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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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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佩生非常专注地看着我,我也盯住他望。他有一只带链子的挂表挂在身上,手上戴着戒指,衣服上别了胸针,衣服的质地是挺讲究的。 
  “‘从体外表的气色看你不太走运吧。’康佩生对我说。 
  “‘噢,先生,是这样,我从来就没有走过运。’(那时我刚从金斯顿监狱放出来不久,是犯了流浪罪被关进去的。即使不是流浪罪也会因别的罪被关进去;不过那一次确是流浪罪而不是别的。) 
  “‘时来就会运转,’康佩生说道,‘也许你的运气正在好转呢。’ 
  “我说:‘我希望时来运转,就等待机会吧。’ 
  “‘你能干什么呢?’康佩生问道。 
  “我答道:‘你要有什么养活我的东西,我是能吃能喝的。’ 
  “康佩生笑着,又非常专注地盯住我望,然后给了我五个先令,叫我明天晚上再来,在同一个地方。 
  “第二天晚上我到老地方去见康佩生,康佩生让我成为他的人,并且和他合作。康佩生要我和他合伙究竟是干什么呢?原来他干的是招摇撞骗、伪造字据、偷窃银钱并迅速甩出,等等,所有在康佩生脑子里能想得出来的各种陷阱、圈套,他都装得若无其事和他无关,而得到的好处却从不放过,出了问题让别人受过,这些都是他干的买卖。他的心完全可以和钢锉比坚硬,他这个人和死尸一样冷酷,他的头脑就像刚才所提到的魔鬼一样。 
  “康佩生还有一个同伙,别人都叫他亚瑟,其实这并不是他的教名,而是他的诨名。他正患有严重的肺病,看上去形似幽灵。他和康佩生两个人狼狈为奸,合伙在许多年前欺骗了一位富家小姐,因此发了大财。可是康佩生又会赌钱,又要赛马,像他这样大手大脚,皇室国库也不够他花,所以骗来的钱都被他花光了。而亚瑟却正病入膏盲,越来越穷,还恐惧缠身。康佩生的妻子(康佩生经常对她拳打脚踢)却尽量地给予他同情,而康佩生对于任何事物和任何人都毫无怜悯之心。 
  “我本可以从亚瑟身上吸取教训,但是我没有;我无须假装我有什么特殊,我有什么地方可以逞能呢?亲爱的孩子和朋友,所以我和康佩生鬼混在一起,成为他手中一个可怜的工具。亚瑟住在康佩生住宅的顶楼屋子中,那里距离布兰特福德很近,康佩生把他这里的住费用费都详细记录在册,只要他身体一好就要他干活偿还。不过亚瑟却很快还清了这笔账。我记得第二次或第三次看到他时,那是一个深夜,他突然从顶楼狂奔而下,跑到康佩生的会客室中,只穿了一件法兰绒的长睡衣,全部头发都被汗水浸湿。他对康佩生的妻子说道:‘萨莉,她正在楼上和我无理取闹,我简直无法摆脱她。她全身都穿着白的,在头发间还插了白花,她都气疯了,在她的手臂上搭了一块裹尸布,她还说明天早晨五时就用这裹尸布把我裹起来。’ 
  “康佩生说:‘你这个大笨蛋,难道你不知道她现在还活着?她怎么会爬到这楼上来呢?她没有从门口进来,又没有从窗口进来,怎么上了楼梯呢?’ 
