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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眨眨眼睛,道这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孔圣人都说了:‘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长乐公主温柔贤惠,大方端庄,而且受李叔叔的影响,极擅书法绘画,才智也是极高,能娶她为妻,我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这一番话说的李世民连连点头,大是满意,长乐向来就是他的心头肉,手中宝,秦风给了如此高的赞誉,正和他心意,心底的火气也消了些。
“可郑丽琬也不差啊!能娶到她,也是一种福分。也许是我贪心了,花心了,但我真是两个都舍不得!咱们易地而处,你会做?”
“这个”秦风这一问当真是将李世民问倒了。若是他,毫无疑问,当然是两个都娶,但若如此回答,他又能够在制止秦风这种两个都娶的想法?一,李世民竟然产生了认可秦风这种行为的想法,定了定神。
“人家郑丽琬孤苦零丁,也挺不容易的,她只所求无非是有一个安宁、温馨能够躲避风雨的家而已。您想啊,一个女孩子在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夜晚,像头受惊的小鹿缩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无助的哭泣,是多么的可怜啊!而造成这种惨景的人与您多少有些关联。”
李世民长长一叹,久久不语。
对待敌人,他如秋风扫落叶一般残酷无情,对待百姓他如春天一般的温暖,郑丽琬家破人亡,与他有着最直接的关联,而帮凶则是他的妻子与下属。经秦风如此煽情的鼓动,他多少有些怀疚于心。
秦风见有戏,趁热打铁道旬子云: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裴松之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於人”
“啪!”的一声,良久良久,李世民猛地一拍大腿,长立而起,笑骂道好你个臭小子,朕险些给你糊弄了。了不得了,你这小子都算计朕的头上来了,想拿朕当枪使,做梦!这事,朕不管了,你想样就样,朕到要看看你是如何说服叔宝跟长乐。”
秦风心头大喜,李世民已经让说动了,但是,他却不敢得意忘形,他眨了眨眼睛,故意哭丧着脸,眼巴巴的盯着李世民,说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李世是一国之尊,这诺大帝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他都同意了,秦琼、长乐根本就不是事儿。
秦琼刚正不阿,那只是表象,只要求得秦出马还不是手到擒来?秦抱孙心切,巴不得他秦风多娶几个呢!至于长乐公主嘛!嘿嘿,一旦嫁到了秦家,还得求着他纳二房、三房,这一方面秦风很有信心,郑丽琬身为武人尚且被他杀得叫苦连天、丢盔弃甲,更别说娇贵的长乐公主了。
自以为很了解秦琼的李世民略带得色的望着他,似乎在说小子,在朕面前耍滑头,你还嫩着了!”
“别啊,我错了还不成嘛!除了辈分与君臣之别,咱们多少还有一点点的知己、忘年交的友谊吧?您别见死不救啊,我的终身幸福都寄托在你身上了。若我家庭不安、心绪不宁,哪还有人与高处不胜寒的您推心置腹、无拘无束的聊天吹牛啊?您要,这天下间能将你当人而不是神来对待的也只有区区我秦风一人了。少了就没了。”秦风可怜兮兮的出声求助了。
李世民虎躯一震,如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坐了下去,是的,九五至尊的代价是高处不胜寒,是孤家寡人。
还是秦王的时候,他与大家无拘无束的打成一片,可现在大家都因为身份上的变化而变化了,哪怕是程咬金、尉迟恭这两个大老粗,的方式、语气都需要思考才说出口。
李世民看了秦风一眼,念及两人相识至今的点滴,禁不住会心一笑:是的,秦风说得没错。他确实没有将朕看着高不可攀的神,而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也需要的人。知己、忘年交?有点意思,就冲这两个词儿,我就帮你一把吧。
李世民定了定神,见秦风还是那模样,心头一阵恶寒,大手一摆少给朕来这一套,你惹下来的麻烦解决去!”他一脸不耐烦,可眼神里却充满了笑意。
秦风是莫名其妙一头雾水,心中念道难怪人说伴君如伴虎,诚不欺我也。这些个皇帝,就像四川的变脸一样,说变就变。”硬着头皮道这个,您是啥意思?帮还是不帮,给个准确的答复成不?”
李世民瞪着眼睛道这个还用说嘛,当我是老糊涂了?不会去想?”
“这个”秦风不明所以,讪讪道末将、晚辈、小婿愚钝!”
“岂止愚钝,简直就是猪脑袋!”李世民毫不客气的道真不明白你小子是真傻还是假呆,说你傻吧算计起朕来一套连着一套,说你不傻吧,连这浅显的道理都不懂,长乐就看上你了呢?看在郑丽琬可怜的份上,叔宝与长乐那里朕给你提提。看着你就心烦,出去出去,别来烦我!”
