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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大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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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强悍的四虎将() 
原来那位红脸大胡子是二十年后水泊梁山上排名第五位的好汉关胜!

    关必胜赢得了第一场比试,一张红脸上却依然古井无波,冲着看台上的观众抱拳施了一礼,才缓缓走下擂台。

    走下了擂台,关必胜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很友好的去扶起了被他一棍打下擂台的白脸汉子。

    白脸汉子正懊恼,见关必胜并没有耀武扬威的意思,心中对他也是十分的佩服,借了关必胜的手拉起身来,即便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第一轮就被淘汰的失落之情。

    看台上有人开心有人叹气,杨怀仁对王爷说道:“赵兄,小弟认识的这红脸汉子咋样?厉害吧,一招致胜啊。”

    赵頵对他骄傲的样子不屑一顾,心道“又不是你去打的擂台,你臭显摆个屁啊。”

    由于第一场比武关必胜只用了一招就取得了胜利,接下来的比试参赛选手便十分谨慎了,没有人贸然出手先发动攻击,而是互相在擂台上转着圈的对峙。

    观众们开看比武当时喜欢看到两个武人打得有来有回,恨不得大战三百回合不分胜负才叫过瘾,如今台上两人转着圈谁也不敢先上,可是无聊的很,开始有人发出嘘声。

    令官似乎也察觉到了这一点,今天接下来还有二三十场要比呢,这一场耽误了半柱香工夫了,两人还有交上手,耽误了今日的比武日程,他们在上官面上也不好看。

    一个令官实在看不下去了,在擂台边大声对着台上的两个壮汉斥责道:“你俩是来消遣咱家的吗?若是盏茶工夫再分不出胜负,那你二人都算淘汰了吧。”

    台上的二人听他这么说,才急切的冲上去扭打了起来,看台上众看客们见终于停了嘘声,专心去看比试。

    后边的比赛令官们怕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在武人们上台前分别嘱咐一声,半柱香分不出胜负,算双双淘汰!

    这样一来比武才有了真正的打擂台的感觉,武人们也放开了手脚使出看家的本领来,整个校场上的观众们跟着他们的精彩打斗陷入了疯狂。

    杨怀仁看到林冲登场,站起身来,指着飒爽英姿的林冲对赵頵说道:“我位提着哨棒的小将是我家黑牛哥哥的师弟,我认识的哦。”

    “为兄发现一件事,凡是看上去威猛的人你似乎都认识啊,”赵頵又指着另一个台上的壮汉笑道:“看那边台上的大高个,你是不是也认识?”

    杨怀仁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另一个擂台上刚走上擂台的正是宗泽。

    “认识,这是眼前这位小将的师叔,我们一起吃过酒呢。”

    话刚说完,宗泽那个台上只剩下宗泽一人,他的对手已经飞出了擂台,跌落在地上。

    林冲这一场,对手也是个使哨棒的青袍武师,令官正嘱咐两人要抓紧时间分出胜负,这位武师冷笑道:“用不了半柱香,五个回合就够了。”

    林冲听了这话刚要发怒,想起师父周同说过比武切忌焦躁,有时候对手用激将法,正是为了让你失去理智,交手的时候便会利用这一点发现你的弱点。

    他深吸一口气,平复下心情,也回了那位青袍武师一句,“我也不用半柱香,五个回合足够了。”

    两人分别夸下了海口,比武一开始也不啰嗦,直接就动手。

    林冲手里一根哨棒舞得虎虎生风,直接向青袍武师打来,青袍武师挥动长棍格开这威猛的一棒,立即躬身转体来了个扫膛棍,反击林冲胸前。

    杨怀仁目不转睛的盯着擂台上的林冲,数起了他们的招式,“第一招,第二招,第三招……”

    三招过去,林冲也感受到了对手的厉害,即便他师兄卢进义,三招之内单论棍法,他也还是要稍占上风的,除此之外,他还没有遇到过三招之内能和他打个旗鼓相当的对手。

    不过他发现了这青袍武师的一个习惯,每次他出招,都会盯着他的眼睛看,似乎是从他眼睛里看他目光所到之处,来判断他的攻击目标所在,从来事先做出反应,在抵挡他攻击的同时,又想下一步反击的办法。

    林冲想到这一点,心生一计,他突然去看他下盘,一棍冲着青袍武师的右脚戳了出去。

    青袍武师眼睛一眯,似乎看到了林冲这一招的破绽,脸上划过一丝察觉不到的笑容,他装作来不及闪避,急急竖起棍子去挡这一棍。

    正当他打算借用立起来的哨棒作为支点,飞身去踢林冲的左肩时,林冲早附身向下伏低了身子,手腕一抖,那根戳向下盘的一棍突然翘起来向上击去,正冲着青袍武师的小腹。

    青袍武师这才意识到自己演技还是不如年轻人精湛啊,可此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他身子已经在空中,没有地方借力,已经收不住了,面对戳向他小腹的一棍,是无论也闪避不了,只有运气硬吃这一棍。

