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上)-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身带着钥匙,不管他们在不在那个小房间里,他们都把房门紧锁起来。
  他们一直忙到一点钟才吃午餐。莫德和我一道吃午餐。吃饭时我们都没说话。她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就坐那儿等着。
  到差一刻两点时,她会拿出绘画用具——铅笔和颜料,画纸和卡片,还有一个木三脚画架——她会把这些东西摆放整齐,非常整齐,永远是一个样子。她不让我帮忙。如果一支画笔掉地上,被我捡起来,她会把所有东西——画纸,铅笔,颜料,画架——重新摆一遍。
  我知道了,不能碰,只能看。
  
  两点的钟声响起,我们都侧耳倾听着。钟声之后,绅士来了,他来教她绘画课程。刚开始他们在客厅上课。他拿出一个苹果,一个梨和一个水壶,摆在桌上让她画。她画时,他站在一旁看,边看边点头。她手握画笔,好象握着锅铲一样;不过绅士自会夸奖她这些乱糟糟的画,他会歪着头,或者眼睛一亮,说道:“我敢说,李小姐,你摸到窍门了。”或者,“上个月到现在,你素描进步真大呀”
  “你这么认为吗?瑞富斯先生?”她会答道,脸上带着红晕。“这个梨是不是画得有点歪?我是不是应该按观察到的画?”
  “这个视图,可能,确实有点小缺陷,”他会说道,“不过你有天赋,李小姐,你的天赋可以超越技巧。你对事物本质有种洞察力,站在你面前,我都有点害怕了,我怕你眼睛会从我身上看到什么隐藏的东西。”
  他就会说这种话,说话声音由有力到轻柔,一口气说出来,带点犹豫;她看上去仿佛是个靠火太近的小蜡人。她会再画一遍水果。这次梨画得象个香蕉。然后绅士会说光线太差,或者画笔有问题。
  “如果我能带你去伦敦,去我自己的画室就好了,李小姐。”
  那都是他给自己编造出的生活——在切尔西的一所房子里,过着艺术家的生活。他说他有一班迷人的艺术家朋友。莫德说道:“也有女艺术家朋友吗?”
  “当然,”他答道。“因为我觉得——”他摇摇头——“嗯,我观点跟别人不同,我不迎合别人的口味。看这里,试着把这条线画的更有力点。”他走到她身边,伸手把住她的手,她转过脸对住他说道:“你不想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吗?你应该说得直白点,我不是小孩子,瑞富斯先生。”

他望着她的眼睛,轻轻地说道:“你不是小孩子。”然后他回过神来,继续说道:“总之,我的观点够温和了,这是考虑到你身为女性,这跟创作有关。有些东西,我想,李小姐,你身为女性,必定拥有这些东西。”
  她咽了一下,“你说的是什么呢?瑞富斯先生?”
  “是什么?是自由。”他温柔地答道。“我的自由。”
  她静静地坐着,然后动了一下,椅子咯吱作响,那声音似乎惊扰了她,她抽回手,抬眼看向镜子,又看到我在望着她,她脸红了。绅士也抬眼注视着她,这让她脸更红了,她又垂下眼帘。他看看她,再看看我,又看着她,手捋着胡须。
  她画笔又落到画上,然后——“噢!”她叫道,笔上的颜料泪珠似的滴落下来。绅士叫她不必在乎这些,他能帮她处理好。
  他走到桌旁,拿起梨,拔掉梨上的花。莫德有把跟画笔和铅芯成套的小铅笔刀,他拿出小铅笔刀,把梨切成三瓣,一瓣递给她,自己拿一瓣,最后一瓣他甩掉汁水,递给我。
  “差不多熟了,我觉得。”他使了个眼色说道。
  他把梨放进嘴里,两口就吃掉了。他胡子上沾了点梨汁,他若有所思地吸吮着手指,我也吸吮着指头。莫德第一次肯忍受脏手套,她神色黯淡,拿着梨小口吃着。
  
