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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之庄稼汉-第2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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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琰回过神,转头看去,“王将军,冯郎君率军前来,我本意想亲自前去迎接,只是如今卑水新定。”

    说着又指了指城下,“这劳力之事,也正处于紧要关头,一时走不开,不知王将军能否替我前去?”

    “太守有令,末将岂敢不从命?”

    “那就有劳王将军了。”

    孟琰颔首道。

    等冯永看到孟琰派过来的人,当下就是笑着说了一声,“王将军,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被称作王将军的人满脸的欢喜,连忙躬身行礼,“有劳冯郎君挂念,含不胜荣幸。”

    王含本是王平的亲族,去年冯永去朱提巡视农耕时,王平曾派他率亲卫保护冯永的安全。

    冯永在娜姑遇刺时,王含因为生性警觉,看破了夷人偷袭的想法,守住了营寨,所以得到冯永的赏识,后来向王平推荐了一下,升了军职。

    王含在此之前,听他人说起说冯郎君有识人之能,但凡得到他欣赏的人,皆有官运。

    后来这种事情降临自己身上,方觉得此言当真是不虚。

    如今有幸能亲自前来迎接冯郎君,岂有不欢喜之理?

    冯永看到是老熟人,心里也高兴,开口问道,“王将军不是跟在荡寇将军身边么?如何会在此处?”

    “回冯郎君,王将军自平定南中后,得丞相的许可,令含回到三巴之地,召集巴地的族人。后孟太守抽调五部都尉人马,这其中就有不少巴地子弟,故王将军这才令含率军随孟太守前来。”

    王含嘴里的王将军,自然就是王平。

    王平到南中已经三年,先是被李恢所重,在南征时又被诸葛亮赏识。

    在准备开发朱提铜矿的时候,先是掌握着由蛮夷组成的五部都尉,后再被调去朱提当了郡守,已经算得上是渐掌重权,多找些老乡当部曲,那也是应有之意。

    再加上三巴之地的板楯蛮,骁勇善战,悍不畏死,诸葛老妖利用王平的关系,多召集巴地的板楯蛮,一来可以增强大汉的军力,二来可以削弱巴地夷人,一举两得。

    看来后世赫赫有名的无当飞军,已经开始有了雏形,就是不知道诸葛老妖打算什么时候正式组建。

    “原来如此,王将军随孟太守平定卑水,可曾探知邛都那边的消息?”

    “回冯郎君,邛都的夷人,听说高定之子和昔日第一猛将亲自前来,竟是不战自降,有不少高定旧部纷纷归于其麾下,如今黄都尉和张都尉已经率军进入邛都。”

    “这么说来,邛都岂不是不战自定?”

    “正是。”

    “那太好了!”

    冯永大笑,高远和鄂顺,本就是一步闲棋,当初让他们去邛都召集高定旧部,甚至已经做好了他们反叛的心理准备,没想到竟是给了自己一个大惊喜。

    就在冯永率军进入越雋的时候,汉中南乡县的工坊学堂旁边的一个小院子里,张星忆正倚在榻上看书看得入迷。

    她说是来南乡巡视自家产业,但自到了南乡后,就一天到晚抱着野史小说不放手,连院子都很少出去。

    若是换了在锦城,张夏侯氏看到她整天这副坐没坐相的模样,甚至还看这些杂七杂八的书,只怕就要把她骂个狗血喷头。

    不过在这里,却是没人能管得了她。

    就连南乡县的县令李球听到她想要学堂旁边的一个小院子,不但一口答应下来,还亲自带着她去挑选地方。

    甚至还跟她说了,若是有什么要求,就尽管派人过来说一声。

    委实让她确确实实地感受到了什么叫众星捧月,就连在锦城当皇后的妹妹时都没这么畅快过。

    “娘子,李家郎君求见。”

    只听得侍女进来,向张星忆禀报了一声。

    “李家的郎君?谁?”

    张星忆慵懒伸了一个懒腰,有些不耐地问道。

    这些时日有不少人家听闻与冯郎君有纠葛的张小娘子到了南乡,纷纷上门求见。

    张星忆一开始还以为他们是张家的关系,后来见的来客多了,听他们话里话外都提到冯郎君,这才明白过来,原来竟是想通过自己搭上那个负心人的关系。

    想明白他们的目的后,张星忆气得差点就把人直接赶出门去。

    此时听到又有人来访,心下就觉得有些厌烦。

    “来人自称是慕娘子的阿弟,说是有东西要呈送给娘子。”

    “慕娘子?”张星忆一听这个名字,心里就是一动。

    南乡慕娘子的名声,在汉中谁人不晓?

