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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是有些人在旧的组织形式中占了便宜,利害故关,自然不肯让步。还有第三种阻碍力量,是熟路易走,创新,如果不能照猫画虎,就太难了。难而终于不能不变,理论上出路有两条。一条,以治病为喻,万不得已,挤到背水的形势,就会成为割治。这显然会带来破坏和痛苦。另一条,是理论加理想,内靠教养和理智,外靠研究和比较,也以治病为喻,是服药加理疗,星星点点,求积少成多。为了多数人的安全和幸福,当然后一条路是较可取的。但理想终归是理想,至于事实,后一条路常常是较难走的。
不得长久不变,表示不同的组织形式有高下之分。如何分高下?比较也可以有范围大小的不同。范围小是在内部比,范围大是与外部比。标准都是一个,用自产的名称是孟子的众乐主义(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众),用进口的名称是边沁主义(能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是好)。但这又是理论,至于实际,那就常常会难于测定。以家庭组织的大小为例,过去,推崇所谓五世同居,到老舍笔下降了一级,成为四世同堂,现在呢,几乎都是成婚之后就分飞,还有未来,也许同样会学先进国家,连家也富于灵活性〔 乍聚乍散)吧?三个时代,哪一种好?恐怕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想法二自然,想法不能代替是非;不过说到是非,那是由幸福和痛苦的量来,而幸福和痛苦,是不能放在天平上衡量的。所以,在这种地方就又用上“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的原则,大德是难忍的,小德是可忍的。一种组织形式,多数人没有感到需要忍,我们可以说那是上的;反之,尤其感到难忍,我们可以说那是下的。
人,由呱呱坠地起就属于各种组织。这隶属于各种组织的情况,有的是自己完全被动的,如国与家就是,你生在某家就是某家人,生在某国就是某国人,不能选择,更不能否认。有的是半被动的,如上学与就业,你可以选择,却不能一个都不要。有的是可以完全自主的,如在家参加某社团,出家迁入某寺院就是。国是自己隶属的最大最有力的组织,所以与人人的苦乐关系最密切,也因而想到组织,谈到组织,经常是指这一个。本书从众,也着重谈这一个。
与国有关的问题很多,留到后面慢慢谈。这里把它看作一种组织形式,先总的说说。国,作为一种组织形式,绝大绝大多数是由祖先手里接过来的遗产。这份遗产未必合用,但是一,有.急比没有好,或者说,一个不合理的秩序总比没秩序较容易忍受;二,因为是遗,甚至干百年来已非一日,就很难认出它,或它的哪些部分,不合用。所以变是很难的‘变有扩大和缩小性质的分别,如秦并六国是扩大,魏分东西是缩小。扩大好还是缩小好?一言难尽。备战就不免多耗费,大战就不免多破坏(包括人的死伤),几乎都是国与国间的,由这个角度看,扩大有好处。但七雄并立扩大为秦统一,处士可以横议就变为焚书坑儒了。不说好坏,只说事实的趋势,是合多于分,尤其是科技发达,交往容易而频繁的现代,也许宜于多合少分。但这包括传统(民族、文化、贫富等种种条件)与理想的难于协调问题,过于复杂,又与近渴的关系颇远,只好不谈了。
一五 分工
前面说,组织是人的各种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那表示有组织就有分工。比如你是农村某生产队社员,你就务农而不经商,这是较大的分工;在生产队,你被分配种田,就不管养鸡,这是较小的分工;种田,一次下田,你被分配施肥,就不管播种,这是更小的分工。还可以再分。也不能不再分,因为,睁眼一看便知,所谓生活,可以理解为只要有生就不能不活动;活动,大致说,少量与谋生无关(如吟诗、吸烟之类,不干同样能活),多数与谋生有关,这有关的种种,有人做,事实必是干这个就不干那个,这就是分工。
