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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时代-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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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因为他是在资产阶级的支持下夺取政权的,所以不可能出现别的局面。
的确,空论家们打算以对所有的人实行免费教育的办法,使有才能的人同有
财富的人能取得领导国家的职位。但是,已据有财富的人很自然地倾向于把
持领导权。此外,只要那些“才能之士”仍旧处于贫困状态,波拿巴就同有
钱人一样对他们存有戒心,视他们为革命的火种。所以波拿巴和富人一致同
意,只能用他们充任技术性的官员,象过去的贵族政治和君主专制时代那样
做法。当波拿巴宣称自己是法国革命的代表时,他总是把这场革命归结为废
除特权,其后果则是拥有财产的资产阶级的抬头。他的个人专制一倾覆,人
们就可以看出,共和十年的社会制度已经为“七月王朝”打下了基础。
《民法典》成了新社会的圣经。1800 年8 月12 日,波拿巴指定一个由
特隆歇、波塔利斯、比戈·德·普雷亚梅纽和马尔维尔四位法律专家组成的
委员会负责起草民法,草案于1801 年1 月完成,但是波拿巴与议会各院的
冲突中断了《民法典》的讨论,直到1803 年才恢复讨论。法典最后于1804
年3 月21 日以《法国人的民法典》的名称颁布了,后来改称为《拿破仑法
典》。波拿巴只是在涉及家庭法时才直接参加了民法的起草工作。他的注意
力集中于加强父权和夫权,剥夺未经认领的私生子的财产继承权,并削减已
获认领者所继承的份额,以及保留离婚的规定,这一项是出于为他个人着
想。
象波拿巴所有的成就一样,这部法典也有它的二重性。一方面它肯定了
封建贵族的消灭,并且采纳了1789 年的社会原则:个人自由、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国家世俗化、信仰自由和选择职业的自由。这就是为什么这部法典
在欧洲成为法国革命的象征,不论传入什么地方,它都提供了现代社会的基
本法则。虽然这一特点在今天我们这个时代可能已经丧失其光彩,但是,如
果不认清法典当时具有的创新之处,则将是对拿破仑时代历史的歪曲,并且
将妨碍我们理解法国统治扩张的意义。但是另一方面,法典也体现了反对共
和国民主成就的反动倾向。它为资产阶级的利益设想,首先关心的是确保财
产所有权,把这种权利视为自然权利,是先于社会的、绝对的、属于个人的
权利,并且保障实际占有的所有权。有关契约的各项规定涉及到的几乎都是
财产问题,而有关雇用问题的规定只有两条。家庭问题有很大部分也是从保
障财产所有权的角度考虑的。结果,关于婚姻契约的详尽规定使婚姻成为金
钱交易,而法典对血统关系如此重视,所考虑的也就是继承权的问题。
波拿巴和他的法学家心目中的国家利益,是民法起草工作中的另一个主
导思想。正是波拿巴在涉及诸如地下资源,或为公益而征用土地的情况下,
尤其是以遗嘱处理财产的能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财产所有者的仅利。
家庭对国家有很大的价值,因为它是约制个人行为的那些社会实体之一。被
法国革命削弱了的父权因此又得到加强:父亲无需司法机关的认可就可把他
的子女监禁六个月;他完全有权控制他们的财产;同样,他也可以支配他妻
子的财产;虽然夫妻财产共有制是习惯法的一部分,但他往往可以随意处理
它。但是,象所有的团体那样,家庭也可能变得十分强大以至于能够对抗国
家,因为它自发产生的自然结合力非常强大,所以情况就更加如此;从家庭
就可能又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贵族阶层。由于这个原故,国家把家庭置于自己
的监护之下:父亲遗嘱的权力被重新建立的“特留份”①所限制,继承权被
宣布是一件有关社会秩序的事,因此就由法律加以规定。从这个观点来看,
民法典遭到旧贵族和一部分资产阶级的尖锐批评,因为它确定遗产分散,从
而限制了他们的经济实力。
