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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证明当时的大陆政权还没有统治到台湾,而且对台湾的情况也了解甚少,所以才会贸然出兵,去干那种掳掠人口的蠢事。
如果把上面这几种情况加以分析,确定它们的实质,那末传统说法中的统一就会失去很多水份,在时间和空间上就会缩小不少,也就比较符合历史事实了。这样,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就有了比较一致的标准。
二 何为分裂
所谓“分裂”,也有加以区别的必要。
分裂是对统一而言的,如果没有统一,也就谈不上分裂。已经统一了的政权变成几个,或原来属于该政权的一部分脱离了,独立了,可以称为分裂。但从来就存在的、不属于该政权的地区或政权就谈不上是什么分裂。
从前面的叙述中已经可以看出,无论是中国的地域概念,还是中原王朝的疆域,总的趋势是逐渐扩大的,但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变化,这些变化就不是用统一和分裂这样简单而绝对的划分所能归纳的。
1。 合中之分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并不存在一个基本统一的政权,也并不存在一个主要的、足以影响其他地区的政权。夏、商、周的统一无论从地域范围来说,还是从统一的程度来说都是很有限的,并不像儒家经典中所描述的那样完美。西周的分封就是这种实际上并不统一的局面的反映。因为在事实上,只有承认各诸侯国实际上的独立,才能维持周天子名义上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春秋战国诸侯的纷争,固然有周天子权力式微的因素,但主要却是这种实际上已经存在的独立性的表面化。
下因为如此,春秋战国并不是一个分裂的过程,相反,是一个由高度分裂发展到高度统一的过程。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证明:
第一,数以千百计的诸侯国逐渐减少,最终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人们往往只承认秦灭六国是统一战争,却看不到春秋时消灭了那么多的国,战国消灭了那么多的国也是一个统一的过程。有时表面上看来是国家增多了,如一家分晋,一个晋国变成了韩、赵、魏三国。但三国的分裂只是晋国内部业已存在的分崩离析的表面化,而且三国发展的结果也大大超过了晋国原来的范围,对以后的统一同样起了扩大基础的作用。
第二,统一从形式变成了实际。秦始皇的权力同那怕是最有权威的周天子相比都已不可同日而语,但这种变化不是突然发生的,春秋战国期间各诸侯国的发展是这一变化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秦朝作为一个统一国家所实行的基本制度,如赋税、户籍、郡县等等,在战国时已在不少国家形成并会诸实施,有的在春秋时已具雏形。
第三,实际上的统一范围大大超过了以往名义上的统一范围。拿秦朝的疆域和西周的极盛疆域相比,可以发现很多地方即使在理论上也从未属于周朝的范围。其中一部分自然是秦始皇开疆拓土的赫赫武功所致,如岭南和西南地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战国甚或更早的春秋时各诸侯国不断经营的成果。如赵武灵王将疆土扩展到河套和阴山,燕国辟地至辽西、辽东和朝鲜半岛北部,都为秦朝的北界奠定了基础。楚国在南方的发展也为秦朝进军岭南准备了条件。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公元前3世纪晚期以前,就总体而言,中国的中原地区经历了个无数小国逐步合并,最终统一于一个国家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分裂的过程。
2。 分中之合
每一个政权有它自身存在的条件,有自己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当它还没有可能与其他地区、其他政权结合或被消灭之前,它的存在和发展无疑是合理的。它本来就没有从属于某一政权,当然也就无分裂可言。
秦朝的疆域约相当于今天中国面积的三分之一弱,在历史中国的范围内所占的比例更低,其三分之二以上的地区或者属于其他政权,或者还是部落社会,或者还无人居住。直到清朝最终完成统一中国之前,有的地方存在于中原王朝之外,始终没有成为任何其他政权的辖境。这样的地区对它们自己而言是独立发展的过程,对中国而言是一种自治或分治。
