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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逆命进化-第3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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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紫之青紫之黄却是心头暗恨:“为什么自己这么无能,为什么自己这么弱小,为什么自己不是师傅的最强弟子。”

    “好,你就在这里修炼一个月,再去皇城里尔普斯也不迟,到时候我会给点积蓄让你去拍卖的!”紫地城和楚云说道。

    而楚云心里却是开心,“一点积蓄?圣武神的一点积蓄,恐怕会多的自己数不来吧,他可是在洪炎那里呆过一整年的,单单是一间屋子就那般的神奇高端,数种地级斗技,都是随意抛出,这些那可都是样样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物品。所以楚云隐约能够知道一位十级强者的真正积蓄是如何的庞大。”

    “那就多谢前辈了!”

    一个月的时间并不长,尤其是在修炼之中,简直就是一梦醒来的事情。

    这些日子,楚云也和三位同龄人打成了一片,成为了朋友,最重要的是还得到了紫地城城主的欣赏,其中当然也还有一些修炼上的指导和一些知识尤其是毒系方面的普及。

    金火城,这座城市,是西火帝国那些做生意的人最喜欢来的城市,也是极其接近皇城里尔普斯的。

    这座城市除了鲜明的火红之外,那些房屋,地面,有些地方都铺散着一层层的真金,奢侈皇堂至极。

    据说这座城市到了晚上,才是真正的美丽,地面上会闪烁出许许多多的金银光彩,附和着月光的皎洁,金美冷绝。

    不过现在,却是中午时分,楚云刚好来到了这座城市,双眼随便望去,都映出一道道的金光银芒,哪里都有黄金,哪里都有白银。

    “这个哪里还是什么城市啊,真是的,简直是诱惑,**裸的诱惑,要是我力气够大,空间戒指容量够足,我一定等到晚上把这些亮堂堂的房子地面全部塞进去。”看着那房屋上的黄金砖,看着那地面上的白银土,楚云心中都忍不住生出一些不好的心思来。

    还不仅仅是房屋地面,就是走在大街之上,楚云也有一种觉得自己非常寒酸的感觉。倒不是他自己穿的寒酸不体面,而是人家普遍穿的都非常的华丽闪耀,感觉走在路面上的不是一个个行人,而是一块块会动的珍宝。

    楚云甚至有种感觉,要是这人群再密集一些,恐怕天上的太阳都得羞涩的不敢放出他的金光来。

    “嗯?有情况?高手,而且不止一个!”正在感慨之中,楚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身形一转,面朝前侧方,有东西要过来了。

    两匹诡异的魔兽出现在眼界之内,一金一银,金色的那个好像是头老虎,银色的那只和豹子有点相像。

    看到这种情况,人群立刻四散开去,数息之间,让出一条大道来,楚云也快速的闪至一旁,仔细瞧去,看看是些什么来头。

    近了,楚云的火眼一开,看的清清楚楚。

    “如果没错的话,那应该是金斑虎和银纹豹,这两头魔兽可都是高级九阶的存在,和当日在雪灭冰原第三圈层遇上的雪地狒狒是一个级别。”

    火眼继续上爬,看到了两个人影,都是身材高大,体型微胖。金斑虎上面那个好像穿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层金子;银纹豹上面那个却像是被一层白银给包住了一样。一个金气逼人,一个银光闪闪,而且身上的气息都恐怖的吓人。

    这也让楚云心中升起一丝好奇:这两位,是个什么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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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1章 方书() 
“喂,我问你,这两个骑虎踏豹的是什么人?”楚云随便对着身旁一位纤细的年轻人问道。

    那年轻人先是有些惊讶,然后很快想通了什么道:“一看你这穿着,还有这问题,我看你是刚来这金火城不超过三日吧!”年轻人的语气十分肯定。

    “的确是这样,我是今天才到此处的,那这么说了,这两人在这金火城名气极大咯?”楚云疑问道。

    “恩,名气的确很大,不过却是凶名,这两人乃是我们金火城的一大祸患,叫做金银双霸,那金色的叫做金不换,银色的叫做银不送,也不知道他娘的是什么水平,取了个这样的名字,还真是怪事,竟然真的拥有了千万金银,不仅如此,这两人的实力也都是八级巅峰,非常厉害,一千一万个寻常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这年轻人一脸的书生气质,对于这两人极其的愤慨,一嘴的唾沫星子都喷洒了出来,可以看出这金银双霸的确是在这金火城内凶名威扬。

    楚云却是笑笑,毕竟他这次来这金火城也不过是路过而已,真正的目的是皇城里尔普斯的拍卖会,而且他一开始就能感应得到这金不换银不送二人的实力非常的不好惹,现在确切的听说是八级巅峰,心中也是微微一惊。

