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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疼……”
感受着这浑身上下仿佛被车子碾压过了一遍的感觉,戚暮歪躺在柔软的羽绒枕头上,呆愣地睁大双眼,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熟悉的脚步声从门外响起的时候,他才猛然惊醒,反射性地拿起一旁的枕头,将脑袋死死地埋了进去。
刚进门便看到一只缩头乌龟的闵琛:“……”
情|欲真的是罪恶啊!
当戚暮想起自己昨晚是怎么沉沦在快|感中、发出那些暧昧的声音时,他几乎就要崩溃了。
那种声音怎么可能是从他的喉咙里发出来的?!
嗯……骗人,肯定是骗人!
“吃点东西吧,我煮了小米粥。”男人低沉无奈的声音响起。
察觉到柔软的床铺忽然往下陷了一截,戚暮挪着酸疼的身子,往旁边窜了窜,以行动表示着:不吃,绝对不吃!
看着青年一副“就是死我也不挪开枕头”的模样,端着一碗清淡米粥的闵琛薄唇微勾,稍稍思索一番后,语气平淡地说:“嗯,你要稍微休息一下,所以今天早上我给帕雷森剧院打了电话为你请假,正好是华尔斯指挥接的电话……”
听着这话,戚暮身子一僵。
只听闵琛继续说:“嗯,他在电话里问我是谁,我告诉他,我是奥斯顿·柏特莱姆。他很惊讶地问我你出了什么事,我告诉他……”
“你告诉他什么?!!!”
一把将枕头扔在了一边,戚暮瞪大双眼惊骇地望着坐在床边的男人。
闵琛非常有远见地将那枕头拿起,放在了床尾,然后端起了手中的小碗,低声道:“嗯,骗你的。我让丹尼尔给你请假了,没有直接打电话给帕雷森剧院。”
戚暮:“……”
虽然青年还是一副“不想理你”的表情,但是至少已经开始乖乖喝起粥了。
闵琛将勺子给戚暮递了过去,望着青年有些发白的脸色,他眉头微蹙,低声问道:“后面还不舒服吗?”
一下子被粥呛住的戚暮:“……咳咳咳咳……”
过了许久,戚暮才咬牙切齿地说:“还好,只是腰还有一点酸疼。”
在第二次的情|事后,戚暮已经有些昏昏沉沉了,他隐约地感觉到似乎对方将自己抱到了浴室,进行了一番清理。而在那之后,好像是不堪回首的第三次……
戚暮伸手掩住了自己的面庞,他暗自发誓:今天再也不理这个家伙一下了!
但是闵琛接下来的话,却让他整个人呆住:“对了,听说你身体不舒服请假后,兰斯给你的手机打了电话,是半个多小时前的事情了。他打了三次,最后一次我还是接了。”
戚暮心中陡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怎么了?”
“他问我你发生什么事情了。”闵琛神色平静,“我告诉他,你身体不大舒服。”
“他问我是不是在你家照顾你,我告诉他,是的。他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的,我说昨天。最后他问我,你到底怎么会生病的,我告诉他——”
闵琛面无表情地说:“因为,你的小女朋友回来了。”
戚暮:“……………………”
第一百四十三章()
老朋友将自己最疼爱的学生托付给了自己,兰斯大师自然得好好照顾。况且小七确实是个可爱的孩子,因此当戚暮来到维也纳之后,兰斯先生对他十分上心。当他今天从华尔斯那儿得知戚暮竟然生病后,他自然赶紧打了个电话过去。
一个不通,打两个,两个不通,打三个!
好不容易,电话是接通了,但是接电话的人……却让兰斯大师惊骇震然。
因为家庭变故以及身体缘故,兰斯大师早在十几年前就淡出了古典音乐界,早年他偶尔还会出去演奏几场,近十年他几乎很少再出外公演,只是安安心心地呆在维也纳养老。
奥斯顿·柏特莱姆的名字他自然是知道的,说实话他也听过这个后辈的交响乐,但是却真的没有更深入地交流过。而当这个人突然出现在了戚暮的家中,并且说出那样一句似是而非的话语后,兰斯大师沉吟片刻,忽然意识到——
“小七的女朋友都回来了,他还呆在那里干嘛?!有问题!”
于是当天中午,兰斯大师就带着大包小包的水果、麦片和营养品到了戚暮的公寓,在楼下的时候他还微微一愣,这里是一片高档小区,又坐落在维也纳的市中心附近,房价不菲。
戚暮以前确实给了兰斯大师自己现在居住的地址,但是后者却从没有注意过,而如今这第一次来,就让兰斯先生一下子怔住,下意识地想到:“小七……还挺有钱的?”
