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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武神传人-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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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被林翰喝了下去。

林翰现在完全实在和蟒蛇拼命,也不管蛇血腥不腥,臭不臭,有没有毒,扑在上面就大口吸了起来。

蛇血是冰冷的,喝下去就与体内的热量交融在一起,极热与极寒交替,刺激得林翰一阵阵哆嗦,手上的力量也不自觉放松了,但吸血的速度并没有放松。

一阵晕眩的感觉袭开,他已经支持不住了。蛇血不必靠他的吸吮而自动往外流,但他的牙齿还咬在蛇皮上不松口,喉咙也还在一下一下的咽下血液,在他昏迷的那一刻,他似乎看到两个人影走过来。

第三章 异世

 第三章异世

林翰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张床上。当两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一脸善意的出现在他面前,他知道是这两个年轻人救了他。

林翰立即向他们道谢,没想到他们一脸茫然,似乎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林翰再将“谢谢”两字非常清晰的说一遍,可他们依然是一脸茫然。

怎么回事?听不懂?

林翰试着用自己稍微会点的各种方言表达感谢,但还是没有用。然后林翰只好用上了外语,英语,日语,韩语,结果统统不行。

“他们不会是又聋又哑吧?”林翰只觉得一阵可惜,多好的两个小伙子呀!

“%#&;¥#。。。”看起来年纪小一点的那个小伙子说了一句,这时轮到林翰迷茫了,完全听不懂啊!

情急之下,林翰露出了善意的微笑,他记得以前在一本书上见过,微笑是世界上的通用语言。

果然,那两个小伙子也朝林翰露出微笑。

说话交流不行,还有肢体语言。

林翰下床,向两人鞠了一躬,他们应该明白这是对他们的感谢吧!

那两人见林翰下床,赶紧上去一左一右扶住他,然后把他往床上架。

看他们神情紧张,嘴里叽哩咕噜的,好像是要让自己上床休息,嗯,他们一定是以为我受伤了。

林翰此时只觉得身体好得不得了,身上一点酸痛的感觉也没有,先前身体那种灼热的感觉也消失了,现在只感觉精神饱满,活力无限!他从两人手里挣脱出来,然后在地上跳了跳,又展示一下自己的肌肉,笑了笑,表示自己身体无恙。

那两人惊喜的看着林翰的身体,完全不可置信,轻轻捏捏打打确认之后,才对林翰做出一个佩服的手势。

林翰现在最为迫切的事情是交流的问题,肢体语言太麻烦了,还要依靠联想才明白是什么意思,而且很容易就会弄错,没办法,现在是自己一个人,他们两个人,不得已,他只有去学他们的语言。

学习一门语言,最有效率的当然是置身于所学的语言环境中,不断与别人交流,这样掌握才是最快的。

一个月过去了,林翰已经学会了斯克和斯达兄弟他们所说的语言,同时,他对于这个地方也有了了解。

这里竟然是一个叫做光明大陆的地方,而他所在的这里就是光明帝国的一个叫做威尔郡的郡上,这些地名,林翰完全是闻所未闻。他也问过他们是否知道一个叫做中国或者华夏或者神州大陆的地方,令人失望的是根本没人听说过这些地方。

虽然林翰很不愿意,但他穿越了这确实是一个事实,不过别人穿越都只是灵魂,怎么自己一个大活人也穿越了呢?

纵然百般不愿,但生活还得继续下去。

虽然生活与原来很不一样,还好他的适应能力不错,每天斯克兄弟两去打猎,他就跟在后面搬东西,同时学一点打猎的技能。然后猎物卖掉之后,他就一个人到处去闲逛,努力多了解一些这个世界。

这个地方,还处于落后的封建社会,林翰在想,以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的本事,到这个世界可以做些什么呢?

在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被应试教育给害惨了,如果给他一本书,然后告诉他要考这本书上的知识,他绝对能够考一个高分,但考过之后,那些知识基本就全忘了。现在他的情况就是,虽然学习了十几年的知识,好像什么都懂得一些,但要真正说起来,其实他什么都不懂。理论知识好像懂一点,却也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至于实践,则完全是一片空白,所以他发现自己什么也干不了,只能给斯克两兄弟打打下手。

与斯克兄弟一起去打猎,他明白打猎的危险和辛苦,赚的完全是血汗钱,但斯克兄弟两却非常钟情于赌博,赚来的那么点血汗钱全部送给了赌场。

林翰开始苦口婆心的劝他们,可惜他们两个差不多深陷进去了,跟赌徒是讲不通道理的。

但林翰并没有放弃,他决定改变策略。

林翰记得,原来的世界上也听过一些赌徒戒赌的事情,但那些人基本都是受到了非常重大的打击,然后才醒悟过来的,这一点上林翰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而且也不希望他们这样。

林翰想了想,也相通了斯克兄弟两人嗜赌的主要原因,主要还是因为生活太乏味了,要找一点乐趣,找一点刺激。这可不像林翰原来那个世界,各种娱乐设施特别齐全,只要有钱,什么样的刺激找不到,而赌博只是其中小小的一点。

生活中缺少乐趣,这可不好办?难道要自己变台电脑出来,教你们玩游戏?有了网瘾怎么办?