    楚云现在的境界虽然是六级中期,可真正的战斗力也是能够越级挑战,和一般的七级中期的高手也是对付,不过七级后期的存在恐怕应付起来会有压力,至于三神三圣之中的高手还难以对付,这两人却还是巅峰修为,那就更加不是自己现在的实力能够染指的。

    别说这两个人,就算是他们下首的两头畜生,也未必能够对付得了。

    九阶魔兽,战斗力大概就相当于人类七级的水平,而且魔兽的体质关系,无论是攻击防御恐怕都要超过一般同级别的人类。

    当然了,楚云算是人类中极其变态的一份子,要是晋级到七级的修为,要对付那两头畜生决计不难,可现在六级的修为就算是一对一,胜算也不会太大。

    这些东西都不是楚云思考的重点,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尽快得到另外的三样东西。

    一虎一豹慢慢走了过来,细细看去,那虎豹身上也是点缀着不少的珍宝玉石。

    上面的两人就好像土皇帝一般,四只眼睛俯视着下方,好像看着一群蝼蚁。

    “金兄,听说你儿子上次惹了什么人,一双腿骨受伤了,怎么今天还这么开心啊!”银不送有些疑惑的说着,这话也不用意念传导,其余街上靠近的人都听得见,这些人中自然也是包括楚云,对于这个问题,楚云也是条件反射,想知道一下结果。

    “我那儿子脾气和我一般,有些暴躁,刚好那天他去皇城游玩喝了点酒,竟然调戏了二皇子的丫鬟,也好在惹得是二皇子,要是惹到了那雄铁公子,就不是断一双腿骨的事了。”说到这里,金不换叹了一口气,似乎有些埋怨自己的儿子做事不小心。

    听到西火二皇子,雄铁,楚云也是来了精神,金不换,银不送他是第一次听说,可西火二皇子,尤其是雄铁就不是第一次听说了。

    这西火二皇子楚云虽然没有见过,但却曾在一年之内,不止一次的听过洪炎说过。

    说的主要就是两个字,天才,可以和燕风雨相提并论的天才,这种人物,楚云也是细细记下。

    至于雄铁就不用说了,绝对是仇敌,还多番派遣杀手来擒拿击杀他。

    “那你还这么高兴?金兄,莫非是因为有机会治愈你儿子的一双腿了?”银不送继续问道。

    “呵呵,还是银老弟知道我的心思,你可知道在三日之后,皇城之内可是要举行一次不小规模的拍卖会,这里面就有能够治愈我儿子伤势的东西,据说是一样圣级药材,还是从北冰帝国雪灭冰原深处找到的!”

    听到这里,楚云心思也是一震,立刻想道:“莫非就是接骨圣果?团长所说那接骨圣果在雪灭冰原第四圈层就能见到,看来还真有可能是那东西!”

    楚云摸了摸自己手上的空间戒指,还是有着几分皱眉,“我现在得到紫地城的一些资助,加上洪团长的给予,全身上下能够放出的财物大概有六千紫钻币之多,就是不知道这接骨圣果一株要多少钱,要是有两株的话就能够省去再去雪灭冰原寻找的时间了,这样一来就只剩下去南风帝国寻那苏醒石和无极白霜刃了。”

    再看看那金不换眼角之中的喜悦,楚云继续皱眉:“对了,这金不换和银不送可算是这金火城的两霸,而且一看就是那种家财万贯的类型,而且他们这模样很显然对那万一是接骨圣果的东西志在必得,也不知道能不能够竞争的过?”

    虽然六千紫钻币非常多,对于楚云来说,可对于眼前这两位全身金银装束的存在,不知道是大数目还是小数目。

    就在这一瞬间,楚云突然生出一个想法,要是这两人的钱财全部进入了自己的空间戒指中,大概这拍卖会一行就没什么问题了。

    而身旁那书生模样的人继续说道:“那可是一件快事,你可不知道,这金不换的儿子金小换可是个非常恶毒自私霸道的人,要是他重新站立起来,恐怕我们金火城不少人都要遭殃,尤其是不少年轻貌美的姑娘。”在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这书生眉头一竖,似乎隐隐闪过几分异样的煞气,那煞气的源头就是金不换的儿子。

