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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唐-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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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岫接了过去,脸上现出怪异之色,一言不发的旋转钢制绞盘,轻轻松松地完成了上弦。

    一尺半的钢制弩箭被安放在凹槽之内,李岫轻轻扳动机括,只听“夺”的一声轻响,钢箭钉在木柱之上,深入木柱内足有寸许。

    李岫长出了一口气,轻轻抚摸着骑弩的钢臂,赞叹道:“不错!不错!此弩是何人所制?竟然这般厉害!百步之内,怕是明光铠也抵挡不住!”

    马璘一直在仔细打量着李岫,看他此时的神色,知道他果真是个酷爱弓弩技艺的人,因言道:“此乃我安西军新军斥候专用之物,也是我安西军能够单独制作的第一种利器。这种弩我称为骑弩,射程仅次于八牛弩和伏远弩,比突厥人的角弓射程要超出一倍有余。这并非是一人所制,乃是我家作坊众多工匠的心血。现在产量不大,只能是暂时提供给斥候使用,不过不久之后就将装备全军了。”

    李岫听着没有说话,仔细的摩挲着钢制的弩背,认真地看着,许久之后才开口道:“此弩最厉害之处,便是这种软钢。没有这种软钢,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力量。上弦这般轻巧,威力却又巨大,全是靠这种软钢的作用。将军,这种软钢我从未见过,莫非是从胡商那里买来的好东西?这一把弩的价格,怕是低不了吧!”

    马璘笑道:“这种软钢亦我家作坊众多工匠的心血,如今在我家作坊已经能够量产,是以价格并不算高。这一把弩的价格,卖给安西军是一百缗钱。”

    李岫淡笑点头道:“只有一百缗钱,并不算贵。将军,我对你家的作坊可是有些好奇了。”

    马璘笑道:“有时间你可以去看一看,你是安西军将作营的正监,将来少不了和我马家的作坊发生关系。”

    很明显李岫极为自负,所以马璘也准备打打他的傲气。不过看来这个家伙极为淡定,不愧是权相李林甫的儿子,见过大世面的人物。

    “将军,这把骑弩可否送给我?我拿回去之后,看看有没有改进的可能。”

    马璘点头笑道:“好。你是将作营正监,制造军械本就是你的职责,我也想看一看正监大人的本事,呵呵。”

    李岫听出了马璘话里的意思,淡淡一笑把骑弩放在一边,看着马璘道:“将军,适才你说这种软钢已经可以量产了?”

    马璘点头:“如果需要的话,全力生产一天大概能有几百斤吧。”

    李岫自怀里拿出一个锦盒,淡笑道:“既是如此,我给将军看一样东西。”

    打开锦盒,是一张折叠着的厚纸,展开之后,上面画着各种不同的线条,标注着很多繁密的小字。把厚纸放在马璘面前,李岫的脸上现出骄傲之色,道:“将军大人可识得此物?”

    马璘眉仔细看了一下,微微皱起,沉声道:“这个莫非就是元戎?”

    李岫看着马璘,脸上现出一丝怪异之色,点了点头道:“将军大人好眼力,此物正是元戎弩。我在典籍之中偶然见到此物的残图,精心研习之后加以补充,并做了大量的修正,这种元戎弩已经可以造出来了。”

    马璘仔细的看着之上的图案,轻声道:“‘损益连弩,谓之元戎,以铁为矢,矢长八寸,一驽十矢俱发。’,昔年诸葛武侯之神器,正监居然也能造得出来,果然是胸中有大才。既有此物,为何将作监没有大量制造?”

    李岫道:“元戎虽厉害,无奈重量太重,这是我改进很多次的结果,估计造出来也要二十余斤重。这样的重量,有几个士卒能够使用?是以我并没有献出此图,而是想要继续改进,直到重量降到十斤以下再说。今日见到这种软钢,只要用这种软钢来代替硬木,元戎弩的重量将能降到五斤以下甚至更轻!到了那时,将军适才给我的这种弩恐怕就没有多大用处了。若非是因为看到这种软钢,我也不会拿这图给将军看。”

    马璘听了,眼中也不由得露出光芒。

    元戎弩一次可以装填十根弩箭,若真能大规模的制造出来,安西军远程武器的威力又是要提升到一个极强的层次。

    “正监若能造出此物,不知道能少死多少汉家儿郎!如能重量降低到五斤以下,造价大概多少?”

