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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边有棵许愿树-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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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蹲下来,温柔地拍拍狐狸的额头:“谢谢。”他读懂了她的意思。 在今夜,小王子愿意对谁都温柔,因为他的心中有了爱。他爱上了病中伫立在他床前的姑娘。 温暖的包围,火红的长衫,清凉的抚摸,阵阵的花香。。。。。。至今历历在目,小王子坚信,那绝不是他病中的错觉,那位姑娘,必定是丘比特为他带来的梦中情人,是他一直在等的人,他的小王妃。
  清风吹过,小王子嗅到了狐狸身上的花香。他看到了狐狸颈上的花环,惊喜地问:“在哪里,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花儿?”狐狸摇了摇头,她早忘了,仿佛与生俱来,她与花环早已成为一体了。小王子的神情变得黯然,他站起身,失望地离去。
  有一段日子,小王子很难见到狐狸,偶尔看见,她也是疲惫不堪的样子。小王子想问她到底在忙些什么,可是一转身就忘了。一天,直到夕阳西下狐狸才跑回来,虽然满身的风尘,却是一脸难掩的兴奋:“殿下,请跟我来。”说完,狐狸转身跑了出去,小王子牵过白马,跟上了狐狸。 大片大片的姜花在风中摇曳,远远地,小王子就闻到了这魂牵梦萦的香气,一加鞭,他到了花海前,跳下马,他激动地对狐狸说:“谢谢你。”声音竟有一丝颤抖。虽然吃尽了千辛万苦,可是看着小王子开心的样子,狐狸也十分开心,原来辛苦也可以是一种幸福。暮色渐渐地深了,小王子在花海中已经站了许久,但他没有等到梦中的姑娘,陪伴他的只有身后那只疲惫的狐狸。
  几乎每天小王子都要来这片花海,狐狸总是安静的站在他身后。一日,终于有一位姑娘从花海中穿过,来到了王子面前。有着湖水一样眼瞳和金黄色卷发的姑娘,看着小王子的王冠,微微的屈膝:“殿下。”姑娘的双颊绯红,眼眸流转着醉意,眼前这风度翩翩,英俊不凡的白马少年,一见已使她倾心。“今天,你怎么没穿你那件火红色的衣衫?谢谢你为我医病,我一直都记得你指间姜花的香气,记得你美丽的容颜,那湖水一样的眼瞳和金黄色的卷发。。。。。。感谢天,让我等到你!”小王子欣喜若狂。
  狐狸听到了小王子的话,终于明白了他寻找姜花的目的,她想冲上去对他喊:“没有什么穿红色衣衫的姑娘,你看到的是我!是我!不是她!!”她没有喊。因为狐狸知道,小王子不会明白真相。他即使明白了,也顶多笑笑,说一句:“哦,原来误会了。”他还会一如既往的爱那个姑娘,因为无论姑娘做没做过那些事,都注定是他要等的人,是他那位…………有着金黄色卷发和湖水一样眼瞳的小王妃。她没有喊,还因为她知道,爱情不需要报恩,爱情亦没有礼尚往来,小王子不会因为她对他的好而爱她,把真相告诉他,只会让他感到内疚。狐狸怎么忍心?   
  未来的王储即将举行婚礼,皇宫内外一片欢歌笑语,喜气洋洋。狐狸被带到殿前,正式参见未来的小王妃。要是有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该有多好?小王妃的眼睛泄露了她的心意。小王子把一切看在了眼里,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从没有看见小王妃穿过火红的长衫,也许她从来没有什么火红的长衫,那只是他病中眼花罢了,但这有什么关系?没有火红的长衫,他可以为她做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啊。那火红的颜色,像是燃烧的火焰,不正象征着他们火热的爱情吗?
  他决定把曾经想做给自己的裘皮大衣做给他的小王妃,那将是他送给她的新婚礼物。“殿下,没有了毛皮,我就会死的啊!”狐狸听到小王子提出的要求,悲痛欲绝。她的眼泪在眼圈里转了转,始终没有掉下,她把泪水吞进了心里。原来,爱和残忍可以同进在一个人身上出现。小王子叹了口气,他并非冷血,可是为了心爱的人。。。。。。何况,养牛是为了喝牛奶,养鸡是为了吃鸡蛋,养狐狸就是为了那件狐皮大衣啊。
  想着狐狸即将失去生命,小王子也有些恻隐:“以前我从没有回答过你的问题,今天,我允许你问我一个问题,我一定会回答你。”屠夫的刀举在空中,随时准备落下。狐狸闭上了眼睛,哀哀地问:“告诉我,怎么才可以不爱你?” 