    这书生毕竟是个普通人,虽然西火帝国国人的平均身体素质比起北冰帝国要高出不少,可这人却相对要虚弱不少,可就在那一瞬间,整个人似乎涌起了一股隐含的愤怒的力量。

    “你叫什么名字,看来这金不换的儿子一定对你做过极为不好的事情!”楚云经过几年的经历,对于许多事情也是看的更为的透彻。

    年轻人迟疑了一下,看了看楚云半响,语气一变,和先前那般完全不同,竟然散发出几分凌厉的气质:“我叫方书,家境贫寒,虽然也想成为让人敬仰的魔法师或者强大的武士,可没有天赋,亦没有条件,只好苦心读书,有机会去皇城博取一番前程。”

    “只可惜无意之间得罪了考官,失去了机会,本是意志消沉,可在三年前却与一女子接下了一段姻缘,但···却是遭了这金不换儿子的强抢明夺,我一个普通书生,没有半分反抗之力。”说到最后,这方书情绪一低,也说出了与这金不换的仇怨。

    “不过这话说给你听也无甚用,就权当是一种无谓的发泄好了。”人家问了他的名字,可他并不要回楚云的名字,看来这方书的心底也算是万分绝望了。

    听着方书的苦楚,楚云眉间一闪,一个念头一闪即逝,看了看方书那一脸黑沉的样子,也是微微心有不忍,却是淡淡说道:“你和我来!”

    片刻之后,两人来到了一处人烟稀少之地,才停了下来,方书也是觉得纳闷,不过看着楚云的表情,心中竟然隐隐生出几丝难以察觉的希望来。

    “莫非那相士真的这么厉害,我会在这金火城中遇到救星福星?”

    随即,一件很久之前的事情也慢慢的呈现到了方书的脑海之中。

    那是五年之前,正准备去皇城博取前程的方书,也是为了一些气运,便是在临去前找了个相士算算。

    一处有些悠古久远的破街道的角落,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方书走了过去,那里有一位身形枯槁的老头,两眼有气无力的半眯着,两边脸上还各乱自刻画了一道暗紫符图。身上一短衫,下面一长破裤,好像没有长肉的双臂扛着一面旗子,写着极其有魄力的十个扭扭曲曲的字。

    算牛鬼蛇神,测前世今生。

    而后,他方书扔了些银子过去,换回了一副对联:祸福相接金火城,死里重生一朵云。

    “祸,我已经是见识过了,这福莫非就是眼前这位少年,那一朵云又是什么意思,指代什么吗?”

    “哦,对了,兄弟,我还差点忘了问你的名字!”这一刻,方书的脸上闪动着几分猜测之意和期盼之意。

    楚云也是觉得有些怪异,不过也没有多想,张口答道:“楚云!”

    “楚云,楚云,一朵云!好名字,好名字!”这一刻,方书非常的激动,差一点都想冲过去把楚云拥抱起来。

    当下,这方书也是老实,将自己这点事情也是说了出来。

    听完之后,楚云也是大感出奇,“我是你的福星,呵呵,你这命算的还真是怪异,看来那位相士还真厉害,我看啊,他才是你真正的福星,不过你形容的还真是有些稀奇,我可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在脸上画个什么暗紫符图的,被你这么一说,我都想见见那老人家,竟然有着如此神秘的能力。”

    “这我就不清楚了,或许,大概也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吧!”方书此时心情可是大好,随意的说道。

    听到这段话,楚云也是隐隐一动,双眼闪烁,看着方书那暗中开心的模样,大概在思考着什么。“好了,既然我是你的福星,那我就索性帮你一次,你先和我说说这金不换银不送的一些情况,也好给我见个底!”楚云已经想好了,这样一来,也总算是有个理由筹备到一些金银用来拍卖了。

    “看来我在金火城这几年的潜伏和等待还是有用的,我用了不少的时间总算是知道了这两人的一些情况,他们的老巢就在这座城市的某处···”方书一一的为楚云详细的描述着有关于这两人的任何东西。

    虽然他方书只是一个普通人,可是他也是慢慢的感觉得到楚云身上的一股气息,一股强者的气息,再加上那相士的话语,让他对这位站在他面前比他还要小上几岁的青年有着极大地信心。

    所有楚云有关于两人的疑问都一一说了出来,还有他喜欢的那位女子的情况,也一五一十的和楚云说了出来。

    全部听完,楚云竟然感觉到肩膀一重,看着那方书脆弱又期待的眼神,似乎有着一份责任感出现在他的心中。

    “最后,还有这半只手镯,你好好收着,到时候她看到的话一定会和你走的!”没有丝毫犹豫,方书此刻已经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了楚云身上,袖口之中,小心翼翼的捧出了半只翠绿色的手镯,那是一个半圆环状的手镯,上面雕刻着一直青蓝色的鸳鸯鸟,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被动的拿在了手上,楚云也是感受得到这半只手镯的重量并不仅仅是手镯本身的重量,还有一份情感的重量加注其中,是一件拿上去感觉很轻却又感觉颇重的东西。

