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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黄昏仙境-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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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

    两名守卫迅速回到各自的岗位上,然后每人掏出一把钥匙,同时插进铁门的两侧,只听门内传来一阵阵机械转动的齿轮声,喀,声音骤止,守卫将巨大铁门缓缓推开一条缝隙。

    “遵命!长官!”他们俩对着空气敬礼道。

    比如,把关闭的玩具工厂大门重新骗开,就像这样。

    论卡黄昏BUG,何夕不是针对谁,在座的各位,都是辣鸡,不及他十分之一。

    可能又有人要问了,就算你卡了BUG,开了门,那又如何呢?有什么影响?

    顶着守卫的攻击,何夕冲进大门,回到玩具工厂1F。有什么影响?影响大了。要知道,黄昏传说中,独立场景内的魔物都是一次性刷新,只要被玩家击杀掉以后,就不会二次刷新。曾经有玩家试图在独立场景内刷怪(没人抢怪还不是美滋滋?),多番尝试均不成功,无奈作罢。

    何夕在2F跟修·塔克对话完后,发现2F的升降台已经停止了工作,说明1F相对2F来说,已然是结束了的封闭环节,而何夕在玩具工厂外面重置了NPC守卫的剧情,他们重新开启铁门的话,则同样地会重置玩具工厂1F的升降台,以及1F其他的一切内容!

    可能有人还是没懂,1F重置就重置呗,难不成能上天?朋友,真的能上天。

    看着远处一脸天真无邪的天使波利,何夕露出了猥琐阴险变态的笑容。

    他前面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一件事:利用重置BUG,多次反复击杀天使波利!

    当然,这事现在只是有了先决条件,想要击杀天使波利,何夕还需要做很多工作。强压下内心的激动澎湃之情,何夕又一次使用了蝴蝶翅膀,返回普隆德拉城。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要赢击杀天使波利,一把强力武器是必须的。

    “噗神,你还在不?”何夕密道。

    “啊,大神,啥事?我正准备睡觉呢。”

    “…你怎么日夜颠倒,大白天睡觉。”

    “嘿嘿,还好啦,习惯了。怎么,又是换钱?对啦,我正好有事想跟你说!”

    “这么巧?我也有…”

    “那我先说!”

    “这还客气啥…你先…咦?哦,你先说吧…”

第一百三十话 逆转陪审员…1() 
“我这段时间一直把夏洛克的剧情继续往后做,结果他又要开庭了!这回依然是要求我做陪审员,必须想办法令他无罪释放,可是我搞不定啊,我这么聪明伶俐能说会道的天才,已经连续三天失败了!大神!关键时候还是要靠你啊!”

    …还能说会道呢,你不就是胡搅蛮缠外带威逼利诱么…不过正好,何夕想要武器也必须靠夏洛克帮忙租赁,看来这个忙何夕是非帮不可。

    “共享任务吧,我马上到艾尔贝塔。”

    系统提示:玩家“噗噗个噗”(LV 29)邀请你加入小队“你根本不是噗噗”,是否加入?

    加入!

    队伍提示:玩家“噗噗个噗”(LV 29)向你共享任务“逆转陪审员”,是否接受?

    接受!

    【逆转陪审员】

    任务描述:著名商人夏洛克因涉嫌杀害年轻商人安东尼奥而被提起公诉,由艾尔贝塔最高法院受理,罪名是一级谋杀。十二位陪审员将决定夏洛克的最终命运,而你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陪审员们对此案的态度个表不一,如果想要令夏洛克无罪释放,必须十二位陪审员意见一致,裁决被告无罪。作为陪审员的一员,如何逆转其他人的想法,创造奇迹吧。

    “你升级好快,都29级了,商人也能升这么快?”

    “有钱能使鬼推磨,我花了一点钱,随便进了一个刷怪队伍,站在里面蹭经验的。”

    “……”说的倒轻巧,你这个“一点钱”,怕不是个小数目吧?

    何夕传送到艾尔贝塔,到最高法院缴纳1000Zeny,再次获取陪审员资格,向NPC报道后,正准备进入休息室。

    “哎,大神,等等!”

    “?”

    “交易一下,给你个东西。”

    噗噗个噗赶过来,交易给何夕一把大驹短剑。

    大驹短剑:武器,短剑,攻击力73,2洞(插槽),重量60,要求等级12,要求职业除服事系外。

    功能说明:将刀刃适当弯曲的短剑,刀柄处刻有美丽的雕纹。

    “给我武器干嘛?我不用短剑的。”何夕不解。

    “不是给你用的,任务里面你会用到的!对了,用完记得还给我!”

