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老实话,曾恪还有些怀疑,系统什么时候这么“有爱”了,竟然屁颠屁颠的给自己送荣耀点,而不是挖坑让自己跳?
“独步德甲”这个任务暂时放在一边,这一次系统发布的任务并不仅有一个,系统就跟抽风似的,似乎自个儿“冬眠”久了,憋了好长时间的任务,宛若一股脑似的抛了出来。
密密麻麻的任务单,曾恪看得都快有些眼花缭乱的错觉了。
第三百九十五章 老拉拉卡()
“独尊欧洲:赛季末成就欧洲联赛金靴!”
“称雄德甲:赛季末率领霍芬海姆夺得联赛桂冠!”
“德甲新人王:赛季末当选德甲官方这一球员殊荣!”
“德甲当赛季最有价值球员:赛季末成就德甲官方评选这一殊荣!”
“德甲最佳球员:赛季末入选德甲赛季最佳球员阵容,并成为整个联赛最闪耀的明星!”
“德甲……”
密密麻麻的任务清单简直让曾恪看花了眼,不得不说,系统这一次可能是真的抽风了,可谓是“任务大派送”,只要本赛季能够得上的“荣誉”,基本都出现在此次发布范围之内。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某些似乎和曾恪不大挨边的“荣誉”,也有出现在任务清单上。
“德甲第一带刀后卫!”
“德甲第一扑球手!”
“……”
看着这些和自己似乎没啥大关系的任务,曾恪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如果不是此类任务不多的话,曾恪都会怀疑,系统是不是故意来耍着自己玩儿了。
很简单嘛,自己是前锋啊!一个进球如麻的前锋,一个让后卫们胆寒的超级杀手,一个英俊帅气而又杀气腾腾的超级前锋……md,你要说我有可能混个“助攻王”这也就罢了,但最佳后卫,最佳点球扑球手……这不是扯淡么?
想想都觉得不大靠谱,曾恪虽然有守门的经验,但要他放着可以摧城拔寨的前锋不当,跑回球门前干“老本行”,不说他愿不愿意,就是主教练和队友们也不会同意啊!
还有,带刀后卫是什么鬼?我特么就没这个技能啊!
只是稍微关注了一番,曾恪就把这几个不靠谱的任务给放弃了,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哪怕任务奖励有他梦寐以求的荣耀点,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那还是别想了,想多了肝疼。
好在和系统沟通之后,得知这些任务都不是强制的,曾恪就更是没了兴趣,他还是决定将重心放在其它几个看似可行性很高的任务上,比如说“欧洲金靴”“德甲mvp”这之类的任务,这些都有一定的难度,但努努力,加把劲,说不定还真有完成的可能。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在下榻的酒店里,曾恪自顾自的拽了一句“古文”,想到赛季末有可能变成“大富翁”,带着美好的冀望,沉沉入睡。
……
曾恪是第二天随队返回霍芬海姆的。
因为和门兴的比赛是晚场战,比赛结束后就接近深夜十二点了,在这种情况下,球队自然不会选择赶夜路,不安全不说,对于球员的身体也是一个负担。一场高强度的比赛下来,球员们本就身心疲惫,要是在连夜奔波,这不是给球员们找不自在吗?
经过了一夜的休息,球员们大部分都恢复了精神和体力,因为取胜的缘故,按照常例,今天是不用进行训练的,所以,在车上和队友们神清气爽的疯闹了一阵,到了霍村之后,曾恪独自下了车,然后慢悠悠的走回小院。
此时已经临近中午了,曾恪在早上的时候就跟珍妮弗通过电话,说明自己中午回家。
不过让曾恪有些意外的是,当他推开小院木门的时候,五只大花并没有屁颠颠的扑上来,狗窝里空荡荡的,显然是不在家,搞不好是谁牵着出去溜达了。
“这倒是奇了,都快中午了,不在家中等开饭,这是想喝西北风吗?”
曾恪疑惑的喃喃自语了一句,抬脚走入了房中。厅堂里同样是空荡荡的,倒是厨房里有“乒乒乓乓”的声音传了出来。
曾恪兀自一笑,放下背包,一边朝厨房走去,一边大喊道:“珍妮弗,我回来了!哈,昨天比赛结束太晚了,所以大家伙就决定在门兴市住一晚,哈,你的夜宵没有‘推销’出去,是不是很难过啊!”
曾恪调侃着走入了厨房,然后就愣住了,一个系着红色围裙的中年人正拿着一个大号汤勺直愣愣的看着自己。让曾恪尴尬的是,这位中年人长得很很有特色,脑袋方方正正的,有着一个大肚腩,身材也不高,活脱脱港漫里“大番薯”的现实版啊!