    这样的感觉他以前也有过两次,第一次是在桃竹林中与两位爷爷告别的时刻,第二次是在西火皇殿轮流池中看见父母灵魂消逝时的场景。

    都是一种用语言难以描绘的东西。

    “放心吧,我会把这只手镯送到你心爱人的手里,还会把另外半只手镯的主人给你带回来。”

    “或许,这一次真是我生命转折的时刻吧!”方书的内心极其的高兴,看着楚云离去的笑容,他仿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正在前方向他招手。

    金银宝地,其实就是一片不小范围的土地,在这金火城可是赫赫有名,这一块所谓宝地的主人有两位,正是那金不换和银不送。

    而金银宝地的中心处,有着一间金银屋,金银屋很大,全身外表却是用着最为珍贵,最为细腻,最为精致的黄金白银打造而成,整栋屋子无论是夜晚白天,都发出阵阵耀眼的贵气光芒,也是金火城最为标志性的建筑,就算是金火城城主的地盘和这金银宝地相比,也得掉价三分不止。

    金银屋共分三层,表面之上已经是金银之气咄咄逼人,内部的每一寸装饰,家具的贵重程度,地面墙壁的粉饰点缀,恐怕就算是真正的有钱人,进去看上几眼,都得羡慕的流上几天几夜的口水。

    而现在的第二层中,一张巨大的金银珍宝打造的大床之上,几十个身材非凡,样貌上乘的女子被一些细嫩的丝线或是发亮的金属连锁束缚其中,全身上下穿的极其华丽,衣角头发上的配饰也都是奇珍异宝之物,寻常人等别说得到,就算是见都没有见过,听都没有听说过。

    但看她们细嫩脸上的生气,却是微弱似无,没有任何一个女子有丝毫的喜悦,只有悲哀,只有惆怅,甚至是一丝丝的绝望。

    只见其中一个女子,一身翠袖服饰之上,金银满目,珍异点缀,双手双脚都穿戴着宝光四射的脚环手链,只是与这些相比,右手手腕上,却非常刺目的紧紧扣着半段翠绿色的手镯,手镯只上还雕刻着一只鸳鸯。

    可鸳鸯要成对才好,一只分开的景象,让人看了只会徒添伤悲。

    这女子看着手镯上的一只鸳鸯,心中滴着如血般的情绪,默念着:“书,你到底在哪里,难道这一生一世我只能在这富丽堂皇的人间地狱度过一生吗?”

    想到这里,女子也是肝肠寸断,好像看到了绝路就在眼前开放着,无尽的悲苦和无奈将要充斥着他之后的每个日日夜夜。

    只是她的那纯洁清澈的眼角底部,仍然流淌着一股股细小的期望,她一直坚信着,手上的鸳鸯不会就这么一直孤独单一下去,会有再次比翼双飞的时刻。

    她在等,等她的希望,等同样在等她的人。

    “唉,不是我说你,这几年了,他要是真的有本事,早就将你脱离这金银幻化的苦海了,可是你看看,他来了吗,我看你就死了心,好好和我们一样服侍金少爷,以后兴许还有好日子过。”这张金银大床很大,简直和一般城民的一间屋子甚至还要大,上面几十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其中一位比较大点的女子劝说道。

    这位劝说的女子,看起来大概二十七八的模样,一身火红性感的淡薄衣衫极其的具有诱惑性,还好这里好像只有一群女子,不然一定得引起一番骚动。

    当然,这样的衣服并不是她自愿穿上的,而是被迫,被威胁,被恫吓的。

    因为这金银屋第二层的主人,就是金小换的,这屋子的一切都是他的财产,更确切来说是他父亲金不换还有叔叔银不送赐予给他的。

    所以,在金小换的眼里,这些活生生的女子并不算人,只是一部分财产罢了。

    有一个好心者劝说而来,“我说你啊,还好安安静静的做好这里的规矩,要不然等他的一双脚骨恢复的话,恐怕你就惨了。”

    听着这样的劝说,她的神情一动,变得极其的幽怨,纯洁的眸子深处有着极其强烈莫名难言的不安。

    这几十个女子,除了她之外,其余的用女人来形容或许会更好一些。

    几年来,她死命维护自身,虽然也被玩弄,被调戏,可终究最终的东西还紧紧攥在自己的手里,这也是她还没有彻彻底底崩溃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其实她很多时候也深深地想过,假如真的到了那一步,兴许自己的心态也会变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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