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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的记忆-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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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一直下,文峰突然提议,我们去散步,我欣然同意。

  好几年前,我们两还有另外一个兄弟就是像今天这样,一到下雨的时候,就出来散步,不打伞,任雨水浇湿头发,淋透衣服,然后互相说着自己的理想,以及穿插一些我们自己编造的故事。那种感觉语言无法形容。

  今天,也是下着雨,也是散步,还是不打伞。雨水像往常一样浇湿我们的头发,淋透我们的衣服,只是三个好兄弟,只剩两个了,而我们两也有好几年没见了。

  街上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以为我们两是两个傻子,哪有下雨在街上漫步的。我们开心的笑着,大声的说着,回想着过去种种的快乐时光,每当提到以前在一起时的精彩瞬间,我们总是会心一笑。

  相聚总是短暂的,分手总要到来。互留了电话,彼此嘱托经常联系,在这繁忙的世界,也许我们又会有好几年无法见面,但我知道,再见亦是兄弟。

  要感谢这雨,是它让我们又体验到了当年的兄弟之情。始终不会改变,我喜欢下着雨,不打伞,在街上和兄弟漫步。

   

 

正文 第十一章 何以解忧;唯有朋友
(更新时间:2006…9…5 19:17:00  本章字数:1080)

  最近很无聊,无所事事,接着就感觉很烦,真不知道那些一辈子都无所事事的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高温,持续的高温,老天一点落泪的感觉都没有。热,很热,热的都不知道怎么才能舒服一点。烦心事仿佛也找准了这个时机,一件接着一件向我扑面而来。我想一场大醉,然后仰头沉睡,却摇头笑笑,逃避不是我应该养成的习惯。

  网吧,街头篮球,也许只有在三分线上那致命的一投,才能缓解我暂时的苦闷。突然肩膀被人一拍,我并没有回头,拍我的人肯定是我朋友,在老家的这一亩三分地里,我没有仇人也没有债主。我继续着游戏,我朋友往我旁边一坐:我靠,牛啊,看都不看一眼啊。我又投了一个三分,听声音不用看也知道是文峰:不用看,也知道是你,你没看我正在关键时刻吗,打不赢要被骂的。你小子不是说要出去吗,怎么还在家里。

  文峰扔给我一根烟:明天晚上走,今天正好没事就来网吧转转,没想到逮到你了。游戏终于以胜利结束了,我拿起了烟,点上。我身上不喜欢带烟,不想让自己上瘾,因为我已经戒掉过一次了。文峰说:走吧,在网吧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出去呼吸下新鲜空气。我自然很是乐意。

  一人买了一根冰棍,在街上游走。路过火车桥下,又是一辆火车呼啸而过。文峰说:你记得吗,小时候每次我们走到这里,都能看到一辆火车来迎接我们。我点了点头:是啊,从来都是这样,说起小时候,不知道我们的那些光屁股长大的兄弟们都到哪去了。

  “记得黄灿吗?那小子,写的日记超搞笑,第一天写今天我爸爸给我十元钱我去打游戏机了。第二天写昨天钱还没用完,今天接着打。三十篇日记居然全是这十元钱打游戏机的事,他可真够强的。”“说到这里我想起来了,我们小学还得过全省语文竞赛一、二等奖呢,那时候学校奖励我六元钱,你四元钱,我们一天就用完了,还不敢跟家里说,真是厉害啊。”

  “记得万菁吗?”“当然拉,我和她是同桌啊,她现在在南昌的一家医院里当护士呢。”

  “记得那时候上语文课,你们两打架,老师说王翔,你不听讲在干吗?你说,万菁她抓我衣服,万菁说老师,王翔抓我裤子,全班狂笑了一节课,你记得吗。”“我寒,这样的糗事我怎么会记得。不过我记得你和杨钦那家伙为了一根油条打架,那场面也是很惊天动地的哦。”

  哈哈哈哈哈,两人一阵大笑。突然感觉压抑在心中的那团恶气消失了,人感觉都轻松了许多。

  围绕着家乡转了一圈,我们两人找了一家夜宵店,要了很多啤酒和鸭脚、炒田螺等凉菜,多日的苦闷变成了开朗的笑容,真是何以解忧,唯有朋友。我们喝了很多酒,我们说了好多话。。。。。。欢笑一直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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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像狼一样战斗
(更新时间:2006…9…7 21:39:00  本章字数:1212)

