了……”
张队长掐灭了手中的香烟,有些纳闷地说道:“我看你小子也不像再想别的事儿,你在想案子?”
“嗯。”林雷轻轻地点了点头,问张队长道:“张队长,你觉得凶手杀害李警官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抢枪啊!”张队长脱口而出道,旋即眉头又皱紧了几分:“可是省里来的专家却不太同意……”
林雷眼睛一亮,连忙追问道:“省里的专家怎么说?”
张队长摸了摸鼻子,沉声说道:“省上的专家分析,凶手最终确实是拿走了李警官的配枪。但是从逻辑关系上来说,要弄枪有很多途径,且不说黑市上能搞到,就说纯粹靠抢,也不至于杀人满门吧?专家说凶手是一个人作案,他进入现场后如果一击不中,发生打斗情况的话,警察都会一定的格斗术,人数上凶手也处于劣势,他作案风险太大。”
林雷笑了:“专家就是专家,分析得很有道理嘛!凶手为了搞枪就灭警察满门,这作案风险也太大了!”
张队长点头说道:“嗯,专家组就是这个意见……”
林雷知道,在那个年代,专家的话,恐怕没几个人敢不听。
“张队长,你为什么认为凶手就是为了抢枪呢?”林雷微笑着问道。
张队长一愣,习惯性地环顾左右,而后才压低了声音说道:“你小子可别拿出去乱说,我是跟你爸关系好,从小看着你长大,才随口一说的……”
“明白,明白,我太明白了!张队长,您只管说,您随口一说,我随耳一听就是了。”林雷脸上的笑意更盛。
张队长略一思索,开口说道:“专家办公室坐久了,有些理想化,教条化。”
“哦?怎么说呢?”林雷追问道。
张队长再一次环顾左右,而后用很小的声音说道:“这些人我见得太多,栽在我手上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罪犯没脑子的要占到七成以上。他们思考问题很简单,也很直接,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顿了一顿,张队长接着说道:“黑市上确实能买到枪,但是我很清楚,没有千八百块,买个狗屁!一般道上混的,有头有脸的,才会选择买枪,那些人有经济收入来源。而一般人,根本就买不起枪。要说其他地方,确实也能搞到枪,但警察肯定有枪,凶手作案就不会落空。”
关于“黑市”,坑太深,不必赘述——三十年前的事儿,也不必用今天的标准去衡量。
至于“道上混的”,林雷自然也懂,在八十年代,这也是常见的情况,要不然还“严打”什么呢?
林雷一边听,一边点头,笑着说道:“张队长,我觉得——”
“你觉得怎样?”张队长竟然有些期待林雷的答案。
林雷笑了笑,意味深长地说道:“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比砖家靠谱!”
第467章 第二案()
“第二起案子呢?张队长,我之前只是听大伙儿闲聊说起过,具体的案情到底如何?”林雷开始询问第二起案子。
张队长哈哈一笑,有些神秘地说道:“你们下面人都传疯了吧?什么版本都有,既然你感兴趣,我就详细地给你说一说。”
林雷连连点头,再一次递了一支香烟过去,还不忘记给张队长点上了火。
张队长深吸了一口香烟,开始述说胡兰大侠案的第二起案件。
说第二起案件的时候,张队长第一次提起了首案的发案时间——1987年6月6日。
这些情况林雷并不掌握,也不能直接问,一问就露馅了,现在张队长既然提起,林雷自然是暗暗牢记在心中。
第二起案件发生在四个月后,也就是1987年10月。
当张队长说起案发地点的时候,林雷不由得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
原来第二起案件并不是发生在胡兰县,而是发生在距离胡兰县几十公里外的八郾县。
八郾县万法镇派出所所长姓何,姑且称之为何所长。
1987年10月上旬的一天傍晚,何所长家中来了一名客人——镇中心小学校长。
校长来找何所长办点事儿,既然是校长,也算上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何所长在家中热情地接待了他。
校长这次来找何所长也没什么大事儿,具体的情况不必赘述,大家都懂,反正肯定也不至于是什么违反纪律的事情……
校长与何所长相谈甚欢,当时只是傍晚时分,但是由于是冬季,所有东北天黑的比较早。
两人正聊着,忽然外面闯进来一个蒙面人,何所长和校长顿时吃了一惊,两个人愣住了一两秒钟……
在这种突发情况下,人都会有一个惊讶的过程,迟疑一两秒钟实在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里必须要解释一下为什么胡兰大侠可以直接进入房间。
在三十年前,人们住的地方都不是现如今的电梯公寓,条件差点的就是职工宿舍筒子楼或者砖瓦房。条件稍微好点的,一般就是住在自家院子,地方很宽敞,用围墙一围,也算安全。
因为当时是傍晚,并不是深夜,所以何所长家院子和屋内都没上锁——毕竟天不算晚,这也实属正常。
就在何所长和校长两人忽然看见一个蒙面人闯入,继而迟疑的这一两秒钟时间,来人掏出手枪“啪——”地一枪,直接将何所长打翻在地。
正当蒙面人调转枪头,想要对校长开枪时,那校长猛地反应了过来,抄起了身边的一把矮凳子,顺手就向蒙面人持枪的右手砸了过去!
因为距离很近,蒙面人又是先开枪击杀何所长,所以有一两秒钟的时间差——凳子准确无误地砸在了蒙面人右手上,将手枪打飞在地。
蒙面人吃痛,一看情况不妙,撒腿就往屋外逃跑。
这校长也是见过世面之人,虽然最初有一两秒钟迟疑,但是事发后很快就反应过来,他没有马上追出去,而是捡起了地上掉落的手枪,而后才追了出去。
等校长追出去的时候,蒙面人已经跑出了一段距离,这校长眼瞅着追不上,抬手就是好几枪——“啪啪啪”,枪响过后,自然是惊动了左邻右舍,大家全都出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校长毕竟不是专业人员,枪法太烂,打出的这几枪全部没打中——蒙面人就这么跑了……
这便是胡兰大侠作的第二起案件,开枪杀害了八郾县万法镇的何所长。
案发之后,警方迅速介入现场,一比对枪号和子弹,马上就确定凶手落在现场的手枪,就是首案李警官遗失的手枪。
案子毫无悬念的并案了。
第二起案件几乎属于遭遇战,蒙面人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厉害,只不过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一上来就开枪打死了何所长而已。
后来校长在第二时间奋起反抗,居然抢到了枪,凶手也只能落荒而逃。
案发后,校长是目击证人,自然接受了警方大量的问询。
可惜因为事起突然,加之凶手蒙面行凶,所以凶手的相貌肯定是看不清的。
据校长说,凶手中等身材,体型也是中等,其他体貌特征他实在记不起来。当时的情况下,校长难以准确捕捉到凶手的特征,这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有很多人,放在人群中,你也找不出他来,因为他太普通了,没有什么特点——大多数人都是如此,体貌特征迥异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