  “‘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亚瑟当时恐惧到极点,全身发抖,‘可是她就站在床前的一个角落里,那副气疯了的样子。她的心都碎了,是你把她的心弄碎的!血还从她心中一滴一滴地滴下来。’ 
  “康佩生嘴上很硬,事实上是个懦夫。他对他的妻子说:‘你把这个说梦话的病人送上楼去;还有你马格韦契,你帮她一起送他上去,怎么样?’而他自己不敢挪动一步。 
  “康佩生的妻子和我重新把他扶到楼上,让他躺到床上,他却没命地说着胡话:‘你们没有看到她吗!她正打开裹尸布向我身上裹来!你们还没有看到她吗?看看她的眼睛!看她那副气疯的样子多么可怕啊2把裹尸布从她手中夺下来,把它夺下来!’然后他便一把抓住我们,继续和那个她讲话、答话,弄得我都半信半疑,仿佛我也看到了那个她。 
  “康佩生的妻子对他的这种情况已经习以为常,这时给了他一些酒喝,使他的恐惧消散。没有多久他安静下来,‘噢,现在她走了!是管她的人来把她领走的吗?’他说。‘是的。’康佩生的妻子说。‘你有没有关照他把门锁上,关好她?’‘说了。’‘你叫他把她手中拿的那东西夺下了吗?’‘叫了,叫了,一切都关照好了。’他说道:‘你可真是个好人,可千万别离开我,现在我求你了,无论如何你别走!’ 
  “他睡在那里十分安静,一直到次日早晨五时还差几分的时候,他突然从床上大叫一声跳了起来。他大声惊叫着:‘她又来了!她手中又拿来了裹尸布。她正把裹尸布散开。她从角落里走出来了!她向这边走来了。快抱住我,你们两个都抱住我,一边一个,不要让她的裹尸布碰到我!哈!这次可没有碰上。不要让她把裹尸布撒在我的肩头上。不要让她把我拎起来裹。她来拖我了,快把我向下按住!’接着,他的身子向上挺了一下,便死了。 
  “康佩生对于他的死处之泰然,认为简直是拔除了一个眼中钉,对双方都有利。他和我也就忙碌了起来。这个滑头的家伙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我拿着这本《圣经》发誓。亲爱的孩子,这就是这本小黑书,就是我要你朋友发誓的小黑书。 
  “至于康佩生如何想坏主意,我是如何给他卖命这些事就不必细言了,因为太多了,一个礼拜也讲不完。我只想简单地告诉你们,亲爱的孩子和皮普的朋友,告诉你们这个家伙是怎样把我引进他的罗网,成为他的黑奴。我永远欠他的债,永远被他牵着鼻子转,永远为他马前马后卖命,永远为他赴汤蹈火。他比我年轻,可是他的鬼点子比我多,比我有学问,可以说比我要胜过五百倍,而且心狠手辣。我和我的太太当时也正处于艰难时期,还是不提她了!我不让她也卷进去——” 
  这时他带着惶恐的心情看了一下四周,仿佛忘掉了自己正回忆到什么地方;然后,他转回面孔对着火炉,把两手放在膝头上摊得更大,一会儿挪开,一会儿又放口到膝盖上。 
  “详情无须细说,”他又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道,“我和康佩生相处的日子是我生活中最艰难的一段;就是这样。我说没说过,在我和康佩生一起混的那段时间中,为了一桩轻罪,我还单独受过审?” 
