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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慕与王凯是忘年交,这俩人也不知道是咋勾搭上的,反正王凯对李尚慕很好,若非如此,这蓬莱城中想要咬李尚慕一口的人,早就下手了,那些人都是被王凯生生压住了,这才给了风雅阁喘息之机。
所以李尚慕见到王凯来了,很狗腿的就一溜小跑,上前抓住王凯的手道:“贤弟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
王凯为人爽朗,说话也朗朗有声,声若洪钟,很是好听,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
“老哥哥的酒楼开张,小弟怎敢不来?”
两人寒暄一番,看的楼上的未央直腻歪,两个大男人手拉手,不嫌恶心吗?
王凯官职不高,身份却是这蓬莱最高的,所以他一露面,别人也不绷着了,富商大贾,衙门官吏,如同雨后的小草一般刷刷冒了出来。
其中混杂着三个与众不同的家伙,这三个家伙一副玉树临风的样子,一看就非凡人。
未央高坐阁楼,自然把下面的情况看的一清二楚,蓬莱的知县还没上任,县丞压不住王凯,所以王凯如今可以说是蓬莱的实际掌权人,那些人不管明里暗里,都不会得罪王德用的孙子,老将军如今大军在手,抵御外敌,谁敢动他的家人,别人不说,赵祯都会撕碎了他。
所以风雅阁才能有机会重新崛起。
未央之所以着重看这三人,是因为他知道,这三人只怕就是想吞并风雅阁的家伙。
若非未央这个后世而来的人,只怕风雅阁早就被人吞的连渣都不剩了,就算是王凯能压住一时,也不可能一直盯着不是。
且说王凯,一进风雅阁,嚯!好家伙,一股清凉气息从头凉到脚,那叫一个舒服,他四周看了看,也没见房里放冰啊。
李尚慕知趣,得意洋洋的道:“贤弟,你猜猜,这冰放在何处?”
王凯一笑,却仔细的打量了起来,发现风雅阁与以前大不同了,大堂入口便是一面照壁,照壁面前摆着一张长条案几,案几上笔墨纸砚,还有几件古玩,很是典雅,案几后面,两个十四五岁的美女面带微笑,双手放在胸前,很是有礼貌的点了点头,便直起身子。
转过照壁,便是宽阔的大厅,大厅里放着二三十章八角桌,每个角边上,便有一张带靠背的凳子,当真是财大气粗,这一套桌椅,全都是上好的木料打造而成,至少也得十两银子。
王凯注意的,却是大厅之中的五根巨柱,足有一个成年人合抱粗细,这五根巨柱竟然全部都是以铜铸造,就算是都是以铜皮包裹,那也得万贯钱财以上,当真是奢侈啊。
铜柱上,一道道寒意袭来,王凯却笑道:“皇宫之中以铜为柱,是避暑的不二利器,没想到老哥哥这里也有。”
王凯虽然笑意殷殷,但是李尚慕却听出了不满,这年头大宋缺什么?可以说什么都缺,但是最缺的便是铜。
钱荒这个问题,折磨了数个朝代,到了大宋,更是缺的严重,若是有人知道风雅阁以铜为柱,说不得就会给你戴上一顶奢侈无度的帽子,直接就把你打下地狱。
李尚慕赶紧笑道:“贤弟可是冤枉死老哥哥了,这不是铜,也不是铁,这是竹子,工匠把竹子剥好,做成柱子,再以桐油刷了一层,看似是铜,实则是竹,费不了几个钱。
而且这柱子中空,其中填了冰,用以消暑,实则是妙物啊。”
王凯恍然大悟,笑吟吟的道:“老哥哥能想出这等妙法,实在是匠心独具。”
李尚慕毫不惭愧的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嘿嘿一笑道:“过奖过奖。”
这一会的功夫,已经进来好大一群人,侍者们早就排练过数百次,知道怎么安排,按照身份高低,把人分配在不同的楼层,不同的包间,至于平头百姓,对不住了,今日就在大厅用餐吧。
没有人有什么异议,毕竟人家侍者笑眯眯的样子,一直都没变,让人很舒服,那落落大方的样子,寻常官家小姐都比不上。
第13章 十种美酒()
六月初六,天气很热,蓬莱更是如此,富商大贾的热情却已经超越了炎热的天气,满城热烈,谈论的都是风雅阁的美食。
就算是寻常百姓,在一尝风雅阁免费的冰淇淋之后,也不得不伸出一根大拇指,连连夸赞。
十文钱一份的红烧肉,富裕一点的家庭也能买一份全家打打牙祭,那个香甜软糯,最是适合牙口不好的老人家。
风雅阁独创的菜单,上面明码标价了每一种菜品的价格,甚至还有一行小字写出了口味与作用。
此刻的王凯与县丞周邵,正看着菜单,饶有兴趣的点着菜。
一旁的侍者是一位甜美的少女,她主动介绍道:“王公子,风雅阁的主打菜品,是鲷鱼刺身,非大厨不能做,还有红烧鲍鱼、红烧肉,都是不错的菜品,尤其是这海米清粥,实乃还是养生佳品,常吃有延年益寿,强身健体之效。”
王凯意外的看了看那少女,玩心大起道:“本公子看你很有家教,不若来我家做个侍女如何?宗好过抛头露面。”
一旁的周邵尴尬无比,陪坐的李尚慕也是一脸的无奈。
那女子落落大方道:“王公子厚爱,小女子不敢推却,但是小女子与酒楼签订了契约,契约未到期之前,是不能擅自离职的,还请王公子见谅。”
“契约?”王凯佯怒道:“老哥哥,你这酒楼怎地还强人卖身不成?”
