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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凌驾者-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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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林季新终于松了口气。

    看来,萨拉德克终于搞定了。

三百七十三 德米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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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治好萨拉德克,有这个两年内能突破到白银的黑铁巅峰在,起码在波拉法卡城,十二年之内他不用再担心有什么大问题,十二年后,萨拉德克正好按原本轨迹去做该做的事,至于他,如果掌握着未来的他十二年后还要靠萨拉德克撑场面,真是白多活一回。

    不过,除了萨拉德克,要确保安全,他还需要一些更直接的力量。

    接下来,他就要去取更加直接的力量。

    第二天,他到了蒙加特拉尔的杂货街。

    这条街和大部分城市里的杂货街差不多,除了两边的商铺,更多是舍不得花费的小商贩在道路两边摆开的小地摊,还有些混得不如意的低级冒险者也在这里兜售一些价值不高奇奇怪怪的小收获。

    由于相对低廉的价格,这里吸引了大量平民百姓,不少冒险者也喜欢在这种地方厮混,整条街人山人海,走动起来都要费上一番功夫。

    挤了一身汗,他来到了街尾转角的“德米小屋”。

    这是夹在两个店铺中的一个小店面,门头极小,又向建筑里向凹,在这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极不显眼,乍一看很容易忽略。

    他走到这个朽坏得似乎随时要掉下来的木门前,用力一推。

    随着“呀”的刺耳的声响,这木门摇摇欲坠地往后退开,他走了进去。

    门一开,一股极隐约的令人作呕的腐烂气味让他眉头微皱,这味道他熟悉得紧,这是死人尸体的味道,充斥在死亡领地里,看来,有关“德米小屋”老板做着盗卖死者物品生意的事确实没错了。

    不过也对,如果不是盗卖死者的东西,这老板又怎么会拿得到那把钥匙。

    目光四下扫视,这个屋子没有开窗,即使是大白天,整个屋子也和夜晚差不多,靠近柜台那边点着一盏油灯,那微弱的光忽明忽暗地照耀着这不大的空间,屋子里共排着六排木制货架,上面摆满了各式货物,昏暗的灯光下,可以看见上面大多都积了层灰蒙蒙的厚尘,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人问津的便宜货。

    听到门的响动,柜台后懒洋洋地冒出一个头来。

    这是个谢顶严重的脑袋,尖尖的头,光秃秃的头顶,只在边缘地带才能找到为数不多的几根头发。

    满是皱纹灰白的脸上,那双浑浊的眼睛往林季新身上扫了一眼,嘴里有气力地道:“想要什么自己看。”

    林季新在他惊讶的目光中走到柜台前,用手在柜台上轻轻敲了敲:“‘半截树’的人介绍我来的,别拿这些没人要的东西糊弄我。”

    “半截树”是本地的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组织,因为他们的对外联络处的屋子外有砍了半截的大树,于是渐渐有了这个代称。

    那老头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马上咪起眼睛阴阴地笑,脸上那些皱纹簇向他的嘴边,让他整张嘴显得尖而突起,仿佛某种鸟类的喙。

    “放心,既然是熟人介绍,保证有好东西。”

    说完,他重新将头没入柜台下。

    随着他的摸索,他身侧的墙上响起咯咯的声音,裂开了一小条缝。

    老头抬手取下柜台边的油灯。

    “进来吧。”

    他率先走了进去。

    林季新跟在他身后,走过一段不长的黑暗狭窄的通道,他们来到一个不过六七平米见方的小房间,地上摆着各种东西,有华丽的衣服,有贵金属首饰、宝珠,还有造型精美的武器……乱七八糟地堆积如山。

    老头把油灯往墙壁上的灯台上一搁:“都在了这了,自己看。”

    林季新四下扫视。

    这里,死亡气息浓重得有如实质。

    他不动声色地走到这些东西前随意翻看。

    “你眼力真好,这挂饰上嵌着摩西岛的极品晶红玉,波美匠人手艺……这是有三千年历史的古老家族的徽章,听说绘它的大师借鉴了部分神纹的原理……”

    听他满嘴跑马,将眼前这些坟墓里挖出来的陪葬品说成天上少有地下双的宝物,林季新故意触电般将那“古老家族的徽章”扔下:“神纹原理!我还不想死!”

