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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会得到一笔不菲的佣金的。
或许还有别的什么收入,但这就不是曾恪所能揣测的了。
至于李然的“图谋”么……曾恪转了转眼珠子,想到一个可能,突然问道:“大力队是一支职业俱乐部,也是我们城市的骄傲,家乡球队召唤,我自然是很有兴趣的,不过李指导,我想问问,如果我签约了大力队,我需要付出什么?我可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李然终于收起了笑眯眯的姿态,深深的看了一眼曾恪,心里暗自点头。
从见面开始,李然都是一副和煦亲近的态度,为的就是拉近和曾恪之间的距离,以便之后更好的“谈判”。但现在看来,这个少年虽然年纪不大,但还是有些城府的,这可比他麾下的那些毛头小子强多了——成天幻想着职业联赛,幻想着美好未来,殊不知,这个世界哪里是那样美好,足球世界也是很残酷的,到处都是勾心斗角,训练中再出色也不代表着未来就能在职业球坛中取得成功,球技并不能代表一切,“智商”也是很重要的。
曾恪不相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李然也不信,不过这一次嘛,虽然他是有着自己的小算盘,但总的来说,对曾恪而言,也是一件好事,所以李然也没有丝毫不能言明的意思。
“确实有一个小要求,不过这对你来说,只是顺手而为,如果你加入大力队,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李然看了看曾恪,少年望着他,一副请继续说下去的表情,点点头,继续道,“你知道的,这一次德国方面想要在我们城市发掘一些有潜力的苗子带回欧洲,这是一次很好的走出国门,去见识外面世界的好机会,我们很是重视,所以我才带队来到了这里,但……”
李然摇了摇头,意思不言而喻,我们很重视,我们想要拿到出国试训的名额,但谁特么知道,原本手到擒来的事情却被你给搅合了!
曾恪笑笑,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
李然只好继续说下去:“……我知道,金特尔先生很欣赏你,你将有机会跟随他去往德国……所以,我们想要签下你。这样一来,你就将以大力队的身份前往德国,这也算是为我们俱乐部一次很好的宣传机会。”
第二十九章 回家()
“原来是在这里等着啊!”
曾恪眼眸闪了闪,顿时心里了然。
不得不说,李然,或者是大力队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响亮,只要自己签约,成为大力队的一员,那么就正如李然所说,他成为了前往德国试训的一员,这就将成为一个很好的为大力队打广告的机会。
中国足坛是个什么鬼样子,只要看球的心里都有点b数,旅欧的球员寥寥无几,但球迷们对足球依然保有极大的热情,可以预见,只要有中国球员出国踢球,哪怕只是试训,也会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件事,曾恪势必会成为不少体育媒体眼中的“香饽饽”,连带着,大力队也会跟着好好的出一番风头,扩大自己的名气和影响力。
虽然咱们只是一支次级别的职业俱乐部,但那又如何?咱们有球员在国外试训,说不定以后还会留在国外,征战欧洲联赛!
你们有吗?
没有!
那就说明,我们比你们牛逼,比你们有潜力,所以……快来关注我们俱乐部,加入我们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吧!
简直就是活脱脱的广告啊!
而且,退一步来讲,就算曾恪最后没能成功留在欧洲,可至少也是旅欧喝过洋墨水的,镀了这么一层金,这就是履历,是资本,身价自然会“蹭蹭蹭”的上涨不少,现在用极小的代价签入,哪怕以后自己队伍用不上,转手卖出去,也是有不小的收益。
稳赚不赔,一举两得,这样的好事情,哪里找去?
曾恪眼珠子转了转,就将这里面的门门道道揣度了个八九不离十,偏偏他还很难拒绝。对方虽然是有着“算计”,但却是堂堂正正的“阳谋”,毕竟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大力队能够收获名声和后续的利益,而曾恪呢,只要签约,就能从一个足球学徒,成为大力队的正式球员,虽然暂时只是顶着一个预备队成员的名头,但这已经是在足球道路上跨出很大的一步了,距离成为职业球员也为时不远。
有系统在手,曾恪坚定的认为,只要自己在足球的道路上坚持下去,成为职业球员,征战中国的顶级联赛,并不是太难的事情,但这个时间能够缩短一些自然是好事,而大力队突然送来的“邀请”,显然可以成为他一个不错的跳板。
只是……
曾恪摇了摇头,李然并不知道,他压根就不想去德外参加什么试训!
