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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上)-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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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差点站起来,差点就过去了。我已经非常习惯扮演仆人的角色了。这时我看看莫德,她脸上的红潮已经褪得一干二净,“可是如果玛格丽特或者别的女孩子过来,怎么办?”
  “他们为什么要过来?”绅士说道。“而且如果他们要过来,他们能听到什么?我们会很安静的,那样他们就会走开了。”他对我笑笑。“帮帮忙,苏,”他狡猾地说道。“对情人们好一点吧。你自己就从来没有过情人吗?”

他如果不说这些话,我可能已经走开了。现在我忽然想,他以为他是谁?哪怕他装成神仙,他也只是个骗子。他手指上戴了个假戒指,他的硬币都是假货。有关莫德的秘密,我知道的事情,比他干过的事还要多。我跟她一起睡在她的床上。我让她象喜欢亲姐妹一样喜欢我;他只会让她害怕。如果我想,我能让她对他变心!只要最后他能跟她结婚就够了,他能随时随地的吻她,这就够了。现在我才不会丢下她,让她神经兮兮地苦熬呢!我思忖道,“见你的鬼去吧,我还是要拿到我的三千镑钱!”
  所以我说道,“我不会丢下李小姐,她舅舅不喜欢这样。况且,如果被斯黛尔太太偷听到,那我就会失去这个职位。”
  他看着我,眉头皱起。莫德根本就没看我;不过我知道她心怀感激。她温柔地说道,“总之,理查德,我们不该对苏要求太多。马上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待在一起了——不是吗?”他说他觉得也是。他们在壁炉前,靠的很近。过了一会儿,我走到窗边坐下来,开始做针线活,让他们不受打扰地凝视彼此面庞。
  我听到他低语时的唏嘘声,他笑时的气息声。而莫德则静悄悄的。他离开时,拉起她的手,放到唇边,她抖的好厉害,我回想起以前每次看到她发抖,很奇怪怎么会把这错当成爱情的战栗。门一关上,她就站到镜子跟前,象她经常做的那样,研究起自己的脸来。
  她在镜子前面站了一分钟,然后转过来。她脚步轻而慢,从镜子到沙发,从沙发到椅子,从椅子到窗户——她一步步地,绕着小圈,穿过整个房间,来到我身边。她探身过来看我的劳动成果,她的头发,包在天鹅绒发网里,拂过我的头发。
  “你缝的真整齐。”她说道——尽管我缝的并不整齐,当时缝的不好。我用力地缝,缝出来线脚都歪歪扭扭的。
  然后她站直身子,什么都没说。有一两次,她屏住了呼吸。我觉得她是有什么事想问我,可又不敢问。最后她又走开了。
  于是我们的计划——我原以为轻而易举的,干起来却这么难——最终,按部就班地进行下去了。我只想时间过快一点,这一切早点跳过去。
  绅士被李先生雇来当秘书,要干到四月底,他打算干到底——“这样,在现有的其他障碍之外,”他笑着对我说道,“老头子就不会注意到我了,也不会影响到我的计划。”他打算该走的时候才走——也就是四月最后一天的夜里;不过,他不是坐火车去伦敦,而是在布莱尔周围闲逛,逛到天色漆黑,才回来接我和莫德。他得偷偷摸摸把她接出来,可不能被逮住,然后,在她舅舅听闻此事,找到她并她抓回布莱尔之前,他得尽快娶她。他把这些都算计好了。他不能用一匹小马或者一辆手推车带她走,因为这样,他永远过不了门房。他想找条小船,带着她从河上走,到一个没人知道她是李先生外甥女的偏僻小教堂。现如今,你想在任何一个教堂里娶老婆,那你必须在这个教堂的教区里住满十五天。可他把这事儿办妥了,象他办妥别的事儿一样。几天后,莫德就要把手交给他了,他找了些借口,还搞到一匹马,骑马去了梅登海德。他弄到一个在当地结婚的特别许可——这意味着他们不必贴结婚布告了——接下来他转遍乡村,寻找合适的教堂。他找到一个,在一个很小的地方,居然没有名字——当然了,他是这么告诉我们的。他说那牧师是个酒鬼,教堂附近有个农舍,农舍主人是一位养了不少猪的寡妇。给两镑钱,她就为他留出个房间,指天对地地发誓;可以让他住一个月。
  象她这样的女人,肯为他象这样的绅士做任何事。

那天晚上他回到布莱尔,象只黄鼠狼似的,兴高采烈,容光焕发。他来到莫德的客厅,跟我们一起坐下来,轻声细语地给我们讲了他做的一切。他讲完,莫德面色苍白。她开始不怎么吃饭了,面庞消瘦下来。她眼圈发黑。她双手握起来。
  “三个星期,”她说道。
  我想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她还剩下三个星期的时间,我看她心里数着日子,想着心事。
  她在想着他们会有怎样的结局。
  因为,她从没爱上他,她没喜欢上他的吻或者抚摩。她依然会在可怜巴巴的惊恐中躲开他——然后又鼓起勇气面对他,让他靠近自己,让他触摸她的头发和面庞。刚开始我以为他会觉得她,后来我猜他喜欢她慢热点。他会善待她,然后加点力,然后如果她变的不灵活或者迷惑了,他会说,“噢,你真残忍,我觉得你只是想利用我的感情。”
  “不是,真的不是。”她会答道。“不是的,你怎么能这么说?”