  我们各怀鬼胎。不可告人的心事和卑鄙勾当。一言难尽。当我我想试着分清楚,这里谁知道些什么,谁一无所知,谁无所不知,谁是骗子,我不得不停止思考,这个问题令我头昏脑涨。
  最后,他说她应该到大自然里去作画。我一下就猜出了他的用意。
  这意味着,他可以带着她到公园里散步,到那些幽暗的角落里,到那些偏僻的小径上,他可以称之为指导。我想她也猜到了,“你看今天会下雨吗?”她闷闷不乐地问道,脸贴近窗户,眼睛看着云彩。
  这是二月底,天气还是象以前一样冷。不过,正象这所房子里每个人都为绅士再次光临而略有振作一样,如今的天气似乎也清爽惬意,变得可爱了。风停了,窗玻璃不响了,天空一改晦涩,如珍珠般清亮明朗,草坪如台球桌般碧绿整齐。
  从前的那些清晨,我跟莫德一起散步,就我们俩的时候,我走在她身边。现在,当然了,她跟绅士一起:他伸出胳膊,示意她挽着,她犹豫一下,会挽住他。我觉得她习惯了挽着我的胳膊,现在挽着他就更容易了。她走起来还是非常地别扭;不过不要紧,他会使出一些小花招拉近她,他会朝她偏过头去。他会装着帮她掸去衣领上的灰尘。这些都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他们一直靠的很近——最后,只听见他们袖子的摩擦声,和她裙摆碰到他裤子的声音。
  这些我都看到了,因为我就走在他们后边。我拎着她装颜料和画笔的包,还有她的木三角架和一个凳子。有时他们会不管不顾地走得很远,好象忘记我存在似的。然后莫德会想起来,转过身说道:“你真好,苏!走这么多路你要紧吗?瑞富斯先生说还要走四分之一哩才到呢。”
  瑞富斯先生老是惦记着这些。他带着她在花园里漫步,说他正在物色给她画的风景,而他寸步不离莫德,两个人总是窃窃私语;我得一直跟着,他们到哪儿,我就到哪儿。
  当然,有我随行,他们才能出来散步,我就是他们的借口。我的作用就是监视,就是盯住绅士的一举一动。
  我盯他盯的很牢,我也盯着她。有时她会注视着他的脸,不过更多时间里她眼睛看着地,时不时地她也会盯着花朵、树叶或掠过的飞鸟,那些激起她想象的事物。她一盯着这些东西,他就会半侧过身子,看着我的眼睛,给我一个恶魔般的微笑;而当她又望着他的时候,他脸上什么都没了。
  如果你看到他那副样子,你会信誓旦旦地说,他爱她。
  如果你看到她那副样子,你会信誓旦旦地说,她爱他。
  可你也能感觉到她的恐惧,她惶恐悸动的心。他不能操之过急。他从不碰她一下,除非让她斜倚在他怀里,把住她的手教她画。她调颜料时,他会探身过去看着,他们气息相融,头发都挨在一起;不过如果他再靠近点,她就会闪避。她一直戴着手套。