李然一见到曾恪摇头,就知道要糟,原本信心满满的神情敛藏了下去,急忙想要再说话,就见曾恪出声了。
“抱歉,李指导,我想我不能答应。”
“曾同学,你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你应该知道,这是双赢的局面,对你对我们俱乐部,都是好事,我认为你应该再好好的考虑一下……”
“确实是双赢的好事。”曾恪想了想,说道,“对于大力队的邀请,说实话,我很难拒绝,不过……李指导,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签约大力队,但德国我就不去了,试训的名额,我让出来。”
“……”
看着曾恪一脸诚恳的模样,李然瞬间就傻眼了。
等等,我不是听错了吧?还有这种操作?
别人是打破头想要出国去装13,可机会就在眼前,你倒好,竟然弃之如敝屣?这还真是……与众不同啊!
“你认真的?”
李然兀自不敢相信的再问询了一声。
曾恪回应他的,只是郑重的点头。
……
“校长!校长!”
重重的敲门声打破了办公室的安静,办公桌后面的张大山刚刚抬头,就见到张大牛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是大牛啊!”
张大山正在审理文件,见到来人,笑了笑,摘下耳朵上的老花镜,对着他点头示意坐下,“什么事情,这样急急忙忙的?有事情慢慢说,别急!”
“怎么能不急!”
张大牛声音急促,一脸的焦急,并没有按照校长的示意坐下来,而是径直走到办公桌前,重重一拳砸在了桌上,“太过分了!校长,他们太过分了!”
张大山错愕:“他们?”
“大力队的李然!”张大牛愤愤不平地道,“我看见他去宿舍找小……曾恪了,他想要做什么这不是明摆着的吗?他们是想要将曾恪签到大力队,成为他们的球员!他们怎么能这样做,曾恪马上就要去德国了,他要为咱们学校增光了!他们这样做,真是用心险恶,抢我们的人,为他们做嫁衣……校长,您绝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曾恪是我们的孩子,不能被别人抢了去!”
张大山神情一沉,沉默下来。他总算是弄明白为何张大牛如此急吼吼的模样了,原来是大力队挖墙角来了。
张大山摆摆手,示意张大牛先冷静一下,自己却是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到床边,看着远处空荡荡的训练场,陷入了沉思。
作为足球学校的校长,能够看到自己的孩子签约职业俱乐部,如果是在平时,他会很欣慰,但现在的情况却是有所不同。
倒不是为了名利,而是……德国和中国的足球环境截然不同,可谓是有云泥之别,显然,曾恪跟随金特尔去德国会有更好的发展,而签约国内的球队,未来会怎样不知道,但肯定是比不上欧洲的。
张大山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出息,能有更广阔的舞台,如果被大力队“诱骗”的留下来,这并不是他所愿意看到的。
思忖良久,张大山转过头,说道:“大牛,你先别着急,就算是李然找上了曾恪,但最后的结果会怎样还不一定呢,毕竟在能去国外踢球和留在国内,这两个选择,只要是聪明人……”
“我怎么能不着急!”
没等话音落下,张大牛就再次出声打断,虽然这样很不礼貌,但张大牛确实是顾不上了,别人不清楚曾恪,他还不清楚么,这小子平时是挺机灵的一个人,但在有些事上,却是固执得可怕。他就担心曾恪为了不出国,而选择接受大力队的“邀请”。
放在平时,如果国内有职业球队看上了自己的侄子,张大牛一定会很开心,但现在,能够出国旅欧,这可比留在国内有前途多了,他怎么能看着自己的侄子犯糊涂?
“校长,您一定要阻止李然,不能让他们得逞!曾恪是一个好孩子,我一直把他当做我的亲生儿子对待,视若己出,我希望他有大出息啊……”
张大山神色动了动,看着急的似乎快要跳脚的张大牛,嘴唇蠕动了两下,最终是重重点头。
“我也想看到自己的孩子,能够驰骋在欧洲的顶级赛场啊!”