例如,青藏高原是吐蕃和他们的先民开发和发展起来的,曾经出现过不少政权,以后逐步统一为吐蕃国。到唐代,叶蕃和中原的交流和联系已经相当密切。但不管是和亲或是战争,吐蕃和唐朝的关系都是两个独立政权之间的关系。用今天的观点来看,它们都是中国内部的政权,地位是平等的。那种认为吐蕃与唐朝存在主从关系,或认为吐蕃是唐朝属国的看法,完全站不住脚。所以吐蕃与唐朝的友好是两个政权间的结盟,吐蕃与唐朝兵戎相见也是两个政权之间的战争,无所谓统一或分裂。到了元朝,原吐蕃成了元帝国的一部分,从此它与中央政权的关系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在这以后发生的吐蕃(西藏)任何企图脱离中央政权的行动当然就是分裂。但是不能因为吐蕃(西藏)地区最终成了中原王朝的一部分就否认它以前与中原王朝的对等关系,否定它长期存在的合理性,而应该承认这是中国内部的自治或分治。
又如台湾,考古发现已经证明,早在新石器时代与大陆之间就有了交往,所以与东南沿海地区的早期文化有不少相同的特征。三国时孙权派军队去台湾的事件,说明当时关于台湾的传闻,至少是那里的人口数量,已经引起了大陆统治者的注意。《隋书.东夷传》称之为“流求国”,是这样记载的:
其王姓欢斯氏,名渴剌兜,不知其由来、有国数代也。...所居曰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间,雕刻禽兽。...国有四五帅,统诸洞,洞有小王。往往有村,村有鸟了帅,并以善战者为之,自相树立,理一村之事。...无赋敛,有事则均税。用弄亦无常准,皆临事科决。犯罪皆断于鸟了帅;不伏,则上请于王,王令臣下共议定之。
这说明当时台湾的土著异议民族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政权,有了初期的国家形式。只是由于以后的有关记载过于简略,当地民族又没有留下文字记录,我们对岛上地方政权的发展过程还无法了解。
明朝时曾在福建同安县设立澎湖巡检司,有些学者认为这是大陆政权管辖台湾的开始。但这显然是出于单纯的推理,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个机构的管辖范围是包括台湾岛在内的。明代后期的海盗颜思齐、郑芝龙(郑成功之父)曾经以台湾为活动的基地,建立过有政权性质的组织。尽管郑芝龙一度投降明朝,却没有把他在台湾北港基地交给明朝。在郑芝龙转移到大陆活动后,北港被荷兰人占据。1661年郑成功驱逐荷兰侵略者,收复台湾,建立了地方政权,奉明朝永历年号。但那时大陆上已是清朝统治,南明永历政权已经灭亡了,所以郑氏实际上是一个独立政权,与大陆上也没有主从关系。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郑成功之孙郑克爽投降,台湾才成为清朝的一个府,从此与大陆政权确立了归属关系。毫无疑问,在1683年以前台湾也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它主要是由当地民族自治的,是作为中国内部的一个(有时可能有几个)自治或自立的政权而存在的。
3。 分中之分
一个政权的一部分脱离了它的统治,成为一独立政权;或者一个政权解体了,分成若干个互不统属的政权,不管它们的历史意义如何,也不管它们的最终结果如何,这就是分裂,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秦朝以后的改朝换代,往往伴随着若干年全面的或局部的分裂,如秦汉之际出现了大小十几个政权,两汉之际既有农民战争,也有地方势力的割据。隋唐之际、元明之际和明清之际都有类似情况。这种分裂有时发展为长期状态,东汉末的割据演化成三国鼎立;西晋末的混战发展为持续近300年的十六国和南北朝;唐中期的动乱继之以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辽宋的对峙代之以宋金并存,前后更有五百年之久。
但即使在这些分裂时期,也并不是所有的地区和政权都是同一性质的,其中的一部分还是属于自治或分治的。例如秦汉之际,楚、汉是分裂,匈奴却是本来就存在的独立政权,是自治。唐后期的藩镇割据和随后的五代十国是分裂,吐蕃却是本来就存在的独立政权,尽管它内部也发生了分裂,但它对中原的各个政权而言就无所谓分裂了,也是自治。另一方面,有些政权开始时是以分裂形式出现的,但以后却发展成为一种分治,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如果诸位同意这样的分合标准,那么我们就可以取得这样的共识:
公元前221年以前,中国处于分治状态,经过了一二千年的发展,到秦时建立了以中原为中心、华夏为主干的集权政权,但同时还存在着其他自治政权。
此后有九百多年的时间,存在着一个以秦朝的疆域为基础的中原政权,其版图时有盈缩;其余时间则分裂为若干个政权;但自治政权始终存在。
中国真正的统一是在1759年实现的,持续了81年。
对中国而言,分裂、分治的时间是主要的,统一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对中原王朝而言,统一的时间略少于分裂时间。但在元朝之前分裂时间多于统一时间,元朝以后则基本上是统一的。
第四章 天命与人事
引言: 从秦始竽开始使用的“传国玺”刻着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天命”究竟为何物?真正主宰着天下分合的又是什么?