    “……”

    审判长(话外音):漫长复杂的审理程序已经结束,这是一宗一级谋杀案,预谋杀人在刑事诉讼中是刑责最重的罪名。你们都已经听过证词,也明了法律条文的规定,现在你们必须坐下来,好好地理清这宗案子的真伪。在本案中,已有一人身亡,而另一个人的生死则掌握在你们手上。如果你们能提出合理的怀疑,无法确定被告是否有罪,基于这个合理的怀疑,你们必须做出无罪的判决。但是,如果你们找不出合理的怀疑,那么,你们必须基于良知,判决被告有罪。无论如何,你们的决定必须一致。如果你们裁定被告有罪,本庭将会对他施以严厉的惩罚,最高的刑罚会是死刑。这是一项沉重的责任,谢谢各位。

    相同的开场白,何夕看了看自己的编号,依然是8号陪审员,再看看陪审员休息室内,果然,和上次“十二怒商”的NPC配置一模一样,还是那些人。

    何夕对他们尚有印象。1号,房间内的主持人,好像没有明显的态度;2号,性格懦弱的人,但很善良;3号,暴怒且一心想弄死夏洛克的家伙,曾经与何夕发生过战斗;7号,压根不关心判决,只想着赶紧离开;5号,正直但隐忍的人,感觉有不为人知的过去;10号,典型的地域黑、种族歧视者;4、6、9、11、12号则基本上没什么穿插戏份,主要在打酱油。

    1号:“好吧,各位,我们又聚在了这里,如果大家不介意,就由我继续来主持这次的表决,怎么样?上一次我们因为意见不统一,最终形成了悬判,这次,法院要求我们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判决。记住,不论如何,我们每个人的意见必须一致。大家有异议吗?…没有,很好,那我们就开始吧?”

    10号:“还有什么好说的?难道你们就没有看到夏洛克上次被放出去之后的嘴脸吗?他那得意洋洋的表情,啧啧啧,闪米特人,这就是典型的闪米特人!要我说,我们直接投票吧!他肯定是有罪的!这是毋庸置疑的!”

    5号:“先生,我们身处此地,是为了讨论案情,而非讨论你那不堪的歧视与偏见,如果你继续用这种语气和态度发言,我会让你付出代价!”

    10号:“干什么?你吓唬我?”

    3号:“好了!10号!我们坚持有罪判罚是正义的选择,但你住口吧!8号,上次就是你,用你那三寸不烂之舌,混淆了许多人的视听,让他们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我想听听,今天的审理过程结束后,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你还能狡辩什么?”

    这特么,何夕绝望,审理过程,铁证如山,啥也没让他看到啊?!

    何夕:“既然是你想作有罪推定,那不如你先说一下,究竟哪几点,是确凿证据,能证明这起谋杀案的凶手是夏洛克?尽管审理过程已结束,但我依然存在着合理怀疑。”

    3号:“呵呵…既然你谦虚,那我就不客气了。首先,是证人,住在凶案现场楼下的一个老人。在凶案发生当晚的十二点十分,他听到类似发生争执的吵闹声,他听到夏洛克大叫着‘我要杀了你’,紧接着大约两秒后他听见有人摔倒的声音。于是他花了十秒钟跑到门口,看到夏洛克冲下楼梯离开。他很害怕,但他还是喊来了卫兵,结果呢?发现安东尼奥躺在地板上,胸口插了一把利刃,这是物证,医生推测死亡时间大约是午夜。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我们有一位目击证人,一位女士。她说案发当晚他大约在十一点上床睡觉,她的床就在窗户旁边,只要她一往外看,就可以直接看到安东尼奥在对街的房间。那晚她辗转反侧了将近一个小时,但还是睡不着。最后,大约在十二点十分的时候,她听到货船深夜入港的汽笛鸣声,她转向窗户,正巧看到了杀人的经过。她说在凶案过后四周是一片漆黑,但她非常清楚地看到是夏洛克拿刀刺向他父亲。这些都是事实,你无法反驳事实。”

    叮!系统提示:你获得了任务道具“证人证词1”、“证物照片1”。

第一百三十一章 逆转陪审员…2() 
何夕立刻打开背包仔细查看,果然,现在可算是有的放矢了,想要切实地说服别人,必须拥有实物证据才行。

    咦…这个证物…原来如此…噗噗个噗,我明白你的用意了!

    3号:“8号,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你还有什么花招,尽管使出来吧?”

    何夕:“好吧,我们来谈一谈。现在来看看那把凶器,就是安东尼奥胸口插着的那把利刃。”

    3号:“我们都看过凶器,为什么还要再看一次呢?”