 
 

最后一次拥抱

  现在才明白,原来最爱小聂。
  人总是在失去后才感觉可惜,然后悔恨当初为什么没有耗尽全力。我是那种对什么都不乐观的人,平淡的交往与结束,连分手干脆只用一句话语。但,终于沦落到只能全力去哭泣。
  小聂和我站在城市的天空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开过。我很久就留意她,她总是会多等待一个红灯,再飞快地穿越过。我们仿佛相熟已久,看待对方的眼中都流露出感伤与依赖。我常常会停住脚步陪伴她,虽然依然互不相识。
  城市里的人都是彼此陌生的吧,却又期待相遇。我曾问过一个聊了很久的网友,只要一通电话,一个地点。我们就能够看到对方,又何尝不妥呢?她告诉我,有一种感觉,只有在未见面时候才能感受到,一旦穿透,就会显得毫无意义了。所以我始终都只是在等待小聂。
  日子一天天过去,工作渐渐有些疲软,下班后打算好好休息,老鬼破天荒打来了电话,这,应该是许久之后了吧。
  “豫东,我要走了。”老鬼喝了一小口酒。“会想念我吗?”
  我木然点头。
  “比利时还真的很冷酷喔。记得有空给我寄去几条烟吧。”
  “是骆驼吗?”
  “对,我们都爱抽的那一种骆驼。”
  离别是建立在三年感情的基础上,我居然忘记了如何伤感。我们只是冷静地坐着。聊起玩乐的故事,聊起逝去的恋情,聊起从前的尴尬,略带脏字的问候与漫骂。这已是很久之后我们的又一次聊天了。时间慢慢流淌过一钟点,二钟点。我很希望能有永远拥有不完的岁月。
  “豫东。我还能帮你做点什么吗?”他问。
  我想了一会儿,“那,再去奔跑一次吧。”
  “呵呵。可以吗?瞧我这个肚子。”他抚摸着。
  晚上九点钟,我们站在酒吧的路口。“开始跑吧。一直到筋疲力尽了为止。”我跑了起来,步伐时而加快时而缓慢,有种站在红色幕布下表演的感觉,一盏巨大的闪光灯笼罩住我,欣赏我的舞步凌乱。回头看一下老鬼,他和我始终相隔一段接近的距离,笑着。其实老鬼是想让我带着他,走入我自己的森林。
  今晚很美好吧。我再也没有去理会繁华而喧闹的噪音。这一切都蒙上了淡淡的哀愁。腿脚慢慢不想挣扎,我站在红绿灯路口停泊下来。大口喘息着空气。老鬼轻而易举的拍着我的肩膀,“豫东,你还是这么若不惊风喔。”
  有一种想悲伤的权利,因为我知道,老鬼的笑容会再也看不清了。猛然发现小聂就站在红绿灯口下,她低着头,在思索什么。我看着老鬼一步一步走远,又在二十米外的地方停下脚步,“你一定要学会幸福喔。豫东。”可我所能够做的,只是看着小聂,然后掉头走开。
  我又去问那个网友,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会不会随着年复一年,相隔遥远而冲淡呢?那么相距接近的两个人有没有彻底释然的那天。她和我说,“豫东,你还是上网吧。”
  “为什么。”
  “偌大空虚的互联网里会有一种脱离现实的快感。我可以陪伴你,无论何时。”她说。
  在二十三点钟上线,陷入一种不去思维的状态。通常她会换一个名字去聊天室,我看着不断跳跃的文字,猜测哪一个名字背后是她。当熟悉的味道来临,就对着屏幕后的那个名字攀谈起来。
  断断续续里知道她是一个短暂失业的女孩,困在家里消磨时间,又在犹豫下一份工作。
  “打算做什么呢?”我好奇地问。
  “幼师那。和孩子们一起纯真飞扬。”
  我的脑中忽然闪现这样的画面。她站在孩子群中像天使那般样炫耀欢乐,我躲在一端。而后我们看见对方。天空慢慢放晴了。