恰好这时林翰对这个世界的新奇的劲头也过去了,也感觉没什么意思?

这要是有人陪我杀一盘就好了!

林翰是学校象棋社团的副会长,棋力可见一斑,如果有什么象棋比赛,他一般都是当裁判的份,因为在学校里,他要是不当裁判,别人就没得比了。所以他平时就喜欢上网找高手对战,在他的聊天工具里,有一半的好友都是棋友。

中国象棋可是千年不衰的游戏,其中的刺激自不必言,不如教他们两个下象棋,也许新奇的玩意能帮他们戒掉赌瘾。

很快,一副简陋的象棋就做好了,出于对原来那个世界的纪念,棋子上的字用的是繁体字,不过加起来也才十来个字,跟他们说明白意思不会影响下棋的。

这天,林翰在斯克兄弟两出门去赌博之前拉住了他们,郑重向他们介绍了这个新鲜的游戏。林翰在象棋上浸淫多年,也不说那些冗长无用的东西,直接说道:“你们信不信这个游戏我玩了十五年了,但自从五年前,我就从来没有输过。”

这话说得虽然有点狂妄,但这些年林翰棋力日渐成熟,平时与高手对弈也是赢多输少。

哪个年轻人没有争强好胜之心,特别是斯克和斯达兄弟两在赌场上输得惨了,听林翰这么一说,马上不服气说道:“别吹牛,你告诉我们这个东西怎么玩,我才不信你有那么厉害。”

林翰咧嘴一笑,一边向他们讲解规则,一边在棋盘上演示,好让他们完全理解。又觉得不够,在纸上将这些记下来,要是他们有不理解的,可以参照一下,不然他们忘记了老是找自己印证或者随意篡改规则,岂不是要把自己烦死!

讲解完了之后,重要的还是实践,实践多了自然熟悉了规则。于是林翰让他们两自己摆好棋子然后对弈,他自己在一旁指点。

第四章 大杀四方

 第四章大杀四方

一个人的棋力,主要靠的就是天赋和经验,而天赋显得特别重要,毕竟经验是可以慢慢积累的,如果天赋好的话以后的成就自然更高了。

斯克和斯达暂时没有经验,但两人的天赋还是不错的,两人对弈一局下来,就对于规则便基本熟悉了,至少不会走错棋子。

接下来就是一些招数的东西,这些都可以慢慢积累的,但要是两个菜鸟对弈,想积累起来一些高明的招数还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只有和高手对弈,不断被高手虐,虐得越狠成长也就越快。

而且林翰很快发现他们输了之后并不丧气,越输却反而越不服气,一定要争着和自己再一决高下,这样争强好胜的性格,难怪他们会沉溺于赌博,输了想扳回来,赢了当然想再多赢一些。

接连五六天,斯克和斯达兄弟都没有出去赌博了,每天除了出去一趟打猎,剩下的时间基本都在钻研棋技,一方面当然是不愿意服输,但更重要的还是象棋本身的魅力吸引了他们,博弈的乐趣显露无遗,有时候为了胜利一个棋子的得失可以完全不计,但有时候一个棋子却关系着整局的得失,其中实在是妙不可言!

有了兴趣,就有了钻研的精神,所以两人棋力增加特别快,刚开始的时候林翰让他们“车、马、炮”三个子,还能够尽情的虐他们,不过虐得多了之后,两人的成长飞快,现在林翰再让三个子绝对是输的,给自己再加一个子才能和他们基本打成平局。要知道他们才接触象棋这个新鲜玩意不到一周,而林翰却是浸淫了十几年的高手,他们能够有这样的进步确实很难得。

不过斯克和斯达兄弟两也不是受虐狂,他们两人对弈的话一般是平局,而和林翰对弈,两个捆在一起也下不过林翰一人,可以说,他们两个还没有真正感受到胜利的快感(就算有时候能赢下林翰,那也是他让着自己,那样多没意思。)。

这天上午,斯克和斯达各带了一副象棋出门,来到集市最热闹的地带,在路边摆起了摊子。地上摆好象棋,旁边立着一块木板,板上贴着的纸上写着象棋的具体规则,在规则的最后一行写着:每局先付押金一枚银币,只要能赢下,就付你五枚银币;平局一枚银币还给你。

路边的小摊很多,有卖小吃的,有卖日用品的,有卖小玩意儿的,唯独斯克和斯达兄弟两的这个小摊最另类,特别惹人注目,没一会儿,小摊旁就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斯达,你们兄弟这几天怎么没去赌场呀!哥哥我这几天可是赢了不少哟!”一个衣着华丽的胖子抖了抖手里的钱袋,里面哗哗作响。

斯达笑了笑,对于对方的炫耀似乎毫无所觉,道:“科林少爷,赌场里的那些玩意我们都玩腻了,没多大意思,最近我们发现了这个象棋更好玩,你要不要试试?”