等到乘着电梯到了最顶层的时候,兰斯先生与开门的男人两眼相望,看了许久,他才微笑着道:“你好,奥斯顿·柏特莱姆,我是来探望小七的。”
闵琛回了兰斯大师的电话后,并没有想到这位老人会亲自上门探望戚暮。但是现在对方的这种行为,却让他有点触动,这说明——兰斯大师是真的非常疼爱戚暮。
于是闵琛很有礼貌地将兰斯先生带入房中,戚暮见到兰斯先生的时候也是非常吃惊,等到明白了对方的用意后,他十分感动地与对方交谈起来。
“兰斯先生,其实我真的没什么大事,麻烦您走这一趟了。”
兰斯先生温和地笑笑,摇首道:“小七,你的老师既然将你交给了我,我自然要好好照顾你。看到你没事我也就放心了,你可要保重好身体啊,现在正在换季,听说感冒的人不少,你也是感冒了吗?”
感受着腰身酸疼刺骨的滋味,戚暮淡定从容地一笑,面不改色地点头道:“是的兰斯先生,我好像是有点感冒了,现在喉咙还有些疼呢。”
一边说着,青年一边不动声色地用眼刀子刮了刮坐在一旁的男人,而后者则脸皮极厚地低头削着苹果,神情镇定冷静,手指与小刀飞快地动作着,不一会儿,一个光滑圆溜的苹果便成了型。
在兰斯先生来之前,他们就已经洗了苹果,而当削好后,闵琛下意识地就将苹果递给了一旁的青年。但是下一秒,戚暮却直接将苹果递给了对面的兰斯大师,笑道:“兰斯先生,您要不要尝尝苹果,很甜的。”
闵琛:“……”
和戚暮也相处很久了,兰斯大师并没有推辞,而是直接接过苹果,道:“真是谢谢你了啊小七,只是好像有些麻烦奥斯顿了吧。”
戚暮:“不麻烦、不麻烦,他钢琴弹多了,手指很灵活的。”
闵琛:“………………”
可是那是我削给你吃的,哼!
虽然傲娇别扭了一下,但是在青年一脸“你削不削”的威胁表情下,某个识相的男人还是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语气平淡道:“嗯,我很会削苹果,还会削花形。”
“哦?真的吗?!”
兰斯大师感兴趣了,戚暮便微笑着使了个眼色过去。
于是,在外叱咤风云、驰骋乐坛的奥斯顿·柏特莱姆,如今只能像个小媳妇一样,用那双弹钢琴、拿指挥棒的手,如同游戏似的,轻轻松松地就削出了一个苹果花团。
兰斯大师惊喜道:“真的是很漂亮啊!”
闵琛挺了挺胸脯,等待青年的夸奖。
戚暮:“嗯,对他来说很简单的,没什么好说的。”
闵琛:“……”
几人在客厅里谈了一段时间后,闵琛便被戚暮“打发”去打扫屋子了,而戚暮与兰斯先生又聊了一会儿后,他便带着兰斯先生参观这间双层复式公寓。
兰斯先生是个怀旧的人,他所居住的地方自然全部都是中世纪欧洲的复古风格,而这样一栋包豪斯风格的现代化建筑,却是他很少见到的,因此他颇有兴致地与戚暮一起从二楼的起居室参观到了一楼。
当参观到一扇高大光滑的红木大门前时,戚暮笑着介绍道:“兰斯先生,这里是练琴的琴房,我来到维也纳后每天都要在这里练琴,您可以进来看看。”
兰斯先生笑着颔首:“好的,小七。”
闻言,俊秀漂亮的青年按下了手中的金属门把手,轻轻推开了房门。
一米灿烂温和的阳光透过门缝向外照来,金灿灿的阳光仿若给整个房间笼罩上了一层薄纱,也将屋内那个正在擦拭钢琴的男人打亮。
戚暮:“……”
闵琛:“……”
“砰——”
没等兰斯大师看清,戚暮便赶紧地将大门一把拉上。在前者惊讶不解的目光中,戚暮僵硬地笑着,轻声道:“兰斯先生……这里,前几天放了很多杂物,大概要收拾收拾才能见人。”
兰斯先生:“……?”
不是刚刚才说每天都有在这里练琴的么……
戚暮咬牙切齿道:“我们,再去,参观,别的地方吧。”
兰斯先生:“……好。”
屋外,青年是带着兰斯先生换了个地方参观了。而在屋内,某个正拿着湿布认认真真擦拭着琴键的男人却依旧冷静从容地辛苦劳动着,那双理当弹钢琴的手指此刻正细细地擦过琴键的每一个死缝,将里头可能存在的某些东西给擦拭干净。
所以说,自己作的死,自己就要作干净。
既然选择了琴房这个地方,那么……就要承受打扫琴房的结局。
闵琛一边擦拭起了琴凳,一边暗自想道:什么时候把顶盖支撑放下来,在琴盖上再来一次?嗯……有机会试试。
吃过午饭后,兰斯先生便先行离开了。临走前,他还一再叮嘱戚暮一定要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让后者颇为感动。但是等兰斯先生一只脚已经跨出门外的时候,他忽然想到:“哦对了,小七,怎么没看到你可爱的女朋友?”