……
公交车在宽敞的城市道路间缓缓前行,车门不断打开,不断合上,来来往往的乘客上来一拨,又离开一拨,就像是时间,不经意间,悄然的停留,又悄然的离开。
曾恪坐在最后排靠窗的位置,眼睛望着外面倒退的建筑物和人流,眼睛却宛若没有焦点,只是沉浸在属于他的世界中。
和李然的交谈还算是顺利,两人也算是达成了共识。
曾恪很明确的表示,自己不想去欧洲,他愿意让出去德国试训的名额。这多少有点空手套白狼的意思,因为这本就是曾恪的决定,现在说“让”出来,只是废物利用罢了,还能让对方承一次人情。
当然,这只是“有可能”的人情,因为有些东西不是曾恪想让,就能让的,还得问人家德国佬答不答应。或许金特尔只是看中了曾恪,就算他不想去,别人也不愿意带上其他人。
李然将里面的关节说得很清楚,他对于曾恪主动放弃这次出国试训的机会感到有些不敢置信,但最后还是尊重对方的决定,并且表示,他会和德国佬们去沟通,如果金特尔愿意带上别的球员回德国,这自然是皆大欢喜,如果不愿意,也就作罢。
但不论最后的结果如何,他都会和曾恪签订一份球员合同,让曾恪正式成为大力队的一员。
对他来说,就算没有这次出国试训的机会,但以曾恪的潜力,也足以进入大力队的预备队。
反正怎么都不会吃亏!
“我需要一点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情,并且和俱乐部沟通一下,放心吧,最多两天,周日的时候,我就会回来找你,并且带上正式合约。”
耳边回响着两人告别时,李然信誓旦旦做出的保证,曾恪脸上忽然出现恍惚的情绪,但最终还是露出了笑容。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虽然失去了去见识外面世界的机会,但能够成为一名有正式合同在身的预备职业球员,能够提早赚薪水了,也算是离他早日赚钱养家的目标前进了一大步。
最重要的是,一边能够赚钱,一边能够留在这座城市,陪伴在母亲身边,这就令他很满意了。
“建设路将要到达,请要下车的乘客提前做好准备。”
这个时候,电子提示音响起,公交车晃悠了两下,稳稳的停靠在路边,车门“哐当~”一声打开。
曾恪收拾起心绪,站起身,走出了车门。
第三十章 好啊,赶驴()
入眼处,是有些龟裂的水泥路,周围两旁的建筑显得有些陈旧低矮,甚至不少墙面还用油漆写着大大的“拆”字,更显破旧。
这是这座城市最为萧瑟落后的一个城区,虽然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经济水平高速发展,位于西南内陆的这座城市也搭上了改。ge开放的末班车,城市居民的民生经济大大加强。
但就如这个世界有白天和黑夜之分一般,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再繁华的城市,也有贫穷的地方。
这里,就是如此。
当然,说是贫穷,有些言过其实了,现今这年头,再穷也不会穷到哪里去,只要有手有脚,总归是不会饿死的。但作为老城区,比之另外几个大区,经济落后不少是不争的事实,毕竟党和中央的口号也是喊过的,“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要让先进带动后进!”,所以,隔壁的几个新城区都富裕起来了,只有这片老城区因为各种原因,还处于不上不下的尴尬状态。
曾恪就是在这片老城区长大的,从他记事起,他就奔跑在这条看起来很是破旧的街道上,街头有一颗很大的梧桐树,夏天的时候,他会和小伙伴们爬上树梢,去抓“吱吱~”叫的知了,靠近拐角的地方,是王大叔的杂货铺,他总是会在柜台上摆放很多颜色鲜艳的糖果,曾恪和小伙伴们没有钱,但就是舍不得离开,王大叔总会乐呵呵的一人送上一颗甜甜的麦芽糖,还有街尾的郑大爷,他是一个臭棋篓子,每天一大早就会搬着小马扎坐在家门口,和他的老伙计们杀得热火朝天,时不时的把棋子往棋盘上一丢,怒气冲冲的说再也不下了,结果等一会儿又坐在了棋盘前,还有总是背着工具包的伍叔叔,他似乎无所不能,邻居们每当有个灯泡坏了,或者是厕所堵上了,他都会妥妥当当的给解决掉……
这里有着属于曾恪的所有回忆,虽然他从未离开过这里,最远的地方也就是离家去另外一个区的足球学校,但每当周末回到这里,看着斑驳的道路和建筑,还有熟悉的人,他都会感觉到由衷的喜悦和亲切。
“郑大爷,您老下棋呢?好久不见,您这身子骨还是硬朗得很啊!真不错!”
“去去去,滚一边去,别打扰我下棋!还好久不见?上个礼拜我还见着你了呢,赶紧给我滚蛋!”
“王大叔,生意兴隆啊!”
“是小恪啊,回来了啊?哈,快回家去看看吧,今天是周末,你妈知道你会回来,一大早就张罗着说要给你做上几个你喜欢吃的菜呢!”
“好嘞!”