他终于在河边找到合适的风景,她开始在那里画风景画,每天在画上添几笔灰暗的色彩。晚上她到绘画室给他和李先生念书听。夜里她急匆匆就上了床,有时要多吃几片安眠药,有时还会在睡梦里颤抖。
  她一发抖,我就伸出胳膊抱住她,直到她安定下来。
  我在帮她保持镇定,为了绅士行事方便。接下来,他会希望我令她紧张起来。不过至今我还是让她镇定,让她优雅,让她穿得漂漂亮亮。我用醋帮她洗头,洗完帮她梳头,一直梳到发丝闪光。绅士会来客厅探访她,研究她,彬彬有礼地给她鞠躬。当他说起:“李小姐,我觉得这些日子以来,你变得更漂亮更妩媚了!”我清楚他的用意。不过我也知道,他的意思不是恭维她——她可什么都没干——而是恭维我,这些都是我的功劳。
  我揣测着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他不能说得太直白了,但他可以充分利用眼神和微笑,就象我曾描述的那样。我们等待着一个私下会面交谈的机会,就在我们以为不会有这种机会的时候,这个机会就来了,是莫德,以她的单纯无知,促成了这个机会。
  有天清晨,她从房间窗户里看到他,她站在窗前,头抵着窗户,说道:“那是瑞富斯先生,看,他走在草坪上。”
  我走过去站到她身边,然后,千真万确地,那就是他,在草地上度步抽烟,太阳还没升起来,照出他一条长长的影子。
  “他可真高啊!”我说道,眼角注意着莫德。
  她点点头,她的气息使窗玻璃蒙上一片雾气,她擦掉雾气,说道:“噢!”——仿佛他会摔个跟头——“噢!我想他的烟抽完了,可怜的瑞富斯先生!”
  他正望着熄掉的香烟,吹了吹,手伸进裤兜儿里找火柴。
  莫德拍了下窗玻璃。
  “看,”她说道,“他点得着烟吗?他有火柴吗?我觉得他没有,二十分钟前大钟就敲过八点半了,他马上得去见舅舅了。不行,他没有火柴,翻遍口袋……”
  她望着我,绞着双手,那样子仿佛心都碎了。
  我说道:“没火柴他也死不了,小姐。”
  “但是可怜的瑞富斯先生,”她又说道,“噢,苏,如果你动作快点,你可以捎一包火柴给他,瞧,他都把香烟收起来了,他样子多难受啊!”
  我们没有火柴。玛格丽特把火柴都收在围裙里,我跟她说明这些,她说道:“那就带支蜡烛去,不管带什么去,哪怕带块壁炉里的煤!噢,你就不能快点?——别说是我让你去的,一定不能说!”
  你能相信她会让我干这些事吗?——手拿一把夹着煤的火钳,磕磕绊绊地走下两段楼梯,只为了一个男人,他好象想抽烟?你能相信我会这么做吗?是的,我现在是个仆人,我必须这么做。绅士看我从草地上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他面前,看到我手里的玩意,他不禁笑起来。
  我说道,行了。她让我带着这玩意儿下来,专为了给你点烟呢。高兴点,她在看着呢。不过要有公事公办的样子,如果你真想点烟。
  他没抬头,却抬眼瞄了一眼她的窗户。
  “多好的姑娘啊!”他说道。
  他笑了。但那只是一位绅士对仆人的笑。他脸上做出一副和善的表情。我想象着莫德,她看着下面,贴着玻璃呼吸急促。他很快地说道,“我们干得怎么样?苏?”
  “非常棒。”我答道。
  “你觉得她爱我吗?”
  “我觉得她爱你,噢,是的。”
  他掏出一个银烟盒,拿出一支烟。“可她没跟你说过这个?”
  “她不说我也知道。”
  他凑近煤块。“她信任你吗?”
  他点着了烟,然后随叹息呼出一口烟。蓝色烟雾在寒冷的空气里袅袅婷婷,分外惹眼。他说道:“她跑不了了。”
  他退后一步,然后使了个眼色;我知道他想要什么,我手里一松,煤块掉到草地上,他弯下腰帮我拣煤,“怎么了?”他说道。我压低声音告诉他安眠药的事,还有她害怕自己的梦的事。他听着,笑着,手持火钳一直在夹那块煤,最后终于夹起来了,然后把火钳交到我手里,紧紧握着我的双手。
  “药和梦都是好事,”他静静地说道。“接下来,这些事会对我们有所帮助的。可是,你知道到目前为止,你必须做些什么吗?你要牢牢地看住她,让她喜欢你。苏,她是我们的珍宝。马上我就追到她了,马上我就能把她变成财宝了。就象收拾这玩意一样,”他用一种平常的语调继续说道。魏先生已经来到房子的前门,他来查看为什么前门开着。“象这样,这样煤就不会掉下来烧坏李小姐的地毯了……”