科林胖嘟嘟的脸转向写着规则的木板上,被脸上肥肉挤成一条缝的小眼睛飞快的浏览完上面的内容,看完最后一行,那小眼睛里顿时闪出贪婪的光芒。

我科林在赌场上可没输过他们,这个规则更有意思,赢了能赚四枚银币,平了也不亏,就算输也才一枚银币,怎么算也是我划算。

“斯达,这上面写的算数吗?可别到时候输了不认帐!”科林摇头晃脑的说道,他确实不相信有这样的蠢人干亏本的买卖。

斯达气愤的站起来,脸色都涨红了,这科林仗着自己家里有钱,而且赌博时运气总是好得很,平时没少嘲笑过自己兄弟两,现在又如此羞辱自己的名誉,心中气忿,不由大声说道:“科林,我斯达虽然只是一个穷人,但威尔郡上谁不知道我们兄弟,信誉从来都是最好的,我们输钱了可以欠帐,但我们从来不会赖账的,如果你敢诬蔑我们,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说罢,从怀里掏出五枚银币放在棋盘旁边的地上,说道:“看好了,这是五枚银币,谁要能够赢了我,这五枚银币就是他的,大伙可以做个见证!”

他的这一举动立即获得了众人的叫好。

科林讪讪一笑,从钱袋里掏出一枚银币,放在那五枚银币旁边,道:“好,那我科林就陪你来一局。”

斯达道:“可以,不过你先熟悉一下规则,待会我们要按照规则来,不按照规则来就是输了。”

斯达可是知道的,这科林胖子家里有钱,还有点势力,在赌场里没少干过耍赖的事情,所以他先把规则说好,加上旁边这么多人围观,他肯定不敢耍赖。

科林本来就是一个纨绔少爷,对于玩乐的事情特别上心,这个象棋的新鲜事物他也是有些兴趣的,当下按照规则中的介绍熟悉了每个棋子的走法,等到他觉得自己有了把握之后,便抢先说道:“可以开始了,我先下。”

而这时在斯克那边,也有一个人出了一枚银币开始了棋局。

斯克和斯达兄弟两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而与他们对弈的两人却是不折不扣的刚刚知道规则的菜鸟,结果可想而知。

那两人就像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子,走得一拐一拐的,随时还有摔倒的可能,而斯克和斯达兄弟则是能够在地上乱跑的小孩,他们打起来了,结果还用说嘛!

看着科林输了之后脸上肥肉一颤一颤的沮丧的表情,斯达实在是乐开了花。

斯达本来以为科林输了这一局就再下了,没想到科林咬牙从钱袋里又拿出一枚银币,扔在地上,发出清脆动听的响声。

“再来一局!”

才输一枚银币而已,只要赢了你一局,就还有得赚,而且刚才那局主要是我不熟悉,这局不会再输了。

斯克那边却换了个人上来,而且旁边围观的人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人们一来是对这个新奇的玩意感兴趣,二来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想法的,就算输给他几局又有什么关系,只要赢了一局,就赢四枚银币,这个实在太划算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与兄弟两对弈的人就一直没有断过,中午的时候两人只是在旁边小摊上买了点东西吃,剩下的时间就是下棋,赢棋,收钱。

象棋天才是有的,但不可能有那种刚一接触象棋就是高手的天才,至少也要被人虐一段时间才磨练得出来吧。

所以这一天,兄弟两在这里大杀四方,虽然每局才赢一枚银币,但一天不间断的赢,两人一共赢了五十多枚银币,简直让两兄弟乐疯了,不是因为赢了钱,而且这样不间断的赢,这样的快感,两人赌博这么久就从没遇到过。

林翰在家里做好了晚饭,三人一起吃完饭之后,林翰制止了他们得意洋洋、喋喋不休的吹嘘,摆出象棋,开始虐他们兄弟两。

象棋,永远只有在被虐当中才能取得进步,如果总是跟不如自己的人下,棋力肯定会下降的。而且那些输了的人为了赢钱回去会更加努力的钻研,不把他们兄弟两好好虐虐,哼哼!过不了几天他们就风光不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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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两天里,斯克和斯达兄弟干脆连猎也不打了,吃完早饭就出去摆摊,然后在傍晚的时候回来,回来的时候两人的钱袋里面哗哗作响。