    1号:“他有权利要求审视证物。凶器是一项强而有力的证据,我去取来。”

    1号离开座位,片刻后,他拿着一把利刃回到了休息室。

    3号:“这不是一把普通的利刃,刀柄上刻了漂亮的图案,你看,它的刀锋与众不同,这把短剑是管制武器,在艾尔贝塔,你目前是买不到的,唯一卖过它的店主表示,他的店里只有一把这样的短剑,而他卖给的对象,恰恰就是夏洛克。”

    何夕:“你说的对。这把利刃很特别,但也可能是夏洛克收藏的短剑被真正的凶手偷走,或者其他人用类似的武器杀死了安东尼奥。”

    4号:“请看看这把短剑,它是一把与众不同的短剑,我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短剑,卖出它的店主也说了,就卖过一把,就卖给了夏洛克,这未免太巧了吧?你还要强行辩解说凶器不是夏洛克的?”

    何夕:“我的意思是,万一有另一把短剑呢?”

    3号:“少跟我来这套,万一,万一,没有万一!杀死安东尼奥的凶器,有且仅有一把,就是夏洛克买下的那把短剑!”

    何夕:“异议!!!”

    谢谢你,3号,你真是我的完美托儿。何夕会心一笑,掏出背包里的大驹短剑,放在桌上。

    喧哗声四起。

    5号:“你从哪里弄来那个玩意?”

    2号:“嘿,你们看,这把短剑跟凶器完全一样。”

    ……

    3号:“你到底在做什么?你从哪弄到的这把短剑?”

    何夕:“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办法买到了不是吗?你们所谓的与众不同、独一无二,必定是凶器的短剑。”

    3号:“你这招真的是太妙了。可那又能证明什么?或许还有十把类似凶器的短剑,那又怎么样?你搞这出是什么意思?哈?你想告诉我们,你也找到一把短剑,那是什么了不起的大发现吗?”

    何夕:“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只是想表达,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有人拿着类似凶器的短剑,杀害了安东尼奥,而此人,不一定是夏洛克,仅此而已。”

    2号:“你能找到类似凶器的刀子,真的是太有趣了。”

    3号:“淦!哪里很有趣了?少在这里给我煽风点火,你信不信我揍你!”

    2号:“我不知道,我就是觉得有趣。你吓唬我也没用,先生,8号确实拿出来了一把跟凶器一模一样的短剑,他的证据和观点完全成立。”

    叮!系统提示:任务“逆转陪审员”目前进度已完成33%(及时更新)。

    很好,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比想象中简单的多!只要再击破两个证据,任务应该就能完成了!

    3号:“得了吧!尽是些站不住脚跟的歪理邪说,毫无意义!证人!证词!这才是真真切切的!少在这里继续妖言惑众了!”

    叮!系统提示:你可以向NPC提问,他们会向你提供更多证物以帮助你完成任务。

    咦?居然能得到帮助了?这可太好了。接下来就是想办法证明两位证人的证词存在疑点就行了…从哪里作为突破好…

    何夕:“那位老人,他说他亲眼看到了夏洛克冲下楼梯离开?”

    11号:“他说他看到了。”

    何夕:“夏洛克对此是如何辩解的?”

    5号:“他说自己当天下午确实去找过安东尼奥,因为安东尼奥欠他一笔钱,他上门讨债,结果安东尼奥想赖账,两人发生了一点争执,然后他就走了。但他当晚绝对没有再去找过安东尼奥,也绝对没有杀人。”

    何夕:“夏洛克有当晚的不在场证明吗?”

    3号:“他怎么会有!他就是凶手!他也是荒谬,居然说什么,自己晚上是去赴约,约会地点距离安东尼奥家才三条街,约会时间是大半夜,约会对象他说不知道。要是让我撒谎,我都比他强!”

    何夕陷入沉思。如果假定夏洛克并未杀人,那么这很显然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嫁祸杀人案件,真正的凶手利用了安东尼奥和夏洛克存在的矛盾,制造了这样一个无懈可击的犯罪现场,令夏洛克百口莫辩。

    既然如此,那么何夕的任务倘若是要求击破证据,那么证人的证词中必然存在着漏洞!

    何夕:“有没有女目击者和安东尼奥的住宅分布图?我想看看房屋构造和相隔距离。”

    叮!系统提示:你获得了任务道具“证人证词2”、“证物照片2”。

    何夕仔细比较…认真勘察…咦…这句话…

    何夕:“证词里说,她是恰好在货船深夜入港的汽笛鸣声中看到的凶杀经过,汽笛声结束后,她还听到了被害人倒地的噗通声。”

    5号:“是的,没错。”

    何夕:“你们看这张艾尔贝塔城区部分图,女士的住宅,与安东尼奥的住宅,相隔大概一条街,两间房屋都紧紧挨着海边,而安东尼奥的住宅更靠近一点,没错吧?”