    但是他的打算还是落空了,林冲这一棍使足了力气,青袍武师吃了这一下,倒在地上,顿感五脏六腑都碎了一般,嘴里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再也爬不起来了。

    林冲胜出了这一场,接下来两个相邻看台上上场正是他两位师兄李黑牛和卢进义。

    卢进义虽然也很年轻,但是比起林冲的年少气盛来,他的性格是一种少年老成的稳重。

    面对对方的挑衅或者激将法,卢进义理也不理,玉白的脸上表情淡定,一点也不像十几岁少年人的模样。

    跟一个手持双锤的对手交起手来也不积极进攻,足挡了十个回合的进攻,才看准了对手招式里的一个破绽,一棍抽在他小腿上,又跟上一脚把双锤汉子踢下了擂台。

    周同的四位师弟和徒弟们有三位已经轻松过关,只有黑牛哥哥这边仿佛一上来就有些劣势。

    他的对手是个赤手空拳的拳师,黑牛哥哥看看人家什么武器也不用,心里觉得自己拿根哨棒好像占了人家便宜,也傻乎乎的扔掉了自己的武器准备跟对手拼拳脚功夫。

    杨怀仁拍着脑袋直接服了黑牛哥哥的天真无邪,跟自己一样喜欢拿己之短处拼人家的长处。

    却没想到那位拳师嘴里大叫着冲到黑牛哥哥面前,黑牛哥哥只出了一拳,正打在那位拳师正脸上,鼻子都打扁了,直接被ko在地。

第七十三章:赌神() 
黑牛哥哥一拳就把对手打得躺倒在地再也没有站起来,令官看傻了,杨怀仁看傻了,连观众们也看傻了。

    要说招式,黑牛哥哥那一拳实在啥路数都谈不上,就是抬起手来而已,与其说是黑牛哥哥一拳打倒了对手,不如说是那个拳师自己撞在了黑牛的拳头上。

    两个龙武卫的医官跑上台来,摸了摸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拳师,好在脉搏还在,才点点头对令官示意还有气息。

    令官即刻宣布李黑牛获得了本场的胜利,黑牛哥哥似乎不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木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拳头,挠着腮帮子没想明白自己是怎么这么轻松取胜的。

    观众们的欢呼声里,李黑牛没有太高兴,而是对被他一拳打瘪了鼻子的那位拳师连声道歉。

    那位拳师刚刚转醒,才恢复意识,又看到李黑牛气势汹汹的冲他走了过来,心道这黑厮这是没打够呢,想想他沙包那么大的拳头,又赶紧闭上眼晕了回去。

    杨怀仁高兴地又去跟赵頵显摆,没等他说话,赵頵抢在他前头说道,“这个黑汉我认识,是你家随园发签子的李黑牛。你以为就你认识啊,我也认识!哈哈!”

    好一个现学现卖,杨怀仁看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就不揍他了。

    四场战罢,李黑牛,宗泽,卢进义和林冲四个人全部顺利过关,杨怀仁觉得他的话有了魔力一般,只要他说“我认识”这三个字,那个他认识的人都轻松取胜了。

    前边包括关必胜在内,杨怀仁可以说是的的确确认识的,即使红脸的关必胜是今天才知道他的姓名身份。

    几个坐在他身后不远处的富家翁模样的人可不知道怎么回事,小声互相嘀咕了起来。

    “江湖海,你说前边嘉王身边的那个年轻人什么来头,怎么每次都那么准?”

    “我去哪里知道?看样子嘉王爷对他十分器重,说不定是哪路的神仙,每次只要他开口说‘我认识’,那个他说的人都得了胜呢。”

    “是啊,你看嘉王爷多么精明,知道找个高人指点,哪里像咱们闷头苍蝇似的乱撞,撒了大把的银子,全部打了水漂。”

    “草,不能啥好处都让他赵家占了去,我江湖海好歹也是堂堂世袭的侯爷,你宣赞也是个郡马,咱俩过去跟嘉王见个礼,人家吃肉,咱们兄弟好歹跟后边喝点汤。”

    说着两人起身走到赵頵面前,先施了礼,才跟嘉王聊起今日的擂台比武。

    他们所坐的看台,是校场上视野最好的一片,能在这里坐着的人,都是东京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或者可以这么说,随便拿点什么东西砸过去,砸到十个人得有九个是朝中一二品大员的那些纨绔子侄们,剩下一个更牛,说不定是哪位王公侯伯级别的。