  我说他没有说过。 
  “好吧!”他说道,“我说一下,当时我受了审又定了罪。至于我因为有嫌疑而被逮捕的事,在持续的四五年之间有过两三次,但最后都证据不足。事情总归会败露,康佩生和我两个人都犯了重罪,因为偷盗货币,还有几个别的罪名。当时康佩生对我说:‘自找律师,分别辩护,互不联系。’这就是他说的一切。我那时是个穷光蛋,只有变卖了所有的衣服,只留下身上穿的,才找到了贾格斯为我讲话。 
  “当他也被押到法庭被告席上的时候,我第一眼就注意到康佩生打扮得多么像一个绅土啊,一头鬈发,穿着黑色礼眼,手中拿着雪白的手帕;相比之下我多么像一个可怜的坏蛋。起诉一开始,要简短地举出证据,我一看就明白,凡是重大罪证都推到我身上,而轻的却和他有关。当证人到庭时,我又注意到他们总是把我说成是出头露面的首要分子,并且一再发誓,所有的钱都是交在我的手上,我总是插手干每一件坏事,总是从中得到利益。在被告律师开始辩护时,对他们的阴谋我看得更清楚了。就看康佩生请来的那位辩护律师吧,他说:‘法官大人,先生们,你们看到在你们面前并排站着两个人。你们的眼睛一看便能分清,一个比较年轻,受过良好教育,在判决时就应考虑到他的这些条件;而另一个比较年长,没有受过教育,判决时也应考虑到这些。这年轻些的,很难看出他和这些案件有关,不过是有点嫌疑而已;至于这年长些的,一看就和案件有关系,他必须服罪。在这两个人中如果只有一个人犯罪,或者在这两个人中,虽两个都犯罪,哪一个罪重,难道还会有怀疑吗?’等等,他讲的都是诸如此类的话。至于涉及到我们两个人的品质,他又说康佩生受过教育,他的同学不是在这里就是在那里干事,都有地位;这些证人都和他相识,在这个俱乐部或那个社团中见过面,总不至于说对他不利的话。至于我可不同了,以前受过审讯,在监狱、感化院。拘留所,哪儿他们不认识我?再说到我们的言语方面,康佩生与他们一谈话便低下他的面孔,还掏出白手帕掩住面孔,不时在语言中还夹几句诗,一遇到我,我只会说:‘先生们,站在我旁边的这个家伙是个罪大恶极的流氓坏蛋。’等到判决一定,结果康佩生因为原来品质好,只是交上了坏朋友,而他又能尽力检举揭发我,所以对他是宽大处理。至于对我的判决除了罪名外,再没有其他的话。当时我对康佩生说:‘只要出了这个法庭,我就要砸碎你的面孔!’康佩生连忙请求法官对他进行人身保护,请法官派出两个看守站在我们中间,把我们隔开。判决书一定,他判了七年徒刑,而我有十四年。他仅仅七年,法官还对他感到惋惜,因为他本该是一个不错的人,至于我,在法官的眼里,是一个惯犯,而且性格暴烈,所以每况愈下。” 
  他越讲越表现出极大的激动,却尽量地控制住自己,急促地呼吸了两三口气,也吞进了几口唾液,然后向我伸出他的手,用一种保证似的态度对我说:“亲爱的孩子,我不会再粗野不文明的。” 
  他激动得热气腾腾,急忙掏出手帕擦他的面孔,擦他的额角,擦他的脖子和手,然后才又继续讲下去。 
  “我对康佩生说过,我要砸碎他的面孔,我自己也发誓,不砸碎他的面孔,就让老天砸烂我的面孔。我们关在同一条监狱船上,但长期中我近不了他身,努力也无用。后来遇上了一个机会,我跟在他后面,朝他脸蛋上狠狠打了一拳,等他转过脸来又一拳送过去,不巧被看到了。我被他们逮住,关进了船上的黑牢房,对于会游泳和会潜水的人来讲,黑牢房不起作用,而且又不坚固。所以我乘机逃到了岸上,躲在坟墓之间。我正在羡慕赞叹着那些故人,因为一死什么都结束了,就这个当儿我见到了你,我的孩子!” 