    3号:“你到底想说什么?啰里吧嗦叽叽喳喳一大堆废话。”

    何夕:“货船深夜入港的汽笛鸣声一般是持续多久?”

    2号:“5到10秒吧,我家也在港口附近,汽笛鸣声真是要我的命,还好一周也才一两次,不然我肯定搬走啦。”

    何夕:“汽笛鸣声很吵吗?”

    2号:“你是没住过,先生,那噪音大到令人难以忍受,甚至吵得你无法集中精神思考。这几年市民总是抗议,深夜入港的货船批次已经减少到过去的七分之一了,以前我睡觉都是塞耳塞的呢!”

第一百三十二章 逆转陪审员…3() 
何夕:“谢谢你,我想我对老人的证词有了新的疑点。”

    3号:“破鸣笛也能让你造出什么新花样?我真是佩服你啊!”

    何夕:“你的冷嘲热讽只会让我更坚定。请回想一下两个证人的证词,把它们拼凑在一起:首先是住在公寓楼下的老人,他听到夏洛克说‘我要杀了你’,紧接着后他听到有人摔倒在地的声音。两秒是吗?”

    2号:“没错。”

    何夕:“第二点,那女士发誓说,当她从窗户往外看时,恰好有货船深夜入港的汽笛鸣声,汽笛声结束后,她听到了被害人的倒地声。”

    5号:“女士确实这么发誓的。”

    何夕:“前面2号替我证实了,货船深夜入港的汽笛鸣声一般是持续5到10秒。女士在汽笛声中看到了凶杀过程,在汽笛结束后听到了倒地声;老人说他听到夏洛克说‘我要杀了你’,两秒后他听到有人跌在地上;如果两位证人没有撒谎的话,老人不可能听得到夏洛克说话的声音才对,那时候,恰恰正是噪音大到令人难以忍受的汽笛声长鸣的时刻!”

    3号:“少来这套,那老头真的听到了。”

    何夕:“你是出于什么理由坚称这一点的?”

    3号:“他说夏洛克是扯着喉咙大叫,他很清醒,他说他记得很清楚,他不可能搞错!”

    何夕:“我说了,那时候恰好是汽笛长鸣的时刻,他没可能听到,就算听到,他也不可能分辨得出是夏洛克的声音。”

    3号:“够了!诡辩!这是在几秒内发生的事,没有人可以测量的那么准确。或许,或许,或许是在汽笛声结束后,夏洛克才大叫的才对!”

    何夕:“那如何解释,女士的证词中完全没有出现关于有人大叫的情况发生?女士说她清楚地听到噗通的倒地声,那么如果夏洛克的叫声出现在汽笛声结束后,她不可能听不到。可她什么都没听到。”

    5号:“8号说的有道理,我认为老人根本就听不出来。”

    6号:“或许那么吵他真的听不出来。”

    3号:“你们在胡说什么?!”

    5号:“我在阐述一个观点,我认同8号,老人的确可能会听不清楚,8号的论证很充分。”

    3号:“充分?那你说说看?他为什么要说谎?那老头,他有说谎的必要吗?”

    9号:“我在法庭上,一直盯着他看。他穿的外套在肩膀的部份裂开了,你们注意到了吗?我是说他上法庭却穿成那个样子;他是个穿着破外套的老头子,而且他走上证人席的步伐缓慢,他的左脚一跛一跛的却努力地想要掩饰它,因为他觉得自己很丢脸。我认为我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了解那个老头子。他是个安静、怯懦、不起眼的老头子,一辈子无所成,没有人认得他,他的名字也没有上过报,没有人认得他,也不会听他说话。七十五年来没有人征询过他的意见。各位,默默无闻是一件令人伤感的事。像他那样的人,会希望别人去询问他的意见。有人会听他说话,询问他的意见,即使只有一次对他来说都很重要,要他放弃这个机会,真的很难……”

    7号:“你的意思是他说谎,只为了体会当大人物的滋味?像你现在这样?”

    6号:“7号!你什么意思!你为什么要那样子对9号说话?会那样跟老人说话的人,应该要受到谴责。你得学着去尊敬别人,先生。别看你油光满亮的,你敢再那样子跟他说话,我一定会给你好看!”

    7号:“嘿,别激动,我就是开个玩笑。”

    何夕:“我认为,他不一定是在说谎…”

    3号:“哈!我没听错吧!你居然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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