“大恩不言谢,哈哈,我就您会帮我的,毕竟,咱们是同道中人嘛!”秦风喜出望外,语无伦次的跑了出去。
“滚滚滚滚滚,别我让再看到你。”李世民有些脸红,也有些恼怒。他并不否认好色,但让秦风如此说出来,面子上难免有些挂不住了。(。)
第194章:颉利之盟友()
秦风对于可怜的郑丽琬是十分怜惜的,以她之才貌机智当一个正妻绰绰有余,可是秦风先有长乐公主,李世民容得下郑丽琬,认同罗士信再娶一妻,让长乐公主以大唐地位最高的女性的额外身份,接受郑丽琬与之平起平坐已经很不容易了,秦风要是再做无谓的要求,那与找死没半点区别。网
在这方面秦风实在没有什么处理的办法,他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两个一起娶,但显然这是异想天开。古时固然是有三妻四妾的考究,但三妻中也需分一正妻与二平妻,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所以如果让他来选择,不管他怎么选,都会对不起另外一个。而且会因为厚此薄彼造成彼此的矛盾与不和,秦风可不希望自己家里成为上演美人心计、宫锁珠帘之类的场所。
但好郑丽琬的理性才智,她愿意为了他而后退一步。对此秦风自当是感动带着些许愧疚,他唯一能为郑丽琬做的只有一视同仁,心中无正妻平妻之分。
秦风知道郑丽琬的不争是理性与才智的体现,并不表示她没在意,长乐公主作为大唐嫡长公主,且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先入门的肯定是她了,如果他与长乐公主成亲之前,不给郑丽琬一点点的希望,一点点的抚慰,那么,他与长乐完婚那天,郑丽琬一定痛苦难当,毕竟与长乐公主比起来,她还处于一个见不得光的角落里,而这,也是秦风为何急着向李世民摊牌的主要原因,他是打算以此来证明自己对郑丽琬的一腔情意,安抚美人之心。
现在心事尽了,秦风襟怀大畅!总算不枉丽琬一番深情了。
回到家里,秦琼拉着秦风,细问他与李世民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没什么了,陛下询问了一些训练事宜,还说要赠送我一匹将六骏比成了小孩的天马。”秦风打着哈哈瞒混了过去。秦琼为人并不死板,但在生活上却有着儒家风范,重视礼仪,若让他知道秦风的想法、做法少不了一顿训斥。还是等李世民说服了长乐公主,迎娶长乐公主进门后,再通过长乐公主这个正妻来说服他为好,“对了,陛下说那匹马野性未除,给我一天时间来驯服,成了就是我的,不成就与我没关系了。”
“天马?”秦琼眼睛一亮,道:“我见过,陛下说得对,那是一匹独一无二的天之神马,在它面前六骏弱了一大截。”已然看出,李世民这赠马之举是对秦风献出的骑兵三宝的赏赐。替秦风高兴之余,又有些担忧的说道:“不过,那天马可不好驯服。这些天让它甩下马背的人可不少:咬金、敬德、茂功、君集等人都吃了大亏。”
秦风眼睛眨了眨,好奇问道:“您有没有试过?”
“没有!”秦琼一脸不屑、鄙夷,似乎提都不愿意提,“我有忽驳雷,就算关羽复生,拿他的赤兔马来换,我也不同意。”
秦风差点爆笑出声,秦琼的演技很滥,跑龙套的资格都不够,如此模样,摆明了是欲盖弥彰,肯定是试过了,而且貌似吃了不小的亏。
秦风对那所谓的天马更加好奇了,将满朝武将都甩了一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可见它的厉害!
“能不能喂它一把无色无味的迷药,弄晕了扛回家慢慢驯服。”秦风异想天开的说道。
秦琼额头上冒了一条黑线!
“我觉得此计可行,等它醒了要是不服,我再次下药,反反复复,我就不信它不服。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加上痒痒粉,等它痒得受不了的时候我再以救世主的样子出现,解除它的痛苦,宝马都有灵性,几次下来它就认可我了,之后,再以美食诱之,一定能成功。”秦风眉开眼笑,深为自己的想法自豪,自从到了这个重义气、重贞节的时代,他那一身毒术就失去了用武之地,再不用的话,忘记了可不好。
“不行!”秦琼眼中闪着寒光,有爆的迹象。
“不行?您放心,我下的毒无人能敌,别说是马了,就算一头大老虎也能用这种办法驯成坐骑。”秦风见秦琼怀疑自己下毒的水准,很是不爽的说道:“大不了将药剂加重”
“啪!”还没说完自己的专业,脑门就让秦琼赏一暴栗:“臭小子,成天想着这些歪门邪道,你能不能有出息一点?我可丢不起那个人?”
