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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这个时候,后面突然飞奔而来一批快马,那快马一边跑,上面的人一边喊:“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那人这么喊着,全军将士顿时浑身一震,士气大盛,他们也不明白怎么回事,也都突然跟着喊了起来:“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将士们喊着,士气越发高涨,李世民一愣,暗想好气魄的诗句啊,不多时,那人已来到了前面,李世民问道:“那来的诗句?”
“回王爷话,踏青诗会那边,秦天写的诗,孔大人命我传来的。”
孔颖达是李世民十八学士之一,他之所以要让人写跟出征有关的诗,就是想征集一句用来提高士气,帮忙李世民。
所以看到秦天的诗后,他立马派人传了来。
李世民听完,又是一愣:“秦天写的?”
“没错。”
李世民点点头:“这小子不错,好,那我们就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一众将士又高声喊了起来,接着继续前进,不过李世民却也让探子时刻打听踏青诗会上的情况,一旦秦天又有新作,立马来报。
长安城外李世民的情况,秦天这边的人并不知道。
三十首诗大家欣赏了很久,除了秦天这首《从军行》外,也还有其他人的诗很不错,不过他们都不够秦天的诗有气魄。
这样欣赏完后,三十名晋级的人被叫了出来,然后开始写第二轮的题。
第二轮的题是由另外一名大儒站出来出的,不过他也不算出,而是拿出了一个箱子,里面全是纸团。
“我们都知道,科举考试,写诗的时候有一个指定的试题,我们常称之为赋得,今天,这里有三十个试题,你们每人抽一个,然后以此为题,各写一首诗吧。”
这名大儒说完,其他人便按照顺序一个接着一个的走来抽取自己的试题,秦天比较靠后,随便抽了一个便去到自己的桌子上了。
这个时候,其他人已经打开自己的试题开始构思了,秦天也没闲着,也立马打开来看,只见自己抽到的是:古原草送别。
抽到这个时候,秦天撇了撇嘴,也不假思索,直接提笔在纸上写道:赋得古原草送别
一首诗,秦天一蹴而就,立刻写完,这样写完之后,便停笔闲看,这时其他人都还在埋头苦写,不过那个崔言,却也是写完了的。
两人不由得四目相对,秦天嘴角露出一丝淡笑,崔言顿时就想起自己被打的情况,心中竟然生出一丝惧意来,连忙扭过了头。
九公主见秦天又写好了,心中越发的好奇和期待起来。
下人开始把大家的诗收上来,九公主和孔颖达他们仍旧开始评选。
不过九公主和孔颖达他们,此时却更像知道秦天抽到了那个,又写了一首什么诗。
很快,他们便看到了。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四人不约而同的吟了出来,而等他们吟完之后,个个相互张望。
“好一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啊。”
“情景交融,好诗,好诗。”
“…………”
几个评委又是这边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一惊一乍的,其他晋级的三十个人看到这个,又忍不住想。
“肯定是被我的诗给惊艳到了。”
“一定的……”
众人这么想着,秦天却只是露出了一丝淡笑,这首诗是白居易的,当年他来京城,有人调侃他说长安米贵,居大不易。
可看到他这首诗后,立马就改口了,说有才如此,居亦何难,如此,可见这首诗有多厉害了。
这首诗如果不晋级,那还是刚才的话,评委都是笨蛋。
很快,十首被四个评委认为最好的诗贴了出来,一众人又都连忙跑去观看,秦天这边仍旧是一点不动,他对自己很自信。
崔言虽然对自己有点担心,可现在却也仍旧死撑着,坚决不肯露怯。
十首诗的欣赏时间相对来说要少很多,不过大家看过十首诗后,还是忍不住称赞。
“好一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啊,这句话把草的生命力写的很顽强,给人一种很强大的精神支持,哪怕大火烧过,只要不放弃,来年还是会生出春草来啊。”
“不错,不错,这首送别诗并无多少悲观,让人觉得耳目一新……”
“这首诗是谁写的?”