  “喂。豫东。你在逃避吗?”
  我抚摸白色的显示器,触摸她的名字,老鬼发来的邮件。天空渐渐明亮了,等待我的是毫无逻辑还要继续的工作,压力宛入黑色,正让我彻底迷去方向。
  老鬼又打来两通电话。“豫东,我明天就会走了喔。去机场送我吧?”
  我答应了。而后上网。进入聊天室,找到她,继续倾诉。很奇怪为什么会萌生那种消极对待的念头,此刻的我正寄托在一种不复存在的安慰里。
  这次她先发来话,固定了名字。小聂。
  “我要去工作了。”小聂说。
  “很好呐。”
  “去别的城市,而后寻觅另外的生存方式。像候鸟一样飞翔。”
  “不来聊天室了吗?”我问。
  “嗯。”感受她的轻轻叹息。
  “能告诉我你在网络中呆了多久吗?”
  “三十天。从遇见你的那天开始。”小聂说。
  “这里还有你值得留恋的人吗?”
  “你,还有……”
  “嗯?”
  “和一个陌生的男子。”
  “陌生人?”
  “我和他每天都会相遇在红绿灯下,看见对方。其实我很想认识他,只不过害怕失去那种淡淡思念的感觉。”她说。
  我略微不解。
  “对待他。有种对陌生人的依赖与思念。那些相识的人总会在不轻易里都要离去了。”
  又聊了一会儿。随意延伸的话语。
  “现在我们告别吧。豫东。”
  “嗯。”
  小聂的名字刹那间在聊天室里消失了,我等待了三钟点。看着里面的男男女女幽默的调侃,弥漫着网络特有无厘头的对话方式。我确定小聂是再也不会出现了,随手关掉了电脑。
  “喂。豫东。在这里喔。”老鬼大包小包地扛着握着行李。“是不是有种特别壮烈的感觉,好像奔赴战场的勇士?”
  我笑着过去拥抱他,而后悄悄落泪在他肩膀。
  “八年后,等我混得像样了,就回来。你的邮箱和门牌号都会不变换吧?”
  “谁知道呢。八年失去联络的我们会成为什么模样。”我淡然。
  “呵呵。再见吧。豫东。”
  “嗯。”
  他转身,而后又很快回头。“我忘记带走一样东西了。”
  “嗯?”我显得很悲伤。
  “带走我最要好的朋友。”
  站在外面的露天平台上看着飞机起飞,知道什么都已无力去更改了。我是如此渺小,面对巨大的现实。任何停留都会有一个终结。
  又站在红绿灯路口,我很想再看见那个女子。直待她径自走到我身前。
  “你好。我是小聂。”
  才明白原来在现实与虚拟中所等待的是同一个女子。
  “我要认识你。”她说得很坚定。“因为我会离开,你是我这一个月以来的依赖。我需要一场告别作为结束。”
  我告诉她,我就是豫东。真实里的豫东。
  我们站在那里微笑,足足度过了十个红绿灯,每个红绿灯熄灭与亮起,她都会淡淡焦虑地去看一眼。我也在默默倒数将要到来的结束。现在都很稀松平常了,我这个伤痕累累的男人不怕再多受一刀。
  “给我最后一个拥抱吧。如何?”她问。
  “拥抱?”
  “从遇见你的第一天起就有想要你拥抱的冲动。”她扑入我的怀中。曾经孤寂的内心忽然有了空前的幸福感,我伸手将小聂紧紧抱住。
  闭上眼睛,仿佛感觉到老鬼又站在二十米外的地方停下脚步,最后一次祝福我一定要永远幸福。我心中的幸福与悲伤的天平却彻底崩溃了。只是亲吻小聂,期待那一种幸福能够短暂延伸无限。
  “再见了。豫东。”
  “再见了。小聂。”
  伴随她的离去,是再也承受不住的泪水全部流淌出。我真的真的哭泣了,在小聂完成我最后一个拥抱之后,最后一个拥抱,我们的故事已黯然落幕了。






