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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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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鹏飞双手护住头部,只觉得未央的双脚如同千斤巨锤一般,锤锤轰在了他的双臂之上。

    终于,未央踢出最后一脚,杜鹏飞整个身子倒飞出去,滑出去两三丈,被院墙挡了下来,那边院墙却遭了殃,轰然倒塌。

    未央站好,摆了个经典的poss,笑眯眯的道:“杜家二哥,承让了。”

    众人一脸见了鬼的样子看着未央,谁也没想到,这个瘦弱的少年体内,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道,隔着一个人还能把院墙撞倒,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尤其是那一手漂亮的连环腿,此间都是行家,自然知道力从地起的道理,这般花哨的功夫,要是对阵那就是找死,但是未央竟然毫无窒碍的把杜鹏飞踢飞了出去,简直就是颠覆了他们的世界观。

    未央心中得意,说了开金手指,那就开金手指,咱绝不含糊!羽箭在手,天下我有!我这可比勇度的那根羽箭强了不知多少,还有钢铁侠绝境战衣的特性,能扛住轨道炮的轰击,几百斤力量算个什么。

    未央是彻头彻尾的耍赖,当然能轻松把杜鹏飞打到在地,但是别人不知道啊,一时间惊为天人,惊叹连连,就连未洵,看向未央的眼光都变得闪闪发光。

    未央洋洋得意道:“杜爷爷,几位叔叔伯伯兄弟,觉得我的功夫如何?能不能上的战场?”

    杜鹏飞此刻从地上已经爬了起来,他双臂垂在了两侧,显然一时半会不能动了,嘴里却说道:“未家兄弟,我服了,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你让我向东,我绝不向西!你让我撵狗,我绝不撵鸡!”

    收了一个小迷弟,未央很是得意,他谦逊的道:“杜家二哥,你的功夫也不错,小弟只不过是用了奇巧之术,真要硬碰硬,还是二哥更胜一筹。”

    没得说,既然未央已经通过杜风云的考验,轻而易举的打败了杜鹏飞,看到未央的身手,没有人想再下场试试,也没有人会有意见了。

    午后,庄中的广场内,五百余名杜家庄的子弟站的满满当当,队伍前面,为首的便是杜风云等老一辈,未央站在杜风云身边,心情激荡,这以后都是自己的班底了啊,有了这些人,那就是有了根基,只要把他们打造成强军,扬名立万实乃小事尔。

    “今日起,杜家庄三十岁以下,十六岁以上的男丁,便归武翼大夫未央,成为未央的部曲,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三声喊过,未央走到前头,朗声道:“诸位兄弟,我便是未央未二郎,刚刚爷爷说的不对,我不需要兄弟们百战不退,死不旋踵!我只需要兄弟们时刻想着自己的家人,万事以保命为第一要事,只有保住了命,才能杀更多的辽狗与西夏狗,才能扬名立万,封妻荫子!记住了吗?”

    “记住了!”

    说是这么说,但是一帮人却极为怪异的看着未央,这规矩,也是没谁了。

    “二郎,给你的部曲,起个名字吧!”杜风云语气不虞的道,不过既然交给了人家,他也不会多说什么。

第52章 锦衣卫() 
“锦衣当国,为国为民!从此以后,我们便叫做:锦衣卫!”

    未央恶趣味的吼出了自己部曲的名字,想一想都激动啊!飞鱼服、绣春刀,英姿飒爽,来无影去无踪!未央觉得打造出一个锦衣卫来,也不是什么坏事,毕竟只是部曲而已。

    杨家的部曲叫杨家将,种家的部曲叫种家军,折家的部曲叫折家军,咱家的部曲叫锦衣卫,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吧?

    于是乎,锦衣卫在大宋新鲜出炉,数年之后,锦衣卫屡立战功,打得辽国与西夏惨不忍睹,抱头鼠窜,被人尊为天下第一强军。

    锦衣卫成立后,由杜家兄弟去管理,至于未央,留下了一份小册子,乃是他自己总结的特战手册,直接扔下了自己的部曲,回到了家里,兴致勃勃的社稷锦衣卫的装备去了。

    飞鱼服是必须有的,不然还叫什么锦衣卫。

    绣春刀不适合站场,但是唐刀却可以啊,这可是站场利器,不过现在的冶铁水平不咋地,造不出自己需要的唐刀,不过没关系,大不了咱自己弄就是,高炉炼钢、平炉炼钢,都能炼出合格的钢材来。

    现在没有火枪,不过手弩还是需要的,这玩意用来阴人最是合适,锦衣卫现在人数少,炼出一只特战队伍,怎能没有手弩这种装备,尤其是手弩无声无息,最适合暗杀,不过火枪还是要有的,只要炼出合适的钢材,火枪也可以提上日程了,但是却不能过早的出现,这可是杀手锏。