    神纹可是艾尔大陆的禁忌学术,普通人只要敢研究,那都是杀赦,老头吹过了头,当下讪讪地住嘴,让他终于得到了安静。

    在这堆东西里翻出了几样,和老头谈了好一阵价,又换了几样,最后花了一百个紫金币买了八样东西。

    离开这里,他将其中七件看都不看地扔进腰带,拿着最后那个银色的金属牌细细观看,微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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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四 温拉扎的爱恋() 
林季新拿着东西回到旅店,关好门,他将这个银色的金属牌放到桌子上,又将早就准备好的三个小水晶瓶掏出来放在旁边。

    依次将这三个小水晶瓶中的药剂倒在银色的金属牌上,随着大量气泡冒出,很快,金属牌慢慢变软,最终裂成两半,露出金属中的一卷薄薄兽皮糅制的卷轴。

    成了!

    他满脸欢喜地将兽皮卷摊开,上面是一封并不算长的信。

    亲爱的多尔玛莎,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回到了众神之母盖帕娅的怀抱,你不要伤心,对我来说,从我们必须分离的那一刻起,活着的就仅是一具躯壳……

    对于这段叙述衷情的话他毫无兴趣,于是便一扫而过,记下了其中一些关键的词句,很快将注意力又集中到信最后的那段话上。

    ……我给你留了些东西,就在我们小时候常去的磨坊,西比摩河旁边那个,还记得捉迷藏时我最喜欢躲的阁楼吗?就在那的第三个柱子。

    多尔玛莎,我多希望时间能够倒流,那我一定会拿出所有的勇气来拥抱你,因为我已经知道,这世界上没什么比你更重要……

    迅速地跳过后面的情话,目光飞快地扫动,确定上面只有这些讯息,林季新的视线最后落到了签名上。

    最爱你的温拉扎。

    抬起头,他长长地吁了口气。

    没错了,就是这东西。

    按正常历史,这个金属牌的秘密要在五六年后被蒙加特拉尔的一个爱好探宝的冒险者无意中发现,他花了大量时间调查其中的奥秘,可惜运气不好,在接近成功的时间无意中泄露了消息,让一个地下组织的首脑知道后抓住他,用酷刑逼出所有的内幕后将他残忍杀害,并将所有成果据为已有。

    这其中,最著名的便是魔法项链:温拉扎的爱恋。

    这个项链里存储着“生命法盾”魔法,会在佩戴者受到袭击时自动形成一层强大的保护法盾,如果来袭的力量过强,它还会自动收缩,保护佩戴者最重要的器官:心脏、大脑等,那个地下组织的首领便是靠着它逃过了几次致命袭击。

    这类魔法物品的制造材料十分罕见,制作起来更是困难重重,需要好几个大师级的人物联手,耗费数年光阴,心血无数,这类东西市面上基本不会流通,真要估价,肯定是在十万紫金币以上,领地较小的国王甚至都不一定能拥有一件,也不知道这个温拉扎究竟是什么身份,居然会有这种东西。

    当然,林季新可没有兴趣去考古探查温拉扎的来历,他的目的只是魔法项链:温拉扎的爱恋。

    *******

    “夫人,面包只够明天一天了。”

    听到说话,正在烛台下刺绣的菲蕾茜抬起头,在她对面,唯一的老仆巴莎妮正攒着双手看着她。

    菲蕾茜微笑道:“知道了,明天我会给你钱。”

    “是,”巴莎妮手攒得更紧,犹豫了下还是没再继续之前话题,“如果夫人没事,我就先下去了。”

    “嗯。”

    轻轻嗯了一声,听着脚步声慢慢远去,菲蕾茜抬头看着巴莎妮的背影,原本淡然的脸上浮起一丝苦恼,她放下手中的刺绣,伸手将额头垂下的那绺长发挽起来,轻轻叹了口气。

    这副刺绣就算她晚上赶工,至少也要一个星期。

    她目光在床上已经熟睡的女儿的小脸上一扫,想了想,拿起烛台起身往外走。

    出了房间,沿着走廊走了一阵,她来到书房。

    将烛台放到书桌上,目光在书桌抽屉上扫过,抽屉上手光光的,她有些遗憾地记起,她在半年前把上面镀紫金的拉手换了一个星期的面包。

    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坐下,她扫视四周,想找到一点值钱的东西,然后目光在书架上定住了。

    她记得那里明明是有一摞书的,怎么现在不在了。

    在艾尔大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金钱,这个书房的书换来的金钱让她和她的家人渡过了很长一段艰难的时光,如今剩下的那都是本族的一些史料和人物传记,并无价值,所以才会留下来。

    这时她才发觉,屁股下面是温热的温度,之前显然有人坐过。

    她悚然起身,人才站直,一只手按在了她的肩膀上。

    “别出声!”身后传来一个男子低沉的嗓音。

    菲蕾茜全身肌肉都绷紧了,哀求道:“别伤害我,你要什么都可以拿走,别伤害我……”

    “放松,我没有恶意!”身后男子道,“我只是想问有关你曾祖母多尔玛莎的一些事。”

    菲蕾茜松了口气,特意又坐回去以示没有反抗的意图:“您问吧,不过有些事我可能也不清楚。”

    肩膀上的手收了回去。

    “你曾祖母是在哪里出生的?”