  2006年9月7日,38年一遇的润七月半,七月半就是鬼节,据说润七月半才是真正的鬼放风,鬼门大开的时候。
  早上被电话叫醒,一个MM打来的,说到资溪了叫我请她吃饭。正在兴奋的时刻,突然腹中一阵剧痛,以刘翔的跨栏速度冲向五谷轮回之地,几分钟后,腹痛减轻,以为是早晨起床的必然反应,也就没有太在意。

  以军事演习的速度洗漱完毕,突然发现胡子又长了,算了,现在的MM都喜欢成熟的男人。从六楼奔到一楼,晕,她居然还带着她弟弟,有没有搞错啊,人家明天就要去上海了,居然连这点机会都不给,苍天啊大地啊,可怜可怜我这个单身流氓吧。

  无聊的上网玩游戏,多了一个人,连说话都不方便了,我像一只可怜虫,提不起精神来。中午在同学开的餐馆吃饭,被同学一阵猛问,我至少说了几十遍普通朋友,他们还要问,是,我是喝了你们喜酒,喝了你们心肝宝贝的满月酒,那你们也不能就这么迫切的想要喝回来吧。

  送走她们两姐弟,我的腹中突然一阵痉挛,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痛苦表情,还好,他们两姐弟不在,要不还以为我不欢迎她们呢。我又从一楼奔回六楼,居然连汗都没出,难道是昨晚着凉了?最近老家忽冷忽热的,天气一天一变,像我这样缺照顾的人,很容易就得什么感冒啊,非典感冒啊之类的。但我的身体练的很棒的啊,很久都没得过病了,还是赶紧看看家里有什么药吧。翻箱倒柜,居然什么都没发现,算了,还是用我的坚强意志驱除病魔吧。

  最近看了姜戎的狼图腾,终于深刻的了解了狼的很多习性,以及草原上的很多秘密。狼也渐渐的成为了我心中的一个图腾。严格来说狼在很多地方都是人的师傅,是在狼的多年教导下,少少的蒙古铁骑居然能横扫亚欧大陆,建立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版图。蒙古人既尊敬又憎恨,既崇拜又学习狼,因为狼是强者,在蒙古草原上,凶猛的动物只剩下了狼,只有强者才会被人尊敬,被人崇拜,被人学习甚至被人憎恨。

  狼教会了人很多很多,狼可以说是军事家、实战家,他们从不纸上谈兵,每一匹狼都是勇猛的斗士,他们都有狼牙山五壮士的精神,都有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勇气。以狼为图腾的民族必将有狼的精神,狼的血气,狼的果敢。

  狼是草原卫士,狼天生就知道保护草原,保护他们的家。没有狼,草原在多少年前就将毁灭,而人不但自己毁灭草原,而且还要赶尽杀绝保护草原的狼,人多说狼狠,狼恶,狼贪婪,其实人心才是更狠,更恶,更贪婪的。

  什么叫适者生存,狼就是自然界最好的适者,可是在人的疯狂改造下,自然都没了,还能留的下什么自然界的适者。

  我愿做一匹狼,我愿像狼一样战斗,即使是色狼,我也要大呼:我是色狼我怕谁。

  打完上面的字,喝进肚里的两瓶十滴水,好像起了点作用,额头开始冒汗了。为了明天以十足的精神赶去上海,我决定早点睡觉,就23点59吧。

  愿大家鬼节碰不到鬼,就算碰上也是开心鬼,我只愿碰到像倩女幽魂里面小倩那样的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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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真爱离我而去
(更新时间:2006…9…16 22:11:00  本章字数:2284)

  //demo。whnew。/web/huawei/admin/html/UploadFile/20069152562612。wma(请一定要听这首曲子)
  你还记得吗?我们认识的那个夜晚,你已经忘了吧,就在你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我已经红了的双眼,我说过是风把我带到了你的身边,也是风把你吹的越来越远,只有我一个人站在孤单的地平线,或许,爱情的本身很简单,只是我们一直站在爱情的迷雾里面,根本就无法去发觉他的简单,我知道,你不爱我,因为你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看过我,你一直在用善意的谎言欺骗着我,我一直都在安慰我自己,也许,你是没有发现我的好,也许,许多事情你还忘不掉,也许我注定要接受爱情的煎熬,也许,也许。。。。画面永远停留在我们分开的那个夜晚,我站在路边,看着你远去的身影,我多么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即使没有任何语言,至少你能看我一眼,就一眼,我在无数次的企求上天,可你却没有给我一丝的空间,你叫我如何去相信你爱的誓言,你叫我如何去面对,没有未来的明天,你叫我如何去诉说心中的语言,你叫我如何去守侯爱情的家园,是啊,你走了,只留下我,一个站在风里的人。是啊,我是从风中来的啊,还要随风而去,我彻底的明白了,你不爱我。