 
 

最后的玫瑰

  在这条小街上,开着一家花店。店主是个中年妇女,雇了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姑娘帮忙。小姑娘一看便知是个外乡人。小姑娘很勤勉,守在店里,终日站着或蹲着,不是忙着出售花便是帮着扎花蓝。
  小店虽处僻静,但生意还算不错。顾客主要是附近那所大学的学生。情人节、教师节、圣诞节、聚会、派对、生日、约会,都需要花。女孩子常常是三五个搭伴着来,买的时候,左挑右挑,叽叽喳喳很热闹。男孩子往往是一个一个单独来买,看准了买,付了钱就走。
  有一个大学生引起了姑娘的注意。他总是在周末来到店前,摸出准备好的零票,随手从玻璃缸里抽出一支玫瑰,他的口音被姑娘听出也不是本地人。
  小伙子瘦瘦的,穿着过时的球鞋,苍黄的脸色,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
  这回,有好几个周末,小伙子突然不来了。姑娘有一点想念他。姑娘想,小伙子买了花一定是送给喜欢的姑娘的。他一定是在恋爱了,现在也许女孩不和他好了,分手了,他也不要再送花了。姑娘有一点为他难受,又有一点为他高兴。乡下人出来读书不容易,把几个钱都买了无用的花,真不该啊,现在总算好了。
  可是没多久,男孩又出现在花店前,又开始了每周一支玫瑰的买卖。大约持续了几个月,小伙子又不来了。姑娘想,如果下次他再来,她要劝劝他,好好读书,不要再把钱乱花掉。
  姑娘空下来,常常瞅着那所大学的方向。终于有一次,他们在一家书店里碰到了。姑娘是去买一本插花的书。小伙子正拿着一套书,和店里商量,因为钱不够,他想用一叠菜票作抵押,等回去拿了钱来赎还,他怕这最后的一套书被别人买走了。姑娘走了过去,替他付了钱。就这样两个人开始了交谈。谈谈城市,谈谈乡下,谈谈书,谈谈花,两人谈得很快乐。
  第二天,小伙子来还钱,又从花堆里取出一支红玫瑰付了钱。姑娘把钱退到他手里:还是别买了吧?啊?姑娘的声音里似有种不满,又是一种恳求。
  想不到,小伙子把玫瑰递到姑娘面前说,这支花,我是送你的。姑娘读懂了小伙子眼睛里的话,红了脸庞又红了眼圈,把这支玫瑰单独地插在一只花瓶里。
  小伙子走后,姑娘想了好久,想了好多,哭了又笑,笑了又哭。第二天一早终于把那支花又插到大玻璃缸里。小伙子来了望着那只空花瓶,问她那支花呢?姑娘淡淡地说,卖了。花又不能当饭吃。姑娘想只有这样才能断了他的心思。她知道她配不上大学生,也知道书呆子气的大学生不太会挣钱。小伙子瞅着好,看了好一会,看出姑娘眼眶里蓄着的泪,默默地走了。不再来了。
  又一年的一个春天里,小伙子来了,脸色红润多了。他邀姑娘出来,走到另一家花店前。然后他从袋里掏出钥匙,对姑娘说,这店是我的,我想请你做老板娘。
  梦一样的声音,使姑娘一句话也说不出就湿了眼睛。小伙子告诉姑娘,他大学已毕业,有了一份工作。半年里,每月的工资,每天晚上打工的钱,凑在一起,租了这家店面房,开了花店。他说,只有这样,他的梦想才能实现。他的梦想,只是想找一个肯吃苦肯学习又有爱心的好妹子做新娘。新婚之夜,新娘问他,你怎么会看上我的呢?他说,他是在买了她很多玫瑰后才发现,她是他最后的玫瑰。姑娘拥住了他。他把嘴唇附在她耳畔,轻轻说道,我们会好的。






