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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雨真喝口热茶,又提起另一件事。“另外,之前的亲家告诉我们说,芷萱她生了个女儿,不是你的孩子,现在她跟一个女人住在一起。”
戴克任心中一凛,听来芷萱已经摊牌了,不知现在情况如何?是否引起一场家庭风暴?但他所能做的,似乎也只有默默祝福她了。
“爸、妈,请不要对芷萱觉得失望,我只希望她过得自在平静。”
“我们当然明白,这世界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谢雨真从小看着邓芷萱长大,对这无缘的媳妇只有疼爱没有责怪,要怪也只能怪上天捉弄,让她和戴克任这辈子没办法真的做夫妻。
不过话说回来,原来女人也有可能爱上女人,那么,男人爱上之前的情妇,似乎也没什么好讶异的。
“所以,之前你们离婚,是芷萱的意思吧?”谢雨真又问。
“嗯,”戴克任点点头。“我们从结婚到离婚,都是好朋友的关系,这样你们应该可以了解,我需要另一个女人,所以我找到了宛琪,在她人生最困难的时候,要求她做我的小老婆。不过,现在我把她当女朋友对待,我珍惜她也尊重她,更希望未来能跟她结婚。”
谢雨真虽能理解,但闷在一旁的戴邦旭可不,他这时终于开口:“那又怎样?我可还没有认同你们。”
戴克任不想和父亲吵架,换个主题说:“爸、妈,改天我们一起吃饭好吗?小琪很会做菜。”
戴邦旭哼一声。“她很会做菜,又关我什么事?”
“爸、妈~~”戴克任做出惊愕表情,夸张道:“上次跟你们一起吃饭,不知是多久以前的事了?难道你们都不想我?我不是你们亲生的吗?”
戴邦旭和谢雨真都是一惊,这平常没血没泪没感情的儿子,今天莫非是在向他们撒娇?
戴克任坐到父母中间,左右拉拢。“好啦~~我们就一起吃饭吧!这礼拜六晚上,我和小琪一起过来,在家里煮桌家常菜,我们全家团聚一下,好不好?”
面对他那张笑脸,没有任何人能说不好,包括硬了心肠的父母。
不知是谁说过,做父母的永远赢不了孩子,因为有爱,就不得不投降啊。
几天后,戴克任和女友再次出现,石宛琪显得自信许多,抬头挺胸介绍自己:“伯父好、伯母好,我是宛琪,若不介意的话,请叫我小琪。”
“今天厨师休假,所以就麻烦妳了。”谢雨真自己从未下厨过,她和丈夫都是让人伺候习惯的了。
“请放心,我会努力做出一桌好菜的。”他们昨天已做了大采购,针对两位老人家的口味,预备做顿健康美味的晚餐。
“不只有宛琪,还有我呢!”戴克任举起双臂,做出信心满满状。
“你行吗?”戴邦旭抬高一下眼镜,难掩诧异之情,这小子什么时候也会做菜?以前在家里,若无佣人,可能连根汤匙都找不到,而今竟能“进化”到这地步?
“拭目以待吧!”戴克任换上围裙,随女友进厨房。
戴邦旭和谢雨真面面相觑,他们的儿子穿上围裙后,看起来怎会那样意外的适合?
不到半小时的工夫,他们在客厅已是坐立难安,那香味之扑鼻诱人,让人忍不住想去探个究竟。于是他们分别假装去倒水,顺便参观一下“前线战况”。
“阿任,你这样切不对喔!”
“啊~~要斜着切对不对?”