“好,好,好!明天我就用常规手段吧。”秦风摸着脑袋,哭丧着脸,这回理解了秦琼“不行”的意思了,不是怀疑他的下毒水准,而是不允许他用“下三滥”的手段。都怪汉语的含义太过丰富了,害我白白挨了一记,秦风十分郁闷的想着。
“那您教我几招!”
“这才差不多。”
翌日一早,秦风就打扮得英气飞扬,在小萝莉玉漱的伺候下穿戴上了朝服,配合那俊秀的脸庞,卓而不凡的气质,自有一股迷人的风采。
迷得小萝莉是神魂颠倒,小眼儿水汪汪的,惹得秦风忍不住再三捏着她的脸蛋,吃着她的豆腐。
秦风照着铜镜,对自己的新造型很满意,官阶不一样,服饰也不一样,不知是心态的问题还是原来就是,反正秦风觉得一级比一级好看。
“帅不帅?”秦风嘴角边挂着淡淡的微笑,轻声问道。
玉漱不断地点头,轻抿着嘴唇,眼睛都舍不得眨上一下。
“喜不喜欢?”
玉漱使劲点头。
“哈哈。小丫头也会拍马屁了,不错,我喜欢!”秦风大笑几声,再度捏了捏小萝莉的脸,笑着走出了院子。一边朝外走去,一边口上吟道:“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高处不胜寒啊!”
可惜,没有折扇,要是这时候有一把折扇摇晃几下,肯定会更显得清心脱俗。
来到大厅正遇上秦琼,他也是在同一时间上朝的。上朝路上,顺便询问了那匹厉害得不像话的马的一些信息!
北方人豪迈直爽,作为突利、夷男使节的人或许有些心机,可是与大唐那些老狐狸相比,顶多只是幼儿园阶级。既然那马那样的牛,它的来历肯定也让大家套了个不离十。
秦琼道:“关于这突利、夷男联合进贡的这匹马的传说是从去年开始的”
原来突厥西北苦寒之地的牧民现了一匹神骏无匹的神驹,那马就如天上而来,不但充满了梦幻般的美感,而且还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力量度,甚至智慧。
于是天马的消息不胫而走,愈传愈烈。起初还以为是谣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天马的牧民越来越多。此事当即引起了附近族部的注意,地方部落已经聚集人马擒抓天马了。
附近的部落出动了上千优秀的牧民,驯马师,但他们始终奈何不得天马分毫。
最终消息传到了颉利可汗耳中,当然也传突利、夷男那里。草原上的民族对于马匹情有独钟,为了一匹神驹血流成河是常见的事情。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里,颉利就出动了十万军民围捕天马,与此同时,突利、夷男也出动了自己的亲信部落,三方近三十万人,将天马出现的地方围个水泄不通。
今年六月,颉利的军队最先现天马的踪迹,可在追逐中天马的时候却意外的将天马驱赶到了突利的军营中,让突利给擒住了。颉利可汗当即派人讨要,并且出动大军逼迫。突利可汗的人也都是硬汉子,虽知道实力不如颉利,但依旧抵死不从,双方差点就在草原上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就在一场杀戮即将上演的时候,谁曾想到那天马挣脱束缚跑了。它这一跑,也避免了内战的上演,可尽管如此,但颉利可汗与突利可汗之间的矛盾因此民到了极度紧张的局面。
天马消失后,三方势力都派人追捕,只可惜此马机警异常,每次都成功的跑掉了。之后,突厥内战爆,三方也没有心思去理会这天马了。
哪知道突厥人放过了天马,可是它仿佛与人类斗上瘾了一样,天天跑到突利的大军中捣乱,每当大军下马休息,围好马群的时候,它也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像猛虎一样冲入马群之中,一阵乱踢乱咬。天天如此,弄得突利可汗部苦不堪言,突利恨极,索性停下大军,派人四下兜捕,只是那马甚是警觉,当突利张网以待的时候它根本就不出现,待松懈又天天去捣乱。
等突利、夷男合兵一处后,天马消停了几天又故态重萌,此事也殃及了夷男部,大家因此心神俱疲,让颉利可汗窥得时机,连胜了几仗,两部恼火之下,总结了天马作恶的规律后,索性设下陷阱等它自己送上门去。天马虽然聪明,但毕竟斗不过人类,最终落到了两部的陷阱之中。由于它有前科,故而两部将它严加看管,将其关到一个大铁笼子里头,而两部也因为天马的归属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由于心思各异,又让颉利败了两仗,抢走无数牛羊,眼看冬天已至粮食无可为继,两部只能求助于大唐,而导致两部损失惨重的祸根成了送给李世民的见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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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马中之霸()