  “我觉得你不象你应当表现出的那么爱我”
  “不爱你?”
  “你没表现出来。或许”——说到这儿,他会狡猾地观察一下我的眼睛——“或许你关心着其他什么人?”
  于是她就会让他吻她,似乎要证明她没想着别人。她要么四肢僵硬,要么象个木偶一样任他摆布。有时她都快哭出来了。那他就会安慰她,他会说自己是个配不上她的畜生,应该给她找个更好的情人;然后她又会让他吻她。我坐在窗边冷飕飕的角落里,听到他们嘴唇碰在一起的声音。我听到他的手在她裙子上摸索。
  我时不时地看他们两眼——就是想确定他没有太惊吓到她。
  可是看到他们,我不知什么样的事会更糟糕——看到她面无表情,两颊苍白,嘴唇贴着他的胡须,或者正好看到她的眼睛,泪水就要夺眶而出了。
  “为什么你不让她自个待着?”有一天她被舅舅叫去帮他找一本书,我问他。 “你没看见她不喜欢那样吗?干吗还要那样纠缠她呢?”
  他神情古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扬起眉毛。“不喜欢?”他说道。“她求之不得呢。”
  “她怕你。”
  “她怕她自己。象她这样的女孩都这样。不过,让她们坐立不安,再按她们希望的那样,尽量讲究些,到了床上,她们想的事儿都一样。”
  他顿住,笑起来。他觉得这是个黄色笑话。
  “她想从你这里得到的,就是把她带出布莱尔,”我说道。“其余的,她什么都不懂。”
  “人们总说自己什么都不懂。”他打着哈欠答道。“在他们心里,在他们梦里,他们什么都懂。从他们吃妈妈的奶开始就懂了,她不辗转反侧吗?她不叹气吗?她叹气是为了我。你肯定听多了。我也应该过来跟你一道听听。我该听听吗?今晚我能来你卧室吗?你可以把我带给她。我们就能看到她心跳得多乱了。你可以把她的睡衣扒掉,让我看看她。”

 我知道他在揶揄我。他才不会为这种小调戏冒任何风险。
  可我听了他的话,想象着他走进来,我想象着脱掉她的睡衣,我脸红了,连忙从他身边走开。我说道,“你永远也找不到我的房间。”
  “我会找到的,没错。我已经从查尔斯手里搞到这所房子的平面图了,查尔斯是个乖小孩,他有一张漏嘴巴。”他又笑了,笑的很开心,他在椅子里伸展开。“就是想玩玩!这又不会伤到她,我会轻手轻脚的,象只老鼠一样。我最擅长轻手轻脚了。我就是想看看。或许,她醒来时看到我在那儿,会高兴的——就象诗歌里写的姑娘。”
  我知道一些诗,都是写强盗被士兵从他们情人怀里抓走的诗歌;还有一首是写一只猫踮起脚走墙头的。可我不知道他这会儿说的是哪首诗,这让我格外恼火。
  “你让她一个人待着,”我说道。他似乎从我声音里听出了什么。他仔细打量着我,他声音变得丰满起来。
  “噢,苏,”他说道,“你变神经了吗?给上等人干一段时间活,你就学好了?有谁跟你说过你该这样服侍女主人吗?跟你这样的人说?跟来自你这种家庭的人说?如果萨克斯比太太看到你现在脸红的样子,她会说什么?还有达蒂,还有约翰,他们会说什么?”
  “他们会说我心太软。”我说道,我又火起来了。“也许我就是心太软呢,这有什么错?”
  “真见鬼,”他答道,这回轮到他发火了。“心太软对你这样的姑娘来说,有什么用?对达蒂那样的姑娘,有什么用?也许,心软只会害死她。”他冲莫德出去见舅舅的那扇门点点头。“你以为,”他说道,“她要你帮她多虑?她要你在旁边照顾她,照管她的生活——照管梳子,夜壶。看在上帝的分上,看看你自己吧!”我转身拿起她的披肩,开始叠披肩。他从我手里拽过披肩。
  “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听话,这么爱收拾了?听我说,我了解她这样的人,我就是这种人,别跟我说她大发善心,才把你留在布莱尔,也别说你性情温良才会来这儿,你的心肠——你自己这么说的——其实跟她的差不多:跟我、跟所有人一样。他们都见钱眼开!跟煤气表一样,你得扔个硬币进去他们才会运转起来。萨克丝比太太应该教过你这些东西!”