“嗯,注意那边火候,别蒸得太老了。”
“是!”他才这么回答,随即发现火势过大,连忙熄火,对女友傻笑赔罪。
戴邦旭和谢雨真在旁看得一愣一愣,心想这女人还真有两把刷子,居然把他们儿子当助理使唤,看来时代真的变了,他们想做挑剔媳妇的公婆,可能也没那么简单了。
终于等到开饭时,戴邦旭和谢雨真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他们,难得看到这些家常菜色,有五谷饭、酿苦瓜、芙蓉蛋、洋葱蒸鱼、山药鸡汤和杏仁甜汤等。
更神奇的是,吃了以后只有香甜清爽,一点也不油腻或过咸。
对此,石宛琪解释道:“我知道伯父有高血压的问题,所以煮得清淡些,希望您吃得习惯。”
戴邦旭没多说什么,低头咀嚼那份滋味,由儿子和未来媳妇煮的饭菜,似乎怎么吃都好吃。
一场饭局下来,只有谢雨真连连赞好,戴邦旭仍是默然无语,不过吃得太满意也有另一个问题,用过饭后水果没多久,他就开始头晕脑胀。
谢雨真最了解丈夫的症状,看他皱起眉就说:“血压又升高了是吧?快吃药!”
“伯父吃过药先休息一下,要不要尝试指压?”石宛琪提议道。
“啊?”戴邦旭终于回话了,一脸诧异。
石宛琪仍是平静。“请不用担心,我不会让您觉得很痛,只是适度的做经络推展,不过要等消化比较完全以后,再来做指压。”
“不用了,我好得很……”
戴邦旭本来还支支吾吾的,却被妻子扶到沙发上坐下。“你试试看好了,不然头痛不知要多久才好?”
等戴邦旭服药后半小时,石宛琪才开始替他做指压,从头顶、颈子到肩膀,一一纾解压力。
戴邦旭没料到是这种感觉,不疾不徐,缓缓使力,以前他也请过专业按摩师,但没有一个像石宛琪如此厉害,感觉得出她是个平静沈着的人。
这样一个面面俱到的女人,又收服得住他们的儿子,怕是打着灯笼也没得找了吧?
“真好,这本来是我的特权欸。”看老爸享受,戴克任心不甘情不愿地说。
“你敢跟你老爸抢福利?”谢雨真拍拍儿子的背。“干脆你也来帮我马两节好了。”
“是。”戴克任岂敢不从?双手搭上母亲的肩膀,开始尽心尽力按摩。
“哎呀呀~~打从你出生以来,这还真是第一次呢!”谢雨真原本只是说说,没想到儿子当真力行,感动得她快掉泪了。
“妈您辛苦了,陪伴老爸这么多年,真是不简单。”戴克任光想到这点,就觉自己应该更孝顺。
一旁,戴邦旭假装若无其事问:“石小姐,听说妳在纽约大学念设计?”
“是。”石宛琪轻声回答。
“毕业后妳有什么打算?”戴邦旭又问。
“我希望靠自己的能力,找到一份工作,也找到成就感。”她不想说谎,刘世裕已教过她,诚实是最佳护身符,尤其在重要的人面前。
“所以妳不会是乖乖在家相夫教子的好媳妇?”
石宛琪听出对方的讥讽之意,但她并不想因此妥协,她必须先尊重自己,别人才知道如何尊重她。
“我会重视我未来的家庭,但我也想兼顾工作,证明自己有能力生存。”
“阿任,看来你找了一个不安于室的女人。”戴邦旭故意对儿子呛声。
石宛琪内心一怔,原来伯父是这么传统型的想法,他认为女人婚后应该守在家里,不能往外发展吗?
尽管如此,她仍镇定道:“伯父您所说的不安于室,应该是指红杏出墙吧?但我不会背叛阿任,我只想同时拥有家庭和工作,希望您能谅解。”
戴克任正想帮腔,母亲谢雨真却先开口了。“老头子你昏头啦?什么叫不安于室?说得这么难听!我当专职主妇一辈子,最羡慕职业妇女了,活得精采,走路都有风。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的想法已经落伍了,不管男人女人都该有自己的事业,我们若是有女儿,我也不会要她做家庭主妇的。”
局势发展出乎意料,戴克任和石宛琪互看一眼,而后她羞怯一笑说:“多谢伯母的肯定。”
戴邦旭想都没想过,自己竟会被妻子呛声,结婚三十多年来,这可是头一遭。
谁知谢雨真还有话要说,对石宛琪发表“过来人”宣言。“还有我告诉妳,结婚不一定好,如果遇到那种大男人主义又不解风情的老公,妳这辈子就别想翻身了!他就像大爷要人伺候,又像小孩子要人哄,万一妳碰到这种人,根本自己给自己找罪受,还不如做个快乐的单身女郎,在事业上开辟一片天,活得自由又有意义,多好啊!”