那女子顿时急了,唯恐给东家惹来麻烦,她也知道,这位王公子与周县丞,是现在蓬莱最大的人物,心中虽然害怕,但是依旧彬彬有礼道:“公子这就错怪东家了,我们签订的是合同,在酒楼期间,酒楼负责我们的衣食住行,每月还有一贯钱的月俸,我们只需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酒楼绝不会违背合同,还请公子不要错怪东家。”
“一贯!”王凯与周邵互视一眼,眼中充满了震撼,登州很穷,穷的只剩下人了,一贯的工钱,别说登州,就算是开封洛阳这等通都大邑,区区酒楼能开出这等待遇的,一只手都可以数的过来。
周邵有点嫉妒了,他为人还算清廉,任劳任怨,月俸也不少,但是有一大家子要养,还有一些老朋友的亲朋需要周济,实在是不宽裕。
王凯只是错愕震惊了一下,便放下了。
李尚慕连连作揖道:“贤弟就饶了老哥哥吧,我们商贾,哪敢欺凌百姓,衙门里的水火棍可不是好玩的。”
王凯笑眯眯的道:“老哥哥说甚话,开个玩笑罢了。”
说到这里,王凯的手正好翻到了酒品一栏,顿时一愣,粉红佳人、血腥战剑、烈焰美人、深水炸弹、夜不归、天使之吻、竹林三贤、建安七子、金榜题名、风流才子。
总共十种酒品,看的王凯愣愣的,这是什么酒名字?没听过啊。
那女子笑吟吟的解释道:“王公子,周县丞,这是我们风雅阁独创的酒品,唤作孔雀尾酒,酒如孔雀尾羽,五光十色,独具一格。”
王凯笑道:“既如此,那就没一样来一坛。”
将门弟子,要的就是这个豪爽劲,豪饮美酒,才是将门风范。
却不妨那女子道:“王公子,这酒只能一次要一杯,因为需要调酒师现调,今天客人太多,每位客人,每种酒品限点一份。”
王凯天生豪爽,也不好做恶客,当即道:“那就每样来一杯吧,让我与周县丞看看你们风雅阁的酒,到底有多么独到。”
随着一桌桌客人点餐下去,早已扩大了三四倍的后厨,顿时忙碌了起来,菜都是原来准备好的,只需要下锅就行,只是有些菜品需要花费心思,比如鲷鱼刺身、红烧鲍鱼等三四种独门菜肴,只有孙天成能做,其他的,孙天成带的两个徒弟,也能应付。
不大会,男性侍者便推着特制的小车,鱼贯而入,一道道佳肴放到一张张八角桌上,看得人目瞪口呆。
今日来的客人很多,但是绝大多数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是冲着李尚慕的面子来的,也没想有多大的惊喜,酒楼嘛,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不成?又不是青楼。
不曾想还真有,让人如沐春风的女侍者,酒楼内清凉如秋的空气,还有桌上一盘盘炒菜与海鲜。
偶有几个点了鲷鱼刺身的豪客,更是如同看到了绝世画作一般,竟然不舍得动筷子。
终于有人开始了第一口。
“好,真好!此生能有幸得尝如此美食,死而无憾矣!”
众人终于被惊动了,迫不及待的开始了饕餮盛宴。
再没有人说话了,因为没有人愿意错过这美食的品尝。
“好!”