  “萨克丝比太太教过我许多事,根本不是你说的这些!”
  “萨克丝比太太太宠你了,”他答道。“太宠了,镇上的男孩子说你迟钝,他们说的对。太宠了,宠了这么长时间,宠成这个样子。”他向我晃晃拳头。
  “去你妈的。”我说道。
  这时他两颊变成深红色,我以为他要站起来打我。可他只是斜靠在椅子上,伸手抓住我的椅子,轻轻地说道,“苏,再让我看到你乱发脾气,我就甩掉你,象扔掉一块石头一样。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现在已经快成了,如果非得甩掉你,那没有你帮忙我也成。我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如果我说我住在伦敦的老保姆,突然生了急病,需要她外甥女照顾她,到时候,你该怎么办?你愿意重新穿上你的旧衣裳,两手空空地回到蓝特街吗?”
  我说道,“我要告诉李先生!”
  “你认为,他会让你一直待在他房间里,听你告诉他一切?”
  “那,我要告诉莫德。”
  “去吧。为什么不跟她说,我是一只夹着尾巴的大灰狼,你在这里面也干了一票?所以,我会的,我会在这个舞台上扮演好我的罪恶角色。当然,没有人会希望在生活中遇到我这样的男人。她不会相信你。她根本不会相信你!因为她已经陷的跟我们一样深了,现在她必须嫁给我,否则多多少少,她都要完蛋。她必须按我说的做——要么就留在这里,一事无成,度过余生。你觉得她会这么做吗?”
  我还能说什么?她那么善良,那么好,她早已对我吐露心迹,她是不会那么做的。所以我无言以对。可从这一刻开始,我觉得我恨他。

 他坐在那儿,手扶着我的椅子,眼睛盯着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楼梯上传来莫德拖鞋的踢踏声,一秒钟后莫德出现在门口。这时候,当然,他坐回去,脸上表情也变了。他站起来,我也站起来。他快步上前迎接她,带她来到壁炉旁。
  “你好冷,”他说道。
  他们站在壁炉架前,而我可以从镜子里看到他们的脸。她望着壁炉里的煤火,他凝视着她。然后他叹口气,摇了摇他那令人生厌的脑袋。
  “噢,苏,”他说道,“你今天过分苛刻了。”
  莫德抬起眼,“怎么了?”她说道。
  我咽下口水,说没什么。他说道,“可怜的苏烦我了。你走开那会儿,我惹恼她了。”
  “惹恼她?怎么惹她了?”她半是笑半是皱眉地问道。
  “怎么惹,不让她做针线活呗,跟她谈天,只说你不说别的。她自称有一颗柔软的心,其实她根本就是没心没肺的。我说我想见你,想得眼睛都疼了,她让我用绒布把眼睛包起来,待在房间里养着。我说我想听到你甜美的声音,想得耳朵都嗡嗡响了,她居然想找玛格丽特,叫她带机油来,点到我耳朵里。我向她展示这双渴望你亲吻的手,这双无辜的手,她跟我说,把手放一边,还——”他停住。
  “还什么?”莫德说道。
  “嗯,叫我揣到口袋里。”
  他笑了。莫德难以置信地看了我一眼。
  “可怜的手。”最后她说道。
  他抬起胳膊。“它还期待着你的吻。”他说道。
  她犹豫着,接过他的手,用她纤细的双手捧着,嘴唇轻触着他的手指关节。——“不是这儿,”他飞快地说道,“不是这儿,是这儿。”
  他手腕翻过来,露出手心。她又犹豫了一下,然后低头把脸埋在他手里。他的手盖住了她的唇,她的鼻子,盖住了她半张脸。
  他瞄着我的眼睛,得意地点着头。我转过脸去,不看他。
  他是对的,这个该死的。并不是说莫德那些事——因为那些我都知道,不管他说什么心肠啦,煤气表啦,她都是可爱的,善良的,她都是温柔、美丽、优秀的。而是说,他说我的那些话是对的。我怎能两手空空地回到镇上呢?我是来让萨克丝比太太发横财的。我怎么回去跟她,跟艾伯斯先生——还有跟约翰——说,我退出这个计划,放过三千镑钱,就因为——因为什么呢?因为我心地比我原想的好?他们会说我是胆小鬼。他们会当面嘲笑我!我有名声,我是个女杀人犯的女儿。他们没有这种美好的情感,他们怎么会有?