我向他行了个屈膝礼,他就准备从我身边走开了;这时,魏先生走出来,弯着腿儿看看太阳,又往后推推他的假发,手伸到假发下面挠着头,绅士低声说了最后一句:“蓝特街的人在为你打赌,萨克丝比太太出五镑钱,押你能干成这事;受她托付,我要亲你一下。”
  他撮起嘴唇做了个无声的吻,然后把烟卷塞到嘴里,吸了一口,喷出更多蓝色烟雾。然后他探了下身子,耳边的头发落在领子上,他伸出白皙的双手把头发拢到耳后。
  从他站的地方看过去,我看到魏先生正在端详着绅士,就象镇子上那些男孩子一样——仿佛不十分确定自己最想做什么:是该一笑而过,还是把灯拎出来。
  
  而绅士的眼神看起来清白无辜,他只是转过脸,面向太阳,伸了个懒腰,这样莫德在她房间里就能看得更清楚了。
  她站在暗处看着他度步抽烟,每天早晨都这样。她站在窗边,脸贴着窗玻璃,玻璃会在她眉头上留下一圈红印——一个完满的深红色正圆形印在她苍白的脸上,很象发高烧的女孩子颧骨上的红晕。我觉得每天这个时刻过去后,那红印都变得更红、更深,我都看在眼里。
  这会儿她望着绅士,我望着他们俩,我们三个都等着打破僵局。
  我原本想这些事只要花两周,或者三周时间。可两周已经过去了,而我们还不知所终。然后又两个星期过去了,一切如旧。她太沉得住气了,这屋子里也太平静了。她会做个小让步,摘掉手套,对绅士更亲近些;他也会玩点别出心裁的花招,好靠近她;不过这些努力都只会给他们带来些新手套。
  
  我们得让这一整出戏早点结束。我们需要她逐步建立信任,所以我得按她的习惯引导她。可是,尽管我千方百计地暗示她——比方说,瑞富斯先生是什么样的绅士,多么英俊多么有教养,她舅舅多么欣赏他,她自己又多么欣赏他,他也多么喜欢她,而且如果一位女士想过结婚的事,难道她不认为找个瑞富斯先生那样的绅士正合适吗?
  ——尽管我千方百计地制造这样的机会,想开启她的心扉,她却丝毫不为所动。
  天气又转冷了,然后又暖和了。已经到了三月份。都快四月了,李先生的画在五月份之前得装订好,到时候绅士也得走了。而她还是不露口风,他隐忍着不给她压力,怕稍有闪失会吓退了她。
  我等得越来越烦躁。绅士也越来越烦。我们都象密探一样沉得住气——莫德会一坐就是几个钟头,不安地忙碌着,当报时钟声传来,她会微微一震,看她这样我也一震;如果到了绅士看望她的时间,我就会看到她神色犹豫,倾听着他的脚步声——当他的敲门声响起,她要么跳起来,要么惊叫一声,要么失手打翻茶杯。到了夜里,她睁着眼睛,直挺挺地躺着,睡着后她还会辗转反侧,发出喃喃梦呓。
  所有这些,我觉得,都是因为爱情!以前我从没见谁这样过。在镇子上,我曾设想过这么一个计划该如何进行。我觉得莫德所做的一切,也是一个平常女孩子会有的反应——只要这个女孩象莫德一样,觉得自己喜欢上一个小伙子。我想象着,如果有个绅士那样的男人喜欢上我,我会做些什么。我觉得,我可能会把她拉到一旁,告诉她这些事,象姑娘们之间分享心事那样。
  然后,我以为,她也许是嫌我粗俗——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这个想法太荒唐了。
  
