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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桃子,终究还是假的。
而这也是“血月”幻化能力所能达到的极致,也是庞士元对五感的理解、运用的极限。
不过,这已经给了猴大足够地震撼,让它充满了期待地看着庞士元。
庞士元不会理解错猴大的期待,以为猴大是想要再吃一颗,它真正期待的,是想知道庞士元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可惜,这个本事猴大很难学会。
这需要大量的医学、武学、生理科学等方面的知识,猴大再聪明,终究只是一只雪猿,又从哪里去学以上那些知识,它甚至连字都不认识。
因此,庞士元就算想教它,也是无能为力。
人以经验为人生指导,因为人有大脑可以积累经验。
动物也能积累经验,但它们可怜的脑容量决定了它们不管怎么积累,都只能积累可怜的一点点经验,根本不足为凭。
既然经验不足为凭,那动物又靠什么在自然界生存。
答案:直觉。
人有一点第六感,就自以为了不得,很多人甚至自以为通灵。
可动物的直觉,却比人类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当灾难来临的时候,人类总是茫然无知,极少数有能力的也只能通过经验来努力判断是否真有灾难来临——他们的判断还经常出错,而蒙昧的动物却早已在灾难将领之前逃之夭夭。
猴大从野兽成了妖兽,灵智开始成为它妖生的主要指导,可这并不表示它的直觉就退化了。相反,随着它成为妖兽,它的直觉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而这本身也是一种进化,就像人通过修练得到进化一样。
正是这进一步强化的直觉,让猴大轻易就感受到其他生物的内心。
当庞士元表示他真的无能为力的时候,猴大就知道它不可能学会“幻化”,于是它就只能放弃了。
不过,放弃了“幻化”,并不表示它就没有了别的追求。
而这追求,也是它把庞士元叫过来的原因。
之前庞士元在天上优哉游哉地飘飞,突然就感受到了猴大的注视,那可不是意外,而是猴大有意为之。
……
天空刚刚还是一片浅蓝,转眼之间,天水相接之处已经抹上了一抹嫣红。嫣红慢慢扩大,云霞也开始披上了红妆。
就在红霞逐渐扩散,一步步渲染天边的时候,一点火红陡然越出了海平面。
火红越来越明亮,也越来越大,只是它的动作真心不快,似乎大海不愿意它的孩子脱离自身的怀抱一样。
然而,孩子终究要离开母亲的坏白,火红渐渐地就成了半轮红日。
已经完全成长起来的红日开始渴望无边无际,自由自在的天空,那里才是它未来的舞台。它一个跳跃,就那么突然,而又那么自然而然地跳离了大海的牵挂,一下子就把它最青春美丽的一面展现给了整个世界。
一刹那间,夺目的亮光,照亮了整个天际,也照亮了人的眼。
雁山雁湖之畔,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庞士元和蒙明玉手,正牵着手地坐在草地之上,沉醉地看着天际那边的日出之美。
此时,天不是,水不是水,天和水已经浑然为一,只有一片灿烂之美……
似乎过了好久,又似乎只是那么一会儿,青春的太阳就已经走向了成熟——就像孩子突然就涨了一般,是那么地不知不觉。
成熟的太阳开始驾轻就熟地挥洒万道金光照耀整个世界。
而沉醉其中的庞士元和蒙明玉,也终于回过了神来。
“士元,我以前怎么觉得日出没有这么美?”蒙明玉还有些舍不得日出之美,可惜已经成熟的太阳挥洒的阳光已经有些太过刺眼,她不得不收回了视线。
庞士元点了点头,深感赞同:“我也这么觉得。也许,天下大变,变的不只是我们日常所看到的,还包括天上的日月星辰也说不定。”
他的话蒙明玉多了一些不安,朝阳下流光溢彩的美丽脸庞上就有了一些担忧之色:“真不知道未来,会变成什么样?”
