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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岚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拿起衣服又穿上,她一边穿一边说,“你要是没事儿,一会就帮我打打文件吧。”
“行,行,行。”我连忙说,心想干什么都行,只要您不再脱衣服就行。
剩下的大半天,我就一直帮林岚打文件。别说,活儿还真多,我干得头晕脑涨,不过好歹原先在公司做过,一点就通。林岚在一边忙她的事儿,不时跟我说两句话,要不就过来帮我换杯咖啡。门当然是开的,常常有人走进来,和林岚若无其事地说事儿,但是我渐渐地听到走廊里的窃窃私语以及某些办公室的哄堂大笑。我慢慢觉得有些不对,但是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来求爱甚至来求工作的男人,逃跑是不能考虑的一个选择。我于是硬着头皮干了一天,直到晚上七点左右我才从厚厚的文件中头晕眼花地抬起了头。
“现在找一份工作不容易吧?”林岚还是那么似笑非笑地问。
“靠,真他妈不容易。”我由衷地叹了一口气。
“以后别再在门前的红色弧形上写字了,那样花钱太冤枉,他们商场总那么赚钱。”林岚说。
“什么意思?”我不解地问。
“我丈夫冯关总是让一些男人来找我,我和我们公司都习惯了,大家都当笑话看。来的那些男人,包括你,总是不约而同地想到门前的那个用来做广告的红色充气弧形。其实那个商场生意挺清淡,他们原来总是在那个条幅上写上××月××商品大减价,都不花钱;你们一来他们反而多了一笔广告收入,而且价格越来越高。”林岚解释道。
听到这儿,我都快崩溃了。我靠,这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啊!有点像凭着猫碗卖猫的故事。看来我是被人彻彻底底耍了一顿。这时林岚接着文静地解释道:“当然我脱上衣,可能有点唐突。但是每回一个男人来,我都想听听他的真实意思,一般情况下,男人在那种情形中都会说真话。只是我每次问的问题都有所调整,因为我每回让他们看的部位不一样,当然有些部位是不能看的。”林岚说到这儿,轻轻地笑起来,我在她冷静的声音中不禁想起了《西游记》中循循善诱的唐僧,这唐僧也太可怕了,那我呢,我算干什么的?简直是一个钻了套子的猴子!想到这儿,我在无比的羞愧站起身,迅速夺路而逃。
不得不说,我是带着一种愤懑的心情给冯关打电话的。我就是想抒发一下我心中的郁闷,我不停地想,好歹我也是一个海归MBA啊,怎么让人玩到这种地步?但是对于电话中我的愤怒,冯关依然不愠不火,他听着这事儿就好像司空见惯了一般。他后来对我说:“我不是说过找她的难度挺大吗?”
“那叫难度大吗?那叫玩弄,彻彻底底的玩弄。”我痛心疾首地说。
冯关嘿嘿干笑了两声,然后说:“我这个发妻,人很聪明,遇事冷静,下手做事稳准狠,要不然她不会在男人林立的IT界里打下一片天地。这些年来,我什么也不干,一直靠她活着。”冯关说到这里,话音里又显出一片頹丧。
原来是吃软饭啊。我心里想,靠,我怎么没这个机会?
“我劝你还是去找舞会上那个女孩吧,她叫余心乐,是我曾经的情人。”冯关说,“对付她也许难度小些,她很容易动感情,只要你对她好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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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水城(6)
“不,我是不去了。”我坚决拒绝道,“我这回仅仅是抱怨而已,希望以后你对你的妻妾加强教育,别再让天下无辜的男人受伤害了。”
挂了电话之后,我果然说到做到,没再对冯关的妻妾采取行动。这件事充分证明了我原先的固有观念,游戏就是游戏,一旦与现实相遇,就异常复杂令人不知所措。仅仅休息了一天,我又在清晨出发了。没办法,我必须得活下去,插曲一旦消失,我就得如同往常一样,马上出去另觅头绪,找工作。遗憾的是,情况没有任何改善,我去了无数招聘会,每个招聘会都是人潮汹涌,我不断和各种年龄,各种学历,各种经历的人反反复复地竞争着,但是无一例外的是所有的招聘都石沉大海,音讯皆无。焦虑因此一点一点淤积起来,它使我的心情阴晴不定,更糟糕的是,作为某种奇怪的生理后果,我的脸色果真的如同海带一样慢慢泛出了些许褐色。
然而没想到的是,在孤独和忧伤的时候,我居然又见到了冯关,这一回是他主动来找的我。他在某个周日的上午敲开了我的门,打开门时我一愣,他马上递给我一个见面礼——那是一大瓶新牌子的矿泉水,包装精致,水质清澈。
“工作还好找吗?”进门时他像料到了我的窘境一样地问我。
“不好找,这个城市里似乎没有工作可找。”我说着,把他让进客厅,并且把矿泉水倒出来让两个人分享。
冯关听了没说什么,他认真地喝了一口水,仔细而享受地品尝了一下,然后不紧不慢从口袋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说,“你的钱,还给你。”
“哟,有这好事?”我有点惊讶,不由地由衷一乐,合同没完成,钱倒退回来了,不错。
“不仅如此,”冯关接着说,“如果你去找余心乐,我每个月给你十倍的钱,直到你把她拿下为止。这个事你干不干?”