  听完这盒录音带,从不流泪的我已经泪流满面了,我面色死灰,五脏六腑在不断的绞痛。

  三年前,我与青梅竹马的云,即将踏上婚姻的殿堂,那一天,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深存,蓝蓝的天空万里无云,上天仿佛也在祝福我们,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老天却突然发怒了,它把蓝变成了红,当我看到云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血染婚纱了。

  原来,婚车在来的路上,遇上了车祸,四车相撞,其他人受的都是轻伤,只有云,却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怒问苍天: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如果,你想让我也死的话,我就偏偏要活给你看。话虽是这么说,极度悲痛的我,却像一个傀儡一样,整天喝的烂醉,家人劝过多次,见没有效果,只能摇头无奈了。

  记得那一天,是八月的一个狂风的夜晚,在我失去云已经有了半年时光。我照例是喝的烂醉,开着自己的宝马在无人的街道上横冲直撞,突然,一个女人出现在十字路口,酒精麻醉了我的神经,当我反应过来急踩刹车的时候,车子已经撞倒了那个女人。

  突来的变故,我冷汗直冒,酒马上就醒了过来。我连忙将昏迷的女人抱上了车,送到了就近的医院,医生检查了之后说:还好,只是小腿骨折,没有什么大事,但要修养两个月。经过一番治疗,女人终于醒了,我开始向她道歉,并问她怎么联系她的家人。

  女人没有回答我的话,却突然哭了起来。我连忙拿纸将她的眼泪搽干,问她:你有什么困难吗?尽管跟我说,我尽力帮你,毕竟是我把你撞了的。女人摇了摇头说道:我是一个孤儿,我没有亲人,前几天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现在却要在病床上躺两个月,工作没有了,以后我怎么生活啊?

  我说:你放心好了,等你病好以后,可以去我公司上班的,我们公司正好缺人。好了,你安心养病吧,我会来照顾你的。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这个女人不过是二十三、四岁,青春美丽,脸上两个小酒窝十分迷人。

  在之后的两个月时间里,我天天来看她,我陪她聊天,和她一起吃饭,给她讲许多趣事,听她讲述她的悲惨童年。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雨,我知道了她的过去一切,她也知道了我的悲伤,我的痛苦。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而我在这两个月时间里,也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充满了朝气,家人看了也是十分高兴。

  终于,我把雨带回了家,爸妈对她十分满意,催促我们两人赶快结婚。

  我们的婚期定在春节的前一天,那一天,风很大,还下起了雨,我穿着礼服站在教堂前等待着雨婚车的到来,细雨洒在了我的头上,当婚车到来,穿着婚纱的雨下车的那一刻,我突然发现雨变成了云,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突然痛恨自己居然就这样忘了云,雨突然大了起来,我不顾一切的冒雨夺路而逃,亲朋好友被这突然的变故,惊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向一个罪人一样,跑到云的墓地,向她忏悔。我一直没有发现,雨穿着雪白的婚纱站在我的身后。瓢泼的大雨将我们两人淋的浑身湿透。

  雨哭红了双眼:翔,我知道你忘不了云,但云毕竟已经死了啊,她在天堂一定也希望你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我头也不回的说:雨,你走吧,我忘不了云,这样对你我都不公平。

  雨痛哭着说:翔,我明白了。我只希望你回头再看我一眼,只要一眼,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怕自己回头看见她痛哭的样子,会心软下来。于是,我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站在风中雨中流泪的雨。

  两年后,我终于将云放下了,我无比的思念着雨,我通过一切办法终于知道了雨在和我分开之后,被她澳大利亚的表叔给接了过去。我一刻没有停留,飞到澳大利亚,见到了她的表叔,也同时我见到了雨的骨灰。

  雨的表叔给我一盒录音带说道:这是雨在日记里说要留给你的,哎,可怜的孩子,没享几天福就在过马路的时候闯红灯被汽车撞死了。

  我知道,是我害了雨,她在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还想着我,想着我这个抛弃她的人,在雨的心里没有红灯,没有匆匆而来的汽车,只有我。

  我知道真爱永远离我而去,我不会再爱任何一个女孩,也不会让任何一个女孩爱上我,我剩下的日子只是每一天的不断重复。

  我知道,上天在我失去了青梅竹马的云之后,不忍看到我的痛苦,又把善解人意的雨给了我,可是我不懂得珍惜,是我残忍的将真爱赶走,我将永远接受上天的惩罚。

   

 

正文 第十四章 当有一天,你会看见王者在飞翔
(更新时间:2006…9…20 10:42:00  本章字数:1782)

