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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御时空-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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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所有人逃离沦陷的城市时,他逆行步入灾厄深处。

    成群结队的魔物自剑下哀嚎着倒下,可危险的气息越来越浓烈:他想,有个家伙,非常擅长魔道的家伙,在窥视着。

    他要找出他,他有着这样的自信和骄傲。

    随之四周变化为熟悉的景象:他的过去,他的宿命,他的噩梦,他的每一次战斗,那幕后邪恶的家伙无法正面与剑士对抗,就要使用幻术令他自绝于痛苦和绝望。

    这是魔道之刃与魔道之法的对决。

    他挥出了剑!剑光带着力量和意志斩破邪恶的迷雾,有什么东西发出惨叫和怒吼。

    幻术消散了。

    废墟中,剑士立刻明白为何那家伙死命阻止他:小小的少年,恐惧哭泣的魔种混血少年全身笼罩在刻印的法阵中,会被用来作为祭品唤醒某种强大的东西。

    “哥哥。”少年撕心裂肺的哭喊着。

    “哥哥。”记忆中刻意想要忘掉的声音,同样不停地呢喃着。

    “哥哥。”剑士的记忆飘渺到很久以前,为强盗挟持的女孩伸手向他求援。

    “哥哥。”、“哥哥。”

    冰封的心瞬间瓦解。

    饱吸生命的恐怖魔物没有抓住它渴求的最后*****被抛往远处。

    反倒是踏进法阵的剑士自己遭迷雾拖入黑暗。然后,某种有生命的物体挣扎着,牢牢包裹他,欲将他吞噬。

    “哥哥。”“哥哥。”“哥哥。”

    啜泣的声音越来越远,却清晰入心。

    身体被撕裂,意志越发清醒。

    濒临死亡的剑士嘴角泛起冷笑,这邪恶的生物似乎不清楚,自己才是他们中间更可怕,更恐怖的那个。

    他再次挥剑。

    穿过大漠的风吹动着高扬的旗帜,凤鸟的图案鲜明如火。

    它傲然的矗立着,纵使经过七日七夜不断的战斗,宣示着长城一角始终难攻不破。

    第八天,围困这堡垒的魔种骚动起来,那与他们作对的绯红身影,从它们的来路发起了攻击。

    最终的战斗从夜晚持续到黎明,数量悬殊的双方始终无法取得决定性胜利:直到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旁若无物,摇摇晃晃走进伤痕累累的战场。

    绯红的巡守者自战场中间捡到了异乡剑士。

    有生命的魔铠战甲在她眼前快速退却,露出苍白的面庞和伤痕累累的身躯,手里紧紧抓着一把剑。

    周围,是堆砌如山的魔种尸体。

    “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能否听懂。

    “忘记了。”拙劣的通用语回应。

    “名字呢?”

    “忘……”

    “铠。”女性将领利落的打断他,“就叫你铠吧。快起来,别装死。”

    异乡人露出无奈的苦笑。

    绯红的身影头也不回。

    “你很强,我们需要你这样的人。留下来吧。也许会后悔。反正你什么都忘了,后悔也无所谓吧。”

    突然被取名为铠的剑士望着手里的剑。剑上的斑斑点点,让他想起绝境中的沙地,生长的花。

    铠吗?似乎不错。忘掉锐利的、只会伤人的剑,从此以守护的铠之名存在。

    他撑起身体,慢慢跟了上去。

    前方,是延绵到天尽头的长城。

    以绝望挥剑,着逝者为铠。

    ……

    如此,一晃便是不知多少年过去了,时代变更,全民大进化,整个世界面目全非。

    铠的目光很是深邃,遥遥看着已经快要消失的龙争的背影,一言不发。

    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就在这时,他忽然看到身旁有一个小小的黑影,不由得瞳孔一缩,手掌立马握住了身后的刀柄。

    这一看,才知道,这小小黑影竟然是刚才看过去,还跟在龙争身边的那只小猴子,铠稍稍有些诧异。

    小黑手里拿着一封信,铠接过,将之拆开来,发现上面用大陆通用语(也是中文)工工整整写着一句话:“请问将军,让女帝决策攻打太古魔道者,姓谁名谁?”

    铠沉默了片刻,看了看小黑。

    小黑咧嘴,露出满口獠牙:“吱吱!”