 
 

你不知道雪人的心
(其实你不懂雪人的心)
作者: 曹晓岚

  认识苏更之前,我先知道了他的名字,总觉得他应该是35岁以上,一脸沧桑,而且不苟言笑。其实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美院毕业之后,我被分到杂志杜做企划,苏更就坐在我对面。我真的不敢相信,已小有名气的苏更竟然那样年轻。
  苏更很活跃,其实那时我对他的背景一无所知。每月给印刷厂送过了稿件,我和苏更就一下子闲了下来。在杂志社没事干,我就贡献出我上好的极品碧罗春与他喝茶聊天。他总是很没气氛,在喝茶时还要一支接一支地拼命抽烟。有一回他告诉我说,他很喜欢雪,等到下了雪了,他要约我去堆一个大大的雪人。无意中记住了他的这句话,不过那时离冬天还早,我就画了一个很卡通的小雪人,嵌进了一一个钥匙链的挂牌上,想着过愚人节那一天送给他玩。这个小把戏他当然不知道。
  那时苏更抽的烟牌子总是不固定,整个画室终日烟雾蒙绕的,我因为被他“熏陶”惯了,也不觉得怎样,倒是偶尔来了女编辑看清样,必要大骂他几句烟鬼。苏更脾气好,听了只是笑,从不生气。
  和苏更共处一室,久了,竟习惯了每天见他。那时我在杂志社是比较活泼的一个女孩,每天进迸出出,风风火火。因为工作关系,我和苏更经常出双人对,就被编辑部的同仁打趣说我们是一对儿。知道是开玩笑;大家谁都没有放在心上。
  从美院毕业的学生,大都自命不凡,心比天高。我当然也不例外。那时,我总以为我在忙事业,并不觉得我是需要爱情的。直到愚人节那一天。
  那一天,苏更没有来上班。整个一天,我独自呆着,竟然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空虚。那个雪人钥匙链就放在桌上,我一遍遍地看着,终于呆不住了;我去了苏更的家。
  苏更生病了。整个人烧得糊里糊涂。我找了他的邻居来,把他送到了医院。从他邻居的口中,我才知道苏更是从内蒙古独自一人过来的,他在本地根本没有什么可以依赖的亲人。
  这些,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守在苏更的病床前,看着他苍白的面容,下意识地我就握住了他的手。这是我第一次握他的手,他的手比我的手整个大了一圈,很粗糙。我轻轻地抚摸着,像是怕碰疼了他。那一刻,我的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了他的手背上。
  那天我离去的时候,天已黑透。苏更一直在昏睡中。临走,我把那个小雪人的钥匙挂链放在了他的枕边。
  隔日,下了班我买了一些营养品去医院看他。隔着窗户见一长发女孩坐在他的床边。那时他已醒了,同那女孩说着什么。我看着手中提的东西竟然感觉我很多余。我实在没有勇气进去。
  苏更很快就上班了。他的病看来已经完全好了。我依然同往日一样和他谈笑风生,并且问他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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