由于林翰晚上对两人“特别”照顾,两人的水平一直保持着上涨的趋势,虽然外面那些人象棋水平也在进步,但比起他们两个这么好的条件和不俗的天赋,一直落于下风,也让斯克和斯达兄弟两赚得直抽风。

林翰显得就悠闲多了,这个地方虽然落后得很,但胜在生态环境比原来的世界好了无数倍,他就当自己是来度假的。前些日子跟着他们兄弟两打猎,学到了他们的那一手箭术,下午的时候他一个拿着一根长矛,背着弓箭来到迷雾森林。

就算没有斯克和斯达兄弟的交待,林翰也不敢轻易进入森林的深处,上次自己穿越来的时候,就碰到了那么一条蟒蛇,差点要了他的命。如果不是命大运气够好,恐怕早就没命了,而他与斯克和斯达之后的交流却还有一个疑问,就是当时自己的身体为什么会那么热,根据他们说,那条蟒蛇竟然是一种魔兽,吐出的冷气可不是一般的冷气,可以直接把人冻僵,然后蟒蛇毫不费力就能吞下猎物,可以说如果不是当时的身体发热,现在林翰不是在蟒蛇肚子里被消化就是变成了粪便给植物做养料了。至于当时什么突然发热,林翰却总是想不出原因,不过隐隐觉得可能是之前吃过的那个大草莓的缘故,只是他们兄弟两纵横丛林多年,也没有见过这种草莓,想来肯定不是凡物。想到这些,林翰侥幸暗喜着的心里却又带着一丝担忧。

迷雾森林的深处林翰不敢过去,但在外围捕猎一点小动物还是没有问题的。打猎可比下棋难多了,林翰接连了好几天,却一无所获,就连一次掉入陷阱里的兔子都没抓住,让它跑掉了。

林翰按照斯克和斯达兄弟两教的那些技巧小心翼翼的在林间潜行,六识都调整到最敏感的程度,一旦有动物的风吹草动立即就要立刻感应得到,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一只灰色兔子唰的一下从林翰前面跑过,然后林翰条件反射的投出长矛。

“当~~”

长矛斜着射出,打在一棵树上,然后跳进旁边的草丛里,而那只灰兔子早就跑得没影了。

而在这时,长矛落地的旁边,一只野鸡扑扇着翅膀跳出来,两只鸡爪在不停的扒地。

林翰大喜,从背后取下弓箭,拉弓搭箭,“嗖”的一下射了出去。

林翰这段时间没事就练射箭,二十米以**得还是挺准的,当然,这个只限于不动的物体,要是刚才那只兔子,林翰射的箭肯定连它的毛都沾不上,但这只野鸡一直就在原地扒着土,好像是在捉只小虫子,所以林翰这支箭射在了它的翅膀上。

野鸡痛叫一声,就要逃走,林翰快步跑过去,拾起长矛,一下就刺中了野鸡肚子。

“哈哈!总算是打到猎了!看他们两个小子还敢嘲笑我!”

林翰猎到一只野鸡,马上就不思进取,收拾好工具,拎着鸡爪子出了森林,在一条河边将鸡洗干净,然后回到家。

“今天我要吃烧烤了!”

一个猎户家里肯定是不缺烧烤的工具的,没一会儿,林翰就在院子里烧烤起来了。

“红烧鸡翅膀啊!是我最喜欢吃……”林翰一手拿着烤好的鸡翅膀往嘴里塞,另一只手不停的转动鸡肉,而且还在摇头晃脑得意的唱着。

“哎呀,不对!应该是~~烧烤鸡翅膀啊!是我最……”

“诶,斯达,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林翰看着进门的斯达,又看看日头,还在半下午呢,怎么回来这么早,而且还是一脸的垂头丧气。

马上,随后进来的是斯克,同样的垂头丧气。

“你们怎么了?垂头丧气的?”

然后从外面进来一人,是一个小女孩,她身后又跟着两个壮汉,腰间配着剑,看他们的打扮应该是保护这个小女孩的护卫。

小女孩大概十六七岁的样子,穿着一件紫色的裙子,身材略显高挑,不过发育但还没成熟,该翘的地方还不够翘,长得倒是很漂亮,不过更多的还是可爱,特别是那双灵动的蓝宝石般的眼睛,让人特别喜爱,那略微翘起的嘴唇,却透着一股子的狡黠。

“你们说的人就是他?”女孩芊芊玉手向林翰一指,声音清脆动听如百灵,林翰连她语气中的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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