    李岫指了指桌上的那把骑弩,笑道:“用钢以此弩重量的两倍计,造价应该是两百缗钱左右。”

    “若是提供给正监足够的软钢,不知何时能够制造成功?”马璘继续问道。

    李岫呵呵一笑:“将军大人这也太着急了,元戎构造复杂,如今要用软钢替代大部分硬木构件,尺寸需要细细斟酌,既要保证威力,又要降低重量。一旦制成,便要记录下来,以后每一把都要以同样的尺寸制造。仓促造出来有害无益,按照我的估计,应该是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两个月么?”马璘点了点头。

    两个月的时间,那也就是十二月了,距离哥舒翰进军河源还有一段时间。

    也就是说安西新军在跨越桑株达坂进军羌塘之前,可以装备一部分这样的利器。

    这对于安西新军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毕竟汉家儿郎不是羌塘吐蕃人,上了高原之后力气就要大打折扣,有了这种好东西,无疑会很大程度上减少新军健儿的伤亡。

    “两月时间,正监若真能造出合用的元戎弩,以后正监不管遇到什么事情,我马璘都会站在正监这边。”马璘直视着李岫,目光灼灼地道。

    李岫目光一闪,淡笑道:“便是天大的干系,将军亦能为我承担么?”

    马璘用力点了点头,道:“天大的干系,某也为你承担!不管长安城里风雨如何,只要我马璘还在安西,这安西之地对正监一家而言便是一片净土。”

    话说到这里,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李岫轻轻一笑,点了点头道:“将军不愧是游侠儿出身,果然是有担当之人。李岫这次来安西看来是来对了,呵呵!”

    说完李岫向着马璘拱了拱手,拿起那把骑弩和一匣弩箭便大步走了出去。

    马璘抽了抽嘴角,心道连这个家伙都知道自己是游侠儿出身,长安城内还有人不知道这个身份么?

    原来的关中汉子马璘少年时浪荡长安市上,白刃杀人乃常有之事,手上很是有几条命案。这个正是马璘最为忌讳的事情,当初封常清便曾因此时要挟他,没想到如今又被这李岫提起。杀人在大唐乃是重罪,这段黑历史还真是个**烦。

    “不知道李岫是不是知道李林甫的计划,不过这家伙真是个不错的人才。这样的人才若是死在杨国忠的手上,可就太可惜了。既然来到安西,我就要保全他的性命。”

    马璘主意已定,即便是李岫两个月之后无法造出合用的元戎,也要保住他的性命。未必一定要喝杨国忠正面冲突,若是真有人要来捉拿李林甫家人,碛西天高地阔,藏个人还不容易?

    ……

    杜环等在外面并没走远,见李岫出门后眼有泪光,不知何故却也没有多问。这一路从长安到安西,世家子和李岫早已成了朋友。

    听李岫说奉马璘命令要去马家作坊参观,杜环立马带着李岫一家还有长安来的工匠们一起赶往马家田庄。

    工匠们从李岫那里每人得到的安家费超过一百缗钱本来已经够开心了,到了田庄之后立马又从杜环那里领到了双倍的安家费,自然更是高兴。

    三百多缗钱便是在长安,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工匠们虽有技艺却地位低微,收入养活家人已是不易,何曾得到过这么多的钱帛。

    杜环领着工匠们挨个看了田庄里的作坊,每个人都是惊叹不已。李岫表面上依然是淡淡的,不过眼底的光芒已经是说明了一切。

    待到听杜环介绍说这里的匠人们每个月都能赚到十几缗钱上好的开元通宝,连下苦出力的也能挣好几缗钱之后,工匠们立马便喧闹起来。将作监是为国家制作军械的地方,匠人们的收入极为微薄,现在看到这里的苦力都挣这么多钱,如何能够平衡?

    按照规矩这些人既是算将作营的人,那就是军队的一份子,本是不该获得额外的收益的。不过李岫看众人这个样子,知道不给这些人足够的好处是不行了。

    “县子,将军应该早有安排。如何安排的你就告诉这些杀才们吧。”李岫淡笑道。

    杜环笑着点头,看着一群一脸渴盼的工匠,大声地道:“将军大人说了,尔等远来安西不易,到了这里既算军籍也算民籍,军队的封赏少不了你们的,另外每人每月有至少有十五缗钱的月例,这个是由马家作坊承担的。”

    工匠们听了,立马欢呼起来。原本以为来这安西是来受苦,没想到却是来发财来了。那些没被少监挑中的家伙原来高兴,以后知道了一定要后悔死了。

    “安静,我还没说完呢!”杜环训斥道,然而他的声音在工匠们听来是那般的美妙,“将军大人还说了,若是哪位匠人能造出更好的军械,便可和我马家作坊几位大匠一般的待遇,每年一千缗钱的例钱!只要是你改进的军械,造出的军械卖给安西军之后,每一把都会有一定的抽成。大家放心吧,在马家作坊干活绝对亏不了大家的!”

