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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初恋:拜托小姐与腹黑王子-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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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两个分手的人。

    可是你要是真的爱过什么人,被什么人真的爱过,他曾经对你那么好,把你视为他手心里的宝贝,最后,你们没有在一起,有一天你发现他现在也对另一个人这么好。

    明明这些以前都是专属于你的。

    眼泪不知不觉又来了。

    “真味。你在哭吗?你怎么又哭了?”真彩已经对我很不耐烦了。她认为我太消沉了。

第296章 真彩真味5() 
“没有呢。我又不是水龙头。”我不想和真彩像昨天一样吵架。尽管我知道她关心我。但我不想她再数落我。

    “拧不紧的水龙头。应该这么说。不过会不会很矫情啊。不要哭啦,你的眼睛已经很清澈,非常漂亮。”真彩竟然没有骂我。

    以前听人说,哭的次数多了,眼睛就会越来越水灵灵。不过,我可不相信。因为我分手的那日整整哭了一整个晚上,照镜子结果自己都被吓坏——憔悴不堪。眼睛肿的像是睡前喝了八杯水。

    “一点也不好笑。真彩,其实我应该不再喜欢大雪了吧?我想。但是,为什么想起他还是会心疼?”这个很傻气的问题我也还是问出来了。

    那时候真彩是堂姐,也是我的好朋友。

    “你想听真话还是实话?”真彩正儿八经的问道。

    “当然真话。等会!真话和实话有什么区别?真彩,你什么时候学会油嘴滑舌?这不是你的作风。”

    “不甘心。真味你只是觉得不甘心。也许你并没有那么爱他。”

    “让我给你说个故事吧。还记得那个寻找哲人宝石的诗人吗?他最后被恶魔用香烟熏晕头,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和家乡,甚至连他自己也忘记了。可是,诗人的家人完全不知情,只有那些知情的鸟儿都非常悲伤,它们沉默了三天。也许更久。“世道就是如此。”这是苏以曾经对她讲过的故事。真没想到还能派上用场。

    “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隐隐约约知道真彩的意思。但是我不想承认,不愿意承认。我喜欢了两年多的男人,现在竟然分不清到底是残存的喜欢还是单纯的不甘心。

    但无言的是我越发这么想,就越偏向真彩的观点——不甘心。

    “我知道你知道的。”

    “真味,你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你的男孩子不再是你的了。你别等了。”真彩说。

    “那你又如何?堂姐?你深爱的苏以又怎样呢?”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失去了理智。

    “怎么扯上了苏以?”真彩很吃惊。

    如果时光倒流的话,我一定收回我那些话。

    “堂姐,你一直都喜欢苏以,甚至我相信你的心从来没有改变过,从小时候开始。这些年你一直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守着那些陈年往事,你觉得自己靠着回忆也能好好的活着,你封闭自己的内心,装作看不见一切美好。你假装苏以也一样爱着你,可是苏以从未说过爱你不是么?其实你才是最执迷不悟的人。”“就像你说的,一个人再怎么回首,过去也是过去,没有人能回到从前。一直拥抱着过去,你怎么能腾出手来拥抱未来呢。堂姐,你难道不是和我一样?”

    真彩不知道我会说这些,只是呆在原地。

    隔了很久真彩徐徐对我说,“真味你不要不甘心,你做得很好了。你没有错,错的是他,如果他能再对你们之间的感情坚定些,对你多些信任和责任,那么一切就不会走到现在的境地。你以为他真的会在午夜梦回悔恨交加眼泪纵横吗?收起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吧。现实是他正在开开心心地享受新的恋情,他已经不再记得你。你是过客,甚至不值得再提。”大概是今天我才知道真彩的嘴巴其实也满恶毒的。

第297章 真彩真味6() 
“你不要以为你说了一些我爱听的话,我就会对你感动得感激涕零。以为知道一些大家都知道的我,就真的全部都了解我了吗?你是有多自大啊!你是我堂姐了不起啊!我怎么样生活和你无关。这些都是我自己愿意的,我就愿意一个人待着,我高兴!”