  不过还是发生了一些事,僵局终于打破了。这出戏要剧终了,我们所有的等待都终将见分晓了。
  
  她让他吻了她。
  没吻在嘴唇上,而是吻在一个更让人心醉的地方。
  我都知道,因为我都看到了。

那是四月的第一天,我们来到河边。对于四月份来说,那天的天气太热了。灰色天空下,阳光格外明亮,每个人都说天要打雷了。她衣服外面穿了件夹克和一件斗篷,她很热:她把我叫到身边,帮她取掉斗篷,然后又脱掉夹克。她坐在未完成的画作前,绅士在她身旁,微笑着看她作画。
  阳光让她眯缝着眼:她总要不时地抬手遮住眼睛。她手套上沾了不少颜料,脸上也沾了些。空气温暖潮湿,厚重凝滞,可地上还是冷冰冰的:土壤里仍蕴藏着冬天所有的寒气,和河流所有的潮气。
  画的气味很难闻。还有一种声音,象是锁匠在挫一把锁,绅士说那是牛蛙。那儿有长腿儿的蜘蛛,还有好些甲壳虫。那儿有芦苇丛,芦苇上都是茂密饱满的新芽。
  我坐在芦苇旁那个倒扣着的小船上:是绅士帮我把小船拽到围墙旁边来的。他尽可能地把我搞到离他和莫德最远的地方。我看住一个蛋糕篮,免得蜘蛛爬进去。莫德作画,绅士在旁边微笑地看着,有时还把手放在她身上。我的工作就是看着蛋糕篮。
  她画着画,灼人又恼人的太阳渐渐西落,灰色天空里开始出现红彤彤的晚霞,空气变得更厚重了。
  然后,我就睡着了。我睡着了,还梦到蓝特街——我梦见艾伯斯先生在他的火盆边烤手,咭里哇啦地嚷嚷着。他的叽里哇啦吵醒了我。我从小船上站起来,有一秒钟没回过神来,不知身在何处。然后我看看周围,哪儿都没看到莫德和绅士。
  她的椅子在那儿,那副差劲的画也在,她的画笔——一支笔掉在地上——和颜料都在。我走过去捡起地上的笔。我觉得应该是绅士,他拥着她回了屋子,丢下热得冒汗的我,丢下了所有东西。
  可我想象不出,她会一个人乖乖地跟他走。我几乎为她担心起来。我象个真的女仆一样,为女主人着急起来。然后我听到她的说话声,她在窃窃私语。我循声走了一小段路,就看到他们了。
  他们并没有走远——只是在河岸拐弯靠着围墙的地方。他们没听到我过来,也没看这边。他们肯定是沿着芦苇一起走过来的;最后,我估计他在跟她说话。这是第一次,他在没有我旁听的情况下,跟她讲话——他讲了些什么话,能让她象这样贴在他怀里,我很好奇。
  她头靠在他衣领上,裙子后面翘起来,几乎看得到她的膝盖。但是,她努力地把脸从他的脸旁边别过来,她胳膊吊在他身上,象洋娃娃的胳膊。他嘴唇移到她头发上,轻轻说着什么。
  接着,就在我偷看的时候,他拉起她一只柔弱的手,慢慢地把手套褪到一半,然后,吻上了毫无保留的手心。
  到那会儿,我知道他已经征服她了。我想他会松一口气的。我想她也会松一口气的——我看到她身子软下来,依旧贴着他,然后颤抖了一下。她裙子翘得更高了,露出她长袜袜口,还有白色大腿。
  空气象蜜糖一样浓稠。我衣服贴身的地方都汗湿了。这种天气里,哪怕是一支铁棍,裹上一件衣裳也会出汗。大理石雕像的眼睛也会象我的眼睛一样,在眼窝里滴溜溜乱转。
  我没法移开视线。他们这个场面——她的手,被他的胡须反衬得格外白皙,手套仍旧褪在手指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