我一听就愣了,不相信地瞪大眼睛,“真的?泡你马子,你给十倍的钱?”
“当然。”冯关坚定地说。
听了冯关的话,我真有些将信将疑,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但是他出的钱的数额可太吸引人了,因为这个数字我的心不禁活络起来。我现在天天坐吃山空实在不是长事,冯关无疑是给我找了一份报酬很好的工作,虽然我吃过他的女人的亏,应该小心一点,可是经济学上说百分之十的利润就可以让人铤而走险,何况这回是十倍?
不过琢磨到这儿,我忽然想起另一个问题,“哎,你原来不是一碗水端平,让我泡哪个都行吗?这回怎么主动让我泡余心乐?”
“很简单,通过上回的事,我发现你不是林岚的对手;况且上回你是参与游戏,这回我是你的雇主,泡谁当然由我决定。”冯关说。
我点点头做理解状,但是因为上回走麦城的事我还是留了一个心眼,我问冯关,“你真的有钱吗?”
冯关很肯定地说:“我有的是钱,我能证明这一点。”
于是,冯关很快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明证。他出其不意带我去了一个家具城。在家具城的四楼一个仿古家具店里,一个叫做小凡的极其清纯的女孩子恭敬地接待了他。冯关当着我的面,连价签也不看,就把新来的家具一古脑地买了,然后他异常轻松地递给小凡一张限额支票,让她把数字填上。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对于我来说,小凡挥动笔写下的可是天文数字。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冯关有些得意地说。
“都是靠吃林岚的软饭得来的?”我有些讽刺地问。
“当然。”冯关居然坦然承认,然后,他一点廉耻也没有地说,“她是我一辈子免费的早餐,午餐,晚餐。”
我点点头,理解了,到目前为止我完全理解了冯关的目的。他是在一阵摇摆之后,终于决定让我帮他打扫他另一个碗里的剩饭,而他将会摆脱烦恼把软饭吃到底。想到这儿,我忽然转过头问写完支票的小凡,“喂,小妹,你大学毕业吗?”“是啊——”小凡瞪着圆圆的眼睛答道。我听完之后,心中一片黯然,心想,完了,让我猜中了,怎么现在大学毕业都来卖家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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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水城(7)
就这样,在一个下作的有钱人以及一个屈服于生活压力的“海带”的策划下,一场猎艳行动正式开始。
实话说,泡妞这种事到了这个时代已经不算太难。现在,社会风气开放,男女之间的关系又很随意,这实在为泡妞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就我从国外回来的感受来说,我们的姑娘真不比那些大方的鬼妹差,有时还有过之无不及,除了碰到林岚那种各色的。
我开始频繁地去泡舞厅,目标就盯着余心乐。经过研究,我根据自己的现实条件,采取了一个很简单的招儿:愣扑。舞曲一响不管会不会先上去请,不能让旁人占了先;跳舞时直接套近乎,两曲之后干脆硬搂着跳贴面。这种方式对我本属重操旧业,上大学时泡女生这种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招儿就很灵。它的缺点是会得罪一些自尊心很强或者对我甚无好感的女生。但是它的优点也很明显,那就是大部分女生一上来就被弄得有点气短,其中当然夹着别扭反感,但是随着音乐的流动,我诉之以情,挑之以笑话,对方往往就会脸犯红潮,渐渐地心猿意马了。
果然,余心乐很快就发现了我这个忠实的伴舞者。舞技虽差,但是态度执着。我在众多的追捧者中不断涌现出来请她跳舞,她也很给面子,三、四曲中总能分出身来和我跳上一曲。她没怎么费劲就熟悉了我的方式,我一边跳一边坚持和她窃窃私语,但是她一直不接话,只是把头枕在我的肩头,仿佛她真的陶醉了一样。跳完舞她总是礼貌地向我一笑,然后穿过舞场向人群的另一头走去。余心乐走向人群中的背影总让我想到某种隐喻,她的沉默也似乎表达了某种意想不到的哀伤。
到底有戏没有?我不断问自己,虽然我觉得泡她确实比林岚容易,但我有点担心泡她的后果也许更漫无边际?