  他这时怀着深情厚谊地对我望了一眼,本来我对他已产生了较大的同情,但经他这一望,对他的厌恶情绪又回到了心上。 
  “我的孩子,那时通过你的话我知道康佩生也到了沼泽地上。根据我的看法,我一半认为他逃出来是因为对我的恐惧,不过他并不晓得我那时已到达了岸上。我四处找他,终于找到了。我砸烂了他的面孔,又对他说:‘现在不管自己会怎么样,我也要挺而走险,把你拖回水牢船。’要是后来不发生士兵来的事,我就会拖着他的头发游回到水牢船上,我这一手弄他上船是不需要士兵帮忙的。 
  “自然,这件事最后又是他讨了便宜,因为他的品质原来是好的。他为什么逃跑?因为我打他,有谋杀他的心,所以他被逼得半疯了,所以对他的惩治是轻的。我则被戴上了手铐脚镣,重新审判,判成终身流放。亲爱的孩子和皮普的朋友,现在我回来了,也就无所谓终身流放了。” 
  他又讲得热气腾腾,取出手帕擦脸擦手,和刚才一样。然后,他从口袋中慢慢地掏出一团烟草,从钮扣洞里抽出烟斗,缓慢地把烟丝填进去,开始拍起烟来。 
  “他死了吗?”沉默了片刻我问道。 
  “亲爱的孩子,你说谁死了?” 
  “康佩生。” 
  “他要是活着,就会希望我死,这是肯定的,”他眼中闪着凶狠的目光说道,“我后来就再没有听过他的消息。” 
  赫伯特拿起铅笔在一本书的封面内页上写了些字,又轻轻地把这本书递给了我,这时普鲁威斯正站在那里抽烟,两眼注意着火炉,我便读着他写的字: 
  “郝维仙小姐的弟弟叫亚瑟,康佩生就是当年假作赫维仙小姐情人的那个家伙。” 
  我合上书,对赫伯特微微点了点头,便把书放在一边。我们谁也没有讲话,都凝视着站在炉边抽烟的普鲁威斯。 
    
    
    
  
 
 
 
 
 
 
 
 
 第四十三章

    

  为什么我应当停下来自问一下,我对普鲁威斯那么畏畏缩缩,究竟和埃斯苔娜有几分关系?当年我从新门监狱出来,把在监狱中染上的灰尘去掉后才到驿站接埃斯苔娜,这是一种心情;而现在在骄傲和美丽的埃斯苔娜及我窝藏的回国流放犯之间有着天渊之别,这是另一种心情。为什么我徘徊于路上踯躅不前,而比较两种心情之间的差异呢?想这些,道路不见得变平坦,结局不见得有所改善,对他不见得就能高枕无忧,对我也不见得就能减轻罪过。 
  他对自己身世的叙述又在我的心灵上滋生出一种新的恐惧,或者说,他对自己身世的叙述使我原有的恐惧更加具体、更加明确。如果康佩生还活着,就会发现他回来的痕迹,其后果不堪设想。康佩生与他之仇可以说是不共戴天,不过他们两人中无论是谁都没有我清楚其中的内情。康佩生正是如他所描述的那种人,一发现自己的敌人,就会去告密,使自己安全地摆脱他。这事对他来说绝不是异想天开。 
  我在普鲁威斯面前没有提到过埃斯苔娜,也不准备和他讲,这一点我已作了决定。但是,我对赫伯特说,在我出国之前必须去见一下埃斯苔娜和郝维仙小姐。这是在普鲁威斯叙述完他个人的身世,离开之后,我们俩私下讲的。我决定第二天到雷溪梦去,我真的去了。 
  我一走到白朗德莉夫人家的门口,她就叫埃斯苔娜的女仆来告诉我埃斯苔娜已经回乡间去了。我问是什么乡间?她说,像往常一样去沙提斯庄园了。我说,这可和往常不一样了,因为往常她到乡间去都是和我一起去的。我问女仆她什么时候回来。女仆回答的神气好像有什么秘密似的,这便增加了我的迷惑。女仆说即使埃斯苔娜回来也住不了多久了。我弄不明白话中的含义,其实她本来就不想让我知道其中的含义,我只有悻悻而回。 