“妈!”戴克任当然不能让母亲向他女友洗脑,但他才喊了一声又被打断话,而且居然是他的父亲来插嘴──
“老太婆妳在胡说什么?我们阿任是有点大男人主义,也有点不解风情没错,但是他会改的啊,妳没看他今天帮忙下厨,还追到纽约去陪读,这种好老公要去哪儿找?妳别害我们阿任一辈子打光棍,我看他从来没这么认真过,要是媳妇跑了妳要给我负责!”
“媳妇?”谢雨真悠悠看了丈夫一眼。“你承认宛琪是我们媳妇啦?”
原来是场陷阱,这下尴尬了,戴邦旭进退两难。“咳!暂时可以列入观察,等她念完书了,两个人真有心的话,再来谈结婚也不迟。”
“有你这种脾气的公公,你以为人家敢嫁给阿任吗?谁晓得你会不会有一大堆规矩,叫人家要乖乖待在家,不准去上班,门禁是晚上八点,那多可怕!”
“我又不是那种老顽固,妳把我当成军阀还是土皇帝啊?”
两人继续吵吵闹闹,戴克任和石宛琪被冷落在一旁,相视而笑,看来敌方因为内斗,已不攻自破,他们所该做的就是坐享其成喽!
一年后,纽约,圣派翠克教堂。
雪刚融,枝头冒出新芽,在这早春时分,戴克任和石宛琪即将成婚,她已顺利毕业,两人先在纽约办一场婚礼,回台后再宴请宾客。
婚礼小巧而温馨,他们只邀请了至亲好友,包括戴邦旭和谢雨真、邓芷萱和乔怡,以及石宛琪的师长、同学,皮耶当然也来了,还带着他的韩国女友。
当~~当~~
幸福的钟声响起,美丽的新娘由父亲牵进礼堂。
去年,在戴克任的鼓励和支持下,石宛琪开始寻找多年毫无音讯的家人,因此得知石宏道已经去世,而继母带着三个孩子辛苦生活,于是她提供了一笔信托基金,让弟弟妹妹至少都可念到大学。
逝者已逝,她对家人的遗憾已然平复,因为她拥有了更完整的爱。
今天谁扮演她父亲的角色呢?不是别人,正是把她当女儿照顾的刘世裕。
“克任,我把宛琪交给你了。”刘世裕对戴克任说。
“爸,谢谢您。”戴克任满心感激他的秘书兼岳父,当时若没有刘世裕代为沟通,这场婚礼还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
看石宛琪泪眼蒙眬,刘世裕替她擦去泪水。“妳是我看过最漂亮的新娘,别哭坏了妆。”
“是,我知道……”石宛琪点点头。“谢谢爸。”
“希望你们永远珍惜这份幸福。”刘世裕把她的手交到戴克任手中,而后转身走到座位上,和众人一起为他们祝福。
“诸位,今天我们聚在这里,是为了……”牧师开始念祝祷词,为这对新人证婚。
阳光透过雕花玻璃而洒下,映照出彩虹般瑰丽,唯有经过风雨的爱情,方能拥有那璀璨光芒。
【全书完】
常觉得我自己是个“怪咖”,明明就是个写爱情小说的人,编织美丽梦幻,应该浪漫到不行,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小气阿婆。
逛遍大小店家,各种商品除非有“特价”、“出清”、“抛售”等字眼,实在引不起我的注意力,甚至我还会买下其实也不怎么想要的东西,然后对自己说:“好便宜喔~~好好吃喔~~”
只要便宜就是好吃、好看、好爽,好一个自我催眠的家伙,彻头彻尾都是沾沾自喜。