“哎呀,又是秦天啊……”
众人称赞不已,崔言脸颊苍白,崔桐见大家只说秦天的好,不说崔言的,整个人也都有些挂不住面子来。
他紧咬着嘴唇,眼神恶毒。
这边卢行他们,却是喜之又喜。
“看来我们卢家的这个女婿很不简单啊。”
“可不是,一开始我还觉得他不行,现在才知道,他这是大才,轻易不肯外露啊。”
“没错,没错,我们卢家这个女婿不错……”
(本章完)
第264章 二月春风似剪刀()
十首诗的展示很快结束。
十个晋级的人陆陆续续的站了出来,这次,由最后一名大儒出题。
“最后一题,比较广泛,大家请看四周,春天来了,这里的景致美不胜收,你们只需要用这里的任何所有的一种景物为题来写一首诗就行了,胜者,便可得到我们这次踏青诗会的彩头。”
最后一题的范围的确大了很多,只是十名晋级的人听到之后,反倒突然有些无所适从起来。
本来,题材范围大了,他们可以发挥的东西就很多,但也正是因为太多了,他们反而需要考虑写那一种最容易取得认可。
如此,也就有些不知所措了。
不过秦天并不为其所动,他扫了一眼,见岸边的柳树已经发了新芽,他不假思索,立马就写了一首诗。
他这么写完,其他人也有刚写完的,也有还在沉思的,也有正在写的。
其实能够从六十多人中脱颖而出,他们这十人都可以说很厉害了,所以写作的速度什么,都不会太慢。
半柱香后,十个人终于都写完了。
九公主和孔颖达等人又开始看,这次他们四人看的就比较快了,九公主第一个就先拿起了秦天的诗来看。
没办法,她太好奇秦天的最后一首诗是什么了。
以前就知道秦天的才情不错,可那也只是秦天的一两句诗,今天见了全诗,她越发觉得秦天大才,甚至把大唐第一才子的称号给他都没有任何问题。
她拿到之后,立马念了起来: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这么念完之后,九公主顿时愣了一下,这首诗秦天写的是柳树啊,不过初看的时候,却让她有点懵,因为一般大家写柳树的时候,都会借景抒情,咏物抒情什么的,来表达一些离愁别绪啥的。
可秦天这首诗里完全没有这些啊,他就是在写柳树,写春天来了之后的景致。
整首诗很美,美的像是一幅画,虽然少了一些内涵,可却真的是美极了。
这首诗,不需要去细细的品,就这样看着就好。
九公主看了之后,露出了一丝浅笑。
这个时候,其他几位评委也把那些诗给看的差不多了,几乎每个人都找了一首自己认为可以的。
然后,四人把四首诗再拿出来对比,看看那个好。
大家这样看过之后,九公主问道:“三位的意思是?”
孔颖达道:“秦天的这首《咏柳》不错,可得冠军。”
“我也认同。”
“我也是。”
三个人都非常推崇秦天的《咏柳》,九公主点点头,然后便宣布道:“最后的冠军是秦天,他的诗是《咏柳》。”
九公主这话喊出来后,卢家的人顿时就欢喜起来。
“姐夫好厉害啊。”卢林叫着。
卢行拍了拍秦天的肩膀,这次秦天是真的帮他们卢家争光了。
崔桐听到这个消息后,却是眉头紧锁,气愤不已,可提出质疑的勇气,他却也没有,没办法,三位评委的实力在大唐都是有目共睹的,九公主不算,但他们三位却是文坛泰斗,一言九鼎,就是他们世家,也说不得什么。
质疑他们的眼光,只会让人取笑。
崔桐瞪了一眼崔言,之前说的什么要秦天好看,结果呢,最终的冠军还不是让秦天拿去了?
崔言神色有些不好看,他整个人都有些激动。
而就在所有人都在称赞秦天的诗不错的时候,崔言突然站了出来。
“几位,我知道秦天很厉害,但我还想再跟他比一首诗,如果他这首诗写的比我好的话,我才甘愿认输。”
崔言站出来后,四周顿时安静了下来。
大家相互张望,没有想到结果已分的时候,崔言竟然还会站出来,他这是对秦天得冠军很不认可,想跟秦天比一下啊。
所有人很快把目光投向了九公主他们这里,是不是要比,得看他们四个人的意思。
九公主看了一眼孔颖达他们。
“崔言的才情也是不错的,他不服气,很正常。”
“那就让他们再比一首吧。”
几个人都没有意见,不过是不是比,还要看秦天的意思,九公主望向秦天:“你愿意比吗?”