    他从战甲里掏出一支笔,在纸上写了点什么,然后将信封重新封好,递给了小黑。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小黑接过信,对他笑了笑,下一刻便消失在原地,铠连忙看向远方,那只猴子已经出现在龙争的肩膀上了。

    龙争驻足在原地,拆开信封,看了看内容,而后遥遥对着铠一抱拳,便转身离去,不多时,就彻底消失在铠的视野里。

第70章 破门而入() 
长安城,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热闹非凡,举目望去,裁缝铺、铁匠铺、药材铺、坐骑铺、兵器铺、拍卖行、路边小摊小贩等简直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吆喝声、打铁声、叫卖声、坐骑嘶鸣声不绝于耳,人们走过路过,都会不时地驻足观看上片刻,再前往下一个感兴趣的买卖点。

    有的人带着自己的媳妇,甜甜蜜蜜,有的人脖子上骑着自己的小孩,和和睦睦,各种各样的人都满脸笑容,看起来,整个长安城一个乞丐都见不到,简直如同巅顶盛世。

    前提是,这些普通平民百姓,都还不知道世界各大势力要与太古魔道开战。

    龙争和小黑,也是一路走走看看,虽然没钱,但是还是兴致很浓郁,这可是一种强盛文明的文化,犹如华夏古代的长安一般,这可不是普通人有机会随时能看到的。

    “吱吱!”

    小黑指了指不远处的糖葫芦,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龙争看了,不由得笑骂道:“嘴馋!我可没钱给你买东西。”

    听了龙争的话,小黑一脸看穷逼的样子,看着龙争,其中浓郁的鄙夷味道不言而喻。

    龙争差点没气笑了,他抬头一看,竟然看见一个小偷模样的人,静悄悄的将一个穿着华贵的男子的腰包给偷了。

    “奇怪,这一片盛世的模样,怎么会有小偷?连乞丐都没有,说明没有什么缺钱的人才对,这代表,这小偷是外来者?还是说,大唐并不如表面看起来如此繁盛?”

    龙争指了指不远处的小偷,说道:“喏,那里有个小贼,你去把他手里的钱袋抢过来,我们还给失主,你就有糖葫芦吃了。”

    小黑的眼睛一亮,它的身影一模糊,下一刻,钱袋已经在它的手上了。

    不远处,那个小偷传来了一声惨叫。

    旁人问他:“你干嘛呢?”

    “我在为大唐的强盛而呐喊!”小偷哭丧着脸,百思不得其解,前一秒还在手的钱袋,下一秒怎么会不翼而飞。

    那路人见小偷这么说,赞扬道:“很好,我觉得你喊得很有道理。”

    于是,他也跟着嗷了一嗓子。

    不多时,那一片都是一阵鬼哭狼嚎。

    失主是一个胖子,此时,他正好奇的看着那一大片乱喊乱叫的人群,兴奋之余,也想跟着叫两声的,可是,却感到忽然有人拍他的肩膀。

    “你谁?”胖子有些不高兴了。

    “这是你掉的钱袋吧?多注意点。”龙争将钱袋丢给胖子,胖子连忙接好。

    他大喜道:“太感谢你了!哎呀,我真是粗心大意,连钱袋都弄丢。”

    胖子将钱袋放低,打算别在腰间,可是一想到刚才弄掉了,连忙将钱袋放进怀里。

    “我叫唐雍,这位热心肠的少侠,敢问尊姓大名?”胖子对龙争笑道。

    “龙争。”

    “哈哈,你好你好,看龙争少侠的装束,似乎并非我大唐之人?不知龙争少侠来自于何处?当真是一表人才,威风凛凛呀。”胖子的马屁不着痕迹,看样子,一定是个交际场上的老油条了。

    “我来自王者峡谷。”

    “哇哦,那个常年征战的地方吗?听说各地的大将军,都会去那里战斗,以此来决定各个势力的强弱,当然了,这是暗地里的排名,但是他们依然乐此不疲,以此来说明自己的强大。”

    这一点,龙争倒是不清楚,听唐雍这么说,只好点点头说道:“没错。”

    “真是羡慕,像我这样的普通人,也超级想有朝一日像你们这些战士一样,杀遍四方。”唐雍摸着肚子道。

    他说笑着,忽然看见龙争肩膀上的小黑,正一脸嘴馋的模样看着远处的糖葫芦,登时明白事理地掏出了几个碎银子,给了龙争。

    “多谢大侠帮忙了,这点银子是我的一点点心意,你可千万要收下,我是长安城良俊药材铺的老板,有空去我那儿买药材,给你打八折。”

    唐雍将碎银放在龙争手里,便说道:“我这就不打扰你啦,有空去我那儿坐坐喝点茶也行。”

    随后,这个胖子便进入熙熙攘攘的人群,消失在茫茫人海当中。

    这点小插曲龙争也没在意,只是小黑很兴奋,看样子,终于有糖葫芦可以吃了。

    不消片刻,龙争依然慢吞吞的走着,肩膀上的小黑却拿着一串糖葫芦,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一脸满足。