    其姊如此,她的阿弟,想来定然也不是一般人吧?

    “让他到客厅等着。”

    张星忆起身,整了整衣服,这才走出门去。

    李同有些惴惴不安地坐在客厅里,他此次是私下里瞒着阿姊偷偷地过来求见张家小娘子,心里委实有些忐忑。

    听说这位张小娘子长得花容月貌,就是不知性子如何?

    正在胡乱猜想着,只见门口忽然一暗,有人缓步走了进来,他也不敢细看,连忙起身,深深地行了一礼:“李同见过张小娘子。”

    “李郎君不必多礼。”

    只听得一个清脆的声音说道,“请坐吧。”

    “谢过张小娘子。”

    李同只觉得一阵香气飘过,然后又有一袭曳地长裙在自己眼前经过,感觉到对方已经在主位上坐下后,这才起身垂首坐回自己的位置。

    “不知李郎君前来,是为了何事?”

    听到张星忆开口问话,李同这才敢稍稍抬头,看了上面一眼,哪知就是这一眼,他只觉得眼前就突然如春光般明媚起来。

    只见上头坐着的小娘子,明眸善睐,清雅灵秀,虽然看起来犹有些稚嫩,但已经隐隐有了一股动人的风情。

    果真是云想衣裳花想容!

第0516章 年少热血() 
张星忆在未见李同前,本以为他作为李慕的胞弟,想来定然也不然差到哪去,没曾想一见真人,却是这般小心畏缩的模样,心里就先看轻了两分。

    再看到他因为看到自己而失态的神色,张星忆微微一皱眉,心中又再看轻一分:这个李郎君,看起来与锦城那些公子郎君其实也没什么分别。

    李慕那等出色的女子,竟然有这么一个阿弟,当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李同自小就在李慕的阴影下长大,被打骂久了,自然要比别人敏感一些。

    如今他就敏锐地感觉到了张星忆的不悦,连忙又垂下头去,“回张娘子,同此次来,是给娘子送东西的。”

    “送东西?”

    张星忆有些奇怪地问了一句,“为何?”

    这些日子,几乎上门的人都会给自己送东西,但那都是想通过自己想与那负心郎搭上关系的。

    但这个李同是李慕的胞弟不说,锦城李家的庄子,还紧挨着冯庄,两家之间,听说还有不少的往来,怎么也不至于要通过自己给那个家伙传话吧?

    “李家受冯郎君恩惠良多,特别是我们姊弟,更是深受冯郎君大恩,一直无以为报,故同此次,只是略为表达感激之意罢了。”

    李同小心翼翼地自认为是在说好话,却是没想到一下子就把张星忆惹得大怒:简直混帐!他是他,我是我,你要谢,自去谢他,来谢我是个什么意思!

    再想起南乡县县令李球对自己的态度,张星忆不禁深深地怀疑起来,难不成全南乡的人都误会了自己与他的关系?

    想到这里,张家小娘子不禁怒极反笑,“不知李郎君要送什么东西?”

    同时她在心里想着,若是你拿不出好东西出来,看我怎么落你面子!

    “张娘子请看。”

    李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小罐子。

    张星忆示意身边的侍女过去拿过来。

    侍女从李同手里接过小罐子,打开后递到张星忆的案几上。

    张星忆只觉得一股甜甜的香气扑鼻而来,她往罐子里头看去,只见里头好像有稠液。

    “这……这是蜜水?”

    张星忆惊讶无比地看向李同。

    “回小娘子,正是。”

    李同恭敬地回答道。

    其实也就是蜂蜜。

    “竟是这等稀罕之物!”

    张星忆出身大汉顶尖的权贵之家,又是皇后的妹妹,稀罕物她见得多了。

    但蜜蜂所产的蜜水,她也就是尝过两三次,而且还是先帝新定蜀地,大封群臣的时候,从府库里搜到的珍藏。

    这几年来,已经是再没见过了。

    由此可想而知蜜水的珍贵。

    听说蜜水在几十年前虽然不常见,但在大富大贵人家好歹也能偶尔寻得。

    只是近几十年来,天下大乱,连吃饭都成问题,再加上大汉这些年提倡节俭,故这蜜水也就绝了迹。

    没想到这李同手里竟然有这么一罐,这价值可不菲,这么一小罐,若是拿出去卖,少说也能换三五百缗。

    “回小娘子,正是蜜水。听说那冰酪乃是冯郎君最先制出来赠与小娘子的,同试过了,若是在那冰酪里拌些蜜水,会好吃很多。”

    张星忆一听到这李同像别人那样三句不离“冯郎君”三个字,心里本欲不耐,可是一听起李同说起这冰酪,当下就是一怔。

    可不是么?当初那个人经常做冰酪送到自己府上呢。

    想起以前他对自己的好,张星忆心里突然就变得酸酸甜甜起来,有些茫然若失的感觉。

    “你是……如何寻得这等罕见之物?”