  又一个晚上,把普鲁威斯送回去后(每天晚上我都把他送去睡觉,并且都要仔细观察一下四周的动静),我和赫伯特做了整夜的研究,得出结论,等我从郝维仙小姐家中回来之后再和他谈有关我出国的事。在这个时期,赫伯特和我分开来考虑和他怎么说最好;我们究竟要找出一个什么借口和他谈,因为担心他会对此产生嫌疑;或者我提出到国外去一次,因为我从来没有到国外去过。我们都知道,只要我向他提出,他会同意的。我们两人都认为,他像现在这样冒着风险住在这里,只要日子多了,他的情况是不可想象的。 
  第二天,我卑鄙地假装说,我和乔有约在先,必须下乡去看他。其实,对于乔我也是耍尽了各种卑鄙的手段,对他本人耍手段,现在又利用他的名义做卑鄙的事。我不在的时候,普鲁威斯需要严格的关照,由赫伯特代替我来照顾他。我还说我只在外面过一夜,回来后就可以实现他的心愿,因为他希望我在做绅士方面要更有气派、更阔气,他怀着的这个希望已达到不耐烦的程度。我想,后来我发现赫伯特的想法竟和我一样,那就是说做上等人就要像上等人,要买这买那,用这种借口就能够把他弄到远隔重洋的海外去。 
  扫清了到郝维仙小姐家去的障碍,一切安排就绪,次日一早,我便乘马车出发。这时天还未亮,马车行走在广阔的乡间大道上,白天才慢慢开始。我坐在马车里感觉到马车好像一会儿走走停停,一会儿抽抽噎噎,一会儿又颤颤抖抖,整座马车裹着拼起来的云雾般的破烂衣服,形似乞丐。在毛毛细雨之中,马车赶到了蓝野猪饭店。我一进店就碰到一个人正从店门口出来,手上拿了一根牙签,来看马车。此人并非别人,正是本特莱·德鲁莫尔。 
  他假装没有看见我,我也假装没有看到他,其实两个人的假装都很不成样子;尤其我们又都走进了餐厅,他在那里刚刚用完早餐,而我在那里正开始要我的早餐。在镇上看到他使我心里老大不愉快,因为我心里清清楚楚他为什么来到这里。 
  我们都各自假装在读一份早就过期的油腻肮脏的报纸。这虽是地方报纸,但地方上的新闻半点也读不到,全是外来的东西,那斑斑点点的咖啡、泡菜汁、鱼沙司、肉汁。融化了的奶油,另外还有酒啊等等这一类的东西都洒在报纸上,那样子就像出了一场严重的麻疹,令人难以人目。我坐在桌边,而他却站在火炉之前。我看到他站在炉前就很不高兴,而且越来越生气。于是我站了起来,决定不让他一个人享受温暖,所以我从他腿后伸过手去取火钳准备把火炉中的火拨一下,仍然假装着没有看到他。 
  “怎么不打一个招呼?”德鲁莫尔先生却说道。 
  “噢!”我手中拿着火钳说道,“原来是你,可不是吗?好吗?我正在想着这是谁呢?谁在挡住火炉呢?” 
  我拿着火钳,费很大气力投着火,火拨好后,便和德鲁莫尔先生并排站着,展开两侧肩膀背靠着火炉。 
  “你刚来到这里?”德鲁莫尔用他的肩头撞我一下,使我们两人的肩分开,说道。 
  “刚来。”我也用我的肩头撞他一下,也不让他的肩靠上我的肩。 
  “这真是鬼地方,”德鲁莫尔说道,“我猜这是你的家乡吧。” 
  “是我的家乡,”我附和地说道,“我听说这儿和你的家乡西洛普郡很相像。” 
  “一点儿也不像。”德鲁莫尔说道。 
  这时,德鲁莫尔先生正打量着他的靴子,我也打量着我的靴子,然后德鲁莫尔先生又打量起我的靴子,我也就打量起他的靴子。 
  “你来这儿好久了吗?”我问道。我暗自下定决心守在火炉旁边,决不让步。 
  “来了太久了,久得使我腻味了。”德鲁莫尔答道,假装打了个哈欠。看上去他也和我一样坚守阵地,决不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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