如果我们看看彩色的中国历史地图,在前面历朝历代的总图中所看到的都是不止一种颜色,要到清朝时,才能找到那一种颜色的秋海棠叶形状。千百年来,各王朝疆域时有变化,至此中国辽阔的疆域基本形成了。
但如果我们联系历史事实来看这套地图的话,那就绝不会只看到简单的色块和杂乱无章的变化,而是兴旺与衰落的交替,建设与毁灭的变换,文明与野蛮的较量,梦想与现实的汇合;数千年的干戈与玉帛,数十对仇敌与兄弟,无数次失败与胜利;多少回扩张和收缩,多少次联合和决裂;终于铸成了这同一颜色的神圣图形。
赞扬开疆拓土的圣君贤臣、良将勇士,斥责丧地辱国的昏君奸臣、懦夫佞人,讴歌统一,颂扬爱国,应该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学习中国历史的基本态度。但复杂的历史却不仅是好人与坏人、是与非的简单组合,也不仅仅是“虽然···但是···”的机械模式所能评价。
人们往往喜欢对历史的进程回过头来作种种假设:要是唐朝的疆域保持到今天,要是明朝政府没有放弃越南,要是乾隆接受了中亚各国归入版图的要求,要是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没有丧失那么多的领土,···但历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虽然其中不乏偶然的因素,但基本上还是客观条件的必然结果。
一 受命于“天”
今天的大型喷气式客机已经可以不着陆地飞至地球上任何地方,万吨巨轮也可以不靠岸地驶向地球上任何一个港口,所以浩瀚无垠的沙漠、高耸入云的山峰、波涛汹涌的河流、不见天日的丛林早已无法阻止人们的来往了。但是在以往,这些都是先民难以逾越的障碍。
中国古代的君主都自称他们是“受命于天”,这当然是自欺欺人的鬼话。但要说早期人类发展的基础以至君王们建国安邦的条件得之于“天”——地理环境,却不无道理。
探索中国统一和分裂的基础,尤其是在中国文明的初期,地理条件是相当重要的因素。
1。 得天独厚
竺可桢等地理学家的研究成果证明,三四千年前中国的平均气温比现在要高。秦汉时期的黄河流域的年平均气温比现在要高一、二摄氏度,所以气候温和,降水充沛。而长江流域还过于湿热,雨水过多,加上地势低下,茂密的原始植被未曾清除,疾疫流行,所以在《史记.食货列传》中有“江南卑湿,丈夫早夭”的说法,使中原人望而生畏。这里的“江南”虽然主要是指今江西、湖南和湖北的江南部分,但认为长江下游“卑下”、“下湿”的例子同样不少,情况大致相同。西汉初的贾谊被任命为长沙王太傅,要到长沙国都临汀(今湖南长沙)上任,他听说“长沙卑湿”,竟认为自己“寿不得长”了。还有的王侯宁可拿在今湖南南部的封邑换在河南南阳盆地较小的封邑,以便回到中原地区去。直到东汉时,分封在今皖南芜湖的侯国还要设法往北方换。
黄河中下游是黄土高原冲积平原,结构疏松,在生产工具简单、铁器还未广泛运用的情况下,易于清除植被和开垦耕种。黄土冲积平原的肥力虽不如其他冲积平原,但在黄土高原的原始植被还保存较好的条件下,冲积土中的养分还是比较充分的。黄河中游和黄土高原地区虽然不像南方那样有整片的原始森林,但小片森林还不在少数,基本由稀树和草原覆盖,水土流失相对说来并不严重。黄河下游平原由于黄河及其他河流还没有人工堤防的约束,免不了要常常泛滥改道。当时海河水系还没有形成,华北平原北部的河流都是单独入海的,所以受到这种泛滥改道影响的地区颇广。近海地带由于水位较高、海水倒灌和宣泄不畅等原因,土地盐碱化程度比较严重。所以黄河中下游相交一带便成为先民生存和繁衍的最佳选择。根据考古发掘的结果和文献记载,夏、商、周的中心地区是今天河南省的中部和北部、山西省的南部、陕西省的关中盆地、河北省的西南部和山东省的西部,正是当时自然环境中条件最优越的地区。
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东北地区和其他地区的考古发掘的进展,人们对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摇篮的说法提出了怀疑。但从地理环境总体评价的角度,我们可以断言:尽管黄河流域不是中国唯一的文化摇篮,尽管在其他地区同样存在着历史悠久的发达文明,但总的说来,黄河流域还是中国最古老、最集中、最发达的文化摇篮。统一从黄河流域开始并不是偶然的。