曾恪也是看过《老夫子》这部漫画的,所以下意识的就脱口而出:“大番薯?”
随即就意识到自己这样的言语有些不大礼貌,还好说的是中文,对方一个老外,应该是听不懂的。
“大番薯”果然是没有听懂,只是看着忽然出现的曾恪,而曾恪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瞪着眼睛看着比自己矮了不止一头的外国版“大番薯”,两个人一高一矮的演绎着瞪眼对视的精彩好戏。
“你就是曾吧,我听金特尔说起过你。不错,很不错,比我那不靠谱的儿子精神多了。”
大番薯在错愕之后,神色很快恢复了常态,露出了笑容,将手中的大汤勺放下,用毛巾擦了擦,很热情的伸出了手,“我是本杰明。拉拉卡,认识我的人都称呼我老拉拉卡。哈,认识你真高兴,感谢这段时间你对小拉拉卡的照顾。他跟我说了,你是一个很不错的朋友。”
曾恪哪里还猜不出来,眼前这个“大番薯”,不是,这个中年人就是拉拉卡的父亲老拉拉卡。之前珍妮弗就说了,差不多这个时候金特尔先生和老拉拉卡就会回来,却没想到,自己昨天刚离开家,他们就回来了,这倒是完美的“擦肩而过”了。
曾恪炸了眨眼,有些被憋得慌……关于这位老拉拉卡先生,曾恪不止一次听身边人提起过。
珍妮弗:“他是一位很慈祥的长者。”
拉拉卡:“他是一个很严厉的父亲,但在工作上,他是一个很优秀的商人,充满了男人的魅力。”
金特尔:“他有精明的头脑,他有与众不同的长相和人格魅力,他是一位能够让人安心的好友。”
好吧,在这些人的描述中,曾恪自然而然的就将老拉拉卡想象成了一位商界精英,英俊自信的面貌,充满风范魅力的举止,甚至还因为对方是一位成功人士,理应有着上位者的威严……但现在,这个形象轰然间崩塌了。
矮胖的身材,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还有……红色的碎花围裙……这真的是一位商界精英,亦或者是成功人士吗?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居家小老头啊,还是其貌不扬的那种!
“还真是与众不同啊!”
以貌取人不是一个好习惯,但曾恪还是忍不住的在心里自我感慨了一句。
曾恪连忙伸出手,握了上去:“您好您好,老拉拉卡先生,很荣幸见到您。……抱歉,昨天我并不在家,所以不知道您和金特尔先生来了,所以刚才突然之间看到一个陌生人在我的家里,我有些……唔,对,就是愣神,请原谅我的失礼。”
松开手,老拉拉卡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不大,甚至可以说是略小的眼睛在曾恪身上梭巡了一番,曾恪有些不自然的低下了头,似乎在这一瞬间,自己刚才的“失望”念头,仿若被对方看穿了一般。
“并不要紧,事实上,作为客人,我的贸然到访才是有些失礼。”
虽然长相身材没有达到“标准”,但老拉拉卡的言谈举止却是很有风范,他很温和的笑了笑,给曾恪一种这真的是一位居家小老头的感觉,而且言语之间一点都不突兀,曾恪一点儿都没有两人第一次认识才有的尴尬。
“所以,……咯,我从年轻时候就喜欢美食,喜欢吃,也喜欢自己做,我觉得,我应该做一顿我最拿手的丰盛大餐,当做是我来访的礼物了。”
曾恪无语,不愧是父子,拉拉卡是一个“饭桶”,成天嘴巴都没有闲下来的时候,敢情这是有遗传的啊,有个“美食家”父亲,自然就有个爱吃的儿子。
“闻着倒是挺香的啊……”曾恪转移了话题,看了看正在火灶上煮着的食物,却是愣住了,“这……这是土豆烧牛肉?还有这个汤锅里,煲着的是鸡汤吧?”
曾恪傻眼了,土豆烧牛肉?老母鸡汤?我擦,这是中国菜啊?来自美国的老拉拉卡先生,竟然还会做中国菜?
“没错,就是中国菜!”老拉拉卡自得的频频点头,“这边焖着的是土豆烧牛肉,那边煲着的是乌鸡汤,哈,我还在里面放了山药呢,还有一些药材……老实说吗,在欧洲这边,想找齐全煲鸡汤的药材,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儿呢!”
看见曾恪目瞪口呆的模样,老拉拉卡笑呵呵的解释道:“我知道你是中国人,所以,我就做了两个中国菜,怎么样,看着不错吧?……哈,不用太惊讶,曾,你知道的,我是一个商人,所以,有些业务是和中国那边有所往来的,我去了中国很多次,不得不说,那是一个神奇的国度,你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真是太叫人震惊了……当然,更令人震惊的是,你们那里的各种美食,如果不是我的产业在美国,必须要回去,否则,我都想永远留在那里了,你们的美食令我流连忘返……”
曾恪:“……”
吃货改变世界,这尼玛还真是有道理啊!