“不管什么样,我们都会一起走过,一起面对。我相信,我们会过得很好。”庞士元紧了紧牵着蒙明玉右手的左手,柔情中带着自信地对着蒙明玉的双眼道。
蒙明玉就有些软弱,又有些幸福:“嗯,我们会过得很好的。”
“这次回去,我们马上就结婚。要从速,从快,不惧任何阻拦。哪怕是天塌下来,也再阻挡不了我们结婚。”庞士元右手一展,就环住了蒙明玉的纤腰,让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就那么信誓旦旦地道。
而蒙明玉什么都不用说,只是“嗯”了一声,就代表了千言万语。
是啊,他们也是该完婚了。
他们的婚事说了好几个月,却因为种种原因而拖到现在。
再拖下去,人心都给拖累了。
如今这世道,已经不是以前的太平年代了。
那个时候,一切都按照既定的规矩在运转着,拖一下,慢一下,就算有一些变动,可只要人心不变,那么一切就都不是问题。
可在现在,哪怕人心不变,也有太多的意外让一切都烟消云散。
谁也不能保证明天到底会发生什么,也许是世界末日的大天灾,也许是根本不可抵御的强敌来袭,也许就有人突然失去了联系。在这样一个不确定、不安全、完全无法预测未来的世界里,他们得抓紧时间去创造幸福,享受幸福。
否则,幸福就有可能在他们手边溜走。
此时,天上红日初生,水面微波粼粼。榴榴和天天正在草地上相互追逐、嬉戏,更远处凤凰也在遥望他们,似乎是在祝福。(未完待续。)
第302章 灵岩探秘()
神鸟凤凰其实并不难打交道,只要你的心足够清澈、纯粹。
离去之前,庞士元、蒙明玉还特意带着榴榴和天天远远地和凤凰告别,凤凰也以它那如仙音一般的清鸣作为回应。庞士元无法感应到凤凰的心思——神鸟终究是不同的,但他很高兴地从凤凰的清鸣中听到了“欢迎下次再来”的意思。
古人语,择邻而居、睦邻而处。庞士元现在,就是如此。
回归途中,飘飞在半空的庞士元看着脚下浑若天成,又气势雄壮的灵岩巨石,心里突然就有了一个疑问。
峭刻瑰丽,莫若灵峰;
雄壮浑庞,莫若灵岩;
日出烟雨,鸿雁之湖。
此上描述,所说的正是雁山最著名的三大名胜——凌峰、灵岩、雁湖。
烟雨雁湖,已有凤凰驻足;
瑰丽灵峰,洞天福地生焉;
那么雄壮灵岩,为何会平静如昔?
是真的平静如昔,还是神物自晦,又或者内有乾坤不为人知?
庞士元就觉得,其中必有玄机,也就顿生寻幽探密之心思。他就对怀里地蒙明玉道:“明玉,时间还早,要不我们再探一探灵岩?”
火系魔法有成的蒙明玉,其实也有飞行。只是她的飞行能力相比庞士元,那是不可以道里计。更何况,能和爱人携手而飞,为什么要自己辛辛苦苦地飞?因此这一路来去,她都心安理得地待在庞士元的怀里。
听到庞士元的提议,蒙明玉就不假思索地点了头。
灵岩,其实就是一块巨石……不,应该是巨岩、或者巨峰更合适。
毕竟,灵岩真的很大很大,大得有些异乎寻常了。
两人都是祥云市当地人,庞士元更是上源县之人,而雁山就属于祥云市上源县之内。雁山作为全国文明的风景名胜,是当地人的骄傲之一,当地人就算不曾仔仔细细地游览过雁山的每一个风景,可比较出名的风景,一般也都逛过,心里有一个基本的印象。
可脚下这灵岩,似乎和他们印象中的有了不少地出入。
山、石、洞、瀑,还有动植物什么的,那就不用多说了,天地变幻之下有所变化是在所难免。
可灵岩,有这么大吗?
印象中的灵岩就是一座高数百尺、长约百丈的巨岩,又有天窗洞、龙鼻水、龙湫、玉女峰、双珠瀑等风景藏掖其内外,若隐若现。相辅相成之下,原本沉静雄壮的灵岩,倒是多了一些奇巧之美。
可他们现在看到的灵岩,其长宽高绝对和印象中的大相径庭,至少都大了二分之一。如此巨大地变化,任何一个看过灵岩的人,都能直观地感受到。
庞士元和蒙明玉自然也不会忽略。
“确实是变大了。”两人绕着灵岩转了一圈,最后确定了之前的印象。
“可灵岩怎么会变大啊?”这个问题,还真难倒了两人。
不过,庞士元也越发确定,在灵峰、雁湖都有大变化、大机遇的情况下,与之齐名的灵岩不会真的默默无名,甘于平淡——说得好像灵岩真有灵一样。
而他把他的想法和蒙明玉一说,蒙明玉也是大为赞同。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
灵岩的变化源于何处?
而庞士元寄望的大机缘,又表现在哪里?