    赵頵自然是认识他们的,那个一袭水蓝箭袍的江湖海,二十岁出头的年纪,乃是开国公江城的玄孙,承袭祖宗爵位,赐封新乐侯。

    另一位青衣夹衫的是宣赞,他是清池郡王的郡马,跟江湖海一般大,只不过比起江湖海俊朗小生的模样来,这一位就差远了,特别是五官显得特别大,好似一张脸都容不下不了一般。

    贵族之间倒不在乎美丑,虽然二人比不了王爷的地位尊贵,但是赵頵向来喜欢结交朋友,从来都是给足面子的,当然也介绍了身边的杨怀仁。

    两人跟王爷寒暄了几句,却没有回去落座,而是坐在了杨怀仁的身边。

    杨怀仁打量着两个人,一丑一俊,竟然能玩到一起,而且毫无违和感,可见东京城里的纨绔子弟圈子是只认地位不认长相的。

    宣赞本想问杨怀仁关于他是怎么看出来谁会比武获胜的,又怕再高人面前失了体面,才一个劲的给向来脸皮厚的江湖海打眼色。

    江湖海摸摸自己瘪了的钱袋子,哪里有还有心思在乎脸面,直接跟杨怀仁问道:“杨小官人,不知你是如何看出擂台上的两人谁的武艺更高强的呢?”

    杨怀仁听他这么一问,看看两人脸色,分明在脸上写了两个大字“赌徒”,心里觉得好笑,又不好笑出来,只好打趣道:“小弟手无缚鸡之力,怎么会懂的武功?刚才看场上打的好看,一时兴起,说几句玩笑而已。”

    江湖海和宣赞听他这么说,以为他是不肯把自己赚钱的本事相告,只好再次苦着脸装可怜。

    “不瞒兄弟,两位哥哥趁着今日武举擂台比武,本想着试试运气,赚些酒钱,却不料第一轮下来,输多赢少,哥哥们钱袋子都快空了。”

    宣赞说着从自己腰间解下只剩下几两碎银子的钱袋,愁眉苦脸的说道。

    杨怀仁前世唯一能算的上参与赌博的事情,只有过年陪家人打打麻将,或者平时偶尔买几张彩票玩玩,真正意义上的赌博,他从来都敬而远之。

    如果遇上他的朋友赌博成性,他也许会奉劝他们几句,讲讲“有赌必输”的道理,可是如今是大宋,这样的道理是说不通的。

    也许是因为这个年代商业发达,人有了钱,物质生活得到了满足,就开始去找娱乐方式打发无聊的时间,这无形中推进了赌博这个行业的发展。

    这时候也没有手机电脑电视,文雅的人收藏些古玩,或者养些花花草草来陶冶情操,而更多人可没有这样的闲情逸致,赌博就成了最简单最普及的娱乐方式。

    宋律里对使用赌具进行的赌博进行了限制,却无法对以类似角抵,蹴鞠这种比试胜负开盘的赌博形式加以管制,所以这种赌博形式便流行起来。

    杨怀仁想想人家赌博跟自己也没关系,不如做个顺水人情,于是对江湖海和宣赞指了指校场上正在等候第二轮比赛的关必胜、宗泽、李黑牛、卢进义等人,告诉他们这几个第二轮还会继续胜出。

    江湖海和宣赞瞪起眼睛认准了杨怀仁所指的五个人,问准确了姓名,唤了自己的随身伺候的小厮去下注。

    第二轮比试开始,只要是这五个人中的一位上场,江湖海和宣赞就学杨怀仁刚才的样子,起身对着身后也不知认识不认识的人说道:“这个汉子我认识!”

    搞得身后几个人把看他们跟看傻子一般,不过这个“我认识”仿佛真是太上老君的律令一般,灵得不能再灵,五个人第二轮也全部胜出了。

    江湖海和宣赞这一轮不光赢回了本钱,还足足赚了一倍有余,现在的杨怀仁在他们眼里,不再是一个柔弱书生,而是充满了神奇的赌神!

第七十四章:初恋情人() 
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校场上的擂台比武,武人们都是凭着多年练就的真功夫在比拼,这年代不敢说就没有玩阴的使绊子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极大多数练武之人都有基本的自尊,而且有近十万观众在看着,真要暗箭伤人,会被所有人唾弃。

    但是对于利欲熏心的奸商或者赌档老板们来说,他们眼里只有钱,至于凭什么手段得来的,他们根本不在乎。

    江湖海和宣赞赢了钱,觉得杨怀仁功不可没,想分一些给他。

    杨怀仁心里偷笑着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哥们是喜欢钱,但是你们靠赌博赢回来的那千儿八百两的,哥们还不放在眼里。