曾恪不紧不慢的踱步前行,每遇上一个熟悉的人,就会停下来,笑着打招呼,而人们的反应也不尽相同,有人笑着点头,有人不耐烦的挥手,有人笑骂,邻里之间的谐和友善的感情,溢发着淡淡的温馨。
几个蹦蹦跳跳的小孩子正在梧桐树下嬉闹着,曾恪走过那里,伸出手,就想和小孩们笑闹两句,结果,领头的一个小姑娘,一看见曾恪,立即大叫一声,转身就跑。
“啊,赶驴回来了!赶驴回来了!”
“啊,真的是赶驴!大家快跑!”
“专门抢小孩子棒棒糖的赶驴魔王回来了,大家快跑啊!”
一阵鸡飞狗跳之后,小孩子们瞬间跑得渺无踪影。
曾恪看看自己悬在空中的手,一脸的黑线。
也无怪乎小孩子们会怕他,见着他就跑,在足球学校,曾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世魔王,而在这片街区,他也算得上是“臭名昭著”了,小时候他就很淘气,经常带着小伙伴们四处乱窜,要么是扎别人的自行车轮胎,要么是哪家大人白日里训斥了他,晚上就去砸人家玻璃……而在他被送到足球学校之前,他还干过抢比自己小的小孩子的玩具和糖果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情。
扎轮胎,砸玻璃,抢棒棒糖……唔,熊孩子该干的事情,曾恪可谓是一样不落。
只不过……
“你们这群小鬼,谁让你们叫我赶驴的!真是几天不见就皮痒痒了吧,记住,我叫曾恪,要么叫我曾帅,要么叫我曾哥,下次再乱叫,小心我揍死你们!”
曾恪恶狠狠的朝着远处一瞪,藏在墙角和树后面的小孩们,脖子缩了缩,赶紧又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叫。
“妈妈,妈妈,赶驴哥要揍我们了!”
“快跑,赶驴魔王要发飙了!”
“不能被他抓住,他要打小朋友的屁屁!”
曾恪持续满头黑线的状态,这群小鬼,还真是……欠揍啊!
郁闷的同时,曾恪还有着丝丝的无奈。
和中国很多地方一样,这座城市的人们也有着给自家孩子起小名的传统,老人们常说,生了孩子不好养活,就要取一个“贱”一点的名字,这样一来,阎王爷派出的小鬼就不会来勾魂了。
取小名就取小名吧,贱一点,难听一点,也就罢了,但曾恪怎么也想不出当初自己的父母是怎么想的,竟然能够想出这样一个“奇葩”的小名。
曾……赶驴!
这真是让人有种五雷轰顶,想要跳崖的冲动!
小的时候还不觉得,但稍微大一点之后,认识的人总是在自己的耳边“赶驴~”“赶驴~”的叫个不停,每当这个时候,总会有不知情的人看过来,呆愣之后,就是捧腹大笑。
“赶驴~”“赶驴~”
竟然有人给自己的孩子取这样的小名,真是……这个笑话至少能笑一年!
曾恪得承认,这样的名字确实相当有“水平”,如果不是当事人是自己,估计他都能笑上一年!
长大后的曾恪对这个名字可谓是怨念满满,不过好在街坊邻居也清楚孩子大了,再这样“赶驴~”“赶驴~”的称呼有些不合适,所以都是喊的小恪。这就避免了不少的尴尬。
但小孩子们不知道啊,所以一看到大魔王回来,立即又咋呼开了。
“熊孩子就是欠收拾!”
曾恪完全忘记了自己才是最“熊”的那一个,恨恨的向着远处扬了扬拳头,吓唬了小孩们一阵,这才抬起脚,继续往街道深处走去。
他的家在靠近街尾的位置,被熊孩子们搅了好心情的曾恪这一次没有再耽搁,快速的向着家的方向行走,不过当熟悉的砖瓦颜色出现在眼帘的时候,曾恪的脚步再一次顿住。
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背对着他,手中提着一个装满清水的木桶,正在吃力的缓慢朝家门的方向蹒跚。
这就是曾恪的母亲。
母亲的身体并不强壮,肩膀也不是那么有力,但就是这样一个柔弱的女人,却是在父亲去世之后,用她的肩膀扛起了这个家。
从曾恪懂事开始,不仅仅是母亲提着水桶,诸如类似的场景他见过很多次,并且永远在他的记忆最深处:春天的时候,母亲会在自己入睡之后,坐在门前的路灯下,为自己一针一线的缝制新书包;夏天的时候,母亲会在自己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