在外面看显然是找不到因由,两人就决定进入灵岩内部看看。
灵岩上有裂罅(xia)把灵岩一分为二,真如利剑之所开,狭不盈尺,为灵岩的一大奇观。
两人就是从裂罅进入灵岩内部。
两人这一进入灵岩,灵岩之中就有稀稀落落的骚动出现。却是灵岩风景区荒废了一些日子,动物们已经开始在里面安家。如今这些动物显然是被不速之客给惊扰了,一些比较凶狠的肉食野兽,马上就向两人露出了獠牙。
两人相视而笑,浑不在意地继续前进。
期间,庞士元稍稍放出一些锋锐剑意直逼心身,顿时就让一脸凶相的野兽们作鸟兽散。
灵岩之下,本该有伏羲洞、风洞、灵岩洞三洞并列。
可他们一路下来,却发现三洞似乎合而为一了。
而两人也就都意识到,这岩洞很有可能和灵岩的变化息息相关。
合而为一的岩洞很是壮观,而在蒙明玉好奇地放出一点火焰之后,更是形成了五光十色、瑰丽异常的岩洞风光。
没有游玩过岩洞的人,永远也无法想象岩洞的美。
可两人既然是游玩过岩洞,看到灵岩之下这莫名而来的岩洞,依然被其美景所折服。
两人沿着岩洞一路前进,蒙明玉突然就道:“士元,你初次看到灵岩,就觉得灵岩肯定有宝贝。那雁门就在灵岩边上这么久,他们难道就没有这个想法?他们难道会不来找?”
“我想肯定会有想法,而且也找过!我们聪明,但别人也不笨。”庞士元一边欣赏着风景,一边很放松地道,丝毫不担心,“不过天下宝物,有缘者得之。我不认为雁门,是那有缘者。雁门我们已经接收得差不多了,雁门要是真在灵岩这里有过收获,我们也早该知道了。”
“这倒是。那我们真得好好找找,也许我们就是那有缘者也说不定!”蒙明玉顿时兴致大盛。
可惜的是,一路来回寻找,哪怕他们已经相当用心,眼睛搜索、武意试探、神念、精神力探查等各种手段都一一施展,最终却是劳而无功。
怀着满心地惆怅,两人再一次踏上了灵岩岩顶。
“看起来,我们也不是有缘人啊!”庞士元遗憾地叹了一句。
蒙明玉也很失望,她之前还想着能不能得到一个和“玄黄功德碑”一样的至宝(她还真感想),那可就发大了。
不管如何,这一次地寻宝看来是无果了。
庞士元也不多做留恋,伸手一揽蒙明玉,两人就再次腾空。
腾空之后,庞士元忍不住回头看了灵岩一眼,心里想着以后有时间可以再看看。他还是认为,灵岩这里应该有好东西。
因为灵岩不管从哪个方面说,都应该有好东西存在。(未完待续。)
第303章 老套地冲突()
客栈、酒楼、茶楼、妓院等,是江湖人永远也绕不过去的点。
在这些点里,有最灵通的消息,最好的茶酒,最美的姑娘,也有最多的是非。不知多少人只是因为在不恰当的时间出现在不恰当的地点,而卷入一场场的是非而不可自拔。
一些人,甚至为此丧命。
当然,也有人因此而功成名就。
魏远华、樊凌、闵真(商队领队)现在就在酒楼里喝送别宴,而他们也就遇到了麻烦。
其实麻烦本身真的很小,不过是因为酒楼包场前的清场而已。
这本是酒店里的日常事务,语点好话,再赔点钱什么的,事情很容易就过去了,一般也没有人会刻意为难。
可再简单的事情,如果办事的人不对,那也会变得一塌糊涂。
看着对面那骄横到不行的年轻脸庞,樊凌自己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感觉,有新奇,有腻味,也有“要不要这么老套”的感慨。他还真没想到,在现代、古代都用老的老套情节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可老套之所以会能成老套,就是因为它一直都在发生!