    “她是本地人,就在这里出生。”

    “一直在这长大?”

    “是的。”

    背后人问的问题都不复杂,她努力回答着,如果真有不清楚的,也会说明原因,再配合不过。

    末了,她看到一个小钱袋啪地从身后扔到了她面前的书桌上,钱袋中清脆沉甸的金属钱币声她耳朵都竖起来。

    背后那人道:“谢谢你的合作,你的一些书我拿走了,这是费用。”

    这一刻,她好不容易才控制住扑上去的**。

    身后再没有响动,片刻后,她试探着回过头,果然已经空荡荡的看不到人影。

    来不及细细查究,她第一时间抓起那个小钱袋。

    打开钱袋,烛光下,大片紫金的光泽耀花了她的眼。

    她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八年还是十年?或者更多。

    她也没心思去想这些,她只知道,有了这些,她一定可以把女儿健健康康地养到大。

三百七十五 到手() 
天亮不久,林季新来到了车马行,他租了一辆马车,由车夫赶着车出了蒙加特拉尔。

    车夫是个中年的鲁尔族男子,话不多,看起来十分的老实本分。

    出城后,他们沿着大道走了一会,然后转上条乡间小道,大概又走了一小时出头,远方出现了一条蜿蜒的小河。

    车夫道:“先生,西比摩河到了。”

    林季新点点头:“往加尔达庄园那边走,你知道加尔达庄园吧?”

    “是的。”车夫点点,黝黑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微有几分得色,“之前我就给先生说过,我是蒙加特拉尔人,干这行有七十多年了,别的不清楚,只要是在这块地头,没有我不清楚的位置。”

    因为艾尔大陆人的寿命普遍比地球人要长,随着实力提升,寿命还会继续延长,所以这个中年人说干了七十多年属于很正常的现象。

    林季新笑了笑:“加尔达庄园边上的磨坊知道吗?”

    车夫应道:“去那里?”

    看他点头,车夫道:“好的,先生您坐好,这就出发了。”

    马鞭挥动,马车又一次缓缓前行。

    沿着西比摩河走了一段距离,随着河流在前方转弯,他们也绕了个弯,又走了没多远,前方远远看到一个巨大的磨坊。

    来到磨坊前,等车夫把车停下,林季新从马车上跳下来。

    “在这等我。”

    说完,他走进了磨坊。

    这时并不是收获的季节,为了避免平时的损耗,这里的主要设备都拆下收了起来,也没有人看守。

    这也免了他的麻烦,他得已毫无阻碍地走到了磨坊的阁楼。

    在阁楼找了好久,就差点没把楼给拆了,结果他却没发现任何的价值的东西,要不是他能肯定这条线索,他几乎要怀疑是他弄错了。

    究竟哪里出了问题?他皱着眉头走下来。

    “先生,”车夫看到他脸色不好,迟疑着问,“我们还要去哪?”

    林季新沉吟着,突然想到眼前就是对这很熟悉的人,连忙问道:“你不是对这里很熟悉吗?那我问你,这附近还有磨坊吗?”

    车夫摇头道:“没有了,这附近只有这一个磨坊。”

    “您是有粮食要磨?”车夫试探着问,“城里可是有更好的,价格也便宜……”

    看林季新摇头不语,车夫的声音也停下来。

    林季新想了想,又问:“那么,远一点还有没有磨坊?或者是以前建了,现在不用了的?”

    车夫迟疑道:“您这么说,我倒是想起来了,似乎真有这么一个。”

    他不由得大喜:“哪里?”

    “我记得往这东边是有个的,六十多年前西比摩河泛滥改道,它就荒废了。”

    “快带我去!”