    随后,龙争找了家客栈,相对其他客栈来说,这家客栈的地理位置很是不好,处于小巷中比较深的地方,而且也有些老旧简单,不像其他客栈那般豪华,可胜在一个便宜。

    仅有几个碎银子的龙争,很快开了一间房,住了进来。

    这房间,掌柜的说条件简陋,龙争还没当回事,可现在一看,还真是够简陋的,简直可以用“家徒四壁”这个词来形容。

    一面门,一面窗,一张木质的床,上面是粗糙的被褥,看起来简直与牢狱中的生活有得一拼。

    不过,大漠都随地躺下的龙争和小黑,并不在意这些,他们以天为被,以地为席,都浑然不在意,现在有了床和被褥,已经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了。

    白天,他们也逛了街,游览了一圈长安城,于是接下来的时间,就打算像往常一样修炼修炼,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渐渐的,龙争和小黑都进入佳境,浑身光芒流转,却都收拢在这小房间的范围之内。

    不知道过了多久。

    “嘭!”

    “咔嚓!”

    龙争的眼睛猛然睁开。

    一个人影,竟然穿透了这个房间的大门,冲了进来,不,确切的说,是被人大力打了进来,因为来者的整个身体是倒退横飞的状态!

    龙争一个起跳,站起来,立在一旁,冷眼旁观。

    小黑也从修炼中醒来,跳到龙争的肩膀上,龇牙咧嘴地看着他们。

    因为这个世界的机关术格外强大的缘故,虽然处处如同古代一般,却是有电力的,所以,房间里格外亮堂堂,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

    飞进来的,竟然是白天的时候看到的那个,偷了唐雍钱袋的小偷!

第71章 要廉洁() 
“大、大哥,别打我了。”

    小偷鼻青脸肿,满脸是血,整个人看起来凄惨不已,此时他在地上连滚带爬,双臂在脸部的前方乱舞。

    门外,走进来一个魁梧的壮汉,一道刀疤从他左脸横跨到右边的下巴,看起来很是凶神恶煞,这种长相,稍微皱皱眉头就能吓哭小孩。

    大汉原本是盯着小偷在看,随后,便抬起头,看见了龙争。

    他一指龙争,问小偷道:“废物,你说的就是他吗?”

    龙争摸了摸脸,一脸莫名其妙。。

    “对,对!”

    小偷惶恐道:“要不是我亲眼看见,这家伙把我到手的钱袋拿了,还给那个胖子,我也不知道是他做的。”

    他意在提醒壮汉,可是壮汉在长安的这一带街区横行霸道惯了,哪里会在意那么多细枝末节,他根本就没想过小偷竟然会没看清这人的动作就被抢了钱袋,他满脑子想的,只有小偷太弱小,所以才会失败。

    “你小子,懂不懂规矩?”

    壮汉指着龙争,一开口就是呵斥。

    “什么规矩?”龙争挑了挑眉毛。

    “被偷只能认栽!谁看见,有所提醒或者见义勇为的话,就别怪我们心狠手辣了!”壮汉一脸凶狠望着龙争,说道:“嘿,爷爷我正好缺一套好的战甲,你身上这一套,看起来不错嘛,待会儿就归我了。”

    龙争低头看了看自己磨损有一定严重程度的赤色战甲,又看了壮汉的粗麻布衣。

    他默默点点头。

    “你这个穷逼。”

    这一开口,壮汉一怔,小偷一怔,整个房间陷入了一种死一般的寂静。

    小偷半晌才回过神来,喃喃道:“不,不带这么,这么打击人的吧……”

    壮汉也喃喃道:“挑衅就挑衅,怎么能人身攻击呢……干……”

    “吱吱!”小黑一脸轻蔑的看着壮汉和小偷,和龙争的表情如出一辙,看得壮汉内心怒火狂飙,差点没喷出火来。

    “什么意思!不对,我他妈才想起来,你自己住的这个地方能好到哪里去,竟然敢说我们是穷逼?你自己呢?你要是有钱怎么会住在这里?”壮汉急中生智,立马反驳。

    “我人穷志不穷,所以,我不算是穷逼。”

    龙争振振有词。

    壮汉冷哼一声,说道:“那我也可以那么说!我人穷志不穷,我的梦想是成为整个长安城地下势力的一哥,跺一跺脚就能让长安震三震的那一种!不管是狄仁杰,还是李元芳,不管是程咬金,还是爱谁谁,甚至女帝有一天也要被我的威严所折服!怎么样,志不穷吧!”

    “你这不是梦想,是痴心妄想。”

    龙争毫不留情打击道。

    “那你呢?你的梦想是什么?”壮汉不服气,大声喝道。

    “你又不姓汪,我才不回答你。”龙争说道。

    壮汉和小偷自然听不懂龙争所说的属于地球华夏人才懂的梗,一脸懵逼,面面相觑。

    壮汉兀自逞强道:“答不出来了吧!你也是穷逼!不,你才是穷逼!”