    我太激动了。有些词不达意有些语句混乱。我向来不在人前歇斯底里,可是在听了真彩的话之后,情绪失控了。我想我被戳中痛处了。

    真彩说的都没有错。我就是不甘心啊,我都打定主意要和他过长长的一生,甚至连长大后的婚礼誓词都偷偷想过,可是,时间没有等我,大雪提前退场了。

    我那么认真的想要和他过一生,最后竟是曲未终人早散。

    我无法接受,我只好将脾气撒在了真彩身上。

    我也揭开了她的伤疤,她一直忽视的痛处。

    “真味。我理解你真的。一个人的心只有那么大,我的心装满了苏以,就再也不能装下其他人。今生今世我真爱的人只有他一个。”

    “我想你对那个男人也是一样的心情。”

    “我们都知道这不是诺言。也许未曾对你说过,但我知道我从很久以前就知道我是个很死心眼的人,固执又冥顽不灵。喜欢的人就要从一而终的喜欢,只有死亡,才能使我们分离。我坚信我和苏以是能如此相伴一生的。也许现在他还没有发现,但总有一天他会发现最爱他的人始终只有我一个。其余的人都是过客都是浮云。”

    那时候的我也许是很羡慕堂姐。

    又或者只是单纯的嫉妒。

    又或者是因为伤心才丧心病狂。

    总之,我完全践踏了堂姐的好心。

    我继续说着伤人心的话。

    “是么?但是谁知道要多长的时间?你知道苏以喜欢什么样的人吗?我怎么听说他喜欢温柔魅惑的女生。你看看你的样子堂姐不是我说你,你一点女孩子的气质都没有。短发,永远都穿牛仔裤。这是男孩子的装扮,即使不是,也不是一个淑女的样子。”

    我们的话题完全偏离了大雪。

    变成了相互攻击。

    真彩再也忍不住,也朝我发起了火。

    那日幸苦父母都不在家,不然真的无法收场。

    “啪!”

    真彩直接扔了一本古汉语词典到我的脸上。

    我的脸火辣辣的痛,我没有还手。

    因为她开始骂我。

    “你是什么东西?你也不看看你自己?要不是我爸爸一直关照你们家,你能和我一个学校念书?你做梦吧你!你凭什么只摘我?你不就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吗?你怎么就知道苏以不喜欢我?我告诉你最好这是最后一次,不然我不会放过你。任何企图分裂我和苏以的人我都不会让她好过的!就算你是我的堂妹也一样!”

    “你不过是一个刚被男人抛弃的可怜虫,你不要太得意。至少我和苏以还有一万种可能。你呢?你什么都没有了?我看你最近成绩也不好吧?数据很差啊。就你那样子还想当家,你做梦吧!梦里不要任何成本,闭眼就行!”

    “还有。你难道从没有想过大雪离开你是因为你太蠢了吗?明明没有才华却还异想天开?他肯定特别鄙视你吧。就你天真的以为你们是同路人。他是天之骄子,你呢,你是一团烂泥。懂吗?”

    我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真彩全部都没说错。

    也许一切都是我太天真了。

    黄粱一梦,我或许该醒来了。

    不管是大雪还是梦想那都不是我应有的东西。

第298章 真彩真味7() 
不轻易和谁谈恋爱,一旦确定,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就像找真彩说的那样——我们都期待从一而终的爱情。

    我没有宗教信仰,但是我喜欢基督徒的爱情。这是我的固执。真彩也一样吧。

    不是不沮丧的。

    关键时刻总是被真彩看穿心事——明明那时候一点也不想她明白。所以,我总是会强词夺理。

    “哼。谁不甘心啊。真彩你就是爱逞能,你以为你多了解我?还是一直觉得自己是读心神探?”

    “不管我说了什么,反正是说中了你的心事。这点没错吧?”真彩不紧不慢的说着话。

    “那是你以为。”“记忆是臭鸡蛋,回忆是苍蝇。”我说。

    “真味,你不去想他就没事了。庸人自扰。你现在属于这种状况。”

    “我们的话题是不是太多了?”今天的话题转换得真的很快,但是绕来绕去还是没有大雪这个中心思想。当年写议论文的时候还没有这么论点突出论据鲜明吧。

    “所以,继续把没有说完的事情说完。这样叫有始有终。扪心自问,你真的还喜欢大雪吗?”

    “嗯,大概吧。我也不知道。”也许就像那群鸟儿一样,悲伤的太久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悲伤。也许单纯成了为了悲伤而悲伤。

    我一直在失恋的阴影里。这么久都怀念着那些早已褪去颜色的回忆。最开始的时候也许真的没有放下吧,但是许多个日日夜夜,悲伤也早就饱和了。

    也许真的就像是真彩说的那样——单纯剩下了不甘心。

    “”真彩沉默了好一会儿。

    “真彩,你说的都是对的。我知道。”有些事争论起来并没有任何意义。

    “真味,你比从前要稍微成熟一点了呢。没有从前那么任性了。”但是,我希望你还是你。不管是任性的你,还是贤淑的你,还是努力的你,还是冷漠的你,我觉得都很好。因为那是真味,你是真味。我的妹妹。”

    “原谅妹妹也已经老了一点。哈哈。”我笑笑也不知道还说些什么。

    “这个世界上谁不会老呢。”“真味,我很认真地问你,你的不甘心,想过放下吗?”