    军刀不能没有,三棱军刺也是个好东西。

    林林总总,未央最后为锦衣卫设计了整整五件兵器,唐刀一长一短、手弩、火枪、瑞士军刀、三棱军刺。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你有设计,你没有材料也没用。

    未央紧急召集了一次股东扩大会议,杜宇溟、未洵、王凯、滕子京、贾章、李尚慕,几个人坐在一起,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讨论的主题,便是部队的问题。

    滕子京首先开口道:“冶铁需要朝廷允许,不然一切冶铁行为,都视作谋逆之罪,不可行。”

    李尚慕也一脸为难道:“二郎,五百部曲,咱们不难养,但是你若真想成军,还需要招效用士,二郎有没有算过其中的耗费,实在是太大了。”

    未央自然算过,宋代军队官兵所领取的薪俸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但有铜钱、铁钱、绢帛,还包括成衣、粟米,绵等。以禁军为例,据《宋史兵志》记载中的“禄格”来看,每个禁军士兵除了三百至一千文不等的月俸钱,还包括一石七斗至二石不等的月粮,春衣、冬衣给的绢、棉、布,数目也不尽相同。如熙宁四年:河北、河东等六路军每人春衣包括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冬衣为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棉十二两。每名士兵每年的费用,大约禁军需要五十贯,厢军三十多贯。薪俸中以实物支付的部分一般采取驻地或就近供应。比如在对西夏作战时,陕西作为边防重地,驻军众多,军队“四五十万之人,坐而仰食”。仁宗朝程琳上疏说,陕西岁赋收入,仅相当于本地屯军所费的十分之五,不足的部分都需要京师从其他地方调运。“自西边用兵,军需绢多出益、利、梓三路,岁增扎输之数,兵罢,其费乃减”。

    这是什么概念?未央若是养五百部曲,每年需要花费最少两万五千贯。

    但是行军作战,五百部曲显然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效用士了,效用士的来源,包括富豪、官宦子弟、门客、文人等等,自从仁宗开始,就准许有志报国之人投军,这些人没有固定的编制,也不用在军营之中听用,只是定期去军营报道,每逢战事,随军出征就可以了。要想应征效用,必须有足够的本事,光是射箭一项,就要求做到步射一石一斗弓,骑射九斗弓。这还不算,从军要准备盔甲,兵器,要养战马,朝廷虽然会发一些粮饷,但是比起开销来,实在是九牛一毛。

    简单来说,你要是想要出兵作战,最少需要三千人的部队,才算是合格的不对,五百部曲自然是值得信任的,效用士却不见得值得信任,你若是发的钱粮不够,人家都懒得理会你。

    所以如果要养一直三千人的部队,每年至少需要十五万贯,这还是基本花费,不算打完仗之后的赏赐,还有后勤保障。

    三千人的部队,至少也要有一千人提供后勤保障,不然孤军深入,简直比找死死的还快,除非你就地而食,虽然节省了后勤,但是却更加危险,因为你不知道,什么东西能吃,什么水能喝,会不会有人下毒,会不会水土不服,这都是问题。

    而且未央所想的兵器,那更是大头,非百万贯不能成型。

    你若是步兵,对付辽国西夏的骑兵没有胜算,你若是骑兵,光是马匹的问题,都能活活折腾死你,因为养一匹战马,比养三个士兵费钱,而且骑兵至少也做到一人双马,甚至一人三马,才能称作为骑兵。

    未央顿时就头疼了起来,这尼玛不容易啊,每年没有个百万贯的收入,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部队啊。

    一旁的贾章看未央愁眉苦脸的样子,便安慰道:“也不是这么说,咱们登州贫困,军费倒是用不了那么多,冶铁的事,我与滕大人可以奏请圣人同意,二郎若是能冶炼出精铁,也算是一项财源,这就节省了一些。

    还有就是马匹的问题了,咱们大宋自从失了河套,便没了马场,这倒是问题,大宋无良马,否则区区西夏,如何敢捋大宋虎威?