对那些一无所有的人,民法典除去禁止终身合同和永久雇用,以保护他
们的人身自由之外,别无其他规定。民法典宣布了劳动自由和在法律面前公
民平等,实际上象国民制宪议会所希望的一样,抛弃工资劳动者,使他们置
于经济竞争的一切危险之中,并且把劳动力视为只不过是一种商品。民法典
拒绝接受1793 年出现的关于承认公民有生存权的主张。由于在工资争议中
只承认雇主的供词为可信的,因此民法典甚至歧视工资劳动者,从而背离了
法律上平等的原则。此外,国家还以治安法的名义出面干涉,因为既然穷人
一无所有,他们就会违抗民法典,使雇主提出的惩办不守纪律的诉讼归于无
效。共和十一年芽月22 日(1803 年4 月12 日)法律重申了对工人结社的禁
令②;在12 月1 日一项法令强迫工人携带地方当局颁发的工人手册,不能
出示工人手册的人被禁止雇用。
法国社会的演进产生了资产阶级并使之获得政权,民法典也是法国社会
演进的结果。从法典的细节上看,它的历史标志就更明显。拿破仑时代的法

学家主要是从多马和波蒂埃①的著作中吸取了法典所需要的东西。他们两人
都已经开始从事条理化编纂法典的工作,后者专心致力于编纂法国南方保存
的成文罗马法,前者献身于编纂习惯法。法学家们把这项学术遗产与法国革
命的成就结合汇编在一起,并删除某些不妥条例,从而使民法典成为一部折
衷的法典。民法典对地产特别注意,因为地产仍然是当时财富的主要形式,
但它却很少涉及到工业财富、公司组织和信贷,这也是它的历史特点之一。
总之,民法典决不是理论家的创作,不是理论家硬加给社会的、与生活实际
无关的一部抽象法律书,而萨维尼和其它德意志法学家所提出的批评都是完
全没有根据的。这些批评家内心里充满贵族阶级思想感情,而民法典正是否
定这种感情的。
波拿巴关于国民教育的主张是,它应当与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和政
权的专断性质协调一致。他说,教育必须“普及全国”,并且是“政府首先
要关心的事”。夏普塔尔的教育方案被认为野心太大,于是改由富尔克鲁瓦
主持,起草了共和十年花月11 日(1802 年5 月1 日)的法律,把初级学校
交给公社市政当局管理,就象在旧制度统治下那样。波拿巴和当时大批资产
阶级人物都同以前的伏尔泰抱有同感,他们认为,教育穷人在政治和社会方
面都是件麻烦事。至于为培养教育未来领导人物的传授专门知识的中级学
校,情况就不同了。这些学校是仿照普利坦内——原来通称为路易大王中学
——建立起来的,这所学校是法国革命唯一保留下来的旧学校;在督政府时
代,该校曾恢复为寄宿学校,新办的“中央学校”就没有。共和八年(1800
年3 月22 日)当时的内政部长吕西安·波拿巴对它进行了改革。每个上诉
法院管辖地区都要有一所国家提供经费的国立中学。同时也规定有由私人开
办、但由政府批准和监督的中级学校;共和七年,政府开始指派这些学校的
教师。政府在国立中学设立了六千四百份奖学金,其中两千四百份授与军官
和政府官员的子弟,其余四千份留给中级学校的优等生。在一定程度上,这
些奖学金迎合了“空论家”的愿望;但在实际上穷人是申请不到奖学金的,
它成为只是对文武官员有利的补助金,成为使小资产阶级依附于大资产阶
级、并把其中最优秀分子吸引过来的诱饵。他们成为公务员或经济部门的领
导者,就不再会有变成动乱的因素的危险了。私立教育机构原则上继续存
在,虽然塞纳郡郡守弗罗肖最少在巴黎有权批准和监督这些学校。天主教的
教士立即从这种宽客中得到了好处,在有关初级教学的问题方面,波拿巴从
没有给教士设置任何障碍;基督教学校的修士再次变得活跃起来,并于共和
十二年在里昂建立了一所学院。因为他不重视妇女教育,所以便允许恢复了
一些培养修女的修道会。可是国立中学和教会男子中学彼此间很快就发生了
冲突;这导致拿破仑对各级国民教育都实行了控制。
然而,正在波拿巴确立资产阶级的社会权势时,他却已在表现对这个阶
级的不信任。他在参政院谈到财富时毫不留情地说:“不能把财富当作某种
资格、权利的证明。富人往往是一无所长的懒汉,富商则通常只是依靠高价

出售或偷盗而致富的。”他对金融界人士更没有好感。很清楚,他并不是反
对各种形式的财富,而只是抨击反对那正是产生资产阶级的动产。首先,它
是一种不易控制的财富,不论是对它实行征税还是没收。其次,它每时每刻
产生出一些新人物,这些人无所凭借因只靠自己发财致富而感到自豪,并且