    张星忆不欲在外人面前显露自己的伤感,当下便收敛了心思,开口问道。

    “回小娘子,这是我自己养的蜜蜂所产。”

    “你自己养的?养蜜蜂?!”张星忆失声道,“你竟然会姜岐之术?”

    姜岐者,后汉人也,隐居之士,以畜蜂、豕为事。

    李同点点头,解释道,“姜岐本是上邽人,当年隐居授人以畜蜂之术,因为汉中离上邽不远,故其术也曾流传到汉中。”

    “如今其术虽然失传已久,但蜀中倒是一直有他的传闻。同据其传闻,又细观蜜蜂,发现喜筑巢于树干等处,故尝试着砍了蜂巢的树干,移至屋檐之下。”

    “期间十数次,唯有一次成功了,故这罐蜂蜜,乃是那窝蜜蜂所产。”

    李同说着,心里其实还是有些心疼。

    这么点蜜水,可是自己整整一年的心血,和养鹅一样,光是记录就足足有厚厚的一本。

    期间自己不知被蛰了多少个包,其中的苦与累,当真是不足与外人道也。

    虽然这次只是刮了蜜脾上面的蜜水,没有把里头的蜜水拧出来,但已经算是影响到了这一窝蜜蜂了。

    可是为了能保住自己的心血,他又不得不这么做。

    也幸好如今开了春,草木已经开始开花了,倒是不用担心蜜蜂会饿死。

    张星忆听了李同的话,心里终于对他有些另眼相看:没想到他不但有这等心思,竟然还当真养成了?

    果然说不愧是慕娘子的胞弟么?

    “原来如此,李郎君心思之巧,当真是少见。”

    张星忆衷心地说了一句。

    李同这几年,一直被李慕死死地看管着,稍有不顺其意,不是打就是骂,就连下人,都被李慕勒令要小心注意他们的郎君。

    李同也知道,自己在阿姊眼里,当真是如废物一般,什么也做不成,只会让她操心,自己能安分下来,对她而言,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在经历了被胡人抓走,差点成了口粮的事件以后,李同终于承认了一件事:比起阿姊仅仅来汉中一年多就得到“南乡慕娘子”的名声,自己原来当真是一个废物。

    所以自己才愿意给阿姊认错,同时想着要努力证明自己。

    可惜的是阿姊一直拿老眼光看待他,这两年自己努力的心血,竟是从未没被她放在眼里。

    要说感觉不憋屈,那就是假的。

    如今被张星忆称赞了一句,李同心里竟然有了一种感动:终于有人认可自己了!

    “张小娘子过奖了。”

    李同嘴里谦逊着,可是脸上的喜色却是怎么也抑制不住,“同还有其他东西要献给小娘子。”

    “哦,还有什么?”

    张星忆好奇地问道。

    “小娘子请看,这是鹅蛋。”

    李同又从带过来的篮子里拿出一个小拳头大小的鹅蛋,“冯郎君的祝鸡翁之术,只养鸡鸭,却是没提到鹅。”

    “故同也尝试养了鹅,发现这鹅虽然下蛋不多,但胜在好养,只吃点糠麸,喜食莠草,却是不占用粮食。若是细心养殖,个头也长得快,肉多,此养鹅之利一。”

    “张小娘子,去年锦城出来的羽绒服,阿姊也曾给了我一件。我发现,里头所用的鸭绒,虽经去味,但若细闻,仍能闻到淡淡的腥味。”

    “这鹅绒则不同,鹅绒本就味淡,几近没有,其绒片却比鸭绒要大得多。鹅个头大,所产绒毛也多,此养鹅之利二。”

    “还有,张小娘子可知,这南乡有一种笔,叫炭笔,写字极快。若是非正式文书,用它来字倒是方便。但有一缺点,那就是墨迹容易消失。”

    “故同受这炭笔启发,用鹅毛蘸墨汁写字,不但快,且墨迹还能保存长久,兼二者之长,此养鹅之利三也。”

    张星忆瞪大了眼,听着李同说了这么多,她只总结出一句,那就是:养鹅好哇!

    只是张星忆又不是三岁小孩,怎么可能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于是她问道,“如此听起来,多养鹅是好事,只是李郎君说这些与我听,又是为何?”