    工匠们听了,自然又是一阵欢呼。

    将作营的人属于军方,怎么在马家作坊干活?李岫隐隐觉得有些古怪不过下一刻他的嘴角也是露出了一丝笑意。

    “每一把都会有抽成的么?那我岂不是很快就要发了!”

    ……

第九十九章 杀人的女人() 
十月的长安城,在天子和众臣照例去了华清宫之后显得有些冷清。延康坊里进出的贵人家的豪华马车,比起平日里也是少了许多。

    扶风侯府之外极为安静,远处的街角边蜷缩着一个人影,不时打量着侯府的方向。

    一个淡绿衣裙的小姑娘从侯府角门走出,左右看了一下,便向着延康坊深处走去。小姑娘秀眉微颦,似乎在想着什么,从乞丐的身边路过时,也未曾看上一眼。

    乞丐慢慢抬起头来,看着小姑娘远去的身影,浑浊的眼底现出一丝莫名的光芒,悄然站起身来,也是跟了上去。

    任何一个里坊都有贫民区,延康坊自然也不例外。乞丐跟着少女走了许久,眼前出现了一座大宅。

    这是一处荒废的大宅,不知是哪个曾经贵人的宅院,看上去极为荒凉。

    小姑娘走入废宅之内,走到一处水榭之畔,看着枯黄的莲叶,呆呆地想着心事。

    乞丐如幽灵一般窜了进来,站到了水榭边上,看着水边少女无暇的小脸,眼底现出一丝狂热。

    在长安城里闯荡了这么多年,依旧是不得志,城狐社鼠里也没混出什么名堂,现在依然像个孤魂野鬼一般。不为别的,就为他喜欢做些花案,虽是身手不错,却没有一个帮派愿意用他。

    这么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左右是贱命一条,他自己也不放在心上。

    这样的美食到了嘴边,他哪里会放过。就算对面的是大唐公主,他也敢照样下手。大不了一死而已,他早就不把生死放在心上,又怎么会害怕。

    池边的少女极为美丽,这么多年他还没有见过。来扶风侯府,本是想找扶风侯打打秋风,不过见到这般美丽的小娘子,打秋风的事情自然可以以后再说。

    乞丐慢慢地走近水榭边的少女,少女却没有发现,依旧是在想着心事。

    大概她是在想她的情人吧,乞丐想着。思春的少女是最美丽的,纵然是寻常少女这种时候也会变得有几分姿色,何况这个小丫头本就极为标致。乞丐心中一片火热,自身后伸出手来便向少女抱了过去。

    肮脏的双手尚未触及少女的肩头,乞丐忽然感觉腰间一凉,顿时就僵在了那里。

    绿衣少女轻轻回过头来,看着乞丐嫣然一笑,如花儿一般娇艳:“你是叫宋威,是吧!”

    一截刀锋正插在他的腰眼上,刀柄被这个少女握在手里。如果她把短刀抽回去,他立刻就会死去。

    宋威无比绝望,然而却不敢乱动,张了张口,声音已是变得极为颤抖:“小娘……小娘子认识……我?”

    “这么说,我没认错人了。”绿衣少女嫣然轻笑,“很好,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了。你自己送上门来,我也不用费心去找你了。”

    说着少女皓腕轻轻一转,便已扩大了宋威腰间的伤口,然后超出了短刀。顿时鲜血如泉喷涌而出,宋威闷哼一声,用力想去捂住伤口,热血依然是从指缝间流了出来。

    “能够……伤到我,小娘子你……厉害!你究竟是……谁?为何要对付……宋某?”宋威一脸绝望,艰难地道。

    他这个时候如何不明白这是上了圈套,这个小姑娘竟然也是个练家子,而且还是位高手。虽说是猝不及防,可是以他的身手,能够偷袭他成功的人还没有几个。

    “我么?扶风侯夫人杨幼娘。”绿衣少女浅浅一笑,极为动人。

    “你是杨国忠的女儿!你为何要……要杀我?”宋威倒抽了一口冷气,一脸的难以置信。

    “因为我是扶风侯夫人啊。”少女轻轻蹲下身子,在池水中清洗着短刀,“你是来找我夫君麻烦的,不是么?”

    宋威脸上肌肉抽搐,嘶声道:“我不过是想找故人要几缗钱花而已,难道不行么?小娘子何以下此毒手?”