但是还好,经过不短也不太长的等待,余心乐终于在一个夜晚向我开启了一扇小小的窗子。那天不是周末,舞会上人不多,我和余心乐没约却不期而遇。舞会的气氛很好,乐队一连好几曲都唱得特别怀旧。我很幸运,一直请余心乐跳,她也一直跟着。我们跳了很长时间,然后喝饮料,然后又跳。时间渐晚,人越来越少,偌大的舞场显得有点寂寥。就在乐队唱完一曲《夏天最后一支玫瑰》之后,我突然灵机一动,就在幽暗中俯在她的耳边轻轻说,“跟我去车里呆会儿,好吗?”余心乐什么也没说,又过了大概半曲的样子她才慢慢点点头。
我拉着余心乐慢慢走出舞场。在夜色中找到了我的车,我打开车门让她先进,随后我也一起钻进后座。周围很黑而且安静,我们彼此能听到呼吸。呆了片刻,我就开始吻她。她的反应不热烈也不冷淡而是刚刚好,我一边吻她一边把手向既定目标伸去——她凹凸有致的身体早被我觊觎很久了。不过令我有点惭愧有点尴尬的是,也许是因为黑,也许是她今天穿的衣服不合适,我摸索了很半天才大致找到解决之道。可就在我要得手时,她忽然上来一只手,微微使着劲儿挡住我的手,然后有点幽怨地说,“别碰我。”
“怎么了?”我不解地问,继续行动中她的另一只手也上来,一齐挡在胸前。
“等等,先别碰我。”她说。
“怎么了?”我喘着气不得不停下手。
“你能帮我找一份工作吗?”她停了一会儿在黑暗中说。
“什么?”我一下愣了。
余心乐沉默了一会儿,把手放下,身子向后一仰说,“算了,没什么,当我没说,你来吧。”
我这时倒是没兴趣了,也许人到了某种岁数,就很容易警惕和冷静。我唔唔了两声,并没接着行动。尴尬的气氛持续了一会儿,余心乐看我还没从愣怔中恢复过来,她就坐直身子,然后侧着头靠过来说,“要不,你帮我寄存点东西吧?”
“那,那行吧。”我想了想,看着斜倾过来的余心乐的身体算是勉强答应。
沙尘暴在人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又一次袭击了这个妄自尊大的城市。大风随夜而入,整个城市在黑夜中共振颤抖瑟瑟作响。清晨,当人们醒来之后,天空已变得昏黄无比,混沌一片。黄尘在每一条街道横行,肮脏的废纸和各种甩弃的塑料袋,如同歹徒一样在废墟般的城市中肆意舞动。所有不得不上街的人都得低下头,弯下腰面对这生活和自然的审判。很可笑,在这种令人绝望的时刻,这个城市中的人忽然拥有了它从未有过的平等。所有的权力、金钱与虚妄的荣耀,都消散于狂风与黄尘之中。人们彼此之间的等级,恶毒与冷漠忽然被更加巨大的唾弃或者惩罚所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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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水城(8)
更令人无法目睹的是这个城市里的植物,它们在无辜之中被迎面而来的黄沙与塑料袋抽打得异常凄苦。
在这样的天气里,我的心情当然不好。我躺在沙发上,懒懒地看着电视。我不愿看到这个城市这样。在我小时候,几乎任何时候出门蓝天都会展现在我眼前。而现在,蓝天就好像一个当年的贞洁女人,她无法阻挡又无比迅速地堕入Se情行业,对于这种无法理喻的堕落,我们这些从小的崇拜者的伤感与愤怒是城市的后来者们所无法理解的。
就在这时,有人敲门。我侧耳听听,确实有人敲门。这个时候谁来?冒着狂风黄沙而来,他有病吧?但是敲门声在继续,我在无奈之中站起身,披上一件睡衣懒懒地去开门。门一打开,风“呼”地一下吹进来。我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然后抬起眼,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头发乱蓬的男孩。他穿着一件破旧的衬衣和一条牛仔裤,衣服上满是灰尘。
“找谁?”我奇怪地问。
“我姐姐叫我来的。”他说。
“你姐姐谁啊?”我不耐烦地问。
“余心乐。”他说。
我听了一愣,想了一下马上明白过来,原来余心乐让我“寄存”的是他弟弟啊。妈的,这一阵儿让我吃惊的事情太多了。先是玩“拍卖”进了套,怎么现在帮人“寄存”东西也进了套?“你能不进来吗?你姐姐只说寄存东西,没说寄存人啊。”我冷淡地说。
“可我姐姐说你是一个好人,是这个城市里一个好的MBA,你乐于帮助有困难的人。”小伙子很利索地说。
小伙子话很愣,但是我还真没法接,看样子是余心乐教他说的,摸着我的软肋说的。僵持了半分钟,我没退缩,小伙子也没退缩,相反倒更热切地看着我。又过了一会儿,我的心一软,心想,唉,没办法,谁让我那么轻易地答应了余心乐呢,而且人家刚才不是还夸我是个好的MBA吗?总得说话算数吧。想到这儿,我下意识地一侧身,男孩也不客气马上大踏步走进来,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我阴沉地关了门,然后去厨房倒了一杯隔宿的冷茶给自己喝(就给自己喝)。一边喝茶我一边走到客厅里皱着眉问男孩子,“你怎么这种天气来?”