    龙争摊手道:“我可不承认,但是你们不一样,你们的表情和话语间,深深地将自己的特质呈现了出来。”

    “靠!我说不过他!”壮汉痛苦的抓着头发。

    小偷着急道:“大哥,你废话这么多干什么,你直接动手干他呀!难道你打我那么多下,逼我找到这里,是来讲道理的吗!”

    壮汉一拍自己脑袋,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沙比。

    “对啊,靠。”

    壮汉撸起袖子,两三步就要往前来,攻击龙争,可就在这时,一个身影出现在门口。

    “慢!”

    龙争、小黑、小偷、壮汉一起回头。

    只见一个四肢短小,身高也是很矮小的正太模样的可爱男孩,一脸严肃站在门口,穿着一套大红色高领软皮战甲,两条红色长带从高领处延伸,最尾绑着两个圆形飞镖,他腰间有个魔种模样的小包,被他随身背着,最显眼的却不是这些,而是一对长长的,大大的耳朵,像是猫耳,又有点像是小老鼠。

    他的背后背着一口硕大无比的飞轮,比他自己的身子都要庞大,回旋一般的走势,流线精美之余,轮刃散发着让人心悸的寒芒。

    这个男孩似的人物后面,是一脸惶恐的客栈老板,他低着头,对这个小男孩恭恭敬敬。

    壮汉脸色变化,大吃一惊道:“李元芳大人?掌柜,你怎么可以报官!你的客栈以后还想不想安全混下去了!”

    老板哭丧着脸,“噗通”一下跪下来,抱着李元芳短小的腿,说道:“大人,救我!最好关这个混蛋无期徒刑什么的,这辈子都别放他出来了!”

    李元芳挑了挑眉毛,看了看壮汉,又看了看龙争,最后看了看老板,那小偷倒是被他直接忽略掉了。

    明明小偷才是最显眼的那一位,满脸的血,怎么样都会注意到才对。

    “三根糖葫芦。”

    李元芳悄悄地对客栈老板说道。

    “我靠!”

    “卧槽,我们都听到了!”

    “能不能好好办案啊李大人!”

    “吱吱!”

    小黑跟着瞎叫是因为它也很爱吃糖葫芦。

    龙争倒是有些无语,游戏里看习惯了的人物,拿到现实里,虽说有所不同,可这元芳依然如同一个正太小屁孩。

    也不知道这李元芳多大岁数了,外表真够诡异的,不过龙争心里有所猜测,知道这个世界的李元芳说不准就是魔种混血。

    魔种和人类的孩子。

    也就只有大唐会吸纳这些种族了,所以,虽然西域人无比痛恨大唐,可也会有很多地方的人会喜欢大唐。

    客栈老板爬起来,拍了拍衣摆的灰尘,点点头说道:“别说三根了,李大人要是喜欢,买三十根,三百根,都没有问题。”

    “诶。”李元芳人小鬼大的模样,一抬手,阻止客栈老板继续说下去,道:“狄仁杰狄大人说过,太多那就是贿赂了,我们身为大唐重臣,不能接受贿赂的,狄仁杰大人时常教导我们,要廉洁,要廉洁。”

    一群人看着他,默默无言。

    李元芳说完,忽然对壮汉爆喝一声:“呔!私闯房间,并使用暴力行为,还不快束手就擒!”

    “妈的,吓老子一跳。”

    壮汉一看形势不对,立马向着旁边的窗户跳了出去,“咔嚓”一声响,木窗支离破碎。

第72章 文采() 
壮汉虽然跳了下去,可是,这也让壮汉摔断了腿,爬都爬不起来。

    他一边惨叫,一边感慨着命运不公,下面为什么没有垫着的东西的时候,一大群大唐官兵已经一拥而上,把壮汉带走。

    “这汉子,我们通缉已久,虽然资料上记载,此人总是爱幻想有的没的,可毕竟也是这一带地区的一个心狠手辣人物了,所以,能抓住他,有你们的一份功劳。”

    李元芳如此说道,然后掏出了一些碎银,掌柜给了一些,龙争也给了一些,迟疑了片刻,也拿了一小块碎银给了小黑。

    不多时,又有几个官兵上来,将一脸苦逼的小偷带走了。

    客栈安静了,客栈老板自然千恩万谢,感恩戴德,对李元芳表示了最崇敬的心。

    于是,李元芳跟着客栈老板兑现糖葫芦去了,这个房间一下子又只剩下了龙争和小黑,一人一猴对视一眼,表情古怪。

    “好吧,就当做是个小插曲吧。”龙争说道。

    他和小黑现在都没有心思修炼了,于是,打算出去逛一逛大唐的夜市,想必也是繁盛至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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