闵琛身子一僵,悄悄地抬眸看向了一旁的青年。
只见戚暮精致昳丽的面容上慢慢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他轻轻颔首,在兰斯先生困惑的目光中,忽然拉起了闵琛的手臂,笑着说道:“兰斯先生,其实……他就是我的小女朋友。”
激动的小女朋友闵琛:“!!!”
受到惊吓的兰斯大师:“……!!!!!”
屋内的气氛美好浪漫,望着这样一对匹配登对的小情侣,重回单身狗多年的兰斯先生仿佛感受到了来自大宇宙深深的恶意。
在向小七与他的小女朋……小男朋友送去了祝福后,兰斯大师便赶紧地转身走人,再也不想受到伤害。
但是兰斯大师不知道的是,等到那“卡嗒——”一道清脆的关门声响起后,房间里刷的陷入了一片死寂。
青年毫不在意地甩开了拉着男人的手,瘪了嘴转身坐到了柔软的沙发上,右手在自己的腰间轻轻地揉捏着,想要缓解酸疼。
而男人稍稍迟疑了一会儿,接着又讨好似的走到沙发旁,帮着戚暮温柔地揉捏着。一边揉着,闵琛一边低声问道:“还疼吗?”
“疼!”
见着青年突然幼稚起来的模样,闵琛忍俊不禁:“嗯,既然疼……那明天再请一天假?”
戚暮:“……不疼了。”
温馨宽敞的公寓里,两个久别重逢的小情侣正在低声交谈着,那气氛缠绵美好,即使一方满脸“我很生气”的表情,但是也依旧无法阻挡住那声音里透露出的爱意。
当天晚上回到家中的兰斯大师,在自己的日记本上用黑色的大字,深有感触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给亲爱的克里斯蒂娜:
美好的一天,你在天国还好吗?
我曾经和你说过的小七,今天似乎生病了,不过我想大概是相思病,你不用担心。他是个很乖巧的孩子,今天我看到了他的……男朋友,是很久以前告诉过你的奥斯顿·柏特莱姆。
他们两个都是非常有才华、也非常懂事的孩子,我很欣慰,也衷心地祝福他们。
或许小七自己并没有发现,在我刚刚踏入他的家中的那一刻,那种温柔体贴的照顾、那些细致到极致的关怀,已经让我仿佛明白了什么。
蒂娜,看到他们,我仿佛就看到了当初的我和你。我好像曾经也用过那样充满爱意的眼神看过你,就像奥斯顿在看小七的时候一样,完全隐藏不住那种深情。
这么一想,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了。
愿你
第一百四十四章()
到了年末的欧洲,古典乐坛里的新鲜事实在是太多了。几乎各大乐团都要开始进行巡演活动,制造出各式各样的八卦新闻。
当然,今年冬天的头条几乎都被维爱和维交爆出来的丑闻给吸引过去了,这股子风潮在整个维也纳、甚至是欧洲,刮了整整一周,还没有一点平息下去的迹象。
刚刚灭了点火,忽然又爆出原来里昂·扎耶夫公开卖出维爱副首席的职位;好不容易又消停了一会儿,突然又知晓罗遇森在维交被成员孤立一年多的事件。
音乐家和乐迷们的世界已经快被这场丑闻给填满了,就在这时,一股清流慢慢地流淌进这片火热的大地——
柏爱今年的倒数第二场巡演,即将开始!
由于柏爱的行程在s市耽搁了整整一天半,因此这场原本定好的音乐会不得已推迟了一周。
一天,就是24小时的排练熟悉时间。柏爱每场的演出曲目都会有个别的差异,排练时间也是十分必要的。
而在金色|大厅,每一场演出都需要提前预约。因此当柏爱要推迟自己的音乐会时,音乐厅里那早已排满的行程愣生生地将他们挤到了一周后。
所幸最后一场在柏林的演出是在他们本家的柏林爱乐音乐厅,否则这场音乐会恐怕还会出了更大的篓子。
在休息了一整天后,戚暮早起外出晨练,顺便给查尔先生的帐号打去了最后一笔汇款。在得到对方的短信确认后,戚暮彻底删去了这位出色的私家侦探的号码,也将这一段秘密永远地埋藏在了心里。
戚暮并没有请查尔先生做什么违法出格的事情,他只是让这位私家侦探调查出了一段真相。作为一名私家侦探,查尔会恪守职业守则,保守他的秘密,即使后来被人知道他在暗地里请查尔做了这些事情,戚暮也能问心无愧——
他调查出来的都是真相,你看,连警|察都找出了更多的证据,不是吗?