    马车转了个弯继续前行,沿着一条荒废的小道走了小半小时,当远远的那个破破烂烂的磨坊出现在眼前时,林季新好不容易才按捺着没直接从马车上跳下来。

    等马车停好,他就急不可待地往磨坊走。

    上了阁楼,这一次就再没有意外,他很快在阁楼的地板的夹层中找到了一个小木盒,里面有半截木制的长一掌、指头粗细的兽雕,一个小小的金属钥匙,还有张兽皮,上面有温拉扎的笔迹写下的一个地址和一个人名。

    是它了。

    确信这夹层里没有其它东西,他把这小木盒揣在怀里,出了磨坊。

    坐着马车回到蒙加特拉尔,他按照上面的地址来到了贵族区一户并不怎么起眼的房子前。

    敲门后,开门的是一个老者,听他说明了来意,老者将他请到了屋子里坐下。

    他拿出了兽皮和半截兽雕。

    老者先是仔细观看这两样东西,片刻后,从怀里摸出了相似的半截兽雕。

    两个兽雕拼在一起,严丝合缝。

    老者这时才重新看向林季新。

    林季新看他欲言又止,连忙道:“还有什么问题?”

    老者道:“应该还有一样东西。”

    还有一件?林季新想了想,赶紧把那个裂成两半的银色金属牌拿出来。

    老者接在手上又是细细察看,最后终于露出了微笑:“请稍等。”

    他转身离开,没多久,拿着一个金属盒走出来。

    “钥匙应该在您手上的。”老者说。

    其实不用他提醒,林季新也知道该用什么。

    他用从磨坊拿来的钥匙插进金属盒的钥匙孔里,随着咔地轻响,金属盒盖向上弹开一条缝,随之而来的明显的灵力波动让他微笑起来。

    温拉扎的爱恋!看着那条模样熟悉的项链,他满心欢喜。

    花了这么多时间,终于是到手了。

三百七十六 请教() 
“……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已经知道,新人类在体质和反应上都有着普通人无法比拟的优势,随着时间推移,新人类会越来越多,总有一天,新人类将全面代替普通人,到时候,幻想小说中那类力大无穷、飞檐走壁的情形将会是人类生活最常见的一幕,而对你们学生来说,你们会发觉,每门拿个一百分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讲台上,班主任张宗林讲得唾沫横飞,台下众同学听得是眉飞色舞,林季新则是低头自己画着自己的东西。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历史早就告诉过的事,当众人发现成为新人类的只是少数幸运儿的专利,忌妒和仇恨也就慢慢产生。

    这是开学第一天,没有课,只是学校举行了一个简短的开学仪式,到了课堂上,张宗林又给大家做了个开学动员,讲着讲着就讲到了新人类,便有上面那滔滔不绝的一大段话。

    类似看法不仅是他有,世界上有很多人,甚至有不少主流媒体都在用差不多的口吻说话,还时不时有新人类扮演“超级英雄”的新闻见报,人类与新人类的关系正处在蜜里调油的时期,不仅是张宗林想成为新人类,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想。

    讲完这长篇大论后张宗林便宣布下课,林季新正要走,孙学强突然跑了过来,坐到了他旁边的空位置上。

    自从两人关系开始冷淡后,孙学强已经好久没来找过他了。

    他有些奇怪地看着孙学强:“什么事?”

    “那个,”孙学强犹豫了下,“你是新人类?”

    以前他俩可是最好的朋友,他再怎么掩饰,有些变化也太过明显,如果新人类的事没公开还好,现在前后一联想,已经是瞒不过有心人了。

    好在这个问题早已经不算是秘密,他在乎的只是“骷髅王”这个身份,当下他对着孙学强微微一笑:“应该是吧。”

    “真的?”孙学强眼睛一亮,“什么时候的事?”

    “你和女朋友分手那段时间,我当时也不知道什么是新人类,只是觉得力气大了很多,脑袋也灵活起来。”

    “我就知道!”孙学强猛地击了下掌,看来他是早有怀疑了。

    马上,孙学强又追问道:“你是怎么成为新人类的?”

    他紧紧盯着林季新:“我们可是好朋友,千万别蒙我。”

    林季新看着他,缓缓道:“你是想成为新人类,对吧?”

    孙学强一个劲点头。

    在他的记忆中,当初孙学强转学后就慢慢和他失去了联系,也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更不知道有没有成为新人类,不过,在那场天地剧变中,人类十不存一,没有消息便是最不好的消息,他几乎可以想见孙学强的结局。

    不管怎么说,毕竟是曾经的好朋友,他也不希望孙学强没个好下场。

    这样想着,他放缓了语气:“我并不清楚我是怎么成为新人类的,似乎就是不知不觉中,身体就慢慢变化了。”

    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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