    由于心中激愤,宋威的声音显得极为急促。既然要死了,那至少要死个明白。

    “若你真是我夫君故人,几缗钱算什么大事。可是恶客上门,我自然是要赶出去了。”绿衣少女浅笑道,“你敢来扶风侯府要钱,不过是因为手上有着我夫君一些把柄罢了。手里有我夫君把柄的人不止你一个,如今他们都死了,你就是最后一个。”

    “扶风侯当年杀过人,我是亲眼所见!我守密这么多年,难道还不值几缗钱么?”宋威嘶声叫道。

    “你都说是秘密了,就应该明白只有死人才是不会泄密的。为了我家夫君,你只好去死了。安心上路吧,有很多人陪着你,你并不孤单。”绿衣少女洗净了短刀,站起身来看着宋威,咯咯笑道。

    视野中少女依然美丽如花,却慢慢变得模糊。宋威感觉力气正在离开他的身体,心中无比绝望。

    当年长安市上偶然看到的事情,却在今日要了他的性命。他今日就算是没有觊觎这个少女,这个少女也会去找他。

    “杨国忠的女儿,为何竟然是个高手!”这是宋威心中最后闪过的一个问题。

    然后他就无力的倒了下去,倒在了满是枯黄莲叶的水池里。

    “最后一个了,终于是结束了啊。我也该去见见师父了。”绿衣少女嫣然轻笑,身形如轻烟一般掠出,几个起落已然不见。

    ……

    荒凉的白石滩边缘,一个小小的山谷之中,破旧的毡帐里有袅袅炊烟升起。

    这里远离任何一个东岱,不受任何贵族的管束,在这里日子虽是辛苦了些,却胜在自由,不必受到任何人的约束。

    因为贫穷,那些大人们也懒得理会这里。即便是在赞普为了和唐人作战而大料集的时候,贵人们也不会来跑这么远来征收哪怕一头牦牛。

    来往此地的兴胡商人是朗嘎最好的客人,他们从北方的突厥地翻越雪山而来,给那些大人们带来各种昂贵的物品,这个山谷是他们穿过白石滩之后第一个能落脚的地方,到了这里他们才能吃上热饭喝上热水,然后便又有几天只能吃干粮了。兴胡商人对待朗嘎家里的人们最为慷慨,在朗嘎家的人们招待之后,总要留下一两件小东西作为礼物。据他们所说那样的东西都很珍贵,珍贵到附近东岱的大人们也没有几个能买得起。

    山谷很小,所以只有五座毡房,所有毡房里的吐蕃人,都是朗嘎的家人。在这个靠近白石滩的小小山谷,他们过得很幸福。至少要比那些被附近东岱的大人们管着的人要幸福得多。

    朗嘎坐在毡房之外,眯眼看着远方的天空。两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兴胡商人经过白石滩了,昨天才刚刚有一个小商队过来。这个商队的商人很是慷慨,送的礼物很多,为了表示感谢,他把家里年轻的女人都送了出去。如今那些兴胡兄弟正在毡房里和他的妻子女儿热闹,他这个主人自然是不好打扰。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从河边走了过来,这是兴胡商队里唯一的一个女人,长腿细腰很是漂亮,比他家的女人好看多了。可惜兴胡没有以妻女待客的规矩,这样好看的女人他也只能是看看。

    “朗嘎,我好看么?”兴胡女子见朗嘎在盯着她,走到朗嘎面前笑吟吟地道。

    “比冰山上的雪莲还要好看。”朗嘎大声道。

    兴胡女子笑了,又向前走了两步,伸出手来抬起了朗嘎的下巴。

    兴胡女子的胸部很大,比他家的女子都大,朗嘎看得很清楚。朗嘎心中一热,反手就想去抱兴胡女子。自己的妻子女儿都献给他们了,这个女子就算是他们的回礼吧。

    忽然朗嘎觉得颈间一凉,然后视线瞬间变得模糊。

    兴胡女子的胸很大,真的很大。

    毡房之中,一个兴胡汉子提着裤子走了出来,看到倒在地上的朗嘎,不由得皱了皱眉道:“不过是个牧人而已,为何要杀了他?”

    女子把匕首笼入袖中,淡淡道:“别废话,去把里面的人杀光,这是命令!”

    “现在去太早了点儿吧,有些兄弟还在女人的肚皮上呢。”

    “你不去动手,老娘就干掉你!”女子冷冷道。

    “好吧!”汉子摇了摇头,“反正将军让你负责这次行动,自然是你说了算。不过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何要着急杀这个牧人。”

    女子冷笑道:“五年前将军把我从女肆带出来之前,问过我是愿意在女肆里被男人干,还是愿意跟他拿刀子杀人,我说的是,杀人!我已经练了几年了,最想杀的就是那些想干我的男人!更何况这个想干我的男人还是个吐蕃人!”

    汉子咧了咧嘴:“你又不是汉人,为何对吐蕃人这般痛恨?”

    女子抬起短靴,狠狠地踩在朗嘎的脑袋之上:“当初把我抓走卖入女肆的就是吐蕃人,就是眼前这个吐蕃人!十年过去了,他早已忘记了我,我可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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