所以要这样,是因为事无限,一个人干不了。其中还有非人力所能左右的,那是前面提到过的延续种族。人力无可奈何,属于天;这里单说属于人的。总的原由是人要活得适意,就离不开文化,而且有了文化。文化是个大杂烩,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靠后越杂,或者说,内容越来越多,精细的程度越来越高。即以内容较少、精细程度较差的春秋、战国为例,庄子也说:“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现在自然就更甚,一个人,自耕而食,自织而衣,只能存于幻想,何况在家还要看电视,出门还要坐汽车呢。所以活,离不开各种享用,就不能不分工。
分工来于要享用。享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不必用人力换,如空气,以及苏东坡所谓“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等等就是。但这-终归是少数。绝大多数属于另一类,要用人力换,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用人力换来的,有的能直接看到,如瓜、豆之类,有的不能,如制度、意识之类,总称为文化。文化总是后来居上。上包括多和精,所以分工总是越来越细,越来越不可免,换个说法,是专业性越来越强。古代男耕女织,可以解决衣食问题;现代,以先进国家为例,从事耕织的人已经很少,因为耕织之外添了许多新花样,小至可口可乐,大至航天,都要有人干。分工越来越细,它的势力就越来越大。大的一种后果是往新的领域扩张。先举一种已见于事实的,是著述,早先年都是自思自写;现在,有的人是专管思,把写交给打字员了。再举一种尚未见于事实的,是有人设想,延续种族将来也分工,即选出若干适于优生的男女,专司生育,其他落选的就甘心伯道无儿了。这好不好?问题很大,很复杂,只好留给将来的人去考虑。这里只说,随着文化的发展,分工必是越来越细。
当然,细也要有个限度,不能一往无前。有两种情况,或不可分,或不宜于分。一种,如通常所谓创作,著文、作画、雕塑之类,即使篇、件很大,也总以一个人有始有终才好。另一种,日常生活,一个人多才多艺,比如衣服破了会缝,脏了会洗,电灯坏了会修,以至于能做组合家具等等,总比任何事都必须找专业工人做为好。
分工是事实;语云,事出有因。理想的因是量材为用。这会碰到两种困难。一是材难量,尤其年轻,或混迹于人群,未显露头角的时候难于量得准。二是量要人量,谁来量?理想是既有知人之明,又有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之德的,哪里去找这样的人?或说得更实际些,这样的人怎么就能爬到有分配之权的高位?所以分工的怎样分。古今也照样,还是大多要走传统的老路。这老路包括多种情况。弓人之子常为弓是一种情况,所谓近水楼台,学着方便,将门出虎子。这可以上,直到世袭,如秦二世胡亥,虽然混蛋,仍旧可以作皇帝。其他如二王,大小李将军,二晏,大小米,等等,都是子承父业。还可以下,父农子农,父工子工,直到标榜祖传秘方,卖狗皮膏药,都是。另一种情况,数量也相当大,是靠机遇。本来处陋巷,无名无位,而碰巧一个亲友飞黄腾达了,于是就借这股风也上了天。其普通者如本来想借友人张三之光,入商界,可是碰了壁,转而求李四,成了,进了工厂。还有一种情况,也许只是少数,或靠有才兼用功,或只是靠用功,而就真有了世人多看到的成就,于是就走上自己想走的路。不管由哪条路走到某一地,用总括的眼看全体,分工的结果必难免出现以下几种不平衡的情况。一是地位高低人能平衡。以旧时代为例,最突出的是皇帝与小民,高的太高,低的太低。其下,即以工头和普通工人而论,也是高低有显著的差别。二是劳逸不能平衡。通常是地位低的劳,地位高的逸。还有地位同而劳逸不同的,如同是售货员,在繁华街道劳,在偏僻街道逸;卖食品劳,卖古董逸。三是获得不能平衡。古今一样,用力多少不异的,所得未必相同。反而常常是,费力多的所得很少,费力少的所得很多。以上三种情况,这里说是不平衡,不说是不合理,因为其中有些现象,可能是不可免的;更不说是不平等,因为平等不只牵涉到社会问题,还牵涉到哲学问题(后面还要专题谈)。但是,未必不合理是一回事,乐于接受与不乐于接受是另一回事,这就会引来一些值得慎重考虑却未必容易解决的问题。