    “没有。”我直言不讳。

    “”

    “我知道你会说我蠢啦,但是我得为我自己澄清一下。我不是要等下去。我只是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真的八风不动。大雪是过去式,我明白的。你不需要来提醒我。”

    “我会和姐姐你一样过得很好,不为什么,就为了不枉费来这世界一遭。”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和真彩说起未来蓝图来。

    是时候和过去说再见了。

    “我会成为见证者。”真彩应该是笑了。

    “谈了新男朋友会第一个告诉你的。怎么样,够哥们吧?”我也笑。

    “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真彩问。

    “还没有。”

    “哦。你这么好,一定会遇到比大雪更好的男孩子。”真彩说。

    “承蒙您贵言。”我说。

    “无论如何,竟然还不甘心,就更加努力地生活吧。”真彩最后说。

    后来我们都哭了。

    真彩坐在床上哭。

    我坐在地板上哭。

    两个人哭累了就那样睡去了。

    第二天醒来谁都没有再提晚上的争执。

    真彩没有洗漱就回家了。

    我也没有挽留。

    后来就是长长的暑假,我们没有再联络。

    再见面的时候,我们都不再是从前的自己。

    真彩留长了头发或者是接了长发,总之,她成了一个大波浪卷发的时髦女孩。举手投足尽显魅力。她不再用从前的友好眼光看我,她的眼神里只剩下高傲。

    我呢。

    我成了一个唯唯诺诺的人。

    自信心严重不足。

    或者我更重要的标签是成为了真彩的小跟班。

    我们都变了。

    我们都不再是我们。

第299章 路景星() 
已经有十天没有见过邡未晞。

    也没有听慕倾城讲过邡未晞的事情。

    余之恋今天鼓起勇气问了问他,“邡未晞。真的要一个月才学校啊?他干什么去了啊?”

    “个人私事。”慕倾城简单概括。

    他当然知道邡未晞是去干什么了。但这件事只有他和邡未晞两个人知道,即使是请了一个月的假期,邡未晞也是找了其他的原因搪塞了家长和学校两方面。邡未晞没有说过这件事能不能和其他人说起。慕倾城并不赞同邡未晞的做法,但是他也阻止不了。也许世界上许多事,邡未晞都可以听他的,但唯独对于路景星这个女人,他的存在的意义更胜过于他吧。也许是意义不同,但无论怎样,路景星是邡未晞的劫难。

    遇上她,他在劫难逃。

    而他只能祝福他稍微幸运一点。

    “哦。这样。”余之恋并不蠢。既然不想说那就不再多问。

    慕倾城看着余之恋几秒钟,最后说道,“这和信任不信任没有关系。你不要多想。只是这件事很复杂。”

    “那还是别告诉我了。如果是邡未晞的隐私那更加要保密。”余之恋笑着说。

    只要慕倾城注意到她的心情,她就心满意足了。

    “等他回来了。我再详细说与你听。”慕倾城握住了余之恋的手。

    “好。”余之恋笑着说。

    路景星说,她要离开洛城,很久很久。

    我是中午第四节课收到路景星的短信的。因为我在圣梓林,即使是立刻赶过去也来不及。三百公里的路程,等我到达路景星早就走了。所以我整个下午都处于迷糊不清的状态,老师讲的课我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

    提起路景星,听得最多的就是蔷薇仙子。

    大家都叫她蔷薇仙子。路景星每次就平静的笑笑,其实我就是一卖花的。

    之前忘了说,我其实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养花,而且我只喜欢蔷薇花。因为常去蔷薇阁。路景星的店子是两年前搬来圣梓林,我也是那段时间认识的她。

    因为经常去买花,我和路景星已经十分熟络,她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但是倾城并不喜欢她。她这个人太阴沉了。倾城总是这样对我说。

    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并不怎么说话,是很明显的主顾的关系。后来,后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契机,大概是我每个星期都会去一次店里,所以已经完全超越了脸熟的状态。

    那次结账,路景星说:“你还真是喜欢花呢。”