更小心翼翼地维护他们的独立性,因此他们趋向于打破波拿巴竭力建成的社
会结构。为了登上帝位,波拿巴自然转向拥护君主政体的各派,而在君主政
体下,君主依靠土地贵族的支持,反过来他则保证贵族对农民的奴役。这一
理想当时是不可能实现的,这时波拿巴甚至还没有考虑要重建贵族阶级;但
是他已想要与反革命和解,这是出于个人偏爱,而不是从民族利益考虑。在
共和十年宪法颁布之后的几个月里,使那个时代的人最感诧异的就是这种和
解的进展。
教务专约按部就班地在实施。埃梅里深恐拿破仑侵越专约规定的权益,
便在圣使卡普拉拉的左右对勒絮尔方丈施加影响,使卡普拉拉倾向和解,而
波塔利斯有时虽不免流露对“高卢主义”传统的依恋,却也尽力使卡普拉拉
感到满意。
在新任命的各级僧侣中,顽抗派占了优势,这是势所必然的。原来的宪
政派的主教也因政府加以限制,不得不让顽抗派教士占优势,如果不是这样
安排,他们也找不到足够数量的宣誓派教士。例如在下来因郡,宪政派主教
索里内在三百五十一名教区和小教堂神甫中,只能派十六名“宪政派”教士,
还占不到百分之五;至于原先虽属顽抗派主教,如加来海峡郡的拉图尔·德
奥弗涅和北滨海郡的卡法雷利,却派了约百分之十二的宪政派教士,前者在
六百三十四个圣职中派了七十八个,后者在三百四十个圣职中授与“宪政
派”教士四十三个职位。另一方面,有一些前顽抗派主教迫使1791 年的宣
誓派教士宣誓顺从,这就等于要他们悔过;即使郡守们反对这一做法,充其
量也只不过是能使宣誓书的措词搞得含糊些罢了。宪政派主教遭到了他们下
属教士的无礼对待,而普通神甫的遭遇则就更坏。富歇在他发出的通报中坚
持应维护信仰自由,他不加掩饰地认为有权把主教看成政府雇员或警察的辅
助人员,即视为精神的宪兵队。然而他失宠了,波塔利斯几乎总是站在反对
郡守一边。为了安抚主教,加来海峡郡和罗讷河口郡的郡守终于被撤职了。
从共和十年“组织条款”一颁布就遇到重重障碍。高级教士被曾称为“阁下”;
教士服装又重新出现了;宗教仪仗和教堂钟声又自由地恢复了;主教被允许
把“承天主慈悲与圣座恩典”加上他们的称号。波塔利斯虽然不掩盖他个人
的感情倾向,但他拒绝强制规定礼拜日休假,他认为习惯很快就会形成自
然。他准许恢复教堂婚礼公告;尤其赞助主教竭力想获得监视政府官员的权
利。他写信给尚皮翁·德·西塞说:“在向政府报告涉及公共利益的一切问
题方面,您处于比任何人都更为有利的地位。”布伦的县长马斯克莱虽然对
教士不信任,但仍然告诫他属下的市长,不论他们个人的信仰如何,由于职
务的约束,他们仍然应遵奉宗教。

低级的不享有薪俸的教士立即抱怨起他们的可悲境况。农民对他们没有
敌意;但多数人对他们很冷淡,没有人愿意养活他们。虽然“组织条款”规
定宗教礼拜是免费的,但是信徒的捐款要分配给教区神甫和分教区神甫,而
捐款的旧习惯就迅速地恢复了。主教开始公布预期的捐赠数额,并且获准成
立旨在保证教区物质福利的委员会。不领薪俸的低级教士既不能从信徒那里
得到住所,也得不到薪俸,因此波拿巴从共和十一年开始迫使行政机关“考
虑”这些事情;他还把没有卖出的教会产业还给了教区神甫。这些措施收效
不大;但是不久到了帝国时期,国家对于教会变得日益慷慨起来。这样教务
专约就成为天主教教士扩大影响的起点,从而为他们后来在复辟时期的得势
做了准备。
亡命者的归国没有象教务专约那样激起舆情大哗,但是此事仍然给人们
留下了更为深刻的印象。值得一提的是,波拿巴在就任终身执政时曾收到许
多祝贺信,但在颁布大赦令时则连一份都没有收到。在此后十年里大赦令把
亡命者置于警察的监视之下,象对其他人一样,只要发出“密扎”就能够把
他们监禁起来。因此,他们通常都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但是这既不能限制
他们横行乡里,也不能阻止他们企图强迫那些买下他们产业的买主归还,或
让赎买回他们的产业。国有产业的买主大为惊慌,特别是自从1803 年7 月
23 日波拿巴下令清算买主未付清的差额,就更引起了人们的忧虑,人们甚至
竞相拍卖,因为这给人们造成的印象是产业出售本身可能成问题。如果一任
波拿巴为所欲为,1793 年7 月17 日那项曾无偿地废除封建地租的法律就可
能会被修改,从而既给业主补偿又可增加国库收入,这些地租有许多同国有
产业有关。可是波拿巴不敢无视参政院的决定,1803 年2 月19 日该院宣布
决不能修改这一法律。一些回国的亡命者已经参加了政府工作:塞居尔被派