“人有人皇,马有马王!这匹马算是马中王者吧。只是万万想不到它竟帮了颉利之大忙,这马的报复心倒是很强的嘛!吃过突利的亏,就专门找突利的麻烦。”
秦风又是吃惊又是好笑,如此深具灵性的马匹,在这之前不要说看到,连听都没听过。
“正因为此马难得一遇,故而,当陛下放话说:谁驯服了就是谁的消息后,不甘心失败的将军们每天都要去试上一试。不过,马没驯成,倒是把它练得精明无比,每个人在马背上的时间也越来越短,好像陛下也吃了大亏。”
秦琼笑得十分灿烂,秦风估计这里头有幸灾乐祸的成分。
“论骑术,我大唐武将骑了半辈子的马,并不弱!但远远不及突厥那些在草原上生长的马夫、驯马师,连他们这些玩了一辈子马的都拿天马束手无策,更何况是半路大唐武将?这驯马术与个人的勇猛无关,经验最重要。”
秦风说到这里,也恍然明白李世民的“险恶用心”,他嘴里说得好听,要送自己一匹绝世无双的好马,实则只是画了一张大饼而已。
天马野性极强,极难驯服,固然拥有无匹的力量,也是无用之物、是摆设!随即冷冷一笑,心道:“你们没有这个本事,难道深通内功与轻功的我会连一匹马也驯服不了?哼,就等着我如何将其收服吧!”
“我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马,能让草原上的民族与我大唐对之束手无策,我还真就不信这个邪了。”秦风喃喃自语的说着。
秦琼见秦风斗志昂扬,忍不住嘴色一抽,友情提示道:“风儿,你可要小心一点,弄得伤筋断骨不划算。”
“等着瞧吧!”见大家束手无策,秦风也不再说什么下毒之类的话,他要在众目睽睽之下,以自己真实的本事降服那传说中的天马。
当天朝会,李世民他们说什么,秦风都没听得进去,脑海里不断的播放着秦琼传授的技巧。
散朝,在李世民的率领下,一群武将很自觉的跟着去了。文官一系无不摇头失笑,这种情况自突厥人献上那匹马之后就天天上演,这些天,一些喜好热闹的文官也都跑去看热闹了,这大唐的娱乐很少,看人摔跤也是一门不错的消遣。
一群人浩浩荡荡杀到马场的时候,这还未踏入大门,就听到一声如龙吟一般的嘶鸣,高亢嘹亮,震耳欲聋。
“这就是天马的嘶鸣,只有天马才能发出如此嘹亮的嘶鸣。”由于今天前来驯马的是秦风,故而,他紧跟在李世民一侧,生怕秦风不懂,李世民热情流溢的介绍着。
作为百战将军,唐太宗李世民对于相马之数,也略知一二。相马先看其形,再闻其声,马嘶鸣声的高低直接揭示着它的中气如何,中气足,体力耐力自然不差。相马先看其形,再闻其声,马嘶鸣声的高低直接揭示着它的中气如何,中气足,体力耐力自然不差。
先前那一声嘶鸣,高亢的如龙吟虎啸。
对于相马之术,秦风是通了九窍,还有一窍未通,可是他也通过这一声嘶鸣感受到了它的不凡,因为那声音即便是李世民坐下的六骏白蹄乌、特勒骠、飒露紫、什伐赤、青骓、拳毛騧的嘶鸣声都远远比不了。秦风还不知道天马究竟长什么样子,如何神俊,但此刻只闻其声,便以知道即将瞧见的骏马定是自己从未见过的神驹。
“好马,好马!”
到了里面,夺人眼球的是一匹骏马,一匹难以用言语形容的骏马,此马较常见的马匹要高大出一截,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天上的云彩,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白色鬃毛看不见一根的杂毛,犹如万道雪花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飘荡着。
它全身充满着爆炸力,牛眼般的双眼,散发出狂野的气息,那是孤傲不屈的斗志,隐隐之间还有一些不屑,似乎天下之大,却无人有资格爬上它的脊背。
远远看去,这匹马充满着一种力量与野性之美。
走到近前,秦风发现那匹马马鼻以上部分微微向外突出,有些像兔子的头,让人想起了三国时期无双吕布的坐骑赤兔,相传赤兔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