常听说有人着迷网拍,买了一大堆无用物品,我也曾有过这种日子,不知哪根神经错乱,上网买了一大堆包包,最后自己留几个,或转送朋友,或捐给义工朋友去摆摊。
但其实……我买的包包最便宜的一块钱,最贵的两百九十元,那阵子前后花了两、三千块,连“败家症头”都这么小规模,根本比不上人家的大器度啊~~
没错,各位亲爱的读者,常写男女主角住在五星级饭店,包下整间餐厅烛光晚餐的我,就是这么一个放不开又小家子气的阿婆。
蔡阿婆,于三十三岁的夏末,终于买了第一瓶粉底露。
前男友曾说我该搽点粉,但老娘就是不想搽,不然你要怎样?结果分手后,我反而想来试试看。
从我开始有点爱美的意识以来,就觉得化妆是件诡异的事,涂一大堆色彩到脸上,回家后就努力卸妆,若弄不干净会很惨,这种用了又要擦掉的怪事,多浪费!
而且我又懒又抠门,不想花钱花力气去学化妆,反正没兴趣的就通通不管。
二十五岁以前,我只有一根口红,二十五岁以后,开始画上眼影,三十岁左右才搽睫毛膏,三十三岁终于愿意抹粉了。
其实我距离全妆还远得很,什么蜜粉、腮红、眉笔、遮瑕膏等,我都毫无概念,尚未进化到那境界。
没错,我举手投降,承认我老了,需要一些外力借助,因为皮肤不怎么样,素颜实在很憔悴,所以偶尔就来上个妆吧!
人生是没有一定怎样、一定不怎样的事,转个弯,承认自己有弱点、有需要,也OK啦!
我有汽车驾照,以前也曾开车上路,但有一次发呆,差点撞上对面车道来车,幸好对方闪得快,否则我已经肇事。那次之后渐渐不敢开车,于是开车的能力也渐渐失去。
我向来没耐心,懒得等公车,懒得陪它绕一大圈,所以大多骑机车出门,不管晴天或风雨天。
刮风下雨时,其实骑车也挺有趣的,在安全帽、口罩和雨衣之内,我自成一个小世界,通常我都在想事情,或者乱哼一些歌,甚至想着唱着就掉下泪,不过都不会有人发现,很自在、很安全。
没人知道我,我与世界隔绝,就让我哭笑自得,悲喜随心。
微凉的初秋,又到老人家怀念往事的季节。
想当初他不肯去上班,在家缠着我,呵呵,后来都不给我回信,连我提分手也不挽回,呜呜。
人生啊~~欲语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不管怎样,在冷冷的天气里,我有很多回忆取暖,这辈子已经不枉此生了。
他给了我一场梦,让我以为今生不用再找,可以就此依赖,可以靠岸了。
可惜梦很美,却也很短,醒来时我还迷迷糊糊的,不知道梦已经离远,现实就在前方等着。
年纪虽大却还有小孩子倔脾气的我,不想听到他先说再见,所以决定由我来说,请让我有这特权,在他放手之前,我会先走开。
今晚,我要删掉他的讯息,这是一项重大仪式。
首先打开手机,找出那些他传给我的讯息,从第一封看起,看完后删除,绝不能手软。
“待会儿我上去!”
“现在全家都在吃妳买的栗子……又大又香说……”
“明早十点去找妳!好吗?”
“勉强同意喽!哈哈”
“我刚到家了。”
“昨晚当面向妳说后,感觉很好耶!妳呢?我知道吓不着妳的啦!总之,妳是我梦寐以求想交往的对象喽。好吧,希望妳今天很顺利,才可以分一些些时间给我……^^”
“我妈刚刚说妳很好看!”