“那我什么时候来合适?这儿总是这个天气呀。”男孩不懂事地说,我听了心里更不高兴。
“你姐姐让你来干什么?”我斜着眼睛又问。
“住下,她说这是她给我租的房子。”男孩说。
听了这话,我差点背过气去,这叫什么事儿?我人还在呐,就拿我这儿当旅馆了。不行,这太欺负人了。“海带”怎么了?MBA怎么了?凭什么让人这么欺负?
“放屁,你现在就给我出去,两秒之内在我眼前消失,马上!”我终于忍不住愤怒,厉声叫了起来。
男孩愣了,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在瞬间变得如此愤怒。他晃动着乱蓬蓬的头发站了起来,满脸倔强的表情,就好像受了委屈一样,然后一步一步走出房门。
我真是给气坏了,坐在沙发上来来回回按摇控器。可我的眼睛没看电视,脑子里翻来覆去想这件事。这叫什么事?这个社会怎么会如此利用一个人的善良之心然后不遗余力地打击它?难道我们只能生活在一个彼此充满冷漠与警惕的环境里吗?我想起在国外看到过的一些在街头开玩笑的电视节目,前一阵我发现它已经被移植到中国来了。但是节目的氛围完全不对,在这些模仿节目中,中国人面临事情发生时严峻的表情,戒备的眼神,结果未知时的暗暗惊恐,以及真相大白时内心的不耐烦和外表的强颜欢笑都让我对这个环境痛心疾首,难道我们只有露出彼此锋利的牙齿才算是真正的人类吗?
胡思乱想了二十分钟,我下意识地站起身走到阳台往外看。我就住在二楼,所以小区里的情形一目了然。在一张石凳上那个年轻人坐在那里,他抱着头,蜷着身子,任凭狂风与黄沙从他的身上肆虐而过,整个小区除了他,空无一人,估计所有人都躲在家里。
一起去水城(9)
眼不见心不烦,我赶紧躲了,可过了二十分钟,我忍不住又去看他,他还在那里。再过二十分钟,我再去看,他依然在。这时,我终于犹豫了,我觉得自己太不人道了,这样下去他会被吹成石头的,我想。于是,我打开窗户,在风中,冲着年轻人的背影喊了起来,“喂,你,给我上来,不过告诉你啊,这可是暂时的啊。”年轻人在我的叫声中回过头,他真的象石头一样沾满尘土!只是眼神还那么执拗委屈。这时,一股沙子扑过来,劈头打在我的脸上。
尴尬的白天艰难地熬过去。晚上,我的门被再次敲响,这一回是主角余心乐。她穿了一身紧身的黑衣,身材极其招人。而她的怀里抱了一株很怪的植物,绿绿的叶子,蓝得十分清澈的小花。她冲我一笑,嘴咧得大大的,显得特别迷人。还没等我说话,她就抱怨着说:“我要洗澡,外面全是土。”
我点点头,并且接过花。余心乐如同在自己家一样,很快钻进了浴室。我把花放在客厅的茶几上仔细观察,这真是一盆漂亮的花,即使它的叶子沾满了尘土,也掩盖不了它动人的美丽。它那么小巧,灵动,似乎善解人意。余心乐的弟弟也看着这盆花,他在客厅的另一个沙发坐着。这家伙一整天就这么坐着,他几乎没跟我说几句话,我只知道他叫余志强。
半小时之后,余心乐钻出浴室,她的头上包着毛巾坐在我身边,我问她:“这花叫什么?”
“叫天天天兰。”余心乐说。
我看了一会儿花,又瞥了一眼屋中的两个人,心想,我该怎么开口呢,我必须和余心乐认真谈一谈,无论如何我的私人空间不能毫无缘故的多两个人,难道让我和他们生活下去吗?这即不逻辑,也不可能啊。
这时,还没等我想停当,余心乐已经迅速而没有顾忌地靠过来,她混身散发着香气对我说:“看看电视吧,今晚还有一场体育比赛呢……”看看身边侧身依偎的余心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