卢家人眉头微凝,望着秦天摇头,他们已经赢了,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再去比啊,万一输了呢,煮熟的鸭子都能飞了。
卢花娘却是浅笑,她相公的才情那么好,比就比,如果怕了,反倒让人取笑。
秦天上前一步,道:“比自然是可以比的,不过我已经赢了,没有什么彩头就跟你比,那我岂不是很亏?”
这点也不假,俗话说千金之子不下堂,一个人已经取得了胜利,再去画蛇添足就不好了,他若是肯比,必须得有足够大的利益才行啊,没有,那他为何要冒险呢?
崔言凝眉,他没有想到秦天竟然这么卑鄙,还想通过这事来阴他,不过他对自己很自信,这次他一定要赢了秦天不可。
“你想要什么彩头?”
秦天摸着下巴想了想,接着突然把目光投向了崔言,这可把崔言看的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你……你到底想怎样?”
秦天笑笑:“放心,我不会把你怎么样的,我看你这个人也算有点才情,这样吧,若是输了,拜我为师怎么样,以后尊我为师。”
这话出口,众人顿时一愣,紧接着就议论开了。
这个时候,还是很尊师重道的,拜了师,就不能对师父做一些不敬的事情,不然就会被成为欺师灭祖,那他没有了信誉,是根本混不下去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崔言作为崔家的佼佼者,竟然拜秦天为师,那崔家的脸面何在?
崔家的地位,只怕会下降很多吧?
秦天这一招太狠了。
崔言本来还很坚定,可一听到这个要求之后,顿时就有点犹豫了,他现在是在拿崔家的面子比啊,如果输了,崔家的世家可要打折扣了。
他看了一眼崔桐,崔桐却是很平静,比之前还要平静,他微微点了点头。
看到这点后,崔言心里才有了一些自信,道:“好,一言为定,若是你输了,也要拜我为师。”
(本章完)
第265章 新婚别()
长安已远。
李世民带着队伍继续出发,已近中午的时候,后面的探子才终于把秦天写的两首诗给送了过来。
李世民看着那两首诗,忍不住又是一阵称赞。
“好啊,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唐军就当如这野草一般,要有坚韧不拔之性格。”
李世民的才情其实也挺不错的,也很会写诗,不过看过秦天的诗后,他觉得自己的诗跟秦天的没法比。
“秦天可还有写其他诗句?”
“回王爷话,后来崔家的人又找事,要跟他比,不过属下没来得及等,就先跑回来了。”
听到崔家找事,李世民眉头顿时微凝,他这刚离开长安城,崔家就要找秦天的麻烦啊,这可如何是好?
不过想到有九公主在,他又多少释然了一些,九公主还是很有本事的,如果她想保秦天的话,崔家也奈何不了。
“立马回去,把秦天跟崔家写的那首诗给我传过来。”
“喏!”
春风习习,轻柔的像是情人在耳边的呢喃。
小溪边,一众人等都在看着崔言,因为他要跟秦天比试,而且题目由他来出。
崔言站在人群中,凝眉思索,他要选一个秦天不擅长的题材才行。
而就在这个时候,远处的一条小道上,突然传来吹吹打打的声音,紧接着就见一支迎亲的队伍走了来。
队伍不长,但可见是要娶亲的。
这倒突然给了崔言灵感,他望着秦天,淡淡一笑:“听好了,我们两人要做的题材是新婚,而且必须是长诗,还必须在半柱香的时间内写完,你可同意?”