    每一个到南乡的人,都会深刻感受到李慕在南乡的威势。

    张星忆自然也不例外。

    这李同既是李慕的胞弟,又深知养鹅的好处,李慕作为工坊的主事人,应该大力支持才是。

    这种事情,应该去跟李慕说啊,跟自己说又是个什么意思?

    李同听到张星忆这么一问,当下就有些呐呐,“张小娘子不知,李家在南乡的庄子,都是给工坊牧场供菜供粮的。”

    “且我那个阿姊,一心只管工坊之事,先前又得了冯郎君送过来的祝鸡翁之术,便让我全心习之。”

    “她怕我因为养鹅而耽搁了经营庄园,故对我加以管制,不让我对这畜蜂养鹅之事多加心思。”

    虽然李同说得不是很明白,但张星忆听懂了。

    只是李同与她第一次见面,就说起这种事情,让她感觉到有些怪异。

    李同自然也知道自己过于心急了,但机会就这么一次,若是此次劝说张家小娘子不成,下次还有没有机会见到张小娘子就是个问题。

    若是让阿姊知道他仍不死心,想要继续尝试养鹅畜蜂,不按她的意思去做,只怕那些鹅啊、蜂啊全部都要被弄死。

    在阿姊眼里,工坊才是最重要的,李家在南乡的庄子,要按冯郎君的意思,专心种菜、用祝鸡翁之术来养鸡鸭供给工坊才是正道。

    这大批养鹅,自己又没经验,谁知道能不能成?

    万一不成,坏了冯郎君的事,那对李家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但李同又如何能甘心自己的心血就这么白费了?

    更重要的是,每次经过田头,看到许二娘在地里忙活,李同心里就如刀割一般的羞愧。

    当初自己看不起这地头的活,但看看二娘,如今竟然也在工坊有了不小的名气。

    唯有自己,一事无成。

    想起当初自己曾发誓一定要有出息,要让阿姊和二娘另眼相看,哪知现实竟然打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心里最看重的两个女子,竟然都压着自己一头,能不羞愧么?

    而且如今阿姊和家族对自己的限制甚多,若是按阿姊的意思来,就算以后再有出息,在别人眼里亦只不过是沾了阿姊的光。

    如今想要证明自己,只有在现有的条件下,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养鹅畜蜂就是李同这两年好不容易摸索得来的路子。

    所以他怎么肯轻易放弃?

    反正二娘也是喜欢在地里忙活,我养鹅畜蜂,在她面前不算丢人。

    说白了,还是年少慕艾,热血情怀,想要发奋图强——发奋图强的同时能与心爱之人相依相伴,那就是最好不过。

    只见李同硬着头皮对张星忆说道,“张小娘子,这蜜水,乃是珍品,这养鹅,也是大有好处的,故我想着,能不能请小娘子帮忙给冯郎君传个话,允我在南乡尝试一下?”

    在李同看来,自己以前得罪过冯永,所以冯永对自己肯定看不顺眼的。

    若是自己求上门去,不要说能不能劝说得动冯永同意,就是能不能见到人还是个问题,最大的可能,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但若是张小娘子就不一样了。

    当年孟尝君不就是用白裘衣贿赂秦昭王的宠妾,这才得以脱险的么?

    冯郎君专门给张小娘子写文章,赞其貌美,想来也是爱极了她,我找张小娘子去说此事,道理也差不多。

    张星忆一听到“冯郎君”这三个字,顿时恍然过来,原来还是因为他!

    同时心里怒气勃发,正待一口回绝,但一看到案上的蜜水,当下眼珠子转了两下,突然生出一个主意来。

    “李郎君想在南乡畜蜂养鹅,是因为慕娘子不允,又没办法去找冯郎君,所以才来找我的?”

    “正是。”

    李同历经挫折,终于懂得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同时脸皮也厚了不少。

    这一声“正是”,虽然说得脸皮有些发热,但却是能无碍地说出口。

    “此小事尔,又何须去问冯郎君,我就能作主。这样吧,张家在南乡有不少庄子,你若是有心,我可以专门划一个庄子给你,让你专心畜蜂养鹅,你看如何?”

    虽然张星忆穿在身上的毛衣、羽绒服从来都不用掏钱买,但这并不妨碍她知道这些东西的昂贵。

    若是那鹅毛当真如李同所说的那般,产量大,绒毛大,且没有异味,那当真是要比鸭毛好多了。

    别人就算是真想做羽绒服,那可能也会因为没鸭绒做不出来,就算做出来了,还可能会被兴汉会的人打压。

    但她是谁?她怕吗?

    真要有人敢找她的麻烦,她就敢找那负心郎的麻烦!

    李同一听,当真是又惊又喜,他没想到事情竟然这般顺利。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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