到参政院;塞吉埃在巴黎上诉法院任职,吕伊纳公爵进了元老院;1804 年约
瑟夫…玛丽·德·热朗多成为内政部的一个司长。另一方面,波拿巴还使他
的一些高级军官如朱诺、内伊、拉纳、奥热罗、萨瓦里同贵族的女儿结了婚;
但也有几个人,如迪罗克和马尔蒙,则宁愿同金融家通婚。
融合在一起的气氛在第一执政的宫廷里表现得尤为明显,他很快地使杜
伊勒里宫比马尔梅松表现出更多的旧制度的气象。迪罗克已经是杜伊勒里宫
的总管;1802 年11 月,约瑟芬得到一种正式的显贵地位,从那时起她就由
从旧贵族中选出的四名贵妇陪随。就是在这四名贵妇的陪伴下她同波拿巴到
比利时去的。宫廷的礼仪规定越来越细;波拿巴本人穿起丝袜,在佩剑上系
有“摄政式”的绒球。老百姓再次被那些装束、车辆、身着制服的随从、祝
宴和歌剧院的化装舞会弄得眼花缭乱。当波利娜·波拿巴的丈夫勒克莱尔将
军于1803 年1 月在圣多明各去世时,宫廷丧礼也恢复了。1802 年8 月15 日,
一个新的圣徒节,圣拿破仑的节日被规定下来;而7 月14 日和葡月1 日的
共和国节日的庆祝只是为了摆摆样子而已,到1804 年就停止举行。1803 年,
硬币铸上波拿巴的肖像。

沙龙也紧紧追随着宫廷的情调。这个新兴的贵族阶层与暴发户和金融界
人士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波拿巴为这个贵族阶层规定了一些礼仪,这是革命
前的贵族所不具备的。他使约瑟芬离开了她以前的好友塔利昂夫人和阿姆兰
夫人,并且唤起了妇女们的品德观念。但是这种严格的伦理永远只不过是表
面的粉饰而已,波拿巴本人就是恣意寻欢作乐的人;他关心的只是保持外表
的丰采,并且给别人树立了一个榜样。事实上,这个社会是彻头彻尾的资产
阶级社会,它因为十八世纪的贵族太不“检点”而谴责了他们的闲散和放纵。
此外这个阶级的演变还远未完成,“荣誉军团”的命运清楚地表明这一点:
波拿巴由于独自任命了军团的“大政务会”成员而破坏了他自己制定的法
律,于是推迟对“军团”成员的任命。他已经感到,由他建成的这一组织似
乎与法国革命的记忆的联系太紧密了。
到1802 年末,许多征兆已昭然若揭地显示了波拿巴的真正意图。这样,
从民族的角度来看,亚眠和约的签订标志着波拿巴已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法国人民的最大要求莫过于和平,波拿巴已给了他们和平;他们热爱法国革
命的社会成就,而波拿巴维护了这些成就。对自己的领袖感到满意和自豪的
法国人民还没有开始意识到他正在滥用权力,也没有意识到他要做的事都是
违反他们自己的利益的。但是他们不希望他们的领袖成为皇帝,更不希望他
创造一个新的贵族,但此时波拿巴的内心里已经同共和国以及平等的观念决
裂了。他们对自然疆界的获得很高兴,并且丝豪不希望超越这些边界,但此
时他们的主人却已经这样做了,这就使得战争成为不可避免的了。法国人民
仍然把他视为民族英雄,但正是在这一时刻他已经不再是这样一个人了。

第三编 提尔西特条约前
帝国的对外征服
(1802—1807 年)①
波拿巴的同时代人以及早期论述他的史学家,都用所谓拿破仑的“野
心”来解释帝国的对外征服和帝国本身。当然不是说有野心就可以为所欲
为,还要有机会,他的野心抓住了这些机会,而如果明智占了上风并考虑民
族利益,他本应放过这些机会。后来的一些史学家认为,这样用“野心”解
释似乎过于简单化。这些史学家中的一派只愿意把波拿巴看做是法国自然疆
界的捍卫者:共和派使他出来任第一执政,继而又让他当皇帝,目的就是为
了要他替他们保住自然疆界,这项不可能实现的任务是法国大革命遗留下来
的不幸的遗产,这迫使他去征服欧洲,并且终于毁灭了他。这一派史学家认
为他是大革命的战士,他所做的一切无非为了自卫而反抗欧洲旧制度下的帝
王;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些史学家不过是照搬“老兵”们的偶像崇拜所形成
的、后来拿破仑本人又在圣赫勒拿岛上散布的神话传说。另一派史学家不愿
贬低个人在历史演变过程中的作用,反对把拿破仑仅仅看成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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