    他虽然是个厨子,但是明白一个道理,靠劳动靠技艺赚钱,是创造财富,靠赌博赚那些钱,却是不同的,只不过而是钱财从一个赌徒的口袋转移到另一个赌徒口袋里的过程而已。

    而且流入赌博业的这些钱财,是越转移越少的,庄家们通过不断的抽水攫取了大量的利润,而赌徒们则继续不断的把自己的血汗钱又投入进去,周而复始,乐此不彼。

    江湖海口中的赌神,或许只是他赢了钱一时兴奋喊出来的恭维杨怀仁的话罢了,但是被赌行的老板们听了去,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第一天擂台比武结束,前两轮小组赛,杨怀仁支持的人都顺利晋级到明天进行的第三轮。

    嘉王爷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汉堡包摊子的事不用他操心,杨怀仁只好自己乘车回家。

    吆喝了一天比他平时在厨房里干活还累,杨怀仁本想在回家的路上在马车里眯一小会儿,可马车刚进了城,就被人拦了下来。

    杨怀仁不耐烦的揭开帘子想看看是谁扰了他的清梦,骂人的的话都想好了,等看到面前的人,却说不出口了。

    站在他面前的是他的初恋情人兰若心!

    说起兰若心来,那故事可长了。首先应该提起的事,是这个兰若心就是那个前世无情的甩了杨怀仁两次的女人。

    杨怀仁跟兰若心是一片小区里的孩子,是从刚会走路起就在一起玩的小伙伴,可以说是青梅竹马。

    小的时候谁也不懂爱情是什么,只是两个孩子在一起玩的开心,杨怀仁比兰若心大一个多月,所以时时都当自己是个大孩子,处处都让着她。

    兰若心家里有了糖果,总是第一时间拿来给杨怀仁吃;杨怀仁若有了五分钱,也总是买一个冰棍给兰若心吃,自己偷偷的咽口水。

    纯真的友谊一直持续到他们上了初中,俩孩子同班同学,而且老师也很配合的安排他们俩做了同桌。

    十二三岁的少年,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也正是从这时候起,杨怀仁看兰若心有了不同的感觉。

    或许另个人从小培养的感情基础起了作用,没等杨怀仁开口表白,兰若心首先就向他表明了心迹。

    杨怀仁至今还记得当时那种心动幸福的感觉,就像站在春天开遍了鲜花的无垠田野里,闭上眼聆听风儿吹过来温柔的歌声。

    两个年轻人上学一起走,放学也一路躲在绿树掩映的公园小径里拉着手回家。

    兰若心喜欢听杨怀仁唱歌,杨怀仁就买了许许多多的卡带,认真的去学每一首她喜欢的歌曲,然后轻轻的在她耳边唱给她一个人听。

    本来杨怀仁不喜欢老爹逼着他学习制作小点心,可是当他知道兰若心喜欢吃的时候,他又不分昼夜的去学着做,一度让杨老爹以为儿子得了精神病。

    杨怀仁一直觉得他的一生,只会喜欢一个女人,就是兰若心。

    人在幸福里呆的时间太久了,就容易忘记了这世界上越单纯的东西,就越容易变质。

    后来两人初中毕业,兰若心考上了当地的重点高中,杨怀仁却去了技校学习厨艺,人生的三岔口,对于两个年轻人来说,来的太快了。

    两个学校距离很远,杨怀仁却觉得爱情是不分距离的。

    他总是骑着他那辆破自行车,从城市的西边骑行一个多小时到城市的东边,就为了接下了晚自习的兰若心放学,两个人好一起回家。

    刚开始两个人还是好好的,这一年里,杨怀仁也日日坚持着,风雨无阻的骑行在那条熟悉的马路上,只为了见到他心爱的人一面,他觉得再怎么苦都是值得的。

    比起见到兰若心的那种快乐,再苦再累他都觉得这种付出都不算什么。

    但是慢慢的他发现兰若心仿佛有了心事,每次见到他在学校门口等待的那种微笑和喜悦渐渐的消失了。

    原来兰若心在重点高中接触的都是全市的精英,这些人大多数将来都会考上全国的名牌大学,再将来会有一份体面又高薪的工作,而杨怀仁,说破了大天去,他的未来就是一个给人家做饭的厨子而已。

    那天很冷,是个雨天。阴暗的天空下着冷雨,杨怀仁去接兰若心的路上被这场大雨浇了个通透,他躲在车棚里冻得瑟瑟发抖,脸上却是幸福的期待。

    不知道是不是一道霹雳劈中了他,他发现兰若心已经牵着另一个男孩的手。

    他傻了,想问为什么,却开不了口,兰若心发现了他,脸上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就回复了平静,只淡淡的对他说了句“对不起”,便静静的从他身边走过。

    杨怀仁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家的,大雨里模糊了视线,不知道脸上滑落的是雨水,还是泪水。

    杨怀仁的初恋就这么结束了,以一种残酷的方式,在一个冰冷的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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