    我纠正道:“我只喜欢蔷薇花。”

    路景星看着我愣了好一会儿,然后笑着说:“真是个专一的孩子。不过你的朋友今天不和你一起来吗?”路景星对倾城印象只是挺好吧。我想。

    本来我想反驳她的话,可是寻思了半天,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然后点点头,最后拿着花回去了。

    倾城和我一起来了七八次,现在他已经不再一起来了。原因很简单,他不喜欢路景星。

    我根本没有想那么多,只喜欢一种花就是专一么?我记得倾城说,因为一种表象而认定一个事实是无知的表现。虽然我也不能够接受单喜欢一种花就成了无知了。

    但是我真的很开心至少有人和我一样很喜欢蔷薇,至少没有人吐槽一个男的喜欢花草。我会这么喜欢蔷薇花。原因吗?没有啊。就是第一次见到就觉得很喜欢很喜欢。

    喜欢一样东西有时候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你觉得需要说服自己,那就任何理由都可以。反正你横竖都是喜欢。

    比蔷薇花更加珍贵的是我和路景星成为了知心朋友。她就像倾城一样,在我心里无比重要。在这个年代还说什么知心朋友有点老土,因为基本上大家都用朋友概括了这种关系。

    不过我一直坚持我和路景星绝对不是普通的朋友,我们是可以真正相互信任的朋友。

    我最终决定第二天就请假去洛城找她。

    即使我知道希望微茫。

    果然我赶到蔷薇阁的时候,已经晚了。店门紧闭。路景星已经走了。而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倾城,我没有赶上。”我到了洛城以后给倾城打电话。

    “很意外吗?”倾城依然和从前一样。

    “没有。意料之中。所以我今天才来。”我说。

    “她走了也要呆在那里吗?”倾城问我。

    “我必须找到她。她这个人太疯狂,我不放心。”我想起她的过去,内心十分不安。

    “我知道了。你记得适可而止。”倾城的忠告。

    “我会的。一个月后再见,别太想我啊。”路景星,我会找到你的。

    关于路景星的故事:

    路景星,20岁,“蔷薇阁”店主。

    蔷薇阁在偌大的圣梓林市只能算是一个小店。她的总店在洛城。专营蔷薇花。说营其实也不算吧,毕竟不靠它为生。路景星开这个店子只是兴趣使然。她一直以来就很喜欢花,尤爱蔷薇。第一次见到这花是在十岁那年夏天,她误闯了一个园子。白色的房子,长长的木篱笆,篱笆上就是锦簇的粉色蔷薇花。路景星就那样愣愣的看着它们出了神,她甚至觉得这些花儿其实是掉落人间的繁花天使,它们会说话,会笑,会伤心,她们这么用力的开放只是为了等某一个人出现吧。十岁的路景星还不知道这是什么花,她觉得它和玫瑰很像,但是潜意识里就很排斥她是玫瑰这个可能。她觉得她应该有个更加凛冽的名称。玫瑰,太过无力和温柔。而这花开起来自然形成一种气场,它仿佛在告诉人们,我就是要开,开得张扬而鲜艳,谁也无法阻止。

    篱笆墙开了一扇小门,路景星忍不住进来了。她径直走向开得像火一样的鲜花面前,她摸着它的花瓣,轻轻地对它说:“你真美丽。我想你一定是天使。可是看到你这么漂亮,我竟然有些难过。这是为什么呢?”她低下头闻了一下它们,忽然就转身跑掉了。

    屋里有个穿白色衬衣的少年将这一幕望在眼里。他的的指间夹着一支sevenstars,应该是刚点着,他很快把它摁灭在烟灰缸。

第300章 坠落的星辰() 
路景星在高中的时候学了三个月的油画,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路景星最喜欢那个叫保罗塞尚的法国男人。虽然他长得并不赏心悦目,但是他的画却使人震惊不已。她喜欢他说的“线是不存在的,明暗也不存在,只存在色彩之间的对比。物象的体积是从色调准确的相互关系中表现出来”。他的作品大都是他自己艺术思想的体现,表现出结实的几何体感,忽略物体的质感及造型的准确性,强调厚重、沉稳的体积感,物体之间的整体关系。有时候甚至为了寻求各种关系的和谐而放弃个体的独立和真实性。路景星觉得这需要莫大的积淀,是一种高超的境界。“画画并不意味着盲目地去复制现实,它意味着寻求各种关系的和谐。”生活亦不过如此吧。

    家庭环境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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