“我是那……昨整天又缠又腻着妳的那位啦……^^试着跟他交往好吗?嗯?!”
“当然好啊!那就这么说定喽……”
“好啦,我会力行减重去的,早点回家吧!”
“感恩啦!我正在往机场路上……”
好,就这样,把十一封简讯都杀了,也把过去甜蜜梦幻都丢了,从今天起,我不爱他了。
空间不再拥挤,才会有新的简讯进来,心底没有人了,才会有新感情,不是吗?就算没有,也有个新生活等着我啊。
随时都可以重新出发,这就是百折不挠阿婆的志气,也许等同稚气,但没关系,一切都会很好的,会的。
分手了,仍替在国外的他买了些东西。
他有时会肠胃痛,所以买肠胃药,他被蚊子咬没药膏,所以买小护士药膏,他喜欢吃豆干、干果、铁蛋、辣椒酱等,也都一一买齐了。
在超市一边逛一边想,这心情将是最后一次了,虽然仍是爱着他的,只是不适合、不能够在一起,所以才会如此心痛而心酸。
就让我最后一次尽女友的权利,过去他对我照顾太多,这是我该还的,却也是我再无法为他做的。
他常把东西放到过期,忘了要及时吃完、用完,因此我用贴纸写上保存期限,贴在商品上明显的地方,希望他不会忘了把握时效。
慢慢收拾,整理包裹,写封短信,希望在异乡的他能保重,虽然爱情行不通,友情仍是存在的吧。
缘尽仍留慈悲,我是这么以为的,也许很天真,但在我心中,仍愿意多想想那些可爱片段,虽然已无法回头,仍可微笑告别,彼此祝福。
我会记得我被疼爱过,以为他就是对的那个人,以为我不必再寻寻觅觅,那场梦,真的很美。
终于装箱完毕,明天就要寄出,也把这许多的感慨,许多的伤痛,许多的不舍,通通寄出去吧!
随飞机飞到南美,都不属于我了,昂贵的空运费很值得,我还给你,全部的疼爱都随风而逝,再见,再见,我的爱情,掰掰。
“昨天听你叫我好几声笨蛋,心中真的很高兴,彷佛又回到了以前,你有权可以骂我、打我、扁我一顿,但请你千万千万不要对我不理不睬。笨蛋上1993。6。19”
这是一封十四年前的情书,当时的男友L君写给我的,妈的,有没有这么青春甜美啊?现在都没人这样跟我说话了,放眼望去,有谁要让我骂、让我打、让我扁啊?
近来觉得自己很苍老,拿一些老东西出来看,然后忽悲忽喜,感慨不已,真是靠腰。
话说当年,L君曾在女生宿舍前喊我的名字:“Carrie!Carrie!”我窝在床上不肯出面,隔壁寝室的人受不了,来敲门说:“拜托妳处理一下,已经很晚了。”
我只好走到阳台边,跟他谈判,说我要分手。
谁知他激动道:“妳去拿把刀来,我把我的心挖出来给妳看!”
哇哩咧~~我也忘了到底是怎么收场?只记得,过了一个暑假,他和他班上的女生在一起了,我也和我班上的男生交往了,有时在校园中看到,就当彼此不存在。
那是怎样的年代?我们才十九、二十岁,任性地伤害彼此、磨灭爱情,而今想起来,只觉得好傻。
更惨的是,这十几年来我都没啥长进,还在原地打圈圈,唯一学会的是如何转移注意力,让自己的心不要那么痛,就这么点伎俩,打混到如今,泣。
是的,当初应该爱你,可是为何我匆匆放弃?
每次听到这首歌,我总会想起F君。
我不曾与他交往,却曾被他爱过,手机里仍有他的号码,但我一直没打出去过。
偶尔涌上万分的怀念,很想见见他、听听他的声音,从背后抱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