一声大喝,吓得有人筷子都落了下来。
众人连忙向着大厅中一条长长的案几看去,只见两位调酒师正在调酒,桌子上摆满了特制的琉璃酒具,他们神态宁静,专注于手中的酒杯,纤细的手指以技巧性的手势握着银勺快速的搅拌着杯中的冰块,却不发出一丁点的声音。冰块撞击的声音说明了冰块被割伤的痕迹。他们轻轻拿起准备好的基酒,缓慢而均匀的注入酒杯,配以特殊的酒液,就成了粉红色,琉璃杯里面盛着粉红色的酒液,闻之芳香,饮之润滑。有柠檬汁的酸,有基酒的辣,也有红石榴糖浆的甜,一位粉红色佳人的粉红色心情没有溢满杯子,上面隔了一层细腻的气泡对视觉进行了一次奇妙的洗礼。
众人热切的看着两位调酒师,眼中冒出了闪电带火花。
两人同时调酒,速度快的不可思议,转眼间十几杯粉红佳人被调好,便有女侍者用托盘端走,送到点了粉红佳人的八角桌上。
血腥战剑、烈焰美人、深水炸弹、夜不归、天使之吻、竹林三贤、建安七子、金榜题名、风流才子
十种美酒轮番被调了出来,实际上只有九种,那夜不归,就是基酒,确切的说是稀释了的基酒,是烈酒中的烈酒,这是未央弄出来的蒸馏器做出来的,基酒有七十度左右,夜不归也有六十度,绝对是喜爱烈酒之人的最爱。
第14章 焦躁()
未央独自一人坐在三楼的办公室中,心神却极为集中,一切都进行的很是顺利,他如今已经恢复完全,自然要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
羽箭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制一般,任由未央调动精神召唤,都过不来。
当年打造羽箭的时候,爷爷为了未央便于操纵,便使用了刚刚开发出来的神经元联合系统,把羽箭与神经元连接,只要心念微动,便能驾驭羽箭,这已经与仙侠世界的飞剑极为接近了,只是没有那仙侠世界的人那般惊天动地的力量,但是也不可小觑。
羽箭本身就是最顶尖的材料铸造,可以说是天上天下绝无仅有,锐利无匹,什么东西能压制住羽箭呢?未央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能感觉到,羽箭似乎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近在眼前而不可得,搞的未央心痒痒的,却又十分烦躁。
大宋是个绝好的地方,但是却不是个安全的地方,庆历二年,也是多事之秋,更何况登州的位置很微妙,临近大海,无论是倭国与高丽,还是临近的大辽,都能想杀过来就杀过来,危机重重啊。
倭国倒还罢了,大宋虽然也有倭寇,但是真正敢入侵大宋的,也是凤毛麟角,更遑论高丽,但是大辽不一样,人家有一项祖传的活动,叫做打谷草,也就是抢劫。
现在是夏天,水草丰茂,但是一旦到了深秋,到了冬天,打谷草一旦开始,对大宋子民来说,那就是一场灾难。
最恐怖的还不是这,就算是打谷草,也不一定要命,要命的是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一旦有点头疼脑热的,那就是要命的事情,一不留神就是个死,你没有任何办法。
但是要拿到羽箭就不同了,这玩意是纳米技术,可以随意变化组合,化作最细微的粒子,进入体内,吞噬病毒,比药物可好用多了,这也是羽箭的用途之一。
而且未央心中隐隐也有提三尺剑,立不世功勋的心思,所以对于羽箭,很是渴望。
未央细细的感受羽箭的位置,打算待过一段时间,亲自去寻,若是落入别人手中,那就买,不卖的话,那就强抢,总之一定要拿到自己手中,而且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能压制住自己的羽箭,要知道,这几乎是集科技之大成的神器,在古代大宋竟然有东西能克制,实在是丢人啊。
。。。。。。。
毫无疑问,风雅阁的重开,是成功的,是值得庆贺的。
当夜幕降临,宾客散去之后,风雅阁必将名声大噪。
李尚慕与未洵在查账,至于风雅阁的其他人,则是聚在大厅一起庆祝,庆祝风雅阁的新生与他们自己的新生。
未央走进账房,忍不住调侃道:“不会亏本吧?”
“怎么可能?”
虽然风雅阁有冰块消暑,丝毫感觉不到暑气,但是李尚慕依旧大汗淋漓,激动的直打摆子。
“抛出成本,今天净赚了三千贯!”李尚慕激动的不能自已道:“三千贯啊!真正的日进斗金。”
未洵也在那掰着手指头算,还喃喃自语:“一日三千贯,一个月就是九万贯,一年就是一百零八万贯,未家占三成,三成就是三十二万九千贯!