    所以这其中的事情,还需要慢慢来,弄个三五年,总会弄出一支合格的军队的。”

    王凯也叹息道:“非是我大宋无良将猛士,实在是步兵对骑兵,劣势太过明显,骑兵来去如风,机动性太强,非是步兵所能比拟,二郎若是真的想建立一支骑兵,这马匹的问题,却是是最大的问题。”

第53章 马与人() 
世界上最好的战马在哪里?未央苦苦思索,终于想到了几个优良品种的战马。

    阿拉伯马、纯血马、腓特烈斯堡马、奥尔洛夫马、汗血宝马、弗里斯兰马等等。

    不过未央最后把战马的目标定在了阿拉伯马与弗里斯兰马上面,因为这两种马,最是适合站场。

    弗里斯兰马是欧洲原始森林马的后裔,后被人类驯化,弗里斯兰马曾经作为德国和弗里斯兰的全能战神,载着骑士们奋勇杀敌。在历史上也是扮演了重要角色。弗里斯马具有独特的外表,弗里斯马颈部长且呈弓形、宽胸、尻略重,头、耳相对小,有着繁茂的鬣毛和超长的尾毛。马匹身体结实、富于肌肉,后躯强大倾斜,低尾础,四肢相对短而强壮。弗里斯兰马还有优秀运动天赋和自我驾驭力。并忠实、聪明、勤奋、通人性、易调教、动作敏捷、平衡、准确、纯熟令人目不暇给。

    弗里斯马的平均体高为1。60米,其体高的变动范围是1。47米至1。73米,甚至有1。8米以上的,简直就是洪荒巨兽。而且弗里斯马乐于工作、活泼且精力充沛,整体外貌强大有力,骨骼结构发育良好,可以说是战马的不二之选。

    阿拉伯马不如弗里斯兰马高大,但是也有1。5米左右,而且头小清秀,眼大光明,颈直、额宽、鬐甲高,背腰短而有力,骨细质坚,四肢细、腱部发达,呈干燥体质,被毛柔软如丝,繁殖力强,寿命长。阿拉伯马耐力极强,它们性情和蔼、聪颖及乐意讨好,它们同时也俱有高度精神力与警觉性,适合用于袭击和战争,由于这种复合了自发与敏感的特性。

    战马对别人来说或许很难,但是对于未央来说,却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不过是多出去几趟的事情,对他来说,最难得还是兵器与兵员,这两件事若是做不好,他就算是有再多的马又有什么用呢?

    “诸位,马匹的问题我能解决,冶铁的问题,还请滕大人与贾大人费心,至于兵员的问题,这是最重要的问题。

    我不缺钱,不缺马,最缺的就是人,还请诸位给我支个招。”

    未央把自己的困难娓娓道来,想让众人帮他解决。

    众人闻言陷入了思索之中,他们没有关心钱的问题,玻璃一旦开始销售,区区钱财,那还不是滚滚而来,至于马的问题,他们也没有问,毕竟这是人家的隐私,未央展现的神奇之处多了一些,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至于人!几人都表示爱莫能助。

    登州虽然人口不少,但是常年贫困,绝不是出强兵的地方,若说强兵,还是大名府那边还有蜀中,登州的兵员素质,实在是不高,不像河北大名府那边,强兵云集,乃是大宋强兵的产地。

    未央的眼光,再次投入了沙门岛上,沙门岛上虽然都是重犯,但是重犯有重犯的好处,最起码武力值不会低,这年头大宋还算承平,能被送上沙门岛,都是可以杀头的罪过,不然就会送入沧州了,那里也是大宋出了名的重犯聚集地。

    登州属于京东东路,也就是后世山东烟台,山东大汉的名头虽然响亮,但是与登州却没有啥关系,沿海的城市,很难出强兵。

    所以未央决定去沙门岛,他有信心,也有手腕,把一众桀骜不驯的囚徒收服,至于那些顽固不化的家伙,未央觉得海里的鲨鱼应该很喜欢。

    而且未央有深一步的打算,沙门岛是军事重地,临着辽国、倭国、高丽三国,进可攻退可守,要是掌握在手中,比放任自流,好了不要太多,尤其是在未央的手中,绝对能给这三个不安分的国家一个教训。

    就算是沙门岛上没有那些重犯,未央也不打算放着不管,这地方太重要了,未央有很多的秘密,都不能为外人所知,这沙门岛就是一处最好的地方,比如各种超越时代的技术,可以再这里研发,也不用担心走漏了消息,经营好了,绝对是个绝佳的堡垒。

    想到这里,未央下定了决心,便说道:“诸位,既然我下定决心练出一支强军,就不会半途而废,战马、兵员的问题我去解决,至于冶铁的事情,还请两位大人速速上奏,越快越好。”

    几人见未央说的笃定,各自点头,只有滕子京说了一句:“二郎既然有信心,这是好事情,但是绝不要做出有伤大宋之事。”

    未央笑道:“老大人放心,我未二郎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老大人看在眼里,可有逾矩之处?我做的事情,对大宋只有好处,绝无坏处。”