在崔言看来,秦天并不擅长写长诗,因为看他刚才的诗句,都是非常短的,以前的秦天,也只是写一两句诗句,长诗秦天肯定不擅长。
但他却很擅长写长诗,而且写的特别快。
新婚题材,可发挥的不多,这也在最大程度上限制了秦天。
秦天听到这个之后,嘴角露出一丝淡笑,道:“没有什么同意不同意的,开始吧。”
两人这样说好之后,便开始写了起来,崔言的才情也真不是盖的,开始之后,立马便奋笔疾书起来。
秦天这里,当然也不落人后。
众人看到他们两人这个样子,都十分震撼。
“两人都是大才啊,不假思索就写起来了。”
“可不是,只不过既生瑜何生亮啊。”
“唉,是啊,秦天的才情很高,崔言不服气,唉……”
“别唉唉唉了,我们还是等着待会看他们两人的诗词如何吧。”
“也对,两大才子的比拼,必定特别的精彩,新婚,这该怎么写呢?”
众人议论纷纷,唐蓉和卢花娘两人竟然还有点小羞涩,她们不知道秦天会不会把她们两人新婚时候的一些情况给写进去。
那样的话,还真让人有点不好意思的呢。
九公主这边,却是有点紧张,崔言的诗不错,这又是他出的题,万一秦天输了,难不成他真的拜崔言为师?
那就太尴尬了。
时间过的很慢,风吹来轻柔。
半柱香只剩下了一点,而就在这个时候,崔言搁笔。
“写完了。”他高声喊了一下,似乎有意打乱秦天心神,不过就在这个时候,秦天也放下了笔,露出了一丝淡笑。
他也写完了。
崔言的得意表情还没有落下,紧接着就凝了一下。
而这个时候,其他人都忍不住好奇的张望来:“快念,快念。”
众人喊着,孔颖达道:“你们两人谁先来啊?”
崔言道:“我先来。”
说着,崔言就把自己的诗给念了出来,他的诗写的不错,是叙事诗,写迎亲的热闹,写新郎和新娘的喜悦。
其间,还夹杂着一些心态的描写,以及后来入洞房时新娘的娇羞。
把整个新婚写的有趣而且温暖。
每个人听到他的这首诗后,都仿佛想到了自己结婚时候的情况。
等崔言吟完,众人已是纷纷称赞起来。
“好诗,真是好诗啊……”
“情浓,意暖,好诗,好诗……”
“犹如身临其境,妙诗,妙诗啊……”
众人称赞,崔言听到这些之后,越发得意起来,连他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
而这个时候,他很是不屑的望向秦天,道:“该你念了。”
秦天浅笑,道:“待会你就等着拜师吧。”
崔言凝眉,想要发作,却又突然笑了起来:“哼,大话别说在前面,不然输了可就打脸了。”
这时,其他人也都催促秦天赶紧念自己的,秦天耸耸肩,随即念道: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几句一出,众人顿时一震,刚才崔言的诗写的是新婚之喜,可秦天却写新婚之别,不由得让人生出一些愁绪来。
而这几句,写新人嫁给了征夫,黄昏成亲,早上夫婿就要离别,以新妇之口吻,写出了她心中的一些抱怨。
令人读来,心生悲戚。
众人相互张望,皆是哀叹。
而就在众人心中思绪乱起的时候,秦天这里继续吟了下去: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这几句,写新妇想随丈夫一同出征,可形势不允许,而且妇女在军中,反而影响士气,于是便劝自己的夫君,不要为新婚离别难过,要在战场上为国家出力。
这几句,把一位明事理的妇人形象给刻画的入木三分,让在场众人听了之后,不由得想为这位妇人叫一声好。
将士戎边啊,是何等的荣饶,妇人由此悟,当是男子之幸。
这个时候,众人已经频频点头,对这首诗喜欢的不得了了。
这边,秦天继续吟着: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最后这几句,表达了新妇的美好愿望,就是能够跟自己的夫君白首不相离,永远在一起。
而这个愿望,让人听来觉得暖暖的,又忍不住想要祝福他们真的可以实现。
待秦天吟完,众人立马高呼道:“好诗,好诗……”
“真的是太好了……”
(本章完)
第266章 叫花鸡()
众人被秦天的这首《新婚别》给震撼到了。
想到大唐正在与吐谷浑作战,今天秦王刚带着兵马离开。
昨夜不管是否有新婚夫妇,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