  我一出生,哭声嘹亮,爷爷奶奶死的早,我是外公的第一个三代,他急切的和二舅一起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叫翔,字飞云,意为飞上云霄。
  3岁前,家里穷,爸妈要做生意,只能把我交给外婆和小姨带,她们两非常宠我,却又都很烦我,因为我特别会哭。

  7岁,上小学一年级,数学98分,语文20分,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白痴。

  8岁,我比同龄人更喜欢哭,他们都说我像女孩子,我不以为然。

  10岁,全省语文竞赛,得了一等奖,开始厌烦枯燥的数学,而喜欢上了精彩的文字。

  11岁,喜欢上了BEYOND乐队的主唱黄家驹,把他做为自己的精神支柱。当听到他坠台身亡的消息后,痛哭了好几天,并写了一篇文章纪念他:何时再来人间,你这真正的歌者。是他让我明白了,做为了一个未来的男人,一定要学会坚强,不能轻易流泪。

  12岁,郑渊洁把我带入了一个童话的世界,我开始整天想着希奇古怪的东西,并跟周围的伙伴讲着我自己瞎编乱造的故事,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像他一样的童话家。

  14岁,在恐怖老师的打压下,我开始厌恶中国的教育机制,对读书失去了兴趣,想要自由。

  15岁,放弃读高中考大学。进了地区农校,虽然学的专业是经济管理,但农校吗,总是要务农的。第一次拿锄头,第一次挑粪,第一次种菜,第一次打坑,肩膀磨破了,两手的血泡起了破,破了起,终于生出了茧子,小时候被宠爱而成的虚弱多病的身体居然渐渐强悍了起来。体验到了友情的珍贵,没有他们的帮忙,我一开始是绝对完成不了学校布置的任务,当看到自己种出来的大蒜、白菜、毛豆和果树,我开心的笑了,这是友情的果实,农校的生活痛并快乐着。

  16岁,冲破重重考验,杀进广播站成了一名播音员,情窦初开,暗恋上了朝夕相处的女搭档,她是全校公认的校花,所以一直都不敢表白,只能每天站在阳台上看着她经过的身影,终于知道爱情它不是病,爱上却要人命的感觉。同年,爱上武侠小说,遍览各大侠佳作,理想变为有一天看到自己的武侠小说出版。

  17岁,受到师生的喜爱,被评为最优秀的播音员,大家都说我也许会成为了一个专业的播音员,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18岁,农校毕业被分配到城关镇政府农业组上班,临走前还是没有向她表白,这件事至少让我后悔了四、五年,所以始终记得一句话:勇敢去做吧,当你到老时,你后悔没做的事一定比你后悔做了的事要多的多。

  19岁,腐败、乏味、无意义的乡镇工作让我失望透顶,打算去外面闯荡闯荡。办好停薪留职,来到了北京,进了一家保健食品公司,产品针对糖尿病患者,从一开始经理的白眼,到后来老总的微笑,从最初的商场的促销员干到后来的业务经理,中间的艰辛,只有自己明白。曾经差点就打道回府了,是家驹的歌声让我坚定了信念,把别人的嘲笑化为了动力。

  20岁,怀念农校的快乐时光,思念那些患难与共的兄弟,看清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理解社会的世态炎凉。

  21岁,开始讨厌每天做同样的工作,觉得自己需要花几年时间来学习各种东西,丰富自己。毅然辞职,跨入别的行业,先后干过报社、广告、安防等多种工作,时间都不长。

  22岁,和死党合作弄商贸中心,以食用菌、水果、茶油为产品,客户是北京各大院校和部队,认识了很多知名人物,才发现越是大人物,越是平易近人。年底结算,没有亏本,留下流动资金,还能拿点钱回家过年,体会到了自己创业的自豪。

  23岁,投资了第一家店面——羽绒服专卖店,由于各种原因以关门而告终,但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和总结。公司开始赚钱,但开销太大,而且要不断投入,所以借父母的钱一直没还。父母年纪大了,又不是很理解我们年轻人的要创业先铺路的理念,急命我到江苏来学习如何开好一家茶餐厅,想让我接手生意并开连锁。和死党商量了一夜,觉得可以两手抓,我去江苏开茶餐厅,他在北京打理业务,看哪个更有发展前途,再说,也许还能达到双赢。同年,在失恋之后,利用无数个通宵,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武侠小说,虽然写的很烂,但自己看觉得还是挺有趣的。

  现在,我24岁,没有一分钱存款,也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稳定的工作,也还没有女朋友,我不知道未来会变成怎样,但我很高兴,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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