    滕子京点点头,转身便走,实际上他的心中疑问多多,未央此人展现出种种神奇之处,如同生而知之一般,那红薯玉米经过检验,已经确定是好东西,而且产量职高,冠绝天下,只是这些东西突兀的出现,就像是上天降下来的一样,所以滕子京心中充满了质疑,但是却从未说出口,左右对大宋都是好事,这个少年只要不祸国殃民,滕子京认为,自己有必要为未央遮风挡雨,让他做出更多对大宋有益的事情来。

    未央没有想那么多,他交代了未洵与杜氏一番,便径自出门,来到了一个无人的地方,祭出羽箭,脚踏羽箭,向着沙门岛而去。

    沙门岛,就是后世的长岛,岛屿和六十六个明礁呈直线南北纵列于渤海海峡之中,南北岛距长度56。4公里,东西岛宽度30。8公里,陆地面积5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46公里。四面环海,盛产海产品,有贝类、藻类、鱼类海产品217种,是刺参、皱纹盘鲍、栉孔扇贝、光棘球海胆等海珍品原产地。

    得到沙门岛,是未央的战略计划之一,这座岛绝对是战略要地,以后无论是攻略辽国还是高丽、倭国,都是绝佳的前站。

    高丽的人参、药材、香料等可都是好东西,倭国的白银,更是未央觊觎已久的东西。

第54章 沙门岛() 
如何收服沙门岛山上的人?未央早有计较,这个世界上的人,最敬畏或者说最惧怕的,不是皇权官府,也不是严苛的律法,否则也不会有人作奸犯科了。

    这个世界上,人们最惧怕的,也就是他们最敬畏的,就是神仙!

    虚无缥缈的神仙,没有人见过,所以人们敬畏,但是一旦有人见到了,剩下的就只有惧怕了,因为他们做过太多的恶,做过多少恶,就会有多怕。

    所以未央丝毫没有隐匿自己的行踪,羽箭转眼间来到了沙门岛上空,一只光焰朱雀腾空,阵阵朱雀厉啸不绝,惊动了整个岛上的人。

    沙门岛原先的兵营所在,一个大汉左拥右抱,桌上摆满了肉食,正酣畅淋漓的吃着。

    吃着东西,大汉还不忘看了看下面一个穿着讲究的家伙,这家伙一看就不是大宋人,身高四尺多一点,穿着倭国特有的服饰,一双贼兮兮的眼睛,不断的在大汉身上扫。

    “鲁常君,我东瀛的美女滋味如何?”

    那大汉叫鲁常,是这沙门岛最凶最狠的一位重犯,刚刚到岛上,就杀了原先的老大,坐上了沙门岛老大的位置。

    这些年无论是倭国、高丽还是辽国,因为国内物资匮乏,需要来大宋走私,少不得需要沙门岛作为中转,很是下了功夫讨好这位鲁常。

    鲁常身边的美女,就是这位倭人送来的。

    “尔等蕞尔小国,没想到女子倒是不错,体态风影,真是床上的妙物。”

    那倭人讨好道:“鲁常君喜欢就好,我们倭国别的没有,就是女子多多,下次来,定当为鲁常君多带点过来。”

    鲁常哈哈大笑,很是满意这倭人的态度,心中不由暗道,高丽与辽国就没有这么听话,下次他们再不识趣,一定把他们的货物扣下。

    “大头领!不好了,外面来神仙了,神仙来惩罚我们了。”

    一个大汉冲进屋内,口不择言,胡言乱语。

    鲁常眉头一皱,不悦道:“雷五,也是手上有十几条人命的人,这世上哪有什么神仙,就算是神仙,来到老子面前,老子也一刀砍了!”

    雷五面色沮丧,几乎哭了出来,连声道:“大头领,是真的,那神仙骑着一只神鸟,正在空中,你听,那神鸟又叫唤了。”

    鲁常面色微变,那鸟鸣之声他自然知道了,但是沙门岛时常有群鸟筑巢,是兄弟们的口粮之一,他还以为是那些鸟呢。

    他推开那两个倭女,快步走了出去,那倭人见状,也跟着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鲁常几乎被天空中的光线刺瞎了眼睛,泪水直流,他眯着眼睛看去,只见一只巨大的朱雀在空中飞舞,朱雀背上,隐隐间有一位丰神如玉的神仙站在那里,朱雀厉啸,惊得整个沙门岛上的鸟兽,都惊慌失措,没头没脑的乱窜。

    鲁常是个见过世面的,也曾读过一些书,知道子不语怪力乱神的道理,更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仙,但是活生生的神仙出现在面前,由不得他不信,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报应来了,自己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神仙终于来惩罚自己了。

    他不由得双膝一软,就跪了吸取,痛哭流涕,胡言乱语,请求神仙的原谅,把自己这些年所做的恶事,一件件抖落了出来。

    还有比他更不堪的,那个倭人直接就吓得尿了裤子,瘫软在地上,这些年他在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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