谈问题之前,想先说一下,是分工不只不可免,而且有不容忽视的优点。其一,很明显,是学就因单一而比较容易。比如就知识分子(古曰士)说,秦以前要兼通礼乐射御书数,现在就用不着,能通学科的一门就可以当大学教授。其二是因此而学术、技艺等就提高得快。其三是也因此而生活就可以减少不少烦琐。其四是分工之后,打总生产,效率会高得多;有不少甚至是变不可能为可能,如炼钢、铺铁道、制造飞机之类。其五是,如果没有较大的不合适,至少是表面上,就像是人人能够各得其所。
说像是,是因为很难做到真各得其所。间题,总的说是很难分得合适。原因上面说过,是不得不多靠家传和机遇。其结果就不免出现两种不合适。一种是由总体方面看,不能人尽其才,比如本来有数学天才,甚至数学造治,却被分配去扫街道。另一种是由个体方面看,职业与兴趣常常不能协调,比如本来是喜欢歌舞的,却被分配去演话剧。此外,即使没有这类的不合适,分工过细,一个人走上某岗位,如板上钉钉,长年不变,终身不变,至少有些人,就不能不感到单调。这不好办,幸而这属于凡事有所得必有所失的性质,看作不是问题也无妨。
分工引来的最大最麻烦的问题来自治者与被治者的分工,留到后面慢慢谈。
一六 管理
前面说,人由呱呱坠地起就要过群体生活。出家,由里巷迁入寺院,寺院有僧伽制度,过的仍是群体生活。甚至断了气,不再有生活,过去,要有人盖棺,有人执纬,现在,要有人送往火葬场,有人按电纽点火,还是离不开群体。群体要有某种秩序,以便静时能够安全,动时有所遵循,所以要有组织。组织起来,要做大量的事,处理大量的问题,所以不能不分工。分工,人都处于许多大大小小的组织中,人多,事多,想活动时都有所遵循,就不能不有人管理.管理有泛义。如其人是士农工商兵的士,不能不有些书,书不用时也要有个安身之地,于是为了容易找,用着方便,就把书分为若干类,某类放在某处,这也是管理。又如某公,年高告退,有了闲,不会作《闲情赋》,闲也难忍,只好养鸟,于是要喂,要溜,以及打扫卫生等等,这也是管理。不过通常所谓管理,对象要有人。如家长制的家长,所管是全家的人和事,商店经理,所管是全店的人和事,直到最大的国,或总统或总理,所管是全国的人和事。
组织的规模有大小,因而管理的范围也有大小。小两口,女尊男卑,衣食住行,一切安排,一切开销,都由女方作主,这管理可能是范围最小的。由此放大,这位女士,上班属某工厂,下班属某街道,工厂是个组织,街道是个组织,也要有人管理。再放大,一直大到国,还是个组织,还要有人管理。范围大,管理就不能不有分有合。有的分为若干层次。军队是个最明显的例,由低层说起是,由班而排,而连,而营,而师,而军,直到总管治安、国防的部门,都是大管小,小管更小。层次是有上下之分的管理方面的分工。这样的分工还可以没有上下之分,如一个单位,因业务不同而分为若干个部,或若干个组,就是。这样,一个大的组织的管理,层次乘分组,数目或说花样,就会多到使人眼花缭乱。
多好还是少好了原则好说,是也适用哲学上所谓奥康剃刀的原则,凡是可以不要的都割去。具体就颇难说。如一种情况是,有用没用难定,割或留就难于决定。还有一种情况是,常言所谓因人设事,你说可以割去,设的人和所设的人都不会同意。辩论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结果必是相持不下,不了了之。但这会使我们领悟出一个比奥康剃刀更急进的原则,虽然实用时困难不会少,那是去留还拿不准的时候,宁可割去试试,也不要再拖延些时日看看。
因为组织有性质的分别,管理也就有性质的分别。性质决定于管什么人,管什么事,以及怎祥管。这分别,具体说显然就会多到无限。但由影响方面看,就可以仅仅分为两类。一类可以名为普通的,虽然多到无限,混而同之却无关宏旨。比如张三是个卖百货的商店经理,李四是个农业社的生产队长,管的人和事都不同,碰到一起,却可以平起平坐。何以故?是这样的分别没有包括权力的不同。包括权力不同的分别才是关系重大的,这分别,具体说是,有的管理是政治性的,有的管理不是政治性的。比如省、县等政府的管理是政治性的,刚才说到的张三、李四的管理不是政治性的。两者的不同,表现为强制权力的大小有别。或者干脆说是性质有别,就是:对于严重不听管理的,政治性的有使用武力的权力,如果法治不健全,还有使用监狱直到处死的权力;非政治性的没有。也就因此,我们着眼社会,谈管理,最关心的是政治性的管理。比喻它是个立柱,立场在中央,生活在一个群体内的人散在周围,其生活的各个方面,其苦乐,甚至其生存,都有绳索连在这个立柱上,所以情况就成为,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图个省心,却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还是泛泛谈管理。