一个德国移民美国的老外,都因为美食,想留在中国了,这还真是令人骄傲自豪啊!
曾恪释然的点点头,随即面色一变,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老拉拉卡经常在美国和中国之间往来,甚至连中国菜都会做,那么……他会不会中国话?
答案是肯定的。
老拉拉卡已经笑吟吟的继续开口了:“唔,曾,听说你的家乡是来自中国xn省?哈,那里我也去过,会一些你们的家乡话呢,要不,我跟你说说?……哈,地瓜地瓜,大地瓜!”
画风陡然转变,一个讲着德语的老外,忽然蹦出了几个强调怪异的“中国单词”,还真是有些诙谐的意味。
只是曾恪却笑不出来了。
番薯在四川话里可不就是地瓜嘛!
这么说来,自己刚才进门极为失礼的“大番薯”,对方是全然了解其含义的。
曾恪的表情一下子就垮了,有些想哭。
这尼玛,是真的丢人至极啊!
看着笑脸吟吟的老拉拉卡,曾恪忽然觉得,这家伙,哪里是什么和煦的居家小老头啊,简直就是一个“报复心”极强的大坏蛋啊!
第三百九十六章 “大红袍”()
“金特尔带着狗狗们出去遛弯了,珍妮弗和拉拉卡也去了。今天的午餐我包了,哪里能让他们插手呢,瞧着没什么事,我就让他们自个儿玩去了。”
老拉拉卡笑吟吟的再次开口,算是给曾恪的尴尬解了围,“曾,要不你去外面坐坐,就一会儿,他们回来就能开饭了。”
老拉拉卡这样说了一句,又把汤勺拿在手中,转身开始忙活起来。
曾恪如蒙大赦,这小老头儿别看笑眯眯的,但和他呆在一起,曾恪还真有种“压力山大”的感觉,听闻对方这样说,见厨房确实没什么能够帮上忙的,赶紧就溜了出去。
刚在饭厅里坐了一会儿,门口就有响动声,一行三人推门走了进来。
“金特尔先生。”
曾恪连忙站起来摆手打招呼。
“回来了啊,曾。”金特尔笑呵呵的和曾恪拥抱了一下,“昨天我们才回来的,结果你们去了北莱茵。不过我在电视上看了你们的比赛,踢得有些艰难啊,好在结果不错。哈,你现在是领跑射手榜了吧,真是不错!”
曾恪点了点头,金特尔又说道:“你和老拉拉卡照面过了吧。他可是一个真正的美食家,等会儿你可有口福了。”
闲聊了两句,曾恪指着一旁有些垂头丧气的拉拉卡,问道:“他怎么了?怎么看起来病怏怏的样子?”
珍妮弗在旁边插了一句嘴:“他父亲来了之后,他就这样了。估计是老鼠见到了猫儿吧。”
拉拉卡梗着脖子强硬的辩驳了一句:“我只是尊重我的父亲……”
珍妮弗抱以两声冷笑:“呵呵。”
如果要放在刚见老拉拉卡的时候,曾恪或许会被“大番薯”憨厚的外表给迷惑,可就是聊了那么一小会,曾恪就觉得,老拉拉卡先生确实很精明,拉拉卡见了他跟老鼠见了猫一般一点儿都不奇怪。
不过曾恪还是有着自己的疑问,向金特尔说道:“金特尔先生,你不是说老拉拉卡先生拥有着与众不同的长相和别样的人格魅力吗?”
看到的和想到的,果然不是同一回事。
金特尔打了个哈哈,正要说话,系着红色围裙的老拉拉卡已经端着餐盘从厨房里走出来了。
“大家回来了啊!刚好,来来来,快坐下,尝尝我的手艺吧。今天是以法国菜为主,还有几个中国菜。瞧,这老母鸡汤我可是煲了一上午,先是大火烹煮,随后文火慢熬,保管汤汁浓香入味……”
将汤锅放在桌上,老拉拉卡回头看向曾恪:“曾,你是觉着想象中的我和看到的我有什么不一样吗?”
再次遭遇尴尬的曾恪面色一凛,郑重道:“我的意思是,金特尔先生的描述完全不对啊,今天见到真人,我才知道,老拉拉卡先生您比他口中的还要令人心折。”
老拉拉卡干笑,珍妮弗、金特尔和拉拉卡:“……”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样不要脸的!