二弟,快来扶我一下。”
未洵眉头蹙在一起,身躯晃了几下,幸福的想要晕倒。
未央没理他,拿起账本扫了两眼,笑眯眯的道:“今天第一次开业,来的都是老李的朋友,给面子,所以才有这么多收入,因为他们为了面子,点的都是鲷鱼刺身这等贵重的菜品。
但是往后嘛,必定会有所回落。”
李尚慕连连点头,神情崇拜的看着未央道:“小郎君说的是极,谁也不可能天天花费几十贯钱去吃饭,这也太败家了。”
“所以啊!”未央一根手指抖动不已,颇有指点江山的味道。
“明日起,风雅阁开始售卖早餐,早餐便宜,但是胜在量大,天长日久,未必会比这些大菜赚的少了。
而且风雅阁开封分部要重新调整,按照风雅阁的模式,派遣心腹前去,把风雅阁的人员,带去一些熟练的,在开封还能火一把。
这就是财源,两地开花,赚的不止一倍这么多,要知道开封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天下中心,豪客云集,为了美食美酒,一掷千金不在话下。”
未央如同一个传销头目一般,忽悠的未洵与李尚慕激动的面色通红,恨不得立即大干一场。
“不过!”
不过什么?什么不过?未洵与李尚慕狼一般的看着未央。
未央笑道:“不过我们要拉个人进来,最好是多拉几个人进来。”
未洵顿时皱眉道:“这是为何?”
未央翻了个白眼。
反而是李尚慕浸淫商贾之道数十年,当然知道人多力量大,不能吃独食的规矩,他当即欣喜道:“后台,我们一定要有后台,不然我们根本就保不住风雅阁,别说开封,就算是蓬莱的风雅阁,也很难保住,那些垂涎风雅阁美食美酒的人,肯定会想方设法得到秘方,无所不用其极。”
未央赞许的看了李尚慕一眼,继续道:“当今天下,论及影响力,便是当今圣人。”
两人顿时一愣,同时失声尖叫道:“你想拉圣人入股?”
未央撇撇嘴道:“这不是没说完嘛,别打岔。”
两人不好意思的示意未央继续。
“圣人虽然最大,但是却不可能经商。
剩下的,便是士人,也就是当朝大员,送上门去的东西,人家不一定要,这是个问题。
其次,便是将门,如今大宋将门衰落,早就不是大宋初立之时的勇武,虽然王德用老将军还有杨文广、狄青将军都是一顶一的好汉,但是却不受重视,反而受到排挤。
所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咱们的目标,便是将门!他们虽然没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开封的势力不可小觑,士人一般也不愿得罪。”
李尚慕顿时就明白了,双目一瞪道:“你想拉王凯入伙?”
未央得意的道:“然也!”
第15章 瑜亮相争()
蓬莱一处豪宅内,三个少年坐在一起,愁眉布展。
“国舅爷,这风雅阁不好拿下啊,人家新推出的炒菜、海鲜,还有那美酒,都不是我那樊楼能比的上的,虽然人家小,但是却推陈出新,与王凯那小子攀上了关系,同是将门,王老将军如今征战沙场,也不好得罪。”
这三个少年,赫然便是当今天下最大的纨绔,将门弟子,为首的一位,便是国舅爷曹佾曹景休,说话的那位是大名鼎鼎的潘美的四世孙潘肃,他是樊楼的主人,他叔父是潘夙,在大宋那也是能征善战的人物,最后一位却是叫柳羽的年轻人,这人不得了,他有个爷爷叫柳涉,老头就今年六十多岁了,耳不聋眼不花,身体强健的能一拳打死牛,也是将门最老的人物之一。
柳羽与柳涉在历史上没留下什么名号,但是柳羽有一个妹妹,那可是大名鼎鼎,号称“河东狮”,纵横开封,无人敢惹。
这三位曹佾年纪最大,其次是潘肃,最后是柳羽,今年才十二岁。
他们就是背后谋划风雅阁的家伙,本来只是想看着风雅阁自然没落,好全盘接收,但是不曾想竟然被风雅阁起死回生,而且大有超越蓬莱阁的趋势,这当然是纯粹以吃喝来论。
他们三个在将门纨绔之中都是纨绔中的纨绔,极品中的极品,没有啥本事,纯粹就喜欢经商,短短数年,做出了偌大的产业,把开封最出名的樊楼都收入囊中,这其中虽然不乏巧取豪夺,但是总得来说,还算是守规矩。
因为守规矩,所以错过了吞并风雅阁的最好机会。
曹佾今年二十出头,面白无须,英气勃勃,身穿极品的丝质长袍,手中摇着一柄折扇,他笑吟吟的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区区风雅阁,也不算什么,我们是什么人,不至于连一个酒楼都跟人家过不去,好好经营我们的蓬莱阁与樊楼,自然大有作为。”
不错,蓬莱阁是曹佾串掇赵祯修的,被他接了过来,成了自己的产业,潘肃与柳羽都有分子,那樊楼,更是三人均分的产业,当真是日进斗金,财源滚滚。
潘肃没有曹佾那般英俊,但是也相貌堂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