管理表现为有人布置,有人听从。听从人数的多少,没有布置人数的多少关系重大,因为对错或得失,绝大部分是决定于布置,即如何管理。管理人数多少,显而易见,要受组织规模大小的制约。小家庭、个体小商店之类,至多十个八个人,发号施令的通常是一个人,也就够了。这样的一个人说了算,也可能不妥当,甚至错误,但那影响的面小,改也比较容易,可以说是关系不大。组织规模加大,管理人数不能不增多,于是常常是,管理机构也就成为组织,这就会产生新的问题,由谁决定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有所得,不好必有所失。还有,这个问题总是随着组织规模的加大,以及权力的加大,而变得越来越严重。所以严重,原因有二。一是这样的管理机构,行使职权。比喻为自由行动的马,在旷野跑,恰好跑得稳,跑得顺,很不容易。二是万一跑得不稳,跑得不顺,必致产生恶果,这果当然不是有绳索连在立柱上的人们愿意吃的,可是非吃不可。
问题如何解决?由理论方面看,很简单,是想出办法,保证那匹马必走得稳,走得顺。正面说人事,是管理的人心中有理,手中有术。但这是理论,要通过实行才能贯彻于实际。而谈到实际,问题就来了。一是这样的人未必多,甚至未必有。二是,即使有,有什么办法能够保证这样的人必能成为管理的人分放眼社会,尤其放眼历史,小组织,管理的人常常是来于人伦关系,如世袭,门第,裙带,馅媚,贿赂,等等都是。最大的组织也一样,还要加上“马上得之”。就是说,拿到管理权,经常不是因为合理,而是因为有力。
怎么样才能够合理?问题太大,太复杂,要留到后面慢慢谈。这里再说一个问题,是管理的人不只一个,决定权属于谁的问题。一般组织,只要规模不很小,也会有这样的问题,但是因为影响面不大,程度不深,可以不管。关系大的是政治性的组织,尤其最高级的。这方面的研究称为主权论,连中国也曾印过专著。其巾着重谈的是两个问题。一是主权“真”在谁手,因为名义和实际有时会有分歧,以我国的历史为例,东汉末年,主权名义上属于汉献帝,实际却在曹操之手。清朝嘉庆初年也如此,主权名义土属干嘉庆皇帝,实际却在太上皇乾隆之手。另一个间题更重要,是由谁发号施令才好,或最好。在君王专制时代,这不成问题,因为理论上也不得不承认君主明圣。幸而现在,这样的制度,在我们这个小星球上已经不多了。帝制的对面是各种形式、各种名一号的“民主”。民,如果未成丁的也算在内,多到数不清,理论上可以都去主,实际则不能都去主。就是说,事实上不能不分为管理与被管理,或治者与被治者。治者,要求有理有术,于是就又碰到怎样才能做到的问题。理论上,这问题会分散到各个方面。实际上,甚至也是理论上,必致集中为这样一些问题:一是由一个人决定还是由不只一个人决定;二是由一个人决定,主意是来自心中的杂想还是来自多数人的研究考虑;三是由不只一个人决定,如何能做到主意必是、至少是大致是有理有术的;四是凡事都可能错,管理也可能错,有没有办法防止和补救。显然,这都是既重大又复杂的,只好留到后面分题谈。
有关管理的,还有个宽、严孰是或孰为较好的问题。我的想法,这在理论上也难于解决,只能就事论事。论,有标准,是管理的所求。如果宽也能得,那就不必严,原因是,约法三章总比法令如牛毛好。如果不能得,就只能不手下留情了。
一七 王道
上一个题目泛论管理,其中说到关系最大的管理是政治性的,即国事的管理。宜到现在,以人为分子的组织,范围最大、力最大、形式最明确的单位是政治性的,通名是“国”。近年来有联合国,那是以国为单位的协商机构,没有大于国的权和力,所以谈组织,最重要的还是国。因而与人人的休戚最相关,是国事的管理。
管理,要有权。权的作用方面的表现是,对于组织之内的人,可以表示:要这样,不要那样。某种表示,有对不对的问题,行得通行不通的间题,后面还会谈到。这里只说,管理权之来,由“理”方面看是“应”有的,因为没有就不能管理;由“史”方面看是“必”有的,因为管理的活动是决定,是支配,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孕育命令和服从的习惯,或进、一步,法定的约束,甚至信条的约束,
组织起来,有少数人(可以少到一个)命,多数人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