  然后,我说我都放弃了——那样能救莫德吗?我说我打道回府:绅士还是要继续下去,跟她结婚,还是要把她关起来。要么,我告发他,他会被撵出布莱尔,李先生会寸步不离地看住莫德——那样的话,她可能也会被送进疯人院。二者择其一,我找不出更多可能性了。
  而这么多年来,一直是生活在选择她。她象奔流的河水中的一根树枝,随波逐流。她如牛奶般——洁白,纯净,单纯。她生来就注定要被玷污。另外,在我出身的地方,没有谁是好命人。虽然她前景堪忧,但那就意味着我得救她?
  我不认为我得这样。所以尽管,正如我所说的,我对她心怀歉疚,一想到保护她我就没那么内疚了。我从没认真想过对她披露真相,揭露绅士是个什么样的恶棍,也从没做过任何可能破坏我们的计划,让我们的横财泡汤的事。我让她以为他爱上了她,让她以为他是好人。我让她觉得他是个绅士。我注意到,她试图让自己喜欢上他,自始至终我都知道,他打算带走她,欺瞒她,侮辱她,再把她关起来。
  我眼见她日渐消瘦,眼见她苍白瘦小。眼见她抱着头坐在那儿,指尖划过弯弯的眉毛,期望着自己是其他任何人,只要不是她自己,布莱尔是其他任何人的房子,只要不是她舅舅的,她要嫁的是其他任何人,只要不是绅士;我恨这些事,可我只是转过头去。我觉得,这都无济于事,我觉得那是他们自己的事。
  
  不过,还有件怪事。我越是试图不为她着想,我越是对自己说,“她跟你什么关系也没有”,我越是用力从心里铲除想她的念头,她就越是要待在那儿。

我整天跟她一起坐着,一起散步,我正把她推向充满灾难的命运深渊,我几乎不敢碰她,也不看她的眼睛。夜里我背朝着她睡,毯子盖到耳朵上,以免听到她叹息。她去她舅舅那儿时,我能感觉到她——我能感觉到她,尽管隔着层层墙壁,就象有些骗人的瞎子声称他们能感觉到金子一样。仿佛在我不知不觉中,我们之间有了一种感应。无论她身在何处,这种感应都能把我推到她面前。这好象是——好象是你爱上她了,我思忖道。
  这让我有了变化,让我神经紧张,恐惧起来。我觉得她望着我,都能看出来——或者绅士会看出来,或者玛格丽特,或者斯黛尔太太。我想象着回到蓝特街,见到约翰,我该说什么——我老想起约翰,比想其他人多。
  我想起他的外表,他的笑。“我都干什么了?”想象中我会这么说,“我什么都没干!”我没干。我只是,正如我说过的,老是想起她,老是感觉到她。她的衣服在我眼里变了个样儿,她的鞋袜,好象还保留着她的形态,体温和气味——我不想把这些东西叠起来,也不想收拾平整。她的房间仿佛也变了个样,我走在房间里——就好象第一天到布莱尔做的那样——端详着她拿过、碰过的所有东西。她的盒子,她母亲的小画像。她的书。进了疯人院,她还会有书看吗?她的梳子,上面还绕着几根头发。疯人院里有人为她梳理头发吗?她的镜子。我站在她经常站的地方,靠近壁炉,我端详着镜子里的脸,就象以前我见过的她端详着她的脸。
  “只剩十天了。”我会对自己如是说。“十天,你就要发财了。”
  不过我在钟声响起的时候说这句话;一想到我们的计划又朝终点前进了一个小时,我们对她布下的网收紧了,更难逃脱了,我就会浑身颤抖。
  当然,她也感到了时间流逝。这使她坚守的老习惯——散步,用餐,躺在床上,不管干什么,都比以前更刻板,更准时,更象一个机械娃娃。我觉得她这么做,是出于安全考虑;要么是,让时间不要流逝得太快。
  我见她喝茶——端起茶杯,喝一小口,放下,再端起来喝一小口,简直象个喝茶机器;还有我见她做针线,针脚歪歪斜斜,针走得又快又紧张;于是我会移开视线。我会想起那段卷起地毯跟她跳波尔卡的时光,想起那天帮她磨牙,我还记得托着她的下巴,碰到她舌头的潮湿感觉。当时觉得这司空见惯,而现在,我无法想象,再把一根手指伸到她嘴里,还司空见惯……
  她又开始做梦了。夜里她开始惊醒,不知所措。有一两次,她从床上起来:我睁开眼,发现她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好奇怪。“你醒了?”她听到我的动静,问道。然后她会回到我身边躺下,颤抖着。有时候她会凑过来。手一搭到我身上,她就拿开了。有时她还会哭起来。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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