人民之间的接触和了解,部族或国家之间的交往是统一的前提。因为只有交往和了解才会产生合并(无论是和平的还是暴力的)的愿望,才能判断实现这种愿望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所以统一往往是在没有地理障碍,或者在各地理障碍比较容易克服的地理区域中首先实现的,例如同一块平原,同一片草原,同一个盆地,同一条河谷。随着生产水平的发展、交通工具的进步和人力资源的增加,地理障碍的影响逐渐减弱,人们翻越山岭、渡过江河、通过丛林、穿越沙漠的能力加强了,活动和了解的范围扩大了,随之而来的是扩张的愿望的增强,统一范围的扩大。
到了战国时,人们的地理知识已经相当丰富,对中国东部、中部的大多数地区已经非常熟悉,在这一范围内人们的交往已相当频繁。这些知识和实际状况为政治家提供了统一的蓝图,《禹贡》中九州的设想就是其中之一。后人对《禹贡》九州的范围有不尽相同的解释,同时存在的类似设想也不止《禹贡》一种,但它们所包括的范围大致都是指阴山山脉以南和辽河中游西南,青藏高原、横断山脉以东的中国大陆。这一范围基本上就是秦朝和西汉前期的疆域。在这以后,尽管局部有所扩展,如汉武帝开拓了河西走廊,隋朝在新疆东部设置了郡县,但中原王朝的基本疆域,即设置郡县或府州县等正式行政区域进行直接统治的地区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元朝曾改变过这种格局,但明朝又退回到原来的范围之内,直到清朝才最终突破这一界限。
这并不是说,这一范围周围的地理障碍是不可逾越的。事实上, 汉朝的军队曾多次北进至今阿尔泰山脉和杭爱山脉,唐朝的军队曾翻越葱岭,郑和的船队曾进入印度洋,但军事远征和抢险是一回事,建立政权实行稳定的统治又是一回事。前者可以不惜人力物力的代价做短期或一次性的拚搏,后者却必须有维持长期存在的军事实力和物质条件,还必须使中原统治者感到值得付出这样的代价;前者可以花较长的时间加以积累,后者则必须考虑有经常性的稳定来源。
2。 以农立国
一定的生产方式需要一定的地理条件。农业在中国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中原地区很早就成了几乎是唯一的、排他性的产业。春秋战国时黄河流域有不少残余的牧业民族或半农半牧的民族,但到秦汉以后,除了少数民族大规模内迁或战争动乱时期以外,牧业在中原王朝的经济中已经毫无地位。农业是中原王朝赖以生存的基础,以农立国是王朝的基本国策,由此产生的重农抑商、重本抑末(手工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的政策更使大多数人民成为土地的依赖者和农业的崇拜者。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为基础的经济结构强调自给自足,家庭、宗族、每个基本政区以至整个国家无不如此。因此中原王朝对自己疆域的要求基本上是以是否适宜农耕,是否能养活当地的居民为标准的。符合这一条件的地区可以理直气壮地占领,而对不符合这一条件的地区,可以称之为夷狄蛮荒之地,非华夏声教所及,本不在九州范围之内。如果硬要去占领,必然会被正统的政治家和学者指斥为穷兵黩武。除去儒家理论的仁义和夷夏之辨的外衣,实质问题还是对农业的依赖。
在以往的物质条件下,前面曾经提及的那个范围无疑是适宜的基本地区,在此范围之外虽然并非都是不毛之地,但或者面积太小,不能养活大量人口,或者条件太差,生产的成本太高,或者在当时条件下还没有开垦的能力。例如在西域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地理障碍,但寒冷和干旱的气候限制了农业的发展,所以即使在北方游牧民族退却的时候,中原王朝的正式政区一般也不会超过这一界限。又如在西南地区,早在秦朝就已经设置了郡县,但当地的训族政权与王朝的政区长期并存,土司州县一直维持到清朝,除了民族因素之外,山区不适宜农业生产是统治者不急于将这些地区归入正式版图的重要原因。
正因如此,中原王朝在此范围以外的开拓往往是军事性质的,是在对游牧民