樊凌尽管心中不爽,可他什么都没有说。他现在可是魏远华的外甥,哪里有舅舅在场,晚辈却出面说话的道理。
魏远华果然开口了:“朋友,能不能稍待一会?我们这也就快结束了,应该不会耽误你的事情。”
“稍待?你是什么东西,也有资格让少爷我稍待?真是不识好歹。乘着少爷我心情好,赶紧给我滚。否则,打得你们滚!”年轻人真的是骄横得让人无语,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大底气,张口就是一顿毫不客气地呵斥,“还有,张嘴朋友,闭嘴朋友的,谁是你的朋友?就你这样的,也配和少爷我称朋友?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
魏远华从出生到现在,恐怕还真是第一次别人这么劈头带脸地呵斥。即便他后来流落江湖,虽然日子过得有些艰难和危险,但也不曾这么受辱过。
因此,好脾气的魏远华也变了色。
而他这一变色,这段时间在横亘山脉历练出来的杀伐之气顿时就显了出来。
年轻人身后那中年劲装男子的脸色马上就发现了不对,一个跨步就挡在了魏远华和年轻人之间。
他的动作不可谓不快,可惜年轻人却毫不领情。
虽然他也感觉到了魏远华身上的杀气,可他对自己更有信心。他一伸手,就把中年人给推到了一边,冷冷地看着魏远华道:“真是好胆啊!在叶城地面,居然还有人敢对我叶三少动杀心?看来,又是不知道打哪里来的过江龙了!可惜,这里是叶城。再强的过江龙到了叶城,那也得给我盘着。混蛋东西,你死定了!”
年轻人叶明潮的话说得好生霸气,可惜魏远华和樊凌却都当成了看戏,倒是闵真有些坐立不安。
闵真是魏国人,可他做的是鲁国的生意,当然要对鲁国这边,尤其是临近横亘山脉一带的情况有所了解。
叶城叶家,绝对是其中的巨头之一,据说有后天强者坐镇。
如此好强,他闵真,是绝对惹不起的。
这一刻,闵真真的有些后悔来该吃这顿送别宴了。
而他更后悔的,还是他贪心不足,太过深入鲁国,现在想走都不容易了。
从在横亘山脉相遇,到现在将将两个月。
魏远华他们和商队的人从陌生地警惕,到有限度地相交,再到熟悉地说笑,已经成了不错的朋友。
只是天下从来没有不散的宴席。
在跨越横亘山脉,进入鲁国近半个月后,离别的时刻到了。
而一向都在边界直接交易的商队之所以会如此深入鲁国,都是因为这一路过来,魏远华的家仆和护卫的表现实在太强了。对商队来说几乎是生死路的横亘山脉,到了魏远华他们手里,不说是坦途,却也能做到无损地通行。
这就太了不得!
要知道,商队别看赚得多,可每次走横亘山脉都是拿命在拼。运气不好的那次,他们曾经把一半多的利润填在伤亡赔偿这个大窟窿里,差点没一蹶不振。可这一次,因为有魏远华他们同行,商队以微乎其微的代价通过了横亘山脉。
这真邀天之幸。
也因此,闵真才有胆子继续深入了鲁国。
当然,这还是因为有魏远华他们相伴。
商队所携带的魏国特色货物越是深入鲁国就越是稀罕,自然也就越值钱。因此,他们每多前进一步,几乎都意味着赚更多的钱。追求利润的他们,当然是不愿意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魏远华、樊凌也不觉得闵真他们占了便宜,反正他们自己走也是走,和闵真他们一起走也是走。再说了人多了,也热闹。他们现在也算是身在异国为异客,有同国的人一起走,他们其实也挺乐意。
这样,他们就来到了叶城,而闵真他们也终于决定就此止步。
人不能太贪心,贪心不足,很多时候都意味着人财两失。走惯了商路的闵真就算想赚更多的钱,他也知道适可而止的道理。
魏远华对他的决定有些可惜,不过也非常赞同。
于是一行人就决定在叶城的一家大酒楼好好地吃一顿,就当是为彼此双方送行的送别宴。
送别宴上觥筹交错,饮酒正酣,其乐融融。
眼看着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却不想在最后一刻迎来了危机。
对此,闵真当然是恨得要死。
可再恨,他还是不想打。
身在他乡,需要斗狠逞凶的实力,可却不能随意地出手。
这就和镖局得有实力镖行天下,可不能只靠实力去行镖一样。
只是他一看叶明潮那杀气毕露的脸,就知道他说什么都是多余,也就放弃了尝试。
有些把别人当草,肆意****,甚至杀害;可却把自己当宝,不要说伤害,甚至容不得一点点地不敬。
叶明潮,显然就是这样自以为高贵的人。
既然已经如此,闵真也就暗地里运气,准备动手。(未完待续。)
第304章 七情阴阳手()
敢行走横亘山脉求横财的人,又岂能真只是一个和气生财的商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也是一群亡命之徒。
酒楼三楼凝滞的气氛眼看着就要崩,却不想先崩的却是楼下。
当魏远华、樊凌和闵真吃送别宴的时候,天残地缺和商队的人其实也在楼下吃送别宴。相比楼上慢条斯理地笑语晏晏,楼下可就是大口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