戚暮回到家的时候,厨房里用电饭煲煮着的小米粥已经翻滚发软了。他刚端出两碗小米粥出了厨房,便见到那个俊美优雅的男人此刻已然梳洗完毕,正端坐在餐桌前看着自己。
戚暮眉头一挑,走上前:“醒了?”
闵琛将筷子和勺都放好,语气蔫蔫的:“你没叫醒我。”语气低沉失落。
昨晚上戚暮答应了闵琛,以后自己每天起床晨练的时候,一定会叫醒对方。但是今天早上他却趁着天还没亮的时候,就悄无声息地出门了,一点都没有喊醒对方的意思。
听了这话,戚暮手中的动作一顿,接着他无奈地笑道:“今天早上我醒得太早了,就没有喊你。以后我保证每次都喊醒你,好不好?”
男人轻轻地“哼”了一声,戚暮又柔声劝了几句,在保证今天晚上从剧院回来后会亲自为这个傲娇的家伙烧一桌好菜后,对方才肯罢休。
吃着清淡小菜、喝点小粥,戚暮笑着与闵琛说一些关于帕雷森剧院的事情。而他所不知道的是,男人一边低声地应声,一边用包容深邃的目光望着他。
其实……在今天早上戚暮刚刚从床上起身的那一刹那,闵琛便醒了。他感觉着青年故意的蹑手蹑脚,似乎不想引起自己的注意,于是,他便顺势而为,心中也隐约地有了些猜想。
闵琛的视力还算不错,但是在起雾了的清晨,站在高楼顶端,他还是有些看不清街角的情境。从书房里取出了自己早就不用的低度数眼镜,看着青年站在街角atm机前的模样,闵琛微微眯了眸子,一声不吭。
……有些事,真的就该这么结束了吗?
在戚暮晨练跑步的时候,闵琛随意地打出了几个电话,正式开始接手这件被戚暮认定为“已经解决”的事情。
当闵琛坐在餐桌前,看到青年自然和煦的笑容时,他心中微微一颤,也是真的明白——
他真的放下了。
不过,戚暮是彻底释怀了,而闵琛却没有。
认识奥斯顿·柏特莱姆的人,大多都认为他是一个宽容绅士的人,对每一个人都风度翩翩,恪守礼仪。但是只有熟悉他的人,比如说丹尼尔,比如说戚暮,却都知道……
这个人非常的小心眼。
丹尼尔刚到柏爱面试的时候,当时的闵琛也不过是乐团的助理指挥。面试的那天,当年的柏爱首席指挥正带着丹尼尔到乐团排练室参观,恰巧闵琛在为一位小提琴手示范乐段。
闵琛的钢琴是非常优秀的,但是他的小提琴……真是让人不敢恭维。反正以他的水准,不要说是柏爱首席了,就是能否进入柏爱都很悬。
因此,在听到闵琛普通平凡的小提琴声之后,丹尼尔毫不客气地对指挥说道:“劳伦特先生,这位小提琴手的实力倒是比较普通啊,刚才他那首《西班牙交响曲》好像都错了一个音呢。”
劳伦特大师摇摇头,道:“丹尼尔,你难道没认出来吗?这位是奥斯顿·柏特莱姆,奥斯顿是我们乐团的助理指挥,并不是小提琴组的人呢。”
“哦天哪,我竟然没认出来!”
丹尼尔说的很小声,但是他却忘了,某个男人极好的耳力。因此当之后他被某人欺压了一整年后,丹尼尔终于忍不住地嘟囔了一句“奥斯顿你这混蛋,我哪儿对不起你了到底”。
接着,闵琛敛了眸子,淡定地回答:“我的小提琴,很好。”
你瞧,一句话的事情,人家是能记住一整年的。
而对于罗遇森和里昂·扎耶夫两个人,闵琛已然深深地记入了心里,哪里是一句“已经被捕”可以原谅的?
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去年那个寒冷的冬夜,当他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来到太平间的时候,他并没有敢掀开那张白布,但是对方的一只手却无力地垂了下来,落在白布意外。
那只手已经僵硬发白,五根指头的指尖全是淤血。抠断的指甲、破皮的指腹,深深地烙印在了闵琛的记忆里,让他永生无法忘怀。
这是怎样的一种绝望痛楚,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