……
不得不说,老拉拉卡的厨艺果然是名不虚传,想想也是,既然敢自号“美食家”,那就是真有两把刷子的,曾恪不知道是不是真像对方所说的那样,世界各国的菜系老拉拉卡都会做,但就中午的几道法国菜和中国菜,那真是做得令人唇齿留香。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曾恪在家的时候,也是会自个儿做家务的,所以炒菜做饭勉强也算是一把好手。而无论是母亲李淑芬还是珍妮弗,这两人做的饭菜也都是不差,但曾恪敢说,身边的人包括自己,都无法与老拉拉卡的厨艺相比,甚至,曾恪在外面餐馆和酒店吃了这么多所谓大厨做的饭菜,能与老拉拉卡相提并论的,也是寥寥无几。
这是一位真正的“美食家”——不仅会吃,还会做!
“真是太棒了!老拉拉卡先生,您的手艺不比米其林三星大厨要差,甚至更好!”
曾恪情不自禁的边吃边竖着大拇指,老拉拉卡一脸自得,显然很受用,笑吟吟说道:“不是我说,我年轻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开一间餐厅,不仅仅是法国菜、德国菜……世界各国的菜系我都想呈现给我的客人,在我看来,这些美丽可口的菜肴,就是最好的艺术品!”
年轻时谁还没点梦想啊,曾恪毫不犹豫的为老拉拉卡的梦想打call:“哇哦,一间可以吃到全世界各地美食的餐厅,听起来就很酷。那么,老拉拉卡先生,您实现您的梦想了吗?”
老拉拉卡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算是实现了一半吧。”
曾恪一脸的迷糊,没实现就没实现,实现就实现,可这实现一半又是个什么意思?
拉拉卡伸手碰了碰他的肘部,轻声道:“老拉拉卡的意思是,他没有开这样的一间餐厅,但是在美国,他名下有很多餐饮店,几乎每个城市都有,每个店,都贩卖着不同国家的特色美食。”
“……”
曾恪张了张嘴,这特么叫实现一半?只能说,有钱,就是壕啊!
一时间,曾恪有些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只好憋着气,埋头对着美食一顿狼吞虎咽。
餐桌上也是挺有意思的,金特尔和珍妮弗还好,两人平时是怎样用餐的,现在依旧如此,倒是拉拉卡挺出人预料的,这家伙往日里吃饭那叫一个“风卷残云”,堪称是曾恪所认识的人中唯一能够和大壮相抗衡而不落下风的猛人,结果,今儿个一反常态,跟个“淑女”似的,在餐桌上细嚼慢咽,绅士范儿十足,礼节满满,不知情的人看见了,搞不好还会赞一句:彬彬有礼有修养的好青年。
“你有病吧?”
曾恪轻声对拉拉卡嘀咕了一句,一点儿都不客气的把餐盘往自己面前挪了挪,大口大口的咀嚼,吃得不亦乐乎。
拉拉卡依旧是优雅风范十足,举手投足间有种贵族公子的架势,笑而不语的摇摇头,双手刀叉依旧有条不紊。
曾恪有些愕然,这家伙今天是真有病吧?还有,我怎么感觉到一股满满的怨念和咬牙切齿的杀气啊?
不管了不管了,继续吃,哈,太好吃了,我吃我吃我吃吃吃!
拉拉卡心里都快骂娘了:“md,不带你这样欺负人的啊,喂喂喂,慢点儿,慢点儿,给我留一点,卧槽,等老拉拉卡回了房间,我再吃啊……”
……
用完了午餐,珍妮弗说什么都不让老拉拉卡再进厨房了,不管怎么说,老拉拉卡既是客人,又是长辈,给做了一顿丰盛午餐已经算很给面子了,要再让客人去洗盘子,那可是失礼至极了。
金特尔在院子里搭了一张桌子和几张躺椅,泡上曾恪从国内带来的清茶,乐呵呵的招呼老友过来一起晒太阳,享受午后静谧时光。
“老拉拉卡,来尝尝,这可是来自中国的大红袍。这茶在中国可都是不常见的好东西,曾可是托了不少关系才弄到的呢,就那么一点。哈,不得不说,曾这小子,还是挺靠谱的嘛!”
金特尔乐滋滋的喝了一口冒着袅袅热气的清茶,满脸的享受,给了曾恪一个赞许的眼神。
曾恪面皮一抖,顿觉受之有愧,嘿嘿干笑不已。
“这是大红袍?”
老拉拉卡抿了一口,放下茶杯,眉头微皱,感觉有些不大对,怎么跟我家中的大红袍味道不一样啊?
老拉拉卡不是嗜茶如命的“茶客”,不过人嘛,拥有了一定的财富,到了一定的地位,自然所用的都是好东西,钱是王八蛋,用完咱再赚,赚到钱之后怎么办,自然是享受了。
老拉拉卡就有点这样的意味,所以,虽然他不爱茶,但家里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